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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邪
作者:
萧星__
日期:2011-08-25 19:09
《尸邪》
在北界,传说有三样鬼器——“珏”、“尸”、“邪”。每一件鬼器的现世,都能引起界的动荡、混乱甚至毁灭,但前提是有人能够驾驭鬼器。
五十年前,世界一片混沌,大小势力相继崛起,各自称皇。整个界经历了十五年的战乱,相对弱小的势力不断被强大的势力吞并 ,最终形成四个强大的阵营——西伦、兰德、郎卡、雷拓。其中以西伦国最为强盛,但是其余三国的地理位置处于优势,于是相互之间不敢动手,形成了四皇对立的局面。然而,这也赢来了十五年来第一次短暂的和平。四个国家纷纷抓住这短暂的休息时间,养精蓄锐。时间向前推移五年,第一个鬼器——“尸”现世,出现在了兰德城的领土。四个国家几乎是同时有了动作,纷纷派人前往,却被兰德王拒之于城门之外。而各个国家的奇能异士都想尽办法混入兰德,企图能夺下鬼器。
四个国家的气氛瞬间紧张起来,但是鬼器不是人人都有能力获得的,因此四皇之间又保持着微妙的平衡。
在紧张的气氛之下又艰难的维持了十年的和平,却由于某种原因,依然没有人能把“尸”拿走。然而就在这时,第二件鬼器——“邪”现世,出现在离西伦皇城附近一个叫夕阳坡的地方。最后被西伦王得到。
西伦王获得“邪”的消息不胫而走,瞬间打破了四皇之间微妙的平衡,西伦成了众矢之的,其余三皇结盟,在短短的一年里,灭掉了西伦。
然而,“邪”却不知所踪。
西伦被灭后,三皇平分了西伦的领土,并继续保持盟约。虽然表面友好,但又都在暗中做小动作,导致民不聊生。而“尸”的拥有者一旦出现,必将打破这脆弱的和平。
在这剑拔弩张的气氛下,却又渗入进来一股诡异的组织力量。真正的战争,一触即发……
日期:2011-08-25 19:10
第零章 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八个穿着怪异,戴着形状各异的水晶面具的人聚集在一个叫夕阳坡的地方,虽然看不清他们面具下的表情,但是依然能感受到他们心里那股强烈的不安。这些人围成一圈,中间的空地上,有一个拳头般大小的黑色的尖角。初秋的凌晨,雾气弥漫,只能听见早起的鸟叫声和这些人发出的若有似无的呼吸声,每个人的面具都铺上了一层雾气,这让气氛显得更为沉重。他们好像对这个黑色的东西心存畏惧,没有人敢上前把这个尖角从地上捡起来,都只是死死的盯住它。最后,一个面具上布满裂痕的男人向前走了一步,他深吸了一口气,看了看其余的同伙,然后猛地伸手,死死的握住了那个黑色的尖角。瞬间,在场的每个人都绷紧了神经,他们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压抑感,那是死亡的气息。
长时间的沉默过后,东方都已经开始发白了。破面男人的手依然死死的握着尖角,生怕发生什么异变。然而,死亡的气息却慢慢淡去。面具人们面面相觑,他们来之前想象过无数惨烈的场面,甚至已经做好死的准备了。但是,除了最开始那股让人心寒的死亡的气息外,并没有发生任何事情。破面男人也渐渐放松,他摊开手掌看了看,沉声说道:“被封印过。”
所有的面具人都颤抖了一下,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袭来,能让这群敢于面对死亡的人感到恐惧,那必定是超越常规而存在的事物。
其中一个女人说道:“碎,那是不可能的!”
破面的男人转过身来看着这个女人,举起手中的尖角,冷冷的说:“眼见为实。”
其余的面具人都把目光转向这个黑色的尖角,只见这个尖角的每个面,都布满的米粒大小的咒文,咒文发出微弱的白光,却在黑色尖角的衬托下显得十分耀眼。众人议论纷纷,仿佛遇见了天大的怪事。
一个身材比较矮小瘦弱的面具人打断众人的议论,说:“既然如此,那么,带回去。”听声音竟然是个小男孩。
那个叫碎的面具人点点头,说道:“只好如此。”
于是一行人马上动身,以极快的速度离开了夕阳坡。
与此同时,在西伦皇城,有两个人彻夜未眠,是西伦王和他的预言师。西伦王眉头紧锁,死死的盯着闭目测算的预言师。良久,预言师睁开眼,与西伦王四目相对。西伦王马上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预言师面前,问道:“结果如何?”
预言师叹了口气,说道:“‘尸’的出现已经开始引起混乱,而‘邪’却让我感受到死亡的气息。我不能确定,如果水晶八面能带回‘邪’的话……”
预言师说到一半就停住了,西伦王急忙问道:“那会如何?”
预言师说:“王,你可信天命?”
西伦王愣了一下,说道:“信!”
于是预言师说:“我接下来说的话,你信,则有;不信,则无。我窥破天机,时日不多,但也无憾了!”
西伦王说:“你说说看。”
预言师又叹了口气,说:“依我的推算,最多还有一年,西伦国就会从这块大陆上被抹去,到时候,你会死于乱战,从此我们这一界便会再次进入战乱时期。然而奇怪的是,这个时候,却出现了预言的分支。”
西伦王说:“什么分支?”
预言师轻咳了一下,说:“就是说,出现了两个预言结果。其一,西伦国灭后,世界再次陷入混沌,各个新兴势力崛起,并与其余三皇形成对立。其二,其二是我没读懂的预言。”
西伦王问:“是什么?”预言师开始全身发抖,西伦王问:“预言师,你怎么了?”
预言师用颤抖的声音说:“王……我,我窥见了未知,在未知里,我能只看到你,却看不到结果……王,你记住,事在人……”
西伦王还想说什么,但见预言师的身躯开始腐朽,瞬间便化作一堆尘土。他看着地上的尘土,喃喃道:“你是想说,事在人为,人定胜天么?”
这时,门被推开,八个穿着怪异,带着水晶面具的人进来了。碎走到西伦王面前,行了个礼,递上那个黑色的尖角,说:“王,‘邪’被封印过。”
西伦王深深的吸了口气,看着他,问:“有没有什么方法能破印?”
碎说:“没有方法能破印,因为不可能有人能封印‘邪’。”
西伦王看着碎,表情变得深不可测,他说:“你口中所说的不可能已经成为现实,所以你记住,没有不可能,事在人为……”
日期:2011-08-25 19:11
第一章 拜穴镇
我们拜穴镇,在整个兰德,那都是驰名远近的。甚至在郎卡和雷拓,那也是小有名气。酒,使我们这个小镇美名远扬。每天都有不少的商人、士兵、灵者、武者和游客来买酒,在这战乱的年代,偶尔也会有一些不明身份之人在这里短暂的停留一下。而整个拜穴镇,也都因酒而富裕起来,虽说只是一个小镇,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现在镇上的每户人家都有卖酒,每个人都会喝酒,就算是小孩,那也是喝着蓝须果酒长大的。虽然说家家户户都卖酒,但酒也分三六九等,拜穴最好的酒,叫韩家酒。
我,叫韩扬。
拜穴镇,姓韩的仅我们一家,韩家酒,当然就是我家酿的酒。我父亲的酿酒手艺在兰德也是十分有名的,拜穴镇卖酒的热潮,是我父亲带动起来的,酿酒的手艺,也是父亲教给其他人的。所以,镇上的人都是非常尊敬父亲的。
我问父亲:“为什么酿酒的方法都一样,但是我们家的酒却最醇?”
父亲说:“你懂,你才会了解它,了解了,你才能驾驭它。”
我说:“懂跟了解,有区别吗?”
父亲就笑着摸着我的头说:“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但是扬儿你记住,有时候,虽然知道方法,却还是做不到最好,那是因为缺少爱。”
我没听懂,父亲就说:“我爱酒,酒是我的生命,对于其他人来说,酒只是赚钱的门路。我爱我的生命,所以我酿的酒与众不同。”
很小的时候我就听父亲说过,我们是酿酒世家,祖祖辈辈都是皇室御用酿酒师,直到我出生后不久,王城沦陷,于是才带着我和母亲辗转到拜穴镇,并在这里扎根,一住便是十九年。虽然不再是皇族酿酒师,但是父亲还是视酒如命。
父亲虽然只是一个酿酒师,但是却知书达理,通晓天地之命理,气数之变化,不输文人儒士,并且拥有一身好武艺。我从小便敬仰父亲,一心想成为父亲那样的人。父亲教我识字,教我为人处世之道,偶尔也教我一些好玩的小法术 ,但并不教我酿酒之术。父亲说:韩家酿酒术,将在我这里断传。
我不知道为什么父亲执意不肯教我酿酒术,但是我本身也对酿酒兴趣不大,所以学不成,也就算了。我家开了一家酒馆,父亲忙于酿酒和研究新的酿酒方法,于是把酒馆交给我打理,但是我更愿意和镇上的几个同龄人一起玩乐,所以实际上酒馆的掌柜是母亲。
母亲总是骂道:“一个老甩手掌柜,一个小甩手掌柜,你们韩家啊,就没一个能做大事的!”
每当这时父亲就在酿酒房里笑骂道:“说什么呢老婆子,咱们扬儿将来不就是个成大事者嘛!”
母亲就笑:“老不正经的。”
日子过得平凡而又平淡,但却总是能在父母亲的吵闹中听出温馨的味道,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我喜欢安静。或许母亲说的对,我也不是一个能成大事的人。
其实拜穴镇之所以能够吸引这么多人来,并不仅仅是因为酒。
镇子的西南方向,有一座不算巍峨的大山,山顶终年积雪,不管是炎热的夏季还是寒冷的冬季,雪线都在整座山的二分之一处,不上也不下,十分的怪异。但是更怪异的是,这山上的雪,是三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忽然产生的,然后就一直如此,从不融化,直到今天。当地人把这座山叫做司朗,意为平定安康、繁荣富强。
以前听镇上的人把这个当做故事讲过,说的是三十年前,那时候拜穴镇还是拜穴村,司朗也只是一座无名山,也没有现在这么热闹。那天晚上,很多人都在外面乘凉,跟往常一样,聚在一起谈天说地,异变突然就发生了。人们都没反应过来,在村子的上方突然划过一道非常耀眼的白光,带着刺骨的寒冷,发出刺耳的尖啸声,直奔现在的司朗山。所有人都被强光照射得短暂性失明。整个村子里一片尖叫声,场面极其混乱,好在人本来就少,没有人因此受伤。等到人们陆续恢复视力时,天空上依然能看到白光划过时留下的轨迹,而所有的房顶、树冠,甚至有一部分站在空地上的人,都被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冰渣,房檐、树枝上都倒挂着一根根剔透的冰柱,就好像是受到初冬的第一场雪的洗礼,但实际上当时还是夏季。当人们瑟瑟发抖的拍掉身上的冰渣后,惊奇的发现山已经被冰雪覆盖住了,从山顶到山腰。当时所人们都被震撼住了,纷纷下跪对着山磕头,每个人都认为是仙人降临了,如果不是仙人,那还有什么能在一瞬间冰封住半座山呢?没有人敢上山一探究竟,他们都认为踏入仙人的地盘是大不敬的做法,都怕受到惩罚。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村里的人们生活得诚惶诚恐,害怕一不小心就会冒犯了仙人,直到五天过后,有一队人进入了拜穴村。
拜穴村虽然不算是地处偏远,但离皇城兰德也有半个月的行程,就算是灵者,也要走五六天,因此不会有人无缘无故的跑来这里,更何况这次一来便有二十几人。村民们当然不傻,知道这肯定与前几天的异变有关,而且这队人穿着华丽,出手阔卓,也不可能是普通的商队。但是没有人去关心这些人的身份,无论在哪个年代,知道的东西越少,都越能保障自己的安全。他们给了一大笔钱给村民,让村民们安排他们的住宿和食物。他们开始在村里休整,期间也不与其他人交流,每个人都仿佛心事重重,除了中途出来吃饭,几乎连续两天都是在各自的房间里足不出户。当村民们以为他们会这样继续休整下去的时候,这些人在第三天早上整装,向着现在的司朗山方向出发了。很久之后,这一队人的身份都是村民们饭后唯一的谈资。
这些人走后,村子开始慢慢的恢复了平静,但是还没完全平静下来的时候,第二队人接踵而至。紧接着,几乎在同时,越来越多的人来到村子,灵者、武者甚至偶尔还能看见小队的皇城士兵,他们的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那座被怪异的冰封住的山,原本村子的祥和安宁之气一下被打破。
然而虽然村子失去了原有的平静,但是却给村民们带来巨大的收入,村子也开始慢慢发展成为一个小镇。于是,镇上的人们把这座为他们带来巨大财富的山,叫做司朗。
时过一年,依然有很多人来到拜穴镇歇脚。虽然镇上的人不敢冒犯这座给他们带来财富的山,但是他们却开始好奇,到底是什么,能让这么多人不约而同的齐聚到一起?直到有一天,一家酒店的店主从一个喝醉的武者那里听到一点消息——那天晚上飞向司朗山的,是一个被他们叫做‘尸’的东西。于是,镇上的人们便知道这些人都是为了‘尸’而来的,但是‘尸’究竟是什么,没人知道,也不敢知道。
日期:2011-08-25 19:11
第二章 斯文的男人
一转眼便是三十年,来拜穴的人依然络绎不绝,但是司朗的雪却一直没有融化,也就是说,那个叫‘尸’的东西,到现在也依然在司朗山上,而拜穴镇由于有了韩家酒,也吸引了更多的人来,哪怕不是为了‘尸’。于是,拜穴镇的美名传遍了异国他乡。
这一年的夏天比较炎热,我躲在店里,老老实实的当我的掌柜,店里的生意太好了,我和母亲都忙得不可开交。店里请了个伙计叫秦野,比我还小两岁,正在不停的为客人们倒酒端菜,一直到下午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店里才悠闲起来。王统就跑到我们店来,对我说:“韩子,今天捉了几只山鸡,晚上出去烤了吃吧?”
王统的父亲是开馆子的,就开在我们酒店的旁边。镇上最好的酒在我家,而最好吃的菜就在他家了,我们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我们偶尔都会跑到司朗山下的一条小溪边烤点野味吃。
我想到王统烤的外焦里嫩的山鸡,就口水直流,当然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他。王统说:“那你晚上带几壶酒来,我们到山下好好吃一顿,我和章一到那边等你。”章一家是开铁匠铺的,也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兄弟,我们三个小时候都是镇上有名的捣蛋鬼。
我点点头,说:“那好,我们晚上再见。”
王统走了,我开始收拾东西,帮着母亲和秦野把店铺打扫了一下,父亲还在后屋酿酒。我们这里晚上是不营业的,因为白天太忙了,所以父亲说晚上应该好好休息,反正我们的酒不愁卖不掉。我跟父母打了声招呼,提了两壶酒就出去了。
傍晚的拜穴镇,依旧热闹。王统家的饭店里面挤满了人,这小子,他家的店从来都没有自己打理过,跟他比起来,我对我们家的店已经算是尽心尽力了。而章一家的铁匠铺就稍微要冷清一点了,虽然是铁匠铺,他们也还是搬出一张桌子,上面摆满了各个品种的酒。
铁匠铺的旁边有一间简陋的小屋,屋里住着一个神秘的人,我见过他,他偶尔会在我们店里买酒喝。这个人比较年轻,大概比我年长八九岁,不经常出来,也很少跟我们说话,大家都对他了解的不多,不过虽然年轻,但是他的眼神却十分的锐利,仿佛一道利刃,我甚至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这个人是在七年前来到我们镇子的,他花钱买下这间简陋的屋子,然后就一直住在里面。最开始人们以为他也是为了‘尸’来的,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出过镇子,而且由于他太过冷酷,也没有人愿意接近他,至今都没人知道他的名字。不过我对这个人倒是一直都很好奇,不知道他到我们镇上这么久是为了什么,我总感觉他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顺着拥挤的街道,我走出了村子,虽然快到晚上了,但是依然有人往司朗山上去。听说每年在司朗失踪的人都不少,但是还是有人络绎不绝的来到这里,我猜想那个叫‘尸’的应该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走在我前面的是两个体型彪壮的大汉,其中一个提着一把三米多长的大刀,看他拿得挺轻松的,但我估计肯定不是什么很轻的刀,至少我是提不动。而另一个则握着一把宽刃剑,对于我来说是宽刃剑,但是拿在他手上就像把匕首。看他们的体型,肯定不是灵者,那么就应该是武者了。我下意识的放慢脚步,把与他们的距离拉长了一点。在我的印象中,武者大多都脾气暴躁,因为看他们的身形也能知道,肯定不是什么温柔如猫的性格。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回过头来给我一刀,就算不砍我,那三米长的大刀也能把我压个半死。我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祝福他们有去无回。正想着,忽然一只手就拍到了我的肩上。
我吓得一哆嗦,酒壶都差点掉了。我回过头,发现是一个长相斯文的男人,正笑着看着我。我定了定神,心想这个人有病,走着走着拍我一下,差点害得我尿了。
只见这个男人笑意更浓了,他把手从我肩上收回去,说:“小兄弟,你不会觉得我有病吧?”
我看着他,心想这个人还真是有病,但是我连忙摇头,说:“没有,没有……”
斯文男人又笑了一下,说:“小兄弟,我是想提醒你一下,在背后说人坏话是不好的,有可能会惹祸上身。”
我说:“我哪里说人坏话了?”
男人抬抬头,用下巴指了指那两个渐渐走远的武者说:“诺,就是他们。在背后咒人死总是不好的吧?”
我有点脸红,小声问道:“你是灵者吧?”
那人哈哈一笑,说:“对,我是灵者,我的技就是读人心术。”
我对这个技表示不屑,无聊而且无耻,窥视别人的内心想法,怎么说也是不道德的……还没想完,我忽然就窒息了,连一口气也吸不进来。那个男人依然笑呵呵的看着我,我忽然就觉得他那张斯文的脸变得无比狰狞,肯定是他在对我用法术。我的脸都憋绿了,整个身体都开始麻木起来,嘴里却骂道:“狗屁灵者……”
那个人又是一笑,我一下就轻松了,人一下瘫倒在地,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气。那人蹲下来,对我说:“依照界规,灵、武者不得对普通人下杀手,我刚才只是给你个教训,让你明白,有些事,连想都不能想。记住我的话,说不定以后能救你的小命。”
我恨恨的望着他,他又说:“心智薄弱的人,当然会觉得是无耻的技。”
我站起来,心想反正他也不会杀我,于是怒道:“你这人真是有毛病!”说完捡起地上的酒壶就走。
那人也不追上来,只是说:“小子,不过说真的,我也觉得那两个武者回不来了。哈哈……”
我也不管他,直接穿过小树林,往王统他们那里走去。
日期:2011-08-25 19:12
第三章 年少的梦想
当我到了小溪边的时候,王统和章一已经把山鸡都清理好了,正在捡拾树枝当柴火。我把酒放下,一起去拣树枝。一边拣我一边对他们说:“刚才来的时候碰到一个疯子,差点把我杀了。”
章一回过头,说:“杀你不跟杀只鸡似的?”
我说:“你还别不信,是真的,那人是个灵者,还是个偷窥狂!”
王统笑道:“他偷看你洗澡了?”
我骂道:“滚一边去,人家那是专门读人心的技,我都没看见他出手,就被控制住了,连呼吸都呼吸不了,差点憋死。”
章一说:“废话,能让你看见他出手了,那还叫灵者吗?人家灵者要杀你的话,就是一粒沙,也能杀你个千百遍。”
王统也笑着说道:“就是,人家花那点心思去杀你,还不如偷看你洗澡。”
我非常鄙视的看了他们一眼,暗自运气,脸都憋红了才憋出一个鸡蛋大小的电球,然后一把按到离我近一点的章一背上。章一一下跳起来,哇哇乱叫,头发都被电得蓬松起来。我非常满意的看着他站在那里发抖。
抖完了,他喘着气说:“行,你赢了,咱不带这么玩的,人家灵、武者还不伤害普通人呢,你会一点术就全用在我们身上了。”
我笑着说:“所以说,我刚才只是给你个教训,让你明白,有些事,不能说出来,甚至连想都不能想。记住我的话,说不定以后能救你的小命。”
章一用哀怨的眼神看着我,嘴里不知道在小声的嘟囔什么,反正肯定不是什么夸奖我的话,我也懒得去听了。
生好火,王统把鸡架起来开始烤,我和章一就打开一壶酒慢慢的喝着,边喝边聊。韩家酒的后劲很大,我们只能小口小口的抿着喝,要不然待会鸡毛都吃不到一根。
王统在旁边烤鸡,边放佐料边说:“前几天跟我爹一起去了皇城,运食材。你们猜我看见什么了?”
章一问:“看见什么?”
王统很得意的卖了个关子,非常期待的把目光转向我,我把目光转向小溪,不去理他。于是他很无趣的继续说:“我看见张贴征兵令了。”
章一来了兴趣,他是个兵痴,一直想从军,上一次征兵的时候他还没有成年,而成年后就再也没有征过兵了。
王统又说:“听说是要打仗了。”
章一问:“真的?谁打谁?”
王统摇头说不知道,反正到时候会过来征兵的。章一说:“那正好,被我赶上了,我一定要成为一等一的武者,然后先立个二等军功吧,反正慢慢来,我还很年轻,我的目标是做个大将军,指挥万马千军,然后帮着兰德王一统天下!”
我捏了捏章一瘦弱的手臂。他问我捏他干嘛?我说:“我来的时候看见两个武者,人家一只手就能有你一个人这么粗,你还一等一的武者,你现在连你爹打铁的铁锤都举不起来,你拿什么当武者?还是一等一的?”
章一很认真的看着我,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王统笑道:“好吧,鸿鹄,祝你成功!”
章一很快乐的说谢谢。
我叹了口气,说:“那战场上可真是一不小心就会没命的,不是那么儿戏的事情。”
章一说:“怎么?你怕死了?”
我笑道:“我怕个屁,我又不想当兵,我是怕你死!”
章一也叹了口气,说:“我也怕死,但是,如果不参军,难道我们要在这个屁大的小镇上生活一辈子?就像我们的父辈那样?默默无闻,就算是死了,也没人能记住我们的名字!那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王统插嘴道:“麻烦你们说话前别叹气行么?才多大啊?”
我明白章一的心情,但我天性就是一个喜欢平静的人,如果说难听点也叫懦弱吧。我不希望经历什么大风大浪,只想平平淡淡的过,每天吃吃烤鸡,喝点小酒。也许我不是一个正常人,因为平凡的人总想过不平凡的生活,而像我这种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还想过平凡的生活,那就属于异类了。用我母亲的话说,就叫胸无大志。
章一又说:“所以我想趁年轻的时候,干一番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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