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镜

作者: 庄驷

  日期:2012-4-9 15:50:43
  引子一:唐家血案
  1938年,冬,乱世。在这乱世之中,有一片安静祥和之地,一栋四层五开间的大宅邸,红砖绿瓦琉璃窗,民国前代总理唐少一的居所,位于厦海市西郊的唐府。
  唐少一背着手,站在自家院落的阴影里,深深叹了口气。前不久,他派了两拨人马出去办事,第一拨往金陵查探一桩奇案,第二拨到沪江替他周旋人事,如今离约定回来的日期已经超过三天,这绝不是一个好兆头,他不由暗暗心焦。俗语有云:五十而知天命,他已五十有六,曾身居要职,又激流勇退,所有人都羡慕他有福。的确,在过去的数十年里,他有着非凡的好运,可世事如棋,风水轮转,谁能保证一辈子交好运呢?城头变幻大王旗,尤其是在这种战火纷飞的年代......

  一周后的深夜,门口挂着喜气洋洋的红色灯笼还未撤走,是为唐少一五十五得子,今日满周岁的庆典。
  整座城在沉睡,深巷中只见两个男子,穿着黑色夜行衣,悄然而来。
  “唐府家丁众多,戒备森严,这么一去会不会讨不到什么好,反而被擒吃牢饭呢?”一名男子兀自在犹豫。
  “你想知道得天下的大秘密吗?”另一名男子低着嗓子,冷冷地问。此话一出,犹豫的男子忽然像多生了半边胆,眼里冒出一股精光,按了按腰间的佩刀。之前他们已乔装混入喝周岁酒的宾客之中做过最后一次踩点,对唐家守卫的方位和人物可谓了然于心,之所以今天下手,是料准了这喜庆日子,守卫们不免也会多贪些美酒佳肴,疏于防守。

  门虚掩着,并无半个家丁,果然在这样的日子,人容易失去警惕。
  推门进去,一片寂静,寂静到令人发毛,一片黑暗,黑暗到难以置信。
  怎么会没有半盏灯光?
  带着疑惑慢慢行进,忽然脚边像踩到水塘,轻便的布鞋里渗入了水滴,在冬夜里一阵冰凉,月亮从阴云后露出半个小脸,借着微弱的月色,他们看到一副永世难忘的画面:
  院子里躺满了横七竖八的尸体,渗入他们鞋中的全是粘稠鲜红的人血.......

  第二天报纸头条:一夜之间,唐家大小38口人全部死光,唐少一和新生儿则下落不明,人间蒸发。
  引子二:夺命铜镜
  1941年春 沪江市 福开森路
  一场盛大的拍卖会正进入高潮,最后一件拍品的竞购开始:一面碗口大小的铜镜,泛一点青白光芒,式样古朴,看上去平淡无奇,却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这就是传说中曾任民国代总理唐少一府中的一件宝贝,没人知道它是如何来到这家拍卖行,但所有人都知道,那里藏着得天下的大秘密。
  青帮二把手杨齐岳最终以十万个大洋的高价拍下,1941年的沪江市,八百大洋能买一个四合院,立法院院长孙克的二姨太蓝妮在法租界白赛仲路一带的玫瑰别墅(一共7幢风格各异的三层洋楼)也不过市价三十多万。得手时他捻须轻笑,意兴飞扬,却在得镜当晚中了邪,逢人便问:你想知道得天下的大秘密吗?

  三天后,他被人发现曝尸郊外,死状奇惨,颈部裂开一个大口子,全身血液被吸干。
  杨家人惊觉此物不祥,委托拍卖行以低于原价的价格出手,第二任主人是一位茶叶大亨,两天后,他于家中暴毙,死状和杨帮主一模一样。
  第三位主人是著名浙系军阀董合昌,外号混世魔王,以杀人无数铁腕著称,用他的话来讲,这些年死在他刀枪下的冤魂足以组成一个加强团,没有什么他镇不住的,结果,他的命运和前两任并没两样。
  自此,流言在沪江市迅速蔓延,称三年前唐家血案太过惨烈,满门的冤魂附在铜镜上,除了唐家后人,任何人拿到铜镜都会死于非命,血会不断流下去,直到抵够当日唐家一家所流之血,讨还血债后才能平息怨气。
  此物后来再无人敢接手,也再无人知道它的确切下落,有传说董家人找了一处庙宇将其封藏,并请了高僧念经封印,也有说铜镜突然从董家的窗口飞走,不知去了哪里。

  引子三 吸血哑女
  1968年 秋 厦海市采赫学院
  文革最如火如荼的一年,下刘兵队和上空兵队经历了一天战役,刚刚火拼结束,获胜方正在清理打扫战场,这一场武斗,双方的死伤者众多,校园的很多地方一片狼藉。突然,所有人都停下手来,目光集中到了一个点上:月色下,密林前小屋的门口,一个女人趴着身体,头埋在地上一个人的颈部做着吸吮的动作,突然,她转过头来,嘴上沾满了鲜血,在她的脚边,躺着一面小小的,式样古朴的铜镜。众人狂呼吸血鬼,女人逃进小屋...

  在那扇门合拢前,她依依呀呀地比划着奇怪的动作,眼神癫狂而绝望,好像在问:你想知道得天下的大秘密吗?
  门被钉死,小屋被疯狂而恐惧的人们焚烧,火整整烧了烧了三天三夜才止。你还想知道得天下的大秘密吗?秘密就藏在这本书里......
  日期:2012-4-10 11:07:00
  没有记忆的人
  2010年9月1日,凤凰花开得火红,像是在好客地迎接厦海市采赫学院一年一度的新生来临。唐一劫懒懒地站在树下,望着满园秋色,等待着集合的通知。离他不远处,一群女生围坐在七星湖边,叽叽喳喳地交谈着什么,教学楼前,排着长长的领书队伍,还有新生拿起新买的搪瓷饭盆,敲得叮当响。真是一派热闹的景象啊,但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聊天的女生群发出一阵哄笑,她们的笑声和眼波随着风已经明着暗着飘过来很多次了,连迟钝如他都能感觉到那种倾慕的意味,他不由笑了一下,戏谑地看着身边的人,那个人,想必早已习惯了吧。
  曾子炫,厦海市曾氏企业的少爷,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书,书名叫做:《第三帝国的兴亡》,讲的是著名的希特勒从闪电战占领半个欧洲,到后来在西线战场遭遇寒流,败于西伯利亚大纵深的全部过程。他的手边,还放着一本《十字军骑士》。
  一个叫人羡慕的人,生就一张大众情人的俊脸,玉树临风的神采,就连那略显单薄的身材和白皙得有些过分的肤色也不能给他减分,相反还增添了些许神秘和高贵的气质。
  望着他那鲜艳得如同少女的唇色,唐一劫摇了摇头,他实在英俊得有些过分。但他并无半点嫉妒之心,虽然他衬得他原本也算帅气的脸无比平庸,但这一切,美貌,财富,学业,以及所有的一切,全部,对他来说都一点也不重要。
  他唯一在意的,大概是最最普通的人都拥有的东西,好比一个饿极了的人,即使面前堆满金银珠宝,美女香车,他也只会扑向旁边垃圾堆里一点连狗都不吃的食物残渣。
  他是一个没有记忆的人,患了一种罕见的疾病,叫做瞬间失忆,下一秒不记得上一刻做过的事,三年前他流浪在街头,浑身肮脏,疲累不堪,被好心的曾家老爷子带回了家。

  6月1日晚上,他和曾子炫在马同花园吃晚餐,餐后喝了一杯酒,名字叫醉生梦死。之后的每一天发生的事他都记得,从那天起他拥有了三个月完整的记忆。他的主治医生林医师说,是三年不懈的努力医治感动了上帝。
  根据三个月以来的记忆,他发现自己是个平淡到不能再平淡的人,独居在城市西郊,曾家有安排仆从,他几乎不用操心任何事,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曾子炫常来看他,带他去城市各种咖啡馆和餐厅吃饭。
  有时他发现,他也会不少技能,诸如开车,游泳,打桌球,英文说得不错,他自然不记得他是什么时候学会的,就如同他不用去思考自己为什么没有忘记如何吃饭,如何说话。只要当他面对的时候,他的本能反应就会告诉他会或者不会这样东西,而这些技能,也只是普通人的伎俩。
  他的肤色要比普通人更白,但并不比曾子炫更白。他的瞳孔颜色有些淡,类似浅灰那种,他不怎么喜欢白天,特别是晴天。那种直剌剌的阳光照得让他有种晕眩不舒服的感觉,最为强烈的是,每个月的十五那夜,他总感觉莫名烦躁和愤怒,和平素慵懒寂静凡事淡然的他判若两人。
  但这也不足为奇,女人每个月都有特别烦恼的日子,有些能持续达一周之久,那么男人也许也有类似的生理周期,每个人的生理周期都有高潮和低潮。

  偶尔他也会想,我到底是谁,我的父亲叫什么,母亲长什么样。我出生的房子的墙壁是不是白色,我有没兄弟姐妹,我的亲人们是不是在找我。想到这些时他并不觉得痛苦,因为这三个月的记忆预示着未来有可能记起更多的东西。
  总体来说,他活得相当快乐,快乐到有些空洞,每每听到人们诉说高中的严苛日子,考试的紧张痛苦,他便更觉得自己幸运。
  某天他驾着他的银色VOLVO在街上兜风,被一个抢道的小阿飞撞到,阿飞恶人先告状,劈头盖脸一顿国骂,他一言不发只是微笑,对方怔了怔之后连骂神经病。这个世界怎么了,温文礼仪谦让种种美德被抛到了爪哇国,佛家有说,辱人者如同辱己,面对有辱斯文的行径如果不以同等或升级版的语言或身体暴力去回敬,便会被看作异类,神经病。难道原始丛林的以暴制暴从未被文明改变过吗?

  “你这样不行。”
  他的兄弟,朋友,总是这么提醒他。可是怎么会不行呢?那个阿飞很快就会受教训,不是吗?曾少爷总是会及时赶到,曾家的财势,人员总能解决这一切的麻烦,他就只要慵懒微笑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就好了嘛。
  身边这个原本相识三年却只拥有三个月记忆的朋友,已经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了。
  他觉得自己像大海中央一个荒芜的小岛,与世隔绝,曾子炫却像一个繁华的城市,功能齐备,吸引着无数人前来投资或者居住,更讽刺的是,与他天壤之别的这个人,偏偏又是他与外界的唯一关联。
  现在这个人合起书本,整理笔记,抬起那双星星一样的眼睛向他示意。学院广播在一曲施特劳斯的圆舞曲之后,通知所有的新生去往大礼堂集中。

  日期:2012-4-10 14:49:00
  第二章·吸血鬼宣言
  传说中冬至又叫鬼节,和七月七一样,是个极阴的日子。常常这天会是寒冷的冬天里最阴冷诡谲的一个夜晚,那种冷和阴,并不只是因为温度和狂风,而是源自来历不明的,夹杂在空气中的阴邪之气。很多人孩童时期都有这样的经历,被大人们告诫冬至夜千万不要在外面逗留,必须赶在太阳落山之前回家。虽然搞不明白个中究竟,但大人们说话时比平素更苍白的脸色和更闪烁的目光在幼小的心中留下莫名恐惧的印象,胆小的孩子一路小跑着回家时连头也不敢回,生怕一个照面,被各路小鬼勾去魂当了替身。

  但是这个夜晚,在大学区却是分外热闹。今天是著名的美国青春偶像大片------《暮光之城》的完结片首映,倾巢出动的学生在学区附近的影院售票处门口早早排起了长龙,这些被誉为早上八九点钟太阳的大学生们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远离父母管束,出笼小鸟般自由,谁提起传统的早归,一定会被讥笑成老古董或者胆小鬼。
  时间接近午夜,采赫学院的主干道上正走着最后一批回宿舍的学生。看完电影后,他们还意犹未尽,想去后巷找些汤圆饺子之类的夜宵来吃,哪知一个做生意的摊贩和小店都没有找到,只能绕回关得较晚的前门。
  “这些小贩可真迷信,平时半夜1,2点爬门出去都能买到不少吃的,今天还没到12点,居然一个也不见人影。”高个子,看起来很健壮的男生笑着说。
  “话说爱德华真的很帅啊!”穿黑色大衣的女生作花痴状,自说自话,显然还未曾从电影的情节中跳脱出来。
  “今天是鬼节,不如玩玩鬼接龙吧,每个人都说一个鬼,说不出来的,大家把他丢进水里喂水鬼怎么样?”留着板寸,长相调皮的男生提议。
  “吊死鬼!”
  “黑山老妖!”

  “长舌鬼!
  “......”
  “吸血鬼”...一个幽幽的,低沉的声音说道,那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死一般的语气和声调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
  “只能说中国鬼,吸血鬼是西洋的,外来的,而且吸血鬼和一般的鬼根本不同!”调皮男生叫了起来,却发现没人应声。
  他四顾左右,惨白的街灯下,同伴的脸都变得惨白,神情中充满疑惑和恐惧。他这才意识到,刚才的声音不属于他们群的任何人,这一惊让他打了个激灵,冷汗都渗出来。

  整条道上,除了他们以外并没半个人影......也许是哪个促狭的学生,躲在路边的花坛,灌木丛里,戏弄他们吧。
  突然,从路的尽头跑出来一个怪物似的人影,枯草一般的乱发,深陷的眼窝,大到突出的眼珠,几乎浑身赤裸,只腰间缠着白布。他用一种绝望又妖异的神情盯着他们,一声高过一声的凄厉喊叫:“吸血鬼!吸血鬼回来了!”
  几声惨叫之后,他倒在地上,鲜红色的血不断地流出来,染红了尘土,在他赤裸的身体上,刺满了触目惊心的红字......
  “你会兴奋地尖叫还是惊恐得脸色发白?无论前者还是后者,你都逃不过被统治的命运。尖叫者:天生的跟随者,你们将被选中,作为神的使者。惊恐者:挣扎也是徒劳,消失殆尽的血色,正是幻化成血族的第一步。你们中有些会死去,成为祭品,有些会留下,和我们在一起。
  末世已经来临,颠覆无可逆转,如破竹般的攻击,如瘟疫般的流行。采赫将变成我们的世界,死亡-重生-永生。
  你可以选择:生存或者死亡。游戏就此开始,你们会看到我的力量!V.”
  身体上的字早就和血液混在一起难以辨认,缠在腰间白布上的血字却是个个清楚。高个男生和板寸男生比较大胆,掩不住好奇合力把白布解下来,一人拉住一头展开,大家围上去凑近一看,竟是上述谁也无法料想到的诡异文字。
  “什么鬼东西!”高个男的声音颤抖了,下意识地把白布往板寸男手中一丢。
  板寸男生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只是抓着白布发呆。
  这时学生们认出这个怪物一样的人是校工老王,全校都知道他脑子有问题,闻讯赶来的保卫科干事检查了他的伤势,伤口虽多却并无大碍,只是受寒又流了些血,体力不支晕倒了。
  凄厉的叫声惊动的不止是保卫科,还有整栋整栋宿舍楼的学生,很多已经上床的学生穿上外衣在走廊里议论纷纷,有些正跑下楼朝声音的方向赶来。
  “大家都散了吧,疯子发神经而已,根本没什么事!回去后谁也别给我多嘴,不然给你们处分!”保卫科刘干事警告完,去夺板寸男生手中的白布,对方抓得太紧竟一下拽不过来。
  板寸男生回神后突然放手,害得刘干事摔了一跤。

  这个喜感的小插曲多少化解了紧张的情绪,而老王又只是外伤,学生们心下稍安,结伴离去。路的另一头是从宿舍赶来的学生,刘干事的警告还没过三分钟,就被这帮年轻人置之脑后,男生们用英雄般的口气添油加醋地诉说着今晚的遭遇,两拨人瞬间交汇成了浩浩荡荡的大队伍。
  在队伍的末尾,之前谈论暮光之城时花痴过爱德华的女生突然回过头,神经质般地笑了,她喃喃道:“暮光完结了,吸血鬼不会完结,我知道,我就知道,这是吸血鬼的宣言。”
  日期:2012-4-11 13:29:00
  第三章·幸福地死去(一)瞬间消失的大海
  会计系一年级新生陶霏霏从没想到,会在这个学院圣诞舞会邂逅她心中的王子,那简直是梦中才会出现的情节。当时她正被一个粗鲁的小子踩了裙子,大喇叭裙裂开了大道口子,兀自尴尬不止。他翩然出现,质地极佳的纯白色礼服上,黄铜扣子闪闪发亮,但亦是不及黑色缎面制面具下那双眼睛的光芒。他向她轻鞠一弓,然后优雅地俯下身子,只听“嗤啦”一声,喇叭裙由裂缝开始被整片撕下,长裙变成了活泼的短裙。

  他邀她共舞,他的手就那么随意地搭上她的腰,亲密却又无半点侵犯猥亵之意,她一阵眩晕,空气中充满了特殊的香气。
  只是这个舞场里转来转去的人太多,其中更不乏技艺不精,或者不懂礼仪的家伙们,就像之前踩坏了她的裙子却连声道歉也没有的毛头小子,尽管他带着她,就像在碰碰车游乐场里万车丛中过,并未任何擦碰,她依旧觉得挤迫。
  也许他会读心术,他示意换个地方,让她跟他走。银白色的保时捷,往北驶去,上环岛,然后直上滨海公路。夜晚的滨海公路空旷又沉静,海浪的声音比白天听起来更浑沉有力,也更富节奏。
  车停在海边度假区,一栋栋精致的白色木屋,专为欣赏海景的客人准备,在夏天,这里每每人满为患。
  “但是,冬天的大海更美不是吗?因为,就现在,这是我们两个人所拥有的大海。”“王子”递过一杯颜色极美的酒。

  “这种调酒叫做tomorrow,有七种不同种类和颜色的酒调制而成。一份绝对伏特加,一份朗姆酒,一份龙舌兰酒,一份白兰地,一份金酒,一份威士忌,混合均匀。”
  度假屋里配备了西式仿壁炉,熊熊火焰在帷幕后面燃烧,小屋里暖得像春天,陶霏霏感到一阵燥热,忍不住脱去了外套。
  “为什么这酒叫 TOMORROW呢?”
  “因为如果一口干掉,等你知道为什么,已经是明天了。”
  “那我要慢慢才好,我可不想美妙的时间过得这么快。”
  虽然他像极了传说中的“贵族”,但陶霏霏并不是傻子,中国早就没有贵族了,他不知道是个富二代还是红色资本家?但绝对不是普通的富二代或者官二代,应该是从小在国外,受过相当的礼仪训练。也许他是个外籍华人,最后的贵族?这样的人,不是我梦寐以求的吗?
  “你到底是什么人?”她忍不住问。
  “你可以叫我魔术师。”他笑了,“你瞧!”他用手指向窗外。

  他们并排坐在床边,床正靠着小屋里唯一的窗户,窗外是呼啸着的,暗夜里的大海,正是涨潮时分,潮水一阵一阵涌上沙滩,好像离他们越来越近。
  “现在你会看到我的旷世魔术,这世上只有你有幸能看到。”他从胸袋抽出一条红丝带,蒙住她的眼睛,口中数着,1,2,3...
  数字刚刚到十,丝带已被摘下,望着眼前的情景,她不禁张大了嘴,不知道该喊还是该发狂或者发笑。
  大海消失了,是的,刚刚在他们面前呼啸着的大海,潮水,浪花,瞬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从未见过的小路。她睁大眼睛仔细看,那不可能是一幅画,或者是人工做出的墙,那确实是和大海截然不同的一条小路,并是真正存在的,虽然是夜里,但月色很好,灯光也很明亮,她甚至可以把头伸出窗外去,看到更遥远的地方有一些灌木,还有房子。

  当她万分惊讶又百思不得其解地把头伸回来时,更奇妙的事情发生了,地板不再是地板,而是插满了玫瑰花的地毯。
  他俯下身,摘了一朵,轻轻一揉,花瓣随之落下。他又摘一朵,递给她。香气浓烈,花是真花。
  大海,漂亮度假屋,美酒,优雅英俊的男子,玫瑰地毯,这不是曾经出现在她梦境中的情景吗?
  一切来得如此突然又如此真切。
  究竟是梦还是现实?她迷惑了,她摔了摔头,喝光了那一杯“TOMORROW”。
  “我去洗个澡,等下换你。”他又无比优雅地鞠了一躬,便走开了。
  床头有个小桌子,桌上摆着一沓高级的便笺纸,每张纸的最上方都印着四个字:“奇幻梦境。”

  我要把这一切都记下来,哪怕明天梦醒,也能留作纪念,因为太美妙。她突然有了这个念头,并付诸事实。
  他出来了,换了一袭白色的睡袍,只是未曾脱下面具。她有些失望,她向他请求:“如果这是个梦,请你今夜不要让我醒来,好吗?”
  “我答应你。今晚你的梦绝不会醒,我绝不食言。”最能麻痹一个女人的心灵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财富,而是,承诺。
  以他的强大,根本没有骗她的理由,她相信了,心中充满难以言喻的快乐和兴奋,在她十八年的生命中,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他越靠越近,身体贴向她的.....
  第二天早上,海边的晨跑者在沙滩上发现一具女尸,颈动脉上有个大洞,洞的边缘有明显齿痕,浑身血液被吸干。可在她的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随身的小包里除了钱包,学生证,钥匙等私人物品外,还有一叠便笺纸,写着她与一位会魔法的贵族王子的浪漫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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