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从无赖到帝王的突围史

作者: 沧海一粟1101

  日期:2011-7-13 14:14:00
  准备说说汉朝的那点事儿,就从刘邦说起吧。希望我能写下去。
  一个人的出生之所以能够被人记住,是因为他有不平常的名字。我们的主人公也是如此,单单一个名字——刘邦,就足以千古留名。
  让我们回溯到遥远的过去,从汉朝的开山鼻祖说起吧。
  中国古人人物传记似乎有一个通病,每个大人物出生时总是要和其他人要不一样。例如朱元璋在出生的时候,就说家里红光满屋,光芒四射,结果邻居以为他家失火,都跑来救火。还有曾国藩也被说成是巨蟒转世等等。

  小刘邦来到这个世上也是惊天动地的。
  公元前257年的某一天,在秦泗水郡沛县(今天的江苏省沛县)丰邑,忠厚长者平民刘太公(刘邦之父)见证了一件怪事:
  这天天近傍晚,突然雷声阵阵,电闪雷鸣。刘太公惦念老妻刘媪(刘邦之母)未归,心里着急,拿着着雨具外出寻找。到了大泽,突然看见一龙形怪物趴在老妻身上似乎是在交合。等龙归于天后,一切又归于平静。老妻醒来后竟然对刚发生的事情茫然无知,只说是走路累了,在路边歇息,梦见神人等等。
  亏也吃了,这种事情没地方找人说理,自己总不能飞上天去找龙叫板吧,自己虽然有那个心,但没那个能耐啊。
  忍了。
  奇怪的是,十个月过去了,在第二年,刘媪生下了后来的汉高祖刘邦。

  不过,此时的刘邦不叫刘邦,而叫刘季。按照古人起名的习惯,既然取名为“刘家老四”,那么刘季上面应该有三个哥哥:刘伯、刘仲、刘叔。
  给“龙的传人”起这么个没品位、没个性的名字,看来刘太公实在是书读得不多,能力有限。
  日期:2011-07-14 10:51:07
  关于这件事,《史记》是这么记载的,我们转载如下,供大家欣赏: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通,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段记载有拍马溜须的嫌疑,这也难怪,司马迁也是西汉人,他的
  记载自然要为统治阶级服务。有这样雷人的“野史”能进入《史记》就不足为怪了。不管史书上怎样描述,刘季就这样来到了这个世界。
  刘季的长相不赖,有鼻子有眼,可以跻身于帅哥的行列了。高鼻梁,长脸,长脖子,背宽,腿粗,成人后身高七尺八寸(180.18公分),还长了一脸好胡子。最奇特的是左大腿上居然有七十二颗黑痣。各类书籍上一律把刘季左腿上的痣尊称为“黑子”。据古书《河图》的解释:“左,阳也,七十二黑子者,赤帝七十二日之数也……”也就是说,这是上天的印记吧。上天安排的最大,这冥冥之中似乎注定刘季这辈子要飞黄腾达。

  史料中都没有刘邦名“邦”的记载,也许刘邦认为刘季这个名字不够气派,所以才将其名改为“邦”。因为“邦”是“国”的意思,自然不是一般的气派。但这个名字究竟是在什么时候起的,就无法考证了。
  如今,大多名人都有改名字的经历,也许都想像刘邦一样,要坐天下第一把交椅,而不愿意一生都屈居于“四把手”。
  不管怎么说,有志向是好事,总比一些人整天浑浑噩噩,无所事事要好。
  不过,我们的主人公还真有这么一段虚度光阴的经历,甚至被人冠以流氓、无赖等不雅的称号。
  日期:2011-07-15 08:48:36
  3.我是“混混”我怕谁

  刘邦虽然出生在平民家庭,但因为是老小,被父母溺爱有加,什么好吃的都留给他吃,也不用下地里干活,因为有几个哥哥顶着呢。所以日子过得也是相当滋润。
  但是如果日子过得太舒服,人就容易滋长懒散的习气。
  刘邦也没逃出这个怪圈。
  不过,家里的长辈对他却抱有很高的期望。虽然家里不富裕,但刘太公坚信自己的小儿子是“龙的传人”,望子成龙的他勒紧裤腰带,破例把刘邦进入马维先生的马公书院读书学习。但刘邦对这些“之乎者也”根本就不感兴趣,反倒成了和先生作对的孩子王。最后被赶出了私塾,致使刘邦没认识几个大字。
  既然对读书没兴趣,那就干别的吧。
  生在农家,不识字没关系,只要是一把种地的好手,同样能吃得开。

  所以,比较务实的刘太公带着刘邦来到田间地头,打算把自己种地的经验传授给小儿子。刘邦虽然身为贫下中农,但这些年已经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惯,对田间劳作都懒得看一眼,指望他拿起锄头种地更是奢望。
  就这样,刘邦天天东游西荡、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坚定地站在了“啃老族”的行列,并以此为荣。
  偶尔吃一顿两顿,没什么大不了的。但长年累月地吃,哥哥、嫂子们不乐意了。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所以都吵吵着要刘太公分家。
  不管什么时候,团结是最主要的,在一个家庭也是如此,总不能因为小儿子蹭饭,而闹得兄弟感情不和吧。
  日期:2011-07-16 07:42:59

  4.
  让刘太公想不到的是,分家后的刘邦依然劣性不改,吃光了自己的那份家业后,又开始外甥打灯笼——照旧,而且变本加厉,由“吃一家”演变为“吃三家”。
  虽然因为蹭饭而遭遇白眼冷对、冷嘲热讽,但刘邦却乐此不疲。一个人蹭一顿饭不难,难就难在常年蹭饭,这种厚脸皮不是每个人都具有的,姑且也算是刘邦的一个“本事”吧。
  看到不思进取的小儿子到了这种地步,刘太公实在是不能把他和“龙的传人”挂上钩,他除了摇头叹息外,开始怀疑自己在若干年之前见到的那件怪事了。
  刘邦不仅在家里蹭饭,而且喜欢喝酒,好女色。
  他常常到寡妇王媪、武负那里去喝酒,喝醉了躺倒就睡。武负、王媪看到他身上经常有龙出现,觉得这个人很奇怪。

  由于刘邦吃饭都得靠蹭,根本就付不起酒钱,所以他坚持能赖就赖的原则,长期“打白条”。
  虽然是寡妇开的酒馆,但也是不好惹的,那么刘邦为什么就能长期吃白食呢?
  原来,刘邦每次到店中畅饮,买酒的人就会增加,售出去的酒是平常的几倍。因为大家都想看看有龙出现的怪现象。刘邦为店里带来了生意,老板娘自然就不追要刘邦的那份儿酒钱了。
  有了长期饭票,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刘邦没有止步,像现在很多的80后年轻人一样,虽然没有工作,却放荡不羁,喊着“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的”口号,和各路“混混”称兄道弟。
  日期:2011-07-17 08:26:07
  %5.

  若想做成一件事或混出一个名堂来,永远不要靠一个人花100%的力量,而是要靠100个人花每个人1%的力量。有人这样说:“35岁以前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建立你的人脉资源网。”也有人说:“得人脉者得天下。”
  可见,人脉对每个人的成功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刘邦是否懂得人脉的重要性已经无从考证,但他的确是这么做的。
  当时的刘邦在沛县算不上什么大腕之类的人物,充其量就是别人眼中的一个“混混”而已,但刘邦却因此而混出来了不少兄弟,而这些人业成为了他日后打江山的中坚力量。
  在这些兄弟中,第一个要提到的就是卢绾。
  根据史料记载卢绾和刘邦是同一天出生的,两家住在一个村子里,关系也不错。两个小孩出生的时候,乡民们还拿着羊酒为两家祝贺了一番。
  当时,刘太公就想,这卢绾如果是个女娃该多好,就可以结成娃娃亲了。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两个愣头青日后竟然能干出改朝换代的事业来。
  这两个小孩没事就一块玩,情同手足,感情极好,是名副其实的发小。但人总习惯于领导和被领导,即使两个人也是如此。

  卢绾从小就比较本分,老实巴交的,而刘邦却正好相反,事事喜欢出头,处处喜欢做老大。结果,刘邦很自然地就当了领导者。
  都是一头狮子带领一群羊可以打败一头羊带领的一群狮子。这足以说明领导的导向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就这样,忠心耿耿的卢绾以小弟的身份跟在刘老大后面一起打架砍人……哪里热闹就往哪里跑,即使不热闹也要弄他个鸡飞狗跳。两人简直成了村里名副其实的“破坏王”,谁家丢了一只母鸡,或谁家的小猫小狗被打瘸了,不用问,肯定是刘邦干的或是在刘邦的指使下卢绾干的。
  日期:2011-07-18 15:21:27
  6.

  用人就要用知根知底的人,刘邦对发小卢绾一直都比较看重。日后,卢绾虽然表现平平,没立过什么大功劳,但刘邦仍提拔他为长安侯,后来还晋封他为燕王,两人的关系自然是非比寻常。
  第二个兄弟是刘邦的同乡萧何。
  提到萧何,大家一定会想到一条民间俚语:“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身为汉初三杰之一的他读过不少书,接受过高等教育,相当于现在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当时的大多数人都识不了几个大字,所以拥有高学历的萧何自然成了香饽饽。很容易就在沛县当了个主吏掾,职能相当于如今的县人事局长或组织部长,权力炙手可热。
  个性温和又具有宽容心的萧何很有战略和投资眼光。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他对本县的各种“人才”都比较了解。尤其是刘邦,他觉得这个在别人眼中的“混混”是乱世中的英雄人物。从第一眼看到刘邦的那刻起,他就下定决心跟着这位乱世英雄混了。一位县组织部长要铁了心地跟着一个无名小卒混,可见刘邦的人格魅力和混的本事的确不是一般的高。

  第三个兄弟是沛县人曹参。
  既然是公安局长就少不了和黑道打交道,《汉书》就记载,生性豪迈的曹参在对付小混混方面很有一套。以拉帮结伙、骗吃骗喝为职业的刘邦自然要被经常请去敲打敲打。曹参本以为刘邦就是一个十足的小混混,没啥能耐,可是多次接触后,他发现刘邦对朋友慷慨好施、两肋插刀。两人义气相投、惺惺相惜,没事就喝酒侃大山,结果交情越来越深。

  这样,萧何在白道,曹参在黑道,都是县城里很有影响的人物。即使有人上访或写针对刘邦的检举信,在萧何和曹参的暗中帮助下,这些灰色的材料都没了踪影,也就不了了之。有了这些兄弟,刘邦在白道黑道都能吃得开,混得也相当不错。
  还有杀狗的樊哙和给县政府养马喂马的夏侯婴都拜倒在了刘邦天生的领袖魅力之下。
  樊哙是打架的高手,刘邦只要去火拼,总会带上打手樊哙。因为豪爽的刘邦经常带人去照顾樊哙的狗肉生意,所以,樊哙甘愿做刘邦手下的一个小弟。
  而夏侯婴虽然只是一个出身不高的养马喂马人,却擅长交际,满脑子的鬼主意。刘邦对他是言听计从,夏侯婴就扮演起了军师的角色。
  无论在什么时候,最缺的都是人才,有了这帮死心塌地跟随自己的兄弟,刘邦一定会爆发出让人不容小觑的能量。
  日期:2011-07-19 14:07:10
  7.亭长
  刘邦的日子就这样打打杀杀、吃吃喝喝、和寡妇们打情骂俏,有些稀里糊涂地过着。作为带头大哥,他有时候也在思索着人生目标及人生意义的问题,思索着如何带领这帮兄弟过上更好地日子。不过这也是一闪而过的念头,他更习惯于做实际的事情,那就是带着小弟们争地盘,喝酒吃肉。
  公元221年,在华夏大地上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秦统一了天下。

  也许许刘老大平常不怎么关心国家大事,所以也没有什么过激的爱国主义行为。反正就是知道从这一年起,天下就只有一个国家大秦,而皇帝就是嬴政。
  作为一个小老百姓,这种国家大事对他来说,是很遥远的事情,也许在喝多了的情况下,他还会想一想,但他更在意的是自己逍遥的小日子。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刘邦的生活方式。
  一天,萧何急匆匆地来到刘邦的住处,说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问他愿意先听哪一个?
  小样,在我面前还卖什么关子。
  “先说好消息吧。”

  “政府要公开举行公务员考试,招聘多名基层亭长,我已经给你报名了。”
  “靠,这算是什么好消息,你明知道我大字也不识几个,还考个屁试。”
  “老大,有我呢,你只管考,一定能给你捞个亭长当当。”
  这个亭长是个什么官呢?先得了解一下秦朝的地方政权机构。
  秦朝在全国实行的是郡县制。郡是地方的最高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省;再往下是县,县以下则依次是乡、亭。郡和县的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命,乡、亭的官员则由地方推选审核。
  可见,刘邦所要考的亭长是当时最基层的公务员,职责是“接待官员,同时也须巡查游民、缉捕盗贼,以维持治安”。而一个亭要管十个里,大约250户人家,还有自己的办公室。只要当了亭长,就吃了皇粮,有了铁饭碗,就不用去蹭饭吃了。而且还有权力管人,也是比较威风的。
  日期:2011-07-21 12:50:08
  8.
  想想自己都35岁了,晃荡了这么多年,要钱没钱,要权没权,只是交了一帮不错的兄弟。也该为自己的前途想一想了,所以刘邦心里痒痒的,有些心动。
  “那么,坏消息呢?”
  “当上亭长后,老大就成了国家的公务员,就不能肆无忌惮地打打杀杀,喝酒闹事了。”

  “什么,这不是要老子的命吗?老子不干。”
  一听要告别自己30多年的生活方式,刘邦急眼了。
  “老大,现在是和平年代,人人都想当官捞钱,过好日子,你怎么还这么执拗啊。有了官,就有了钱,有了钱,就成了爷,干什么都不再是问题了。”
  刘邦很享受当爷的感觉,但他一直比较穷,没什么钱。既然当官有这么多好处,干脆弄一个耍耍,如果不合胃口的话,自己也可以辞职不干啊。再说,自己的确是老大不小了,再这么混下去的话,迟早要被日子混了自己。
  于是,刘邦决定去应聘这个职位。

  至于萧何是怎么操作的,我们就很难搞清楚了。也许是替刘邦给自己的上司送了厚礼;也许是买通了主考官,换了试卷,让刘邦以高分胜出……反正,结果是和预想的一样,刘邦很顺利地当上了泗水亭的亭长,成为了秦帝国庞大公务员中的一员了。
  刘邦原本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当这个官的,没想到竟然上瘾了。因为不仅有了权和钱,而且还赢得了别人的尊重。
  这当官真他妈的爽啊。
  日期:2011-07-25 11:12:04
  9.

  由于黑道白道,刘邦通吃,所以当这个亭长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在任职期间,基本上也没什么大的纰漏,政绩还是相当不错的。所以很幸运地获得了去首都咸阳出公差的机会。
  说破天,这三十多年,刘邦也没离开过沛县,这次要去首都咸阳,难免有一种乡巴佬进城的感觉。群楼玉宇,宽阔齐整的街道,漂亮的姑娘……刘邦看什么都新奇,算是开了眼界了。
  大都市就是大都市,满眼的繁华富丽,沛县简直是无可比拟啊。后来的马可•波罗惊羡于我中华天朝的锦绣河山和风流人物的心情,想来也不过和此时的刘邦相仿。
  更让刘邦开眼界的还在后面。
  也许是天意,这次公干,刘邦正好碰到了秦始皇从咸阳出发的巡幸队伍。庞大的队伍用黑色旌旗旄节,御用车以六匹纯黑马驾驭,外加备用车六部,还有副车三十六部,乘坐随行的内侍和大臣。为了安全起见,以六百侍卫护驾,六千虎贲军护卫车队,六万精锐秦兵随行。
  真是旌旗连天,景象十分雄伟壮观。那种几万人服务于一人的气派,让刘邦羡慕不已,不禁脱口而出:“大丈夫就应当像这个样子!”(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
  有些史学家认为刘邦从这一刻起就有了要做皇帝的野心,我个人认为这只不过是刘邦的一时感慨而已。就如同看见别人开宝马,你会发狠地说:“牛什么牛,老子迟早也会开上宝马的。”事后,你依旧骑着电动自行车风里来雨里去。
  所以,这只能看做是刘邦羡慕嫉妒恨的一种自然流露而已。办完公差后,他只能恋恋不舍地离开咸阳,继续做自己的小亭子。

  日期:2011-07-26 13:51:35
  10.
  刘邦从咸阳回来后不久,刚开始还有些说不出的惆怅,同样是天底下两个胳膊两条腿的人,怎么差别就这么大呢?为什么人家前呼后拥,威风无比,而自己却只是一个小公务员而已呢?
  有一位著名的相声演员曾这样说:“有人喜欢往上看,有人喜欢往下看。活法不同,关注点不同,喜欢跟上面比的肯定觉得好多人都比我强,往下比的肯定觉得好多人都不如我。什么事都得往下看,你就会觉得很快乐。”
  刘邦就是一个特会安慰自己的人:自己好歹也去过咸阳,见了大世面,有些人至死也没离开过黄土地,难道这种人就要自杀吗?

  所以刘邦把咸阳那档子事忘得一干二净,又面带笑容地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逍遥起来。
  三十老几的刘邦算是超大龄青年了,难道他就没想过娶个媳妇生个娃吗?如果说他不想,那纯粹是睁着眼说瞎话。实际上,刘老大做梦也想抱着媳妇睡呢。
  无奈,当亭长之前,名声太坏,自己都得蹭饭吃,哪里有闲钱养活媳妇呢。再说,也没有哪家愿意把女儿许配给他。刘邦曾经一度以为要做一辈子的单身贵族,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但后来承蒙老天爷和哥几个的照顾,让自己做了一名小公务员。虽然没什么积蓄,但好歹有了铁饭碗,成了国家的人了。
  身份变了,工作有了,娶媳妇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了吧。但人们习惯于以老眼光看人,不相信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都觉得刘邦浪荡了三十多年,不可能说变就变。再说,人们还是比较现实的,虽然不像现在的女孩要房要车,但好歹也得有一个像样一点儿的容身之所吧。但是晃荡了三十多年的刘邦早就把当时分家所得吃了个精光,自己还得和老爹老娘挤在一起睡觉,哪里有房子做洞房啊。

  就这样,这关于媳妇的事就搁下了。
  日期:2011-07-28 10:28:56
  11.
  本以为娶媳妇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但刘邦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桃花运在不经意间就来了。
  这年,沛县城里来了一位叫吕公的人,吕公有两男两女,吕雉是长女,这个女孩不一般,不仅相貌俊俏出众,脾气也倔犟得出奇。
  毫不留情地拒绝了不少人登门求亲的人,立志要嫁一个非常之人。就这样高不成,低不就,吕雉已经二十多岁了,还待字闺中,成了当时名副其实的剩女。
  再看吕公,因为在家乡和人结下私仇,怕遭仇人暗算,便决定举家南迁。因为和沛县的县令是多年的好朋友,所以到沛县投奔沛县县令了。

  这位吕公是名门望族,家里既有钱又有地位。朋友既然来到了自己的地盘住,沛县的县令自然很高兴。于是,大摆宴席,给老友接风洗尘,同时把自己地盘上的有点儿地位的人也请来,好向人们宣布:这人以后就是我罩着了,大家都放聪明点儿。
  吕公本来就是个名人,又和县令有特殊的关系。所以沛县的达官显贵和地方上的头面人物都纷纷上门拜访,借机拉拉关系,套套近乎。
  结果,报名参加这次宴会的人超出了县令的预想,一时僧多粥少,座位不够了,县令也挠头了,总不能泼冷水,把大家撵回去吧。
  在这种情况下,萧何的作用显现出来了。
  日期:2011-07-29 16:16:12
  12.

  他让下人把座位分成堂上和堂下几个等级,并宣布“贺千钱者入室”,意思就是上的礼钱超过一千的,才有资格到堂上跟吕公、县令等人聊天喝酒吃肉;礼钱少于一千的,只能和吕公打个招呼,喝杯酒,说几声“久仰久仰,大家一起发财”之类的话就行了。
  本来这招是比较高明的,既不会少收一分礼钱,也不会让客人心生怨恨,因为在堂下的客人只能怪自己级别不够和礼钱不多,与吕公和县令混个脸熟也知足了。
  但偏偏有一个怪人不信这个邪,谁说没钱就不能登大雅之堂了?谁说没钱就不能喝酒吃肉了?
  接下来,刘邦的出场着实让萧何头疼了一番。
  亭长官不大,薪水自然也很少,一般只能坐到堂下。但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刘邦是混吃混喝的高手,屈居于堂下不是他的风格。
  两手空空地刘邦如约前去赴宴,来到吕家后,只见里里外外张灯结彩,装饰得焕然一新。刚进院门,就有人马上告诉了他萧何定的新规矩。
  刘邦心里暗骂,这是哪门子狗屁规矩,在老子这里行不通。所以,他带着自信的笑容直接朝客厅门走去,准备上演一幕“空手套白狼”的好戏。
  刘邦定睛一看,堂下的人已经黑压压地坐了一片,而堂上倒有几个空着的雅座,特别引人注目。刘邦略一思索,伸手取过礼帖,在上面写了六个大字“刘邦贺钱一万”,交给了接待的侍者。

  春风满面的吕公得知居然有人贺一万钱时,大吃一惊,心想,来者一定不是寻常人,便到院中相迎。
  萧何知道刘邦平时轻财好施,哪里有什么积蓄,这次打肿脸来充胖子,吹牛吹大了。他怕事情弄大了,便上前一把拦住吕公,小声说道:“刘邦这个人一向喜欢跟人开玩笑,他的话不必当真,我这就让他出去。”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吕公一大把年纪了,还没有见过这样吹牛的人。经萧何这么一揭底,他对这个吹牛大王更感兴趣了。
  于是对萧何说:“没关系,没关系,只要有这个心就够了。”
  结果,吕公不顾萧何的劝阻,径直向外走去。到了门口,看刘邦身躯高大,仪表堂堂,心中倒有了几分欢喜。

  就这样,吕公亲自把刘邦引到堂上,这刘邦倒也不谦让,丝毫没有因为说大话,付不起一万礼钱而脸红。挺胸阔步地坐在了贵宾席的首座。
  日期:2011-08-01 11:44:23
  13.
  席间,刘邦谈笑风生,潇洒自如,毫不拘束。有人敬酒他就陪,无人恭让他也喝,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自己家。
  也许这位吕老太爷是被刘邦的吹牛弄晕乎了,或是被刘邦在席间的潇洒自如折服了,或是因为自己酒喝多了,反正是越看刘邦越喜欢。最后等酒宴散了,还把刘邦带到卧室见见自己的老婆、女儿。

  刘邦有些懵了,这是哪跟哪啊,一时也摸不着头脑了。
  吕老太爷看到刘邦满脸的迷茫样,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年轻人,好好干事业吧,一个小小的亭长岂能满足?”
  “吕老太爷,其实我对目前的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
  吕公被噎了一下,不过,他认定刘邦是个奇才,只不过是在忽悠他而已。于是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我的闺女咋样?给你当老婆愿意吗?”
  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含情脉脉地站在自己面前,刘邦顿时傻了,难道是在做梦吗?他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很疼,看来不是做梦。
  白捡个媳妇,谁不要,谁才是真正的傻子。天上掉馅饼的事儿竟然让我刘邦碰上了,自然要抱得美人归了。
  再看吕雉,不知是被刘邦的帅气所折服,还是被刘邦的“无赖”劲所吸引,反正她对刘邦也是一见钟情。

  吕老夫人却当场表示反对,把女儿嫁给一个爱吹牛皮,没车没房没好工作的“地痞”,简直是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啊。
  但一家之主是吕公,再说女儿也很乐意出嫁,所以吕老夫人的反对意见无效。就这样,日后的吕后、现在的妙龄少女吕雉荣耀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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