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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断金瓶
作者:
晴雯撕扇2010
日期:2012-2-6 18:51:00
楔子麻花世界
中国的古典文学如同一片星罗棋布的天空,在“人情小说”这个星座里,又有三颗璀璨的巨星。一是堪称巅峰的《红楼梦》,一是“天下第一奇书”《金瓶梅》,一是“平淡而近自然”的《海上花列传》。
所谓“人情”,写的就是人在社会中的日常生活。或许正是悲催的人生使然,这三颗巨星各有各的不幸。无数光环下的《红楼梦》,恰如“断臂维纳斯”,高鹗的狗尾续貂,让它失去了原有的光泽。四千字的污言秽语,让张竹坡极力推崇的《金瓶梅》迷影重重、不露真身。张爱玲认为带有《红楼梦》“三分神似”的《海上花列传》,则索性因满篇的吴侬软语而被“隐身”,独自在角落里哀怨。
《红楼梦》、《海上花列传》的悲剧或许还情有可原,完整而通俗的《金瓶梅》为什么会沦落到被禁锢、被误解、被扭曲的悲惨地步呢?
对于没有读过《金瓶梅》的人而言,它是神秘的。提起这个书名,我们总会报以带有一丝诡秘的会心一笑,头脑里立刻闪现出《金瓶梅》里最为常见的注解:“以下删去XX字。”
对于读过《金瓶梅》的人而言,它是熟悉的。流水账一般记录的琐事,以及市井里各式各样的人物嘴脸,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抑或许就是我们自己。
兰陵笑笑生为什么要把《金瓶梅》写成这个样子?洋洋洒洒百万言的《金瓶梅》,真是因为区区四千字的污言秽语就被打入冷宫,从此与世隔绝吗?
我们必须得穿越到《金瓶梅》的社会背景中去寻求答案。
《金瓶梅》借用了《水浒传》“武松杀嫂”的情节,并按照自己的脉络拓展开去。因此,与《水浒传》一样,这是一部描写北宋时期的文学作品。但是,地球人都知道,成书于万历年间的《金瓶梅》,假托北宋末年,说的却是明朝中晚期的那些事儿。
当时的明朝是什么样子呢?先说政治方面。最高当权者一个比一个非主流,有恋母癖宪宗(成化皇帝),有作豹房玩乐的武宗(正德皇帝),有神仙般的世宗(嘉靖皇帝),有爱好春药的穆宗(隆庆皇帝),一直到几十年“懒得鸟你”的神宗(万历皇帝),其为君的花样令人眼花缭乱。在这样的统治者领导下,太监、奸臣“你方唱罢我登场”,搞“对食”、玩珍宝,既牢牢把持着朝政,又引领着时代的潮流。“上有所好,下必趋之”,金圣叹认为《水浒传》的主旨是“乱自上作”,真是一语中的!在朝廷的带领下,地方官员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捞钱、玩乐成为官员的普遍追求。可以想象,整个社会的风气必然是弥漫着黑暗、腐朽与污秽。
在经济方面,当权者的昏庸无能,并不能阻止广大群众创造财富的激情。几千年来“重农抑商”的政策,也没能阻止商业经济在这个特定的时期日渐繁荣。有历史学家认为,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在这个时候产生了。尽管这个观点还存在诸多争论,但不可否认的是,此时的自由经济已经发展到了相当不错的水平,商人逐渐形成了举足轻重的社会阶层。
此时,当权者试图将商业经济纳入官僚和地主的管控之中,以坐收渔人之利;繁盛的商业经济却急切地盼望政治开明到商人有合适的地位、农民自由得只剩下双手。政治与经济各有诉求,好比作用在社会这根长棍两端不同方向的力矩,这样的现象似乎随时伴随着整个历史的发展进程,本已司空见惯。但是,最可怕的情况在这个特定的时期出现了:政治力量与经济力量在长期反复的较量中基本相当,谁也不占优。这样的状况始于16世纪初正德年间,到《金瓶梅》成书的万历年间,已经一百年上下,并将一直延续到17世纪初的“木匠皇帝”憙宗,最终引来了逐鹿中原的辫子兵。单看正德到万历的一百年,社会这根长棍既不能前进,也不能后退,最终的结果是被拧成了麻花。
在这个扭曲成了麻花的世界里,人性也随之被扭曲。套用一句现代的话来说,人性的缺失、道德的沦丧,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这就是《金瓶梅》诞生的社会背景。
扭曲的人在扭曲的社会中苦苦求生,而文学家们有事儿干了,他们用各式各样的写作手法,拐弯抹角地展现着这个真实而残酷的社会。《西游记》、《三言》、《二拍》纷纷横空出世,与先前的《水浒传》、《三国演义》一道,形成了中国古典文学难以比肩的绝对优势。
兰陵笑笑生的出现,打破了文学作品的惯用手法。对于这个无可救药的扭曲社会,他选择了最为极端的方式——扒掉这个肮脏社会所有的遮羞布,将它赤裸裸地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他将着眼点选在了最为贴近真实社会的市井里,大户、小户、妓院、街道。通过家长里短的琐事,勾勒出了一幅“麻花世界浮世绘”。
张竹坡评论说,《金瓶梅》是“仁人志士,孝子悌弟,不得于时,上不能问诸天,下能告诸人,悲愤鸣唈,而作秽言以泄其愤也”。一言以蔽之,《金瓶梅》是对黑暗社会绝望的一声怒吼!
所以说,真正刺痛封建统治者神经的,不是四千字的污言秽语,而是百万言痛快淋漓的无情揭露。集恶霸、色狼于一身的地痞无赖,摇身一变成了朝廷命官,吆五喝六、无恶不作,整个社会弥漫在醉生梦死的迷雾之中,人人都是一副丑陋的嘴脸,简直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间地狱”。于是,极具讽刺意味的一幕出现了:“四千字”反倒成了封建统治者借以禁锢《金瓶梅》的遮羞布,正如同给政治斗争贴上“惩贪除佞”的标签,登时便道貌岸然起来。《金瓶梅》从此以“黄书”、“春宫”的形象闻名于世。
实际上,《金瓶梅》的核心在“钱”不在“色”。毛主席很早就说过,《红楼梦》是讲政治的,《金瓶梅》是讲经济的。《金瓶梅》里的人跟我们一样,时刻都在与钱打交道,绝不可能出现《红楼梦》里不辨银子分量的贾宝玉。因此,在《金瓶梅》描绘的市井里,我们仿佛能看到身边人,甚至是自己的身影,这正是“人情小说”的伟大之处。
东吴弄珠客(有人认为就是冯梦龙)评论说:“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在我看来,读《金瓶梅》而痛哭者,方是会看,方是悟道。
说明:《金瓶梅》版本大体分为“万历本”(“词话本”)、“崇祯本”(张竹坡评本)两大系统。本书引用之《金瓶梅》原文及张竹坡评论,除特别注明外,均出自《皋鹤堂第一奇书金瓶梅》,即张评乙本。
日期:2012-02-07 20:12:53
官场篇
一、黑手作怪
《金瓶梅》官场处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从《水浒传》移植过来的“潘金莲药鸩武大郎”,这是一起脉络分明、事实清楚的通奸杀夫案,却被知县大人故意错判。这个冤假错案,仅仅是因为贪官李知县的徇私枉法吗?案件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玄机?
我们先依据《水浒传》来作一次案情分析。
案件经过:西门庆、潘金莲在王婆的撮合下勾搭成奸,武大郎又在郓哥的指引下当场捉奸,被西门庆踢伤。经过王婆的唆使,潘金莲利用西门庆提供的砒霜,将亲夫毒死。
嫌疑人:潘金莲、王婆、西门庆。
人证:郓哥、何九(污点证人)。
物证:何九偷藏的武大郎骨殖。
应当说,人证、物证已经足以将这个案件复原,铁证如山,嫌疑人必能绳之以法,以儆世人。但是,收受了西门庆贿赂的李知县,却颠倒黑白、装聋作哑,结果是武松大义凛然,替兄报仇。腐败的官员催生了英雄豪杰,这是《水浒传》的本旨所在。
为了符合立意的本旨,《金瓶梅》在延续案件经过的同时,将其他的要件作了根本性的改动。其一,何九并没有成为污点证人,而是收受西门庆的贿赂后,“知情在逃,不知去向”。其二,证实武大郎确因中毒而死的骨殖更是无从谈起,武大郎在火化时,“烧得干干净净,把骨殖撒在池子里”。这样一来,整个案件就成了缺乏人证、物证的无头案。从法理上来说,潘金莲通奸杀夫,唯一的人证郓哥只是一个间接证人,他的消息也是道听途说来的,对案件的任何过程都没有亲眼所见。如今武大郎死无对证,武松根据武大郎托梦、郓哥提供的线索所作的推理,在法律上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没有过硬的人证、物证,此案看似无解,其实未必。毕竟三名嫌疑人没有跑,毕竟武松的推理是有合理成分的。在正常情况下,李知县接到报案后,理应传唤嫌疑人,通过巧妙审讯甚至合法的大刑伺候,不排除得到当事人直接口供的可能。
但是,整个县衙“上下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李知县知道西门庆不好惹,也正是一个捞钱的机会,因此“官吏通同计较”,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武松的诉讼请求。按常理分析,报案人只负责提供线索,通过线索查明案情,是县衙理所当然的分内之事,怎么能让报案人自己去搜集过硬的证据呢?武松对此也表示难以接受,要求知县“拿西门庆与嫂潘氏、王婆来,当堂尽法一番,其冤自见。”并强调,“若有虚诬,小人情愿甘罪。”但是,拿定主意的李知县怎么可能任凭武松的摆布?他甩给武松一句敷衍的话:“待我从长计较,可行时,便与你拿人。”看似留了一步余地,却不是给武松的,而是暗示西门庆赶紧来送礼的。整个处理过程看似不合理,但李知县的处理方式让武松吃了哑巴亏,更是让群众舆论无可指责,作为小小的七品知县,李大人还是颇具为官技巧的。
金莲与西门庆奸情败露后谋杀亲夫,看似“糊涂官”判了“糊涂案”,实际上李大人的思路是非常清晰的,那就是严格遵守官场规则。
在明朝做官,俸禄低到了令人抓狂的地步。据说大清官海瑞仅靠俸禄维持生计,一年只能吃上一顿肉,这是在当父母官还是在做牛马?朝堂大臣还不如卖炊饼的武大郎!于是乎,通过各种途径敛财,对官员而言,是必须的!但是,捞钱并非无所顾忌,明朝的党争比历朝任何时候都要厉害,而“抓贪”必然成为党争的天然工具。
因此,“安全地捞钱,花钱保安全”,是明朝为官的不二法则。官员可以在事实、道义上糊涂,但在这条原则上必须相当清醒,李知县是熟谙这条铁律的。
得到知县大人暗示的西门庆,立即安排心腹将贿赂送上了门,达成了李知县“捞钱”的目标。如何安全地捞,就是李知县自己需要考量的问题了。试想,如果将嫌疑人传唤到堂,旁边有身为县衙都头的受害人亲属武松,还有一群深知真相的围观群众。万一潘金莲、王婆经不住武松的威逼和群众的谴责,一番拷打之后来个一吐为快、当场画押,李知县再顺势当场判决,这场戏就彻底演砸了。李大人或许能赢得在场群众“青天老爷”的一致山呼,但西门庆送的银子就不姓李了。更严重的是,此案所涉及的西门庆,看似泼皮无赖,却与朝廷中人有所瓜葛。在武松告状之前,西门大姐正式出嫁给东京八十万禁军杨提督的亲家陈洪的儿子陈敬济,西门庆与当朝红人杨戬结成了“四门亲家”。如果李知县不管不顾,最后不仅自己的乌纱帽不会姓李,恐怕连脑袋也不姓李了。
当然,即便潘金莲招供,李知县也可以颠倒黑白,以“证据不足”为由继续维持“不判”的原判。但是,这样的风险不见得小。其一,不能保证在场的武都头没有直接对县太爷动刀的可能。其二,在群众中引起公愤,政治对手可以借机发难。李知县的结局,要么当场被武松一刀结果,要么被贴上“贪官”、“昏官”的标签,被政治对手奏上一本,轻则结束前途,重则结束生命。
为官大计,安全第一!李知县别无选择!
如此看来,《金瓶梅》之所以对案情的要件作了根本性的改动,就是想通过此案表现出与《水浒传》不同的官场状态。在《水浒传》里,李大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颠倒黑白、助纣为虐,我们可以认为是道德败坏的官员造就了揭竿而起的英雄豪杰。但《金瓶梅》中的李知县,反倒像一个没有行为余地的木偶人、可怜人,有一只黑手,让李知县这样的地方小官吏只能亦步亦趋,不敢越雷池半步。在这个以“安全地捞钱,花钱保安全”为最高准则的官场里,违背者必死无疑,留下的只能是黑手的傀儡。
日期:2012-02-08 21:38:49
从贪财成性的李知县身上,我们或许难以体会到这只黑手的存在,不妨再来看看接下来出场的第一位“清官”——东平府尹陈文昭。
李知县收到西门庆的贿赂,便正式对此案作了“证据不足、不予受理”的判决,捞了好处的诸位小吏,也纷纷数落武松的不是。身为清河县都头(公安局长)的武松,被逼得“仰天长叹一声,咬牙切齿,口中骂淫妇不绝”,不得不铤而走险,亲自谋杀西门庆,令本已风平浪静的血案再次风起云涌。与《水浒传》不同的是,武松在狮子楼杀死的不是西门庆,而是在一起喝酒的李外传,嗅觉灵敏的西门庆溜了!
身为都头的武松当然认识同在县衙当差的皂隶李外传,显然不存在错认错杀的可能。武松当场被保甲及众人逮捕,西门庆再次行贿县衙上下,交易只有一条:“休轻勘了武二”。对于这起案件,李知县一反“糊涂”常态,雷厉风行,几天内便“检验明白”,“做了文书申详,解送东平府来,详允发落”。值得注意的是,李知县文书中认定武松是与李外传因债务问题斗殴,导致李外传当场身亡,但却莫名其妙地加了一句“因公差回还,祭奠亡兄,见嫂潘氏不守孝满,擅自嫁人”。既然已经诬陷了武松是与李外传存在债务纠纷,为什么还要加上这句“与本案无关”的说明呢?看来,李知县多少还是有些心虚的,毕竟武松被押解到东平府,是能够开口说话的。
果然,接到文书的东平府尹陈文昭,对武松展开例行审讯,得知了武松行凶的案中案。随即,一心要查个水落石出的陈文昭,责令清河县“添提豪恶西门庆,并嫂潘氏、王婆、小厮郓哥、仵作何九,一同从公更勘明白,奏请施行”。接到上司的一纸公文,李知县着急,西门庆更着急。前面分析过,潘金莲等人到堂,无论结果如何,都相当于是给李知县下了“病危通知书”,而集涉案人、行贿者于一身的西门庆也在提审之列,搞不好还得引火烧身。
面对“清官”陈文昭,西门庆“不敢来打点他”,银子失效了。古语说的好,“无欲则刚”。疏通人情,最怕的就是对方无所好,一向靠银子说话的西门庆这次不灵了,我们似乎看到了为武松翻案的正义曙光。
“清官”陈文昭表面上无欲,不贪财、不好色,实际上还是有欲的,那就是必须保住自己的位置。身为官场中人,你可以无欲无求,但不能保证你的领导也无欲无求。西门庆没有直接向陈文昭行贿,因为那等于是找死,而是派来旺连夜赶往东京,通过亲家陈洪,跟“四门亲家”杨提督搭上了线,杨戬再“转央”太师蔡京。接到西门庆的求救信号,陈洪担心西门庆事发影响到自己,杨戬也担心自己因陈洪受牵连而被波及,蔡太师虽然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却“恐怕伤了李知县名节”。李知县派遣武松给殿前太尉朱勔送礼,我们就知道李知县尽管区区七品,但也绝非官场中的等闲之辈。蔡京深知,在目前党争激烈的关头,官场这张巨大的网中,任何一个点出了问题,都有可能无限扩大。为了息事宁人,避免“多米诺骨牌”式的官场效应,蔡太师修书一封,给了门生陈文昭,要求只有一个:“免提西门庆、潘氏。”
一心想将武松的案子查个水落石出的“清官”陈文昭,不仅要思量自己是蔡京的门生,还要思量杨戬“乃是朝廷面前说得话的官”,自己与武松又没有丝毫沾亲带故,是武松的冤案重要,还是自己的乌纱帽乃至脑袋重要?对这个非此即彼的抉择,陈文昭并无半点踌躇,当即“以此人情两尽,只把武松免死”,“其余一干人犯释放宁家”。武松一案,在陈文昭“和稀泥”的判决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有人说,公平与正义比太阳更加光辉。“清官”陈文昭的出现,曾经让我们看到晨曦一般的曙光。但是,这个被誉为“贤良方正号青天,正直清廉民父母”的陈文昭,却带给我们又一份“糊涂”的判决。此时,我们看不到武松因李知县的错判“咬牙切齿”,而是在服刑的路上,将侄女迎儿托付给邻里时,坦然说道:“倘遇朝廷恩典,赦放还家,恩有重报,不敢有忘。”一个“雄躯凛凛”的硬汉、豪杰,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只能是绝望地接受。
《水浒传》形容陈文昭是“聪察”的官,而《金瓶梅》偏偏改成了“清廉”,内中的玄机耐人寻味。所谓“聪察”,尚有一丝道义可言,而“清廉”与充满正义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这只官场黑手的控制下,陈文昭可以“清廉”,但绝不可能“聪察”。因为他自己的“清廉”,并不影响别人执行“安全地捞钱,花钱保安全”这个官场的最高准则,这个准则不排除极个别陈文昭的存在。他们以清廉自居,却能够明哲保身,既不挡别人的财路,也能让统治者借以彰显官场的清明,给民众以水中望月一般的希望。但是,官场黑手绝不容许“聪察”官员的出现,这就是《金瓶梅》所表现的与《水浒传》决然不同的官场现状。
“贪官”李知县作出了歪曲事实的判决,导致武松铤而走险。“清官”陈文昭“和稀泥”式的维持原判,并未改变此案的丑恶性质。谁说“清官”就不腐败?如果说李知县是贪赃枉法的经济腐败,那么陈文昭完全算得上是明哲保身的政治腐败。洪洞县里无好人,“贪官”也好,“清官”也罢,在这只官场黑手的操纵下,不过是殊途而同归。
通过“贪官”李知县、“清官”陈文昭的精彩表演,我们已经可以触摸到那只力量强大的黑手。这只黑手操纵着整个官场,将所有官场中人都当作了傀儡,整个社会在这张无形大网的笼罩下,暗无天日、死气沉沉,如同人间地狱。同时,《金瓶梅》还向我们传达了这样的信息:官员普遍为非作歹、欺压百姓,不应该简单地归因于道德问题,制度的背后必有黑手!反过来说,不斩断黑手,而企图通过提高官员的道德修养,来解决腐败问题,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是不可能实现政治清明的。
日期:2012-02-10 20:59:20
二、遗产纠纷
西门庆去永福寺会茶,竟然“面色改常”地提前回家。横行乡里的恶霸如此胆战心惊,仅仅是因为公人把一同吃酒玩乐的花子虚抓走了。尽管西门庆平日里为虎作伥,但在官府面前还是胆小如鼠、做贼心虚的。见花子虚莫名其妙被抓走,西门庆等人“吓了一惊”,生怕也有自己的份,都不敢回家,跑到李桂姐的窑子里“躲了半日”,一面差人四处打听。得知此案与自己毫无瓜葛,“各人放归家来”。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就是“热结”的十兄弟,这就是西门庆所谓“有个靠傍”的“好兄弟”,这也正是活生生的社会。众人的如鸟兽散,已经预示了西门庆死后的凄惨结局。
花子虚的案子远比“潘金莲药鸩武大郎”简单多了,无非就是兄弟之间的遗产纷争,但本案具有两个特殊性。首先,原告是在东京开封府投的状子,皇城根下一纸号令,足以让小小的清河县全城为之一震。其次,遗产的主人是原广南镇守花太监,听来头就不小。因此,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闹到了羁押人犯的地步,吓坏了寻欢作乐的西门大官人。
西门庆本可以作壁上观,但已经勾搭上的李瓶儿却向他求情。从李瓶儿的叙述中,我们对遗产之案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花太监为官多年,积累了极为可观的财富,但由于没有子嗣,又对李瓶儿百般宠爱,遗产基本上都归了这个妇人之手。花太监死时,花家其他三个兄弟仅仅“分了些床帐家伙”,“一分银子儿没曾分得”。花子虚不愿给,李瓶儿更不愿给,这下就惹毛了花家三兄,一纸诉状递到了开封府。
西门庆痛快地答应了李瓶儿的要求,倒不是情浓义重,而是他又揽到了疏通官府而牟利的业务。尽管这次不是在清河县,而是天子脚下的开封府,但经历了武松一案,西门庆已经找到了通天的门路。李瓶儿出手不凡,当即“搬出六十锭大元宝,共计三千两”。可以想象,此时的西门庆恐怕眼睛都绿了!不仅如此,李瓶儿还借势转移财产,西门庆赚得个盆满钵满。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是西门庆疏通官场的“职业准则”。西门庆满口答应,说明他对如何疏通开封府,早已胸有成竹。开封府尹杨时,是《金瓶梅》里继陈文昭之后,出现的第二个“清廉”官吏。不过,有了陈文昭的失望经历,我们已经不对“清廉”官员抱有任何的幻想。西门庆准备好了贿赂,外加一封书信,同样借助亲家陈洪投给了杨戬,又转央蔡京出面调停,行贿路径与上一次如出一辙,毫无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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