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沧海

作者: 田冲

  日期:2004-10-31 19:07:00
  曾经沧海
  田 冲
  一
  这是一幢普通的民宅。走进大门是一个小院,院里栽着一棵茂盛的葡萄。院子不大,但将整幢小楼分成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分的一层左边是一间小小的裁缝店,房东自己经营,右边一间是厨房。二层也只有小小的两间房子,秦风就住在上楼后靠左手的一间,院子的后半部分一层是互相连通的两室一厅,房东自己住着,二层全部空着。

  秦风搬进来之前,偌大一个院落就住着房东杨光明、陈美美夫妻两个,小院显得冷清而静谧。秦风搬来后,小院才增添了一点活力,房东杨光明是一位卡车司机,人称杨师傅,言语不多,身体稍微发福,一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老黄牛脾气,心直口快,朴实憨拙。女主人陈美美二十七岁,是一位裁缝,天生乐天派,热情大方,有一副金嗓子,能歌善舞,一头披肩秀发如奔流的瀑布,无风自扬,很适宜去做洗发香水的广告,她的身材很苗条,纤细的腰肢仅可一掬,修长的玉腿白嫩可人,走起路来像古代款款摆动的舞女。

  秦风搬来的第一天,就是她为秦风打开的房门,把钥匙交到了秦风的手中,在交钥匙的那一瞬间,秦风看见她那只纤细白嫩的玉手,心里轻轻感叹了一声,多么迷人的手啊。然后她帮秦风洒扫地面,顺便闲聊了几句,临走告诉秦风,住在这儿就是一家人,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开口。她的声音很好听,这样的话秦风听了心里一片温暖,秦风当时就想,能有这样一个妻子多好啊。这时的秦风仅有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还不敢想像去犯错误。

  时令虽然是冬季,但这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万里无云。
  秦风在单位同事的帮助下,把自己学生时代的被褥、书籍、纸箱以及日用品等东西搬进了自己的小窝。这间十四平方米的小屋很快被布置一新,尽管还有些大学生宿舍的味道,但毕竟是一人一室,给人一种家的感觉,家的温馨。
  流年似水,日子一天天过去。上班,下班,为领导写讲话稿,回家读书,写些劳什子诗歌,鼓捣文学。岁月很平静,波澜不兴。还在上大学时,秦风就在学校的黑板报和校刊上发表了三十多首诗歌,很让同学们刮目相看了一阵子,他尝到了创作的乐趣,心中暗暗崐使着一把劲,要当代的鲁迅、茅盾、郭沫若、巴金、贾平凹。除了上班,他把自己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读书和写作上,他已写了厚厚一本诗集,还没有勇气向外投稿。那时,他把那些为数不多的报刊看得很神圣,那可不是学校的黑板报和校刊,那是作家的用武之地、文学家的摇篮啊。他写啊写啊,已经写下几百首诗歌了,还是没有向外投寄,他怕退稿被单位领导和同事知道笑话。他要等到作品质量达到一定高度后再投稿发表。

  冬去春来,春天的阳光照得人浑身舒坦。曲江池的杨柳又吐出了新绿,人行道上的冬青更加绿中含青,青中绽绿了。多么好的春天啊,走在春天的阳光下,心情就如丰收后农民们发自内心的满足和欣慰。
  秦风已二十三岁了。礼拜天,他常常一个人去郊外的田野里散步,田野里金黄的油菜花,花丛里翩翩起舞的蝴蝶,农人们赶着牛春耕的情形,都成了他吟咏的主题。偶尔,他也会看到一对野狗在那里谈恋爱,在作制造生命的事情,他就会脸红心跳。这时候,他就会想起十七岁那年家里为他订的那个扎着一根羊角小辫的乡下媳妇。逢年过节,他去她家里接她来自己家,走在路上,她在前,他在后,距离至少在三米以上,甚至更远,他怕村里那一帮毛孩子指着他俩喊他们的名字,他们就这样一前一后的走着,不说一句话,直至到家。他母亲知道了,问他是不是爱那姑娘,他红着脸告诉母亲,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和一个女孩子走在一起怪怪的,那感觉很特别,心里有时会莫明其妙地跳。他母亲告诉他,那种感觉就是爱。他有些疑惑,那怎能叫爱?叫喜欢还有点说得过去。

  他记得很清楚,那个乡下姑娘的胸部很高,他知道那是乳房。他见过母亲的乳房,皮肤松驰,向下垂着,缺乏弹性,但他不知道女孩子的乳房是什么样子,他想那地方一定很神秘,很好玩。中秋节晚上赏月的时候,他母亲有意把这一对活宝安排在一起,他给她递茶的时候,心里有点慌,不小心把茶倒了她一身,赶忙伸手去擦,慌乱中就碰了她的那只白鸽子,他满脸通红,赶紧抽了自己的手。她也满脸通红,但并没有生气,对着他友好地笑笑。那笑容里,似乎有鼓励他的意思。刚才无意中碰了那儿一下,他什么感觉都没有,他努力了几次想伸手去抓住它,轻轻地抚摸它,那是多么神奇的一个地方啊,他又怕自己真伸出手她会生气的,终于放弃了那个想法。在秦风十九岁上大学以前的两年里,他和那个梳着羊角小辫的姑娘连说话都脸红,两个人见了面就像演木偶戏。他上大学后,终于不顾父母反对,把那门婚事退了。

  上大学后,秦风深深地爱上了文学。这也许和遗传有关吧,秦风的爷爷在旧社会给地主当过长工,他能吃苦肯卖力,地主给儿子请的教书先生很喜欢他,有时也一块教他背唐诗宋词《百家姓》《三字经》什么的,耳濡目染,他没有学会作诗写词,却能编顺口溜、酸曲之类,类似于陕北的信天游(信天游中那些高雅的除外),但有些却在民间流传甚广,甚至后来当地政府部门编篡地方掌故、历史轶闻之类的书籍,还选编了不少。秦风在他后来写解放前故乡丹江市的社会状况的书中也多次引用到它。在秦风上初中时,他的爷爷还健在,经常教给他自编的顺口溜之类,这对秦风不能没有影响。

  当然,秦风喜欢上文学还有其它一些原因。首先这与他上大学所学的专业是一致的。再有他上学时读了大量世界名著,如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司汤达的《红与黑》、劳伦斯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米切尔的《飘》等等等等许多书籍,他被这些伟大作品的艺术魅力所感染所震撼。他热爱这些作家,热爱他们的作品。对他们笔下美好的爱情也心往神驰。

  秦风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的首届大学生,和他同班的学生大多数都是城市里的,像他那样是农家子弟的不多。他家所在的丹江市是革命老区,也是全国最贫困的县级市之一。自然他家的经济状况很差,学校里他的衣着谈吐都很落伍,同班同学里很多人看不起他。男同学不愿和他交朋友,女同学也不愿和他交朋友,更不要说和他搞对象了。这些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开始和书交朋友,开始写作。他要向世界证明秦风并不是一个可怜虫,他要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让天下那些势利的女孩子去追他而不是他去追女孩。他把压力化作动力,把愤怒化为力量,不但各门功课在班里名列前茅,他的作品还上了校刊,连那些教授也赞叹不已。他获得了小小的成功,同学们对他产生了士别三日之感。那些原来对他不愿搭理的丑八怪和几个基本上对得起观众的女孩,开始向他大献殷勤,他视而不见,不屑一顾,心里骂道,贱货,在我最需要友情和温暖的时候,你们照耀谁去了。他要用他的实力去征服他们的班花、系花、校花。当然,他的这些愿望在毕业时还没有来得及实现。但他有相对于其他同学绝对的出类拔萃却是事实,要不,他什么关系都没有,毕业分配时能把他留在了西京城里。

  秦风喜欢文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在上大学前,他的身体零配件开始发生一些变化,两腿之间开始长出一些毛来,上大学后越来越浓。有一天早上起床后,他发现自己的裤头是湿的,里面有一堆白白的液状东西,又腥又臭。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加之受爱情小说的影响和校园里那出双入对、搂搂抱抱、卿卿我我的镜头的刺激,他感觉自己对爱情的需求更强烈了,这就如植物对于阳光、水份、养料以及土壤的需求一样。但是没有人给他爱情,甚至连友情也没有人给他。

  他读了不少宋词,对婉约派情有独钟。柳永和周邦彦的词使他中毒很深、爱不释手。成名了,连那些歌妓舞女也趋之若鹜,甚至不惜代价把爱情和性送给他,把金钱和食物送给他,连生命也甘于奉献。这些人都是文人,以文起家成名的。他们是自己学习的榜样,只要坚定地爱上文学,面包会有的,金钱会有的,女人会有的。但这必须有一个前提,自己是搞文学的料,有文学修养和细胞。他已经有了祖传基因,又有对文学疯狂的痴迷,说明他已具备了从事文学事业的基础。当然,他还知道文以载道的道理,知道爱好文学不仅仅是为了面包、金钱和女人。他不信什么主义、宗教,但他心甘情愿作文学的囚徒和教徒。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宏伟目标、伟大理想,秦风决定自己上大学甚至以后参加工作了,对于爱情,他都要采取守势而不采取攻势。他要让那些特别优秀的女孩子来追他,把爱情送货上门,而不是他带着猎犬去追捕爱情或者拖着鱼网去打捞爱情。他有一个信条:男人不谈爱情。他很忠实地执行着这一信条。他要通过努力使自己成名成家,依靠征服世界而征服女人。

  日期:2004-11-1 0:13:03
  二
  春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也是恋爱的季节。秦风在这一百多人的化工厂里,干的是文秘工作,是专门为厂里领导提供服务的,搞的是上层建筑,自然是领导的红人,实力派一族的。工厂化验室和车间有不少的女工,对秦风形成了众星捧月之势,但秦风不为所动。这些人不是文化短腿,就是脸上有蚊虫叮咬的后遗症,或者是眼睛里嫁接了鱼肚白,或者是一边嘴角跟脖子关系暖昧。总之,秦风现在已从大学时代的自卑形而上为自负,一般人他拒绝进入自己眼睛的仓库。当然,秦风也没有狂妄到让那些当红女歌星或者女大款之流送货上门的程度。他既不能来者不拒,又不能来者全拒。自己毕竟是个有血有肉的男人啊,患了一种叫做爱情饥渴的病。问题的关键在于单位那十多个送货上门或者没有送货上门的小娘们,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有点拿不出手。这就不能怪秦风心比天高或者说是夜郎自大了。二十三岁的秦风站在爱情的门后,等待着一只女神的手来叩响他的门环。这只手迟迟没有出现。.V

  秦风只好继续写自己的诗歌和柏拉图隔着世纪对话。l_9
  春天早早来到这个门楣上写着“春光满院”的小院。那株葡萄开始疯狂的抽着枝条,迅速将一楼的天空覆盖了,秦风只要走出二楼自己的房门,眼里便一片绿荫。他的心里也有了一片绿荫。他一次又一次地领略了陈美美──现在他称之为大嫂的房东女人的金嗓子,什么《我爱你,塞北的雪》、《南屏晚钟》、《兰花花》、《康定情歌》等等。只要歌声从她的嗓子里流出来,便成了一条流淌着音乐、流淌着三月桃花雨、流淌着温柔甜蜜和陷阱的河。每当这个时候,他就浑身躁热,想入非非,他怕自己掉进河里爬不出来。但那歌声无处不在,通过他呼吸的空气,通过洒在他身上的阳光,还是传入了他的耳鼓,进入到他的生命和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他竭力地抵制着来自外界的侵略和诱惑,大嫂不仅比自己大五岁,而且还是有夫之妇,每一次的非份之想都使他感到害羞和耻辱。F

  那时候,秦风的单位还没有灶,他常常就在外面的食堂里买那两毛钱一大碗的烩面吃。中午一般也不回家,呆在办公室里看看书,写些东西,偶尔也和那些不回家的女工在一起打打扑克牌。他输了,那一帮疯女人就会拼命地刮他的鼻子,弯着一根食指敲他的头,或者让他钻桌子,然后用腿或胸部故意碰他,要么就把他围在桌子底下嘻嘻哈哈地打闹不让他出来。自然和这些年轻女工打扑克,他多数时候总是输,好像他们密谋好了专门整他似的。

  有一次,当他再次被围在桌子底下不能出来时,他有些火了,骂了她们一句“臭婊子”,这下可激怒了那五个年轻女工,她们逼着他叫“姐”,然后才肯放他出来。他坚决不叫,那五个女人最后就剥了他的衣服,只剩下了一个裤头,这个在他的背上摸一把,那个在他的腿上拧一把,居然有人趁火打劫好几次捏了他的大枪。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只好求饶,刚叫了一声“姐”,那五个女人就一齐答应。他们强迫他叫了一次又一次,有个别还嫌他叫得不自然,态度不虔诚,再把他抓摸两把。直到那些女人笑得倒成了一堆,才把衣服扔给他穿了。

  从此,他再也不愿和那些女工玩扑克了,三缺一找他时他都不去。那些女人给他献不上媚,就在下面偷偷造他的谣,说他天生没长睾丸,弄得单位领导和一些小伙子纳闷:女孩子怎么知道一个男人没长睾丸呢?怀疑他有作风问题。接下来,那帮女人经过精心密谋策划送给他的外号“妇女工作者”很快就全厂皆知了。厂长知道秦风的为人,见了面笑笑地问:“小秦,咱们厂专管计划生育的王大姐都没人叫她‘妇女工作者’,你啥时候当上的?以后可要注意团结女同志,不要叫她们给你提意见。”秦风哭笑不得。

  此后,秦风吃过午饭在办公室也不能呆了。因为他一在办公室,那些女孩子就凑过来了,秦风很烦,干脆以后吃过饭回家,步行二十分钟就到,挺近的。但那些女孩子还是不放过他,三五成群地找上门来,为他扫地倒垃圾,甚至为他洗衣服。秦风感到奇怪,自己身上是不是有什么磁场?为什么这些女孩子总是围绕着他?他很生气,但是也无可奈何。有言是“伸手不打上门客”,何况这些都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又是处于花季的女孩,你拿人家怎么办?

  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他就具有了社会属性,就得与一些他喜欢的人和不喜欢的人甚至是厌恶的人打交道。这是不得已的事情啊。因此他常常在她们来了以后,就假装看书看报,或者去搞他那方块字的游戏。他知道自己什么也没有看进去,拼接的文字全是一堆废物,她们打闹得他安不下心来。他常常在心里骂:世上的男人难道就死得只剩下我一个了吗?你们又不是嫁不出去?咋不去找那些老光棍或者有妇之夫或者到火车站抢那些嫖客?吃过冷遇后,有些女孩子就不再来了,还有少数几个痴情的女子自然隔三差五要过来。秦风束手无策。不知道前世造了什么孽,被一帮女不要脸的死乞白赖地给赖上了。他甚至希望有几个女的诬陷他有强奸罪告他,他会毫不在乎甚至非常得意地招供那是事实,然后蹲几年大牢。只要能摆脱她们那无休止的纠缠,但是他什么也没做,即使做了那女的也愿意,绝不会去告发他,那怕他欺骗玩弄了她们的感情,他有这种自信。

  日期:2004-11-1 16:30:28
  三
  想有事果然就会来事。一天,秦风在大街上闲逛,一个陌生人狠狠的一砖就和他的脑袋好上了,顿时鲜血如注。他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恍惚中听见那男的说:“看你还风流快活不?以后再引诱我的女朋友,小心你的那条狗腿!”说完扬长而去。秦风有苦难言,他不知道自己招谁惹谁了。
  事后,单位的领导来看望了秦风,要他好好养伤。那些女孩子也都来了,眼里噙着泪水,给他说了许多安慰的话,有几个还时不时来照顾他。房东杨大哥和陈大嫂也来看望他。他们要求秦风叫他们大哥大嫂,一家人嘛,这样叫着亲切。秦风在自己小屋的床上躺了两个星期,陈大嫂天天给他送水送饭。单位的女孩子买的水果堆满了他的桌子,有时即使同一顿饭竟然也有好几个女孩子给他送。秦风很受感动,他不无幽默地说:“我要是有三头六臂就好了,这么多的饭我一个怎么吃呀。”那几个女孩子心里都明白,显得很尴尬,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陈大嫂做得一手好菜,秦风对她每天送来的饭菜很满意。他担心这饭菜是鸦片、吗啡、海洛因,吃多了会上瘾的,到那时上了贼船可就下不来了。他几次提出不要她送饭,陈大嫂总是笑着说不必客气,我们是一家人嘛。秦风想不明白,自己和她非亲非故的,怎么就成了一家人了?但是他不接受陈大嫂的饭菜,难道去接受单位那些女孩子的吗?他心里也不太愿意,慢慢地,倒真对陈大嫂产生出无限依恋了。她的饭菜非常可口,确实能令人上瘾。

  过了几天,陈美美突然从秦风的床下掏出一堆脏衣服要洗。秦风想怎么能让大嫂为自己洗衣服呢,就去阻拦,但没有拦住。大嫂眼疾手快,又从秦风的枕头下掏出一条脏兮兮的裤头来。秦风的脸一下子红了,赶紧去抢,他俩抓住裤头拉扯了半天,谁也不肯相让。大嫂说:“不就是裤头么?跟给孩子洗尿布一样呢。”但大嫂还是抓住裤头不放,秦风感到非常尴尬,自己咋能跟一个娘们去抢裤头呢,于是只好放手。放手之后,他很后悔了一阵子。那裤头上有自己的秘密呀,但他又不好意思动手再去抢了,只好由她去吧。大嫂端着洗衣服的盆子走出门口时看了秦风一眼:“越来越客气了。我是你的大嫂嘛。咱谁跟呀!”

  日期:2004-11-1 23:51:44
  这一夜,秦风睡在床上辗转反侧,骨碌着一双大眼睛,瞌睡虫怎么也不和他配合,他在想自己吃了大嫂免费的饭菜,又享受了人家免费的保姆服务,下一步会不会引诱人家变成了自己的老婆,因为现在只差扯一张结婚证和上床睡觉了。他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大哥,他为自己的想入非非感到耻辱。但又一想,自己并没有去引诱大嫂啊,或者大嫂就是那种热心肠,对自己一点那种意思都没有呢。这样想过后,秦风的心里稍微踏实了一点。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那条裤头,上面那团粘粘的东西已经结成了一层厚厚的痂。大嫂在洗的时候会不会发现,她会怎么想呢。

  他记起了以前读过的一篇小说,在一个农场里,炊事员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其余工人全是一些大男人。一次这姑娘洗了乳罩和裤头搭在院子里,晚上忘了收回,第二天早上起来收时发现已经脏得不能穿了,只好再洗。原来是那些工人们晚上睡在床上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外面还挂着姑娘的裤头和乳罩,一个个就禁不住要出去上厕所,当路过那儿时,就会鬼使神差地在那东西上摸一把亲一下,这个摸一把,那个摸一把,结果人家洗得干干净净的裤头和乳罩就全变黑了。这个晚上连那些平时不起夜的人都起来了好几趟。现在秦风的衣服还没有干,就挂在楼下大嫂的两室一厅内,自己的裤头是否也会有同样的命运和同样的艳遇呢?不,不会的,那姑娘是碰上了一帮有贼心没贼胆的色狼,而自己呢,大嫂绝不会是那种人的。这样想着想着,天就快亮了,秦风的眼皮开始打架,很快进入了梦乡。

  两个星期过去了,秦风头上的伤还没有完全恢复,但可以不必躺在床上休息了。他想起了自己的文学事业,就从以前的几百首诗歌中抄出了十多首,贴上八分钱的邮票分别寄给了《长安》编辑部等他知道的几家报刊。这是他第一次向外面的报刊投稿,稿件投出后一周,正好他也开始上班了,他计算了一下,稿件寄达编辑部用三天,编辑部审稿用一天,然后给他寄发用稿或退稿通知,返回时也是三天,刚好是一周,于是他就急切地三天两头往收发室里跑。那时候的收发室,对信件的处理是极不负责的,信件来了往窗台上一放,谁都可以拿,尽管那时已经有了保护公民通信自由的法律,但信件被拆阅仍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秦风不敢保证自己的信件不遭此厄运。跑过好多次之后仍无消息,同事们感到奇怪,这个从来不取信件的小秦咋这么积极了,是不是在等情书啊?

  秦风不管流言蜚语,心里却纳闷,都两星期了咋不见回音呢,他疑心别人把他的信件收去了,然后让他请客,或者私拆了到处宣扬说编辑部给他退稿了,可就连这样的风声也没有。他开始抱怨编辑部处理稿件太慢,用不用总应该通知啊,这时候的秦风还不知道编辑部的工作周期,稿件一般处理时间是三个月,一个月能有回音已经算是快的了。失望了多次以后,秦风觉得老往收发室跑有点不好意思,他就叮嘱收发室的老头,以后有他的信时专门给他留到收发室的抽屉里,老头因为他是厂办的红人,当然唯唯诺诺地答应了。

  自从“砖头事件”发生后,秦风就变得更加小心了,他不想再遭砖头的修理。有缘有故挨一砖头,本来那种痛苦就不好受,何况无缘无故挨砖就更不是滋味了。有时他甚至想那人一定是看错了人。如果说事件之前他有意疏远那些女工的话,经过事件中她们对他的照顾,他就多少有些歉疚了。他慢慢和她们恢复了一些来往,但始终把握不使之超越友谊的界限,也尽量不给她们以可乘之机。

  事件之后,陈美美对秦风关爱有加,她经常到秦风的房里走动,给他带来别人送给杨师傅的新疆葡萄干、湖北麻糖、山东花生以及饮料和一些熟的鸡鸭鱼肉。那时候,开车是个很好的行当,好多女人都愿意嫁给汽车司机或军人。汽车司机可以在途中给别人捎一点东西,也可以让那些买不到车票的人搭车,可以开着车给人拉结婚的嫁妆,因此也能得到别人送给的不少好处。秦风对陈大嫂的热情大方受宠若惊,说穿了,自己和人家不过是房客与房东的关系,人家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他一直想不明白。陈大嫂每次从他的房间离开时总要借他几本书看,也不知看了没有,反正过几天就还,还了又借。杨师傅在家的日子很少,在不明真相的人看来,这个家似乎就是秦风和陈美美的,因为在这个家里就数他们呆的时间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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