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0到2013,谁改变了我们这代人?

作者: 古人亮亮

  第一章我的大学像锅粥
  引言:
  如果社会是锅粥,我们就是一瓢清水。
  我想烧一锅热水解渴,
  却发现锅被粥占着,于是我想了两个办法:
  其一是买一个锅,烧热水喝,
  可是翻翻口袋却发现没钱买锅。

  于是我准备把锅里的粥倒掉,可是爸爸又不同意。
  最后我只能把清水倒进锅里。
  等粥煮好了,喝粥解渴。
  你也许会问我:“不喝热水了吗?”
  我的回答:“这粥里有热水。 

  正文:
  (一)
  公元 1990年1月1日。
  这天我出生,所以父亲给我起名——杨历年,小名:元旦。据母亲说,打我出生的时候,在婴儿房,就不爱哭。别的孩子哭声震天,而我则喜欢安静地吃手指,或者偶尔停下来,探出头来,听听他们的奏乐,听累了,再悄悄的把手指放到嘴里,然后安然睡去,这样的生活对于那时的我,非常快乐。
  后来护士阿姨们,出于好心,可能怕我总不哭,会把自己活活憋死,所以她们总会轮流来揉搓我的脸蛋儿,直到每次我发出愤怒的啼哭,她们才肯作罢。不过令人担心的是,自从我发出第一声啼哭开始,身边的孩子,可能出于恐惧,就没再哭过。再往后,我和婴儿房的其他孩子,形成了天然的默契:我哭,他们睡;我睡,他们哭。周而复始,从不间断。所以,从此婴儿房里就再没有过安宁日子。

  就像是有个性的人,总是要受到打压的一样,不久之后,我就被认定为是婴儿房里的害群之马,被单独安排到了一个特殊的婴儿室,其实这就是护士的值班室,由护士阿姨们特殊管理。当时我为了表达我的愤怒,我每天都会咬枕巾,或者吃被子来表示抗议。困难的环境总是很锻炼人的,没过几天,我就开始能站了起来,准备爬出婴儿床,回到集体生活中去。虽然不知道回去的路,但是我依然决定这样做。不过每次我探出脑袋,总会被阿姨们翻到在床上。她们似乎也看出了什么端倪,又把我送回了婴儿房,所以打那以后,我就停止了一切示威活动。似乎从小我就知道,在中国,个性这东西,打小儿就是要被磨平的。

  也就是在这个特殊的年份,从这一年开始出生的一拨儿婴儿,就被赋予了特殊的使命,在腰或者屁股上,做以蓝色的记号——90后。然后几乎无一例外的被送上了进入大学这条流水线,等待着包装,运送,和上架。可当我们真正上架的时候,却发现我们并没有同时期的猪肉更受欢迎。

  我们渴望着在大学里,用猪的方式去恋爱。凭着气味,声音,感觉去找到爱的圣地。但却被打的猪血喷头,可我们仍上下求索,不敢懈怠。最后终于有前辈告诉我们:“圣地就在前方。”
  向前一望,果真有一个聚集大批异性的地方,在向我们频频招手。于是众猪友欣喜如狂,拼命奔进大门。转身时,大门却突然紧锁。门上镌着三个大字“配种站”。
  主席《浪淘沙,北戴河》有诗云: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
  出于我们对于领袖伟人的崇拜,自打有这首词以来,秦皇岛的名气就在中国大地叫得很响。尤其是在夏天,沿着北戴河的滨海大道,通向老虎石的车辆从来就没有断过。而游泳区里的人则像是泰坦尼克沉船之后,等待救援的人一样密集。而我最喜欢做的事,则是在刘庄下车,穿过阴暗逆光的海鲜大排档,在分叉口,租一个5块钱的游泳圈,到老虎石的游泳区,趴在游泳圈上,闭眼发呆,期待海浪把我推向一个美丽的姑娘身边,再来上一次美丽的邂逅。不过直到现在,我的这个期待都没有实现过,而且最后的结果也都比较雷同:在沙滩搁浅。

  北戴河的夏天总会让人觉得安逸的丧失斗志,慵懒的让人上瘾。而且每次来后都极不愿意回到在燕大西区的住处,因为那里总一种被人遗弃的沮丧。我在燕大读书的时候,从来就不是个好学生。
  挂科,逃课,泡吧,游戏。从和美女搭讪,到企图拥抱接吻。似乎大学里我能做的坏事都做了遍。而我的大学初吻就留在了燕大雁鸣湖的回廊里,而这个姑娘就是我大学里最好的女性朋友——于北娜。她的身材凹凸有致,而全身最大的亮点在就在于那傲人的胸脯,但我却从来没有染指过,最多也就是偷瞄上几眼。她喜欢在雨气蒙蒙的时候,在回廊里喂湖里的金鱼,而我这像个牧羊犬一样,在一旁给她打着伞,并在俯仰之间,偷瞄她的胸脯。我一直认为是这样的气氛的过错,所以,在某个细雨绵绵的黄昏,我用了我人生最快的速度,吻了她的嘴唇,而她之后的反应更是令我终生难忘。

  她嘴角微微上翘,之后转过身,把很细很细的食指放在我的嘴唇上,眨了眨小眼睛。

  “旦儿!就是好朋友也不许耍流氓哟”
  其实我知道她并非故意挑逗,但是这个动作和语气实在太诱人。于是我又探出身子,企图再次吻
  她。而她则拼命地向另一侧侧身,但却笑靥如花。
  “元旦! 绝不能让你得到第二次了。”

  最后我虽然没有得逞,但是这个画面我却记到现在。自打那以后,我们很有默契的没有成为情侣,但却成为了一生朋友。所以直到现在我都觉得,爱情和友情相比,爱情更像是个短命鬼,而友情则很懂得细水长流。
  毕业后,我曾在火车上见到过于北娜一回,她显得更加丰腴了,傲人的胸脯常会引人侧目,一身鸭绒的连体裤包裹着紧致的臀部,而且举手投足间,又有一种成熟女人的优雅。
  “旦儿,下个月我要结婚了,到时候你可得来北京!”
  “去。我得和你老公好好说说咱俩的事儿。”
  “好啊,等你。别不敢来。”
  我吸了口烟,笑了笑。

  “为什么这么早就结婚了?”
  “早?我都大学毕业了,再过几年就是老姑娘了。该结婚了。你也该想想这事儿了。”
  “我一个人习惯了。”
  “哎,你还是老样子,真该有个人好好改造改造你了。我估计下个月你是不会来了,我快下车了,告诉你个秘密,不许告诉别人。”
  我点了点头,等待一个ShaoFu的秘密。
  “其实那晚在长廊里是我的初吻。”
  或许是我们太过熟悉,我一时没想起来,只是笑了笑。

  “不过我不怪你,反而心里挺美的,这是我在大学里的美好回忆,虽然你长得不帅,有点儿老,还有点儿蔫坏,但是还蛮成熟的,最起码有双明亮的眼睛,而且还会写那些拗口的诗,和我从来就听不懂的歌,所以感觉还不错了。”
  于北娜脸上是甜甜的笑容,小眼睛眯成了线,似乎和当年没什么区别。或者她天生就是个乐天的人,所以岁月在她的脸上并没留下什么痕迹。直到她下了车,我才想起了那个小雨的长廊,突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看着她妖娆的背影,我才发现这一切已经五年了,而就在五年前这个姑娘就是那么真切的站在我的面前,但现在却只能活在我的回忆里。这一刻,火车已经开起,我多么希望它能往回开动,但是它还是冷冷的驶向未来的方向。

  日期:2013-07-04 07:54:00
  (三)
  其实不久之后,道哥就做了我们当中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舞会上,拍了一个荷兰姑娘——艾琳,她深蓝色的眼睛会让你在和她对视时,迷失自己。所以我一直不敢直视她。我们曾和艾琳一起去北戴河游泳,艾琳“慷慨”的穿着一身浅蓝色的比基尼,身材丰满的会让我在她面前低下头来,所以我常会躲在海里游泳,然后看道哥在沙滩上一遍又一遍的给艾琳擦霜抹油。但当艾琳真正下海游泳的时候,我则会游得更远,然后假装没看见她。

  艾琳喜欢坐在沙滩和海浪拍打的地方,让海水一点点漫过她的双腿和紧致的小腹。然后闭上蓝眼睛,让海风拂过她的全身。多年以后,我一直希望能再让我见到这样的画面,可始终没有如愿,所以老天如果能给我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一定会对道哥说三个字:“滚远点。”
  后来道哥说,有一晚他曾经准备去敲艾琳的门,可在门口,看见了一个身材更妖娆的金发洋妞,和艾琳激吻之后,拍着她的屁股进了屋里。所以从那晚之后道哥就再没找过艾琳,我问他为什么,他则会一本正经的说:“旦儿,我只是怕把荷兰队射的抬不起头来。”而我则意味深长的点点头,说:“明白,留给中国队的时间不多了。”自那以后,道哥对于丰乳肥臀的兴趣就开始大减,但取而代之的是对于“日本艺术片”的兴趣倍增。而且每次在观摩学习之后,总喜欢把感受写下来,然后再上升到一个社会和宇宙的高度,并强行爬到我床上,与我分享。而我则会在心里问候他父亲母亲百遍之后,说上一句:“道哥,请像保护你的眼睛一样,保护好你的右手。”所以之后,道哥便不再和我分享他的观影感受,转而变成每次在睡前观摩的时候,把高低音混合音响开到最大,致使我们的梦里总会出现:空儿,兰儿,和小泽的形象。

  不过道哥的解释是,他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轻,大龙的震天呼噜声和瘦子的小锤磨牙声,给我造成的痛苦。所以我们的睡觉环境,时常就是在女人的娇喘,大龙的呼噜,瘦子的磨牙,这三维立体声中,我们安然睡去。以至于在刚刚毕业的一段时间里,我在晚上经常失眠。

  而当我失眠的时候,恍惚间,眼前总会出现一个娇小的姑娘,站在月下的古老石桥上,无助地被一个男人硬生生的拉进黑夜里,姑娘凄楚地望着我,眼神由哀求和恐惧逐渐变成了木然和空洞,我似乎很久很久以前见过这个眼神,但是一直想不起来。直到有一天我在梦中突然被这个名字惊醒——白鸽。
  日期:2013-07-05 14:16:41
  第二章 情书
  (一)
  白鸽,这个名字,在那个纯真的年代,就一直盘旋在我的世界。小的时候,我们都还住在东北的平房,类似于老北京的四合院,但区别在于是一家一户,而且院墙比较矮。当时白鸽家就在一条深深的巷子里,那时我们总会坐在她家的院墙上,一边吹肥皂泡,一边等太阳落山。温暖阳光下,时起时伏又不断破裂的肥皂泡似乎也就是我们那个时代的童年的模样:凌乱又斑斓。
  因为每次我都比白鸽吹得多,吹得大。所以她经常用痛哭来表示抗议,而为了防止其他伙伴认为我欺负女孩,不够英雄,我就只能在她痛哭的时候,悄悄把我的高浓度肥皂水倒进她的小瓶子里,再把泡泡棒上的肥皂水吹得均匀,放到她的嘴边。她轻轻一吹,就是个特别大的泡泡,接着她立刻就会破涕而笑,再用小脏手揉揉脸上的眼泪,学着电视里的阿姨,在我脸上嘬上一口。等我渐渐长大后,才知道这其实就叫:女人。而当时的我在得到香吻之后,除了傻笑之外,就是看着她一点一点吹完我所有的肥皂泡。

  但在某个炎热的夏天,情况有所转变。我和白鸽穿着小裤衩,坐在院墙上,她很快地又吹完了自己的肥皂泡,然后哀求地拽着我的小裤衩,我当时就发誓不管她怎么求我,我都不会再借她肥皂泡吹了,于是把脸仰的老高,假装看不到她。
  “这里面是什么?”白鸽扯着我的小裤衩。
  我没理她。白鸽又仔细地看了半天,还是百思不得其解,又扯开了自己的小裤衩,做以对比。
  “为什么我没有呢?”
  “我爸说,这是小鸟儿!”

  “小鸟儿?那为什么不飞呢?”
  “没长大呢,长大了就会飞了。”
  “噢,但是为什么我没有小鸟呢?”
  “这个——”我有点迟疑。“我爸倒是没告诉我,也许你的已经长大了,飞走了。”
  多年以后,在杭州的西湖,当我和她说起这个故事时,她只是呵呵地笑,然后在我的脸上和当年一样,轻轻啃上一口。结果惹得老船夫面红耳赤,背过身去,摇桨。不敢再看我们。

  日期:2013-07-05 14:19:15
  (二)
  我这个人很健忘,尤其是在欲望街,脑袋受到坤哥的重击之后,很多事我已经记不清楚,但是对于小时候的记忆却愈发清晰。那时,我极不愿意去幼儿园,据母亲说,她第一次送去幼儿园的时候,我本是欢天喜地的背着书包,拉着妈妈走进大门,可当我跨过教室的门槛,那一刻起,形势就发生了急转。
  我突然转过脸,撇开书包,嚎啕大哭,抽泣道:“我不想进去,我不去幼儿园!我要回家!”
  当时白鸽的母亲是厂子幼儿园的阿姨,走过来,俯下身,抚摸我的脸蛋,劝我进去。
  “元旦,快进去吧,班级里好多小朋友呢!白鸽也在呀!”
  我抹抹眼泪,扭过脸,却发现每个小朋友,双手反背,像是被活活钉在凳子上。也许是野惯了,看到这一幕,我明显受到了惊吓。我又大哭起来,狂吼不止。
  “妈,救我!我要回家——救我!”
  还没等我说完,从后厨就冒出几个彪形大汉,旱地拔葱,把我直接抱起来,就往教室里带。我伸出手,五指紧紧把着门框,不松手。
  白鸽的母亲,随后笑盈盈的,一个个手指,松开了我的手。我绝望了,眼泪流了一脸,痛苦的嚎叫。

  “妈,救我!我不上幼儿园!我要回家!”
  母亲当时也只有不到30岁,看到这一幕,竟然也抹起了眼泪。仅仅一门之隔,我在门里哭,妈在门外抹眼泪。就像是重刑犯最后一次的忏悔,悲壮至极。白鸽的母亲,拉着妈妈的手,安慰了几句,就关上了门。那一刻,反而,我却镇静了下来。
  孩子总是变化的很快,刚才还是如上刀山下火海一般,悲歌慷慨。现在却开始学着适应眼前的环境了。所有的孩子,依然被钉在椅子上,好奇的看着我。
  这里面我唯一认识白鸽和高明,高明是当时的孩子王,除了我之外,所有孩子都听他的话,所以我们是天生的敌人。不过当时我并没有同桌的概念,只是看到他俩被钉在一张桌子后面。当时教室里只有一张空座,旁边是个戴眼镜的孩子,而且一只眼睛遮着黑布。这让我觉得很邪恶,就像是当时的黑猫警长里的一只耳一样,让人觉得厌恶。
  “元旦,你坐在那里吧。”白阿姨指着“一只耳”的方向。
  我站着没动,摇摇头。
  “那你要坐哪里?”
  我仰着头,看了白阿姨一眼。指了指白鸽。
  “我要坐白鸽旁边。”
  当时,高明突然抬起头,有些震惊,大喊道。
  “不换,不换!我不和马六坐一起。”
  这里要补叙一笔,“一只耳”又叫马騳骉。所以大家都叫他——马六。
  后来我才知道,马六很无趣,上课从来不说话,阿姨们很喜欢他,但是孩子们却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当然尤其是高明,这样的捣蛋份子,更对马六敬而远之。

  也许是出于妈妈和白阿姨的关系,同时得利于白阿姨对于高明的高压政策。不久之后,我就坐到了白鸽身边。而白鸽每天和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老实点,坐好了,看前面。”
  但有时我总搞不懂,有时即使前面没有阿姨,孩子们依然会抬着脸,看黑板上的字。但表情各异,有的闭着眼睛,有的目光粘滞,有的干脆躺着口水。唯独我和高明两个人,左顾右盼,等着下课。
  因为每到下课的时候,就是可以火拼的时候,当时我们组织了东西联盟,进行对抗。我当时和马六组成了西部联盟,其他十几个男孩在东部,由高明直接领带。轮番挑战我们。
  我们的游戏规则也很简单:一人一匹“战马”进行决斗,直到有人翻落马下为止,输的人和“马”就要被当做俘虏,在另一个联盟里做“战马”,而赢的人可以优先选择战马,而赢的“战马”也可以升级成战士。
  我们之所以战无不胜,是因为每次决斗时,马六总会摘下眼镜,然后发疯一样的撞击对方的“战马”,而我的任务就是坐稳防守,不被打到即可。但是每次马六打赢之后,都会继续做我的’战马”,我问他为什么。
  他总会扮回“一只耳”的摸样,挥舞着双手,兴奋地说:“因为当马很爽!”
  但是这样的活动,很快就被禁止了,而活动的发起者我和高明则被视为了真正的害群之马,在下课时予以严加管理。不许和其他孩子在一起,所以那个时候,我的天敌却成了我的唯一玩伴。
  日期:2013-07-05 14:20:25
  (三)
  不久之后,趁着孩子们午睡,我和高明,领着白鸽从大门逃了出来,我们上了公共汽车,前往了一个我们不知道的方向,并在一片西瓜地下了车,眼前是一望无际的西瓜地,天上有抓不完的蜻蜓,脚下有采不完的昆虫。这在我们看来就是真正的人间天堂,我们疯狂地在西瓜地里奔跑,就像是重获新生的孩子。可不久之后,白鸽就开始抹起了眼泪。
  因为我们迷路了。白鸽穿着浅浅的连衣裙,坐在大石头上,手里攥着采的野花,抹着眼泪,嘟囔着。
  “咋办呀?就赖你俩,咋回去呀?”
  眼前是一片无边的野地,在不远处是一个平房。一个老头在往货车上装着西瓜。

  “爷爷,我们迷路了,你能帮帮我们吗?”高明问到。
  老大爷直起腰, 扇了扇草帽。
  “你们是哪儿的孩子,怎么跑到这儿了?”
  “我们是和平幼儿园的。”
  “哦,正好,我要去市里送西瓜,我送你们吧,要不你们爹妈着急了。你们几个人?”

  再一回头,我和白鸽已经早坐在了货车的西瓜山里。一人捧着个西瓜,狂啃着。
  就这样,我们搭上了回家的车。我和白鸽坐在货车后面的西瓜山里,  倚着西瓜,枕着西瓜,啃西瓜。
  沿途上是绿油油的麦子地,麦穗随风而动,摇曳生姿,太阳渐渐落下山,远处的天空洒了一地金灿灿的光,通向回家的方向。
  日期:2013-07-05 14:21:15
  (四)
  童年总是在懵懂之间就过去了,这期间我和白鸽家都分到了厂子里的房子,就搬出了这条深深的巷子,搬到了不远处的职工家属区的筒子楼里。起初小学的时候,我还会拉着她的手,一起过马路。但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白鸽的发育似乎比我要快得多,个子也比我高出半头,是班里个子最高的女生,所以为了防止别人误认为我是她弟弟,我决定不再和她拉手,转而开始和比我矮一些的女孩,一起放学回家。

  但就是这个这个错误的决定,引来了一些发育较早的高年级的小流氓的趁虚而入,每到放学的时候,总是喜欢挡在白鸽回家的路上,所以,我当时联合了我当时的哥们高明,准备做一件伟大的正义之事。
  在周五放学前,我和高明把课本都放进了书桌里,在书包里每人装了三大块板砖,等在白鸽回家的路上,准备伏击小流氓。正如所料,他们很准时的出现在那条小路上,像平时一样围在白鸽身前,动手动脚。我悄悄跑到他们身后,大喊了一声,里面的头儿刚一转脸,一个板砖就直抵面门,当时,血就一股股地从额头流了下来,我本来以为他会反抗,马上又准备拍第二块上去,可谁知道,他竟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捂着脸就跑开了,剩下的三个小流氓和高明也四散逃开。似乎鲜血对于他们的刺激远比女孩发育的**来的更生动。

  白鸽却愣愣的站着,似乎还没有从刚才的血腥场面里回过神来。我学着电视里的人,很神气的拉着白鸽的手,就开始往家走,虽然一路无语,但当时的我突然感觉我就是《大话西游》里的至尊宝,而手里的姑娘就是紫霞仙子。我刚刚踩着七色云彩,打败了牛魔王,抢回了心上人。但是当我刚进家门,就看见了包着白纱布的牛魔王和他妈站在我家门口,和我爸说着话,而我爸的动作则很单调——点头哈腰。之后,至尊宝就只能在如来佛祖的高压下,向牛魔王说了对不起,然后当天晚上,一如从前,被禁食,关禁闭。

  但每到晚上爸爸睡着了之后,表姐夏青就会跑到厨房,把剩下的饭菜,热好之后,悄悄送进我的小屋里。之后我就会把菜和饭拌在一起,很快的全部吃掉。甚至那时对姐姐产生了依赖症。小时候,一到吃晚饭的时候,楼下的伙伴就会大叫我的名字,去楼下踢球。所以总是吃上一口饭,就在父亲的骂声和母亲的叹息声中,跑到楼下开始疯玩。等到天黑再回来,又会去敲姐姐的门,让她给我热饭吃。所以直到现在,当我再回到东北的老家时,总喜欢把他们吃剩的饭菜,再拌在一起全部吃掉,不只是因为是小时候的习惯,更是觉得这样的饭菜有股子人味儿,有股子家味儿。

  日期:2013-07-05 14:22:47
  (五)
  这样的热血青春在小学毕业时,达到了空前的**,那时也已经进入了2000年代,孩子们的身体也都渐渐发生了变化。那个时候,我总是隐隐的担心,嗓子变硬了之后,会不会咽不下东西。看到女孩的胸脯,为什么会觉得心跳加速,不敢直视。但这些都没人告诉过我,我的大部分青春期启蒙基本都来自动物世界。

  在自然课上,有一次我们讲到在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上,狮子都是通过决斗的方式,胜者优先求偶。于是我问老师:“为什么公狮子打赢以后,总会在后面抱着母狮子,前后乱动呢?”不知为什么,当时班里的同学哄堂大笑,但老师却怒不可遏的看着我,罚我在教室后面举着报纸站了一下午。报纸上写着‘我错了!’很难想象,我的青春期性教育就是这样启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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