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图腾

作者: 孔二狗

  前言:
  这会是一部世界名著。恨狗的人必读,爱狗的人必读。谨以本书献给我的女神。
  第一章:公狗kevin
  这是丁六子人生中第二次想吃狗肉。
  他上一次想吃狗肉是在16年前,他不但想吃,并且吃成了。尽管吃狗肉目前在社会中会被很多人鄙夷并愤恨,可吃过次狗肉也不能算是人生污点,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被吃的这只狗他居然认识,并且还很熟!这么听起来确实有点不地道:实在想吃狗肉你就吃吧,毕竟当前法律没明文规定不许吃狗肉,可你居然还吃认识的!你还真下得去口?
  丁六子第二次想吃的狗肉,还是一只他认识的狗!
  变态啊!太变态了!中国自古以来多爱吃的奇人异士,可像是丁六子这样专门吃认识的动物的也确实少。这癖好叫什么?定向选择?

  其实,丁六子一直活得颠三倒四迷迷糊糊,对吃一点都不讲究。比如说:今天早上他吃的猪他并不认识,他不但不认识,甚至不知道这只猪的肤色,种族,连性别都不知道!可他还是吃了。今天中午他吃的鸡他也不认识,他并不知道这只鸡的毛色、国籍、年龄,他也如狼似虎的吃了。
  所以说,在吃其它动物的时候,丁六子并不挑剔。只有在吃狗的时候,丁六子才会挑剔。这听起来好像很有格调,就好像是很多成功人士在朋友聚会喝红酒时,总会面带微笑的轻轻摇晃杯子,再感情饱满的嗅一下酒香,细细的咂了一口后娓娓道出:2007年的澳大利亚红酒确实不错,那年阳光好,2008年的就不行了……可当这成功人士独自去吃火锅时,他就绝不会盯着热气腾腾的地沟油火锅说:这地沟油产地昌平,和怀柔的地沟油比,这地沟油的更稠更辣更香,当然,全北京最好的地沟油产自密云,不过数量很少被管制严重,现在吃不到了……

  这么看来,丁六子只吃认识的狗似乎是装逼的一种方式,只不过他不是用红酒跑车雪茄装逼,而是很特别的用一种动物装逼。可事实,似乎不是这样的……
  丁六子确实了解他想吃的这只狗,就像是成功人士了解自己喝的每一瓶红酒一样,他对这只狗的所有资料都烂熟于心,甚至比对他女神还了解。这只狗资料如下:
  性别:公狗。且有同性恋倾向,因为这只狗只要在电梯上遇见丁六子,必然扑在丁六子腿上,然后做出交配的动作,丁六子做为一个懒惰的单身男人,不得不见一次这狗就洗一次裤子。而且,丁六子还见过这只狗小时候在小区花园里去操一个老娘们儿的拖鞋,看来这狗可能是双性恋,还恋足。
  年龄:2岁7个月左右。因为这只狗的年龄和丁六子买这小区的房子几乎是同龄,说得温暖点儿,丁六子是看着这只狗长大的。而且丁六子还知道这狗的初夜大概是一岁左右,因为在那之后,这狗开始淫荡了起来,操老娘们儿拖鞋和操丁六子小腿肚子都是这之后的事儿。
  名字:Kevin。丁六子的第一任老板也叫Kevin。众所周知,叫kevin的中国男人,一个帅哥都没有,丁六子发现,这定律在狗身上也很适用。这狗长的一点都不像狗,倒像是个狼。
  星座:水瓶座。其实这并不是丁六子根据年龄判断出来的,而是根据这狗的性格判断出来的:这狗那么矫情,不是水瓶座能是什么座?!

  喜欢的食物:狗粮。丁六子十分不理解这狗粮究竟有什么好吃的,以前寒暑假丁六子经常去农村奶奶家,那里的狗吃什么都香,甚至饿急了还跟猪去抢泔水吃,可城里的狗却都吃狗粮,干干巴巴的狗粮好吃吗?!丁六子有时很想尝尝,但是一直没机会。
  喜欢的音乐:钢琴曲。丁六子是个乐盲,分不清莫扎特贝多芬,他只知道这狗天天深夜狂吠,但只要传来钢琴曲,这狗就能多少消停点儿。在每次丁六子深夜工作听见这只狗在吵的时候,都想有一架钢琴,有一双会弹钢琴的手。
  喜欢的动物:包括人在内一切动物!当然主要是喜欢狗,但有一次,丁六子发现kevin对一只怀了孕的野猫盯着看了半天,虽然最后没有下手,但是肯定是心怀不轨。
  喜欢的颜色:红色。因为一到冬天,kevin就穿上个红色马甲,去年圣诞前后,红色马甲又变成了红色帽衫,可能是它的圣诞礼物。
  品种:哈士奇。这似乎是一个高贵的犬种,有着特有的嘶哑的嗓音,像是杨坤一样。不过这狗是否血统纯正丁六子并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就像是成功人士喝的牛逼红酒都是在北戴河生产的一样,这只狗肯定是中国生的。
  喜欢的人:隔壁张小姐。张小姐是这只狗的主人,也是丁六子的邻居。丁六子住34楼2号,她住34楼3号。张小姐约25、6岁,虽然做了近3年邻居,但丁六子确实不知道张小姐是干什么工作的,也不知道她的名字。几乎每次丁六子遇见她,都是她在遛狗,这给了丁六子一个错觉,张小姐的职业就是遛狗。不过,从张小姐的气质可以看出,应该是个受过高等教育并且有正规职业的人。丁六子以前每次被这只狗骚扰之后,都能忍住没踹这只狗一脚的主要原因就是看在张小姐是个美女的面儿上。不过红颜命薄,当年张小姐搬到这个小区时,是一男一女一只狗,可在一年多以前,在一次剧烈的争吵后,那个男人搬走了。男人走了,狗还在。张小姐似乎把对那个操蛋男人的爱,也全凝结在了kevin身上,每天看着kevin的眼神,像是在凝视自己的恋人一样。

  丁六子在电梯里或者过道里遇见张小姐时,总是点点头笑笑,然后有些腼腆的不太敢看张小姐,因为他经常意淫隔壁张小姐,还撸。当男人遇见自己的意淫对象时,总会有点小紧张。而张小姐对丁六子似乎是从来没有过什么意思,总是矜持的对丁六子笑笑。俩人在电梯里一句话也没有,任由狗疯狂的蹂躏着丁六子的小腿肚子……然后,俩人再尴尬的互相对视笑笑……
  好了,现在丁六子想吃这只狗的原因大家都了解了,大家错怪他了,他想吃狗并非装逼行为,实际原因可能有二。1、他想吃了这只狗,然后得到张小姐的一些爱。2、他恨这只狗,想剁了吃肉。
  答案是后者,因为丁六子虽然是单身,还经常意淫张小姐,可他有情感寄托,他不但有女神,还有一个炮友。在丁六子30年的人生中,曾有过两个女友和三个炮友。第一个女友是他的秘书,25岁时分手。第二个女友是他秘书,27岁分手。他的第一个炮友是他的客户,第二个炮友是他的客户,第三个炮友是他的客户。

  也就是说,丁六子虽然有过五个女人,但是情感史非常简单:女友都是秘书,炮友都是客户。他的三个炮友都是在两个女友分手后认识的,前两个炮友虽然和丁六子年龄相仿,可人家现在都已经结婚了,从良了,归隐山林了,基本断绝了联系,其中一个生了小孩的炮友在去年公司年会上再次重逢,酒醉之后再次在酒桌上发微信说自己婚姻不幸福,要跟丁六子约炮,丁六子考虑到她生小孩时是顺产,就婉言谢绝了。结果这次婉言谢绝不但使丁六子彻底失去了这个炮友,而且,这炮友再也没给过丁六子单子做,丁六子为此痛心疾首。

  不过没关系,丁六子还有一个炮友,这个炮友是丁六子最长期最忠诚最热爱的炮友,是丁六子跟最后一个女友分手的那个月,在香港开会时认识的。这女孩是个日本妞,叫润子。在某日本超大型企业里负责市场工作,每年大概半年在香港,半年在上海。东京大学毕业的,素质特别的高。而且,这日本妞是丁六子见过的日本女孩里最漂亮的,皮肤白,高鼻梁,个子高腿长,而且,她永远特别精致,甚至从包里拿出的纸巾,都那么与众不同和用心。而且看着丁六子时总是似笑非笑的,丁六子魂儿都没了。丁六子在遇见她的第一天,俩人就上床了。不得不说,润子满足了丁六子对于女人的一切幻想,甚至在认识她之后的一小段时间里丁六子电脑中的硬盘都是空空荡荡的。

  从第一次上床开始,丁六子就认定非跟润子谈恋爱乃至结婚。可润子却坚决拒绝谈恋爱,具体原因到最后丁六子也不清楚。丁六子很爱她,一直没找新的女朋友,也是因为有这么一个神一样的炮友存在。丁六子很无奈的接受了只能成为她炮友的事实,而且,丁六子从来不能约她,只能被约,有时润子心情好,连约5天,可有时润子却俩约也不约一次。所以,丁六子平时就像一个锁在深宫里的怨妇一样,只能等着润子临幸,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得靠自己。

  可是,公狗kevin的出现,使丁六子丧失了最后一个炮友。
  那不堪回首的一天,是临近春节的一天,丁六子双喜临门,不但拿到了六万块钱的年终奖,还要被润子临幸了。像每次被润子临幸前一样,丁六子先和润子在一个上海比较有名的港式火锅店简单的吃了口饭。吃饭时的润子和床上的润子完全是两个人,吃饭时润子是典型的日本妞,很温柔,彬彬有礼,仿佛和丁六子不太熟似的,可一到了床上却又变得挺猛,挺生性。其实丁六子很enjoy这样的感觉,他觉得不舒服的就是,似乎润子只把他当成一个泄欲的工具,从来没跟他看过电影去过酒吧,走在马路上想牵一下手都不行,能和丁六子一起吃饭或者是碍于面子,或者是为了一会儿更有劲儿折腾。

  其实丁六子的外型也不寒碜,身边没有姑娘只是因为他比较挑食。关于他,用十个字可以形容:温文尔雅,白白净净,帅,瘦。可能大家看到前面九个字的时候,会想:二狗你丫是不是在写自传?!你写自传谁看啊?!但看到第十个字时,大家应该松了口气,因为众所周知,目前二狗已经堕落成了半个胖子。可你们又有谁知道,二狗也曾经瘦过,最瘦的时候只有区区6斤3两(市斤),一个字,瘦。这事儿二狗根本就没跟任何人说过。因为低调。

  且说那天润子穿了双红色高跟鞋,墨绿色一条直到脚踝的长裙,一尘不染的白衬衣,外面穿了件米色的大衣,灯光下,五官显得格外精致,楚楚动人。丁六子特欣赏润子穿衣服的品位,因为在丁六子眼中,穿什么都像没穿一样就叫品位。虽然润子穿的是长裙,但是是修身的长裙,玲珑有致。

  欲火焚身的丁六子恨不得直接在火锅店的包房里就把她扑倒,急匆匆的吃了几口后,就带润子回了家。丁六子迫切的心情根据他的动作就看得出来,他在电梯上就掏出了钥匙,然后开始解自己呢子大衣的扣子,而润子,则静静浅笑着看他。
  这天雷勾动地火的,眼看着就要咔咔整上了,咔咔咔咔咔。
  出了电梯,丁六子拽着润子就走,虽然润子这修身长裙高跟鞋实在走不快,可架不住丁六子急啊,他是真急。
  就这样,急红了眼的丁六子拽着润子跟头把式的向前走,就在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润子脚下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咣当”一声,轰然倒地……丁六子再急,也不能拖着润子进房间啊,他赶紧扶起了润子。
  他发现,润子正在惊恐的看着自己湿漉漉的手,然后,开始看自己那件裙子和大衣,再然后,看到了地上……

  地上是大大的一片黄澄澄的狗尿……不过由于润子的大衣和裙子比较吸水,那一大片狗尿已经被吸收进去了许多,吸水性很好。
  润子的视线再从地上转移到裙子上,再从裙子上转移到手上,再睁大了眼睛看着丁六子。
  气氛凝固了。丁六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拽润子时用力太猛导致润子滑倒的,他只知道这狗尿和他无关。
  丁六子:“这……”
  润子没说话,看自己的手。
  丁六子:“洗……洗……”

  润子高八度的嗓门:“¥%&……%*……!”
  润子喊的是一句日语,丁六子虽然不懂日语,但他能肯定是一句粗话,因为润子在床上经常说。在生活中,润子这是第一次说。
  丁六子懵了,手里攥着钥匙,不知道该咋办好了。
  润子脸通红,用力的甩了一下手提包,转身朝电梯走去。丁六子赶紧追,抓住了润子那只湿漉漉的手,润子又甩开了丁六子的手,手滑,很容易甩开。

  电梯门开了,润子进了电梯,丁六子赶紧跟进去,润子用她那只湿漉漉的手把丁六子推了出去。
  电梯门缓缓的关上了,润子那张愤怒得有些扭曲的脸消失了。也难怪,这么干净精致的一个姑娘,怎么能忍受……
  丁六子看着自己同样湿漉漉的手,和胸前湿漉漉的手印,颇有点英俊的脸也开始扭曲了起来。
  此时,3403室的门里,传来了一声属于哈士奇的特有的嘶哑的嗓音……
  丁六子喷火的双眼,瞪向了3403……  日期:2013-02-22 15:20:35
  第二章:城市猎人
  毫无疑问,读书是磨灭男人血性的第一利器。书读得越多,人就越前怕狼后怕虎。曾几何时,丁六子在童年时代号称他们小区三大混蛋之首,区区8、9岁时就拉帮结伙打架抢劫无恶不作,连13、4岁的孩子都怕他。要知道,丁六子所在小区是80、90年代的中型城市的小区,简直像个小镇,起码3、4万人,能在这么大个小区扬名立万,可见丁六子小时候有多混蛋。不过丁六子辉煌的记忆只存在于10来岁,自从他在10岁以后,认识了越来越多的字,读了越来越多的书,人越长越大,脾气越来越好,越来越温顺。如果说丁六子当年是一条草原上的恶狗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被一本又一本的书教育成了城里温顺的小狗。

  他在电梯口的时候的本能想法是:踹开房门3403掐住狗脖子,当着张小姐的面儿,把kevin生生撕碎。
  可在他走到3403前时,他已经完全没有了这样的想法。短短的几步路,只过一个电梯和走廊之间的门,仅仅10几秒的时间,他的步速在不断的放缓,呼吸不断的更加匀称,面部表情也由狰狞变成了平静,踹门的动作也变成了举手敲门……
  丁六子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如此克制的。
  “当当当”,礼貌且有节奏的三声敲门,没人应声,换回了kevin几声粗暴的叫声。
  丁六子的火又上来了,用的力气大了很多:“当!当!当!”,换回了几声更加粗暴的狗叫。
  看来张小姐的确是不在家。丁六子鼓起腮帮子奋起一脚……轻轻的用脚尖碰到了门上……声音太小了,这次,kevin连叫都没叫……
  回到房间里,表情已经平静了的丁六子的心情依然难以平静,粗暴的把kevin撕碎了的想法没有了,可是杀了kevin的想法却越来越盛。因为,丁六子回到家后给润子打了两个电话发了一条微信,润子电话没接,短信没回。躺在床上的丁六子有很强烈的预感:他神一般的炮友润子,可能再也不会理他了。要是自己不那么急,该有多好!最重要的!没kevin,多好!
  这两年多来,丁六子对Kevin已经忍无可忍,今天痛失炮友,丁六子怎能不怒?!Kevin,必须死。不但要死,而且要死得很惨。本来今晚是中日友人必有一战,现在战不成了,怎么办?!一人一狗必有一战!
  这个拥挤的城市,人的生存空间已经很小了,可狗居然还要来抢占地盘。
  随后,以往那些憋屈的一幕一幕涌上了丁六子的心头……
  夏天清晨,丁六子洗得干干净净时进电梯,本来整洁的电梯间,却散发着一股骚味儿,开始时丁六子以为是谁家小孩儿没看好,后来才知道,原来常在电梯里撒尿的,是小狗,他亲眼见过kevin在电梯里撒尿。
  秋天的黄昏,丁六子刚刚结束完一天的工作,想去超市里买包烟抽,刚一开车门,一只大白熊扑了上来,差点儿没把丁六子吓得咬大白熊一口,幸亏大白熊攻击性不强,否则丁六子能否活到今天都很难说。
  春节时,丁六子带着5岁的侄子去放烟花,结果路遇一只恶犬,在他侄子盯了恶犬10余秒钟过后,恶犬突然发难,幸亏有丁六子在场,否则血案必然发生。
  去年夏天,丁六子和几个朋友自驾去西藏旅游,他和朋友内急,下了车去国道旁的草场里方便方便,当时天刚刚擦黑,丁六子刚解开裤子时就远远的看见远处有一个毛茸茸的球滚了过来,出于好奇,丁六子盯着这毛球看了半天,终于在离他约30米的时候发现,这特么是只藏獒!丁六子和朋友提上裤子屁滚尿流的跑回了车上。刚刚关上车门,惊魂未定的丁六子居然发现车在动,再一回头,那藏獒居然在奋力的咬轮胎。这哪是狗啊,这就是狮子,吃人的狮子!

  丁六子想起这些在过去一两年中受到过狗的气,简直比人给他受的气还多。人给他受的气,他还能打击报复,还能讲道理。狗让他生了气,他怎么办!?狗咬人的多了,谁见过人咬狗?!丁六子身上确实有很多缺点,但他的确有一个特大的优点:只要立下一个誓言,就一定要做到。说好听点这是执著,说难听点这是轴。既然已经发誓要杀了kevin,那就一定要杀得痛快,杀得完美,杀得与众不同。无论做什么,丁六子都讨厌和别人一个样,因为他觉得,他和别人不一样。

  曾几何时,丁六子是个极具想象力的人,他曾经幻想过自己穿越回古代,救万民于水火,所以成年后,他根本看不下任何穿越小说或者电视剧,因为确实没有作品超越他童年时的想像。他曾经在少年时幻想过一场生死恋,与女主角分分和和凄凄美美百转千回,如果当时形成文字,应该堪比《牡丹亭》或《紫钗记》……可像身边所有的人一样,成年以后,丁六子的想象力枯竭了。在繁重且枯燥的工作中,丁六子只剩下了两种幻想:食和性。而就连且关于食和性的幻想丁六子也开始鄙视自己的幻想能力了。因为关于吃,他在上班时饿急了只能幻想楼下超市的鸡腿饭,回家以后半夜饿醒能幻想的,还是鸡腿饭,匮乏得不能再匮乏。至于其性幻想对象,则仅剩隔壁张小姐和他的女神,单调得不能再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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