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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叶狐Ⅱ——和QQ上几个女人的混蛋事续
作者:
妖叶狐
日期:2012-8-12 15:38:00
第一章 夜妖坟前的荒唐
“姐姐,你安息吧!”
眼睛的余光里,瞟到芳芳水汪汪的大眼睛已然湿润,滴滴泪珠像雨水般滴落到泥土上,但芳芳似乎浑然不觉,继续讲到,
“姐,他来了。看你来了,你知道吗?很多时候,我都有些怨恨你,怨你对他的偏心。什么事都替他想好了,生怕他应付不来。”
我跪在她一边,不知道该如何接她的话,而实际上,她的话,不过是说给世界另一边的姐姐听的,并不需要我多嘴。
起身准备回避,也许她们姐妹有更多的话要说,我是这么想的。芳芳却突然叫住了我。
“喂,不准走!”芳芳近乎吼叫般对我喊道。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中想,怎么也算有点血缘关系,这芳芳和梅姐差距也太大了,一个始终温良贤淑善解人意,一个却永远是趾高气扬霸气测漏。
“芳姐,什么事?”我鼓起勇气,第一次正眼看着芳芳的眼睛,渐渐她眼光开始柔和,长叹一声“哎!”
接着道:“我姐姐这辈子,太苦了,为了她妈妈,为了我,为了我们这个家族,承受了太多旁人无法想象的压力和苦难,江南,你知道为什么她宁愿客死异乡,也不愿意落叶归根?”
“这是梅姐自己的意思?”我说道。
“是的,她遗嘱里写的很清楚,如果有可能,她宁愿一辈子不回凉山,就算死也要死在外面。我姐姐的事,我估计你知道的不多。”芳芳特意转过身去,左手从另外一边悄悄抹眼泪,“四年前,也就是你耿耿于怀,口口声声叫嚣姐姐辜负了你,负了你们的三年之约,你可真是个他妈的混蛋,她其实比谁都想遵守。可惜,天不遂人愿,造化弄人!姐姐千算万算,也算不出自己也得了绝症,就此与你我阴阳相隔。”
说到最后,芳芳不禁哽咽起来,我递上纸巾,她有些囊涩地接过去,擦掉眼角的泪珠,继续说道,“如果不是这个家族,这个只会向她索取,从来没有给过她一丝温暖的家族,我相信姐姐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会选择回到你身边的。”
“江南,你是个好男人,至少你有比我和姐姐认识的所有男人更真实更纯粹的一面。以前我很不能理解,姐姐为什么对你如此著迷,通过这段时间的了解,还有姐姐弥留之际你的所作所为,你的确是个珍贵的男人。”
听到她用“珍贵”这个原本只属于形容珠宝的词语来形容自己,我有些茫然不措,说道:“芳姐,别这样说,都是我应该做的。”
“哎!尘归尘,土归土,再说这些也没有任何意义了,江南,今日一别,不知何日再能相见,姐姐临走前,千叮万嘱我要照顾好你……”
芳芳还未说完,我脱口而出:“不是应该我照顾你吗?梅姐……梅姐也让我好好照顾你。”
四目相对,相视有那么一到两秒钟,我们彼此都露出了会意的笑容,梅姐的意图已然十分明显,撮合我和芳芳,是她最后的心愿。
芳芳小脸酥红,连在她三米开外的我,都似乎能够听到她那急促的心跳声,也许是幻觉,我突然发现芳芳此刻和夜妖出奇地相像,虽然夜妖在我面前,从来没有过如此可爱的一幕,但举手投足,每一个表情动作,都像那个埋到泥土里的夜妖跃然而起。
或许是因为芳芳的娇羞激发了我的兽性,又或许是梅姐的心愿给了我毫无缘由的勇气,还可能是因为在那一秒钟我被西门庆灵魂附体,反正,那天,我干了一件十分愚蠢而又非常有趣的事,在夜妖的坟前,我亲吻了她妹妹芳芳。
林芳估计也没想到我会这么大胆,或者是她有限的感情经历无法应对我的鲁莽行径,再可能是她其实也对我的无礼有那么点稍稍的期待,总之这个吻并非蜻蜓点水般小鸡啄米,我的口中真实地品尝到了芳芳的温润的香舌。
“啪!”亲吻完毕,芳芳推开我,送给我一耳屎,这一下我毫无防备,而芳芳此番下手毫无手下留情之意,打得我顿时两眼直冒金星,只听她骂道:“你……你……你,臭流氓,老娘饶不了你!”
说着另外一耳屎就要甩过来,好在这次我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心理和身体准备,闪身一躲,晃过一劫。我嘿嘿冲她一笑,不料反倒激起了她的怒火,对我使出九阴白骨爪,这下我就惨了,不仅身上多了几到血痕,就连一向自以为帅到爆的脸也因此破了相。
眼看她一点停止的意思都没有,我只好进行反抗,两手钳住她的双手,到底哥哥是男人,泼妇再凶,终究力量差我许多。
就当我心里刚刚松了了一口气,以为制服了芳芳的时候,从左肩上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这种疼痛感如此之厚重,足以让人瞬间晕眩,芳芳的利牙几乎已经镶入我的肉里,这一下,疼得我哭爹喊娘,md,这哪里是什么芳芳,简直就是暴力狂嘛!
日期:2012-08-12 15:48:18
PS:说两句,当序吧。
失去才懂得珍惜,事实证明,老子tmd果然是贱人,帖子被删之后,才发现心里空落落的,这个小说,不可谓不是我一年多以来的心血,回头想想,一路走来,比很多人的爱情都来得不容易。光是QQ群都建了不下10个,粉丝从最开始的十三少、到后来的朝花夕拾、幸福、蕾丝,再到现在的TT,一路走来,每一个粉丝的崔更或者鼓励甚至谩骂都是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当然,这里得郑重地表扬一下我最忠实最积极也是最重要的粉丝,露珠儿,这个小说,没有她的鼓励和支持,以我的脾性,一年前就丢到一边了。
之所以被删了之后还要继续写,是因为故事还没有达到我心目中的完整。
据说,爱要越挫愈勇,写小说亦然。
I’m back!everybody!
日期:2012-08-13 15:05:32
第二章
虽然痛彻心扉,但我还是选择保持之前的姿势,因为我实在不能确定,推开她之后,会不会看到一个叼着一块里脊肉的芳芳,那将是一幕多么残暴的画面?
再说,痛虽痛,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不还有个美女抱着吗?
好在芳芳还算有点人性没有继续撕咬,我平静地抱着她,享受美人的体温。事情的发展让人始料不及,我一没喝酒,二来脑壳也没被门夹过,说实话,对芳芳,我从来没有过非分之想,总觉得这样一个凶残的女性,于自己的择偶标准反差过大,漂亮是漂亮,距离遥远都跟月球差不多。
有些事完全无法用常理推断,只有这个理由勉强能够说服自己。
“喂!混蛋,你是不是应该放开我了?”芳芳终于忍不住说道。
“姐姐,你不放开我,我放开也没有用啊!”我说道。
芳芳一把推开我,在我的胸口给了一拳,妄图用这个暴力的手段来掩饰自己的尴尬,但一脸羞红的表情红果果地出卖了她。
我凑上去,说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芳芳的眼神渐渐柔和下来,黯然地说道:“听好了,今天的事,你什么都不许记住,就当没有发生过。”
“嗯,我一定不会记得我拥抱过你。”我说道。
“还说!”芳芳怒目而视,吓得我战战兢兢呆在一盘不敢说话。
清风拂面,我和她立于夜妖的坟前,良久,这个插曲挑起的涟漪渐渐淡去,我终于意识到,梅姐,已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走吧”芳芳说道。
我跟在她身体后面,此时我脑袋完全清醒,十分后悔刚才对芳芳的无礼举动,但一时没有想好,该如何向她赔礼道歉。
回到那个曾经和夜妖水乳交融,又陪她走完最后一程的房间,芳芳打开床头柜,从里面拿出一封信,褐黄色的信封,上有梅姐的字迹“江南亲启。”
日期:2012-08-14 00:39:43
“阿南,
说起来这应该是个悲伤的时刻,可以肯定的是,这将是我给你写的最后一封信,在我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等待死亡的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我的一生,短短三十年,却活得比很多年届古稀的老人要精彩许多。
有一点你应该值得庆幸,其中最美的那一段,是你,江南陪过度过的,我们相识相知时间不短,由于很多因素,见面的次数虽然屈指可数,但每次见面都十分让人期待,每一次碰撞都火花四溅,激情四射,不管是身体还是灵魂。^_^——都是你这个混蛋把我带坏的,在你之前,我可是相当保守的淑女一枚,不过,姐姐打心底里感激你,是你的出现,让我的生命增添了诸多精彩,将我一直被压抑的能量逐步释放,在遇到你之前,我真的无法相信自己会和一个初次见面的男人上床,不可否认,自始自终,性在我们的关系中,占据了很大的分量。难怪芳芳笑我,说人家都是因爱而性,而我则是因性而爱。
起初,连我自己都觉得荒唐,直到后来,一切荒唐都成了顺其自然。
而我,也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你。四年前,我们的三年之约,我说过让你等我,你这个傻瓜,还真的傻傻等了姐姐三年。我不想再说对不起这三个字,但我觉得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你应该容许我有一个解释的机会。
你说的“地中海”,那个你在机场看到的老男人,不是我的什么“干爹”,你肯定也猜到了,我是他的一个小三而已,或者,小四小五都有可能。不过我不在乎,因为自始自终,我和他之间都是一场交易,他贪恋美色,我需要利用他背后的资源。
说起来我都十分鄙视自己,但这就是生活,孩子。这个社会笑贫不笑娼,我是从小穷过来的,当你身无分文的时候,什么尊严,什么人格,都是被那些有钱人用来践踏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便是成为像他们一样的有钱人。
所以,我选择了一条被世人唾弃的路,经历过,才会觉得那些曾经自己在乎的东西,原来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
其实那天在机场你看到的场景,是我特意安排的,我以为那样,你会对我死心,而我也会更心安理得的去做自己该做的事,可是,当我看到你眼里充满愤怒和嫉妒的眼神,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我真的舍不得你,也许我就是这么一个太过于感性的女人,我想和你在一起,哪怕要让我失去所有的一切我都愿意。
三年来,我做梦都想和你一起过农妇山泉有点田的日子,为了这个目标,我千方百计,排除了万难。可是,谁又能想到,机关算尽,却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会得这个该死的病。
所以,我让芳芳转告你,希望你不再等我,说得伟大点,是我怕连累你,说的自私点,我希望自己在你心目中留下一个那么完美的形象。
这一年,看着你和那个叫狐狸的姑娘相处得这么幸福,姐姐打心底里为你高兴,可是,最后的最后,我还是决定自私一盘,只为自己能够最后看你一眼。
因为,我太想你了。
姐姐要走了,好好照顾自己,有可能的话,帮我照顾好芳芳,她和你一样,都太善良,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中,难免会吃亏。我希望你能够真的把她当做亲姐姐看待,你们都是我最亲最信任的人,也是我唯一放心不下的牵挂。
江南,如果有来生,我依然会爱你。
恕不赘言,春梅绝笔!”
恕不赘言,春梅绝笔!
恕不赘言,春梅绝笔!
恕不赘言,春梅绝笔!
……
我像复读机般默念着最后八个字,悲凉之意灌透全身,都说好人有好报,好你吗个串串!
不知不觉,漫步到了阳台,微风轻抚,波光荡漾,我从挎包里掏出水性笔,在信纸背面赋“诗”一首,聊以自慰:
春与侬相识,梅花弄几枝。
绝代佳人逝,笔下字字痴。
日期:2012-08-25 03:33:41
第三章 离开
看完夜妖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心里豁然开朗,只是胸中那份郁结,却是更加沉重了。我重新点了根烟,浓烟灌入身体,感到丝丝晕眩,瞬间又变得十分清醒。我讨厌这种感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芳芳也来到阳台上,清风吹过,长发微拂。
“其实到现在,我都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这句话冒然从她口中传出,变成音波震动我的耳膜,没头没脑,像空中楼阁般硬生生凝固在空中。我不知道该不该去安慰芳芳,我自己都不知道谁能安慰自己。
“姐姐的担心没错,我快撑不住了,真的。”芳芳坐到我身边,就像当初夜妖一样,“这么多年来,我都是在她的庇护下生活,我能有今天,完全是她背后的支持,可是。。。可是,她这么一走,我真的觉得,好像自己的天完全塌了一样。”
此时的芳芳,毫无之前那个狂傲的神气,眼神温柔得比叶子还要可怜,多少让人有些不习惯。眼泪花儿马上就要包起,我最受不了的便是女人的泪水,一时慌了手脚,伸手帮她抹去眼泪,安慰她道“芳姐,别太难过了,事已至此,我们也只背能接受不是?”
“嗯。”芳芳点点头,与我对视了一眼,又马上闪开,低下头去。
之后,便是长时间的沉默,突然发现,我和她之间,除了夜妖,并没有任何的话题可以谈。
我决定离开,除了避免和芳芳的尴尬,最重要的原因——这里的空气到处都充满了夜妖的气息,再呆下去,过不了几天,老子立马进四医院(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俗称精神病医院)。
我说要走,她并没有留,也没有说要送,这点倒完全出乎我的预料,不过转念一想,之前在夜妖坟前的过激举动,换我是芳芳,也巴不得这个瘟神早点爬开,有多远滚多远。
回成都的路上,其实我心里十分期待狐狸的归来,就算回来就铲我一耳屎(打我一耳光)我也愿意,就这么不辞而别对于我来讲,惩罚太过严重。
而且狐狸此番出走,看样子是做了充分准备,下定了决心,断了自己的任何后路。证据便是:手机停机、QQ拉黑、邮件拉黑,总之在她的字典里,已经决定像扔垃圾一样将我扔掉。
虽然我承认,对她来讲,我跟垃圾并没有两样,但这种感受还是让人很难接受。
回到家,奇迹并没有出现,一切都没有变,除了门上多了一张催缴燃气费的通知,跟我上午去龙泉时一模一样。
好吧,我不是个坚强的男人,我做不到华丽转身,面对现实,当自己心爱的两个人女人一个离开人世,另一个消失在茫茫人海之后,这个打击对一个23岁的男孩来讲,实在太大了。
接下来将近一个星期,哪儿也没去,一个人宅在房间,回想起和夜妖跟狐狸的点点滴滴,好在我有个习惯,心情不好的时候,便会将情绪诉诸于文字,也只有文字,才能减少一丝丝自己心中的痛苦。
除此之外,我头一次觉得连CS和魔兽争霸都无法勾起自己的兴趣,至于QQ上泡妞,也同样没有任何想法,就当我开始质疑自己的性取向的时候,一个网名叫绝代芳华的女人加了我。
甚至连空间都不用进,也能猜到是芳芳。几天不见,她那副盛气凌人的气场又一次显现。
绝代芳华:
喂!怎么不来上班?!电话也不开!
江南:
哦,搞忘了,我想辞职,可以吗?
绝代芳华:
不行!我命令你马上到办公室来,我有事情找你谈!
江南:
不想来。
绝代芳华:
嗯?你小子耍长了说!一个大男人,受这么点打击就不上班,我看不起你!
江南:
随便。
我懒得理她,道理我懂,但感情和理性,始终是两回事。
关掉电脑,我倒头便睡,连续几天,我都是靠康师傅维持身体的能量摄入,体重也急剧下降——这是后话,后来去药店称了体重,整整掉了10斤。
日期:2012-12-03 22:45:20
因为之前在芳芳公司多少有些经验,面试还算顺利,不过也验证了一条真理:声音的甜美程度,很多时候和长相成反比,新公司的前台MM不但不漂亮,甚至连中等都谈不上,普通得不能再平凡,后来才知道,原来前台是老板娘选的。
在命运面前,如若不选择做个小强,生活便很难继续。
新工作稳定之后,生活便按部就班,重回单身生活,倒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平日里朝九晚五,下班和周末的时候,便一天到晚泡在天涯或者起点上看各种小说,与之前的朋友同事同学都少了联系,新同事没几个可以真心相交之人,不用应酬,倒也省去很多麻烦。
一周至少去小区篮球场来一场酣畅淋漓的运动,身疲力竭之后,灌一听百事进入胃里,闭上眼睛享受生命的真实存在。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将近一年,总觉得我的生活中缺少了些什么,寂静无人的夜晚,总会在半夜醒来,梅姐的音容笑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叶子也曾与我一同共会周公,狐狸出现的次数也不少,甚至,居然,还有芳芳。正应了那句话,在一起怕互相伤害,不在一起怕寂寞难耐。
更难耐的还是肚脐下面的那团热火,无处发泄,苍老师其时正大行其道,但这种东西,看多了便觉得索然无味,就跟小时候觉得回锅肉好吃,一旦连续吃上三顿,看到肥肉都想作呕一个道理。
这一天下午,春光明媚,阳光穿过写字楼的透明玻璃洒在办公桌上,手上的工作忙完,鬼使神差地准备登一登一年没有登录的QQ。
密码倒是记得,是我和梅姐的生日组合。账号有些模糊了,最后两个数字愣是没有想起来,好在组合也不多,在第20次尝试之后,总算找了回来。
人大概都是这样,无论再好或者再差的东西,失而复得,总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出乎我的意料,等了三分钟,居然没有反应,我是说,右下角除了腾讯促销信息之外,没有任何的头像闪动,对着好友里梅姐的QQ灰色头像发呆一分钟,还是没有勇气把它点开,我知道,那是我内心最柔软的一团,害怕自己控制不住,在同事面前丢脸。
邮箱里倒是有芳姐给我的一封信,内容不长:
江南,
你好,过的还好吗?
很久没有你的消息了,手机停机,QQ不见踪影,班也不来上,我知道你在躲着我,也明白你为什么躲着我,我知道,对你来讲,我就是一个符号,一个代表你过去的符号,这个符号除了让你陷入痛苦的回忆,别无它用。
好吧,既然你选择了与过去一刀两断,那未尝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于情于理,我的这封信都是多余,可是,我偏偏写了,就像……
不要回信。
最好!
芳。
时间落款是一个月之前,我复读再三,神经系统一致认定这是一封莫名其妙的信,甚至连说了什么我都完全不知道。除了日期和写信的人,大概都是些不确定的东西。
芳芳这封信,真心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特别是最后两句话,那谜一样的比喻句,省略号大概代表什么?不要回信后面的“最好”到底是回好还是不回好?最后的感叹号是代表生气还是纯粹的个人行文习惯?
也许是多吃了一年大米饭的缘故,或者说是被社会的染缸染多一年色彩的原因,揣摩客户的心思便是我的工作,如今我遇到故人的信件,也习惯成自然般去胡思乱想,但客户的心思无非是想买嫌贵,不想买装逼等几种,芳芳的这封信却比大学时的微积分更加难解。
犹豫半天,我还是在键盘上敲下几行字:
芳姐,
近来可好?
承蒙关心,我过的很好。
你可真是个聪慧的女人,说的没错,我试图跟自己的过往一刀两断,但我终究是一介凡夫俗子,无法得逞。
你的信一点都不多余,倒像是这春日的阳光,温暖人心。
江南。
芳芳的这封信,像一块大石从高山落入平湖,浪花朵朵,从此之后,我们竟然以如此古老的方式你来我往通信一个月,以至于后来发展到每天上班打开电脑,第一件事便是打开邮箱,查看芳芳给我的信。比打考勤还勤快。
这种状况十分非常很不正常,我们写的与其说是信,倒不如说是今天的微博,内容无非今日心情如何,天气状况,路上看到上面新奇的人和事,总之对过去和梅姐只字不提。
终于有那么一天,绝代芳华的头像镀上颜色,渐而闪动,我点开之后,以下便是当时的对话:
绝代芳华:
喂!在么?
江南:
不在。
绝代芳华:
好啊你,果然在隐身!(外加一个敲脑袋的表情)
江南:
你不也是么?大哥不要说二哥。
绝代芳华:
哼!我又不是男的,才不是什么大哥二哥。我问你,下个星期三,你去不去?
江南:
去哪里?
绝代芳华:
N个愤怒的表情(N大于50)
然后悄然离线。总之事实是这样一个事实,由一封莫名其妙的邮件引发了一个月莫名其妙的邮件来往之后,在一次莫名其妙的聊天中,芳芳莫名其妙地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有时候我想,这个可能不是芳芳,或许是夜妖的灵魂附体,以芳芳的身份来与我阴阳互动。因为有时候我觉得她的口气那么像梅姐,思维方式十分雷同,甚至连开玩笑的口吻都差不多,这么一想倒怪吓人的。
吓人归吓人,如若死人真的能复活,梅姐果然能才泥土里跃然而起,我会比中了五百万,哦不,五千万还高兴。
芳芳从qq上消失的一周之后,我突然意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明天便是梅姐的忌日,原来芳芳说的是这个,难怪她那么气愤。
这下完了,我心里咯噔一下,在QQ上很诚恳地给芳芳发了一些道歉的话过去,找出以前的联系册,翻出以前公司的电话,给芳芳打过去。
“喂,你好,我找一下芳姐。”我说道。
“你还好意思打来?!”林芳的脾气果然没变,和邮件里那个知书达礼的形象大相径庭,噼里啪啦就是一大堆:“死江南,你脑壳被门夹了,我姐姐硬是瞎了狗眼看上你个龟儿子,说啥子爱不爱,死了还没到一年,忘他妈个一干二净,算逑,老娘懒得理你,你瞎子想咋子随便你。”
然后是“啪!”一声,电话里传来嘟嘟嘟的声音。
人人都说四川出辣妹,火爆的可不是身材,发起火来真的可以燃烧掉整个地球。
我只好再打过去,再无人接听。贼心不死,打到第5次的时候,终于有人接了。是另外一个美女的声音。
“江先生,林经理说如果你龟儿子还有点人性的话,半个小时后爬到公司楼下来。”接着是一串窃笑的声音,然后压低声音再听她说道:“对不起江先生,我是传话的,你别介意哈”
虽然挨骂,此事自己有错在先,我只好屁颠屁颠地“爬”到林芳的公司楼下,芳姐还是那个扮相,一副墨镜遮住了大半张本来就很宵小精致的脸,高跟鞋,白领套装,黑丝,几乎所有爱情动作女猪脚的元素都占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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