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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的天空
作者:
那年花香飘过
日期:2012-2-5 14:37:00
关于《阿Q的天空》
终于鼓起勇气开始为我至爱的亲人——守候在这片古老黄土地上的庄稼人而写作了。
我很高兴,因为能在短暂的一生里去做一件自己喜欢并且有意义的事情,本来就是一件乐事。
然而却又很担心,因为我不知道,在接下的未知日子里,我是否一直可以保持这样一种心态,一直的在键盘上敲打我的故事和我的魂灵!
毕竟,写作是一项庞杂的工程,不是单凭个人乐趣就可以轻松为之的。因此,万一要是某天我因为各种原因搁下笔半途而废的时候,请你们一定不要笑话我这个不自量力的乡下八零后才好。
但不管怎样,头还是开始了,那就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让我在这条不知结局的梦想之路上前行一遭吧!当然,也希望各位在阅读的过程当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因为对于我这样一个新人来说,你们的只言片语必定会成为我此后日日耕耘的不竭动力。
很喜欢这样一句话:“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道谁会爱上你的笑容。”是的,为了自己儿时的那个梦想,为了等到爱上我的笑容的那些人们,为了生我育我的那片美丽土地,我想我一定会笑着努力的!
最后想说,在编写这个故事时,一定会用到大量的资料和图片,在此,那年花香飘过先行谢过各位网络提供者了。
那年花香飘过二零一二冬日于陇中
日期:2012-02-05 17:49:53
给自己写序
我是一个乡下人!
对于农村,我有着太多的感情——不仅仅因为那片厚重的大地养育我长大,更是因为她在我的血液之中注入了一种内在精神!
我爱农村,我爱那一张张朴实而憨厚的脸庞。
因此,在当今这样一个现代化意识愈发浓烈的社会里,我仿佛是一颗来自远古的种子,很难找到让自己发芽的土壤。
家乡位于大西北腹地陇中,是一片黄土连着黄土的贫瘠之地。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曾有一些国外专家来到这里,一番考察之后竟然得出了这样一个可笑的结论:人类不适宜生存的地方。
对于这种说法,我是极其厌恶的,虽然这种言论在此后很长时间里一直作为当地官员表明某种政绩的背景而真实的存在着。
不适宜生存?哪家乡数千年的历史难道是某一个天才史学家杜撰的不成?哪一代代活着的生灵莫非是从土疙瘩中学孙猴子一样化出来的?
简直是个屁话!
倒是本地一位放羊老汉说的比较中肯,他说“这个地方苦得很么”。的确是这样的,要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寻出陇中这么一个苦焦的地方来,恐怕真非易事啊!
你看,到底是中国人才了解自己的国情嘛,一下子就说出了事情的实质:只是苦极而已,谁说不适宜人类生存了?
也正是在这样一块贫瘠的土地上,千百年来,无数的陇上儿女却代代繁衍,谱写出了一曲伟大的历史之歌,年岁之歌,人生之歌!
虽然,这歌声中在所难免的出现过苦痛、灾难甚至于死亡!
改革开放以后,陇中这块土地也和祖国许多地方一样,在饱尝风雨之后终于迎来了一个全新的三十年!
三十年,若将其置于漫长的人类发展长河之中,她必定只是沧海一粟,定然显得微不足道。然而对于生逢其时的每个国人来说,这短暂的半个甲子却又是一出夹杂着人世五味的动人故事了!
说起故事,在我尚小的时候,总觉得她要么久远如洪荒,要么离奇似魑魅。及长一些后,又觉得她的主人公不是帝王将相便就是豪侠倩女了。反正在我当时稚嫩的思想里,无论怎样,平凡者是很难和故事这样伟大的东西挂上钩的!
直到近些年来,铺天盖地的以都市人日常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影视剧作爆满荧幕后,我的这一狭隘观点才开始隐退,成为我成长期里一丝可笑的过往。
是的,平凡者也应拥有自己的故事,而且理应是一切故事的主角!因为,历史前行至今,不是靠那一个人个人之力推动的。正因为如此,毛爷爷才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嘛!
可是,和享受着更多公共资源的都市人相比,中国广袤地区的农村人无疑一直都是许多故事的配角,甚至于被播撒在无数座穷乡僻壤之间渐渐地连国人也遗忘了他们。
这对于绝无仅有的繁盛国度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确实如此,只要打开电视,充斥其间的不是古代贵家少爷为爱伤神的眼泪就是当今都市少女为情而生的痴迷;不是今生爱不完,就是死了还要爱,仿佛整个国人的生活就是由这些痴男怨女们纠缠在一起的琐事构成的。
倘若要在这些花花绿绿精彩纷呈的时髦屏幕上寻找一出真正的农村故事来,那就真是要学会大海捞针的本领了!
鉴于此,在某年某月某日我突然有了这样一个想法——自己用笔来写写农村那些事儿。
是的,我要用自己的笔来写写我身边的事!
我是一个乡下人,从一落地就是一个乡下人!
在我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奶奶就用背篼将我背到了地里,那时我第一次听见了镰刀划过麦秆后发出的悦耳叫声。大一些后,和爷爷放羊就又是我的必要工作了——空旷的黄土山梁上,一个长髯老汉,一个稚嫩娃娃,一群咩叫的绵羊和一颗就要西沉的太阳至今仍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之中,很美很美……
和许多出生在改革开放后的同龄城市人相比,我一直以来都觉得我是幸运的。虽然我从来都没有拥有过他们手中一件像样的玩具,可我始终不觉得农村亏欠我什么,因为长久以来我一直都在真实的感受着大自然从我的身边亲切的流过:春天,亲眼看着麦粒在泥土里发芽……夏天,攀在大柳树里偷偷地细数铜铃鸟洁白的蛋粒……秋天,将一颗颗肥美的洋芋窖入地窖……冬天呢,在一眼的雪色里玩到连同自己也变成山间那个傻傻的雪人……
因此,在我动笔之前,整个小说的故事其实大都在我的身边真切的发生过了。
关于这个故事的名字,其实我一直都难以抉择。在一番苦痛之后,我最终决定叫她为《阿Q的天空》,故事内容就写八十年代至今的农村往事。
阿Q这个人物,对于每一个国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人!其人之功过,鲁学研究者早已做出了许多盖棺定论的评价,在此我也不敢多言什么。
却要说说鲁迅。在中国,他当然是比阿Q还要出名的一个人物了。几乎每一个共和国的读书人都是读着他的文字成长起来的:从小学的闰土,初中的三味书屋,高中的祥林嫂,再到大学的鲁迅研究,不一而足。
对于鲁迅我是有着特殊感情的。初识时,全是仰慕;后来,又心生抵触;直到最近,才开始用较为平和的思绪来理解他:一个绝不喜欢中庸的勇敢斗士!是的,他永远都是无愧于这样一个称号的。因为,在他的时代,也只有他才敢以柔笔做利器,去揭社会之不公,去戳人间之不合理!
至于他生活或处事方面一些或真或假的琐事,那就只能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句话来中庸一下了,呵呵!
而时下的中国,其实是需要像他这么一个敢于说真话,敢于吐真言的勇敢者的。换句话说,在现时代,像他这样的人的确太少了!虽然,每天总会有许多的大家、专家和老人家站在台前絮絮不止,且大有百家争鸣之势,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人大多都只是些迎合家、马屁家或狗屁家——语言虽多产,言论虽丰富,可就实质论,是万万不能和鲁迅先生相提并论的。
很奇怪,每一次看见这些指手画脚的言论者在媒体中娓娓而谈的时候,我的眼前总是出现这样一幅画面:湛蓝的天空下,巍峨的黄土高原静静睡卧,守候着正在灌浆的块块麦田,麦地旁边古老的土路上,一位乡下老汉吸着旱烟和一头老牛缓缓行过,向山梁下炊烟升起的村落走去……这时,一群西装革履的名流驱车而过。无疑,在我的思维中,这些人明显扰乱了这幅和谐的画面。
在一个午后,当我把自己这个在心里藏匿很久的想法告诉一位朋友听时,她略一思虑,就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你呀,真是一个乡下人!
我是一个乡下人,因为黄土大地早已把我灵魂都涂成了黄土的颜色!
因此,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我像极了一颗从远古飘来的种子,迷失在了钢筋水泥铸就的城市里。突然,想到了苏联作家帕斯捷尔纳克的这样一句话来:整个一生,我都想和大家一样,但是世界披着优美的衣裳,却不来倾听我的痛苦,于是我只想像我自己那样。
是的,做不了和大家一样的城市人,就权且做做和自己一样的乡下人吧!
日期:2012-02-06 01:32:31
阿Q的天空
城市里的人,今夜,你若闲着,你若已经厌烦了看程序式的爱情故事,那就请沏上一杯清茶,然后懒懒的靠在床边,伴着柔和的灯光,来听我为你叙上一段不为人知的绝世乡村故事。
——题记
引子
残阳,欲暮。
未城,城外。
当囚车距离刑场越来越近时,阿Q终于明白他是要去被杀头了。他惘惘的左看右看,全跟着蚂蚁似的人。阿Q突然很羞愧自己没志气,竟没有唱几句戏。他的思想仿佛旋风似的在脑海里一阵回旋:《小孤孀上坟》欠堂皇,《龙虎斗》里的“悔不该……”也太乏,还是“手执钢鞭将你打”罢。他正欲扬手,却发现手早已被捆了个结结实实。
车终于停了下来。
“阿Q,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县长大人吸了一口雪茄后大声问道。
“七十年后又是一个……”百忙中,阿Q竟说出这样的话来。
“好!!!”人群里发出豺狼般的嗥叫声。
这声音不禁让阿Q一阵心酸。顿时,一滴泪猛然从他眼眶滑出,坠入可爱的泥土之中。
此时,兵卒扣动扳机,一颗子弹正向着阿Q的眉间飞来……
一魂归兮
暮色,四合。
未城,城头,高高挂在木杆上的阿Q的尸首在夜空里轻轻摇摆。
未城,城外,刑场寂静一片。
几只猫头鹰警戒的坐在老树上,不时发出一阵令人胆寒的尖叫。
秋叶早已睡得迷糊,竟然丢掉了母体跟着凉风在空旷的刑场中肆意的旋舞。
阿Q行刑的地方,一群蚂蚁和两条灰蛇正在舔食着地上的斑斑血迹。对于它们而言,一个生命的丢失却成了一个家族的盛宴。
子夜时分,月亮还没有出来,昏暗的星星在浩瀚的夜空里慵懒地眨巴着眼睛,仿佛也欲睡去。突然,在蛇蚁们啃食的地方,一颗珍珠般的东西慢慢地从泥土中缓缓渗出,发出耀眼的泪光。泪光似箭,只向那群嗜血者急速射去。蛇蚁们见了这番情景,顿时吓得纷纷逃去。
这时,才见那泪珍珠在地上一阵翻滚,吸干了地上所有的血迹,完全把自己变成一颗晶莹剔透的血色珍珠。
谁知这一切却偏偏被未城土地所见,他奉上界旨意护佑此地已逾万年,却从未见到如此稀罕之事,但是自己官位卑小,不敢私自处理此事,便把此事急速报告给了阎罗大王。没料阎罗一听便道:“此事缘由,我已早知,只是速速配黑白无常将其捉来,还了一段冤孽才好。”
土地不敢多问,匆匆拜别阎罗,就又随了黑白兄弟向未城老刑场飘去。
到得刑场,那血色珍珠早已不知去向,只有那几片永远不知道疲倦的树叶还和风儿纠缠在一起。
“小仙明明看到的,明明……”土地唯恐黑白无常兄弟怪罪,喋喋不休的念叨着。
黑白兄弟相视一笑,并不在意。
只见黑无常双手合十,口中念着什么。突然,一阵炫目的红色光芒拔地而出,冲苍茫的暗夜飞溅而去。
白无常猛然将长袖一扬,大喝一声:“归魂兮,归魂兮!”
那血色珍珠见是逃之不出,便黯然地滑落在黑白无常跟前,哀求道:“我本未庄阿Q,只因蒙冤而死,那也罢了,谁知死后不得安葬,肉身竟然被杆子挑了,任凭夜禽虫蛇啄食,我心不安呀。”
黑无常笑道:“都说你胡涂,果然如此,你那副臭皮囊这么多年来还害你少吗?你今日遭此劫难皆由它起,扔了倒好。”
白无常长吁一口气道:“是啊,你冤孽太重,况还有俗世未了,今日你且随我去了,再投人间一遭,等还清了那许多恩恩怨怨,了解了诸般是是非非之后,我自然找你归来,引你登澄净之地。”
血色珍珠道:“原来如此,今天我就随二位去了,只是……”
“也罢也罢,了却了这俗人的心愿了吧。”只见白无常弹指一挥,一道白光从他指尖径直向未城城头的阿Q飞去,顿时,昔日那个阿Q只化片片金光,瞬间就永远的消失在了给过他痛苦的大地之上。
对于他而言,这个世界确实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太多的压力已早早压垮了这个本来可以健康成长的年轻人。
再见,不,永别了,这位曾经和王胡、小D打架,甚至还想和吴妈困觉的阿Q,永别了!
黄泉路上,血色珍珠安然的躺在黑无常的怀里。他突然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这里虽然阴冷恐怖,但是远远不是外界传闻中的样子。因为,血珍珠分明感觉到了黑无常胸口淡淡的体温。“为什么会这样?”这珍珠正欲问时,却听黑无常喃喃道:“呆子,莫乱想,睡一觉就好。”多日来的许多变故加上这暖暖的体温,血珍珠顿感累意勃勃,所以竟在这返回阎罗殿的途中,沉沉睡去。
日期:2012-02-06 01:34:57
未庄杨柳轻拂,阿Q静静地站在村头那棵大柳树下。
不久,美丽的小尼姑向他走来。
于是,阿Q牵起她的手向前走去。
“阿Q哥,你什么时候娶我啊?”小尼姑羞怯地问。
阿Q心里大喜,正想回答,却见村头一群人向这里赶来。为首那人自然是赵老太爷,“我把你这个伤风败俗的癞皮虫,竟然在这里偷着和庵里的尼姑偷情,打死他,抓起来,打死他,打死……”见此情景,阿Q刚刚还与小尼姑谈情说爱的兴致早已荡然无存,只吓得魂飞魄散。
慌乱中,他一把攥紧小尼姑的手向村外跑去。不知跑了多久,渐渐地再也听不到赵老太爷的训斥和追赶他们的人声了。
阿Q定睛看时,却已然来到了一座翠绿掩映的深山之中。两人也不多想,就沿着一条飘满花瓣的小溪继续前行,忽然,眼前出现了一片偌大的桃花林,落英缤纷,煞是美丽!
阿Q心下正奇,暗想这也就离未庄几里路啊,这样标致的地方自己怎么以前从来都没有见过呢。
当他们行到桃林的尽头时,却见一道峭壁直立,上书三个朱红大字:别这世。壁下有小口,仿佛有光幽幽散出。于是阿Q拉住小尼姑的手向壁口走入,起初极狭,约莫几十步后,两人才可以直立行走,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此时,呈现在这对情侣面前的竟然是一片安然的村落,一个只有在画里才可看到的人间仙境。
整齐的房屋,碧绿的田野,葱茏的树木,潺潺的流水,肥沃的田地,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晴川历历,芳草萋萋,燕燕于飞,差池其羽……真人间仙境也!
更令他们羡慕的是这里的人们,都显得那么的悠闲。男人们舞动长鞭,与牛儿耕地;女人们映着美丽的桃花,花针轻扬;老人们悠然地聚在村口,任和煦的阳光播洒全身;孩童们口中的柳笛,不时在这迷人的村落里回旋……
阿Q心想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世外桃源。
村人见有外人到来,便邀请这对恋人做客。当阿Q叙明早前身世及到此缘由之后,村人皆叹惋外世之险恶。
“留下来吧。”
“对,留下来。”
这正合阿Q心意,当下便欣然应允。
“好好干活,等盖了房子,就把小尼姑娶回家,然后让他给我生上一群孩子, 嘻嘻……”阿Q越想越美,不由得笑将起来。
“你这痴人,到了如此地步竟然还想入非非。”黑无常猛然将胸口的血色珍珠用力一拍,大声说道。
血色珍珠正在惬意,猛地被这一惊,才知竟是前身梦中之事,又不由得伤心起来。就在他思索间,却感觉黑无常不再前行,难道阎罗殿到了,血珍珠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阎罗殿。
一座雄伟的宫殿。
阎罗殿中端坐着传说中的阎罗王。
阎王见黑白无常到来,连忙起身说道:“辛苦两位了,不知那冤孽可否带到?”
黑无常将血珍珠从怀中取出,交给阎罗。
“此中还有一番俗事需向这冤孽一一道来,你二位下去休息为是。”阎罗放下手中的公案,缓缓说道。
阴风习习,偌大的阎罗殿中只剩下凶神恶煞般的阎罗王和一颗不知所措的血色珍珠。
阎王爷手持珍珠,喃喃道:“是你了,就是你了。”
血珍珠不知缘由,低声说道:“求阎王爷爷诉明缘由,为何谴人将我带到此处?”
只听阎罗幽幽说道:“说与你也无妨,你可听仔细了。距今七十年后,有一盛世繁华之地,我欲遣你到那里再次投胎,完成一段未完之俗事。”
这血珍珠听得要去繁华之地,自然高兴地连连称诺。
阎罗叹道:“都言你痴,果真不错。那地虽说繁华,但其间荣辱辛酸,只有你自己真真地体味一番方才知晓。”
见血珍珠沉默不语,阎罗又道:“知你仍迷恋此世,故在你等待再回人间的这七十年间,我会将你全身浸在那绝世忘情之水中,好让你忘却今世种种苦痛,还一个崭新的魂灵给你。”
血珍珠正欲问,只听得阎罗提高了嗓门唱道:“世人都说金银好,谁能带到此间来;世人皆叹权位好,为何身首总异处;世人都愿比翼鸟,为何大难各飞去。”
曲风粗犷,响彻地府!
血珍珠还想再问,却见阎罗已经大步向着殿外走去。
阎罗殿里,阎罗日理万机,处理着阴曹的事务。
阎罗殿外的绝世忘情池中,一颗血色的珍珠开始慢慢忘却着过去。最初,赵老太爷开始淡出他的思想,接着是王胡、小D、假洋鬼子和吴妈,最后连那美丽的小尼姑也形体模糊,竟然也记不得了……
时光如梭,七十年匆匆一瞥间。
这年八月十五,阎罗率黑白无常拜完上界返回阎罗大殿,却见忘情池中雾气袅袅,血色珍珠在池里不停滚动。阎罗微微一笑,言道:“是时候了。黑白无常,你两人速速将其投还那繁华之所,勿要耽误天机为是。”
不久,阴森的阴间,一道可爱的红色光芒向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北中国飞射而去。
日期:2012-02-06 16:28:32
二分羊会
在卧龙川提起徐永福老汉,大家都羡慕不已。
一九七九年春节刚过,一场羊族的瘟疫就如鬼魅一般飘荡在整个定水县的上空。几乎一夜之间,整个县区的羊群成批的死去。处在定水中部的卧龙川自然也在劫难逃。
当时,卧龙川这个偏僻的北方村落也正在紧紧地追赶着包产到户的时代步伐,正准备重新分配集体财产。在村民眼里,除了那令人眼馋的粮食和耕地的牲口之外,最想得到的就是这些可以生财的羊蛋蛋了。当时的人们甚至已经想到了分到羊之后的各种美妙景象:老人们想着用羊毛捻线,给心疼的孙子织一双暖暖的毛袜子;男人们想着用羊粪肥地,种出一秋的好收获;缺奶的女人们想着香甜的羊奶,甚至有了再生一个孩子的愿望,所以每晚总是主动地向男人身上靠去……
可是,谁知这场美丽的梦才刚刚开始,就又早早的破灭了。老天爷,为什么你总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对待这群很少做梦的庄农人?
当梦破碎后,这群朴实的庄农人就很快的回到了现实之中,所以当分配财产时,那劫难之后仅存的几只母羊便成了社干部的一块心病,虽然做了半天的工作,村民们总是两个字:不要。是啊,瘟疫还远没有过去,谁愿意把几只生死未卜的病羊带回家哩。
鉴于此,队长田耀祖当即决定召开卧龙川集体大会,来让村民们集体解决这一重大问题。
“通知,通知,全体社员吃过午饭后到队部开会……”史大话接到队长的通知后,跑到离全村最近的山梁上没命地一遍接一遍喊着。这个文革时期的积极分子,闲了半年之后,突然再次接到了这个光荣的任务,只激动的热泪盈眶。
二月的北方虽然已过了雨水节气,但仍然天寒地冻。午饭过后,一缕暖暖的阳光用力的挤出云层,向可爱的卧龙大地温柔地撒去。
徐永福老汉弯着腰走到队部时,会议还没有开始。
“永福哥,来了,到这里来。”梁下的宋德山叫道。他已早早的挑选了一处向阳的墙根,靠在那里晒着太阳。
“嗯。”永福老汉咳嗽两声,慢慢地向宋德山靠着的墙根走去。
宋德山没有起身,只是统着手半蹲着懒懒地向外挪了半步,永福老汉就在宋德山刚刚占据地方蹲了下去。
“永福哥,拿烟了没有?”宋德山讨好地问。
“嗯。”永福老汉从怀里掏出旱烟,两个人卷了起来。
“永福哥,这是你自己种的烟吧。哎,就是地道。”宋德山从口袋里拿出火柴,边给永福老汉点烟边尖声尖气地说。
“嗯。”永福老汉不说话,只是低头一个劲的吸着旱烟。
“永福哥,这场瘟疫可把我们害死了,听说咱们定水县的羊死的差不多了。照我说还不如趁这羊没死给杀了,要不明天死了,就只剩下一张羊皮了。不划算呀!就算万幸不死,方圆村子的羊都死绝了,谁给它配种啊?呵呵……”宋德山将刚刚卷好的旱烟点着后,不停地念叨起来。
“永福兄弟,你来的早啊?”一个声音低低地问道。
永福老汉听出是上庄的程元嘉,忙把头抬起来说道:“元嘉哥,你也来了,快到这里来,这里暖。”
于是元嘉老汉手持着水烟,也挤到了墙角下晒起了太阳。
不久,村子里的人都就像往常开会时一样,各自找了一处心仪的地方,蹲在那里等待田耀祖等队干部的到来。
“不要吵了,不要吵了。” 史大话高瘦的身体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了队部破烂的主席台上。见没有人再说话,又清了清嗓子底气十足地说:“下面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定水地区定水县清泉公社卧龙大队第三生产队队长田耀祖给我们做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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