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几个月没在天涯发帖子了,今天是传说中的世界末日,所以我选择了今天开新帖。
之前在天涯发了一部
《现代江湖、当代黑帮》,得到了一些朋友的支持。在这个新帖子里,我要先谢过之前的老朋友。这是一个全新的帖子,一个全新的内容。不知道帖子内容能不能让大家接受,不管怎样请大家多提意见。
小说的开始,有一点点黑道的内容,但这绝不是黑道小说。因为我之前写的小说,是一部关于黑道小说,所以只喜欢看黑道文的朋友,这次可能要失望了。因为小说涉及了一些事情,而且被出版社无数次的回绝。所以这次的小说,我尽量不触及社会敏感题材。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形式讲述,段峰就是小说中的“我”,但我绝不是小说中的段峰。另外,我在这里先证实一件事,身高一米八八的坦克兵是真实存在的,我就是那个身高一米八八的坦克兵。我的战友,还有身高两米的。为什么要说这个?因为在上一个帖子里,就常有人说我没有经历,我只能说这样的人没有生活。在这个帖子里,我不想重复的解释,所以在这先说明一下。
因为本人不是职业写手,
《现代尖湖、当代黑帮》也只是想写出一些事情。我有我的生活,我有我的世界。这部新的小说我才刚刚写了几万字,更新会很慢,请读者朋友理解、原谅。
说了这么多废话,只为在世界末日开新帖。不过,小说的内容最快也要等到明天。明天世界还在,小说就发给读者看。世界不在了,小说只能留给上帝看了。读者,就是作者的上帝。看到这段文字的朋友们,你们就是我的上帝。
日期:2012-12-24 11:23:08
第一章 噩梦的开始
四周漆黑一片,我头顶的矿灯只能照到有限的距离。再往远,好像连灯光都被无尽的黑暗吞没了。这条墓道不知道还有多远才是尽头,但是还要一步步向前爬。我感觉自己呼吸有些困难,这困难并不是因为空气稀薄,而是因为压抑,来自内心深处的压抑。不时有一些细小的沙土,从支撑墓道的木板夹缝中掉落下来。从这些木头上看,好像不是一个年代的,木板有的已经腐烂,但有的却很新。看来,这里应该不止我一个人来过。
我身后有人吗?我看不到,但我感觉得到。我从怀里摸出一面小镜子,朝我身后方向看去。身后是无尽的黑暗,什么都没有。这条墓道不知道是什么人挖的,用木板和木方做支撑。墓道的大小,只够一个人单方向爬行。像我这种一米八多的身高,几乎占据了整个墓道。我的身后,不可能有地方藏一个人,哪怕是一条狗。但我的感觉非常强烈,它就在我身后。之所以用“它”而不是“他”或“她”,那是因为,我不知道身后是什么。但是我敢肯定,绝对不是人。
我收好了镜子,继续向前爬去。我能感觉到,身后的东西和我是一个频率,一样的动作,就像我的影子一样,一直跟随着我。又往前爬了几十米,我头顶的矿灯,照不到支撑墓道用的木板、木方了。看来,墓道应该到头了。我加快了速度,一直爬到墓道的出口。
我拿出一个强光手电,在墓道的出口处照了照,已经到墓室了。我收好强光手电,爬出了出口。但是我忘了一个问题,墓道的出口,是不是和墓室在同一个水平面上?还是出口高于墓室的地面?这一次,显然是后者。我刚一爬出墓道,只觉得身子一沉。
“扑通”,“唉呀!”。
我从床上滚到了地上,这一下把我摔的,脑袋起了个大包。
“又他妈作噩梦了。”我随口骂了一句。
这个噩梦伴随了我多年,近几年更是强烈、清晰。我不知道这个梦是什么意思,也弄不懂它想指点我什么。墓室、墓道,我是不会去做一个盗墓贼的,这是我的原则。
我叫段峰,生长在东北重镇--沈阳。我的眼睛不大,但很有神、鼻梁不高,但很挺拔、嘴唇不红,但很阳刚、牙齿不白,但很整齐、耳朵不饱满,但一点也不招风、皮肤不白,但是很健康。没办法,标准的东北大汉,就这样。我的祖籍在山东,当年我爷爷背着个木匠箱子,闯关东来到了东北。当年困长春的时候,差点死在里头。后来在沈阳定了居,我爸爸就是生在沈阳。
我爷爷是个老党员,在沈阳算是个小小的小干部。用现在的话讲,我爸爸就是个官二代。可那个年代的老党员,廉政的很。我爷爷是干部,可我爸爸却是个工人,一辈子工人,还是个下岗工人。不是我爷爷没有能力把爸爸调到机关,而是他不办。他不但自己不帮爸爸调换工作,就连他的下属,也不可以帮爸爸调动工作。用他的话讲“权力是人民给的,用手中的权力给自己办事,这样的干部,该杀。”所以,我爷爷除了给我留下一堆木匠用的工具和一枚结婚戒指,什么都没给我留下。
唉!我爷爷如果知道现在的干部是怎么当官的,估计能气的活过来。
我爸爸当了一辈子工人,只有在文革期间才借了爷爷的光,被下放了。平反之后,爷爷当上了领导,而爸爸却从来不敢对同事讲,他有个当领导的爸爸。
到了我这一辈,连个工人都不是。当然了,我也不想当。因为我是个混子,一个十足的混子、混子的生活多姿多彩。我的工作就是混天、混地、混吃等死。因为我的生活没有一点的目标。
我从地上爬起来,揉了揉脑袋上的包。这个时候,我听见门外的走廊,好像有很多人在上楼。这些人轻手轻脚,可因为人多的关系,还是弄出了一些声响。这些人,应该是来找我的。找我可不是为了喝酒聊天,是为了抓我。想抓我的人,不是警察就是混混。
我用当年在部队时,紧急集合的速度穿上了裤子和鞋。顺手抄起一件衣服和一把枪刺。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有人砸门了。我这破门,成年人几脚就能踹开。大门是出不去了,我想都没想,直接蹦到了窗台上。
“咣当”门被踹开了。一群我熟悉而又讨厌的面孔,拿着家伙冲了进来。我一咬牙,向着窗外跳了下去。我之所以敢跳,是因为我住的不高,三楼。
我在空中的时候,计算了一下重力回速度,得出了我不会受伤的结论。当我双脚落地,借着万有引力的惯性,来了个前滚翻。正当我准备为自己完美的动作叫好的时候,至少有三把枪顶在了我的脑袋上。其中一把,顶在了刚才撞出的包上,疼的我直咧嘴。
“峰哥,您这是要去哪呀?走的这么急,用不用我送你一程?”一个熟悉而又讨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同时有人拿走了我手中的枪刺。
“呦!这不是四儿嘛!这么巧?我有点急事,改天再聊。”说完我就想走,可我不管转到哪个方向,面前都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想跑是不可能了,赤手空拳跟他们干,那是找死。况且,我就是欠了他们大哥点钱,不至于弄死我。
“峰哥,走吧!”四儿说完,晃了晃手中的枪。
我一边穿衣服,一边上了四儿的车。他妈的,四的车就停在我后窗户的下面。四儿这是知道我会从窗户跳下来,在这等我落网呢!早知道这样,不如从前门冲出去了。别看上来的人多,还真不一定是我的对手。
我坐在车后座上,四儿一只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看上去就像一对老朋友一样。我跟四儿,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但绝对算不上朋友。我是单干,而他却有个大哥。要不是他大哥有实力,四儿绝不是我的对手。而且,我也烦他。烦他一喝酒就吹牛逼,而我又好直罗锅。他一吹牛逼我就给他直罗锅,直完罗锅我再吹。我这人就这样,自己吹牛逼可以,听别人吹牛逼我就烦。所以听到别人吹牛逼,我就给他直罗锅,这是我的原则。
时间不长,车子来到太原街附近的一家夜总会。这家夜总会,有四儿的大哥股份。说是股份,就是夜总会老板给的干股,无非是借他们的势力保夜总会的安全。
车子停了下来,有人打开了车门,我和四儿一起上了三楼。现在时间还早,夜总会几乎没什么客人。我们来到一个包房门口,四儿敲了敲门,然后推开了房门。四儿就站在门口,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这个时候,我身前身后都没有人。如果我现在转身就跑,是有机会跑掉的。如果没跑掉被抓了回来,那就惨喽!反正已经到这了,躲是躲不掉了。我硬着头皮迈步进了包房。
日期:2012-12-24 11:23:53
包房装修得极其奢华,就这一个包房的装修费,比我那破房子都值钱。
我对面的沙发上,坐着四儿的大哥。他的身后,还站着两名保镖。四儿的大哥身边,还坐着两名衣着性感的小姐。一个穿着连身一步短裙,裙子上布满了亮片。这个小姐叫小惠,功夫了得。当然,我说的功夫指的是她床上的功夫。我和她切磋过几次,各有胜负。另一个小姐穿着黑色的百褶裙,上身只穿了件吊带背心。长发拔肩,一点弯都没有。这小姐是新来的,我从来没见过,不知道她的功夫如何。想到这,我冲她抛了个媚眼。小姐冲我一笑,然后推了推身边的大哥。
“呦!峰哥。”这人张开双臂向我走来,像是要给我一个拥抱。
“峰哥。”我也叫了声“峰哥”,然后张开双臂向他走了过去。
“啪。”对方走到我面前,并没有拥抱我,而是扇了我一嘴巴。这巴掌打的我只觉得眼冒金星,腮帮子火辣辣的疼。
打我的这个人就是四儿的大哥,沈峰。
沈峰是土生土长的沈阳人,但四儿不是。四儿是外地人,到沈阳之后才跟了沈峰。本来沈峰也想收了我,可我这人不服管,自由惯了。有事找我帮忙可以,要我为他卖命,那我可不干,这是我的原则。
沈阳峰一米七多的身高,在东北就是个平平常常。不过,沈峰长得不错,挺有女人缘。沈峰是标准的瓜子脸,浓眉大眼,就是鼻梁有点矮。沈峰留着四、六分的头型,,什么时候见到都是干干净净的。沈峰最大的特点就是,黑皮鞋、黑裤子、黑衬衫。而且,衬衫不管长袖还是短袖,都是立领的那一种。用我的话说,这就是装。
“峰哥,这几天跑哪去了?怎么见不着你人了?”沈峰又坐回两个小姐中,翘起了二郎腿。
我活动了活动下巴,刚才那一巴掌,嘴里应该出血了。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拿起一瓶啤酒漱了漱口。然后,我一把拉住那个新来的小姐的手,使劲往我身边一拽。
“妹妹,新来的?叫啥名?”我一边问,一边摸着她光滑的大腿。
“我叫阿雅,怎么样?疼吗?”阿雅摸了摸我刚被打的脸。
“你亲一口我就不疼了。”说着,我将脸往前凑了凑。
“啪。”还没等小姐亲上,我就觉着脖梗子被人扇了一巴掌。
“我大哥问你话呢!你跑这泡妞来了?”抽我的是四儿。
“别他妈哪都有你。听说你崩了黑子一枪,你挺牛逼呗?有能耐你崩我一枪试试,来。”四儿就怕人提这事,喝多了在婚礼现场把人崩了。最后让人撵的东躲西藏,要不是沈峰花了大价钱保他,现在早就归了位了。
“四儿。”沈峰朝四儿一摆手,示意他别说了。
“疯子,那笔帐怎么算?”沈峰开口要钱了。
峰子就是我,说白了就是疯子。因为我一般打架不动真格的,有大事打架的时候,我就是一个疯子。不管是峰子还是疯子,叫的都是我。
“最近手头紧,你再容我几天。不就五万块钱嘛!到时候,我一炮都给你顶上。”
“五万?疯子,你不是傻了吧?利钱不用还咋地?你当我是提款机呀?我告诉你,连本带利二十八万三千九,零头我给你抹了,二十八万。”
“我操,跟我还玩上高利贷了。不就是在你这抬了五万块钱嘛!至于吗?还他妈有整有零的,操。”五万块钱对于我来说,真不算什么大事。小三十万,可就不是小事了。
说实话,这五万块钱也不算我欠的。是我一个朋友在赌场欠了钱,就八万,还不上人家要剁他的手。那时候我手里只有三万,在沈峰这借五万块钱应急。现在可好,五万变三十万了,成我欠的钱了。
“你甭跟我来这套,欠债还钱,这是规矩。别说我不够意思,马上还钱,二十万。”沈峰伸出了两根手指。
“来吧!这就这一堆一块,用哪拉哪?”我双臂一张,摆出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疯子,别说我不给你机会,帮我办件事,办完了我再给你五万。”
“又他妈来这套,说吧!啥事?”
“有一个人不太听话,我想送他付拐,你帮我把这事办了。”送他付拐,就是废他一条腿。要是送轮椅,那这人下半身就废了。
“峰哥,通货膨胀啊!这个数少了点吧?”说着,我张开了一只手。
“不是五万,是三十五万。你欠的钱,不用还了。也就是你峰哥,换了别人,我可给不上这个价。”
他妈的,说的好听。每次我欠他钱,他都想方设法的找回来。没办法,谁让我没钱呢!
“行,五万就五万,算我倒霉,拿来吧!”说完,我一伸手。伸手可不是要钱,要钱沈峰也不能给我。我要的是照片和地址。
沈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我拿在手里看了看,照片里的人像是南方人。眉骨很宽,还有点突出。眼睛看上去,就像凹进去一样。我又看了看照片背后的地址,这地方我认识。看完照片,我顺手就还给了沈峰。为什么不像电影里把照片烧了?我没有打火机,因为我不抽烟。
“行了,等消息吧!妹儿,陪哥出去逛逛。”我拉着阿雅的手就往外走。阿雅毕竟是新来的,不敢擅自做主。她转头看了一眼沈峰,沈峰朝她摆了摆手,示意她可以跟我走了。我拉着阿雅的手,找地方快活去了。
日期:2012-12-25 20:30:11
第二章 英雄救美
接了沈峰的活,就要给沈峰办事。不过,这办事的标准,可是我自己把握的。我承认,我干过不少的坏事。因为我就是个坏人,坏人干坏事也是正常的。不过,我自认为是坏人中的好人。因为我有我的原则,我有我的标准。不过这个原则和标准是什么,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和阿雅在南站的一家小旅店里,奋战了一夜。第二天下午,我们才从床上爬起来。随便找了个地方吃了一口饭,阿雅去了夜总会上班,我也该去忙我的正事了。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于洪区我所看到那个地址驶去。有日子没来这了,这变的有点认不出来了。我叫司机在这转了好几圈,才找到目标人物的住址。这是一个面积很大的平房,房子的门外堆满了啤酒、饮料。看来,这应该是一家酒水批发部,从门前堆放货的数量来看,这家干的可不小。
出租车就停在马路对面,我坐在车里,看着对面的工人正一箱箱的装车。一个胖胖的女人操着一口流利的,不知道是哪的南方话。我在车里坐了能有五分钟,那个女人的嘴就没有停过。他奶奶的,哪来那么多话可说。这种女人,是我最烦的类型之一。
“师傅,你还走不走?我可马上要交车了。”我正看着马路对面,出租司机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我坐在出租车的副驾驶坐位上,看了一眼司机。然后我掏出一把匕首,直接将刀尖顶在了他脖子上说:“在他妈多嘴,我捅了你。”随后,我掏出一张百元大票,拍在了计价器上。我又不是不给钱,你管我是停是走。司机闭嘴了,我也清静了。我继续盯着对面的酒水批发部,直到照片中的目标人物出现。
“走,中街。”踩点完毕。
我没有马上下手,而是选择了离开。现在天还没黑,要在这个时候动手,想跑都没地方跑。
司机这一路都没敢再多说话,一直到中街附近,我让他把车停下来。他拿出刚才我给他的一百块钱,和兜里掏出的一大把零钱,住我面前一递说:“兄弟,我上有老下有小,你放了我吧!我身上就这些钱,都给你。”
我看了看他手中的钱,大概有三、五百块钱。这些钱,应该是他一天的收入。去掉油钱,再去掉份子钱,估计他也就能剩百十块钱。唉!当代的骆驼祥子,这点血汗钱,都他妈养出租公司了。我是坏人,可谁说坏人就一定要抢劫了?我不抢劫,更不抢这些辛苦挣钱的人,这是我的原则。我什么都没说,朝着司机笑了笑,然后开门下了车。我没说让他找钱,他就真没找我钱。这哪是我抢劫他呀!分明就是他抢劫我呀!我刚一下车,出租司机像风一样就把车开跑了。我靠,老子混了这么长时间,今天让个出租司机给抢劫了。我黑社会,我真是黑社会。这什么世道,连黑社会都抢。不想那么多了,玩去。
中街在全国都很出名,紧挨着沈阳故宫。清朝的时候,这里就很繁华。到了现在,至少几百年的历史了。这里一年四季都是人,两旁的商铺播放着各种音乐。导购员站在门口,大声的招揽顾客。我买了十块钱的羊肉串,蹲在那一边吃,一边欣赏美女。现在快到夏天了,前卫一点的美女都已经大面积露肉了。中街又是年轻女人最爱去的地方之一,在这里看美女,实在是好风景。
我蹲在那慢慢悠悠的吃,十块钱的羊肉串我吃了能有二十分钟。羊肉串吃完,上楼上打台球。这是一个有几十张球台的大台球社,里面除了学生,就是像我这样的混子。
我走进台球社正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熟人的时候,有听见有人在最里面的位置喊我。
“峰哥,峰哥,过来打两杆呀?”一个年轻的小混子在里面向我招手。说是小混混,其实就是辍学的学生。我不知道他是哪个学校的,我也懒得问。
“你们这帮小王八蛋,敢跟我比。来,摆球。你,给峰哥弄瓶水去。我开球了,一杆清台。”我一个大力出奇迹,我靠,居然一个球也没进,真是奇迹。
打了两个多小时,这几个小子轮番跟我切磋,我他妈居然一杆没赢过。十块钱一杆,打到最后我还欠他们钱了。别看他们资历浅,可输了就是输了,输了就要给钱,这是我的原则。
“不玩了,哥几个过来。江湖救急,有多少钱都掏出来。快点,别磨磨叽叽地,我又不是不还。”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只要是借的钱,就一定要还,这是我的原则。
几个小兄弟掏出了身上的钱,我靠,好几千块呀!你说现在的孩子,怎么这么有钱。我小的时候,我爸给我一块钱,我和我姐花了足有一个礼拜。
我把这些钱装进自己的口袋刚要走,可一想,这么干不妥。于是,我掏出钱,给每个人发了一百。
“今儿峰哥请客。记住喽!下礼拜这个时候,还在这,峰哥还你们钱。慢慢玩,我走了。”用他们的钱请他们客,我怎么这么有创意。
走出台球社,我一个人漫无目的向前走。只走出不远,就发觉肚子开始抗议了。别打也别闹,给你们准备饭吃。我沿着中街向西走,来到沈阳著名的大舞台。大舞台南面的一条胡通,全都是火锅,沈阳人称之为“大舞台小火锅。”
我随便找了一家火锅店,一个人吃了起来。因为现在时间还早,我又没有什么地方可去。所以,只能在火锅店里慢慢的消磨时间。我要办的事,太早了不好办。等到月黑风高的时候,才是杀人放火的好时候。不过大伙可别误会,我可没杀过人。命都是父母给的,就算这人在怎么坏,我也没有权力要人的命,这是我的原则。
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随便点了几个菜就开始涮上了。这的火锅有个特点,第一就是小。具体小到什么程度,说实话和农村用的二大碗差不多。这种火锅是一人一锅,相对卫生一些。第二个特点和东北的烧烤差不多,就是什么都能涮。肉、蛋、菜、饺子、方便面,只要是能吃的,就可以放在一起涮。
另外,我还要了几瓶雪花啤酒。雪花这个牌子,是从沈阳走向全国的。但说实话,其它城市产的雪花,都没有沈阳产的好喝。不是我吹,不信的朋友可以到沈阳来试试,肯定不是一个味。
我一个人坐在那一边吃一边喝,本来想靠到半夜,然后把沈峰的事给办了,我可不想欠他什么,除了钱以外。
日期:2012-12-25 20:30:58
不到十一点的时候,由打门外进来一男一女。男的走在前头,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头发不算太长,用发胶梳成了背头,看上去像牛犊子舔的一样。小伙人长的挺有模样,只是那一脸傲气挺让人讨厌的。由其都这么晚了,他还戴着个墨镜,让人觉得讨厌上再加一层讨厌。小伙上身一件白色的衬衫,衬衫所有的扣子都扣得整整齐齐。衬衫的下摆掖进了裤子里,没有一点多余的部分。他下身穿一条藏蓝色裤子,脚下一双黑色皮鞋。鞋被擦得锃亮,几乎可以当镜子用。
小伙走进饭店,站在门口看了一圈。随后,找了个空位置坐了下来。
小伙都朝着空位置走过去了,他身后的女孩才迈步走进饭店,就好像两人不是一起来的一样。
女孩身材不高,也就在一米六左右。头发很直很顺,聚在一起扎了个马尾辨。她上身穿一件白色的半袖T恤,下身一条浅蓝色牛仔裤,脚下一双旅游鞋。看这身打扮,像是一名学生。女孩的长像我没看清,因为她是低着头走进饭店的。
小伙点完菜之后,就点燃了一要烟。他没和女孩说一句话,就像两人真的不认识一样。我心想,可能是一对小情侣吵架了,男的正生气呢!管他呢!他吃他的,我吃我的。等到了十二点,就结账走人,去干我自己的正事。
就在这对小情侣走进饭店十几分钟之后,两人发生的争吵。说是争吵,就是男的在骂女的。饭店人多,说话的也多,吵吵闹闹的也不知道两人之前说了什么,为了什么。反正是小伙的嗓门特别的高,他一张嘴骂人,饭店里其他的食客就全都不说话了,都听着他一个人在那骂。那个女孩不知道是声音太小,还是根本就还口。反正是只能听见那个小伙骂那个女孩,那个女孩低着头,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默默承受。
那天,小伙都骂了什么,我实在是记不住了。反正是越骂越过分,越骂越离谱。骂到最后,小伙抬手就扇了女孩一耳光。直到这个时候,女孩才哭出声来。不管女孩犯了什么错,就算她出去偷人,也应该在家里争吵,而不是在外面。身为男人,他居然当众动手打女人,实在让我受不了。不打女人,这是我的原则。
让我受不了的人,我就要让他受不了,这也是我的原则。我揣起面前的小火锅,火锅里的肉和菜还在随着汤汁的滚动而翻滚着。
“老板,门口有点凉,我换个桌啊!”我一边说,一边朝着小伙那桌走去。
我绕过了几桌看热闹的食客,来到小伙那桌的近前。在距小伙还有一米远的时候,我突然做了一个脚下一滑的动作,将火锅中吃剩的大半锅汤料,全都倒在了小伙雪白的衬衫上。这么热的汤倒在了小伙的身上,我马上就开始自责起来。不是嘴上说,而是心里真的自责。说实话,这锅汤我本打算倒在他脸上的,因为锅太热,我没控制好方向。唉!可惜这锅汤了。
“啊!”小伙一声惨叫,拿起身边的一瓶凉啤酒,就往自己身上倒。这下可好,连裤子都湿了。
“老板,你这地太滑了,锅都洒了,再给我来一锅吧!”我丝毫没提小伙的事,直接坐到了他旁边的一张空桌子上。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二位你看这事整的。再给这桌客人上个锅。”饭店老板一边帮小伙擦身上的热汤,一边招呼服务员再上一个锅。
“去、去、去、一边去。”小伙抬手赶走了饭店老板,然后向着我这张桌走了一步。“你他妈瞎呀?”他骂我?他骂我,我就要打他,这是我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