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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冤假错案平反录
作者:
蒙恩夏生
日期:2012-5-1 15:40:00
古代冤假错案平反录
序言
在中国二千多年的君主专制社会里, 不知发生了多少冤假错案, 而且最终是冤沉海底,得不到平反昭雪。这是由于当时的司法制度所造成. 人治大于法治, 或者说根本就无法可依。对各级官员来说, 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 而对老百姓来说, 官员们的意志就是王法。因此,执法官迎合上级意旨 滥施淫威; 偏听偏信, 草率断案; 刑讯逼供, 屈打成招; 贪赃枉法, 草菅人命, 罗织罪名, 构陷成狱。……等等冤假错案就屡见不鲜。
当然, 历史上也有少数统治者是比较重视法治的, 他们对案件的处理讲究实事求是,因为他们明白这样做有利于自己政权的稳定和巩固。因此, 历史上也出现过一些“好皇帝”和清官, 他们能较客观和冷静地思考和处理问题, 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缜密分析判断, 对一些冤假错案给予平反昭雪。这里所发表的即是四十多起得到平反昭雪的冤假错案, 虽然它只是历史上发生的冤假错案中的一小部分, 但也是君主专制社会这个漫漫长夜中的一盏明灯, 而且都是真实的历史案件, 值得一阅。
本书所据资科都选自正史,如《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北史》、《新唐书》、《折狱龟鉴》和《疑狱集》等。选材时偏重于故事情节的生动性。现据正史将文言翻译成白话文, 在译述的过程中, 在保持基本事实不变的基础上, 尽可能将事实的叙述和意境的表达, 适合现代人的阅读习惯 。不足之处, 还望行家指正。
一、矫诏灭门
卫瓘是晋代山西人, 字伯玉。晋武帝在位时, 卫瓘已是御史大夫, 很得皇帝的信任。
公元290年, 武帝去世, 儿子惠帝即位。次年, 由于前皇后杨艳与她的父亲杨骏合谋篡政, 事败下狱。惠帝下了灭族的命令, 将杨骏家属及其党徒处死, 被杀者达数千人, 杨皇后也被逼自杀。这次事件结束后, 惠帝重用卫瓘, 任命他为宰相。并赐与他特殊的待遇: 他上朝可以佩剑, 可以不用脱鞋, 可以不必小跑。这表示皇帝对他的特别恩宠。除了当上宰相, 皇帝又任命他兼职司马, 与汝南王司马亮共辅朝政。
某日上朝时, 司马亮向惠帝提出一个建议: 凡是已经分封的王爷们应该回到各自的封地去, 不能长期逗留京城。但当惠帝就此建议询问众大臣时, 却无人敢表态。这时, 唯有卫瓘挺身而出表示赞同。因此, 楚王司马玮对卫瓘极为不满。惠帝的皇后贾氏一贯仇视卫瓘,因为卫瓘为人正直敢言, 而贾氏生性荒淫暴虐, 但常因顾忌卫瓘而有所收敛。此时她听说楚王司马玮对卫瓘也很不满, 便乘机在惠帝面前诽谤卫瓘和司马亮阴谋废除惠帝, 让惠帝下手诏给司马玮去调查此事, 惠帝将信将疑, 就下诏书给司马玮, 命令先罢免卫瓘的官职, 待调查清楚后再决定如何处理。宦官将诏书送达司马玮处, 司马玮接到诏书, 心中大喜。
楚王司马玮是个刁滑的阴险小人, 他向来与卫瓘不和, 接到诏书, 他认为报复的机会来了, 就想出一条毒计: 他先把皇帝的诏书进行篡改, 把罢官免职改成搜捕严惩。然后下令清河王司马遐带兵前去抓捕。到了卫瓘府上, 卫瓘家人怀疑诏书有诈, 就对卫瓘说:“不论从律法还是礼令上来说, 从来没有这样对待宰相大人的, 这没有先例。不如先拒绝接诏, 待明日早朝时大人亲自面见皇上, 上书问明皇帝原因, 到时就是获得死罪, 也能死得明白啊。”但是卫瓘没有听从家人的劝告, 因为他不肯抗旨, 结果他本人及三个儿子卫桓、卫岳、卫裔和三个孙子, 一共九人被抓走, 当夜即被司马玮下令杀害。卫瓘还有一个女儿已出嫁, 另二个孙子在外就医, 这三人幸免于难。卫瓘及他的儿孙们被杀后, 弃尸荒郊, 无人敢于掩埋。这时太保主簿刘繇挺身而出, 带领其他一些官员出钱出力埋葬了卫瓘和他的儿孙。卫瓘被害时,年已七十二岁。
待续
日期:2012-05-02 13:13:00
续
以前卫瓘在任上时, 有一个部下名叫荣晦的人, 因贪污而受到卫瓘的处罚并斥遂。这时他也前来协助司马玮迫害卫瓘, 而且主动跟随兵丁一同来抓捕, 因为他知道卫瓘的家庭成员情况, 他向司马玮提供了卫瓘有几个儿子几个孙子并他们的姓名。在杀害卫瓘一家九口的血案中, 荣晦起了重要的作用。
楚王司马玮在杀了卫瓘后, 气势囂张, 竟然连皇帝也不放在眼中, 私自进入内宫胡作非为。惠帝盛怒之下下令杀了司马玮, 时为公元291年。楚王死后, 卫瓘的女儿写了一封信给刘繇等朝中大臣, 信中说:“先父卫公冤死之今, 皇上未封谥号, 与普通庶民一样, 听之任之。我实在是感到十分奇怪, 怎么国人对先父的蒙冤被杀根本不当一会事, 没有人出来说一句话。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谁应该对这件事负责? 心中悲愤滔滔,, 唯能以此信表达而已……。”看了此信后, 刘繇等官员上书给皇帝, 书中曰:
“当时卫瓘根据诏书只是免去官职, 送还印章, 等候处理。但是楚王篡改诏书, 欺上瞞下, 杀戮宰相重臣, 又不向朝廷报告此事。并且同时搜捕其子孙, 当即杀害, 致使大臣一家九口死于非命。……法律规定, 受人唆使而杀人者不得免死, 何况亲手杀害有功之臣。虽然事先没有与楚王密谋, 只要当时参与了杀戮, 也应当追究其责任。今首犯司马玮虽已处死, 但他的帮凶仍逍遥法外, 冤魂无处安息。若能将害人者一网打尽, 方可告慰逝者于九泉。今恳请明君重视此事, 追缉帮凶, 从重惩处, 则蒼天保佑, 天下升平。臣等当时不避忌讳, 冒着风险, 埋葬了卫瓘及其子孙。今仍忧虑办理此案的官员办事疏忽, 放走了坏人, 而使冤死者未能快意恩仇。当时的事实经过, 臣等仍当细禀皇上: 卫瓘还在任职御史大夫时, 曾谴责家中军吏荣晦, 并予以斥逐。荣晦怀恨在心, 屡思报复。荣晦了解卫瓘全家家人情况。楚王司马玮矫诏抓捕卫瓘全家时, 正是荣晦把卫瓘全家的人数和名字告诉给楚王, 而且当夜他亲自带路前往卫瓘家敲门, 并且大声叫喚卫瓘接旨……等到开门后, 又是他领着兵丁按照他所知道的卫瓘家人名单一一捕捉. 然后押到东亭道北, 接着就按照楚王令而将卫瓘祖孙三代杀害。后来他又前往卫府, 大肆盗窃。如能捉拿荣晦, 严加审讯, 定能查清一切, 其余所有参与人员也将难逃法网。臣等恳切要求皇上下旨查明此案, 待案情明白, 则昭示天下, 并拟将荣晦处以族刑。”惠帝看后表示同意, 下令详查, 结果证实卫瓘一案纯属冤案, 真相大白。
卫瓘一家祖孙三代九条人命被冤杀, 而且卫瓘还是当朝宰相。因此惠帝也深感疚意,仍下诏书追封卫瓘为兰陵郡公, 增赐食邑三千户, 谥号成, 并重新安葬, 赠于类似于天子的仪仗。总算还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孙子逃过一劫, 而且最后冤案得伸, 这也是卫瓘不幸中之大幸。
日期:2012-05-03 13:07:39
二、无头女尸
后晋时期, 有一个商人从外地回到家中, 原想这次外出已有数日, 回家后好好休息一番, 谁知他一踏进家门, 当即目瞪口呆, 他看到他的妻子横尸地上, 四肢躯体俱在, 只是不见了头颅。这个商人既悲且怕, 当即奔告其妻的族人, 协商后事。但是他的丈人一家却认为是他杀了自己的妻子, 就把他扭送至衙门。 衙门见有尸体, 又有原告, 也就不问青红皂白,把这个商人拿下, 令他招供。商人大呼冤枉, 哪里管用, 似狠如虎的狱卒们上来把商人掀翻在地, 抡起板子就打, 直打得皮开肉绽。衙门对这个商人严刑逼供,, 要他供认自己就是杀妻犯。在严刑拷打之下,他被屈打成招, 承认自己杀了妻子。于是, 官府把他关进死囚牢, 并写好文书呈报知府。
知府看了该案的文书, 感到事有蹊跷, 就把文书交他手下的一名从事(辅助吏员)看,问问他有什么看法,。这名从事仔细看了文书后, 对知府说:“在下滥竽充数, 冒昧对大人讲些自己的观点。按在下看来, 此案漏洞百出, 实难成立, 还得重新审理才对。这里有两个疑点, 第一个疑点就是这个商人为什么要杀他的妻子? 夫妻情深, 一般来说做丈夫的不可能如此残忍, 而这里却没有提到杀妻的原因。第二个疑点, 假设真的是丈夫下狠心要杀妻子, 也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而必经再三思虑, 想好开脱自己罪名之计, 或说是病故, 或说是暴亡, 哪里会把头割下扔掉而留着尸体, 然后再去告知他丈人家的? 而且妻子的头颅又丢在哪里? 这里面也没有提到。 命案之事, 事关重大, 故在下恭请大人还须花费时日, 对此案再行审理。”知府听了从事这番话, 感到言之有理, 就把此案交给这位从事处理。
待续
日期:2012-05-04 12:18:13
续
这位从事接案后, 首先是把这个商人从牢中放出来, 将他安置在衙门内的一间屋子里,在生活上供应一切所需, 并好言相慰。同时告知衙门中人, 不能将商人出狱之事外泄, 违者从重处罚。在从事的真诚关切下, 商人受了感动, 边流着泪边诉说自己实在是屈打成招,自己其实没有杀妻。从事善于察言观色, 他在心中已断定这个商人不是凶手。但是在证据没有落实之前, 也不能给予自由, 故又派人严密看守, 不准其离开这间屋子。
另一方面, 从事命令手下四出走访专替人家办丧事的人,并打探近来办过丧事的人家, 如有什么异常立即报告。同时, 又招来负责检查刑伤的人员, 要他们写出近来曾经接手的案件情况。这样布置下去以后不久, 一个手下就带来一个替人家办丧事的人, 此人对从事说:“小人曾经给一大户人家办丧事, 他们说是家中死了一位奶妈。可奇怪的是当小人到达这户人家一一约五更一一时, 只见他们把棺材竟从墙头上抬出来, 棺材显得很轻, 好像里面没有尸体。现在已被埋在某处地方。”从事立即派人跟随此人前去, 到了该处挖出棺材, 打开检查, 原来棺材里果然没有尸身, 只有一颗女子的头颅。再将此头颅与商人家中的女尸对上, 叫商人来认, 商人回说这不是他的妻子,根本就不认识这个女人。
这时从事心中已明白一切, 当即派遣捕快前去捉拿该大户人家户主。该户主仍当地一财主, 富甲一方。到案后, 经过审讯, 在人证物证面前, 不得不承认自己作案经过: 因看中商人之妻, 欲占为己有, 就把她骗至家中藏于密室。再把自己家中一个奶妈杀了, 把头颅割下埋葬, 而把尸身移置于商人家中。这样商人必以为自己的妻子已死, 而财主则可以永占商人妻了。该财主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 谁知他偏偏遇到一名有智慧的能吏, 而难逃法网。
最终, 当然是商人被释放回家, 而杀人凶手又夺人妻子的那名财主, 根据当时刑法:在闹市中心被砍下脑袋, 并暴尸三日。
日期:2012-05-05 12:30:24
三、枯井尸案
公元一00五年期间, 正值北宋宋真宗当皇帝。当时的宰相是向敏中, 兼任西京留守。北宋的首都开封称东京, 洛阳称为西京。
某日,西京城郊有一个和尚急匆匆地赶路, 经过一个村庄, 看看天色已晚, 他就向一户人家要求借宿, 人家没有答应, 和尚便要求在门外一辆车子的车厢里睡一晚, 主人也就答应了。
到了半夜, 一条黑影从窗户窜进这户人家, 过了一会, 这条黑影又从这个窗户爬了出来, 手里提了包裹, 而且还带着一个女人, 两人快速离去。和尚把这一切看在眼里, 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会事。但他明白这肯定不是好事, 自己曾要求这户人家借宿, 主人不答应但同意自己睡在门口的车厢里。现在发生这样的事, 天明后主人发现肯定要怀疑自己, 到时如何是好? 思虑再三, 决定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离开这个事非之地。
星光朦胧, 夜半深更, 和尚摸黑赶路, 效外荒野, 不辨东西南北, 和尚失去了方向。突然一声“啊哟”,和尚跌入一眼枯井之中。待他回过神来, 不禁又吓出一身冷汗, 原来在井里还躺着一个人, 这是个已经死去的女子, 浑身血迹, 明显是被人杀死的。和尚悚悚发抖, 枯井较深, 四围陡直, 爬又爬不上去, 只能坐等天亮。他依稀觉得这死了的女子就是从那户人家出走的女子。
天明以后, 那户人家的家人果然追踪而来, 在枯井中发现了和尚及那个女子的尸体, 就把和尚扭捕送官, 告他盗窃杀人之罪。官府对和尚进行审讯, 和尚开始还为自己辩护, 但忍不住严刑拷打, 就只能承认自己诱拐女人又盗窃财物, 因怕真相泄露, 就把女人杀了,不料自己也跌入井中, 至于凶器和所盗之物均放在进边, 也不知被何人所拿走了。官府认为和尚的招供符合事实真相, 就结了案, 并判定和尚死刑, 同时上报西京留守府。
待续
日期:2012-05-06 12:59:29
续
向敏中看了此案的呈文后, 感觉其中有漏洞, 杀人吧连凶器也没有找到。盗窃吧但赃物又在何处? 盗窃、杀人却找不到赃物和凶器, 这就是证据不足, 所以下令此案暂停判决。他亲自前往狱中询问和尚, 问他是否杀人, 事实经过究竟如何, 但和尚只是回答:“我前世作孽, 欠下这条人命, 现在无话可说。”向敏中再三追问, 又好言相劝, 和尚才一五一十地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向敏中派出捕快前去调查这件案子的真相, 调查的范围就在四周的村庄。一日, 一名捕快来到一个村庄, 在一家小酒店吃饭。离他不远处坐著一个老妇人, 听到他是从西京来的,但并不知道他是捕快, 就问他说:“和尚杀人的案子怎么样了? 判决下来了吗?”捕快回答说:“昨天已经处决, 在街市上被砍头了。”老妇人听了叹口气说“这个和尚真是倒楣, 要是现在把真凶抓到了会怎么样?”捕快回答说:“官府已经定案, 而且己经处理, 还能怎么办? 现在就是发现了真凶, 也不会去追究了。”老妇人说:“这样说来, 现在把真相说出来也没有关系了。其实, 杀死那个女人的凶手是我们村里的一个青年人。”捕快问:“你怎么知道?”老妇人回答说:“那天凌晨, 我出门上茅房, 亲眼看到他手提包裹, 身上好像还有血迹, 急匆匆走进他自己的家门……。”捕快又问了那个青年人住在何处, 老妇人也指给他看了。
捕快当即前往村中逮捕了那个青年人, 并在他家中起出赃物。押回衙门后, 经审讯承认盗窃、诱拐和杀人之罪, 赃物由原主认回, 凶器经凶手招供也已找到。一切真相大白, 和尚被无罪释放。向敏中由此名声大振, 整个洛阳府都赞扬他料事如神。
日期:2012-05-07 13:33:18
四、逃亡疑案
北魏时期, 李崇(字继长, 小名继伯, 河南顿丘人)任扬州刺史,, 据说他断狱如神, 破过不少疑难案子。
当时有流亡人员解庆滨兄弟俩 ,因为犯了法被流放到扬州戍边,成为军户。弟弟解思安,想逃避兵役, 又思念家乡, 就不辞而别。哥哥解庆滨顾虑役吏肯定会追查询问弟弟去向, 到时如何回答是好? 如果上头得知他弟弟逃跑, 那将会连累他一家人。 经过冥思苦想, 总於想出了一条奸计。
首先他冒认了一具无名男尸, 说是他的弟弟, 而且是被人杀害的。由于这具男尸的相貌与他弟弟有点相似,别人也就信以为真。他又买通一个巫婆,那个巫婆作证说自己看到过解思安的鬼魂, 以及鬼魂向她诉说被杀害时的痛苦, 讲得活龙活现。
为了证实自己的谎言, 让别人更加相信, 解庆滨又到衙门告状, 诬告同在一营的士兵苏显富、李盖等人是杀害他弟弟的主要嫌犯, 苏、李等人当然否认, 于是诉讼到州里。苏、李两人禁不住严刑逼供, 先后都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杀人凶犯。在判决处死凶犯前夕, 此案上报州的最高行政长官李崇, 李崇感到此案并不简单, 就下令复查。他不让别人知道, 私下里派遣两个平时不大与人接触的公差, 打扮成外乡人, 去找解庆滨。
待续
日期:2012-05-08 12:19:54
续
找到解庆滨后, 伪装成外乡人的公差对他说“我们是从北边来的, 最近有个人打我们那里经过, 要求在我们的住所借宿。到了晚上吃过晚饭与我们聊天时, 我们问他究竟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 他却吞吞吐吐, 不肯实告。我们觉得他形迹可疑, 就声称要把他送去官府。这样一来, 他就据实相告了。原来他名叫解思安, 是为了逃避兵役所以流浪到此。他还有一个哥哥叫解庆滨, 和嫂子一起住在扬州城里。他要求我们放他一条生路, 如有什么要求,叫我们来找你。根据他告诉我们的地址, 现在找到了你, 你说怎么办? 你弟弟是我们的人质, 你能给多少钱? 如果你不相信, 可以跟我们一起去看看。”言下之意, 也就是说, 只要你肯捨得花钱, 我们就可以放人。
解庆滨听了这番话, 不禁双眉紧锁 脸色也变得煞黄。他要求来人千万别把解思安送官,答应一定会重重酬谢, 但是略为给他一点时间, 好让他去筹钱。公差一听, 满口答应, 告辞而去。
两个公差回到州府, 把前后经过情况统统告知李崇, 李崇听罢已明白一切。既然解庆滨听了公差的话毫不否认, 说明他知道弟弟外逃, 而所谓弟弟被杀之事纯属子虚乌有。李祟下令逮捕解庆滨, 经过审讯和两个公差的当面对质, 解庆滨招供了冒认尸体及诬陷他人等—切事实。再提审李盖等人, 他们也承认自己当时是屈打成招。
时隔数日, 解思安也被捕获, 押送回州府。李崇又把那巫婆叫来, 与解庆滨兄弟俩当堂对质, 既揭露了解庆滨行贿巫婆之事, 又拆穿了巫婆装神弄鬼的骗人伎俩。当堂打了巫婆一百板子, 以示惩戒。
日期:2012-05-09 12:13:03
五、借刀杀人
唐太宗贞观年间, 河南省卫州地面板桥客店的老板娘回娘家探亲, 店老板张迪留在店里。某日店里来了杨贞等三个卫州的禁卫军, 只住了一宿, 笫二天刚交五更就起床离店走了。半夜里, 有凶手乘三个军人熟睡, 偷了他们的刀杀死张迪, 然后又把刀插回刀鞘放在原处, 杨贞等三个军人竟然毫无察觉。
天亮以后, 店里的伙计们发现店老板张迪被杀, 想起一早离店而去的三个带刀军人,令人怀疑, 就追上三个军人, 检查他们的刀, 拔刀一看, 只见刀身上血迹未乾, 当即把三个军人扭送到官府。官府升堂对杨贞等三人进行审讯, 三个军人当然否认, 并大呼冤枉。官府则认为刀上血迹就是证据, 因此就刑讯逼供。 三个军人禁不住严刑拷打, 最终不得不违心地承认自己杀了张迪。杀人就要处以极刑, 按当时律法, 处斩禁卫军须要经皇帝批准。于是, 此事就上报到唐太宗那里。
唐太宗看了呈报此案的文件, 了解了全案的经过, 心中起了疑问。他感到有关官员对此案下的结论过于草率, 仅凭刀身上的血迹就定人死罪, 但为何要杀人, 杀人的动机或原因都没有讲清楚。 再说, 三个军人如真的杀人, 为何杀人后不立即离去, 而非要等到天快亮时才走, 而且这么轻易的就被抓住? 既是军人又是杀人犯会这样老老实实被几个客店伙计制服吗? 一连串的疑问使得唐太宗决定重审此案。
唐太宗派遣御史大夫蒋恒下来复查此案。蒋恒带人来到这家客店, 首先下令要进行追查, 凡属店中人员全体集中,一一点数共计十五人。然后又宣布因人未到齐暂时解散,下次再查, 却留下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 说是有事商量。留下老太后却又没同她说什么, 只是请她喝茶吃点心, 到晚饭后又突然把她放了出来。
待续
日期:2012-05-10 12:09:32
续
蒋桓密令一个差役进行跟踪监视, 他对差役说:“老太放出去以后, 很可能有人会向她打探消息, 你必须把这个人的姓名记下, 切记!”果然, 老太出去以后, 就有一个店中的伙计与她谈话, 差役当即记下此人姓名。第二天, 蒋恒同样召集店中人员, 然后又单独留下这位老太, 叫其他人散去。到了晚上依旧把老太放出来。老太出来后, 还是昨天那个伙计和她攀谈, 并且问她:“究竟怎么样了? 那位官员问了你些什么?”差役就上报蒋恒, 说连续两天, 都是同一名伙计向老太打听情况。
蒋恒再一次召集全体店员, 命令差役把那个连续两次向老太打探消息的那个伙计叫出来, 于是差役就上前指认, 蒋恒当即喝令拿下, 令其他人散去。经过严密审讯, 又向其他伙计了解此人情况, 原来他与老板娘还有私情, 于是又把那个已回娘家的店主老婆也逮捕归案,最终凶手终于承认因与老板娘通奸, 乘机借刀杀人, 殺了店主, 不但占有了老板娘, 还可以当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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