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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风飞扬 唐风卷过的西域
作者:
银灰色的草原
日期:2009-4-21 15:02:00
顺便说下,我是作者阿弩
朔风飞扬
第一章西凉团
背景知识:1、唐军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军下设行营(行营是行军作战时才有的称谓,但后来渐渐固定,唐后期尤其如此,与营同级别还有城镇、守捉等,比较混杂,为小说叙述方便,皆以营代之)。营下为团,每团二百人(唐中后期一般以三百人为团),团设校尉。每团辖二到三旅,每旅一百人,旅设旅帅。每旅辖二队,队五十人,队设二队正(正副各一)。每队分为五火,火十人,火置火长。
2、横刀即所谓“唐样大刀”,是每个唐军士兵必备的武器,步骑皆可用,单双手皆可持,刀身窄而直,是后来日本打刀的鼻祖。
3、陌刀是唐军步战利器,陌刀也称拍刀,为长柄两刃刀,长约三米,类似三尖两刃刀,主要是精锐的步卒使用,威力很大,可惜陌刀刀法自唐以后便失传。唐军名将李嗣业、田珍等都是陌刀好手。
4、当时的安西四镇为龟兹(今新疆库车)、疏勒(今新疆喀什)、于阗(今新疆和田西南)、焉耆(今新疆焉耆西南),安西都护府则坐落在龟兹镇。
5、本书中的人物,除主角外,绝大多数都有所据(包括普通的士卒),史书明记的如高仙芝、岑参等,普通士卒人名则来自敦煌吐鲁番地区所出土的唐代军事文书。
6、本文中所说的白江口战役是指唐与日本侵朝军队在唐高宗时代爆发的战争,本小说发生的主要年代是唐玄宗天宝六年,(公元747年)。
7、唐明皇时期,宫中近侍称唐明皇为“大家”,高力士甚至称明皇为“三郎”。唐时,称呼熟悉的男子多以其姓加上行第或最后再加以“郎”呼之,例如,白居易呼元稹为“元九”。而称呼女子则多以其姓加行第再加“娘”呼之,例如,“公孙大娘”、“李十二娘”等。在唐代,只有宰相才被称为“相公”,而不像后来那样用得普遍;中书省和门下省的主要官员相互之间称为“阁老”;刺使被尊称为“使君”;县令的尊称为“明府”;至于县丞等则被称为“少府”。他们都常被尊称为“明公”。“大人”只是作为父亲的尊称,并不专用于称呼地位高于自己的官员。
“呜呜呜―――”
号角十二叠。大群飞鸟从栖息的山林间惊惶地飞起,聒噪着穿过西坠的夕阳。从葱岭飞旋而来的山风刀锋般掠过娑勒川的旷野,将号炮的硝烟一丝丝扯散。
一队骑兵列队奔驰,掀起滚滚烟尘,隆隆的马蹄声中间杂着刀剑的铿锵。众多战马喷出的气雾中,隐现着无数历经风霜的脸。骑兵后面是整齐的步兵,沉重划一的脚步,和着同样节拍的铠甲哗哗震动声,如远山渐进的闷雷,在一望无垠的原野上滚滚而过。长长的队伍没有人说话,林立的长枪寒光闪动,齐刷刷的陌刀中,间或显现出一两个残缺的崩口。
肆虐的山风卷动着队伍脚下的尘土,腾腾的热气从坚甲利锐里奔泻而出。
摄人心魄的军威使骄横的风也不得不敛神静气,在队伍面前戛然止步,只是轻拂队伍的战旗。
黑色的战旗迎风招展,红色的长游尤为醒目,旗之正幅上是红色的大字“唐”。
朔风野大,乾坤肃杀。
一阵号角悠悠响起,有人高声喊道:“武威军凤翅营到营点卯——”
军营大门轰然洞开……
天边最后一缕夕阳此刻正沉钝坠入连绵的大山后面,略为乌黑的云彩被勾勒出金黄的镶边,映衬着娑勒川上连绵的营帐。
西域傍晚的风冰凉,旌旗在冷风中翻卷飞扬,拍散了军营里袅袅升起的炊烟。温暖的篝火边,围坐着一群群甲衣未解的将士,他们忠实的战马喷着响鼻,烦躁地刨着蹄子,狼吞虎咽地咀嚼着嘴里的草料。
这是威镇西域的安西四镇精锐之师——大唐武威军的军营。
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高仙芝微眯着眼,从高高的了望塔上鸟瞰着躁动的军营。自天宝六载(公元747年)五月从安西都护府所在地龟兹出发,高仙芝带领这支大军经过拨换城(①今新疆阿克苏)进入握瑟德(②今新疆巴楚东北),再经过疏勒(③今新疆喀什),翻过葱岭(④今帕米尔),过播密川,抵达小勃律特勒满川,最后与从连云堡北谷进军的疏勒守捉使赵崇玭所率三千余骑,从赤佛堂进军的拨换守捉使贾崇璀的步军会师于吐蕃连云堡(⑤小勃律西北部今阿富汗东北的萨尔哈德)。掐指算来,出征也有百余日了,长途的奔袭不仅没有拖跨这支劳师袭远的军队,反而使他们积聚良久的求战心情更加急切。众将士都希望在天气变冷之前攻克连云堡,扫除吐蕃军队设在西域交通要冲上的障碍,然后高歌凯旋。
“各军都到齐了吗?”高仙芝头也不回。
“大将军,凤翅营步骑两千四百人马刚刚到达,现帐下武威军牙兵、玄甲、凤翅三营人马并蕃兵两营皆已到齐,另有六团蕃兵正在入营,至日落时分,全军除袁德将军的辎重队及护卫西凉团外,皆可到齐点卯。”回答的是副将李嗣业,“已有哨骑来报,他们正在特勒满川以西四十余里,明日晌午前到达。”
辎重队不仅载有大批粮草和易耗军械,更重要的是诸如车弩、投石机、攻城车等攻城必不可少的重型武器。连云堡南面依山,北临娑勒川,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还有近万吐蕃兵严密防守,没有那些威力巨大的攻城器械,要想攻下它几乎是不可能的。
“末将已按大将军所令,传诏与小勃律王苏失利之,告之王师欲借道趋大勃律,那番王被周围四、五大酋所惑,支支吾吾,说容他商议些日,要不是大将军严令,末将就要即刻击杀!”前锋席元庆接着回答,他领牙兵一千,最先到达娑勒川连云堡城下,随即汇同到达的赵崇玭拔除了两座外围据点,将战线推至连云堡城下。
“有你杀的,慌个什么!”高仙芝冷笑一声,“礼物送了没有?”
“丝绢五十匹,彩绣两缎,金牌一面,玉器八件,都一一送到!”席元庆咧嘴答道,“可惜了那些美妙物件。”
“没什么好可惜的。到时候苏失利之不仅会千百倍地还回来,还会跪下哭着请你收下!”
席元庆和李嗣业都会意地笑了起来。
“传令,明日晌午待辎重队一到便发令攻城!”高仙芝转身准备下塔,他最后回望一眼依山而建的连云堡。夜幕无声地低垂下来,城头开始缀满吐蕃军队照明的火把,风中隐隐传来守军的喝令声,他们也在等待明日的决战。
今天上午一支凶悍的吐蕃骑兵企图袭击立足未稳的唐军,在遭受弩箭和陌刀的沉重打击后,又缩回了城里。高仙芝轻哼一声,凭这点微末道行就想撼动久历战阵的武威军,吐蕃蛮夷也太小看大唐精锐之师了。
不远处高山上的连云堡,巍峨耸立,城头黑云笼罩,果如连云。
城墙上,无数兵士和百姓在火把的照耀下喊着号子连夜加固城防,搬运守城军械。城里的铁匠铺也是灯火通明,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几天来一直未曾停歇。连云堡高耸的箭楼边,站立着一干吐蕃战将,面对万余唐军森然有序的围城战阵,无不凛然。
“安西精锐,名不虚传,”说话的是守城主将韦•玛降仲巴杰,“我主自弃都松赞普到如今之弃迭祖赞赞普,与唐朝天子角逐西域,已历经六十余年,负多胜少。二十五年前,我父帅韦•囊热苏赞率大军横扫小勃律,正要挥师西进,却遇那唐朝北庭节度使张孝嵩率疏勒副使张思礼以武威军步骑四千救援小勃律,我军大败,父帅羞愧自戮……武威军,武威军,今日我倒要挫挫你的锐气,让你瞧瞧我吐蕃也有好儿郎!”
“将军放心,城内粮草充足,墙高沟深,军备齐全,我吐蕃守军上万,和来袭唐军不相上下,且我军以逸待劳,还有城内数万百姓,只要我们据守死战,我不相信武威军能插上翅膀飞上来!全城数万百姓与将士誓与唐军血战到底!”玛降仲巴杰知道这又是年轻气盛的十四王子穹波•邦色。上午他率一千轻骑突袭唐军左翼,斩杀数十人,自以为取胜,回来一个劲儿地吹嘘,还埋怨玛降仲巴杰为什么严令他撤退。年轻人,勇气可嘉,但是缺脑子,他根本没发现两队唐军陌刀手正从两翼包抄冲杀的吐蕃骑兵,而正面冲锋的轻骑已经被唐军强弩射倒一半,要不是撤得快,这些骑兵早就丧生于陌刀之下了。不过,年轻人的信心和勇气不宜压制,尤其是在这关键的时刻。
“公主和大王可都安好?”玛降仲巴杰拍拍王子的肩膀,找了个轻松的话题,“你这个小勃律的驸马爷可得照顾好你的新娘和丈人啊!哈哈!新娘子的香喷喷的闺床可比冷飕飕的城头好多了啊!骨头没长老就有如此艳福,这个时候可不要发酥啊!”
在一片粗野的笑声中,穹波•邦色一张黝黑的脸涨得通红,不由自主抓紧了腰间的佩刀。明天一定要亲手砍下几个唐人的首级给你们这些老家伙瞧瞧,雏鹰终有展翅高飞的一天!还有美丽的公主阿米丽雅……她没有随他父亲回小勃律首都孽多城,而是留在了连云堡,没有理由让她为自己失望,应该让她为有一位勇士丈夫而自豪!
玛降仲巴杰在众将簇拥下走下箭楼,继续视察城防,“大山子那里一定要坚决守住,那里地势险要,是控制主城的制高点……邦孙仲波!”
“在!”一位浑身横肉的大汉拱手应道,“将军,有我农•邦孙仲波站在那里就有大山子在那里!属下四百嗜血勇士寸步不退,只待唐人前来送死!”两道恶狠狠的凶光在黑暗里闪动。
穹波•邦色鄙夷地扁扁嘴,这个邦孙仲波据说天天都要痛饮一碗人血,高兴起来甚至生吃人肉。他带领的四百亡命之徒也个个都是穷凶极恶的野兽,从来不留俘虏,只知以杀人施虐为乐。其凶狠残暴不仅使唐军对他恨之入骨,连吐蕃将士对他也是既恨又怕。玛降仲巴杰的纵容和宠幸无疑大大助长了邦孙仲波的嚣张气焰,不过作为统帅,他很清楚怎么平息吐蕃诸将的愤恨情绪,因而将这队“兽人”安排驻守城外的大山子,非他亲自下令一概不得入城,此外便对其在城外的胡作非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年轻气盛的穹波•邦色眼里,在战场上对敌人凶狠无情不愧为勇士,平日里嗜血如命则只能是疯狗,他实在不明白像邦孙仲波这样的人还能自称是战士,还能得到谋略过人的玛降仲巴杰的青睐!
“王子殿下?”穹波•邦色赶紧中断思绪躬身行礼,“在!”
“你带领本部一千轻骑随时准备支援大山子!不得有误!”
“哦呀!”居然叫我和这个疯狗一起合作!呸!倒霉!
“一年前,唐人派遣四镇节度使田仁琬率安西军马犯我连云堡,激战数日,唐军几欲攻至城下,幸大山子守军与主城互成犄角,箭石如雨,邦孙仲波将军神勇出击,斩杀唐军回纥将军三人,取唐军首级百余,焚毁战车十余辆,终使唐人大败而回。田仁琬不服,不久又两次大举来犯,均惨败而回。这次虽武威军精锐尽出,我倒要看看他们这些汉人和西域诸国的军马有何不同!守住大山子,就等于守住了连云堡!王子殿下切莫掉以轻心,届时不仅军法无情,还恐危及主城,稍有差池,全城都会玉石俱焚……”玛降仲巴杰似乎看穿了邦色的心思,言辞十分严厉。
邦色冷汗沁背,连称:“属下谨记!”抬眼看看一脸骄横的邦孙仲波,那头野兽居然翻眼斜视,显然没把他这个王子看在眼里。邦色心头不由得串出一股怒火……
“将军!将军!”一个哨骑滚鞍落马,三步并着两步奔上城头,精疲力尽的战马喷着口沫被人拽到一边,“恩兰将军的消息来了!”
玛降仲巴杰缓缓展开递过的羊皮卷,满意地点点头,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恩兰将军的人马已经到达野狼滩,高仙芝的辎重队马上就要完蛋了!”
众人一愣,随即大喜。歼灭唐军的辎重队不仅会打击对方的士气,还会使唐军陷入缺粮少弹的窘境,可以说,失去补给的唐军已经先败一着。邦色顿时醒悟过来,上午自己的出击不过是吸引唐军注意,为恩兰•支桑雅卜拉率军潜行打掩护。玛降仲巴杰看来早就运筹帷幄,这使他极为钦佩,但也有那么一丝懊恼:怎么我就只能打打掩护,不能干点建功立业的大事?
恩兰家族的骑兵在吐蕃十分有名,是赞普大拂庐下最精锐的五支劲旅之一。在剿灭吐谷浑的战争中所向披靡,战功卓著,每名骑兵胯下坐骑皆为健硕无比的青海骢,号称来无影去无踪,锋芒无敌。以这样彪悍的军队去袭击一支慢腾腾的辎重队简直就是浪费,没有人怀疑恩兰家族将凯旋而归……
唐军辎重队缓慢地行走在特勒满川荒凉的旷野里,粮工使袁德几乎累散了架,为使这些粮草和军械翻越重重大山,他已经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不仅他自己,他手下的匠兵和役工个个都是蓬头垢面,人人都感脚软筋麻。
除了……
一声弓弦响,不远处有野狼的哀叫。
两匹快马在黑暗中越过袁德的马头,嚣张地洒给他一股酒香。
混蛋!又是那帮西凉蛮子!他们好像永远不累!
袁德很愤怒高大将军为什么派出这样一支不伦不类的队伍来护卫如此重要的辎重队。自己帐下原本有五百精壮的匠兵,个个勤奋能干,对他也是唯命是从。只要摆出官威动动嘴皮子,这些属下就会把一切办得称心如意,那会如此辛苦受累!只是高大将军极为看重这次连云堡进攻战,将五百匠兵中的精锐九队先期调走,以便修筑娑勒川攻城大营。留给他的,只有最赢弱的一队,因此他不得不跟这些让人伤脑筋的蛮子呆在一起,他娘的真是倒霉!要不是怕贻误军令,他早就和这些蛮狗闹翻了,仅凭他们的无礼和散漫的军纪,就足以砍掉他们中大多数人的脑袋!
这些西凉人虽说也是汉人,但远离中原,缺少**教化,整日只知骑射豪饮,好勇斗狠,言行举止胡风多于汉俗,难怪他们不能编入朝廷的武威军,而只能和那些下等的蕃兵同伍。唯有那个叫李天郎的校尉,还算像个人样,懂得军营礼数,对他这个初来乍到的粮工使也算恭敬有加。听说他五年前从长安来,看来也是受大唐礼教宣化之人,且又是皇姓,却怎么会只是一个三百西凉蛮夷团的小小校尉,袁德不得其解。反正做官做到这个份上,真是够倒霉的!比自己更倒霉!想到这,袁德又生出几分怀才不遇的愤懑:饶是自己精通土木巧工之术,自以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还不是一样到这个冬天冷死人,热天热死人的蛮荒之地来穷折腾,要是在长安,哪怕做个小小七品,风光自不必说,油水也岂止是这鬼地方能比的!呸!
一个大汉拎着一头死狼的尾巴和另一人争执着骑马过来。看来就是刚才那两个骑马疯跑的蛮子,娘的,这些人真的不累吗?袁德知道其中一个叫马大元,是这支团队的旅帅之一,擅使长枪;另一个叫赵陵,也是指挥一百人的旅帅,一张铁石硬弓百步穿杨。两人一个自称是三国神威将军马超的后人,一个以长坂坡赵子龙的嫡传自诩,两人一路争执,非要互较个长短,刚才肯定又是两人在比试。
黄昏时分,马大元投掷长枪将三只野狼钉死在地上,引来众人一片喝彩。看来赵陵不服气,在黑暗中只看闪亮的狼眼便射杀了这只狼,精妙的箭法也着实令人瞠目。那个李天郎是如何使这些骠悍不驯的汉子俯首帖耳的,同样令袁德百思不得其解。
赵陵气愤地将死狼扔在地下,继续和马大元打口水战。两只体形健硕的巨獒无声地串上前来三下两下便把死狼撕成了碎肉。听到巨獒喉咙深处发出的呜呜声,袁德不由得皱紧了眉头,每次见到这两只硕大无比的猛犬都使他浑身起鸡皮疙瘩。当李天郎第一次参见他时,这两头巨犬恶狠狠地拱立在他身侧,惊吓了袁德的坐骑,几乎将他摔下马来。
“袁使君,天色太晚,目力所及不过丈余,众弟兄也甚是倦怠,休息一夜再走吧!”李天郎不知什么时候跟在了袁德身后,“我们离大营还有三十多里,明日正午以前应该可以赶到了!”
已经累得跌跌撞撞的袁德竭力保持官长的尊严,装模做样地沉呤了一下,点了点头。
李天郎冲口水翻飞的马、赵二人招招手,拱手离去了。两只巨獒轻轻一纵,舔着嘴边的狼血跟着消失在黑暗中!
“将军传令,歇驼!扎营!”口令在得得的马蹄声中传了开来。
“呜——呜——”周围又传来野狼的嚎叫。
袁德心里一紧,自从进入特勒满川,这群野狼就一路跟随,不断骚扰辎重队,尽管李天郎他们已经射杀了数十只野狼,但昨晚还是被拖走了一匹骆驼,今天在路上已经看到骆驼光溜溜的骨架,看来这些饿急眼的畜生还想再吞噬一点新鲜的肉食。
“呜——呜——”狼嚎愈发高昂,令人毛骨悚然,围成一圈的骆驼和马匹不安地躁动着,驼工和兵士们呵斥着惊慌的牲畜,李天郎那两只汪汪狂叫的大狗将几头乱跑的骆驼赶了回来,众人忙活半天,好歹使牲畜们安静了下来。
袁德疲惫地跌坐在地上,接过亲兵递过的羊皮水囊喝了一口,一种不祥的预感突然浮现在他心头:前面十里就是野狼滩,从那里穿过一道不过两里的峡谷再行二十里就是大军扎营的娑勒川了。这野狼滩前狼群没日没夜地叫可不是个好兆头啊!不过大军刚刚走过这条路,一切平安,吐蕃军队都退回连云堡了,应该没事。袁德喝口水定定神,也许是自己连日操劳,太累了,因而杞人忧天吧。
不远处西凉兵士们喧闹着拔开了酒囊的塞子,将面馍和狼肉架在了篝火上,烧刀子和食物的香味顿时悠悠然飘了开来。不少胡人役工也混迹其间,甚至还有十几个袁德的匠兵也跟着西凉人猜拳行酒,粗野的笑骂声此起彼伏。出征已经三个多月了,整日里行军打仗,不仅艰辛苦寒,而且也是百无聊赖。因而酒和各色荤笑话便成为唯一的消遣。袁德叹口气,自己饱读诗书,没想到现在却是满耳荤腥,弄得自己都满嘴“他娘的”起来,哪还像个读书人样!
李天郎半倚在马鞍上,手拂着膝上的横刀,出神地注视着篝火跃动的火苗。破旧的披风斜搭在肩,冰凉的夜风掀起了披风的一角。“风雷”和“电策”两头巨獒温顺地趴在他身边,咯嘣咯嘣地嚼着狼骨。
五年了,从长安来到西域整整五年了。
母亲,你还好吗?
我每天都在思念你,母亲,我唯一的亲人。
李天郎抓紧了鲨鱼皮制的刀鞘,这是你送给我唯一一件礼物,杀人的利器,你为什么要把它给你亲爱的儿子呢?你真的希望我以杀戮为生吗?
大拇指轻轻拨动,宝刀迸射而出,李天郎熟练地拔刀而出,利落地挽了几个刀花,如水般雪亮的横刀在月光下幻化出一朵迷离的白弧之花。他长吁一口气,将长刀竖立在眼前,刀身雪亮,刀刃上的云状花纹微微震颤。伸手“铮”地一弹刀锋,金铁交鸣之声悠长清脆。确实是好刀,就是在日本,这样千锤百炼的神兵利器也为数不多。粟田口流制作的玉缠横刀,名不虚传。那个神秘鬼才的方天敬以独特的锻刀手法诱使名刀工粟田口吉光花费了三年半的时间,铸成了七口合中日名刀之所长的百炼宝刀。李天郎在连年的征战中损坏了三口,现在手里的,是刚刚启用不过两月的新刀,名为“泼风”。此外还有解腕刀“花妖”和胁差刀“大昆”。刀都是好刀,如今也是溅血无数,可再好的刀也就是一把杀人的利器而已……
李天郎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莫名其妙地出生在远离中土的日本。从小他就没见过父亲,但却有一拨拨的人来教他这样或者那样——弓马刀箭,水战马战,琴棋书画,天文地理。在他童年里只有习武的摸爬滚打和熬更守夜的寒窗苦读,母亲对他这个独子可谓疼爱有加,儿子的一切衣食住行都是她亲手操办,容不得爱子受半点委屈——只有在学业修炼问题上除外。母亲在这方面极为严厉,不允许李天郎有一丝懈怠,经常告诫他要想出类拔萃就必须要付出超人的代价,而他没有资格不高人一筹。
为什么,母亲没说。
只有他一次次出色地完成学业,不苟言笑的母亲才会露出一丝凄美的微笑。而一旦他被对手打倒或者偷懒,一向慈爱的母亲就会狠心地不给他饭吃,夜里还会莫名地哭泣。李天郎可以不吃饭,但是绝对不会让母亲为他哭泣。因此他在十八岁时已经成为日本北九州最凶悍的剑客之一,在盘濑城里的比武大会上,他间揉中土和日本伊藤一刀流的刀法快若闪电,接连打倒十五名日本武士,全场为之倾倒。观武的天皇御赐他为“闪电虎次郎”。那是母亲笑得最为灿烂的一天……
记忆里还有那个叫方天敬的老头,胡子随时都是整整齐齐,哪怕是花白了,依旧整齐。奇怪,对他最刻骨铭心的影像,就是那撮颤巍巍的胡子了!
每隔半年这个叫方天敬的人就会来给他讲西边的**——大唐。从他那里,李天郎知道在大海的那一边还有一个叫“中国”的繁荣之地。它的都城长安不管人口还是规模都是京都的几十倍,仅那一个城市就居住着千百万计的“汉人”。这些汉人创造了难以想象的繁华和文明,他们的疆土一直延伸到太阳升起和落下的地方……而这一切都是一个叫李世民的英雄创下的基业,现在他的李姓子孙正将唐帝国经营得无比强大。每次提到号称唐太宗皇帝的李世民,方老夫子的语气就变得极为古怪,时而崇敬,时而鄙夷,经常将小天郎也弄得稀里糊涂,多问的结果只是挨打,板子吃多了也就不再多问。无论怎样,神秘遥远的大唐使年少的李天郎神往不已。
方老夫子的授业一直讲到李天郎十七岁那年,也就是大唐开元二十三年,年年如此。方天敬也从一个中年人成为一个垂垂老者。记得在李天郎十八岁生日那天,酒醉的方天敬告诉他他的名字不叫秋津兵卫,而是大唐值得荣耀的皇姓——李,他是大唐开国皇帝李渊的后代,唐太宗的嫡亲。至于为什么他会在万里之外的日本,方天敬没有再说。夜深时分,李天郎起来小解,发现一头白发的方天敬在母亲房里伏地痛哭,母亲也眼泪长流,可惜听不清他们说什么。都怪美香那个鬼丫头,硬把我从那里拖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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