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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青岛作律师
作者:
abadlawyer
如果我有任何罪过,请把它归结我这个制度
——题记
引子
我是个律师,工作中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把自己办理过的案件记录下来。随着“律龄”的增长,我对这种记录兴趣越来越大。我为好人伸张正义,也为坏人辩护开脱,每个案件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有人说法庭是个舞台,每天上演着人间的悲喜剧,只是角色固定,原告、被告、法官、律师,而故事也是已经发生了的事实。我常常在工作之余,翻阅我的《记录簿》,觉得与这些活生生的案例相比,文学家编造的任何故事都不值得一提。比如,我在电脑上敲下这几行文字之前,有一个人上门来咨询我。他好像有点腼腆,说,“律师,我想问一下,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我说,“你结婚了吗?”,他说,“结了”。我说,“那就够条件了”。他摇摇头又说,“我不能离,这婚不能离”。
我说,“感情这事嘛不能勉强,古语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与其两人痛苦,还不如分手了之。”
我想极力劝他离婚,他不离婚,我挣什么钱?我就靠这个吃饭的啊!
我说,“我们中国人有个观念,宁拆十座庙,不拆一个家,其实离婚是生活的另一个起点,美好的生活重新开始,把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绑在一起,日夜煎熬,那太痛苦了。”。为了增加说服力,我引用了一句名人名言,“恩格斯说过,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是我的工作方式,我喜欢用一些名人的言论,增强我的说服力,那样好像我很有文化,而有些人认就这点。
赤裸裸劝人家离婚,有点太露骨了,我又说,“当然,各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比如感情、孩子,财产等”
。他依然无动于衷。
我有些急了,“长痛不如短痛,分手了,我们还是朋友”。话说完,我意识到自己有点过分,为了揽到一个案子也太不要脸了吧!可是,我又不得不承认,律师这一职业是不讲良心道德的,他们的眼里只有法律。因为,人性贪婪,人性本恶。用规范的法律约束人的行为,才而能建立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这种令人不喜欢的职业——律师,却又有他非常伟大之处:对抗公权。防止政府对民众的私人权利任意贼踏。“对民众来说,最大威胁来自政府的政策与税收,而不是街头的那些劫犯。”——这是谁说的呢?想不起来了。
看着他面无表情,我问他,“您来咨询我离婚,但又不愿意离,这就说你有顾虑,你也可以冷静思考一下:离还是不离,这的确是个问题”。我变相引用了莎士比亚的名言:生还是死,这是个问题。
他抬起头看着我说,“我还是不能离?”
“为什么呢?孩子小,房子不好分割,还是另有隐情”,我必须弄清他不离的原因。我突然想起来了,这家伙是不是那方面不行,或者他老婆是性冷淡。
我委婉地说,“*生活在夫妻关系中也非常重要”。
我说,“有个专家做过一个调查,在财产、孩子、性三个要素在夫妻关系的重要性中,性的比重占到50%,甚至超过了孩子的重要性”。我在瞎编。
“当然,这是西方学者的观点,不一定适合我们东方人的价值观念”,我补充说。
他仍然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我有点急了。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离,为什么又不离?”
他腾地一下从沙发上站起来,“我愿意和她离,但她离了要嫁给我爸,她由老婆变成了娘,我儿子要叫爷爷为爸爸,我以后还怎么样见人?”.
我承认,做律师多年,经历奇案无数,他的话还是让我非常吃惊!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但是瞬间,我就恢复了平静,常年的法庭实战,早让我炼就了临危不惧的心理。
我站起来,绕开办公桌,走到他跟前,双手扶着他的肩,又把他按下去。两眼盯着他的双眼说,“冷静点,相信我一定能够帮助你的,你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
我坐在沙发前的小凳上,耐心地听他说。原来,他母亲去世早,他常年在外打工,一年也回去不了几天,慢慢地,老婆和自己的老爸好上了。这个事情,现在村里人基本都知道,是一种半公开状态。他老婆也说了,坚决不离,就是离了的话,她也不走,儿子才5岁,她无地无房,没有去处不说,这几年丈夫在外,公公对她非常体贴,为了生存,她别无选择。
送他走后,我赶紧把这个案件记录下来。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有短暂的空闲时间。写完后,我慢慢地翻看着前面的案例,每一个案件清晰再现。只是由于时间的关系,这些案件记录的比较装简单。我决心把这些案件重新写一遍,就当我人生的一批财富吧!
从哪个案子入手呢?
就从我独立执业,办理的第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写起吧!
日期:2013-01-16 22:28:56
凌晨六点半的车祸
很多人可能不以为然,交通肇事案件有什么好办的?但我始终认为,世上只有平庸的律师,没有平庸的案件。那个案子,我把一个案子打成三个案子,为委托人争回总计70万元的赔偿。按照和委托人的协议,我提取了百分之十的律师费,我用这个钱一次性为自己交了两年的房贷按揭。现在,七万元对我已经不是一个多大数字,但对当年的我来说,真是个天文数字。那之前,做实习律师的我一个月工资才两千元。七万元我得挣三年啊!
两千元的工资,只够养活自己,还要每月交300元的社保,900元的房贷,要不是在办案中从当事人处索要一点交通费,通信费,日子都过不下。
时间倒退到2008年,那一年有两件事情让我记忆犹新。一件是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机;一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金融危机使很多企业倒闭,工人失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又让工人的维权意识空前加强。我们每天处理着成堆成堆的劳动争议案件。
那一天,我正在忙着和一个企业的工人谈打包处理他们劳动争议的案件。那是一个生产玩具的韩国企业,向海外出口的合同停止后,老板跑回来韩国,工厂倒闭。工人说委托我们讨要工资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条件是要回来的这些报酬30%归我们。几百个工人,应该说回报非常丰厚,但是我们才不没那么傻呢!那个企业已经人去楼空,厂房和土地都是政府无偿租赁给他们的,也就是说不是企业财产,就算将来你打赢了官司,又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官司还不是白打了?白打与不白打,律师的费用照样要收。我们说每个工人收1000元的律师费用,这样我们也能收20多万元,只要我们把协议签订好,将来钱要不来,不是律师的错。我们可以保证打赢官司,但不保证要回钱。
我想得很美,工人就算把价出到500我都愿意干,这样的案子办起来很容易,办一个和办十个一样,找几实习律师算算,到仲裁那里走走程序就行。但我想错了,工人比我们精,他们说可以,从赢回来的费用里扣除,一句话,就是不出钱。后来我们把费用降到400元,他们还是不愿意。我不愿意干了,生气地对他们说,“你们另请高明吧”。从内心里讲,我是非常同情工人的,但是又非常讨厌他们。他们总是不想掏钱还要请律师,收到钱后又不愿意付律师费,要么干脆跑掉,你连人也找不到。现在,我早已不办理劳动争议的案件,有些推不掉的,转手给年轻律师去做。老板委托我们,是要千方百计地坑工人,帮他们设计合同,逃避责任,这无可厚非,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工人不一样,即想要钱,又不愿意付律师。经验告诉我,人的道德与财富没有关系,有钱的并非为富不仁,没钱的也不见得纯洁高尚。前年我为一个残疾人打回来一栋海边的别墅,光拆迁费就有900万元,但他欠着我的3万元律师费就是不给。
我们正为律师费争吵不休时,我们的前台接待说,永庆玻璃的张总在接待室要见我。
永庆玻璃是我们的大客户,每年付给我们的律师不少,我们一直合作很好。张总亲自登门,那一定有什么大事,有大事就可能有大案,见钱眼开,我扔下工只扑接待室。
日期:2013-01-17 06:37:55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刘小桃,我的第一感觉是,这姑娘真高啊!。她和母亲神情忧虑坐在张总身旁,两条腿从沙发上长长地伸过来。我确信,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打她的主意。
“你好,李律师,这位是我侄女,这位是她母亲,今天早上她父亲在上班的路上发生车祸死亡,”张总介绍说。
“哦,这太不幸了”。我感觉我的同情持续了有数秒钟,然后就转为喜悦,他找我自然是要办这个交通肇事案了。这样的案件每个律师都愿意办,特别是交强险改革后,保险公司都被追加成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律师的收费有所保证,不怕赢了官司收不到钱。当然,表面上我努力保持着庄重和严肃,并且加了一点点的悲伤,就像死者也是我的亲人。
我快速地问了他们几个问题,显示出我对这件事的关心与专业。报警了没有?司机拘留了吗?肇事车有没有保险?是单位车还是私人等等,她们一脸茫然。其实,早上刚出的事,估计就连交警也不一定知道,更别说委托人了。
“这个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懂法律的问题,所以求助于你”。
“张总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您这样说我可担当不起啊,不过您找律师是对了”——本来我是想说你找我是找对了。“公安部刚刚出了个的便民服务条例,律师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可以提前介入,帮助受害人处理事故及相关的理赔事务。再说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我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与公与私都义不容辞。”我不知道是赞扬我们和张总的关系还是在表扬自己,那情形好像我是正义的化身。
永庆玻璃的张总名叫张平,我们都喊他张总,是个东北人,为人很豪爽,本人没有多少文化,据说是靠往俄罗斯贩卖中国廉价羽绒服和裘皮大衣发家,5年前来青岛投资,很快发了起来。但是外面又欠着数百万元的巨额债务,他有多少资产,又有多少债务,始终是个迷。他和我们的主任房峰过从甚密,但具体的业务都是由我来做。
“有李律师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那她们的事我就交给你了”,张总站起来说,“我还有个会要开,详细情况让她们和你谈,至于律师费嘛,要优惠的”。说完,他笑呵呵地和我握手告别。
张平的最后一句话让我心里直犯嘀咕,是什么意思?要是他自己的亲外甥,那打死这律师费是不能收的,他说优惠又是什么意思呢?是可以收,但要照顾,少收?
我叫来我们的助理黄丽,让她做一个详细的接案笔录。对我来说,最纠结的是律师费。
不一会儿,小黄就送来接案笔录。
接待律师:李正。记录:黄丽。
委托人:刘小桃。联系电话:13106321678
案件内容:死者刘海洋:委托人父亲,汉族,1959年7月2日生,黑龙江黑河市人,安居物业公司员工。2008年3月26日早6时30分在海尔路与华山路口发生车祸死亡,属城镇户口。被抚养人:无。
肇事车辆:鲁U8N223。
其他信息:无。
我快速扫了一眼《接案记录》,委托人姓刘,和张总不是一个姓,这说明这个刘小桃并不是张总的亲侄女,至于是什么关系,那就不好说了,对于纠结的收费问题,我马上有了主意。
我让黄丽为她们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协议,在谈到律师费用时,我说算了吧。我和张总不是一般的关系。她们说,那怎么行呢?执意要我按规定收。我说,“你们这样让我太为难了,打回来再说吧!现在不是谈这个的时候,关键是要查清案件事实,给死去的人一个交待,按照法律的规定,肇事者应该被拘留的!不能让死了的人白死!”我说得义正严词,她们听得连连点头。
“打回来再说吧!”——我摞下这话是把话没有说死,我并没有说不收了,前面那些话也可能是客气!中国人说话都这样,含糊其词,是不一定是就是,不是未必一定不是。我打算先不收,这样的案件有保险,不怕白干,结案后按比例收要比正常收费高,这叫以退为进。这样,我不但买了张总一个人情,钱收回来也不用给所里交提成,简直一箭三雕。
这样想着,我当着她们的面给我们的房主任打了个电话,我说张总侄女的父亲发生车祸,这律师费咱不能收吧。房主任在那边说,那是那是。
小桃和她母亲感动快流出了眼泪,我的心里也乐开发花。人在这时候是最需要他人安慰与帮助,我对她们的这个好,她们会记我一辈子的。
日期:2013-01-17 09:48:10
我在写这个案子的时候,曾经一度想放弃,因为比起我后来办理的案件,这起案件简直不值一提,但是后来我改变的主意。而且越写越详细,我还希望任何读了这个案件的人能有所收获,并且学到一些法律知识。我甚至认为这是我的责任!毕竟,并不是每个开车的人都懂交通事故的处理与赔偿。
一年前,在中国的西安发生了一起吸引全国人民眼球的“交通肇事”案。一个弹钢琴的大学生把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工撞倒,其时,那位女工还没有生命危险,她试图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这位大学生认为,“农村人很难缠,以后的麻烦没完没了”,于是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八刀,刀刀致命”。最后,这个大学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这个案子引发了全国人民的讨论,后来又衍生了几个案件,双方律师在法庭斗法,教授专家在电视上辩论,网民们在网络上各抒己见。一场车祸引起的关注甚至冲淡了中国人春节的喜庆气氛。
我们那位“优秀”的大学生杀人的动机是“农村人难缠”,他的本意是不想赔偿或者他认为他根本赔偿不起,“还不如将其杀死”。那时,我就想,他的车应该有保险啊!有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他担心什么呢?这几年百姓有钱了,车越买越好,很多人知道买车时不买保险上不了牌照,上不了牌照就上不了路,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出事故后如何赔偿。如果那位肇事的大学生有一定的保险知道,他会知道,在那起事故里,他几乎不出一分钱的赔偿时,他还会去杀人吗?
我想不会。
拿到《接案记录》后,我最关心的还是肇事车的保险,鲁U8N223投没投保险?都投了什么保险?从何去查呢?
我试着给肇事车司机打了个电话,我说我是刘海洋亲属委托的律师,想了解一些情况。他的态度非常不好,说刘海洋横穿马路,他根本没有责任,或者最多是个同等责任。我说您车是哪个保险公司投的保,都投了什么险?他说无可奉告,由交警去处理好了,什么样的结果他都能接受。我想给他解释一下保险方面的知识,无论将来的责任如何划分,只要他投了保险,他就没有损失,但他直接挂了我的电话。
我又生气又无可奈何,这就是我们的司机,撞了人理直气壮,一点同情也没有,毕竟这方人死了,赔偿再多的钱也抵不了一条人命啊!
那时候的我还年轻没有经验,保险公司参与诉讼也时间不长,要是现在,我就直接骂那孙子或就根本不理他。
我们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涉及保险公司无数,除了大一点的人保平安,什么太平洋大地安邦天安国泰康泰等等,要是一家一家地查下去,终会累死,贴进不少电话费不说,而保险公司一听是律师,警觉心一下提高,没有保险单号身份证号,绝对不给你查。
我坐那里不知如何是好。同事刘文良进来和我聊天,我把发愁的事告诉他。这家伙点了支烟说,“把那司机的电话给我?”。
他抓起桌上的公话,拔通了肇事司机的电话,“我是交警队王警官的,你那个车是在哪家公司投的保?什么?你和驾照、行车证一起送交警大队了,我怎么没看保险单的复印件?送来了?事太多的,我再找找,你先说哪家公司?中国平安?好吧!”
他挂了电话哈哈大笑,“不就这么简单嘛!”。
这家伙一阵咋胡,还真地套出了肇事车的投保公司。对他的作法我很吃惊,想想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按照《律师法的》的规定,律师执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是可以调查的,但是律师执业的环境太差了。很多部门都不拿律师当回事。有时只能冒充一下。我心里有点不踏实。“这要是问起来......”。
“他要是回过电话,有来电显示,你就别接,万一不小心接了,就说打错了,看把你紧张得,哈哈,年轻了吧”。
刘文良从我的桌上拿了一支烟出了办公室。这家伙刚作了三年律师,主办刑事案子,估计今年收费能赶上有些合伙人,和几个派出所干警关系非同一般,私下里称兄道弟,有些警察直接给他介绍案源,据说还有分成。我在想,有一天,我是不是会和他一样?这就是中国律师的生存现状。以前,我对刘文良的做法非常不齿,渐渐我有些认同,这说明我们的社会在某些地方出了问题。想起了一位哲人讲过的话:如果我有任何罪过,请将他归结于这个制度。
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会,我给刘小桃打了个电话,“下午去交警大队”。我还是想亲自见一下具体办案的民警,一方面递交委托手续,另一方面,赶在第一时间了解一下该案的情况。
日期:2013-01-17 09:49:35
刘小桃说她母亲这两天因悲伤和过度劳累在医院输液。她在半小时候后才能和我见面。
在交警大队的一楼过道里,我看见挤满了前来处理交通事故的人。墙上挂着安全驾驶的宣传图片,每个图片上面都是一个血淋淋的故事。看着这样的图片,有一种今后不敢开车的恐惧。 还是数年前,我看到过一个报道,说在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在10万人左右,超过中等规模的一个县。真是车祸猛于虎啊!
我和刘小桃见到了负责她父亲案件的王警官。他正在处理着几个案件,有几个人围着他,他看了下我的委托手续,将案卷交给我,让我自己看。
鲁U8N223肇事车登记车主是一个叫冯力的人,肇事司机薛怀让,在市平安保险公司投了交强险、车损险、不计免赔和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这让我大为宽怀——有保险,又增加了一个实际车主,不用担心将来的赔偿没有保障。按照法律的规定,车主和肇事司机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但是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且不容乐观。按照相关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且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依法应当拘留,司机没有拘留这已经说明,交警认为遇害人刘海洋也是有责任的。我看了交警的现场堪验图,说肇事车停留在逆行道上,受害人的尸体在人行线附近,送到医院就已经死亡,说明被撞的相当严重,肇事车有超速可能,综合这些因素,司机负全部责任,应当拘留他。但是王警官断然否决了我的意见。他说最后的停车点不代表相撞点,受害人极有可能是没有在人行道上横穿马路。
“那个路口没有监控,关于肇事车是否超速,我们还要委托做专门的鉴定,就初步证据判断,双方是同等责任。”他说,“当然,这不是最后的认定,如果你有其他证据来证明你的观点那就更好了”。
从交警队出来,我和刘小桃去了事故发生的现场。有了赔偿保障后,事故责任的划分至关重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或者单独的民事赔偿都以《事故认定书》为根据。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的结果截然不同。
在海尔路和新华路口,前一天发生车祸的痕迹还依稀可见,斑马线附近有一块血迹留下的黑色。刘小桃一看止不住痛苦失声,那是她父亲的血啊!怎不能伤心。
我将车停留在路边上,观察了一周围情况。这是一个两条路的交叉点,很像一个不规范的“十”字。两条路的交汇处比较高,要是车速快则很难看见对方的来车。在两条路交汇的东南角上有个中国石化的加油站。西北角有一个小卖部和几间民房子。西南角有两棵树,树下有一个修鞋人,正在低头补鞋。我径直走了过去,“师傅,这路口发生了一起车祸,你知道吗?”
修鞋人头没有抬说,“这路口隔三差五就发生车祸,我知道你问的是哪天的?”
“昨天早晨,大概是6点半”
“我会六点半出来修鞋吗?”,这一次,他抬起头来。我看见他戴着辐宽边的眼睛,年纪有五十来岁,一副饱经沧桑的样子。
刘小桃往他面前的一个铁皮盒里放了50元钱,这个钱够他修十双鞋子的收入。“我爸爸昨天早晨被一个车撞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你要是看见的话......”。
修鞋人停下手中的活,把刘小桃放入盒子的钱拿了出来,“可是我没看见啊”。
我们转到路西北角的小卖部。我买了两瓶绿茶,递给刘小桃一瓶。然后问那位售货员,“昨天早晨六点半,这个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不知道你是否有印象?”
“六点半?我们还没有开门啊!”。
我们极度失望地从小卖部出来,也没有再去那几间民房去问,六点半天刚蒙蒙亮,的确没有几个人起床。
刘小桃说,她父亲患有严重的哮喘病,不能干重活,他虚弱的身体也很难抵抗东北寒冷的天气,每年的冬天来临,他能咳嗽好几个月。全家人支撑着在沈阳音乐学院上学的刘小桃花毕业后,义无反顾地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青岛。她在一家琴行教钢琴,他父亲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做保洁员。她父亲非常珍惜这份工作,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有人应聘他就不错,因此工作仔细认真,每天很早起来就到小区打扫卫生。昨天早晨,天还下着点小雨,他依然穿着雨衣骑车去公司,结果发生车祸。
“那张总是您的?”,我问。
“他是我妈妈的表弟”,小桃说。
日期:2013-01-17 09:51:09
一年前,我办了一起离婚案件,委托人是一位女性。和大部分这样的案子一样,他的老公外面有了人。两个人大闹一场离婚,房子归她所有,并且有七岁儿子的监护权,老公净身出户,还要付给她14万元的补偿。判决后,男的搬了出去,把房子给了老婆,但对那14万元补偿款却一直未付。今年春节的一个晚上,女的叫男的到家陪她,并提出只要男的和那外面的女人断绝来往,她愿意复婚。女的当时很急切,希望男的晚上能住她那里。男的看有机可趁,就说,“那14万元的补偿款?”。女的说,“我以后不要就是了,都一家人了”。男的说,“那还是等我们复婚后吧!”,说完就要离开。女的抓住男的胳膊说,“我给你打个欠条,如果我要那14万元,你就拿出欠条,这下行了吧”。于是,女的给男的打了一张14万元的欠条,当晚男的就住在女方家里。过后,这男的并不想和女的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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