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种感觉,叫做爱

作者: 81x20ndnxs

  日期:2012-7-9 13:17:00
  首先,我想说这是一篇以作者自身回忆完成的一篇帖子。这其中大量的故事来源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当然,为了完成整篇故事的连贯性,作者会适当的将某些事情的时间调整,包括配角的角色,也许会合二为一。故事里的人物的名称,也全部都是改动过的。如果哪一天,您发现身边某一位朋友的故事与这其中大致相符,那么也请您高抬贵手,表对号入座。毕竟,将故事8出来,只是我一个人的意愿,并非所有人。

  一直很犹豫要不要写这样一篇故事出来,一来是没有过多的精力和时间,二来也是惧怕网络的强大人肉能力。但因为在之前已经发过类似的故事,却由于自己急于求成的心理,将故事写的很粗糙,以至于很久之后,当自己去翻阅之时,才发现首次创作时,忽略了太多的人,也忘记了太多的事。所以,打从今天起,我决定再一次的开始敲击键盘。将这些故事,分享给他人,也留下一些文字给自己。希望读者们能够以此为警示,也希望可以用这样一篇故事来祭奠那些已经成为历史的经历。

  整篇故事的中心,应该是以爱情为主的。但是想要剖析一个人的性格,那么他的生活环境也会起到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所以,在这篇故事当中,也许读者会看到很多与爱情毫无相关的事情出现。可也恰恰是这些与爱情毫无相关的事情,才编织出了文中主角与配角的更多角色。如果说,主体的故事是一件漂亮的衣服,那么这些所谓的小事,则完全可以当做是衣服上漂亮的花纹。没有它们,故事的主体还在,可多了它们,或许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一种点缀吧。

  作者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小角色。一个80后,一个至今靠租房躲雨的小老百姓。就像全国大多数的普通人一样,在作者的身边发生过很多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简单到无法再简单的故事。可正是这些故事编织在一起之后,却对作者整个人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作者不是高富帅,他只是一个像很多打工仔们一样的人,坐在一间还算勉强过得去的办公室里,拿着每个月那不高不低的薪水,混着自己的日子,虚度着自己的人生。在过去的那二十几年里,他亲眼目睹了家境的没落,却无能为力。他看着父母的离异分居,却毫无办法。他也曾有过梦想,却被现实击打的粉碎。有人说他花心,因为他经历了很多次的感情。也有人说他博爱,因为他对每一次情感的经历都会恋念不忘。在众人眼中,他是一个花进了骨子里的男人,而夜深人静的时候,当他仰望满天的星空,深深的吐出一口烟雾之时,也许,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在这个世界上,究竟哪一样东西才是他真正想要的。

  日期:2012-07-09 13:20:50
  “鸿皓,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
  晓曦拿来一件外套披在我的身上问到。
  我转过头,看着眼前的晓曦笑笑说。
  “哪有,就是累了,在这里趴一会,抽两颗烟,看看外面的景色。”
  说完,我望着眼前的晓曦,月光的照映下,晓曦的脸蛋显得格外的勾人,她的皮肤白的像雪一样,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虽然睡衣是宽松的,却依然可以隐约看到她那火辣的身材。
  “很晚了,早点睡吧,明天不是还要出差吗?”晓曦继续说。
  “嗯,几点了?”我问。
  “已经快十二点了。”晓曦答到。

  “啊?这么快?已经十二点了?”我惊讶的问到。
  “是啊,你已经在这里趴了快三个钟头了,你看,我记得你从屋子里走出来的时候明明刚刚拆开一包烟,这不已经没了一小半了吗?”晓曦指了指窗台边的香烟继续说。
  “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没什么,只是发觉这城市的夜色很美,所以,就在这里多呆了一会。其实也没想什么,只是想了想自己小的时候,想想小时候的那些事,好多记忆中的人,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也不知道哪一天才会再见面。”
  “那,想男的,还是想女的呀?”晓曦靠在我的身旁有些撒娇的问到。

  “都想,有男的,也有女的。不过你放心,谁该想,谁不该想,我还是比较有分寸的。”
  晓曦没有说话,愣愣的望着窗外。
  我用手把住晓曦的肩膀,直视着她的眼睛说道。
  “好了,进去睡觉,我再抽颗烟就去睡了。去吧,乖。”
  说完,我将晓曦拥入怀中,轻轻的在她额头上吻了一口。

  晓曦转身离开,走了几步,突然回头学着淘宝上的卖家口吻说道。
  “亲,我要睡觉了哦~!你也要快点,不然明天起不来的哦~!”
  我笑着摆了摆手,示意她先睡觉,随后转过身,点燃一支香烟,继续俯身趴在阳台的窗台上。这明亮的夜晚,这喧嚣的城市,眼前的一切是这样的灯火通明。是的,我欺骗了晓曦,因为就在刚刚,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庞全部逐一的在我的脑海中闪过。我亏欠于她们,我伤害过她们。时隔很久,或许她们已开始了新的生活,她们早已忘掉了那过往的经历,可那种愧疚,却宛如一根刺,深深的扎进了我的心里。这刺,就像一根与心连带在一起的神经,时而酸楚,时而疼痛,让我每一次回忆起的时候,都会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

  日期:2012-07-09 13:21:27
  二十六年前,我出生于长江以北的一座小县城里。也许是父母的望子成龙之心,希望我能够拥有与鸿鹄一样的伟大志气,所以他们给我取名叫鸿鹄。
  因为我是整个家族属于我这一代人当中的头子,更是爷爷奶奶眼中的大孙子,所以,从我记事的那天起。我就常年生活在爷爷奶奶有些溺爱的庇护下。在母亲的家族中,我又是唯一的一个外孙,所以,在姥姥姥爷那里,我一样可以得到别人所不能享受到的待遇。
  父母的相识,很普通,就像很多他们那个年代里的人相识一样。是高中时的同学,那个时候的高中,要比现在的大学还牛逼。并且,国家机关单位只要直接面试就可以,并不像现在一样好的岗位要达到成千上万的人去竞争。所以,在父母毕业之后,他们便去了同一所单位面试,父母双双面试成功,并在之后的工作和接触当中碰出了爱情的火花。于是,才会有了今天的我坐在这里写故事。

  刚成家那会儿,家里穷的叮当响。据母亲后来的回忆说,想当年,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甚至连做衣服必要的缝纫机都没有,所以,像录音机和黑白电视这种高科技就更表去想。两个人的新房,是一间破砖房,然后两双新弹好的被子,以及一些必要的锅碗瓢盆,这便算是新婚大喜!而父亲的回忆则是,一次想要粉刷房子的时候,却要不到一袋白灰,更买不起一袋水泥。

  可在我的记忆里,却对这样的贫困感到比较陌生。虽然我一样会觉得那个时候条件很差,但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吃的,喜欢玩儿的,作为隔代人的爷爷奶奶,或是姥姥姥爷都会一一的满足我。
  再大一些的时候,父母由于工作岗位的调整,被调往了另一所稍大一些的县城。我的印象中,搬家之后的新家,依然是一座平房。而这间平房,要比之前的那间大上很多。父母有了自行车,我也去了幼儿园。那时候,最不喜欢的一件事情就是去幼儿园,每天清早,洗漱完毕之后就坐在了父亲的自行车大梁上,或是母亲自行车的后座上,然后被送进了幼儿园里。母亲一般不会说什么,而父亲通常都是一路上教上我一些诗词歌赋,或是唐诗三百首其中的某一首。待放学之时,再进行一次考试。只要能够将早上学到的再背诵出来,便可以得到玩具或是零食作为奖励。

  日期:2012-07-09 13:23:25
  幼儿园放学后,父母会把我带到他们单位里去玩,然后等他们一起下班。那时候,我喜欢去父亲的办公室,办公室里一共三个办公桌,三个人,一部电话。那电话是我一直喜欢的玩具,一部红色的手摇电话,拨哪个键,就将手指插进哪个数字相应的孔内,然后再绕上半圈。或者蹲在常常的走廊里玩儿卡片。然后等到下班时间到,父母会骑着车子载着我说说笑笑的一同回家,远处的天空是火红色的,夕阳的余光洒落在我们一家三口人的身上,那是无忧无虑的童年,那是一去不复返的日子,那是再也无法体验过的人生。

  我喜欢吃烧烤,所以,父亲会偶尔带我去改善伙食。每一次,我都会在临走的时候我都会猛劲的往嘴巴里塞上几口肉串。毕竟,那时候烧烤还是比较奢侈的。再一个,当年,县城里唯一的一家烧烤店就是这里了。它没有名字,但是确实一家坚持了十几年的烧烤店,常去的客人喜欢叫它老店,久而久之,老店便成为了它的名字。
  我最愿意去的地方,是爷爷家里,因为在那里,我可以毫无忌惮的胡闹。爬树,上房,偷其他人家菜地里的西红柿或是黄瓜吃。即便是被发现,也绝对不会受到任何一点点的惩罚。每一天,爷爷或是奶奶都会给我零花钱,虽然只是块八毛钱。但这块八毛钱在当年就已经可以买到很多东西。我也喜欢在姥爷家,因为姥爷和姥姥开了一家卖零食的摊位,我可以随便拿起这摊位上的任何一件东西吃,但他们二老的亲孙子或是亲孙女也不敢如此。曾经,我很小看这个摊位,我认为这个摊位只是一个打发时间的事情。直到多年之后,我才明白这个摊位对我的第一次早恋产生了多大的帮助。同样,也是这个小摊位,足足赚出了姥姥和姥爷的丧葬费。

  当然了,更吸引我的,还要数童年的玩伴。爷爷家邻居的孩子,叫万四儿。万四儿属于那种常年父母也不会太约束的野孩子,每天都在外面疯跑着玩耍。在万四儿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那个年龄段应该学会的东西,比如我学会了攀爬,学会了点火,学会了撒尿和泥,学会了用菜刀砍木头做玩具,我学会了扇“pia几”。当然,还有用豆角架子来打架,还有用打BB弹的仿真枪来玩儿真人CS。

  这其中的项目,有很多比较高难度的,都是读了小学之后再回爷爷家才学会的。当然,还有一件事情是最雷人的,那就是我和小四儿一人拿一根长长的棍子跑到公共厕所里玩儿便便。。。
  但以上我所列出的,统统,统统都是我小时候真实的干过的。
  日期:2012-07-09 13:23:53
  孩子们的相识,是不需要太多过程和对白的。我与万四儿的相识,确实不是很好回忆。毕竟年代太为久远,我真的已经忘记了。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只要我放假之余回到奶奶家,万四儿就一定会出现在我的身旁。我们偶尔拿着柳条假装打架,偶尔坐在沙包上挖坑,偶尔爬树,偶尔跳栅栏。总之,在印象里,两米高的木质栅栏并不能对我与万四儿造成阻挡的困惑。
  在那个唐国强鲍国安版《三国演义》刚刚热播的时代,在赵云单骑救阿斗的那一集播出之后,我和万四儿就站在垃圾堆上翻别人家中喝剩的酒瓶,我记得,只有在那种瓷质的酒瓶上才能够解下红色的绳子。在得到了红色的绳子之后,我和万四儿就每人挑选了一根最长,最直的柳条。然后从家中偷出一把小刀,再一次的坐在沙包上用刀子和红绳来研制属于自己的红缨枪。

  也是在那个每天电视上热播黄日华版的《射雕英雄传》之时,每当新式的武功出现,第二天,就注定了是我与万四儿争执谁来学这种武功。可实际上呢,会个P武功。九阴白骨爪也无非就是将手做成一个准备挠人的手势,象征性的推上万四儿一把,而万四儿再很夸张的假摔在地上,就这样,我学会了九阴白骨爪。。。
  还有,当电视萤幕上出现了八路军打鬼子的镜头之后。我和万四儿则会从家里翻出木头,拎着菜刀跑到院子里,一刀刀的砍着木头,做成各种各样的形状,最后,用钉子与锤子,将已经成型的木头做成M16或者手枪的形状。等装备成型,我们两个一溜烟的跑出去,而院子里剩下的菜刀,则早已钝的连肉都切不动了。
  还有弹弓,也或者是下雪之后的雪人,还有雪做的坦克与战车。太多太多。
  难以想像,以上的种种,是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制造而出。现在回忆起来,我突然觉得如果自己也是生在了明朝的帝王家族中,那么或许我能够留给后人的评价绝不会逊色与天启皇帝明朱由校的。。。
  日期:2012-07-09 13:24:18

  就是在这样的时光中,我度过了自己的幼年时代。
  眨眼,93年到了,在这之前,我已经连续读了四个学前班,对于简单的数学计算和汉语拼音也已经学了N个来回。所以,父母决定,送我去上学。或许是找了关系,在没有读学校的学前班的前提下,我直接参加了学前班升小学的考试。并且,当时的成绩也得到了学校的认可,毕竟,那个时候留级这一说法还是存在的。并且,一直大约保持到了四五年级的时候才被取消掉。

  初到新班级,一切都是陌生的。看到班级里年纪相仿的同学们,我很开心。我被老师安排到了前排的座位上,一张普通的课桌上面,一共坐了三个人。我与另一个男同学分作两边,中间坐了一个女孩纸。每当下课,我很不解为什么他们可以玩儿到一起去,偏偏我和他们讲话的时候却换不到与其他人一样的热情。于是,我开始学她们叫同学的名字,毕竟这样可以显得熟悉一些。他们都叫我旁边的女孩为路丹丹,于是,我也学着他们去叫我旁边的女孩为路丹丹,这一叫不要紧。直接把我再旁边的女孩给逗乐了。

  她一边笑,一边说道“你怎么叫她路丹丹呀,我告诉你,她不姓路,姓杜,记住了吗?姓杜。”
  我很尴尬,虽然那个时候我只有七岁,但尴尬的感觉已经尝试到了。
  我的脸瞬间变得通红,我不敢抬头看她,也不敢抬头看座位旁边的杜丹丹。就这样,过了一会儿,待自己觉得平息之后再抬起头。眼前,一张白皙美丽的面庞,直接刺伤了我的眼睛。
  讲话的女孩,穿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裙下是那个年代很多女孩纸会穿的脚蹬裤,脚上穿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鞋。她的头上,扎了两个麻花辫分别在左右两边,麻花辫的根部还套了两个粉红色丝绸类的头绳,甚是漂亮。她的皮肤很白,眼睛也很大,鼻子和嘴巴都很标准。从脖子,到耳根都白的宛如白玉一般。让人觉得眼前的一切就好似一件精雕细琢过的玉器一般。

  就是这一眼,让我铭记了多少年。同样是这一眼,连带起了今后二十年当中的无数故事。但在那一刻,我不会想到这么多,我也不会想到以后。我只想此时此刻,能够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七岁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的上是喜欢。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她,并不喜欢我,因为,她翻了我一眼,转过去写作业了。。。
  日期:2012-07-09 13:25:00
  我迷恋武侠,我常常会在家里的客厅打上一套连自己都站不稳,也不记得招式的“拳法”。我会觉得自己像背着刀剑的侠客一样,是无敌的,是谁也不惧怕的。
  所以,刚刚读一年级的我时常会独自跑到学前班去欺负一下学前班的小盆友们。在他们的身上,我可以体验到以一敌三或四的快感。每一次,将几个小盆友们推倒在地的时候,小盆友们都会抬头问到“你是几班的?”。这时,我会灰常牛逼的告诉他们“我是一年级的。”再之后,小盆友们就会认栽,自认倒霉了。
  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记忆中有一次,一个小盆友的老师,带着被我推倒的学生追到了我的教室,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被小盆友一眼认出。之后,我被带到了走廊里,老师连打带掐,最后还找了家长。那一次,我被父亲毒打一番,之后,父亲甩给了我一句话,也是这句话,成为了之后十年里我的座右铭,同样,还是因为这句话,让我在今后的十年里成为了一个被众人所欺负的对象。那就是“李鸿鹄,我告诉你,在外面欺负了别人,回来我要收拾你。在外面被别人欺负了,回来我一样要收拾你!”

  我常常在父母的眼皮子底下刻苦读书,认真学习。但只要出了家门,进了学校的院里,我就完全变成了另一种样子。我在上课的时候从来不认真听讲,我下了课喜欢和很多的小同学们在一起玩耍,无论是游戏,还是什么,只要能够带上我,我就是开心的。我的个子不高,又有些偏瘦,我常常被他们欺负,当一群人分伙踢球或是做游戏的时候,两伙的头头最不喜欢要的人就是我。好在,那个时候还有两个和我个头差不多的小同学,他们一个叫小涛,另一个叫建文。

  小涛学习很好,是班级里的班长。建文和我一样,常常被老师当做批斗的对象。因为小涛是班长,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我更喜欢和小涛走的近一些。至少,在上课记名的时候小涛多少会照顾我一些。而建文也是一样,但个别的时候,当小涛和别人在一起玩的时候。建文更喜欢和我在一起玩。
  班级换了大教室,座位重新调整之后,我不在和杜丹丹一个座位。也许是老天的刻意安排。我居然被分到了与之前那名漂亮到足以刺伤我眼睛的女孩坐在一起。在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丽丽。除了容貌,她的成绩更是班级里的第一。所以,在当时,全班成绩第一和第二的两人,分别担任班级里的重要职务,小涛是班长,而丽丽则没有任何悬念的成为了学习委员。

  我呢,其实我的成绩也很稳定,一直很稳定,每一次成绩公布下来之后,只要从后面开始找,不超过十个,一准儿能找到我。
  日期:2012-07-09 13:25:41
  那时候,我无比的崇拜军人,同样是那时候,我记得电视里正热播一个电视剧,名字大概叫《少年特工》。毋庸置疑,我成为了这部剧的忠实Fans。所以,大约在那两三年里,我最喜欢穿的衣服就是仿部队的绿色衣服,其实说白了就是外观像军服一些的孩子衣服,街边的话估计也就是二三十块钱吧。
  那一年的运动会,是父母陪我一起在学校度过的,也是在那一天,爷爷从几十公里外的家里赶到了我的身边。在那一刻,我是幸福的,多年后,当我翻阅起昔日那已经有些泛黄的照片之时。我可以清晰的看到我们一家三口接力赛跑时的照片,我也能看到爷爷搂着我站在滑梯下的照片,照片上的我,穿着军绿色的裤子,黑色的马甲,马甲的里面,是整洁的衬衫以及火红色的领结。父母开心的笑容,爷爷慈祥的眼神,这一切,最终成为了我余生只能在照片上才可以再见到的影像。

  同样是在那一年的运动会,剧烈奔跑之后的我捂着胸口倒了下来。当母亲抱住我的时候,我哭着对母亲说道“妈,我胸口疼。”
  这一年的暑假,父母带我到省会所在城市的医院去做检查。得出的结果令全家人震惊,因为我的心血管旁赫然多出了一根枝杈。我并不明白这个病例代表着什么,但从那一刻开始,我的童年就注定了再也无法像其他的小盆友们一样奔跑,或者过多的剧烈运动。我只记得,在父母的口中得知,一旦我的心跳过快,发生血液逆流之时,我就必须要做手术,若不然,性命休矣。

  父母沮丧,我却并不知晓。从那天开始,每一次出去玩的时候,父母会再三嘱咐我万不可以奔跑。更多的时候,是陪在父母身旁,一同出去转转。
  我的成绩很稳定,真的很稳定,因为每次排名挂出来之后,我的后面还一直会有那么几个垫背的人存在,所以,我一直没能被留级。所以,两年的时光过去之时,我还算顺利的升到了三年级。
  每一年,有人被留下。同样是每一年,也会有上一届的人分到了我们班。座位常常调整,虽然我早已不在和丽丽同一座位,但这并不能阻碍我喜欢她的事实。我常常会愣愣的看着她,虽然我并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即便是喜欢她又能做什么。但我却依然喜欢看她,因为我喜欢看着她的感觉。我觉得,只要能够看到她,便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像欣赏一件美好的事物,你不愿打破,也不愿触摸,只想静静的,静静的看着它。

  日期:2012-07-09 13:26:10
  三年级了,父母不再骑着车子送我上学,我开始尝试自己上学放学。我喜欢这样的日子,因为我可以和班级里顺路的小盆友们约好时间,然后一同去学校,一路上,一边玩儿,一边走。
  当然了,偶尔父亲不忙的时候,他还是会去学校接我,然后带我去他的单位等他一同下班。也就是父亲偶尔的接送,我渐渐的发觉父亲的熟人越来越多,每一次,与其说是去接我,倒不如说是与不同的人打招呼或是聊天。同样,接我时的交通工具,也由之前的自行车换成了摩托车或是三轮摩托,这三轮摩托,就是《情深深雨蒙蒙》中最后杜飞骑的那种铁驴子。虽然父亲当年骑的铁驴子印着单位的名字,并且是白色的。却也着实拉风。当然,最狠的时候,父亲会直接把车停在学校门前,等我背着书包出来。

  晴天的时候,父亲会运用当天的交通工具载我到河边,然后将摩托或是车子直接开进不是很深的河水中,然后拿出两块抹布,让我陪他擦车。一边擦,一边像我小时候一样教我诗歌,或是给我讲一些历史上的故事。我打水漂的本领,也是在那个时候,父亲教会的。父亲也会带我去游戏厅玩玩电动,虽然那个时候我的街霸玩儿的很烂,但每一次,父亲都会握着一把的游戏币站在我的旁边笑盈盈的看着我。我最喜欢去父亲的办公室,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父亲的办公室变的只剩下了自己。那时候,我常常坐在父亲的办公桌上拿着电话打给收费的故事台听鬼故事,也或者是去父亲的书架上拿起一些有图的故事书去读故事,当然了,对于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而言,读故事也不过就是囫囵吞枣而已。可那个时候,父亲却很喜欢我读书时的样子,他说,读书时的我,很像他小时候。

  在父母没有接送的那些个日子里,我常常会在上学或是放学的路上故意绕远。绕远干嘛?当然是绕远跟在丽丽的屁股后面,大约二三十米的距离。我不会和她讲话,因为我很羞射,我只想静静的跟在她的身后,静静的陪着她,我巴不得哪一天可以出现一个她被劫持或者是被人欺负的画面,因为只要这样,我就可以英雄救美的上去得瑟一圈,虽然,我并没有这个能力。有时,丽丽会回头问我“你怎么从这边走?”。我则会装作心不在焉的回答道“顺路”。丽丽会继续问“你家不是应该从那边走吗?”。我会继续编故事的说道“今天去我舅舅家。”也或者是说“这边路宽,热闹。”。总之,我会找到无数个理由,只为了静静的跟在她的身后。

  日期:2012-07-09 13:27:01
  不知道为什么,同班级里的小盆友们并不喜欢丽丽。十岁的我们,常常会说一些丽丽的坏话。以建文为代表,他常常会把我拽到一边,然后伸出左手做成一个圈圈状,再伸出右手的食指伸进圈圈里。然后一边快速抽动右手,一边笑着对我说“你知道吗?小涛和丽丽干这个了。”。
  这个是啥?
  我不知道,至少,在当年我并不知道。那个时候,我是单纯的,至少,我觉得那个时候我的清澈程度要远比矿泉水纯的多。在我的记忆中,那个时候最大的程度,也不过就是偷看一眼路边小便的小女生。虽然我知道男女之间的不同,但是为什么不同,这种不同又能够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快乐”,我并不知晓。所以,建文所谓的“这个”。我完全理解成了KISS。虽然我知道,这并不可能。

  很多年之后,我渐渐的开始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太多的时候,我们喜欢口是心非,也为了达到某些目的而不得不去口是心非。所以,在那一刻,我断定在当年的那个班级里,至少有超过半数的男童鞋是喜欢丽丽的。正是因为他们喜欢,所以他们不希望别的童鞋们一样喜欢她。所以,他们才会故意的去诉说丽丽的不好,让大家都不去喜欢她,反感她。直到这个时候,这个造谣生事的男猪脚再去主动的接近女猪脚,然后给女猪脚一种“这个男孩纸可以为了自己宁愿得罪全班童鞋”的感觉,好让女猪脚产生感激之情。他的目的,也就很自然的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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