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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女生的秘密回忆
作者:
冰木瓜
日期:2005-8-9 10:10:00
01
我读了四年的法律系,经济法专业。这是家里强行给我报的志愿,我本来是想学中文的。可是爸妈严历地批评了我,说中文系毕业后,要么当老师,要么当作家,都会很穷。学法律当律师,就会非常有钱。
我就这样在法律系里呆了四年,逃了两年课。我没补过考,也没拿过奖学金。也真奇怪,我是班上第一个找到工作的人。毕业前夕,我和宿舍的老五一起闲逛至花园桥附近,看到一个“北京生源招聘会”,我们就进去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在角落里摆了一个不起眼的小桌子,坐了几个穿检察官制服的人。我们过去随便聊了一下,他们说想找一个有文体特长的人,最好会唱歌会打篮球,这样说着,他们上下打量我。我170,彼时还十分清瘦。我就信口开河说,我不但会打篮球,还会打排球。他们问我会不会唱歌,我说我不但会唱歌,还会拉小提琴呢。那几个人互相对视一下,十分高兴,问我有没有带简历。我说没有,但是带着学生证。他们看过了,留了我的呼机号。我和老五就又逛了出来。老五甚至连跟他们谈话的兴趣都没有。老五说:哪有那么简单?
可是第二天我就接到了他们打来的传呼,说初步决定要我,让我带着简历和毕业生推荐表到检察院去一趟。我自己都大吃一惊:不会这么容易吧?于是我去了。
昨天见过一个人是人事处长,很热情的接待了我,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说还没有。他就告诉我,院里有一个小伙子,虽然不是正宗大学生,但是现在正在政法大学进修,也快拿到文凭了,身高一米八,和我挺般配的。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到底是想接收我来工作还是为了给别人介绍对象。正说着,一个小伙子推门进来了,处长给我使了个眼色,我知道这位就是了。个子果然很高,脸上满是嚣张的浮躁,我一看就不喜欢。
小伙子走后,处长笑嘻嘻地问我:怎么样?我没吭声。处长就说,昨天回来后,大家商量了一下,觉得我条件很合适,今天准备让我见见检察长。又告诉我,检察长人很好,你大方点。我糊里糊涂就跟着去了。我至今还记得那位检察长姓冯,办公室很简陋,墙上挂着一幅书法作品,写着一个大大的“冯”字。他大概五十多岁,有着检察官特有的冷酷眼光。他只问了我几句话,哪的人,什么专业的,英语怎么样,然后就说:行,来了以后好好干吧。
一个馅饼就这样砸到了我头上。
日期:2005-8-9 10:10:21
02
我回去跟老五说,老五觉得特别不可思议。我也觉得。可是那处长欢天喜地地甚至带我去看了宿舍,就是进门处的一排平房里。工作定了,我没了负担,整天闲逛。
这时我又得到了一个消息,一个我在很久以前曾经面试过的单位要我。从事完全与法律无关的工作。待遇较高。
我连想都没想就通知了检察院的那位处长,我不去了,我选择了另外一个单位。
就此,我与这个我学了四年的专业彻底断了缘份。
现在的我生活得还算不错,只是常常觉得孤独,朋友越来越少。有一阶段我只跟女人做朋友,有一阶段我只跟男人做朋友,现在,我几乎没有朋友。我在郊外买了一处TOWNHOUSE,买了很多中西古典家具,换了新车,在花园里种了很多果树和花草,试着跟邻居来往,以找到一些生活乐趣。但我很快地就厌倦了。
我又回到了城里那套小房子里,没有空调只有电风扇,一台十四寸的西湖牌电视机,朝南的大房间空着,我在朝北的房间里摆了一张床一个写字台。下班回来,我经常坐在床上发呆,或者打开电脑写些什么。
我开始翻看从前的日记,看来我真的已经老了。
我经常想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有些淡淡的悔意。如果当初我选择了那里,现在一定过着全然不同的生活。我会按部就班的上下班,等着分房,也许会在领导的鼓励下跟那个小伙子结婚。然后生孩子,琢磨着孩子该送到哪个幼儿园和学校。我也许会终于与主流社会融合,性格中所有格格不入的东西成为了过去。
可是没有。
我仍然是那个干一行不爱一行,永远想逃离现状的我。
也许网络是我的一个新的逃离之所,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我恨不能辞去工作,专门来写一本回忆录。
其实我从来就没有与现实彻底决裂的勇气。我不喜欢法律系,却也别别扭扭地在那里呆了四年。我不喜欢现在的工作,在每个升职机会到来的前夕,我也都格外努力。
我已经没有了与现实决裂的资本。我已经习惯了按照别人的要求活着,以期达到一个公认的成功标准。
在一套60平米的旧单元楼房里,借着昔日的一本本日记,我开始回忆我的青春。在一所光怪陆离的大学里被我挥霍掉的,荒唐、狂野、自私自利、压抑的、永不再来的青春。
日期:2005-8-9 13:12:20
03
1994年的北京海淀区,远不如现在这般繁华发达。那时提起海淀大家只想到清华北大人大,不像现在会想起IT业中关村。
1994年最流行的歌是校园民谣,到处都在唱《同桌的你》《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海淀是这些歌的发源地,各高校里从早到晚在唱。使我们这些刚入学的新生少了兴奋,提前感受到毕业的伤感。
我们宿舍有六个女孩,为了避免地域争议,在此不介绍每个人的籍贯了。我排行老四,老三和老五来自农村,其他人来自城市。
我认识的第一个女孩就是老三。新生报到的那一天,我们俩最先来到宿舍,在贴了名签的床上找自己的名字。她有一双特别大的眼睛,白眼球多黑眼球少。我问她多大,她睁着大眼睛说“十九”。也不知为什么我就感觉到她在撒谎。我的感觉没有错,在后来的四年里,老三同学编故事的本领让我们瞠目结舌。
她是贫困生,可是她既不要贷款也不要补助,也从来没有去勤工俭学,就靠着编故事的本领,在“贫困生”这片盐碱地上获得了惊人丰收。
她的年龄不久就被证明有问题,因为我们要统一办身份证,她报上来的年龄跟她的户口年龄有两岁的差距。辅导员来宿舍问她,她就睁着大眼睛说,她们家乡那里是贫困山区,父母没有文化,她是哪一年生的父母都记不清了。户口上的年龄是随便填的。辅导员问,既然连她父母都记不清了,她怎么会知道自己是哪一年生的。她说她本来不知道,她是听邻居婶子讲的,邻居婶子说生她那一年刚好村子里发了洪水,她父母逃到山上把她扔在家里,不准备要这个女娃了,邻居婶子好心把她带到山上,救了她一命。是邻居婶子告诉她她是哪一年出生的。辅导员听得乱七八糟,就说,不管怎么样,还是按户口年龄报吧。她很不情愿地把年龄改了。因为这件事老大特别生气,私下里跟我们说了不知多少次,说明明应该老三当老大的。
在入学之初,熄灯以后,我们睡不着的时候就听老三讲故事。比天方夜谈还精彩。在她的故事里,她的家乡甚至还有地主。有一次她给地主放牛牛跑丢了,地主把她吊起来打,把她的腿都打弯了。她的那双特别罗圈的腿,从此成了苦出身的铁证明。她的妈妈生她弟弟时难产死了,她爸爸在她姥姥的鼓动下娶了她三姨。。。。在娶三姨的那一天,她爸爸跑到她妈妈的坟上放声大哭说:娃她妈,我对不起你呀!彼时天空雷电交加,大雨倾盆。(后来我们才怀疑,难道他爸爸哭坟的时候她在一旁偷看?)我们都听得热泪盈眶,争着抢着把好吃的献给她。
她不光跟我们讲,她跟所有人讲。军训还没结束,系里的每一个老师就都知道了她的各种悲惨故事。她当上了班长,因为她说读高中时,班上曾经有一个由七个坏小子组成的流氓团伙在她的感召下都考上了大学。她的军训成绩是优,她当然是优。军训过程中,她穿着军装握着小拳头把故事讲遍了整个军营。讲得大家恨不能振臂高呼“牢记阶级苦,不忘血泪仇”。
她靠着讲故事每学期都拿一等奖学金,每次考完试她跑去找老师要分成了公开的秘密。老师们也都愿意给她加上几分,她本来成绩也不差,只不过不够一等而已。给她加上几分,让她拿一等奖学金,也等于是变相扶贫了。她是优秀班干部、优秀三好生,大二时就入了党。
虽然到毕业前夕,全系从上到下都知道了她的说谎癖,但是很多闪光的荣誉都已经装入了她的档案袋,不可能撤出来了。
系里还有好多农村生、贫困生,他们普遍都有些自卑,最不爱讲的就是自己的家,自己的故事。老三同学实在是把贫困生当出了风格,当出了志气。
现在想起老三来,有两件事印象特别深。一是她从来不脱袜子,不让别人看到她的脚。她洗脚的时候都是穿着袜子把脚伸进去,然后在水里把袜子脱下来。她脚很小,因此老说我们是“大脚姑娘”,将来嫁不出去。还有就是她在津津有味地听完我们的爱情故事以后,斜着眼睛说:你们城里姑娘真是开放,我到现在都是处女!
日期:2005-8-10 8:38:53
04
入学之初的我们,真心真意地互相喜欢。我们都是第一次离开父母,本能地对自己的生活能力不自信,不由自主地想结成一个团体,像从前的家庭一样的团体。
我们还以为,要想结成一个家庭一样的团体,首先要交出自己的秘密。家庭成员之间怎么可以有秘密。
于是我们争先恐后地坦白自己,把自己的好事坏事、童年、家庭、初恋,连锅端了出来。我们都忽略了,我们要在一起呆上四年,这四年里,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和争斗,现在连锅端出来的这些秘密,都是将来矛盾和争斗中对方扔向自己的致命武器。没有想那么多。我们都被姐妹友谊冲昏了头脑。
我们走到哪里都结伴而行,老五起得早,每天为大家买回早饭。有一个人上街,会主动问大家要不要带什么。上街的人回来时,大家都欢呼着扑上去,叫她“亲爱的”。不分你我。提起别人的父母来,我们都亲切地叫“咱爸咱妈”。共产主义,任何好吃的好玩的好用的,都共同分享。
每天熄灯后的那段时间我们都开“卧谈会”,在互相把老底都交完后,自然而然地把话题转向了男生。我们系里的新生互相看不上眼,女生们喜欢老生,觉得大三大四的师兄个个有魅力。男生们喜欢外系的女生,据说他们的关注重点在外语系。当时我们在军训,我们的偶像是教官。其中一个教官,身材高大笔直,站在那里纹丝不动像一尊雕像,喊起口令来声音洪亮中气十足。他也的确长的帅。他是军官,戴着大盖帽,鼻梁又高又直,眼神像鹰一样锐利,天呀,他太帅了。
我们天天晚上都在议论他,把他的每个言行动作细细回味一番。老大踢正步时腿老是抬不高,那教官纠正再三,用手背在老大的小腿下面抬了一下。哇,我们那个激动呀。当天一回到宿舍就集体尖叫了起来。
我们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单独去追求这个教官。我们连爱都是无私的,共享的。那个教官在我们眼里已经是完美男人的化身,大家都计划着将来要找个军人,不为别的,就为那身衣服看着帅。
我们的集体单恋梦是这样醒的。军训即将结束,正当我们为不得不告别这个英俊教官而日益伤感,准备买一个有特色的礼物可以让他永远记住我们时,传来了一个不甚明了的消息。这消息当时是封锁的,但还是传了出来。该教官和我们系一个体育特长女生在营房边上树林里的空地上被“抓到了”。一开始传出来的只是“抓到”,我们模模糊糊地认为肯定是那个女生在追求他,他去跟人家谈话。我们都回避这个话题,不打听,不讨论,而宁可相信是我们认定的这个情况。传出消息的第二天,那女生不见了,他也不见了。封锁消息令这件事显得格外神秘。但是我们已经意识到,事情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在军训结束之前,这件丑闻
在传说中细节越来越丰富,越来越不堪入耳。甚至有人说,那女生穿的是一条黑色蕾丝内裤。我们提心吊胆地听着,多么想听到又多么不想听到他穿的是什么内裤。还有人说,女生休学回家生孩子去了,他呢,准备退役结婚。
那一阶段我们的卧谈会开得少了一些,大家都有种被愚弄被背叛的感觉。军训结束的最后一天,卧谈会又活活泼泼地开了一次,大家的心理创伤已经愈合了,已经可以开那个教官的玩笑了。大家尽情地攻击他,丑化他,诅咒他,因为他愚弄和背叛了我们。
已经忘了是怎么把话题转到这上面来,也许是因为提到了“内裤”。年纪最小的老六忽然说:男人不像女人那样在意内裤。我们笑问她怎么知道。她说出一句话来,满座皆惊。她说:我爸爸有个朋友,我管他叫叔叔,我看过他的内裤,他还让我看他的XX。
全宿舍鸦雀无声,卧谈会就这样结束了。我想大家一定在黑暗中羞红了脸,不知道老六是真傻还是假傻。
第二天起床后,大家都有些别扭,互相间躲着眼神。老六则是一脸愤愤的,谁也不理自己去吃早饭了。
她一定会为她说出的这句话后悔终生。
日期:2005-8-10 9:55:57
05
很快我就有了一个追求者。
刚入学时我和老五结伴进城,在回来的地铁上遇到一个男生,个子不高,大眼睛深眼窝,一看就是南方人的样子,他在地铁上向我们问在哪里可坐375,我们热情地告诉他在西直门。那时候刚当大学生,对谁都特热情。他谢过我们,跟我们聊了几句。原来他也是新生,只不过是新的研究生,他来自武汉,毕业两年后又考了北航的研究生。现在想起来真可笑,他不过24岁而已,我们却大叫说:你那么老了,可你看起来真年轻!
我们交换了地址,那时候宿舍里还没有电话,我们也没有呼机手机什么的,大家都很热衷于写信。军训结束回到学校,我就接到了他的信,问我军训的情况,一副大哥哥的口吻。我根本就懒得回信,可是他找到我们学校来了,看门阿姨在对讲机里喊我下去,有人找。我穿着拖鞋下去看是他,非常不高兴。我觉得他很冒昧,就生硬地问他干什么。
他提了一大包东西,微笑说知道我军训结束了,想来看看我瘦了没有。
我不耐烦地说:瘦什么瘦,我还胖了呢。他就把那一大包东西递给我,说是给我买的维维豆奶和巧克力。那时候特别流行喝维维豆奶。我一下子有些不好意思了,他看出来我不好意思,就说只是来看看我,看我一切都好他就放心了,然后就走了。我拿着那一大包东西回了宿舍,把维维豆奶给大家分了。大家都说他一定是喜欢上我了。我说:别胡说,他都24了,个子又那么矮。后来大家就管他叫维维豆奶。
他经常来找我玩,有时还带着同学。他性格特别温柔和善,老是笑笑的。他对我无止境的迁就也害了我。我在还没开始爱一个男人的时候就以为,男人对女人都是这么迁就的。我以为我爱上任何一个男人都是他的福分,他高兴还来不及。所以,在后来我真的去爱一个男人的时候,显得非常弱智,我根本没有应付复杂爱情的能力。
他每周给我写一封信,有时寄磁带给我。那时我们都听《MUSIC HEAVEN》,有新的了他马上就买给我。周末他带着同学来找我和老五打牌,就坐在草地上打,铺一块布。打着打着翻脸了,我就把布一掀,牌扔得满地都是。他仍然哈哈笑着,到处去捡牌。他那个同学年纪也比我们大得多,皱着眉看我,我就瞪他。后来他告诉我,他同学说他在我身上是白费功夫,即使追到手也不可能结婚,即使结婚也要离婚。这么凶的女孩不适合他。他听不进去,一往情深地坚持给我写信,我失恋时,他的表情比我还要忧伤。
有时我会想起那个关于拣麦穗的寓言故事,发现我这一路爱过来,就像那个不能回头的人,走到麦田尽头一回想,曾经扔掉的麦穗,哪一个都挺大。
日期:2005-8-11 9:49:54
06
大一时我们的专业课不多,以公共课为主。好象都是什么“中国革命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类的大课,坐在下面听得人昏昏欲睡,想不明白为什么都上了大学了,还要学这种无聊的东西。
宿舍里的六个人迅速地分化成了小团体。老大和老三,老二和老六,我和老五,分别结伴,共产主义的时代结束了。老大和老二已经开始不说话了。老大军理考试不及格需要补考,老二是学习委员,通知补考时间的时候说是“下午三点”,老大就在下午三点的时候去了。去了以后发现考试刚好结束,监考老师说是“下午一点”。老大当然就回去质问老二,两人激烈地吵了起来。老二说自己当时说的是“下午十三点”,是老大自己听错了。这种事情没有办法,老大哭了一下午,发誓再不跟老二说一句话。就因为这门军理课,老大一直到毕业前夕才又有了一次补考的机会,差点没拿到毕业证。
直到现在我们也无法判断这件公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总觉得老二不可能故意害老大。但是“下午十三点”的说法似乎又有些不现实。就当是一个永远的谜吧。
我本来是决定要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毕业的,第一学期我们开的专业课有一门“中国法制史”,我和老五早早就去了,坐在第一排,是小班课。必须承认,那老师讲得太枯燥了,照本宣科,只须低头看教材,就知道她在讲些什么。而且她的声音听起来让人特别痛苦,又尖又涩,口头语又特多。我们所谓的一堂课其实是两堂,九十分钟,中间休息十五分钟。到第二堂的时候,我觉得无聊,就偷偷拿出一张谱子看,那个时候我已经加入了系乐队,做键盘手。那个老师太绝了,毫不客气地就给了我一粉笔头,结结实实地打在我脑门正中,“嘣”的一声。天呀,我上小学的时候都没挨过粉笔头,竟然在大学里补了这么一课。因为我坐在第一排,距离近,粉笔头杀伤力极强,打得我眼冒金星。毕竟是新生,也不敢说什么,乖乖地坐好重新听课。
中法史老师还有个特点,每堂课之前让大家轮流值日给她打水,她讲一堂课几乎要喝一暖瓶水。值日是两人一组,我和老五排在一起。轮到我们那一天,越想那个粉笔头越气,琢磨着怎么报复她。老五说可以放些泻药在水里,诸如巴豆。我觉得这主意不错,但是不知道去哪里买巴豆,如果去校医院的话,中法史老师想破案就很容易。讨论了半天,在开水房旁边拣了一个煤块,专门冲干净了,怕水面上浮起煤渣被发现。然后把煤块扔进暖瓶,制成原汁原味的矿泉水献给了中法史老师。上课时看她咕咚咕咚地喝水,我和老五用书挡着脸偷笑。我们已经坐到了教室最后一排,她的粉笔头打不着我们了。
从此以后,在整个大学四年,任何一门课我都抢着坐到最后一排。最后一排是最安全的一排,可以看小说、睡觉、听随身听,甚至可以趁老师不注意从后门偷偷溜走。
日期:2005-8-12 15:06:47
07
慢慢地就明白,把中法史放在第一学期来学,实在是别有深意。
中国古代的刑罚绝对是酷刑,用中法史老师那又尖又涩的声音一讲,更能让人汗毛倒竖。真不明白从前的人怎么那么狠,动不动就把人给剁成肉酱,要不就晒成肉干儿,或者一刀一刀零剐了。即使是最干脆的“斩立决”,据说也不干脆。中法史老师说:人的脑袋不是那么容易砍下来的,这需要刽子手有手上功夫。最好一刀砍在第二节和第三节颈椎之间的骨头缝里,这样脑袋可以骨碌碌地掉下来,否则就砍不掉,一刀再一刀,最后还要锯两下。她建议我们自己摸摸后脖子,找找那个骨头缝。我们就都傻傻地摸摸。有人自己找不着,有同学义务帮着找,找着了,用手掌虚砍一下。大家都猛笑。老师说,从前的刽子手也是好差事,一有任务了,死刑犯家属就会送钱给他,只求能“给个痛快的”。瞧,从古代开始,公检法部门受贿的机会就比较多。
老师大大地歌颂了现在的死刑制度,枪毙。枪毙多痛快呀,多幸福呀,多轻松呀,一枪,啪,完事儿了,解脱了。她在说枪毙的时候,比嗑瓜子还要清脆还要轻松,好象所有的死刑犯都应该为自己被执行枪决而感恩戴德,难怪从前政府要跟死刑犯收子弹费。
一入学,系里就着重培养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老师似乎想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犯了法,就不要把他当成人。尽管把他当成菜板上的一块冻肉,举刀剁吧。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强也得强,中法史不过是纸上谈兵,接下来我们还要学极端恐怖血腥的法医学。不管多么胆小的女生,也被要求对着一具尸体说出,从尸斑和尸体四肢关节的软硬程度来看,此人变成尸体已有多长时间。真是摧残人哪,看到尸体可以想象到这也曾经是个生龙活虎的人,同理,看到活人,就开始不由自主地想象他的尸体会是个什么样子。简直是人间地狱。
这还不够,学校可能是觉得我们既然学了法律,就非得练出一颗冷酷的心不可。后来我们又被组织观看行刑。我逃了,宁可被扣分也要逃。即使逃也不行。老师在课堂上已经跟我们那样津津有味地说了:人一挨枪,根本不可能像电影里演的,还能喊什么口号,那时的人就像一块豆腐,一打一哆嗦,一打一哆嗦,红红白白,肝脑涂地呀。。。。。
这堂课以后的很长时间,我都不能吃豆腐。宿舍里那几位看行刑回来后都黄着脸,我好心好意地问她们要不要去食堂打饭,老三马上冲出宿舍,在水房里狂呕。
日期:2005-8-15 9:33:16
08
大学并不是象牙塔,它有它跟社会非常类似的、势利的规则。
班上有个女生,父亲是北方某县的县委书记,老师们讲起她的时候,总有这么一条附加解释:她爸爸是县委书记。那时我还有些好笑,不明白大学教授何以会对县委书记那么景仰。后来才发现,即使是乡党委书记,也同样会得到教授们的重视。
除了像老三那样的另类人物,想在学校里得到一官半职,其运作流程跟在机关里升职也差不多,总是“跑、要、送”之类的。男生们经常请辅导员和系里老师吃饭,女生们也不忘了向他们献上家乡的土特产品。好处有什么呢?无非是可以入党,当学生会干部,考试的时候免去不及格,或者事先得到考试重点。大学里,也就这些好处罢了。
老师们对学生的态度是不一样的。他们首先是喜欢来自大城市的学生,其次喜欢家里有钱、有背景的学生,即使县委书记也算是背景,再其次喜欢把他们当成领导、救星、不厌其烦地拍马屁的学生。其他学生就公事公办了,给大学的民主平等做一些点缀。
也许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一门实用性强而学术性差的学科,系里的学习气氛并不浓厚,倒是拉帮结派的社会气氛非常浓厚。入学不久我们就开始观摩老生们演练的“模拟法庭”,原告被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一应俱全。“模拟法庭”是系里组织的,这时候你看吧,担任审判长、公诉人这类极端正面角色的,都是系里的红人,然后依次排下去,担任不怎么体面的被告的通常是系里的小丑人物,这类小丑人物除了溜须拍马、作践自己以求他人一笑而外,别无特长。这就像是一个电视剧的剧组,谁上什么角色,都由导演或投资方说了算,受不受观众欢迎、有没有演技,天晓得。
很快我就开始逃课。先是逛图书城、外贸服装店,后来找到一个特别适合逃课的地方,在这里一盘踞就是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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