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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顺的第一次—-记一个基层女青年[GL]
作者:
杨不过牛过
日期:2008-4-14 13:40:21
张小顺的第一次———— 记一个基层女青年
张小顺的第一次(一) 第一次暗恋 & 第一次结束
张小顺出生前的二十四个小时,她妈大哭小叫地嚎了一天一夜不带歇的。等到小顺蹦出来的时候,她爹心理都崩溃了,哆哆嗦嗦给取了个名——张小顺。这名字没多大讲究,但寄托了劳动人民朴实、美好的愿望。
总的说来,在已经过去的二十四年里,小顺她爹的目标算是基本达成了。经过二十多年的培养,小顺虽说没长成个花容月貌,但也没缺胳膊少腿、歪瓜劣枣。五官一样没少,
而且都长在该长的地方。小顺的身高随她妈,高得不像个姑娘家,小顺的体型随她爸,像春风里的垂柳条。
其实,长成啥样,那都是表面问题,最重要的是人品好不好。张小顺从小学到中学的12年,老师给出的评价永远是:热爱集体,劳动积极,遵守纪律,态度认真。别人问她爸:咋不提学习好不好啊?
小顺爸说:没提,一准坏不到哪儿去。
街坊邻居都知道,张小顺是个老实孩子。打小就老实,12岁那会儿,邻居们哄她,学校来通知,星期天上学。小顺颠颠地去了。结果,到学校一看,校门没开,她还端坐在门口纳闷了半个小时,才知道回来。不过,甭管别人怎么着,小顺的爹觉得自己女儿性格挺好。又勤劳又听话。
可不,张小顺没啥会闹出大动静来的坏习惯。也没啥可歌可泣的好习惯。也就是习惯不说话,习惯低着头走路,习惯被人呼来喝去。习惯在傍晚的时候,看一会儿夕阳,即便
赶上下雨,也要朝西边瞄几眼。她也喜欢在饭桌上想象碗里的虾和鸡在聊天,猪和鱼在唠嗑。不过这不是常有的事情,因为张家的饭桌上通常都只有一个荤菜。所以张小顺还没把这养成习惯。
小顺学的是电子工程专业,全班就她一个姑娘,可全班的老少爷们儿也不怎么拿她当个姑娘看。这也不能怪他们,谁让小顺一身小麦色的皮肤,还穿着永远落后潮流几年的,分不清性别的服装。最要命的还是她的身高,在全班46个人里头排名前二十强。气死其他26条男子汉。
张小顺专科毕业去找工作,别人跟她说,你要千方百计向用人单位展示你的特长。小顺琢磨了半天,也没想出来自己有什么特长。她会的东西倒不少。比如,修开关,修电脑
,包馄饨,炸油条、洗头发、洗衣服……可这些能算特长吗?她搞不清楚。去面试那天,因为一连串曲里拐弯的原因,张小顺在公司老总面前,随便一弄,就把一台怎么也整不好的闹脾气打印机收拾得服服帖帖。老总问她:“有什么窍门吗?”张小顺回答:“就……就这么……弄一下。”
老总又问她“你还会弄啥?”小顺战战兢兢地说:“咱们这儿,大部分东西,我都能弄弄看。”小顺是个实诚人,从不说大话。举凡上到电灯不亮,下到抽水马桶罢工,小顺都弄过,而且多少都会弄一下。她从没想过“弄”也是一种特长。其实这些大公司的高贵玩意要真坏了,拨个电话,自然有人上门来专业维修。可关键是,它们通常也没坏到要人上门来修的程度。那么也只能找个会弄的人,来“弄”一下了。
小顺之所以会 “弄”各种玩意儿,主要因为她是在一堆破玩意中经历求知欲旺盛的青少年时代的。她爹以收旧货供养全家。小顺没事就鼓捣旧电器。渐渐家里居然有了小顺牌的电视机,小顺牌电冰箱、洗衣机、VCD……就连小顺上大学时的电脑都是她东一块、西一块,亲手从二手市场弄来的。
就这么弄着,弄着,面试的结果尘埃就落定了。人家老总亲自指示负责面试的后勤部和人事部的两位经理:“我们公司就是缺这样的专业人才。录取!”就这样,张小顺凭着多年跟旧电器打交道摸索出的经验,终于在一家大公司的后勤部门弄到了一个小助理的工作。
眨眼,小顺的新人第一年过去了。这一年,她勤勤恳恳,年末,她几乎以全票当选为公司十佳员工之一。小顺抬头挺胸了几天,可她渐渐发现张小顺还是张小顺,并没有因为成为十佳员工,就可以不去弄抽水马桶、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更不能拒绝被漂亮的女员工叫去,和被她们折腾得一塌糊涂的操作系统搏斗;更不能拒绝每天中午来来回回,给想吃外食的同事们跑腿。
今年第X号冷空气南下的这一天,张小顺修完不能抽水的抽水马桶,已经是五点半了,全公司的人都走光了,她收拾了东西,去地下车库领她的全自动小铁驴。
阴森森的地下车库里,李穆尔的一只纤纤玉手拽着栅栏,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抱着她的腰,两个人拉拉扯扯。
“放开我,你放开我。”凄厉的尖叫响彻空荡荡的地下车库。
这景象!这呼救!张小顺全身的血液都冲上了大脑。她在心中咆哮:穆尔!我来救你了!
她宛如英雄般起跑,像雄鹰般展翅。
“噌!”张小顺腾云驾雾,天旋地转,沿着陡峭的地下车库坡道一路往下滚。一直滚到李穆尔脚边。大汉不再拉拉扯扯,李穆尔不再惊声尖叫,两人呆呆地看着滚下来的张小顺。张小顺从地上爬起来,鼻子里立即鲜血直流。李穆尔娇嗔:“老公,都怪你,把人家吓得摔下来了吧!张……呃,你是后勤部的小张吧?你没事吧?”
张小顺被李穆尔的声音震得脑袋嗡嗡响,她接过李穆尔掏出的纸巾丢下一句“没事”,转身就走,连小毛驴都忘了牵。
李穆尔,另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和张小顺他们公司有密切的业务往来。小顺给她端过几次茶,续过几回水,还给她递过一次小铁锤。
这是小顺第一次在公司以外的地方见到她,第一次知道她结婚了。
张小顺的第一次暗恋,呃,第一次结束了……
日期:2008-4-14 13:53:34
张小顺的第一次(二) 第一次为爱叹息
为了节省一大笔房租,张小顺舍近求远,住在极其偏远的地区。肯定不能指望下了床就一脚跨进地铁站。搭公交吧,就得倒无数趟车。正犯愁呢,谁想,在超市买半颗白菜,
抽奖居然中了一辆折叠小自行车。交通问题迎刃而解。带着小车搭地铁累是累点,可小顺家八辈贫农,苦孩子出身,所以也就凑合当体育锻炼了。
其实,除去交通不便,小顺对住处是相当满意的。最欣慰的还是设备完善的浴室。
说起来,高中那会儿,张小顺就觉得自己不太正常。从她十六、七岁开始,冬天得到公共浴室洗澡这件事,就一直困扰着她。一屋子的大姑娘小媳妇,哗啦一下,剥个精光,大大小小的屁股、胸脯在雾气氤氲的更衣室里晃过来,晃过去,直晃得张小顺心烦意乱,直晃得她冒出无数下流念头,直晃得她不得不一边洗澡,一边承受内心道德法庭的审判。
上了大学后,她一度怀疑自己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在大学的澡堂里,面对或袒胸露背,或半遮半掩的年轻女性,小顺的这种自我道德审判更趋严重。公共浴室成了张小顺超我和本我激烈斗争的心理擂台。她陷入了黑暗的成长的烦恼。大三,她开始偷偷上网查资料,做测试,在结合实际情况自我诊断了半年,得出的结果让她更加心灰意冷——同性恋。
尽管如此,生活还是要假装若无其事地继续。好在小顺向来都是那种被漠视的杂草型人群,所以也就没人会去注意小顺的若无其事,是真的,还是装的了。其实,能最终确认自己的性向非同一般,决定性因素还是吕潇隽。吕潇隽对于张小顺来说,就像一只蝴蝶,来得快也去得快。
据说,不管是两情相悦的真爱情,还是一相情愿的自认为的爱情,都源于一时冲动。吕潇隽恰恰是个特别冲动的人。打青春期算起,想追吕潇隽的人和不敢追吕潇隽的人加起来可以组成一个加强连。她原本应该与杂草一株的张小顺八竿子打不着,但某一天,她被几条自以为很帅的搭讪短信恶心到吃不下饭之后,就决定去追张小顺。理由是,她终于在男人堆里呆烦了,决定重返拉拉圈。而,张小顺是此时此刻让她冲动的人。
做出这个决定时,距吕潇隽与张小顺第一次见面只隔了8天。她与张小顺第一次见面那一天,吕潇隽在僻静的小路上她被前男友纠缠住,爆发了肢体冲突。这是因为前男友对她的念念不忘,最终发酵成了纠缠不休。面对一男一女的冲突,路人纷纷视而不见,绕道而行。
吕潇隽挣扎着拿出手机,准备打给表舅。这事儿,她驾轻就熟,她的上一任男朋友也是那位开牛杂店的表舅带了把菜刀来展示了一圈,才解决的。
可,电话没拨通。
但,张小顺出现了。她茫然地盯着小路上扯作一团的两个人。被张小顺盯了老半天的两个人讪讪地停手,也茫然地盯着张小顺。吕潇隽理理自己的长发和围巾,懒洋洋地说:“救命。”
小顺对“救命”这个词特别敏感,这种敏感来源于她身体里流淌着的,源于齐鲁大地,太行山脉的英雄主义。她老家就在英雄的枣庄。小顺手里最珍贵的东西就是爷爷临终前给她的一张六十多年前的嘉奖令,那一年,17岁的爷爷,用三八大盖击毙了一个鬼子大员。
有这样的家史,小顺热血沸腾也就顺理成章,即便小顺已经8年没回枣庄了,即便那是一声不像呼救的呼救。她还是义正严词地冲着吕潇隽的前男友说:“大……白天的,你……你,还是放开她吧,你这样,是……是不好的。”
小顺平时并没有结巴的毛病,只是紧张的时候才会语言功能暂时性障碍。那位被抛弃的前男友因为莫名其妙,放松了对吕潇隽的钳制。吕潇隽趁机袅袅婷婷地飘过来,站在张小顺的身后。世上还是好人多,只是见义勇为是需要人带头的。小顺挺身而出之后,原本旁观的群众纷纷聚拢来,以凌厉的目光谴责前男友同志,前男友不敢犯众怒,灰溜溜地走了。吕潇隽也扯着张小顺的衣袖离开了现场。
风平浪静的一个星期过去了。就在张小顺几乎要忘记这件事情的时候,吕潇隽突然风姿绰约地来请张小顺吃饭,理由是答谢她的英雄救美。小顺的腼腆,扭扭捏捏还没来得及表现出来,吕潇隽就拽着她上了出租车。
一顿饭吃下来,小顺挺不好意思,挺有压力。且不说吕潇隽那种热情的态度和机关枪一样的语速,光是她埋单时给四张红皮大钞,只找回来一个硬币,就够让小顺胸口纠结了。天晓得,一个半小时,就吃掉了小顺一个多月的伙食费。虽然不是小顺掏钱,但她还是恨不得把吃的东西吐出来,还给饭店。
当天晚上,小顺在床上辗转难眠,看着手机里新存的号码,捂着打了两个月工,才挣到的六张百元大钞,想着要不要回请吕潇隽吃一顿饭。她从枕头底下翻出小账本,一合计,还是决定——忘记这茬。
可,吕潇隽似乎不允许她选择性失忆。距上次400块找一块的大餐只过了两天,她就又拽着张小顺去喝了35块一杯的珍珠奶茶。这回小顺抢着买了单。在她递出她的百元大钞时,真的以为这杯要命的奶茶是3.5元,直到拿到找回的30块,她才更深刻地领会了,为什么小学课本里要说《卖火柴的小女孩》揭露了资本主义的罪恶本质。对穷人来说,资本主义就是罪恶的,尤其是小资本产阶级以及他们主导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
资本主义在小顺的胸口烙下的伤口还没平复。吕潇隽就又来了。这回,她要张小顺陪她逛街。吓得小顺直起鸡皮疙瘩,逛街?哪条街不得花钱啊!可拒绝别人向来是软柿子张小顺最不擅长的一件事。所以她被吕潇隽拖着,走了一下午的路,拎了一下午的包。
傍晚,吕潇隽说:“上我那儿去吧!”
这不是个一般疑问句,也不是个陈述句,而是个祈使句。小顺不必回答,不必陈述,只须服从。
到了吕潇隽家,张小顺才知道吕潇隽是温州人。她妈就是传说中的温州太太炒房团骨干,她与吕潇隽的父亲去了杭州后,吕潇隽就一个人住在这豪华装修的120平方里面。本来倒还有个保姆,但已经被吕潇隽炒掉了。她叫张小顺上家里来吃饭,自己却不会做饭,张小顺只好自己动手。吃过饭,正看着新闻联播呢,吕潇隽就凑过来,盯着张小顺的脸,还越靠越近。张小顺往后躲,吕潇隽说:“怎么了?嗯?”
张小顺瞪着眼睛,僵着脖子:“我……我……”
吕潇隽说:“半里地外,就能闻见,你喜欢女人。”
张小顺有一种被人当众扒了裤子的慌乱。下意识地抬起手,闻闻自己的手掌里有没有泄露她秘密的味道,让吕潇隽问了就知道她喜欢女人的味道。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张小顺一直这么认定,有的人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仿佛他们无论做什么,无论被多少人瞻仰,都能理直气壮、理所应当。比如吕潇隽。她跟张小顺说自己是双性恋时,是那么平静,平静到仿佛她天生就该是个双性恋。
除去这些小太阳,还有些人,虽然也圆溜溜,但却深埋地下。永远也没办法让自己理直气壮、理所应当,好像一颗土豆,必须藏着、掖着,规规矩矩着。就算见了天日,要么安分地被做成酸辣土豆丝,要么被炸成肯德基的薯条。就算心里再怎么曲里拐弯,表面也是灰蒙蒙的低调,比如,张小顺。她不想为自己的性向辩护,也不关心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她只想做一枚灰蒙蒙的,低调的本分土豆,哪怕被现实和欲望压抑成一坨泥。所以她不想明白吕潇隽是怎么在半里地外闻出她喜欢女人的,她只想咬紧牙关,披着她的土豆皮,打死也不认。可她不可告人的秘密已经轻易地被揭了底,于是一种在精神上被人扒了裤子的难堪启动了她的防御机制,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她不想再和吕潇隽有任何交集。
而对于吕潇隽来说,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她要的人,另一种是她不要的人。她要的人在她的字典里还有另一个解释——必须属于她的人。张小顺恰恰是她要的人,所以,张小顺就是必须要属于她的人,至少眼前是这样。短短一个星期,张小顺就见识了吕潇隽惊人的战斗力:神经质地密集短信,风雨无阻地深夜等候,温馨的毛衣、围巾、手套……像炎炎烈日一样,咄咄逼人,步步紧逼。虽然吕潇隽没说情说爱,可张小顺再迟钝也明白,自己的红鸾星蠢蠢欲动了。如果可以,她真想挖个坑,把自己埋进去,再请人盖上厚实的泥土。虽然暗无天日,但也好过,被吕潇隽的万丈光芒烤个通透。
在吕潇隽第11次到张小顺打工的文印店外等她下班时。小顺明白,一味逃避终究不是办法,她没再拒绝吕潇隽的要求,跟着她回了家。并且,决定彻底结束这件事情。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张小顺说:“你是一个特别好的人,也许,我做了什么让你误会的事情,但我真的不喜欢女人。”小顺为了说好这句话,琢磨了一个晚上才让它初具雏形,又反复修改了7次才最终定稿。早中晚三顿就着饭默念了30遍,每次上洗手间,对着镜子调校与之适应的表情。在正式对吕潇隽汇报表演时,还在她家的卫生间里,着装彩排了两次。
吕潇隽是这样回答这句煞费苦心的话:“可是,我喜欢你,难道我不能喜欢你吗?”
只要有人问问题,小顺多半都会认真思考并回答,所以她很认真地考虑着,吕潇隽能不能喜欢她。思来想去,最终认定:“喜欢”那是一种公民权利,可拒绝被喜欢也是一种公民权利,到底该维护谁的权利呢?小顺很为难。吕潇隽则没有这方面的困扰,因为她是小太阳,想照哪里就照哪里。小顺的想用一句话来结束吕潇隽的“喜欢”就成了一厢情愿。最后,她只能求吕潇隽尽量低调,把所有表现“喜欢”的活动转入地下。吕潇隽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勉强配合了。
小顺在心里暗暗决定,这事得从长计议,长期抗战了。吕潇隽继续释放着她的火热和澎湃,让一直长在被阴面的张小顺彻底沐浴在滚烫的光芒中。小顺只是个土豆,所以,她最终还是被吕潇隽的热情烤熟了。在过去的岁月里,除了她爹和她娘,从来没有一个人这么关注张小顺,这么对她好,在熬过了最初的恐慌之后,吕潇隽让她有些受宠若惊了。她是个实诚人,她爹说过,知恩要图报。她觉得于情于理,不管这好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她都该回报吕潇隽的好。可是,面对吕潇隽,张小顺总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所以她没办法神经质地发短信、打电话,一天一次的上门探望估计也有难度,她上下午都有课,晚上要打工,至于衣帽之类的物质给予,她估计把自个儿称斤论两地卖了,也凑不够吕潇隽的消费水准。
出于无以为报的愧疚,张小顺开始不自觉地对吕潇隽千依百顺。让往东决不往西,让喝可乐决不看雪碧。人类之所以遍布地球每一个角落,就是因为有着良好的适应性。张小顺的适应性尤其好,她在吕潇隽的身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任吕潇隽占满她的时间、空间。她努力回报着吕潇隽的好。
“是的,这是爱情。”吕潇隽在她第一次吻了张小顺之后,这么说着。
这真的是“爱情”吗?是吕潇隽说的“爱情”吗?即便在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接吻的时候,小顺也没法肯定。
有一天下午,太阳很好。张小顺在阳台上半躺着,散发着热带花果香味的吕潇隽在一边给她掏耳朵。暖融融的阳光里,吕潇隽晶莹剔透,闪着耀眼的光华。小顺想,这是爱情吗?如果不是,至少也是喜欢吧?那一天,张小顺很想把这懵懵懂懂的喜欢说给吕潇隽听,可终究是没说。当时,她自然预料不到,后来,她最终没来得及把这喜欢用语言表达出来。
白玉兰绽满街头的时候,小顺就陆续听人说起,“毕业那天分手”之类的话。听这些话的时候,她总是会想,她和吕潇隽在毕业那天会分手吗?她也时常浏览网上同类们的故事,知道其中的艰难。将来会怎样呢?小顺没法想象。
在大学城渐渐进入浓厚的毕业氛围时,吕潇隽的神情变得疲倦。事实上,她这样的倦怠已经持续好一阵了,而且和毕业无关,小顺发现了,却什么也说,什么也没做。
后来,吕潇隽一连消失了几天,张小顺再见到她的时候,她说:“我们分手吧。”
这不是个疑问句,也不是个祈使句,这是个陈述句。
张小顺说:“呃,好。”
小顺曾在上厕所的时候,看到《新民晚报》上说,外国专家研究发现,爱情的保鲜期是7秒。当时,小顺觉得外国人真不靠谱。可那一刻,在吕潇隽说分手的那一刻,小顺明白了,外国人有时候也难得会靠谱的。爱情的保鲜期,对于吕潇隽来说,也许真的只有7秒。就是在这7秒钟里,她觉得自己爱上了张小顺这个人,而接下来的时间,只是用来论证这种“觉得”正确与否。
大部分人,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人都是会犯错的,要勇敢地承认,然后果断地改正。吕潇隽就是那种又勇敢又果断的人,她永远是个光芒万丈的小太阳,因为她从不会为了一个谬误,浪费自己的能量。呵,即便这样,也是理所应当,理直气壮。
大学城的一片小广场上,无数即将毕业的男男女女正举着厚厚的简历,拼命推销自己。吕潇隽的身影淹没在翻飞的雪白纸片和攒动的七彩人海。就像阳光普照之后,终究要被暮色笼罩。
张小顺望着那个小太阳一般的女人的最后一抹光辉也被汹涌的人潮掩盖之后,只能报以一声叹息,为了所谓的“爱情”。
这是她,第一次为了“爱情”叹息……
张小顺的第一次(三) 第一次“性骚扰”
小顺最近总是睡不踏实,午夜梦回之际,老有一种浑身痒痒的感觉,但又说不清楚哪里在痒痒。半睡半醒地伸手去挠,可挠到哪儿都不对。一次,小顺着恼了,在痒得最厉害的胸口狠抓了一把。结果半夜把自己惊醒了,开灯一看,两座丘陵之间留下三道红痕。龇牙咧嘴地重新躺下,刚睡踏实,那莫名的痒痒又开始浑身上下地游走,从脚心到头顶,无处不在,就像是有一根轻盈的羽毛在皮肤上若即若离,一巴掌拍下去,除了一个掌印之外,无迹可寻。
这片羽毛是啥时候沾染上的?
某年某月的某一个星期一:
周一,一个星期中,上班族最容易迟到的一天。作为十佳员工,小顺向来只有早到。所以她在某年某月某一个星期一的8点53分出现在公司大门外,是因为老总忘了拿手机,要保姆送来,她前去接应。等她拿到手机,折回电梯,已经是鬼门关即将关上的8点58分了。小顺按下电梯的关门键,一抬头,就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在电梯门即将关上的刹那,波涛汹涌地扑了进来。并且由于来势过猛,一时还刹不住车。
为了避免老总高贵的手机受到损伤,小顺只能舍己为机,高高地举起它,让冲进来的人硬生生地和自己正面相撞。结果被撞得挨着了电梯壁,但她只小小地受了点惊吓,预期中的疼痛并未出现,因为对方自备了两个弹性极好的安全气囊。
电梯门关上了。
“吁——赶上了,小顺,你也这么晚?”
小顺这时才发现还紧贴在自己身上的女人是秘书室的刘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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