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夜雨十年风---色狼手记

作者: 亚瑟雷兹

  日期:2011-11-2 16:31:00
  时间过的真快,十年在一眨眼之间就从我的身边溜过。十年的时间或许还不足以让这个世界沧海桑田,但是已经足够把一个人变的面目全非,这种变化不像电影里那样,噼里啪啦一顿面目全非脚过后即大功告成,它进行的是那么缓慢,那么有条不紊,只有在你恍然回首的那一瞬间,你才能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白驹过隙,什么叫做歧路亡羊。

  十年。十年前,荡妇还是处子,灰太狼还是跟着大肥羊屁股后面要糖吃的小灰灰。十年后的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估计很少有人知道。对于我而言,十年,是我从小灰灰而灰太狼,灰太狼而色太郎,色太郎而重生为大肥羊的那一段路。
  十年之后的今天,再回头去看,生命中留下了那么多的遗憾,那么多的悲伤,还有更多的悔恨。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会在这个故事里看到我的痛苦、我的挣扎,也会有人看到我的堕落。
  凡自觉堕落者皆有悔恨,因为泥沼是鳄鱼的天堂。
  在这十年里,有过那么多的故事,我无意把这段经历写成黄色小说,更不想炫耀自己的这一段臭史,只不过一路走来,不管这条路通向何方,沿途总是会有那么点与众不同的风景,或许在我重生后的岁月里,我会把这段经历扔进生命的垃圾堆,然后不再想起。
  这个故事里的人和事,都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名字都是假的,我不想伤害谁,因此也不想给大家以按图索骥的机会。但是,如果故事里的人正巧正坐在电脑前看这些文字,我想他(她)们应该知道,写字的那个人是谁!
  君子豹变
  我想我算不上什么君子,不管君子指的是道德高尚的人抑或是贵族,我都算不上,对于前者,我可能曾经接近过,因为我曾经是那样单纯可爱,单纯到接近了道家所说的赤子;而后者跟我更是完全不搭边。我想说的是豹变。
  豹变,形容一个人瞬间的变化之快与变化之大,重点强调速度与烈度。
  在我的大学生涯中,这样的经历我有过两次。这两次经历完全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心到了最痛,就只有把这痛苦埋在心底,仿佛这痛苦根本不曾存在过。我还记得当时还不会吸烟的我在一个晚上就吸完整包烟,在学校后山没人的地方放声大叫。

  反正大家只要知道,我变了,并且一心想要堕落成一个无耻的人,而我的故事,就是从这时候开始。
  爆炸头
  就像我前面提到过的,我曾经那么单纯,单纯到直到大三的时候还没谈过恋爱,甚至连女孩子的手也没拉过。或许有点无厘头,一个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拉过的人,会直接成为一个这样的色狼,但现在回想起来,我似乎的确有点早熟。读幼儿班的时候,我就对同桌的小女孩有了朦朦胧胧的好感,那是一个叫昆的小姑娘,很可爱,很文静,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她总是打扮的很漂亮,她和我坐在一起,我总是喜欢在午睡的时候把头歪向她那一边,安安静静的看着她。后来我们上小学了,我和她不再在同一个班级。放学的时候,我喜欢在她要走过的路边篱笆上放一片美丽的树叶,希望她能看到,结果当然每个人都知道,几经冬夏,都没人发现我的小秘密。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她转学了。我们再相见的时候,我们已经是高中的同班同学,虽然她的样子有了很大变化,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可是她早已经对我没了印象。高中时候的昆,因为生了一场病而变得胖胖的,但是一笑起来,那两个浅浅的酒窝就又爬上了脸颊,还是那么可爱。或许很多人都觉得我们该有什么故事,至少在一个看起来象杜撰的故事里,更是很有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可惜,我的生活并不是小说,她后来就淹没在我的记忆里了,只剩下淡淡的微笑和浅浅的酒窝。

  在大三之前,我心里暗恋的女生也有过那么两三个,但是也就止步于暗恋。我是那种见了喜欢的女孩子就面红耳赤舌头打结的人。似乎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可以做出后面那些事情,这似乎印证了那句话:每个人身上都有二十个不同的人,有的哭,有的笑,有的很没有感觉、好像一段木头,而在下雨、天晴等不同的时候,有时候是狼,有时候是狗,有时候是羊,有时候是小流氓,有时候是好孩子。

  辩证法说:内因是决定因素,外因是重要因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我想这句话没错。在我的内因产生的变化的时候,外部因素早就具备了,那就是网络——我的色狼之路。那时候的计算机和网络远不及现在发达,我还记得我上大学后去机房学习计算机的情景,前面一节课的人走了,留下貌似很干净的电脑桌面,可是你一打开INTERNET,马上就有一大堆很黄很暴力的东西跳出来,搞的我手忙脚乱,仿佛所有女同学的眼神都变成了钢针扎在我的背上,我赶快硬性关机,然后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时刻担心会不会有老师跑来追究我偷看黄色网站和搞坏电脑的责任。在几次担惊受怕过后,我老练了许多,懂得了起码的自我保护,那就是上计算机课的时候,一定要抢占最后一排,并且保证两边坐的都是哥们。

  日期:2011-11-03 08:49:18
  在刚上大学那会,我除了计算机课以外,基本和网络绝缘,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去网吧是为了查询四级考试的成绩,上了二十分钟,六块钱,心疼了好久,所以更是对网吧敬而远之。
  事情在大三出现了变化。凡是那些上了大学或者被大学上了的人都知道,大三是一切好的和不好的变化的开始,原因很简单,课程象女同学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少;时间象男生嘴上的胡子,越来越多。
  就如同上面说过的那段话,那段时间天气不好,喀嚓一声雷,我从云端露出了流氓的嘴脸。
  我一直觉得,流氓是一种难得的天赋,因为流氓总是用他们那独特的角度来看待这个世界。在流氓的世界里,无所谓高尚,也无所谓爱情,他们总是从人类最基本最原始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这个世界,有些时候,流氓具有一种穿透力很强的先天本领,这种本领能让他们透过女性厚重的衣服直接看到她们的身体,能让他们抛开纷繁的表象,一眼洞穿别人的心理,对于流氓来说,他们不需要懂得别人,只需要懂得自己。

  我第一次做流氓的经历,实在不怎么让人愉快,甚至让人很倒胃口。
  那是六月份,天气正热,我在学校当地的一个聊天网站上闲逛。那时候,这种闲逛几乎成为了我唯一的娱乐方式,我不得不说,网络是个很邪恶的地方,如果说现实世界是白天,那么网络就好像是一个永远也不会结束的黑夜,在这个黑夜的阴影里来回穿梭的是一个个躁动的灵魂,他们各自套上不同的马甲,以不同的面目出现。就放佛是科幻小说里描写的邪恶博士,在午夜来临的时候,喝下神秘的药水,变身为狂暴的化身。

  在白天和黑夜里,同样一个人有了不同的身份,有了不同的性格,看起来似乎这是精神分裂的一种,可是那时候的我,就象一个在荒漠里流浪的人,饥渴、寒冷无时无刻不在围绕着我,地狱中的种种惨象透过我的脚趾,直冲上我的头顶,一股冷气窜遍我的全身,让我放佛身处冰窖,我害怕一个人面对无人的寝室,也害怕面对同学们的嬉笑玩闹,我迫不及待的要解脱自己,我不在乎自己去哪里,我要是只是离开,哪怕是片刻,不管这时身边的铁轨上停靠的列车是开向何方,我都会毫不犹豫的跳上去以逃离地狱的掌握。在这趟列车上,没人认识我,如果我悄悄的向别人的口袋伸出了手,那我就是小偷,如果我闭上眼睛,那就是一个毫不起眼的打着瞌睡的普通旅客,或者我是穿着制服到处查票的乘务员,我都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是,当我踏上那一列列车的时候,我的脚趾就已经离开了那片罪恶的土地,我已经不再是我,我已经不再有我的烦恼和痛苦,我是另外一个人。如果这趟列车到了终点,我就跳上下一列。

  日期:2011-11-03 09:03:29
  我就是在这个聊天室里认识了爆炸头,请原谅我这么称呼她,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过去了这么多年,我实在想不起她的名字或者网名了。
  爆炸头很直白,没说几句话就提到自己有一个朋友要过生日,而她囊中羞涩,所以愿意拿一个晚上来换一件送给朋友的礼物。
  那时候我还是个如假包换的处男。处男和处女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女人来说,处女是代表着贞洁和高贵,代表着作为一个标准的、矜持的女性所有的高贵品德,但是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如果大学毕业后,你上过的只有大学,或者你只被大学上过,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件让人有些沮丧的事情。因为这意味着你在和其他的雄性同类竞争的过程中处于下风。当时的我急着堕落,而身体的堕落对于一个循规蹈矩的处男来说,无疑是一个很有冲击力的选项。

  当晚,我在学校附近的一座桥边见到了爆炸头。在路边的阴影中,我看到了一个身材不好,皮肤不好,气质也不好的女孩。把第一次给这样一个女孩,该拿钱的应该是我,但是我要的是堕落,不管走的是阳关大道还是羊肠小路,到了就行。在黑暗中,我搂住她的肩膀,带她往自己租住的房间走去。我用力的往下伸了伸手,抓住了她松松软软的那个地方。那一刻,我没有一丝一毫的兴奋,也没有作为一个标准处男的羞涩。既然戴上了流氓面具,就该象个流氓。这个面具后来一直伴随着我,虽然没人看的到,可是在我需要的时候,我就伸手一抓,然后把它扣在脸上,开始一段新的旅程。

  日期:2011-11-03 09:42:01
  从远处开来一辆汽车,灯光直打在我和她的身上,我的手就那么结结实实的抓着,没有一点退缩。车子很快就过去了,我和她在黑暗中一直走到了我住的那幢楼下。这幢建筑物已经很破旧了,估计比我的年龄还要大,就静静的矗立在江边,是我和三个同学一起租下来的。就在前几个月,我回母校去的时候,还在深夜里到那儿看了看,我本来以为在这个早已经被拆的七零八落的城市里早就不该有这样一座老房子的立足之地,很意外,除了所有的木质门窗都已经换成了铝合金的以外,这座房子没有任何变化,害得我在楼下站了发了好一会呆。

  我先上楼侦查了一下,我就住在进门后的右手第一间,我旁边的房间玻璃上隐隐有灯光透出来,估计鳄鱼正躲在被窝里看黄片,其他房间里漆黑一片,我招呼站在楼道里的爆炸头溜进了我的房间。这时候的我紧张极了,没敢开灯。我睡的是一张折叠床,很小,而且看起来不那么结实。我把被褥铺到地板上。爆炸头很爽快,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脱的光光的躺了上去,我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光线趴了上去,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高中历史老师说过的一段话,是法国大革命时期丹东诅咒罗伯斯皮尔的,那句话好像是这么说的:“断头台就像一个处女,罗伯斯皮尔一定会趴上去的”。我就这么趴上去了。我知道,就像罗伯斯皮尔在那个姑娘的身上完成了今生和后世的交接一样,当明天的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已经蜕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了。

  这个过程很痛苦,实话实说,当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快乐,如果当时有现在这么发达的网络,而我又有机会能叙述我的经历的话,我想,“俯卧撑”这个词该有另外是另外一种含义。
  日期:2011-11-03 09:55:54
  在黑暗中,我连前进的道路也摸索不到,爆炸头乖乖地躺在那,向我小声说着她以前遇到的另一个处男的丑态,还好没开灯,不然爆炸头一定发现我的脸已经红的跟猴屁股一样。我一边装作很老练的样子在黑暗中摸索,一边抱怨这姐们发育的完全不按照说明书。后来想想 ,实在怪我实战经验不足,爆炸头就那么乖乖的躺着,成一个大字型,当时我怎么都没想要该把她的腿抱起来。哎,我那破电脑里几十部日本人体教学片算是白存了,要是那些现身说法的国际友人知道我是笨成这个样子,估计早就郁闷得投缳自尽了。

  就如同第一次学习走路一样,这是个别别扭扭的夜晚。有人回来了,走廊里的灯光透过玻璃溜了进来,他们在外面说话,我把心提到了嗓子眼,整个人僵在了那,和爆炸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出声。过了一会,那两三个识趣的家伙都回了房间,我开始继续俯卧撑,没几下,我就交差了。我喘着粗气趴在那堆肉上,头脑里不断回旋着一个问题:我是谁?我到底在干什么?就好像大醉后的头疼一样,深深的自责象海洋一样把我淹没,那种泄气后的寂寞和孤独,还有悔恨,好像地震一样把隐藏的所有能量在一瞬间释放,在此后的十年里,这种痛苦一直缠绕着我。每当我在十五分钟、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甚至两个小时的冲刺达到终点后,这种悔恨就马上跳出来,放佛是站在出站口的检票员,他冷着脸,一字一顿的告诉我:到站了,你得走。

  不管我逃多远,到了最后,我还是要面对。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的多了,我为爆炸头的朋友贡献了生日礼物,在探头探脑了一番后,指挥着爆炸头借着黑暗的掩护消失在楼道里。我松了一口气,然后飞快的跑进浴室,那晚上,我的小JJ差点就进化成了水鸭子。
  第二天醒来,我才发现,堕落并不是一件轻松快活的事情,因为我不但付出了经济上的代价,更重要的是,我浑身上下没有一块肌肉不疼的。那时候,我和很多毛头小伙子一样,觉得自己又一次受了万恶的日本鬼子的害:这鸟事,根本一点都不好玩,那些录像里的鬼子完全和卖假药的是一路的干活!
  也不能说一点收获也没有。因为尽管我走的是一条难走得不能再难走的羊肠小道,而且还摔了不知道多少个跟头,我还是到了我要去的地方,一个充满了沼泽和瘴气的万恶的堕落之地。在那个所有世界之底,我不用担心自己还会再堕落了。有些人说,人堕落是因为受到了魔鬼的诱惑,可是我觉得,更大的原因是因为这些可怜的人早就被神所抛弃。正好象在中正式步枪敌不过三八大盖的时候,我们就只好想象中国功夫天下无敌,可以打得日本人找不到北一样,堕落有的时候不过是一个痛极了的人在百般无奈的境况下一条自我平衡之路。于我而言,堕落无疑是一种麻醉、一种逃避,正如酗酒的人,只有在完全不醒人事的时候才能忘掉一些事情,宿醉难醒当然可怕,可是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即使只能忘掉一分钟,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一种福气。后来回头去想,我不该用堕落来对抗罪恶,可是那个时候的我,就像一个已经充气的气球:气还在不断的涌进来,要么自己等着听那嘭的一声,要么自己偷偷开个口子,用残破的精神或者肉体继续坚持下去。

  如果说第一次的经历只是我精神上的发泄和反抗,那么后面发生的事情,则使我沉沦在肉欲中,麻醉在那一分钟的头脑空白中了。
  日期:2011-11-03 10:38:57
  茶花女
  茶花女,百度里是这样介绍的:《茶花女》是法国亚历山大•小仲马的代表作,讲述在19世纪40年代,一个叫阿尔丰西娜•普莱西的贫苦乡下姑娘来到巴黎,走进了名利场,成了上流社会的一个社交明星,开始了卖笑生涯;并改名为玛丽•杜普莱西。结识了小仲马,于是两人开始了一段交往的爱情故事。《茶花女》是一部世界文学经典,曾被多次搬上舞台银幕。

  这本书我是久仰大名,但是这个世界上让我久仰大名的人啊、书啊多了去了,如果我每天都去看这些让我久仰大名的小说,我这辈子就没机会让别人对我久仰久仰了。
  反正不管怎么样,我大致知道茶花女其实就是一个交际花,说穿了,类似于中国古代的花魁——高级妓女而已。
  所以当我在那个聊天网站里看到了“谁买我的茶花”这样一个名字的时候,你就不难理解我为什么马上就以一个流氓的嘴脸出现在了她的对话框里。
  插上一句,其实做色狼也不是那么简单的,我有一同学,曾经照猫画虎,也跑到那网站招摇,写上一句话“美女,喜欢**吗?”复制,粘贴,然后发给聊天室里的每一个女性,那时候我正坐在他旁边看,过了两分钟,他的对话界面里就无比热闹起来,一时间屏幕成了骂人大全,各种各样的脏话一个接一个的蹦出来,我那哥们红着脸,眯着眼睛对着我一个劲的傻笑,然后带着一脸的尴尬迅速把对话界面关掉。

  日期:2011-11-03 11:31:45
  言归正传,比如这一次, “谁买我的茶花”大致包含着这样几层含义:一、待价而沽,交换的意味在“买”这个字上显得很突出;二、茶花,很容易让人想到茶花女——著名小说中的著名交际花,手中空有美丽的花却无人问津,只好自己出来叫卖,透露出这个名字背后的女人有一点无奈、有一些孤芳自赏,所谓“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三、如果仔细看看这个名字,就会发现,其实当看到“谁买我的……”的时候,大部分人首先想起的绝不是“茶花”,而是“火柴”。在那个著名的童话故事里,卖火柴的小女孩最终在“谁买我的火柴”的期盼中悲惨死去。这样的搭配使茶花女和卖火柴的小女孩两个形象重叠在一起,给人一种“自怜幽独,伤心人别有怀抱”的感觉。总而言之,这个名字透露出一种悲伤、自怨自艾、孤芳自赏的情绪。正如被疾病抓住了的小肥羊是灰太狼的首选一样,被悲伤抓住的女人自然是色狼的首选。

  因为我和她之间的交流都在网上,所以套词并接近她的过程在我的印象里已经很模糊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次并没有那么直白,大家就是说好出来见一面,那时候见网友就好像之前流行的交笔友一样,是一种很时髦很新鲜的方式,反正对我来说,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我又戴上面具,骑着自行车,到了约好的地点,打了个传呼给她,不一会就看见一个女孩从附近的网吧出来,朝我走过来。应该说她还够不上茶花女那个级别,不过身材高挑,也很丰满,一头长发,五官也还过得去,穿着深色的长裙,年纪也和我相仿。陌生人见面,难免有点尴尬,不过好在夜色给我提供了很好的掩护,我们一起在路边散步,一边聊天。说了几个笑话以后,气氛轻松了很多,走得累了,我就和她在路边的台阶上坐下来休息。我很自然的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她抗议式的扭了两下身子,看到抗议无效,也就不再坚持。路上行人不少,但是没人注意两个年纪相仿的年青男女在黑暗的角落卿卿我我。我把手顺着她的背往下滑,然后穿过腋窝,勾过手去摸她的胸。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女人的身体对男人致命的吸引力,虽然隔着厚厚的衣服,我还是感觉到了青春的身体所散发出的诱人活力。茶花女低下头,夹紧了腋窝,但是我的左翼部队已经占领了最高峰,虽然只是表面阵地,也算是不小的胜利。我趴在她耳边轻轻地问她是不是愿意和我去我的寝室坐一会,她犹豫了一下,说不要,她想回家。

  日期:2011-11-03 14:34:25
  应该说经过了第一次,我的脸皮厚了很多,但仍然是幼儿园水平,面对眼前的猎物,我实在有点不知道怎样下手,就好像动物世界里那些刚长大的小狮子,在面对惊慌失措的小鹿的时候不知道该怎样取得彻底的胜利。我乖乖地骑上自行车送她回家。茶花女就坐在后座上,骑了一会,我发现她轻轻地搂住了我的腰,我忍不住去摸她的手,软软的,有点凉。路程走了将近一半的时候, 我听到她轻轻叹了口气,对我小声说:“去你那吧!”

  车子很快又到了楼下,在路过楼下超市的时候,我去买了一些零食,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里面有一包薯片,因为后来在我饿了的时候,我觉得这包薯片的味道特别好。
  老规矩,先侦察。那时候已经是初秋,房子的租期马上就要到期了,我们不再续租,有一个人已经搬回了寝室,空出了最大的房间。这次运气好,剩下的两个人也都不在。我招呼茶花女进了最大的那一间,因为那儿有一张挺大的床。房间里一片凌乱,窗子还开着,我能听到蚊子在我耳边飞过。在黑暗中,我从自己的房间抱来了被褥,回身锁好门,然后把被褥草草地铺在了那张大床上。

  茶花女忽然拉住我的手,问我:“你真的想和我做朋友吗?”
  “当然”。
  “如果你真的想和我做朋友,那么,今天晚上就不许碰我!”
  我当然答应了。
  茶花女和衣躺到了床的内侧。我飞快的把自己脱的仿佛是刚出生的婴儿,然后钻进被窝,躺在她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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