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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那些变态的中国文化
作者:
周慕白A
第一篇: “二十四孝”大多变态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十分崇尚孝道的国家,从先古帝王“舜”的故事开始,直到现今的人们,莫不如此。所谓百善孝为先,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为人子女的孝敬父母自是理所当然,上自帝王将相,下到黎民百姓,这是共同的行为要求。汉代选拔官员不就以“孝廉”为准则嘛!而且这孝还是第一位的,很多人以此获得官职。而在历代的封建王朝中,都遵循这样一个规范,那就是大凡父或母亡故时,为人子女的是要回家守孝三年的,学名叫着“丁忧”。无论你是何许人,宰执也好,九品县令也罢,也无论你在从事何种事情,即使人命关天,即使没你天都会塌下来,这都不行,你都必须第一时间回家守孝。
下面我们就来看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便是关于南唐后主李煜的,李煜乃是千古词帝,于写词上造诣很深,这里且不论。北宋乾德三年九月,李煜其母圣尊后钟氏驾鹤西去,作为她的儿子,李煜也得守孝三年,并不会应该他是皇帝而有所改变。只是这位圣尊后死的真不是时候,因为这时的李煜正与小周后打得火热,这对小情人之间是你侬我侬的。李煜也正准备迎娶她并封她为后,可事不凑巧。按照礼制,他李煜必须守孝三年,三年之内是不能嫁娶的。小周后也只得待字闺中,还要等她的情郎三年。李煜当然不敢违背礼制,不仅如此,他还得经常吃斋念佛。
三年之后,熬了三年之久的李煜第一件事就是风光迎娶小周后,在等了三年之后,小周后也终于嫁给了她的情哥哥。
再来说说明朝的内阁首辅张居正:
张居正,字叔大,明朝最杰出的政治家、最优秀的内阁首辅,内阁首辅在明朝来说即相当于是宰相。而之所以称张居正为“明朝最杰出的政治家”,那是源于他搞了一场改革,可以说还很成功。只不过在这中间还有一个小插曲,这便还是有关孝道的——
明神宗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张居正的父亲去世,按照礼制,张居正应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回家守孝,可张居正他爹死的实在不是时候,这时的张居正正在实行改革,且已经到了关键时期,是一刻也不能离开的,不仅他自己不想走,甚至就连皇帝、皇帝他妈也不想让他走。可是有违孝道这可是天大的罪,张居正没办法,只能“夺情”。所谓“夺情”, 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也就是说可以不回家守孝。但问题是,你张居正违背了几千年传下来的孝道,这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于是众人纷纷上书弹劾张居正,让他混蛋回家。尽管张居正最终没有“丁忧”,但他所遭遇的压力以及唾沫星子也是可想而知的。
仅从以上两个例子便不难看出,中国人对“孝”那是无比地推崇与重视,岂不闻李密的一份《陈情表》便感动了万千你我,也成就了他的千古孝名。
只是中国人从来都喜欢矫枉过正的。关于这一点,钱钟书先生说得很好,先生说:“也许上够了演讲和宣传的当,现代人矫枉过正,以为只有不说话的人开口准说真话。”因此“男子无口才,就表示有道德,所以哑巴是天下最诚朴的人”。对于孝道,中国人的态度也是一样,真真是不孝则已,一孝就得惊人,直至令人发指,达到变态的程度。而《二十四孝》正是这样变态的故事汇聚而成的,看了这些故事,实在是孝感动天,我心有愧啊!
日期:2011-09-15 00:19:21
关于《二十四孝》,全名《全相二十四孝诗选》,为元代郭居敬编录,一说是其弟郭守正,还有说是郭居业所撰。甭管是谁所撰,其内容都是一样的。这些故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后来的印本中大都配以图画,故又称之为《二十四孝图》,为中国古代宣扬儒家思想及孝道的通俗读物。
说它通俗,源于其故事简单明了,说它是宣扬儒家思想的也不假,道家崇尚清静无为、避世隐居,似乎跟孝敬父母不搭边;而佛家就更不是了,试问一个光头和尚何以孝敬双亲?
在通常所流行的“二十四孝“故事中,序而诗之,即以诗为序言。这二十四个故事,它们分别是孝感动天、戏彩娱亲、鹿乳奉亲、百里负米、啮指痛心、芦衣顺母、亲尝汤药、拾葚异器、埋儿奉母、卖身葬父、刻木事亲、涌泉跃鲤、怀橘遗亲、扇枕温衾、行佣供母、闻雷泣墓、哭竹生笋、卧冰求鲤、扼虎救父、恣蚊饱血、尝粪忧心、乳姑不怠、涤亲溺器、弃官寻母等。
当然,以上只是“二十四孝”其中的一个版本,其实它还有另外一个版本,其内容跟以上是差不多的,只是顺序略有不同罢了。还是让我们来具体看看这所谓的“二十四孝”吧!是不是都能感天动地,是不是都堪称后世之表率,又是不是到了令人发指甚至变态的程度呢?
第一个故事:孝感动天,说的是“五帝”之一舜的故事。舜的父亲是流氓一个,继母嚣张无比,而同父异母的弟弟则傲慢无礼。他们三人合谋,多次想害死舜,幸运的是,每次都被舜给逃脱了。事后,舜竟毫不嫉恨,依旧对父母孝顺、对弟弟慈爱。最终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耕种时,象带他耕地,鸟代他锄草,看来无疑都是天帝派来帮他的。更幸运的事还在后面,尧得知舜的事迹以后,有感于他的仁孝,便选定他做自己的接班人,并将自己的两个女儿娥皇与女英都嫁给了他。
的确,舜的孝心是能够感天动地,最终也得到了好报。但这是不是都是孝心所能够解释的呢?我看未必,依笔者看来,多半是由于舜的胸怀无比宽大而已,宽大到连尧都要钦佩,我想,即便不是他的父母,换做是别人,舜依旧会以德报怨的。其实,站在今天的角度来看,舜的做法不免是错误的,面对父母的逼迫残害,你是不是每次都能安然无恙呢?你是不是每次都能侥幸逃脱呢?这不是在弘扬善举,而是在纵容邪恶,是在漠视自己的生命,往大了说,是在忽视人权。德国有句名言——制度比道德更重要,一个良好的社会制度才是管理社会最重要的手段,而决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人们道德的改善,对制度的推崇才成就了德国良好的社会秩序。不知道那些想学习舜的人有所启发没有?
至于第二个故事戏彩娱亲,这更像是一幕荒诞剧:老莱子,春秋人,至孝之士,年过七旬依然不言老,常常身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孩童般戏耍,为的是能够博父母开心。毫无疑问,其父母真的开怀大笑了。
我不知道他父母是老糊涂了还是心理变态了,一个七十岁的老翁装扮成孩子模样,这很好笑嘛!何况这还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我只觉得很矫情、很做作、很肉麻,甚至是很雷人。更让人感到雷人的还在后面呢!一次,老莱子为双亲送水,待走到双亲身边时,竟假装摔倒,躺在地上不起,继而学起了孩童在哭。二老大笑。
关于这则故事,《太平御览》上另有版本:“老莱子……常衣斑斓之衣,为亲取饮,上堂脚跌,恐伤父母之心,僵仆为婴儿啼。”
此故事较之上面,似乎更近于人情,“诈摔”变成了“真摔”,做作变成了顺势而为。那为什么由“真摔”变成了“诈摔”呢?显然这是后世的那些所谓的君子们改过来的,非得用一“诈”字,他们心里才会觉得舒服,也只有这样,行孝才够虔诚。岂不知这样做的话,那些真正的孩子们都被教坏了。对于此,鲁迅先生也很反感,先生说:“正如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老莱子即是一例,道学先生以为他白璧无瑕时,他却已在孩子的心中死掉了。”真诚变成了矫情,善良变成了虚伪。
鹿乳奉亲的故事似乎还说得过去,无非讲的是一位年轻人为了父母的眼疾,化装成鹿的模样去求取鹿乳。只是在一次求取的过程当中被猎人当成了鹿,差点给射死了。这位年轻人冒着被误杀的风险成就了他的孝子之名,精神可嘉!勇气可嘉!
至于百里负米,讲的是孔门弟子子路的故事,就是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以侍奉双亲。这个很正常,一般人也都能够做到,无变态极端之处可言,这样的故事才真正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传之后世。
至于啮指痛心,则很有些后人演绎的成分在里面了——母亲大人在家中咬破手指,为儿的在外就突然心痛,并且知道这是母亲大人在召唤他,于是急忙回家。那反过来说,母亲大人生病了或者发生其他什么事,可是在外的儿子却感应不到,既没有突然心痛,也感觉不到母亲大人在召唤他,那么,是不是就表示此子不孝呢?显然是不可取的,只怕会误导了后人。
芦衣顺母的故事,我以为也只能说明闵损心胸广阔,能够包容一切罢了,面对继母的不公平对待甚至说虐待,他的做法是以德报怨——这更像是善良,而并非全是孝心。
亲尝汤药讲的是汉文帝的故事,这个故事并没有什么高难度,任何人都能够做到,无非就是在母亲喝药之前,为儿的定先要亲口尝尝,看是否有害,或者温度是否恰当。之所以入选“二十四孝”,怕是源于汉文帝的特殊身份。但汉文帝无论是作为帝王也好,还是身为人子也好,他都称得上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孝子。事虽小,孝却大,这样的故事才真正的感人。首先因为它真实,其次,这似乎每个孝子都能够做到,这样的孝行才是应该为人所称道的,加上文帝乃是皇帝,足以为臣民之表率。
拾葚异器,讲的故事也颇为简单,让人信服,也让人动容。
但“埋儿奉母”的故事就荒唐了,就令人发指了,真正达到变态极端的程度了:汉代的郭巨,家贫,有子三岁,事母极孝,为了让母亲大人每顿多吃点,他竟与自己的妻子商量,要将自己的儿子埋掉,这样一来,就不会影响其供养母亲了。并且这位郭孝子还振振有词地说:“儿子可以再有,而母亲却不可以复得。”其妻不敢违。
故事讲到这里,我们都为这个三岁孩子捏一把汗,哪有这样的道理,本是天真烂漫的孩子,如今却要被父母活埋,不知是其父母变态还是这个孩子太倒霉了,出生在这样一个“至孝”的家庭。不过,当郭孝子在挖地准备埋儿的时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最终的结局自是皆大欢喜,既可以养活孩子,亦可以善养老母了。
这样的结局,自然是后世那些虚伪的道学家们杜撰出来的,是完全不可信的。故事的真正结局怕是郭巨这个傻帽真把自己那三岁孩子给活埋了,这就是愚孝加忤逆了,怎么看都是一种极度变态的行为。
——这当然是《二十四孝》中最为后人所诟病的了,很多人都不理解,现代人更是无法想象。但在当时来说,这或许有些偏激,但行为还是可取的。殊不知汉代的文帝都如此孝顺,何况一般平民,加上我所说的矫枉过正,整个汉代社会都崇尚孝道,可是一旦矫枉过正,也就令人发指了。再加上两汉时期是以“孝廉”来作为选官标准的,因此我们说,这样的事情是很有可能发生的。这不知是时代的悲哀还是那个孩子的悲哀?
对于这个愚孝的故事,鲁迅先生也是十分反感的,他说: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先生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先生不敢做“这样”的孝子正是出于对这种愚孝的嘲讽。
日期:2011-09-15 00:26:18
第十个故事:卖身葬父,这是最为我熟知的一个故事了。吾家安徽安庆,而安庆最著名的剧种是“黄梅戏”,而黄梅戏中最著名的一曲就是《天仙配》了,讲的就是这个“卖身葬父”的故事。
它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董永的孝子,故事的梗概大致是这样的:董永家贫,父死,无钱安葬,只得卖身为奴。待到他去偿工时,忽在一棵槐荫树下遇见一女子,死活要嫁给他董永做老婆——这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接着夫妇两人一同来到了主家。要说这一妇人那可不是寻常人,她仅用一个月时间就织成了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了债、赎了身,于是夫妇二人便可以返家了。等行至槐荫树下,女子告诉董郎,自己乃是天帝之女,奉命下来帮助他董永还债的,言毕凌空而去,升天了。
《天仙配》中所说的这一女子便是七仙女了,不但与他董永结为夫妻了,并且还与他生了一个孩子,于是天帝震怒,要捉拿七仙女。自然也不是天帝派她下凡来的,而是七姑娘自己动了凡心私自下界的。最终他们演绎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神话。
这则故事最早见于东晋干宝的《搜神记》,而此书乃是一部神话小说集,《晋书•干宝传》中说,干宝有感于生死之事,遂撰集古今神祗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
大凡故事总是好的,要么慷慨悲壮,要么机缘凑巧,最终都是皆大欢喜。然而现实终归是现实,我看这董永可能并没有遇见仙女,而是要一辈子都呆在那位卖他的主家了。所谓路遇仙姑,还嫁他了,只怕是善良的后人杜撰出来的,为的是能够给那些孝子们一个好的结局罢了,因此是当不得真的。
“刻木事亲”的故事也像是一幕神话剧,至少也是志怪小说。汉丁兰,幼年时双亲皆殁,后来思念成疾,竟刻木为像,事之如生身父母。其妻时间一久,自然对这两块木头不怎么恭敬了,有一次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结果是不刺不知道,一刺吓一跳,这手指竟还与真人一般,居然能流出血来。丁兰一回家,见木像流泪,得知情况以后,立即将这位“大逆不道”的妻子给休了。
依我看,这位丁兰丁大孝子心里是有某种阴影的,甚至于达到了某种病态的程度,否则不至于这样,只怕是得了强迫症了。而后世的人们也很矫情,跟着他丁兰一块疯,才胡诌出木像会流血流泪这一幕出来,恨不得天下间的所有孝子都这般心里变态。
“涌泉跃鲤”的故事也差不多:汉姜诗,事母至孝,母亲爱喝长江水,姜诗之妻庞氏便每每长途跋涉六七里路去取,母亲爱吃鱼,夫妻俩便常常做鱼给她吃。有一次,庞氏到长江边取水,结果因风大晚归了,姜诗就怀疑她是故意怠慢母亲的,于是将她逐出家门。
看!又出现一个思想偏激甚至有些变态的家伙。后来的故事自然也如鬼怪一般,自家的院中竟无端喷涌出泉水来,而且这味道和那江水的味道是一样的,更诡异的是,那里面每天都有两条鲜活的鲤鱼蹦出,只因为其母爱吃鱼。
当然,二十四孝中也有正常的,只是这正常的真是少之又少,而“怀橘遗亲”便是其中一例。这讲的是三国时陆绩的故事:当我们的陆小朋友还只是六岁时,就时刻想着母亲了。一次,他随父亲陆康到袁术家做客,袁术拿出橘子来招待他们,待到陆绩离开时,一个不小心竟将藏在怀中的橘子掉在地上了。袁术于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做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嘛?”陆绩回答说:“只因我母亲喜欢吃橘子,故而想带回家给母亲尝尝。”袁术大惊,奇之。
这就是一件小事,然而正是小事才见真情,才能让人信服,这样的故事才真正应该让他流传下去。
至于扇枕温衾,也还有可取之处,无非就是夏天的时候要帮父亲扇凉枕席,冬天时则要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而已,为人子女,理所应当。而行佣供母的故事,则更让人动容,对当今子女应赡养老人也是一种很好的正面教材。
说到第十六个故事“闻雷泣墓”,则就有些问题了——其母在世时十分怕雷,死后埋藏在山林之中,每遇风雨天气,一听到雷声,他必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道:“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
在这里,请恕我不敬,我看此君多半是得了强迫症,因为正常人是不会这样做的。既不正常,自然是病态的一种表现了,想来用强迫症来解释是再恰当不过的了。所谓人死即灭,万事皆空,还怕什么雷?当然,其孝的出发点我们应肯定,但这是一种愚孝,我们当然要批判了。
“哭竹生笋”的故事似乎还正常一点:母亲想吃鲜竹笋,而现在是冬天,没有鲜竹笋,此事自然作罢。而我们的主人公却感到十分羞愧,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感到很无奈。此举自然是孝顺的,作为子女,面对年老病重的母亲想吃竹笋,而自己却无计可施,哭泣是一种正常的表现。可是后世的所谓道学家们却偏偏不让它正常,非得弄出个大冬天地下冒鲜竹笋的事来。当然,这类故事在二十四孝中还有很多,比如说“王祥卧冰”。
说到第十八个故事“王祥卧冰”,这也是当代人们比较诟病的一个故事了。王祥者,晋人,生母早亡,其父又娶了一位,是为他的继母。这位继母对他也不好,常常在老公面前说他的坏话,使我们可怜的孩子王祥失去了父爱。可尽管如此,他仍对这位继母心存孝道。有一次,继母生病了,想吃鲜活的鲤鱼,可当时正值寒冬,天寒地冻的,哪里有什么鲤鱼。可王祥不管不顾,竟去抓了。只是他抓鱼的方式比较特别: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准备将那厚厚的冰层给融化开,然后再下水抓鱼。结果不用我说,没等他趴下去,这厚厚的冰层竟自行化开了,更神奇的是,从那里面还蹦出来两条鲤鱼。
这则故事最早也见于干宝的《搜神记》,但王祥确有其人,此人乃是西晋的大人物,曾位列三公,《晋书》中还有其传。
但我实在不知道,这个故事究竟要告诉读者什么?依在下愚见,这个王祥定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甚至有可能是弱智,不过此人后来做到了三公,弱智是不可能了,但头脑简单是一定的。至于后面冰融鱼跃那一茬,自然也是杜撰出来的,只怕当时我们的王祥卧在冰上卧了半天,也没能将那冰给融化开,至于回去以后会生病,那简直是一定的了。
此外,这个王祥还干过一件很牛的事情,那就是不拜晋王,这个晋王即是司马昭。当时的曹魏相国司马昭进爵为晋王,权倾天下,司徒何曾、司空荀凯邀太尉王祥同去祝贺。何、荀二人见司马昭即拜,唯独王祥以长揖代礼,故而史料上才说:“王祥所以可尚者,孝于后母与不拜晋王耳。”这就证明,王祥除了孝顺后母和不拜晋王之外,别无建树,其三公的位子不过是靠孝名来取得的,因此,笔者才说他是头脑简单之人,通俗说,就是一根筋。
日期:2011-09-15 21:33:20
至于“扼虎救父”的故事,我看跟赖宁救火的故事是差不多的,想来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如何斗得过老虎?最终还在老虎口中救得了父亲,其真实性实在令人怀疑。这种行为固然是孝心所致,但论方式,无疑于飞蛾扑火。
说到“恣蚊饱血”,则又是一个头脑简单的孩子干的蠢事——夏夜时分,九岁的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也不驱赶,原因在于他认为这些蚊子吃饱了便不再去叮咬自己的父亲,实在是孺子可教,也可谓是孝心可嘉。只是这方法终究来说是很愚蠢的,这样去孝敬父母,只怕是起不到什么好的效果,只能又归结为“愚孝”了。
而“尝粪忧心”这则故事,实在让人感到有些恶心,不知道那位庸医是如何判断的,为什么想知道病人的凶吉,就必须要尝一尝他的粪便呢?还说什么味苦就好,害得我们的庚黔娄先生果然尝了自己父亲大人的粪便,却发现味甜,这样,庚黔娄便忧心忡忡,在夜里还拜起了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
其结果跟前面所不同的是,这会奇迹并没有出现,他的父亲终究还是去世了,这倒是十分令我感到奇怪的。这也在另一个层面说明了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就常理来说,庚黔娄十分难得,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孝子,是值得人们肯定的,试问现在有哪个孝子能够做到?
而乳姑不怠、涤亲溺器、弃官寻母这三则故事还都算正常,无论是用乳汁喂养婆婆,还是帮自己的母亲洗马桶,还有弃官不做而要去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这些都是可圈可点的。
好,故事全部讲完,总体来说,这二十四则故事,多半如志怪小说一般,有些故事甚至于都到了变态的程度,这样的故事又如何能教导后人去行孝呢?
再者我们看,这又是卧冰又是与老虎搏斗的,还要整天赤身坐在那里任蚊虫叮咬,这等风采实在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因此,当孝子的风险与难度实在太大,令很多人都放弃了,即便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民族之魂”也是一样——
“这虽然不过薄薄的一本书,但是下图上说,鬼少人多,又为我一人所独有,使我高兴极了。那里面的故事,似乎是谁都知道的;便是不识字的人,例如阿长,也只要一看图画便能够滔滔地讲出这一段的事迹。但是,我于高兴之余,接着就是扫兴,因为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连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民族之魂都绝望了,何况你我这等凡夫俗子?因此我们说,所谓“二十四孝”,只是那些虚伪的道学家们编撰出来桎梏人性的一种方式,也是专制社会下孝道的一种变态延伸。因为专制社会下,忠孝是为一体的,一个人如果都不孝敬父母,又何来会忠于帝王呢?所以历代的君王都以“孝”治天下,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的。如此这般,才铸就了鬼神一般的二十四孝,就如同“存天理、灭人欲”一样,伤害了人伦,泯灭了美好的性情,践踏了人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
日期:2011-09-16 12:08:33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诗说——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从这首小诗中我们不难看出,似乎在西方世界里,这爱情、自由都要远远比生命重要,那真实情况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非但不是,反而对生命极为重视。尽管爱情也很重要,自由也非有不可,但这几者之间并不矛盾,尤其是在西方。
西欧早在14至16世纪就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文艺复兴运动,其主旨思想应该就是被誉为“人文主义”的东西了。至于何谓“人文主义”,简单说来,就是以人为中心,强调人的现世价值,重视人的作用,鼓励人们去追求各自的幸福。这场运动持续了将近三个多世纪,把天主教对人的束缚与统治一扫而空,铸成了伟大的人文主义精神。从此,人才之所以为人了,是一个个有着鲜活思想与灵魂的生命个体。再后来,西方又进行了长达两个多世纪的启蒙运动,强调天赋人权、自由平等,这一切无疑都对西方人的思想来了个彻底的大解放。他们追求属于自己的生命权力,视自己的生命与私有财产为人生第一要务,同时也能尊重别人的生命价值,承认别人的私有财产归属。
好莱坞导演斯皮尔伯格的著名影片《拯救大兵瑞恩》,讲的是战争与人性的故事,是重视生命与人道的光辉典范——瑞恩家共有四个儿子,只可惜在伟大的“诺曼底登陆”之后,瑞恩家的三个儿子相继阵亡。当时的美国陆军参谋长马歇尔上将得知此事以后,出于人道考虑,为了不让瑞恩太太在一个月之内连续收到四个儿子相继阵亡的消息,他于是决定,派遣一支由八人组成的小分队,只为在人海茫茫、枪林弹雨之中找到生死未卜的二等兵詹姆斯•瑞恩,并将其平安送回后方,与瑞恩太太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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