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史前史

作者: 京虎子

  日期:2012-9-6 16:09:00
  1996年夏天,两个放暑假的大学生跑到位于华盛顿州肯纳威克镇附近的一条河边溜达。百无聊赖之间就鸡嫌狗不待见地乱刨,刨着刨着:我靠这是神马呀?死人骨头!
  两人刨出一个头骨和其他几块骨头,半大小子天不怕地不怕,认为是有歹徒把人杀了后弃尸荒野,赶紧脱了衬衫把骨头包好,回到镇上,找到警察局的验尸官:我们发现一起凶杀案,你赶紧看看这骨头是谁呀,要为他报仇申冤。
  验尸官是专业人员,拿起头骨一看,这人不是最近死的:申什么冤呀,这骨头起码在地下埋了一百年了,很可能是当年来拓荒的,那年月咱这儿是无政府地界,死个人可不随便就扔了吗。俩大学生一脸失望地走了,验尸官挺负责任,觉得还是应该确定一下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可是自己的专业水平不够呀,这样吧,找当地的考古学家吧。

  考古学家拿着头骨像模像样看了半天,其实什么也看不出来,什么年代的看怎么能看出来?看看验尸官一脸崇拜的样子,考古学家得亮点真本事:这个头骨得有几百年了,跨度比较大,要确定具体年限,得借用科学的手段。
  什么手段?
  咱们到医院去。
  两人来到医院:大夫,CT在哪里?
  你们俩谁脑袋有毛病?
  他。
  好不容易说服了医院,给死人头骨做CT扫描,然后拿去给更专的家看,还是不知道多少年,直到用上碳14,才终于确定了年代:这个人生活在距今九千多年前,再精确就不是科学能办到的了。
  这一下不得了了,这些骨头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古老的完整的印第安人化石,也就是说他是美洲已知的最老的人,这个人根据被发现的地名被称为肯纳威克人。

  科学家对肯纳威克人头骨进行了复原,咦?怎么回事?不是搞错了吧?这人怎么长这模样呀?
  日期:2012-09-06 16:10:00
  大出他们的意外,本来觉得复原以后长得应该和印第安人差不多,没想到在长相上不仅和现存的印第安人截然不同,也和现代人截然不同。这就奇怪了,这人是哪里来的?专家们根据长相去找,先在欧洲转了一圈,没有在欧洲人中找到相似模样的。有人说咱们从一开始就错了,华盛顿州在太平洋边上,这人或者他祖上当年应该是从亚洲来的。一句话提醒了大家,赶紧去亚洲对模样,很快就对上了,和日本古代绳纹人是一家子。

  再看看这人的身体状况吧,死的时候年纪在45岁左右,从骨骼上可以得知他以鱼为主食,他有六块肋骨断了,屁股上扎进了一块石制的矛尖,头部和肩部都有伤疤,不过他不是被打死或者受伤而死的,而是带着这些伤又活了不短的一段时间。
  信息就这么多了,这些信息给我们描述了远古的时候美国这片土地上的情景。
  九千多年前,美国这块土地非常荒凉。话说回来了,那时候世界上所有的地方都非常荒凉,文明那东西还没有一点影子。肯纳威克先生和他的一小群亲戚和家人生活在离海岸不远的内陆,每天到海边或河边捕鱼捞鱼,也采撷些野果野菜当饭吃。吃饱了就钻进山洞,也没什么娱乐,围着火堆比比划划一阵,说说祖上飘洋过海来到这里的故事就倒头睡了。北美的气候不好,还得时时提防野兽,日子虽然辛苦,但周围有的是鱼,能够填饱肚子。

  最近晚上的话题不再是祖先漂泊的传说了,而是关于那些拿着长矛的人,听住在山那边的那条河边的家族的人说,好多座山那边出现了拿着锋利的长矛的人,连庞大的猛犸象见到他们都要逃跑,他们出现后,有不少的家族不知为什么消失了。
  翻来覆去说这个话题,也没有别的办法,还是照旧早上起来捕鱼的捕鱼,摘野果的摘野果。这天大家正在河边干活,突然传来一阵嚎叫,远处跑来一小群人,为首那几个人拿着长矛,眼里都是野兽一样凶狠的光芒,还没等他们明白过来,那几个人已经来到河边,不容分说就动手。肯纳威克先生和同伴们慌忙自卫,可是人家武器前进,他们根本不是对手,几个照面后肯纳威克先生就遍体鳞伤,只好慌不择路地逃命,一直逃到很远的地方。

  几天以后,肯纳威克先生小心翼翼地回到河边,发现他的家族只剩下被那群人吃剩下的杂碎了,之后,肯纳威克先生带着一身的伤和一颗破碎的心孤独地活着、孤独地死去。
  日期:2012-09-07 03: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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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片大草原,在蓝蓝的天空下显得格外的宁静,草原上星罗棋布着大小不一的湖泊,宜人的气候使得这里水草很丰盛,动物们在这里悠闲地游荡着。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巨大的声响,动物们陷入一片慌乱之后,不久就见到一头身高数米、满身是长毛、带着一对弯曲的长牙的东西从远方发狂似地跑来。动物们知道这是当时体型最大的动物猛犸象,这种离群独居的雄性猛犸象非常凶猛,不留神的话就会被它踩死,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疯狂,于是动物们纷纷四散逃避,躲避不及的就成了猛犸象粗腿下的烂泥。

  猛犸象一溜烟地狂奔过去,等这里重新平静下来,一些动物又回到了这里,继续游荡着。然而动物本能让它们一直处于高度警觉中,四处张望着,觉得肯定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远方,就是猛犸象跑过来的那个远方,出现了六根长矛。
  这是一群人,总数在20左右,其中六个健壮的男人手里拿着长矛,矛尖是磨得锋利的石头,其他人也拿着不同的工具。这群人的样子看上去很疲倦,但他们还是顽强地顺着那只猛犸象的足迹向前走着。
  这些人之所以来到这里,正是因为那头猛犸象。
  那个年代的人类,应该被称为高级野生动物。所谓野生动物,最基本的特点就是为了饥饿这个本能而活着,饿的时候去觅食,不饿的时候什么都不干,这样一来野生动物们在大多数的时间中处于饥饿状态,人的机体功能正是为了饥饿状态而设计的,在饥饿状态下,人的功能会被激发到很好的状态。
  野生动物有各自活动范围,最早的人类也一样,在西非待着,一直待到人类的数量太多,本地的野生食物实在无法满足人类的需要,本地的野生动物在长期和人类一起进化的过程中也学会了如何对付人类,使得人类越来越难猎杀动物。饥饿驱使着人类离开西非,慢慢地扩散到全球,说白了就是一场远古大逃荒。

  日期:2012-09-07 21: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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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历史上大逃荒发生过很多次,最近的一次发生在五万年前,这次逃荒出非洲的人类是智人,特点是聪明。因为聪明,他们就会制作锋利的武器,琢磨出很多把野兽杀死的办法,还能够团结战斗。他们到了其他地方,那里的动物就不必说了,原来生活在那里的人类是人猿泰山类,力大无穷但没什么心眼,智人们连凶猛庞大的野兽都不放在眼里,对人猿泰山们更是赶尽杀绝,于是今日70亿人类都是智人的后代,人猿泰山们只剩下埋在土里的化石了。

  智人离开非洲故乡,并不是一道走的,而是分成两路,一条北上,经过中东而后再分别去欧洲和亚洲,另一条东去,到了海边坐船走水路。这一上路,走起来就是上万年的光阴,一边走就得一边适应。走陆路的还是干老本行,以打猎为生,狩猎能力也越练越精,如果打不到猎物的话也摘些野果野菜填肚子。走水路的就只能改吃鱼了,也摘些野果野菜填肚子,打鱼不像打猎,危险系数不高,这一路人打猎的本领就荒废了。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两种职业,猎人和渔民。因为饮食结构和生活习性不同,两拨人在长期的迁移过程中身材也有了明显的区别,这就是中国的北人和南人的差别。

  渔民日子好过,猎人可得经常挨饿,当然也有运气好的话,能几个月好吃懒做。猎人们以20个人左右为一群,太多的话就得有人自立门户去,因为当时的狩猎能力就能养活这么多人。这二十个人里面有六个是青壮年猎手,其他的是负责打杂和后勤的老人和妇女儿童。
  打猎就得见什么猎什么,当时地球还处于冰河时代,盛产长毛巨象类动物,猛犸象虽然体型巨大,但人类是群居动物,一群人对付一只猛犸象,加上有了石制的武器,猛犸象在成群的人类面前只有望风而逃的份。
  人类喜欢追踪大型动物的足迹,因为杀了一只小动物没准就够本群吃一顿两顿的,吃完了还得打猎,打不到就有可能大家一起挨饿,而杀了一只猛犸象足够群里吃一冬天的。想象一下,三九严寒时节,二十口子人待在一个暖融融的洞穴之中,吃着烤熟的猛犸肉,吃饱了后就不分男女胡天黑地的睡,睡到自然醒后再到洞后的天然冰箱拿出冷冻的猛犸肉接着烤,就这样过一冬天,是一种多么令人满足的生活呀。

  出现在草原上的这群人也抱着这样的憧憬,他们一直生活在西伯利亚,当时西伯利亚很多地区并不冷,因为雪量很少,没被冰覆盖,是大片的草原,人类便从冰川地区跑到那里。人一多,滥捕滥杀一阵后,动物就少了,这一次好不容易跟上了一只猛犸象,追了好几天,没想到运气不好,这是一只和人类斗争经验很丰富的猛犸象,到了这片草原之后,猛犸象的足迹不见了。

  追了好多天,结果追丢了,二十口子人一下子泄了气:这是哪儿呀?
  日期:2012-09-08 18: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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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澈的湖泊,到处都是野果,还有森林。一群人先下湖捞了一堆鱼,又摘了一堆果子,把饿了几个月的肚子填饱了,一看鱼和果子还有的是,老远处仿佛还有猛犸象的影子:这地方好,咱们就住下吧。

  这片草原就是今天恶浪滔天的白令海峡,在当时是一片宽1600公里,长30公里的陆地。白令海峡是地球两块大陆距离最短的地方,最初地球上的陆地都是连在一起的,这个最初是两亿年以前,然后陆地就开始慢慢地分开,中间出现了太平洋,分成两大块陆地,现在陆地还在慢慢地移动着,就拿美国的加州来说,地理学家有的认为将来加州会和阿拉斯加连在一起,有的认为加州可能会成为一个岛屿,想确定这一点,要耐心地能五千万年或者一亿年,人类到那时候很可能早就不存在了。

  白令陆桥的出现,是因为地球处于冰河期,地球上一半的水分都结成冰,覆盖了北半球的大部分土地,有些地方的冰层厚达上千米。水都成了陆地上的冰毯子了,海平面就降了下来,于是白令海峡就成了陆桥,其实不能算桥,而是一片很宽的陆地。
  又过了许多年,白令陆桥上的游荡的人多了起来,食物越来越少,人类就继续往东走,发现阿拉斯加更为暖和,而且那里没见过人类的猛犸象太不狡猾了,于是人类就在美洲大陆待下来。
  人类和动物不断地从白令陆桥来到美洲,也有的人从美洲回流到西伯利亚,美洲的动物也经过这里来到欧亚大陆,比如马,马的祖先生活在北美,形状和狗差不多大小,经过白令陆桥来到欧亚大陆,慢慢变异成现在的样子。
  14000年前,气候变暖,冰川融化,海平面升高,白令陆桥消失了,后来短期出现过,9500年前彻底消失,从此两个大陆彼此隔绝。气候变化之后,阿拉斯加便不适于居住了,人类就沿着冰川融化后出现的通道散布到北美其他地区,或者继续南下。
  白令陆桥并非人类迁移到美洲大陆的唯一途径,由于海的面积小,海上出现了很多岛屿,使得经太平洋到美洲成为可能,一些海上民族坐船来到北美的西海岸,他们就是肯纳威克人的祖先,这些人到了美洲后沿着海岸南下,这样走比陆路更快更安全,所以他们更快地来到中美洲和南美洲,而走路的人恐怕最远也就到墨西哥。

  就这样,猎人和渔民分别来到了北美。
  日期:2012-09-09 21: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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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民到北美后很高兴,原来在家乡的时候到处都是打鱼的,滥捕滥捞使得鱼越来越少,到北美后连人都没有,鱼多了去了,随便一捞就够吃好几天的,这种干半天歇一个礼拜的日子哪里找去?猎人更高兴,北美到处是动物,而且根本就不知道害怕人,见到人后不但不跑,居然还有胆子冲过来,几个人稍微一使劲就杀死一头猛犸象,喝了象脑浆,只把好吃的几块肉割下来,剩下的肉都懒得割,留给那些野兽吧,这一样是天堂般的日子。渔民和猎人在北美都到了天堂了,食物有的是,自己还很轻松,剩下的时间就是搞生育了,于是人类在北美繁殖的速度非常快。渔民生活在西海岸,猎人待在阿拉斯加,自然相安无事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猎人们在阿拉斯加待得好好的,冰河期结束了。冰化了,白令陆桥不见了不说,海变大了把岸边都淹了不说,这气候也变了,阿拉斯加变得非常冷,猎人们受不了,只好南下,一路上沿着冰河融化后露出的通道而走,他们走野兽一样得走,一场人和野兽的大迁移,没多久北美土地上到处都是人了。
  渔民被淹死了不少,好在有水性好的,也有腿脚利落的,赶紧往没有被淹的内陆去。猎人还是很幸福地打猎,打猎上千年后,猎物打不到了。从人类到美洲算起,两千年内,美洲大陆的中型以上的动物都灭绝了。
  是不是就北美这样?不是,世界各地除了非洲之外,在冰河期结束前后,都出现了动物大灭绝现象,而且这种灭绝以非洲最少,美洲最严重,和人类的迁移路线相符,因此很容易地得出这次动物大灭绝是人类过度狩猎导致的,因为非洲的野兽是和人类一起进化、具备防人能力的,其他地方的动物依照和人类共存时间的早晚而进化、不断学习在人类攻击时自保能力,于是北美的动物最倒霉,因为它们接触人类时,人类已经进化到具备高层次的狩猎能力了,动物再怎么进化也来不及了,结果美洲就剩下安第斯山那连人都驮不了的羊驼了。

  这个说法非常有道理,但终归是解说,因为谁也没有到一万多年前去过。尽管在猛犸象的尸骨旁边发现了人类的尸骨和狩猎武器,但还是有维护人类名誉的人对此强烈反对,认为这是气候变化所致,或者和恐龙灭绝一样是灾变。比如有人证明,一群猛犸象停下来喝回水就能把一池塘的水都喝干,北美哪里有那么多的水源?不灭绝等什么那?

  日期:2012-09-11 09: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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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的有道理,但我有个问题:冰河期的时候地球上一半的水都成了冰毯子,难道猛犸象不喝水只吃冰?那样的话按专家计算的饮水量,猛犸老爷爷老奶奶们一辈子光嚼冰之外,没有时间干别的了。此外,猛犸象并非在一万年前都灭绝了,在某些岛上,四千年前甚至更近依然有猛犸象存在,唯一的理由就是那些地区人烟罕见。
  人类就是蝗虫,一旦成了气候,地球上的其他生物都遭殃了,除非像耗子那样神通广大,或者像牛马羊狗那样甘被人类饲养,否则就只有什么时候灭绝一种选择。环保呀爱护动物呀全是吃饱了撑的。
  西伯利亚猎人帮更不知道环保和动物保护是神马东西,大动物没了就去打中型动物,中型动物没了就去打中小型动物,等中小型动物也不好找了,猎人和渔民就相遇了。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虽说五百年前是一家,可是这俩老乡分开都四万年了,加上长相语言都不相同,谁认得谁呀?猎人就认定这群矮子的肉香,打鱼的哪里是打猎的对手,三下两下就趴下了,成了猎人的几顿饱饭。

  印第安人都是爱好和平的人,怎么会吃人那?
  不要说印第安人了,我们的祖先也一样吃人,在中国历史记载里,一到灾年了动不动就“人相食”。
  可是印第安人没有文字记载,怎么能证明他们吃人?
  西班牙人亲眼见到的。西班牙人来到美洲后,基本上比较顺利,遇见的印第安人在武器上和技术上和欧洲人相差太悬殊,于是很少的欧洲人就能打败上万的印第安人,欧洲人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地理上的,因为美洲大部分地区是荒野,克服了地理障碍,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挡他们了。
  后来征服印加帝国的皮萨罗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组织的几次远征都不追求人多,而是追求精悍。一次带了70人来到今天的哥伦比亚地区后,就上岸搜索,那里只有一些印第安人小村子存在,找来找去,也就找到一些玉米,饿得探险队员脸全是绿的。这天又看到一个村落,进去以后发现和前几次一样,印第安人全跑了。在村中的空地上,有一个烧得热气腾腾的大锅,里面冒出了阵阵炖肉的香味。印第安人跑的匆忙,也火都来不及熄灭。肉味招出西班牙人的馋虫,大家争先恐后地拥了上去。来到大锅前,往锅里一看,当即有不少人吐了起来。

  那锅里煮的是一条人的胳膊和一条人的大腿。
  日期:2012-09-11 15: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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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像金庸的《绝代双骄》里面遇见吃人的李大嘴,武功再高也肝颤,横行美洲的西班牙人全吓得魂飞魄散,皮萨罗下令快撤。理由很简单,既然是吃人的,就肯定有杀人的能耐。皮萨罗所料不差,撤到半路上,果然有埋伏,300多名印第安人早等到那里。一声不知道什么乐器吹出的声响之后,漫天箭雨。印第安人的箭是用锋利的鱼骨做的,虽然没有毒,但杀伤力很大。

  在漫天的鱼骨箭雨中,70名西班牙人没有一个人后退,人人浴血奋战奋勇当先,并不是因为他们勇敢,而是因为他们知道,稍有畏缩,就可能躺在印第安人的那口大锅里。皮萨罗身先兵卒,玩命冲出重围,回到船上才把身上的箭都取出来,数一数一共七支。然后清点人,发现少了5个人,16人受伤,估计杀死和打伤对方100人。没有人提回去找失踪者,反正5位不管死活都已经进了印第安人的大锅了。这帮食人族把西班牙人的勇气全吓没了,不敢回去报复,也不敢向内陆去,这次远征就这么结束了。

  北美从有人那天起就不是田园牧歌或者鸟语花香的世界,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天下,那些被统一称作印第安人的远古居民彼此之间的关系与人和野兽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什么不同,在西伯利亚猎人眼中,肯纳威克人只不过是另一类野兽而已。
  肯纳威克人哪里去了?专家们说他们也许因为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而灭绝了,也许因为通婚融合进猎人帮了,也许有其他不知道的原因而不见了,其实都是瞎替古人担忧,肯纳威克人和其他北美老渔民的下场很简单,他们都被猎人帮吃了。
  日期:2012-09-12 04: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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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吃得差不多了,渔民也不容易吃到了,猎人们只好和世界其他地方的人们一样,改行当农民了,自己丰衣足食了,到了这个时候,过度狩猎的后果出现了,世界其他地方还有中型动物,人类将它们驯化了,可以当肉食,可以到劳工用,可是美洲大陆中型动物都被猎杀干净了,连狗一样大小的原始马都灭绝了,印第安人只好靠自己的双手加上工具,所以他们的文明水平因此始终和旧大陆相差一个级别。

  美洲印第安人的文明有一个致命的缺陷,不是没有枪炮,而是没有轮子。轮子的出现,使得人力得到了彻底的解放,生产力也因此大大地提高。但是,美洲印第安人没有发明轮子,他们还是手提肩扛,最高级的也就是用独木舟去运输。
  印第安人有圆形的概念,玛雅人的日历是圆的,印第安人的很多工艺品都是圆的,没有轮子的原因是因为没有牛马这类牲畜。没有牛马是因为野生动物都被杀完了,马本来是美洲的东西,通过白令陆桥到了亚洲,被旧大陆的人类驯化了,而在美洲的则灭绝的,现在的野马是欧洲人来了以后,他们的马跑掉或者被印第安人偷走后再成为野生,马匹也成为欧洲人征服美洲的一大优势。

  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后来的印第安人是在为猎人祖先的过度猎杀行为买单。
  北美是个大地方,各个地方的人就有了各自的活法。
  白令陆桥没有了,并没有彻底阻断两个大陆的交通,在白令海峡的气候还不算太冷的时候,有一小批亚洲人或者坐船,或者滑冰来到了阿拉斯加,他们同样南下,但遇见凶狠了猎人,被吃掉一部分后,赶紧跑回冰天雪地,从此在阿拉斯加住下,这就是爱斯基摩人,因为阿拉斯加太寒冷,猎人们止步了,爱斯基摩人便成为北美甚至美洲唯一的渔民帮。

  爱斯基摩的意思是吃生鱼,其实爱斯基摩人既吃生的也吃熟的,吃生的原因是在阿拉斯加基本上吃不到蔬菜,因此他们要从生鱼肉中摄取维生素和矿物质。他们的衣服是用两层兽皮做的,里外都有毛,住在石制的屋子里,一直用传统的方法捕鱼和其他海洋生物。因为阿拉斯加和加拿大非常冷,所以这些渔民才能在猎人的世界里存活下来。

  日期:2012-09-12 16: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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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犹他、科罗拉多、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居住着务农的阿纳萨兹人和游牧的纳瓦霍人。阿纳萨兹这个词其实是纳瓦霍语,意思是古老的敌人,因为这两个民族是世仇,至于阿纳萨兹管他们自己叫什么,已经无法知道了。阿纳萨兹人居住在山谷里,每天爬到山上耕种,后来因为连续干旱,到1300年的时候,阿纳萨兹人和其他西南部的印第安人只好临河居住。

  西北部的印第安人的生活要比在西南部的印第安人的生活轻松多了,因为临近海洋,他们也改行成了渔民,因为食物太容易得到了,这地方的人就有很多闲余时间,唱歌跳舞搞活动,讲究吃穿铺张浪费。这么心情愉快的民族居然和其他地方实行公有制的印第安人不一样,非常热衷于名和利,他们的社会是等级社会,有贵族、平民和奴隶,因为拥有奴隶越多越好,他们发动战争,仅仅是为了抓对方的人当奴隶。奴隶的处境也非常恶劣,1778年当著名的库克船长到了这里,为奴隶的悲惨处境而震惊。1833年,几位日本渔民漂流到这里,大概是自肯纳威克人之后第一拨来到北美的日本人,一上岸就成了奴隶,好在一位英国人听说此事,觉得这几个人可以帮助英国打开日本,才用东西把他们换走。

  在美国中部生活着游牧民族,以猎食水牛为生,那年月北美的水牛有上亿头,这么容易来的食物,印第安人当然不会费劲种地了,但是美国中部的气候很不好,也越来越干旱,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使得这些印第安人变得非常迷信。
  东部的印第安人过着半农半牧的生活,其中以务农为主的易洛魁人出现了部落联盟,并企图将世仇阿拉冈人和其他印第安种族也拉进来,如果成功的话,将会出现一个真正的国家,但阿拉冈人不同意化敌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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