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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历过的女人们(姑娘如此多娇)
作者:
秋河先生
日期:2012-2-14 11:30:00
1 午后的阳光慵懒的把道沿的梧桐树影投洒在地面上,偶尔有不知疲倦的麻雀的叫声穿越在小区内的树木之间。光线透过窗户映在男人的脸上,黄澄澄的。男人拉开衣柜取出一套笔挺的深蓝色西装。穿在身上,在镜子里反复端详着里面的人。那家伙眉角有些许书卷气,稍微打扮一下到还有点吸引力。男人要去见一个女人,或者说是一个女孩,可能和他会有些关系的女孩。
男人驾驶着一辆二手的捷达车,是很久以前买的,也有些年头了。按照他当时的观点,越是有钱人就越低调,但凡开着名车张牙舞爪的人往往是暴发户之类高调的穷鬼,所以他选择了做低调的有钱人。
车子路过小寨时,男人的头向外望了望。方向是一家安克运动鞋专卖店。店里有一个女人,叫小韩。此时正前挺后厥地在店里走来走去,仿佛有什么心思挥散不去。男人的视力很好,他看见小韩的屁股很圆,像两瓣西瓜。
大唐饭店里,男人非常绅士地给女孩斟满一杯啤酒。他们不认识,这是第一次见面,可能是在相亲吧。相亲有时候会比较尴尬,比如他们,相对而坐却良久无语。只有斟酒、喝酒。还有女孩的“谢谢”。
尴尬一直持续了很久,男人忽然有点厌恶这种氛围了。他猛喝了一口酒,嘴角翘起一个微笑的弧度。
似乎终于等到了可以开口交流的机会了,女孩问男人笑什么?
男人依旧微笑着说,也没什么,希望你做好心理准备
女孩也尴尬地笑了笑,说这有什么好准备的。
男人还在微笑着说,我坐过牢,你敢要我吗?
“啊?”男人意料之中,女孩果然有些惊慌。
然后,女孩借口去厕所,再然后逃之夭夭。
男人不慌不忙地一瓶接一瓶喝酒,天色有些晚了,街灯陆续亮起,不知道天塌下来他是否还会是这般不冷不热的表情。
“想要把你忘记真的很难,思念的痛在我心里纠缠,朝朝暮暮地期盼永远没有答案,为何当初你选择一刀两断-------”
苏永康在男人手机里深情地唱着,男人拿出手机,是黑毛打来的。黑毛是男人相交多年的故友,顾名思义,此人的毛系是相当发达的,从胡须到胸毛再到腿毛。黑毛是一个说不上是算几流的作家,做事低调谨慎,平时说话却能侃侃而谈。不可置否的是,黑毛网游玄幻之类的小说写的很一流。据说他从小就喜欢写作,具备神童的天赋。迄今为止,他只出版过几部玄幻小说,倒也骗了几万块钱。这些钱基本上都是望子成龙的中学生家长赞助的。
男人接通电话,马上传来黑毛骂骂咧咧的叫嚷声,日啥驴呢?还不赶紧过来,就等你一个了。
男人还以颜色,日草驴呢?完事就过来。
在南门附近某个大酒店的包间里,作家黑毛的第N次庆功宴,作品叫《神决》。内容多是一些不着边际的神鬼邪魔之类的生物为了雄霸三界而斗得天昏地暗,结果如出一辙,为了衬托正义一方神武,最后都是险胜邪恶一方。男人观察到,黑毛和无数搞网游玄幻的写手一样,写来写去都逃不出这个框子。于是,男人在心里给黑毛取了个昵称:狗屁作家。
和上次的庆功宴一样,还是那几个人。黑毛和夫人瑞红、还有一对夫妻,叫肖潇和刘丽。还有男人,单身。
喝酒,就要喝好,喝好对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定义。有人认为,尽兴而喝,点到即止为好。也有人认为,鼓足勇气,往死里喝才算喝好。黑毛举办过多次庆功宴,第一次是前者,随后,都变成了后者。因为那时男人不是单身,他有个仙女。
日期:2012-02-16 10:39:37
正文第三章
那个年代,我其实很少喝酒,或者喝的时候,顶多带点微微的醉意。那天是礼拜五,晚上回到寝室,我睡的很香,同样做着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白衣仙女的梦。第二天的早晨是从中午开始的,我撑开双臂伸了个懒腰。抓起宽大的篮球服套在身上,站在窗前,看着那个公园,又沉浸在那个虚无缥缈的梦里。
忽然我的眼珠子一亮,是她,就是她。一袭白色的连衣裙,披肩的乌黑的长发,清新脱俗的面容,手中的铅笔在白色的画纸上来回滑动。是梦、是现实。我晕菜,我激动地手掌狠狠地拍在自己的脸上,想要证明这一切是真的。的确,是真的。我的梦中的仙女、梦中的情人。我愣在那里,灵魂早已脱壳而出,围绕着她盈盈起舞。看见她偶尔的、单纯的、甜美的笑。我渴望、我迫不及待地想接近她。我迅速地洗刷完毕,我在争取每一秒时间、我有些反常的行为、为这个让我梦寐恍惚的女孩。
我在短暂的慌乱之后又迅速地恢复平静。她是谁?从哪里来?当我走进她时,她是否还会在那里?不能这样,我要静静地看着她,我要观察她的去向。 我拽着黑毛的腿把他拖下床,黑毛莫名其妙地整理了下跑偏的内裤,惺忪的睡眼难掩他满腔的疑惑和愤慨。
“知道吗?我经常做这个梦境,就是这个女孩,就是这幅画面,如假包换,现在竟然是真的。”我激动地对黑毛说。
“切、神经”黑毛不屑。
我忽然感觉自己的举动确实有些不可思议,我松开紧抓黑毛胳膊的手,自顾地茫然地看着窗外这一切,我陶醉其中。
快到午饭的时候,她起身收拾画夹,拍拍身上的微尘轻盈地走远了。我箭步冲出寝室,飞下楼梯,奔出校园。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开始伫立,在她曾停留过的地方。她早已远去,不知在何处,毕竟人去楼空,空留一份迷茫与失落折磨着我的灵魂。
此后的一些日子里,我总在每个清晨把那份遗憾的眼光投向窗外,投向那条小溪。而我异常行为,在黑毛词汇丰富的描述与传播之下,成了脍炙人口的笑话。尤其是肖潇,不只一次的对我说:“想女人了,告诉哥们,哥们带你找小姐去,胸大的、腿长的随便挑。”虽然肖潇和我关系不错,但我对这种不顾自爱的下三滥作风一贯是嗤之以鼻的。
神情恍惚地过了几天,到了周六的早晨,我又在在窗外看见了那个梦中的仙子。为了证明我的话并非子虚乌有的痴人说梦,我用手机把这个真实的画面拍了下来。后来拿给肖潇和黑毛看,并且将我以往的梦境如实地说给他们听,他们这才相信。
肖潇拍着胸脯表示,哥们一场,一定替你把这个女人拿下。据观察,她很有可能每个周末都来这里。到时候,你要主动出击接近她。不过------肖潇的表情有些恐吓的成分,他说万一人家有一个彪形大汉的男友,总在一旁默默地注视并且随时准备出手保护她的话,呵呵----
“你放心,要真是那样,哥们绝对为你出手相助。”黑毛同样信誓旦旦地表示他的友好。
人不能总活在梦境中,要走向现实。要说走向现实实质性的突破是在一个下午,肖潇与黑毛鬼鬼祟祟地对我说他们已经掌握了那个女孩的行踪,要带我一块去跟踪她。想到跟踪这种事,我开始是犹豫了一下,但在这俩哥们有力的支持和鼓动之下,我决定,为了那美丽的或许是属于我的爱情,豁出去了。
于是,在某一天的下午,在财院的大门口就出现了三个神秘的人物。可能没有那么玄乎,准确的讲是三个流里流气的学生。在短暂的人群涌动之后,仙女、我的梦中仙女终于出现了,我想在我的脑海里绝对是闪亮登场的。我的心开始咚咚地跳,双手不停地对搓,搓出了许多汗水,可能还有污垢,但没有心思去统计。
我要接近她了吗?我要上去和她搭讪吗?我用跳动的心问自己。黑毛善用拳法,他的拳轻微地捶向我的后心:“不是吧?这样就飘飘欲仙了。跟踪她呀!”待我回过神来,仙女已经走出很远,过了马路。
而肖潇正仰起头,在尼古丁的涌动里喷云吐雾,如痴如醉。
日期:2012-02-16 11:28:24
正文第二章
人家说,男人如果思维开始有了焦虑的迹象就说明已经开始成熟起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从大三开始,我的睡眠质量开始了急速的下滑。现实中遇见的许多事情和场景我总会记起曾经的梦中也发生过。就这样,晚上做各种荒诞无稽的梦,白天又生活在以往的梦境中。到底做了多少梦、记得多少梦都无可考证了。唯一有印象的是反复做一个有些诗意化的梦。在一个清脆盈盈的绿野间,一个白衣飘飘的仙女坐在静静地河流边作画。大概像金庸武侠中小龙女的形象。
大四的时候,寝室搬到了1号宿舍楼。我住在三楼302室,窗外能看见公园的一角,看到那时,我又迷糊了。那片绿茵茵的草地、那条静静流淌的河流,有时候在梦里也能听见孱孱地水流声。遗憾的是,梦境里那个仙女总不见踪影。
上学期起,就开始了实习生涯。也有一些学生尝试自主创业,学校后门外有一条小巷子,在前赴后继的学生的踩踏之下渐渐地变成了一条繁华的步行街,里面充满了无数的小商贩,其中有一部分就是学生,而肖潇就是其中之一。每逢周末,肖潇就会在那里张罗起自己的生意,主要是卖一些剃须刀、手机电池、充电器之类的小电器。肖潇住在我紧挨的铺上,下铺是他晚上卧的地方,上铺就是他的库房了,他平时销售不完的商品就在那里。而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上铺住着一条黑毛腿,腿是黑毛的。当别人都在为毕业后的去向忙碌的时候,黑毛还在稳如泰山地研究他那些所谓的文学创作。
我当时在一家保健品销售公司去实习,老板是个秃顶的老头子,典型的暴发户。众所周知,保健品这玩意儿治不了病、也吃不死人。多是卖给那些注重健康和养生的有钱人,其中利润也是相当惊人的。一盒药品成本在十几块钱,卖到那些人手里少则数百,多至上千。
肖潇和刘丽都是南方人,听说刘丽的父母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暴发户,到现在也都摇身一变,成了有钱人。但是我不大喜欢,俗语说:女人变坏就有钱,男人有钱就变坏。我想这个坏往往不是指品行上的问题,而是男女关系作风的问题。肖潇不是富家子弟,可惜下半身不大老实,仿佛一头错投人胎的种猪。
肖潇装第三台电脑的时候,就和赛格一个大波女孩眉来眼去的相互勾搭,勾着勾着就勾到床上去了。那时他已经和刘丽拍拖一年多了,而刘丽至今全然不知。不过当时可把我和黑毛忙坏了,是在一个月高风黑的夜晚,我接到肖潇的电话。说他在校外的小旅社里搞交配行为时被警察抓了个现行。当时要缴三千块钱罚款警察才放他。肖潇那语气是相当下贱“带三千块把我救出去,钱我双倍还你们。”听到这话,黑毛毫不犹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掏光所有的上衣兜、下衣兜,可能还在内裤里摸了一下,总共摸出来二千多。毕竟不够。他把目光都对向了我,那种看我会不会在关键时刻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考验性的眼神让我几欲颤抖。一千多块钱哪,就我这种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讲,三个月的伙食费有时候都用不了。
肖潇这人英俊潇洒、快言快语、为人也仗义。但是经常犯下半身的错误,偶尔也食言。第二天钱就还上了,承诺里的双倍奉还从此再无音讯,黑毛可能为此气得遗了不少精。肖潇具备经商的潜质,大四下学期,他就和刘丽风风火火的开店了。在后门那条步行街上租了个小门面,倒腾二手旧电器,电视机呀、电风扇呀、空调呀。那个时候,我们以为这样就算比较成功了,我和黑毛费尽口水促成了我们之间的第一次庆功宴。开张当夜,先搓他一顿火锅。饭量也不怎么好,四个人才吃了三百块钱。结账时,肖潇用一种让人极不惬意的表情从裤兜里套出一沓钱,边给服务员递钱边说:“今天倒腾了一台21吋旧彩电,五十块钱收的,卖了一百五,挣了一百,吃顿饭,又赔了两百。”也不知道他说给谁听的。只听见两个字“我靠!”黑毛很洪亮的声音,然后发出各类厉害的拳法袭向肖潇。我也得有所表示,对于这种斤斤计较的行为表示愤慨 “你说你比我们俩有钱吧,哥们吃顿饭就能把你给吃穷了?竟然能说出这样扫兴的话。”
是的,从一开始,肖潇就比我们会赚钱,而且那时他有女人。
日期:2012-02-17 11:02:42
正文第四章
我的脑子里从小就充满了幻想,至于跟踪这件事,我绝对没少发挥。在脑子里,像某些神秘的侦探一样,带着墨镜,表情严肃。胸前偶尔还挂一个相机,伺机而动,精确抓拍关键性的画面。幻想完了就是现实,大热的夏天的傍晚,我穿着宽松的篮球服,浑身密汗涔涔,在做着一件没有幻想中那样神秘,反倒自觉有些无耻的事情,幸好不是我一个,还有肖潇和黑毛。
我们挤上了狭窄的公交车,吸收着各种奇特的汗味,我们相顾坏笑,我们没有邪恶的目的,我们所追求的是纯美的爱情,是我的爱情。下了车又跟踪了很久,我很诧异,怎么仙女丝毫没有察觉呢?一条漫长的小巷子,仙女走进去,我们悄然跟近。大门边上悬挂着一个牌子:西安市福利幼儿园。
我们企图进去却被保安阻拦,有些失落,但也有些收获。比如有些结论: 仙女的父母可能就在这里工作。我们走出巷子,靠在街角的墙边上,一根接一根的抽烟,什么味道,说不清。很久很久,肖潇警惕地喊道:“出来了。”我们慌乱地四处潜伏,像担心被人发现的细作。
我们继续尾随、继续跟踪,仙女又回到了财院。我们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混进财院的大门,跟着仙女走到女生寝室楼下。她走上楼梯,再无踪影,我们悻悻而回。
晚上,在我们飘扬着臭脚丫子味的寝室里,肖潇开始为我指点招数:可以确定,你的仙女是没有男朋友的,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他抽出一根烟,点燃之后,喷出一口烟雾。在我激动地渴盼之下继续说道: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接近她,和她说话,沟通、交流、培养感情。培养你懂吗?我意会地点点头。 在肖潇面前,我总像充满求知欲的学生,还略带些幼稚。
素不相识的两个人,要接近首先就得从相同的爱好下手。仙女经常在那里画画,可我不善于此。也罢,恬着脸靠近她,和她说话。说什么呢?怎么开口?说实话,以前我是从没有过恋爱经历,这种带着心跳的慌乱也从未有过。 我是个男人,该鼓起勇气面对的总要面对,管他什么慌乱不慌乱。于是我终于在某次慌乱之中站在了仙女身后,我能感觉自己脸色绯红,心跳加速。
面对仙女,我第一次用抖动的嗓音和她打招呼:“同学,你好。”仙女回头看我那一瞬间竟然如此美丽。美人回眸,倾国倾城。
她的嘴角扬起微笑,用甜美的声音回应我。
我的心脏在怦怦直跳,我腆着脸用继续颤抖的声音问,能和你说说话吗?
仙女眨巴着精致的眼睛,单纯的点点头说:好呀!
我硬着头皮在她身边坐下,摆出一副对艺术孜孜以求的眼神审视着她的画板。上面是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妇女。
“你画的画真好看!”对于这世间的任何一个人,恭维都是最简单有效地靠近办法。“我发现你经常来这里画画,我挺好奇,就想来和你说说话。”
“哪里呀!我画的最难看了所以才经常来这里练习的”她可能有些害羞,脸上有些红润。我的脸也相当的热。
可能是有些忐忑过度,我忽然向她伸出右手。我叫李浩,你呢?
“我叫党芸”她和我握手,手指头很细很长,像钢琴家的手。
“党芸,好奇怪的姓啊!”我说。
“呵呵,我是个孤儿,在福利幼儿园长大的,所以我姓党、共产党的党。”她的语气很平静,“我画的这个是我的妈妈,就是收养我并资助我上学的妈妈,她人在北京。”
我和党芸大概就是这样认识和熟悉的。很多年过去了,曾经这些点滴的回忆的碎片是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忘怀的,党芸,我生命里的第一个女人。
日期:2012-02-18 10:58:35
正文第五章
后来,每个周末,那条小溪边上就会出现两个人,一个是党芸,另一个是我。我们常坐在一起交谈,谈很多话题,也常常谈很久的时间。忘了吃饭的点,我们就一起出去吃顿午饭。这件事渐渐成了我生活必不可缺的重要部分。 同时,她也在作画。多数是些素描,她画技很不错。我夸她时,她总是羞涩难耐,或许是她刻意的谦虚,又或许,是她的确太单纯了。有时候,很难置信,这个年代,这个世道还有这样单纯的人。
我上大四的时候,她在大三。我在那个保健品销售公司上班,已经有了相当的自由,因此,我常常去财院看她。至于她的单纯,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我二十三岁生日的时候,我第一次邀请她参加这种派对。肖潇、刘丽、黑毛都参加了,我不善交际,大学这几年就这几个朋友了。有些遗憾的是,那时唯独黑毛还是单身。看着黑毛又羡慕又嫉妒的眼神,我没忍住多喝了几倍啤酒。我酒量不好,明显已经有些不胜酒力了,晕头转向的。但没有糊涂的是,我很清楚我右手边坐着的这个女孩------党芸。我们交往已经有了一段日子,像我生日这种不知道是不是过分的邀请她似乎已经很习惯了,然而,我还是不明白,她是否明白我心中的想法,她是否已经把我当成男朋友看待了,她是不是已经心甘情愿做我的女朋友了。
都说,肉食者鄙。我从没有想过那么多,鄙就鄙吧,酒足饭饱、醉生梦死,管它那么多,上帝给人生命,不就是让人享受的吗?醉意朦胧的时候、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发生了,众目睽睽之下,我像一只蓄谋已久的饿狼,把嘴唇印上了党芸的脸颊。
我的鲁莽让仙女惊慌失措,显然这是出乎她意料的事情。不知道是因为喝了点酒还是因为羞怯,她的脸色红晕一片,像初春的桃花。
然后,黑毛就笑,肖潇也笑,刘丽也笑,他们像捡到钱一样乐不可支。直笑的仙女无地自容,我趁机将她搂进怀里,开始了破天荒的示爱;“党芸,我 爱你,真的爱你。”
“你坏,你真坏!”她的粉拳频频落在我的后背上,我感到很温馨,很舒坦,就像做按摩一样。
散场后,我送仙女回财院。我们散步一样走了很远的路,走了很久。在一条灯光黯淡的巷口,我大声地对她说“党芸,我爱你。”然后我紧紧地抱住她,不容反抗。我把火热的吻贴上了她嘴唇,我想让她感受我浓烈的爱。吻了足有十分钟,开始她有些轻微的反抗,渐渐地不再反抗,而是慢慢地感受,轻轻地回应。
吻完了,继续走,往前走。我一直希望她能说点话,但一直没有听到。没多久,到了财院门口,我站在那里,想目送她进去。她走开两步,又掉头跑回来,双手紧紧地搂住我的脖子,很紧,我感到有些窒息。
仙女突然骂我是个王八蛋,我很惊讶地问她怎么也会说脏话。
“那也没有你坏。”我估计她这种生气有些撒娇的意味儿。“李浩,你给我记住,今天晚上你欺负我了,我永远不会忘记。”
“那又如何?我已经抱过你了,吻过你了。”
“我恨你,从此以后,我们不要在来往了,就像从没有认识过一样。”
“那好吧,不过,你的胳膊把我的脖子肋疼了,很疼。”
仙女慌忙的送开双臂,表情有些尴尬地甩出两个字:拜拜!轻快地走进校园,像无忧无虑的喜鹊,轻盈美丽。
我转身往回走,街灯璀璨,人头熙攘,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西安这座浸透了文化底蕴的古城在我的眼里深沉而又华丽,仿佛是一座天堂,也仿佛是一座地狱。
日期:2012-02-18 16:17:48
正文第六章
临近毕业的时候,狗屁作家黑毛终于重拳出击,推出他的处女作《天决》,骗取了读者几万块。黑毛把其中的极小的一部分拿出来宴请我们几个。庆功宴还是那副场景,一张圆圆的桌子,还是那几个人,黑毛还是单身。他的原话是这样说的:“大丈夫何患无妻。”可其中到底有没有辛酸、有多少辛酸,无人知晓。
中途黑毛拿出几本崭新的印刷品,表示每人赠送一本。刘丽和党芸可乐坏了,道不尽的谢意,好像黑毛赠送的是黄金一样。
“别,别拿哥们当中学生一样忽悠。”肖潇开口说,别拿哥们当中学生一样忽悠。我也不甘示弱说我可没钱给你捧场。
黑毛的语气稍含委屈,说谁拿你们当中学生忽悠了,谁跟你们要钱了。
肖潇对刘丽说,听见了吗?快收好。我也给仙女点头示意,她忙接过书,塞进包里。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光阴荏苒,在不经意间,每个人都在发生着细微的变化,而这些细微积累起来,人与人之间就有了莫大的差距。宇宙万物,此理相通。
当时的变化总是微不足道的,甚至让人忽略。毕业后,肖潇和刘丽还在倒腾着他们的旧电器,他们信心十足,他们会做大,做强。对待人生,他们有自己的见解和信念。黑毛开始了他漫长的写作生涯,我们能感到他总是若有所思,甚至殚精竭虑。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肖潇曾劝他说,趁年轻赶紧改行,搞写作是相当费神的事情,许多惊世骇俗的作品都付出作者无限的心力。说白了,这些人的精神系统最容易出问题。黑毛对此不屑一顾,他说世界上没有精神病,就像没有平庸的人,都是人刻意为之,虽然有区别,有的是自甘如此,有的是不得已为此。但他们心里都是默认了的。再透彻一点,天才与精神病往往是一步之遥。若作不了天才,就做个精神病。自己乐意这样。
对于文人这种执迷不悟、孤高自傲的行为,不仅是我们,无数人都是难以理解的。或许,我是最平庸的,和无数初涉世俗、迷茫无知的青年一样,毕业之后,就是上班。至于未来,不去想,也想不透。就这样混着吧,不管怎么活,都是那几十年。最后都将化作一堆枯骨,一缕青烟。
我回到了实习的那家公司-----科龙生物上班。老板姓沈,臃肿的身躯像一头肥猪,闪亮的秃顶总能冒出智慧的光芒。他是从社会最底层一点一点爬上来的,有了钱,注册了这家公司。很小的一家公司,这老家伙虽然人老,却是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阳痿了。公司区区五个业务员,每年足可以为老沈创造上千万的利润。
老沈平时开一辆奔腾,除非有重大事项需要他签字,很少在公司逗留。公司还有一辆车,是东风的千里马,平时给业务员用的。咱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有个轻松的工作、有车开就可以了。当然公司有规定,非工作时间用车要自己加油。那时脑子也简单的厉害,就只想着每天下班能开着车带仙女出去溜达一圈。香车美女,此生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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