黑夜已成往事——一个老兵的黑道记忆

作者: 谁是谁的良人

  日期:2011-08-17 12:42:51
  天牌,三六九,我的手指只需轻轻掠过扣住的牌,便已知晓是几点,从未有错!不动声色地瞄了下面前的钱,差不多800了吧,良好的开局,不禁令我暗暗松口气。
  身后的两个合伙人,正满脸焦虑地打量着我的神情,似乎想获得某种信息。当然,一切只是徒劳。包庄的闲家,睨了眼手中的牌,便很果断地拉开了,点起根烟,气定神闲地打量起我。
  他叫周林森,是本地屈指可数的大混混之一。按理说,他这样的人,是不应该进这种小场子赌钱的。但凡事,都有例外的时候,比如今天,他在大场子里输得一干二净,自然只好凑个几千块钱,来这里过过瘾。
  可俗话说得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对我们来说,带个几千来赌的,那简直就是豪客!更何况周林森虽然声名在外,在我们面前,却极是讲理,从未有过犯混耍赖之类的事。这样的人,又怎能不受欢迎?

  板凳,我心里顿时格楞了下。最后张,竟然真的是长三(牌九中板凳配长三,是最小的点数蹩十)!我干脆把牌翻在桌子上,让合伙人一起参考。这时,围观的人也开始跟着七嘴八舌起来,很快便达成一致:稳字当头,配天九王!
  在作出最后的决定前,我再次抬头看了看周林森。他慢悠悠地吐出口烟,不无嘲弄地笑道:“后生家配个牌怎么比老头子还慢,难道想拉个五六吃我?”说完,添添嘴唇,又抽了口烟,手指轻轻地摩挲着鼻子。
  他在紧张!我心里暗暗作出判断,便试探地把长三和三六九,捏到了一起。这时,周林森的脸上,似乎浮起一丝淡淡的笑容,但是——仔细看的话,却有点假。这更加令我坚信起自己的判断,毫不犹豫地拉开牌,用讨好的口气说道:“那就听森哥的,五六好了!”
  森哥微笑着抓走了我面前的钱,心里不由一沉,妈的,上当了?!却不料,他只是点点我的钱,然后从自己面前数出800,找回20:“780变1560,你数下。”这下,站在身后的一干人,顿时沸腾起来。
  “厉害!”
  “有魄力!”

  “叶子做庄我绝对信的过!”之类的恭维话开始络绎不绝。森哥好脾气地笑笑,没说什么。我趁着理牌的机会,顺势打开他的牌一看,幺四五陪人牌,幺五六配三五八,是把三四哦,耶!
  我利落地把最后一方牌分到各门,然后捏着色子,等待闲家下注。陆陆续续地,有人30上门,50天门地下了200多块。现在,森哥面前还有1000多,他示意我等等,接着问了下身后的小弟:“阿辉,你那还有多少?”
  “最后500!”阿辉痛快地把钱丢到桌上。
  森哥拢了拢面前的钱,一把放在下门,然后用手沿着上门到下门画了条弧线,便示意我打骰子。这是赌场中特有的手势,意思是全场的输赢全跟他一个人计算。
  一四五,门前。我默默念了几句:菩萨保佑!上帝保佑!真主保佑!继续按老习惯开始摸牌。一个地牌,一人牌,一梅花,一猴三,靠,又是把疑牌!

  我喊了声:“庄家摊配!”就飞快地计算起外面的牌来。闲家们先后配完牌,放到了各自门前,现在都在等我开牌。
  这次,我把牌翻开时,身后不再有人做声,都静静地,让我自己拿主意。森哥似乎吸取了刚才的教训,没有说话,只是面无表情地抽着烟,我不禁暗暗发笑。
  外面现在还有一张天牌,可以配成天八天九或者天杠,一张二六八,可以和牛头配出一把九,还有一张二三五,可以和2张和牌配出个九。也就是说,介于我人八和地杠之间的,只有3手牌,而下面的四点和五点,仔细算算,却一共有6把。喜欢冒险的性格,一下就令我作出决断:“五八,开!”
  果然,森哥拿的是把四六,上门是六点冲豹子跟,赔。天门憋九,和我打和。不过他们的输赢,只和森哥计算。森哥郁闷地数出1560给我,另外赔了上门100多,面前,居然还剩下60块钱。
  我乐呵呵地把牌一推,宣布下庄,然后这个30,那个20地,给身后的拉拉队员们挨个打圈赏,这才和合伙人跑去边上分赃。

  我们是100块起的庄,我出了50,所以分到将近1500,加上开始赢的,生平居然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2000块钱。那是1993年的夏天,我16岁,刚刚初中毕业,等待高中的录取通知中……
  等我回到场子中间时,森哥已经干坐在一边抽起了闷烟,并没有下注。顿时了然他的窘境,于是数出1000,递过去:“森哥,你先玩着吧。”森哥诧异地看我一眼,摇摇手拒绝了:“算了,这几天太背,没心情了!”
  想想也是,今天他连续几把牌只要我换个配法就根本不会输钱,却偏偏次次被我踩中点子,难怪如此沮丧。于是我不再坚持:“那走吧,一起消夜去。”
  这回森哥很利落地站了起来,扭头冲阿辉说道:“走。”
  一行人就近走进家小吃店,热热闹闹地点上一桌酒菜,分头落座。中间,不断有赌友热情地向我讲述起森哥过往的光辉事迹,并不时地将头转向森哥询问:“是这样吧?”“我没记错吧?”再或者,就是向森哥打探着忠哥啊、龙哥啊之类,本地几个有头有脸的混混的近况,以显示,自己也是江湖中人。当然,他们中的大部分,除了老婆孩子外,从未打过任何人。森哥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着他们,偶尔向阿辉耳语几句,席间的气氛,倒也算融洽。

  趁着这个席间气氛最为热烈的时机,我一口喝干杯中的可乐,换上啤酒,斟酌一番后,向森哥举杯:“森哥,我一直很敬重你,虽然不会喝酒,但为了你的豪爽和义气,我干了,您随意!”话毕,便干脆地将这杯对我来说,苦涩无比的啤酒,尽数灌下。
  森哥很给面子地将酒一口干去,转腕亮杯,然后用力捏着我肩膀说道:“叶子,人哪,走什么样的路都是自己选的。选定了,就要把他走完,走好,永远不要回头!”我细细回味着森哥的话,也许他说的对,人,是没有回头路走的。
  若干年后,我一直在想,到底是谁,改变了我的人生,破裂的家庭?还是森哥那晚的话?
  直到下一个若干年后,我才明白,原来除了自己,谁也无法改变我……
  日期:2011-08-17 13:14:43

  回到借住的小阁楼上时,已接近凌晨一点。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经历。同样的16岁,有的人,还在动画的世界里天真烂漫,我却已经混迹赌场;同样的16岁,有的人,还在父母怀里撒娇讨欢,我却只能在漆黑的小阁楼上,孑然一身。
  来自港城中学的录取通知书,终于姗姗而至,这个结果,即在意料之中,又令班主任——老夏,惋惜不已。
  老夏做了我三年的班主任,我曾经是她最得意的学生,她甚至早早断言过,我们班如果只有一个人能上重点的话,那绝对是我。可我,终究还是令她失望了。
  据老夏说,是英语毁了我的重点生涯。其实,这毫不奇怪,象英语这种需要死记硬背的科目,懒散如我,又怎能学好?我那神奇无比的色子,终于在英语考试的时候,狠狠地将我娱乐。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深深忏悔,当初,为什么没有信春哥?
  母亲,把录取通知书送到了我的住处,我漠然地将纸推回:“我决定了,不念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母亲猛地抬起头来,露出满脸的惊讶。
  “没打算,再说吧。”这一刻,我的心里竟然掠过了一丝隐隐的快意。
  母亲不再多说什么,黯然离去。知子莫如母,从我义无返顾地随父亲搬进这个小阁楼的那天起,母亲便已经知道,我决定的事,任谁,也无法改变。
  16岁时,对母亲是仇视的,甚至将一切不幸的起源,都归于了母亲。总以为,如果她能宽容一点,那么,我便会和全世界的孩子一样,拥有一个温暖的家,一个快乐的童年。
  可惜,直到很多年后,我才真正明白,我的父母,其实谁也没有错,错的是那个时代,错的是他们婚姻本身。可这种醒悟,终究来的太迟。
  母亲出生于南京,一个军人家庭。我那资产阶级大小姐出身的外婆,带给了母亲良好的教养。而时任南京军区某部军官的外公,又给予了她稳定安逸的生活。少女时代的母亲,无疑是幸福而又单纯的。

  可惜,在政治面前,普通人的生活,永远是那么苍白无力,不堪一击。知识青年要到农村去,那个人,轻轻地挥了挥手,于是,成百上千万学子,便不带走一片云地,奔向了广阔天地。其中,就有我的母亲。
  比很多同龄人幸运的是,母亲插队的地方,在外公的老家:石水,一个东海边的小镇上。为伴随最爱的小女儿度过那段艰苦的岁月,外公,做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决定:转业,全家回迁石水!
  外公祖上,是石水的望族,虽然几经破败,但依然给他留下整整一栋大杂院的遗产。以前,都是当地的亲戚们在帮忙打理,多半租给了附近的农民。外公回来后,更是慷慨地,将多余的房产,半卖半送给了那些租户。这,无疑为他赢得了极大的善名。于是,母亲在那些农民和当地亲戚们的照料下,除了初来时的不适,倒也没吃多少苦。

  70年代的中国,文革的滔天孽浪,卷遍了每寸土地,偏僻如石水,亦无法例外。不知是谁,无意间得知外婆竟然是隐藏在革命群众中的资产阶级余孽后,便提出“不能因为资产阶级的小恩小惠,而放松了对其应有的警惕!”“要彻底批斗,彻底打倒,彻底改造!”。从不知妥协为何物的外公,闻讯暴跳如雷:“要批斗,就先斗我吧,我祖上还是地主呢!”

  在外公面前,一直恭谦温顺着的农民们,这一次,同样没敢杵逆他的意愿,将两人一同押上批斗台。这个倔强了一辈子的老头,在见识完农民们的狰狞之后,于次日,用一根绳子,结束了他的一生……
  就在这时,附近一户铅皮匠的儿子,从苏北退伍回来了。他,就是我父亲——叶志有。所谓铅皮匠,便是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地帮人换换锅底,做做簸箕水流之类的手艺人。这个铅皮匠的老婆,或者应该叫我奶奶,一口气给他生了16个孩子。很有规律,一年一个。于是,作为老幺的叶志有,就和他的大哥,整整差了16岁。很可惜,我那众多的伯伯姑姑们,多数没能活到我出生,有病死的,有意外死的,当然也少不了那三年间,饿死的。

  但不管如何,至少我父亲,茁壮地成长起来了。是的,不仅茁壮,而且英俊!
  而此时,刚刚失去外公的母亲家,自是乱作一团。幼时被家里疼,出嫁后受男人宠的外婆,不仅手无缚鸡之力,甚至连很多起码的家务活,都不甚熟悉。家里家外的琐事粗活,就统统落在了刚满20的母亲身上,这,无疑令她有点苦不堪言。可远在上海的姨妈,此时,早已结婚生子,对于母亲和妹妹的不幸,除了多寄点钱,亦爱莫能助。

  恰到时机出现的媒婆(那时候叫介绍人),犹如一盏明灯,给这个暗无尽头的家庭,带来了光明的希望。听完媒婆的介绍,外婆率先动了心:年轻,强壮,退伍军人,最重要的是,和母亲门当户对地拥有一个居民户口!
  在那个物质极度匮乏,一切凭票供应的时代,居民户口在生活中的分量,几乎可以等同于今天的有房有车,外加年薪10万。
  日期:2011-08-17 13:44:28
  和父亲见过几面后,也许是被他的条件所打动,也许是受残酷的生活所迫,总之,母亲同意了这门婚事。
  反过来,再说说父亲为什么会愿意娶我母亲这种在当时由于成分不好,而显得和他并不般配的女子为妻。受当时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制约,我爷爷虽说是个勤快且又手艺高超的匠人,但穷其一生之能,终不过造起了三间瓦房。而年长父亲16岁的大伯夫妇,和我的六个堂兄堂姐们,此时却早已将那3间房子塞得满满当当。以父亲的条件,娶个附近的农民吧,实在心有不甘。可条件好点的居民,连间新房都没有的人家,谁能看得上呢?于是在终身大事面前,70年代的叶志有,遇到了和今天的剩男们,一样的难题:房子!

  媒婆给父亲带回了母亲同意的消息,还话里话外地,把外婆希望父亲搬去同住的意思,也透了出来。好家伙,老婆房子一起着落了!不仅父亲,就连我爷爷奶奶、大伯伯母,也都很欣慰地,笑了。选好日子,简简单单地办完喜事,父亲便乐颠乐颠地搬进了母亲家。
  新成员的加入,给这个一度死气沉沉的家,带来了勃勃生机。公允地说,当初的父亲,几乎称得上模范丈夫,他勤劳善良,孝敬岳母,呵护妻子……结婚之初,母亲甚至连家务,都极少有机会沾手。
  可惜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父亲虽然是个好人,但受成长环境的影响,同时他也是个粗人。他会在吃饭的时候大声咀嚼,会在愤怒的时候出口成脏,也会在无聊的时候,和邻居,或者同事打打带点彩头的小牌。而这些,恰恰却又是母亲所难以容忍的。由于良好的出身,导致母亲身上,总会不自觉地带有点城市女子特有的清高和孤傲,粗鄙低俗的陋习,更是与她水火难容。

  在对父亲的改造数度无果后,两人的关系便开始日益冷淡。随着一双子女的出世,母亲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我和姐姐身上。
  记忆中的童年,伴随我们姐弟成长的,是母亲设定的,名目繁多的家规:吃饭时不准迟到,不准发出声音;走路不准勾胸弯背,不准嬉笑打闹;说话不准带脏字,不准任意参与大人间的交谈等等等等……
  若有违反,轻则不许吃饭,重则挨打罚跪。在母亲的高压政策下,年幼的我,早早便戴上温驯有礼的面具,而内心的叛逆,却如野草一般,在疯长。
  由于母亲禁止了一切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父亲就开始以加班为名,频频晚归。直到几次被债主追讨上门后,母亲才明白丈夫在外面,原来早已赌得一发而不可收拾。
  与父亲渐行渐远的她,终于在我6岁那年,正式提出了离婚。也许,是出于对家庭破裂的本能恐惧吧,那一刻,我跪在母亲面前,苦苦哀求。她,终是不忍,遂收回决定。

  家,是保住了,可战争的硝烟,并未散去。无论父亲如何低头认错,如何赌咒发誓地要痛改前非,均未再取得母亲的原谅。于是,漫长的冷战,夹杂着零星的热战和分居,开始贯穿了我后10年的家庭生活。
  大人间,纷争不断,我和姐姐的生活,却依然照旧。父亲依然会在应酬之余,给我们带回舍不得吃的糕点,依然会用整晚的时间,为我编织竹做的小兔或者篮子,依然会偷偷塞个5毛一块的零用钱给我们……
  母亲也依然会因为脱口的脏话,让我们跪上一下午,依然会因为不肯写毛笔字,将我痛打一顿,依然会因为粗心的失分,而将我厉声责骂……感情的天平,无可逆转地在倾向父亲。
  冰冷的婚姻,磨尽了父母的最后一丝耐心。1992年夏天,这对争争吵吵近20年的旷男怨女,终于在离婚协议上,签下了彼此的大名。解脱了,大家都解脱了。
  生性善良且心怀愧疚的父亲,放弃了属于他的财产,选择净身出户。在分割儿女的抚养权时,母亲希望我和姐姐继续跟随她生活。理由是,她的条件比父亲好,但面对法官的征询,我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父亲,那一刻,我仿佛听见母亲,心碎的声音……
  离婚后的父亲,与我借住在朋友家的小阁楼上。失意的他,不是借酒浇愁,便是彻夜滥赌,根本无心过问儿子的学习。而失去母亲监管的我,也不知是想否定什么,或者报复什么,开始学着逃课,打架,赌博……背离着母亲为我的设定的道路,肆意狂奔。

  看着我的巨大变化,老夏自是心急如焚,一次次地请来母亲,同做思想工作。母亲亦几次令我搬回,可迎接她的,却永远是那个决绝的,“不!”字。
  就在这时,在婚姻上刚刚遭受失败的父亲,很快迎来了他人生中的再一次打击。时任生产科长的他,由于离婚和赌博带来的恶劣影响,被厂里宣布:撤消科长职务,下放车间。幸好,同事近20年的书记,还是给这位工厂元老,保留了最后一点颜面。在征得父亲的同意后,破例为他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巧合的是,远在北方开厂的堂姐夫,因为扩张的需要,正缺一名管理经验丰富的亲友,来帮忙打理。于是,时隔20多年后,40多岁的叶志有,再次踏上了离乡的旅程。

  甩掉父亲,这最后一根牵制的绊绳,我心中的潘多拉魔盒,被彻底打开了。那时的我,每天一放学,便游离在各个赌场、舞厅和游戏室之间,好象一个无家可归的野种一样,飘荡在这个世界的阴暗里。
  期间,曾经因为失望,而断绝来往很久的大伯,也曾放下对父亲的成见,来接过我,要求搬去他处,但,均被拒绝。令人意外的是,就在那种情况下,我的学习成绩,居然一直奇迹般地保持在了上游。也许,那就叫天分吧。
  日期:2011-08-17 16:24:29
  “叶子!叶子!”
  “来了!”我跑到窗口应了句,然后匆忙套上衣服,冲下楼去。
  “走,踢球去!”胖头鱼和小鸣几个,拉上我就往石水职高走去。
  胖头鱼、小鸣、黑子和铁头,是平时跟我玩得比较好的哥们。由于他们历来不善读书,只识闯祸,早早就被我母亲例入了禁止交往的“黑名单”,因此,虽然大家都是互相看着大的,却从未有过交集。直到最近两年,我也跟着变成了“坏胚子”后,彼此才渐渐熟络起来。也许,我们本来就是一路人吧。
  “最后一颗子弹!” 胖头鱼从烟盒掏出唯一的一根烟,把空盒捏成一团,极其准确砸到了铁头脸上。  “操!”已经把手伸到半空,准备接烟的铁头发现被耍后,边骂边冲胖头鱼飞去一脚,就丢下一句“等下老子买的烟,你他妈别抽!”的狠话,转身往小卖部跑去。可谁知没跑出几步,铁头却又一脸尴尬地回来了。  “早上换衣服,忘记带钱了,小鸣你那有钱不?”铁头讪讪地摸着口袋,冲小鸣问道。

  “毛,老子几天没见过人民币啥模样了!”说到钱,小鸣习惯性露出了一脸的苦大仇深。
  “黑子?”铁头调转方向,冲黑子绽出一个无比灿烂且又无比期待的微笑。
  “我这口袋,比脸还干净呢!”黑子很自觉地翻出空空如也的裤兜,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实在无语,几个人高马大的半大小子,居然都穷的拿不出1块钱来,除了摇头,我依然还是摇头。
  “找个小鬼‘借’几块吧?”历来“头脑活络”的小鸣,又一次向难兄难弟们发起了“克米”的倡议。由于平时我起码赞助了他们一半以上的烟钱,所以今天,几个人都很自觉地没有向我开口。
  随着小鸣最后的那个“吧”字出口,我一记势大力沉的巴掌也随之落在他后脑勺上:“滚!一天到晚想着欺负那些小孩,还要脸了不?”
  这就是我的兄弟们,没钱了,就在路上随便拦住个看着老实点的学生,把人拉到角落里“借”钱。掏出新买的钱包,数出四百,一一分到每人手上,“以后少干这事,至少别拉着我干!”那一刻,我相信我已经把“小人得志”这个成语的含义,演绎得一清二楚。  攥着手里的老人头,哥几个顿时开始眼睛放光:“叶子,又赢啦?”
  “废话,前晚上赢了2000呢,一庄就吃周林森3000多!”我耀武扬威地冲他们亮起钱包里的钱。

  “行啊叶子,都跟森哥赌上了,啥时候把森哥介绍给我们认识下啊?”
  “就你们这副光欺负小孩的怂样,森哥能看上?”
  在一片打闹声中, 一行人牛气冲天地走进职高。由于还是暑假,校园里静悄悄的,只有球场上才能看见几个稀稀朗朗的人影。“走,跟他们踢个半场。”胖头鱼大手一挥,带头向着场边跑去。可谁知跑近一看,我却不禁开始暗暗叫苦,因为踢球的那帮人中,正巧有个叫傻大个的,上学期被我们追到宿舍里打过,真是名副其实的冤家路窄!

  这时,傻大个也一眼认出了我们,冲着他的同伴喊了句什么,7、8个人就向着我们围来。事已至此,倒反而令我们冷静下来,几个人用眼神一顿交流后,纷纷冲着他们倒迎上去。
  一马当先的是黑子,他抓过傻大个,劈头就是一记耳光:“小鬼,阿爹们天天找你呢,再躲啊?!”
  话音刚落,我也跟上一脚踹在了傻大个的肚子上,然后做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睨着众人问:“怎么,要给你们兄弟出头啊?”
  “不是不是!兄弟,这事都过去那么久了,就算了吧。上次他也不是存心和你们作对。”对面的一个眼镜仔一看我们气焰嚣张,忙不迭地解释起来,并很乖巧地掏出烟,散了一圈:“给个面子,算了,算了啊!”
  打群架,其实就是这样,谁人多根本无所谓,气势才是最关键的。你在人数不占优势的情况下,照样能底气很足地凶起来,对方就会怕你。气势上一输,想的东西难免就多,自然会顾忌到以后的事。反过来,刚才如果我们先心虚服软,说起好话的话,那么对方反而有可能在头脑发热之下得寸进尺,要真打起来,我们未必能占到便宜。
  眼看着场上形势已在掌握之中,胖头鱼一边用左手在背后偷偷向我们比了个“V”字,一边用右手往傻大个的后脑勺上大力一扇,骂了句:“以后上路点,不然石水职高的门你别出了!”
  傻大个低着头没出声,这时,对面一个挺壮的小子也蹦出来打起圆场:“好了,好了,说开就没事了,大家一起踢个半场,以后都是兄弟!”
  傻大个显然并不赞同这个提议,只是默默地走向场边,开始收拾东西。眼镜仔跑过去,拉住他手,似乎在解释着什么,结果被他一把推开了。
  我们没有继续为难傻大个,任他离去。其实说穿了,10多岁的小孩之间,又哪有什么需要赶尽杀绝的深仇大恨,通常都会给彼此留点余地。所以打架一般只打半场,最多的是以不了了之收尾。

  大汗淋漓地和“好兄弟”们踢了个半场,一看时间,已经差不多4点,和胖头鱼他们约好晚上去跳舞后,便各自离去。
  回到家随便冲了下澡,换完衣服,正思考着晚餐的内容,这时,姐姐来了。在读书上,姐姐的天分和我相差实在太大,她比我勤奋,比我努力,最终却连一个职高都没考上,毕业后,作为职工子女,被招进父亲的工厂。
  父亲走后,这个年长我四岁的女孩,便担负起了照料弟弟的重任,除每周按时从父亲的工资卡上,取来生活费给我外,她还总会在空闲时,跑来替我洗衣做饭,或者用她微薄的工资,为我买苹果的裤子、彪马的鞋子……也只有她,能时不时令我日益冷酷的心,感觉到一丝温暖。
  “小央,去读书吧,你这么聪明,只要稍微用点心,以后考个重点大学,出来工作也体面点,不用象姐姐这样了!”姐姐用带着点哀求的口吻冲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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