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其实很火爆——全景真实讲述大汉四百年辉煌历史

作者: 雨马

  日期:2012-10-28 22:28:00
  第一卷 楚汉争雄
  引子
  多余的话就不说了,爽快点儿,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吧。
  第一章刘邦来了

  【出生的神话】
  一切都得从司马迁先生讲的那个神话说起。
  司马迁这位仁兄拿起他的神来之笔,天马行空,在他那本叫《史记》的书里写江苏丰县一户刘姓家的女人有一次在田间劳作劳累了跑到湖岸上去睡觉,没想到,不但没有落水,居然还睡着了。睡着睡着忽然天空陡然暗了下来,黑得像锅底,紧接着惊雷闪电,好不恐怖,而她依然睡得不醒人事。电光火石之间,一条龙蓦然出现,在她身上绕来绕去与她交合(这时她仍然酣睡未醒),她丈夫赶来接她,见到这一幕,当时就惊呆了。

  她被接回去后不久就有了身孕。十个月后生下一子。
  这便是刘邦——后来的汉高祖。
  这就是刘邦的“非凡”来历。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绝非巧合!
  这是历朝历代皇帝出生的老桥段了。只要谁当了皇帝,他的来历就绝不简单,出生时狂风大作啊、飞沙走石啊、祥龙绕梁啊、瑞光乍现啊,各种怪象丛生,神乎其神,玄乎其玄。但无论怎么神,怎么玄,我们只要记住一点就是了:那些个史官们写得再怎么天花乱坠,他们所要达到的目的只有一个——从产生来源来说明,皇帝这个产物跟常人就是不一样,他是特殊产品,他的出生是不同寻常的,要不然为什么他是天子,不是你是天子?他们无非就是要给皇帝行业打造一个非比寻常的身份,树立一个神圣至极的权威。

  这点小伎俩也就糊弄糊弄小百姓了,大家都心照不宣——假得要命。其实这些骗人的鬼话连史官自己都骗不了的。
  不过这也不能怪司马迁那些史官们,因为他们只是给皇帝家打工的。刘邦应该感谢司马迁和后来的班固、司马光那帮子史官他们,因为正是他们将他吹得神乎其神,免费给他搞宣传打广告,这样稳赚不赔的买卖干嘛不愿意?傻子才不愿意!
  从后来层出不穷的史书来看,史官们无一例外都为他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注定将要开创一个新的时代,尽管他自己当时并不知道,但随着他一步步成长,越来越多的人会告诉他:你是未来的真命天子,你是未来的super star。
  事实上,他后来真的不负众望,成为了天之骄子——大汉朝的开国皇帝。
  然而,说到底,刘邦并不是一出生就当上皇帝的,他没有那样好的命。他也是一步步成长,一步步走过来的。

  因为,他不是生在一个帝王家,而只是生在了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农家。
  但,他接下来的成长生活却是不甘平凡的。
  日期:2012-10-28 22:41:48
  【天意】
  刘邦出生的那一年正好是周赧王末年(公元前256年)——周赧王的死期。

  这一年,周赧王姬延命令大将军率五千兵马(这一招纯粹是找灭),又号召六国诸侯凑份子出兵,凑了个几万一起去讨伐翅膀长硬了不听话的秦国。结果把财雄势大的秦惹火了,反过来收拾他,韩国也受到牵连,被秦国像收割机一样接连收割了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负黍(今登封西南)两地,韩军四万人也被悉数消灭。最终姬延带着文武百官,献上三十六个邑、民三万户向秦军投降了。秦国大胜而归,大周朝的九鼎也被它没收了。然而,九只鼎在运送途中竟然掉了一只,落到泗水里去了。请注意泗水这个地方,后面我们还会谈到此地。这件事或许只是一个偶然的意外,但却有着某种难以预知的历史征兆性。

  秦昭王赢稷灭了周,夺了天下一统的象征——九鼎(秦国号令天下的野心比胆子还大)。到这时,周前后历经了790年(还没有完全灭亡,秦庄襄王元年(前249年),东周君欲趁秦连丧昭襄、孝文二王之机合纵伐秦,秦庄襄王以吕不韦为大将,起兵十万,执东周君而归,尽收巩城等七邑。周朝至此彻底灭亡)。
  而周朝怎么也想不到的是,最终替它灭秦报仇雪恨,第一个打进敌人心脏的,就是在它灭亡的这一年出生的一个孩子,他的名字叫——刘邦。
  当然了,这一天出生的孩子不止刘邦一个,有史可查的还有另外一个孩子,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是时辰早晚的差别。后面将会谈到。
  一位天子逝去,另一名新生婴儿降生,而且就是这名婴儿后来帮他完成了复仇。与其说这是历史的某种巧合,不如说是上天冥冥之中的安排。上天这位导演特意指定他完成灭秦大业的独特角色。
  我称之为天意毫不过分。
  日期:2012-10-28 23:06:05

  【刘邦这人】
  刘邦出生时已经是刘家的第三个儿子了(后来又生了一个同父异母的,那是后话了)。他上边有两个哥哥。老大叫刘伯,老二叫刘仲。历来兄弟长幼的次序为伯、仲、叔、季,若兄弟三人,则称孟、仲、季,也称伯、仲、季。由于史书上没有发现刘家有叫刘叔的儿子,很有可能是第三个儿子流产或者夭折,所以没有叔,刘邦出生的时候就是老三了,因此也就自然直接跨越到了季,就叫刘季了。“邦”是他后来改的名字,取“国家”之意,连起来也就是刘家天下。

  刘邦这孩子生下来就跟常人不同,看过史料里他的画像的人可以注意到,他的脸真的与龙有几分相似——眉骨突出,眉毛像两道圆弧;鼻梁高挺,鼻尖垂直,鼻翼肥大,像两块天堑向两侧延展下去,后来他还长起了像鲶鱼须一样的胡须,确实漂亮得很。老实说,他这长脸看上去的确很像是龙的脸,高仿也能如此逼真,让人不得不赞叹上天真是鬼斧神工。

  他不但长了副“龙颜”,而且他的左腿上还长了七十二颗痣。一般人哪能长这么多痣?还没数完眼前早一片黑芝麻了。
  这样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妖,不是神,我们只能说,他不是凡人。
  日期:2012-10-28 23:58:44
  【混混生涯的开始】
  说来也巧,刘邦出生的这一天,邻居老卢家也生了个儿子,这个人对他日后一步步成就大事可说没少起作用,并且还是他一辈子最铁的哥们儿、最忠实的小弟、最不能忘怀的死党,最后被他封了长安侯,又被封为了燕王。

  其实,如果真正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来论功行赏,从后来关于他的种种历史资料来看,刘邦这位兄弟的功劳并不足以封王,应该说他是获得了刘邦给他的VIP待遇。从这一点来说,这位仁兄显然是得益于他的资历和他跟刘邦的这一层常人难以企及的发小关系。刘邦后来虽然狠心杀了不少开国功臣,但唯独这个兄弟最舍不得杀。原因后面我会谈到。

  这个人,就是前面说到的老卢家的儿子,叫卢绾,跟刘邦同年同月同日生,比他出生的时辰晚一点儿。刘家和卢家是同里,两家同一天都生了个儿子,实在是巧。于是乡邻们都拎着羊肉、提着酒向他们两家表示庆贺,刘老汉和卢大叔本来就亲如兄弟(就像金庸武侠小说里的郭啸天和杨铁心),这下两家儿子更像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了。

  如果两家生的是一男一女,刘卢两家一定会结成儿女亲家。幸好这两孩子在各自娘亲的肚子里的时候,两家大人没有指腹为婚,要不然麻烦大了。
  好在现实是,刘邦和卢绾都是男孩,只能当哥们儿。
  从此,刘邦和卢绾就注定成了一生一世亲密无间的伙伴。玩耍、读书(刘邦虽然不喜欢读书但还是被逼无奈读了几年书的,卢绾跟他一块儿读,但角色类似于书童)形影不离,干坏事都在一起。
  卢绾出生晚一点儿,这晚点儿不打紧,结果一生都是他的跟班,直到最后不想再当他的跟班。同样是人,而且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差别咋这么大呢?估计卢绾自己都纳闷儿了。
  谁叫你没我大?谁让你老实巴交?谁让你没我那么有福气?这就是命。

  但说实在的,他们之所以有这么大差别,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现在人们所说的那句——性格决定命运。
  卢绾是个老实孩子,把刘邦当大哥看,总是走在他后面当我的跟屁虫,对他比对自己都好。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死党,不好好在家帮大人干活儿,整得像个纨绔子弟,经常和一大群小喽啰在街上逛来逛去,刘邦却当起了老大,靠的就是一股痞子习气和大哥气派。他们成天无所事事在街上瞎转悠搞恶作剧干坏事,诸如偷人家摆摊卖的菜和瓜、用弹弓射人家的马,总而言之,坏事做尽。

  为此,刘老汉对刘邦头疼不已,说他不爱劳动,游手好闲,骂他是个无赖。
  其实刘老汉爹冤枉刘邦了。他之所以不劳动并不是因为他不爱劳动,而是因为他上边还有两个哥哥可以指望,偷懒之心人皆有之,他自然不想劳动了。他是小儿子,想着自己本来就该受到特殊照顾的,干嘛非得他也参加生产运动?
  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何必?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那形容刘邦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这在他眼里并没什么,让他大为得意的事在后头——他竟被人看出异于常人,有大富大贵之相。这就更坚定了他要保持就这么混下去的一贯作风了。
  就是天王老子也管不了我!

  日期:2012-10-29 17:28:55
  【一混三十年】
  刘邦最爱去王老太、武大妈她们两家大吃海喝,不过却是吃霸王餐,不给钱,因为他囊中羞涩,没钱给。酒足饭饱后打个饱嗝起身拍拍屁股走人。一开始两家老板找他要钱,他甩甩手说,先记着,改天再给你,放心,不差钱。
  结果第二天他又是照旧,继续白吃白喝。王家吃了吃武家,全都当成自己家。其实,就是自己家也经不起这么吃喝啊。
  说来也实在邪门,王老太和武大妈居然是潜伏于民间的伯乐,在刘邦喝酒的间隙居然慧眼大开,看出他面相怪异,断言他非常人,日后准是颗大明星,前途不可限量,于是就决定对他实行全面免费开放,他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酒足饭饱了要走的时候还拉着他留下来继续喝,而且送给他免费喝的酒比他自己要的酒还多出数倍,贵出数倍,把刘邦都搞蒙了。

  谁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偏偏刘邦就有这待遇。管他的呢,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反正都是免费的。这让刘邦想起他曾经带着他的那帮狐朋狗友去他大哥家蹭饭,结果他大嫂不给他好脸色看,臭骂了他一顿,还把他赶了出来,这笔帐刘邦记在心里好多年。
  刘邦想着,王老太和武大妈比我那什么大嫂好多了,免费给我吃给我喝,真正是外人比亲人亲!
  到了年底本该结账的时候,王老太和武大妈都把刘邦欠下的账单暗地里撕毁了,生怕他万一记起来有这茬子事儿。她们两家大门常打开,每次都对他说,别客气,尽管吃,就当是自己家。事实上刘邦从来没客气过,压根儿也没把她们两家不是当成自己家。
  于是,刘邦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真有眼光,她们居然有火眼金睛,看出刘邦是支潜力股,在刘邦身上押宝。刘邦这么有福气,这让我们不得不相信,假如天下有一石福气,刘邦一人就独占了九斗,然后天下共分一斗。
  综观整个中国古代历史,相面(看面相预测命运)这门民间艺术极为兴盛,从未失传过,而且经过无数次实践的证明,其准确率之高实在令人咋舌,因此一代传一代,亘古不绝。最著名的当属东汉末年许邵给曹操预测的“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臣”。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完全可以将相面学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而刘邦在成长的这些年中之所以能这么逍遥快活,跟刘邦的籍贯中阳里有很大的关系。
  这个地方对于刘邦而言着实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刘邦在这里会待上三十多年,后来才出去闯荡打拼。事实上,一个人的出生地对这个人有很大的影响,中国人信奉一句话叫“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是不无道理的。
  这个地区自西周以来原属宋国,到了战国末期,公元前287年的时候,宋国被齐国给灭了,中阳里就成了齐国的囊中之物。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不久,这个地方又被楚国占领了(这块肉太香了,你要我也要,谁抢赢了就归谁),成为了西楚领土的一部分。至于它后来属于谁,得看形势才能定。反正这时候是楚国的。刘邦晚年的时候爱让宠姬戚夫人跳楚舞,自己在一边唱楚歌伴奏,跟这个背景有很大的关系。

  就这么着,刘邦在中阳里无所事事混了三十多年,除了结交了一大批兄弟建立了一张人际关系网外,一无所成。
  刘邦实在很佩服自己,能在父母亲人家常便饭般的臭骂声中,在世俗一片鄙夷的眼光下,百无聊赖地混这么多年,也实在是不容易。想想这是需要怎样的毅力才能坚持下来的事?这是一种怎样伟大的精神?这是一种怎样豁达的胸怀?
  有这样毅力、精神、胸怀的人多乎哉?不多也!后面还有两个同类的人,到时候我会介绍到,不过他们都没有刘邦混得潇洒,活得痛快。
  刘邦的混混生涯一直到他遇到了他生命中的那些贵人才告一段落,刘邦的人生才慢慢走上了正轨。
  日期:2012-10-29 21:13:40
  第二章 刘邦的那些贵人们

  在刘邦早年卑微的人生途中,刘邦一贯放纵不羁,毫不收敛,没少惹事儿,犯了不少官司,然而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并且一步步走向高处,还当上了秦朝的公务员,虽然职位很低,但就是在一次次有贵人相助的条件下,刘邦才踏上了起义的道路。
  那么,这些贵人又是谁?
  下面,有请刘邦的贵人们出场!
  【第一位贵人】
  刘邦虽然生在农民家,却不侍奉双亲,不事生产,整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放荡不羁,家里里里外外全被刘邦爹娘和两个大哥包了,只有他一个人乐得逍遥自在。刘邦的这种懒散作风被家里人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但拿他毫无办法,只能无数次摇头叹息。
  刘邦依然我行我素,恶习不改,一味追求高级生活享受。依刘邦的个性谁也拦他不住,但如果只满足于这样的话就不是刘邦了。
  刘邦没喝酒的时候就已经是原形毕露了,喝醉了酒更是变本加厉,跑到大街上又是搞破坏又是掐架,刹都刹不住,喊都喊不停,惹出了不少是非,犯了不少官司。
  当时,又不兴请律师,就是能请,刘邦也没钱请。如果真照这样子的话,蹲号子、挨板子、赔钱、道歉本该是刘邦的家常便饭了,可是偏偏刘邦命中自有神助,使他无数次免于牢狱之灾。
  原因是刘邦生命中出现了一位贵人,这个人无数次救他于锒铛入狱之前,并且还是他一生中的得力助手,帮助他后来登上帝王的宝座。
  这个人是谁呢?

  日期:2012-10-29 23:02:26
  这个人,就是刘邦后来的开国第二功臣、第二任丞相、大汉名臣中排名第二的风云人物——曹参。
  曹参是刘邦的老乡。不同于刘邦这个无业游民的是,此时的曹参同志有一份稳定的狱椽工作,是一名公务员。
  狱椽是干什么的?就是主管司法刑狱的,碰上对薄公堂的,想让哪一方挨板子就让哪一方挨板子,打了再说,谁让你嚷嚷的,记你一条咆哮公堂;想让谁下狱就让谁下狱。这个职位虽然只是沛县的一个小吏,但却不是一般人想当就能当得上的。因为照当时的秦法规定,一般人如果要选为郡县的吏,要么你有军功,要么你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一定的家产,二是要有一定的文化素养。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你都得有。可这样的人哪那么多?有钱的往往穷得只有钱,有文化的往往穷得就只有文化。

  插句话。大家会觉得很奇怪,前面不是说过这块地方是楚国的吗?怎么要按照秦法规定来选官了?
  因为,就在秦王政二十三年(公元前224年)的时候,楚国被秦将王翦率领的大军攻破,楚国一代名将项燕(项羽的祖父)被四面围困,第二年兵败自杀,楚国灭亡。秦破楚的这一年,三十六岁的嬴政在已经灭掉的魏国旧地设置了泗水郡。这个郡很大,管辖好几个县,但行政中心设在沛县。有道是“覆巢之下安有完卵”,这块地方自然就成秦国的了,就这么着,一切都要按秦法来了。

  实在不好意思,刘邦浑浑噩噩这些年把大家也弄得浑浑噩噩了。
  接着说曹参。面对那么苛刻的选官条件,曹参偏偏就能脱颖而出,以既有钱又有文化的优势条件成功入职就业,这只能怪他出身好。
  事实上,曹参早听说了刘邦的所作所为,听了不少人告状,按理说把刘邦乱棍打入大牢本是丝毫不用商量的事儿,可他不知长了什么特异功能的眼睛,居然和王老太、武大妈一样,也看出没什么好德行的刘邦前途不可限量,有光明灿烂的未来,宁愿牺牲自己被依法论处,也不绝让刘邦蹲大牢,生怕刘邦进去被人给害死了或者给老鼠咬死了,那自己就成千古罪人了。

  于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想方设法庇护刘邦,让他继续逍遥法外,以后好干大事。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是也!
  日期:2012-10-30 12:14:39
  (接上)
  刘邦还真是有福之人,既不是官二代也不是富二代,只是所谓的“龙二代”,然而就这个龙二代的身份和面相已经足够他潇洒地活上一辈子了,无论干了多么荒唐的坏事总有人兜着护着。
  这个世界上,排除自上而下任命这类非公平竞争因素,有三种人可以当领导,当老板。
  第一种是自己主动出门四处找人求人为自己效力而别人答应给他工作,这种人可以当老板,但不能算是厉害的,在三种老板中排第三。
  第二种是其本身并不见得有多厉害,而他在家一声呼唤就能把比自己厉害的人收为己用,这种人也能当老板,在三种老板中排第二,是第二厉害的老板。
  然而,请注意还有一种人,这种人往往什么话都不说,什么招聘广告都不往外贴,就有比他厉害得多得多的人自己一批批跑过来乐意为他效劳,心甘情愿给他打工,而且还不要求他发工资(当然你主动给他还是要的),这种好事放到今天也是无数老板梦寐以求的事情,因为不要一分一毫的成本,而且利润率极大,从经济学上来说,稳赚不赔。此种厉害的人在三种老板排名中高居第一,当之无愧是最厉害的老板。

  而此种排名第一的、最厉害的人之所以厉害,是因为其本身就具有一种强大有力、能镇得住人的气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领导气质和气魄,看上去就能驾驭得了众人,跟自身能力大小没有多大关系。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手下群英云集,只有这种人才称得上最厉害的老板!
  不巧的是,偏偏刘邦天生就是这么厉害的老板,这么洪福齐天的老板!虽然一无所有,但仍然有能人自己送上门来心甘情愿为他排忧解难,为他义务劳动,连他自己都莫名其妙。
  然而,说到底曹参只是一个小吏,他有这么大胆子敢屡屡徇私枉法吗?而且,他一次袒护得逞,那么,第二次、第三次呢?总不能次次都做得丝毫不留痕迹吧?
  天下就没有不透风的墙。你当县令是聋子、瞎子吗?退一万步讲,就算县令公务缠身,无暇顾及刘邦这么个街头小混混,我们权且把他当瞎子、聋子,那么,还有他手下别的县吏呢?也都是睁眼瞎吗?
  答案是否定的。在曹参兄背后还有一个更有权势更有背景的人,这个人就是他的后台。
  日期:2012-10-30 20:26:19
  【第二位贵人】

  另一位贵人该出场了。
  这个人比曹参来头更大,比曹参本事更大,在刘邦以后的革命生涯中可谓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并且最终成为刘邦的开国第一功臣、大汉的第一任相国、大汉的顶梁柱。
  这个人就是萧何。
  萧何也是刘邦的老乡,当时在县令手下当主吏椽,相当于二把手。开始时他只是一个文吏,但因为他公文写得极好(和秦朝的李斯有得一比),不愧是当公务员的一块好料,加上他又博学多识,为人恭谨,办事干练,工作踏实,深得上司赏识,不久就被县令以公文写得好从没出过差错为由而提拔为主吏椽,除了县令就是他主事儿,权力还是很大的。

  你说曹参那么多的小动作瞒得过萧何的法眼吗?答案绝对是否定的。
  他对曹参给刘邦撑伞的所作所为早看得一清二楚,但大家会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他会听之任之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他也袒护刘邦!他才是曹参背后撑腰的大哥。
  他是刘邦命中的一颗更大更璀璨的福星!
  萧何兄不止公文写得好,还满腹韬略,善于辨才用人(后来韩信就是被他发现身负将才的)和管理事务,绝对堪称是治世能臣,偏偏在秦朝却没有他的用武之地,不能让他甩开膀子大干一场,让他这等本可当总理的英才只能屈居于此当县长秘书。

  这是典型的大材小用。有满腔抱负却偏偏遇到这么一个苛政猛于虎的暴秦,有再大的才能也不能挽救天下黎民百姓于水火之中,这对于一个满腹才学、满怀韬略的人来说是最痛苦的。
  可叹自己饱读多年经书,一生就只能这样打发掉吗?
  不,他不甘心!
  他要将他的满腹经纶派上用场才对得起自己曾经的昼夜苦读,才对得起自己的双亲。想在这个黑暗的秦朝有更大的发展前途是没指望了,多么希望在这个世界上能有一个人让自己用尽平生所学尽力辅佐,成就他大业的同时自己也能建功立业,那样就死而无憾了。
  日期:2012-10-30 23:14:52
  然而,他一遍遍问自己:有这样一个值得我全心辅佐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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