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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销售不归路,魂断欲女涯
作者:
葱哥爱蒜妹
引 子
当短信声音响起的时候,我闭着眼睛,摸索了半天,才摸到了手机,半闭半睁,看到了沈默的信息:
“小叔子走进浴室,看见嫂子在洗澡。嫂子张口说:‘你这样对得起你哥吗?’。小叔子脸红,转身要走,这时嫂子又说:‘你就这样走了,对的起我吗?’小叔子站在那里,进退两难,嫂子又说:‘你就这样站着,对得起你自己吗?’”
我笑了一下,又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我明白她想表达的意思。
从窗帘的缝隙透进的阳光,我知道,已经日上三竿了。我起身套了条大裤衩,走到客厅下意识朝挂在墙上的小黑板看了一眼,这个小黑板是沈默坚持要买的,她经常心血来潮得在上面涂鸦,比如我惹她生气了,她会在上面写道:“死猪头,烂猪头。”或者是:“哼,猪头,我好生气。”有些时候她也会写:“今天晚上你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哦。”当然通常我看到的时候,最佳时效已经过了。也有些时候,当她想爱爱的时候,也会在上面写道:“不知道家里的洗衣机修好了没?”当然这源于我给她讲得那个关于爱爱的笑话。
黑板上面写道:“饭仍在锅里,可惜我已不在床上。”
我嘿嘿一笑,难为沈默了,她虽然古灵精怪,但本身不是文采斐然的人,自从我在家里呆得这十几天来,她每天都在黑板上变化不同的文字,逗我开心。
我下意识打开中央二台,多年来的销售经历,已经成为了习惯,打开电视,本能会先放到这个台。电视上股市依然是一片墨绿,几个砖家叫兽在喋喋不休,一派是筑底,一派是继续下探,永恒的论调。
我走进洗手间,挤了牙膏,放到嘴里发现味道不对,仔细一看,原来是用得沈默的洗面奶。
我苦笑了一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乱草一般的头发,带着血丝的双眼,微微凸起的肚腩,往日引以为豪的六块腹肌早已不见踪影。一直以来,都特别讨厌男人有个如孕妇一般的大肚腩,我反复告诫自己,千万不要成为那种人,所以无论是大学时候还是毕业后,我都非常注意锻炼身体,可是这几年来连轴转的生活,开会、开会、再开会,应酬、应酬、再应酬,醉酒、醉酒、再醉酒,夜场、夜场、再夜场,已经掏空了我的身体。脑袋里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句话:“人最终都会变成当初自己最讨厌的模样”,我默然。
刷完牙,我趴在地上开始做俯卧撑,一个、两个、三个……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我感觉胳膊开始有点抖,我咬牙坚持,四十五……四十八、四十九……
“五……”我咬牙切齿,“十”字还没出口,就趴在了地上,以前一口气做一百个是小菜一碟,现在五十个已经要了命。
我就那样趴在地上,像一条狗一样,不愿意起来。
不知道在地上趴了多久,我起身,冲凉,仿佛什么事情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我拿出沈默准备的爱心早餐——煎鸡蛋和火腿片,夹在两片面包中间,大口大口咬了起来。
我把电视的声音调得很大,很大,但我却觉得房间里安静得要命。电视里专家依然在喋喋不休,讲了什么我根本不知道,我知道自己不能再在房间里呆下去了。
在出门的那一刻,我下意识去拿手机,手机已经好几天没响过了,刚开始得时候,我一度以为手机坏掉了。
拿起手机的时候,我又自嘲的放下了,应该不会有人给我打电话了。
可是在门关上的那一刻,我又忍不住开开门,万一有人打电话呢,我知道此时的电话对我来说非常非常重要,有可能影响到我一辈子,我既期盼那个电话,又害怕那个电话,也许是宣判我的死刑,也许从此就是平步青云,我不知道当电话响起的时候会是哪一种,也有第三种可能,就是这个电话永远不会响起。作为民营经济的排头兵,作为已经销售额过几千亿的圣弗兰,它的一举一动,都会刺激无数人的神经。不用看,我也知道,网上关于“圣弗兰”的负面信息依然在发酵,而反对圣弗兰的QQ群上永远会是人头攒动。我已经屏蔽了相关信息,看得越多越心烦,处在权力斗争漩涡的我,都不知道任何消息,那些处在权力斗争漩涡之外的人,又能知道什么有用的信息。
阳光刺眼,楼下有两个小孩在玩轮滑,欢笑着从我身边而过。“慢点,你俩慢点。”后面跟着两个满头白发的老人。
这个时候,小区里恐怕不是老人就是小孩子了,像这个时间点,恐怕就我一个年轻人(年轻人?)在闲逛吧,这不是自己一度很渴望的生活吗?
我找了个凳子坐了下来,我仰着头,透过树冠,看着斑驳的阳光洒满我全身,那一刻我突然觉得那么放松。
这些天发生的事情好像在梦里一般,工作十年了,大小阵仗不下百场,三教九流、各色人等也见识了不少,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也没少碰过,白道的勒索、黑道的威胁、同事的出卖、领导的倾轧,也见怪不怪,行业的造反与反造反、老板与经理人的暗斗、集体出走与逼宫、釜底抽薪像一幕幕TVB肥皂剧,每天都在华丽丽得上演。
我自以为我已经处乱不惊,我自以为我已行怒不行于色,我自以为我已足够强大,我自以为命运已经掌握在我自己手里,我自以为我登高一呼,必然群情响应。在别人眼中,我走得太顺了,顺得有如神助,每一个关键的节点,我都会遇贵人,每一个关键的节点,我总会有所作为。
而只有我自己知道,这其中我付出了多大的努力。慢慢我也越来越自信,我也越来越信奉,车到山前必有路,因为每次当我觉得这个坎快要过不去的时候,总会有办法解决。
可是这次,对手足够强大,编织得网也足够密、足够大,我打出去的拳就像打在棉花一样,无声无息。
我原以为我会以前一样,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可是以前对手总是会出招,那我还有应对措施,可这次……
我闭着眼睛,想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想清楚,可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竟然坐在凳子上睡着了,梦中,我又成为了十年前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林敬轩,我又回到了南下广州的火车……
日期:2013-08-01 19:23:35
第一章:火车艳遇
“广州到了,那就是广州!”赵娜兴奋的大喊,她从火车靠窗的座位站起来,走到我坐的床边,弯着腰大叫:“这就是花都了,洪秀全的故乡,几分钟就到广州市区了。”她说的异常兴奋,全然没看到她那两个雪白的大兔子从她那低胸的衣领想跳出来,虽然看不到兔子头,但在红色BRA包裹下的大兔子已经让我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身体某个部位在剧烈地升腾。
一路上这样的场景,反复出现,你得承认,赵娜真是个尤物。
赵娜是谁,其实我也不知道她是谁,火车上刚认识的,也许用刚认识也不对,认识了已经36个小时了,从上火车开始算。
“哎,林敬轩,你去广州哪里啊?”赵娜突然问道。
“我也不知道,一会公司有人接我们。你呢?”
“我在天河,到时候有时间可以去找我玩啊。”我心里那个喜啊,我心里那个乐啊,我真想高歌一曲:“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这话我在心里酝酿了一上午了,想在一个什么时机提出,没想到赵娜就这么平淡无奇的说了出来,看来还是自己心里有鬼。
“放心,一定会去找你的,反正我刚到广州也没什么朋友,找你还有个伴。”赵娜给我杆子,我当然要爬得更高。
“唉,你们都有人接,就我没人接。”坐在一旁的陆瑶嘟嘟着嘴说道。
陆瑶是谁?其实她和赵娜一样,是我在火车上刚认识的。但是两个人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两种人,一个性感迷人、一个清新可人。说得粗俗点,赵娜是那种让人有肉欲感得女人,只要正常的男人,见到赵娜脑子是会跟下半身行动的;而陆瑶恰恰相反,有如邻家小妹妹的清新,让人有种保护的冲动,似乎还有一点别的什么,说不上来。
当然,对青春躁动的我,只要是美女,我是没有抵抗力的,而赵娜和陆瑶对我来说,都可以让我瞬间丧失掉抵抗力。
“那跟我走呗。”我嘿嘿笑道。
“切,跟你走,你把我卖了,我还帮你数钱呢?”陆瑶嘟嘟着嘴道。
“我在你心目中就这形象啊。”我嬉皮笑脸道。
“你以为啊。”赵娜和陆瑶几乎是同时开口。
“我死了算了,你们都不要拦我。”我做出一副捶胸顿足的样子,“我准备卧铁轨了。”
“不拦你。”陆瑶笑道。
“我可以帮你。”赵娜也笑道。
“天下唯什么与什么难养也。”我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几个人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这副欢乐的场景,在这三十几个小时反复出现。
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不管你是觉得时间长还是觉得时间短,广州到了!
广州到了!我长出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种紧张,紧张什么,我也不知道。
“广州,我来了!”我在心里攥了攥拳头。
“林帅哥,走了啊!”赵娜朝我笑了笑,眼睛似有意似无意眨了一下。
“好走。”我立刻收拾心情,满脸堆笑,末了还不忘加了一句:“常联系。”
赵娜朝我摆了摆手,似笑非笑。
我有点怅然,舍不得?也许吧。
也许火车不是最好的猎艳的地方,但是在那么狭小的空间里,合适的地点、恰当的时间加上对的人,确实容易擦出点火花。因为寂寞、因为无聊、年龄相仿、对方的脸又不那么讨厌、嘴又有点甜,你似乎没有理由拒绝一个不错的消磨时间的对象,对吧?尽管绝大部分时间,这个火花会随着火车到站而戛然而止。
我跟随着人流往外走,我的情绪有点低落。
我站在站台上,眼睛四处张望,等着一起来的几个同事。和我一同来的还有三个同事,被我的东家——通达电器派往了广州。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单位是北方某省的一个大型家电企业,我们一行四个人,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我、王胖子、宋猴子、孙二狗。当时来广州给订票,单位订票的那美眉,不知道是不是脑袋被门挤了,给他们三个票订在一起,我自己单独一个车厢,当时我暗地里问候了那订票美眉,现在想想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遇到了赵娜和陆瑶两个美女,此行显得多姿多彩。
正想着,突然背后被人拍了一下,我心中一惊。来前,公司的人反复告诫:广州是一个治安非常乱的城市,出门一定要小心,包不要斜挎、更不要挎在后面,一定要放在前面,以防飞车党抢包;不要和陌生人讲话,以防被下药;不要贪图小便宜,广州骗子无处不在……
难道……,
我浑身蓄力,捏着拳头,慢慢回头……
原来陆瑶……
陆瑶歪着头、一脸俏皮得看着我:“哎,看什么呢?”
“哎!”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对这个字有感觉,不称姓、不道名,弱水三千,你知道自己就是那一瓢,这种默契,很早很早以前似乎有过,在我情窦初开的时候,而现在亦或是以后的很久很久,我再也没有体味到这种默契。
笑容迅速展开,我自己都佩服自己咋可以变得这么快:“我这不是在看姑奶奶您去哪里了吗?”
“我有那么老吗?”陆瑶嘟嘟着嘴问道
“小姑奶奶。”我嘿嘿笑道。
“哼。”陆瑶又嘟嘟起了嘴,让我有亲一口的冲动。
“不理你了。”陆瑶转身。
我刚要说话。
陆瑶又回头, “林敬轩,记得要和我常联系啊!”
时间过去很久,但那天的场景,我依然清晰的记得。
什么叫回眸一笑百媚生啊,当陆瑶回眸嫣然一笑的时候,我承认我的心动了一下。虽然在我火车上我已经观察她不下几十回,虽然每一个部位不见得有多么出彩,但五官搭配得极其巧妙,齐耳的短发,小鼻子、小眼睛,总之就一个词——小巧玲珑。也许跟赵娜相比,她身材称不上火辣,屁股没有赵娜那么夸张奔放,但很翘,胸前招牌也没有赵娜那么呼之欲出,但显得凹凸有致。我记得我看到陆瑶的第一眼,脑海里浮现了汪曾祺他老人家文章里的一句话:“姐儿长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
后来的后来,在某一天,陆瑶曾经问过我,我第一次跟她见面是什么印象,我把那句打油诗读给了她听。
陆瑶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下流。”
而那天,当歪着头、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嫣然一笑又似乎有点拽拽的陆瑶,嘟嘟着嘴对我说“记得要和我常联系啊”的时候,我承认我心动了那么一小下。
我呆呆看着陆瑶离去,很快消失在嘈杂的人流中;而那天陆瑶身上的那件粉红T恤和那条剪了两个洞得七分牛仔裤,在很长时间成了我的最爱。
“嘿嘿。”同行的几个人凑了过来。
“行啊,哥哥,这么快,就勾搭上了!”王胖子拍着我肩膀道。
“说话别那么难听,什么就勾搭,这就魅力。”我多少有点不悦,王胖子碰了个软钉子,也有点讪讪。
宋猴子嘿嘿笑道:“老林啊,不能那么不讲义气啊,守着几个大美女,也不和我们兄弟分享一下。”
“我看刚才那个小妮子对你有点意思,可以……恩”二狗做了个猥琐的手势,“屁股真翘,啧啧。”
“去去,你们几个龌龊的家伙!”
而一转身,我看到赵娜拉着行李箱从我身旁经过,似笑非笑而又意味深长看了我一眼。
她不是走在我前面了吗?
我来不及多想,被人流挟着走出了火车站……
日期:2013-08-02 12:31:16
第二章:初识广州
“热!”这是广州留给我的第一印象,而且是以后挥之不去的烙印。
检票口已经有人等我们了,按照总公司的提供的联系方式知道接站人叫宋世文。
“快看!”宋猴子高声叫道,“通达电器,接我们得人来了。”
“哪啊?”王胖子问道。
我也赶紧四处张望,
看到有一个人举着一块手写的牌子——通达电器,在接站的人中毫不起眼。我们赶忙挤过去,接站的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
我大胆叫了一声:“宋哥,是吧?”在火车上我给他打过电话。
“小林?”
“是,是!”
“哎呀,等你们半天了。坐车都辛苦了,欢迎欢迎!”说着伸出来和我握手,我拉着一个包,提着一个包,以前没怎么和人握过手,看宋世文和我握手,慌乱中两个包一起扔到了地上。
王胖子也赶紧跑过来和宋世文握手。
我有点疑惑,这个宋世文怎么像个小男孩,后来才知道,他比我早一年毕业,但岁数确实比我小一年,加上个头不高,又长了一个娃娃脸,所以像个小男孩。可怜我屁颠颠,一口一个宋哥的叫,呵呵
“到广州,就是到家了。”宋世文虽然看着像小孩,但是这话在当时的我看来却别有一番派头。我暗暗在心里发誓,以后我也一定要更加成熟。
“那是,那是!”我们异口同声的附和道,有点点头哈腰。
“以后还要请宋哥多多关照!”王胖子道。
我心里有点嫌弃王胖子拍马屁,可是又暗自惋惜,这番话怎么不是自己先说出来的呢?
“哪里,哪里,大家都是同龄人,互相关照!”宋世文以一副大哥哥的口吻。当后来,新来的毕业生对我说请林哥多多关照的时候,我心里颇为感慨,一方面确实发自内心,一方面也许也在说,以后你的位置,我一定要取而代之。
宋世文继续说:“本来公司要派车来接你们,可惜司机都临时有事,我就带大家坐一下公交车吧,也正好欣赏一下广州的街景!”听到宋世文的话,我隐隐约约有点失望,因为在来广州的时候,总公司的人言之凿凿的说:“放心吧,到了广州会有专人、专车接待你们的。咱们通达的员工福利在业界都是让人称羡的。”
通达在我读书的学校小有名气,面试的时候,那个考官在我们面前把通达说的天花乱坠,说通达老板立志让通达的员工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听的我当时是热血沸腾,毅然放弃了另一家大型国企伸出的橄榄枝,立刻和通达签约。只不过后来我才明白,为什么会叫“立志”让通达的员工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读书的时候,老师有句话:无志之人常立志。
其实,工作久了,大部分人都明白,看一个公司的前台接待人员、面试人员的素质、员工一接触的小小福利,就能明白在一个公司的发展。很多企业整天叫嚣福利如何如何好,却不舍得给员工买五险一金,最起码的保障,买的也是要过了试用期。其实这种企业不去也罢,一个小气的公司,你很难指望他给你很高的工资,即使他在外面名声大振。
很多企业天天把顾客满意放在第一位,却往往忽视了员工的满意,殊不知,没有员工的满意,又何来顾客的满意。企业也许不是不明白,只是不屑去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你不来,有大把的兵。多少知名企业大把大把的裁人,眼睛都不眨一下,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前脚大把裁人,后脚大肆招人。通常这种企业的老板都大谈员工关怀,企业都有朗朗上口的人才储备和关怀的口号。
拉着行李,刚出火车出站口,广州就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第一印象:热!广州的热,不是普通的热,是闷热。以前在北方的时候,夏天也特别热,能把人晒得脱皮,可是那种热能让人受得了。广州的热,湿气太重,汗出不来,整个人都粘糊糊的。
我的衣服一下子湿透了,我刚想骂两句。就听王胖子大骂:“FUCK,这么热的天,要搞死老子!”我一看王胖子更惨,穿了一个白衬衫,全贴身上了。二狗笑道:“胖子,露点了!”王胖子恼火的朝二狗踢了一脚,二狗机灵的躲开了。
宋世文笑笑:“广州的天气是比较热,以后慢慢就习惯了。”我一看,宋世文也好不到哪里去,满头大汗,想必刚才在火车站接我们的时候,已经挤了一身臭汗,上身的白色T恤上已经有盐白的汗渍。我突然有点体谅宋世文、体谅通达,出来混都不容易,宋世文和我们非亲非故,他凭什么要接待我们。
热热热,这是我下了公交车的唯一感觉,烈日当空照在头上,整个人就像在蒸笼。“妈的,什么鬼天气,要把人热死啊!”我忍不住骂了起来。“胖子,胖子,你没事吧?”我听到二狗大声叫道。我扭头一看,王胖子的脸色已经明显不正常了,“是不是中暑了?”宋世文说,“赶紧把他扶到那个士多店去!”看我们愣在那里,宋世文说:“就是商店!”我们这才知道,原来广州叫商店为士多店。我们几个人七手八脚的把王胖子扶到旁边的小商店,商店里开着空调,我们感到从地狱到了天堂。宋世文对喊道:“老板,来五瓶可口可乐!”刚才,宋世文坐公交的时候,就没要车票,我猜测他应该是不报销,我赶紧抢先说:“宋哥,这次我来吧!”宋世文按住我拿钱的手:“你们刚毕业,还挣工资,以后有了钱,我就不和你争了。”我心里一热,为宋世文的厚道,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宋世文的可爱又可敬,后来,我特意请了宋世文吃饭,一个比较高档的地方,不为别的,就为了我到广州的第一天宋世文的两块钱的车票和一块钱的可乐。再后来,公司有新来的同事和我一起出去的时候,我都抢着付钱,因为我理解刚毕业的学生的感受,想充大而又囊中羞涩。
越走我心越失落,因为宋世文带领我们走的已经不是大路了,两边的都是楼房,不过几乎不见一点阳光,路面都是湿漉漉脏乎乎的,路两边全部是店铺,充斥着劣质的食物和汗臭味道以及垃圾腐烂的结合体的味道。摩托车不知道突然就从一个小巷子串了出来,吓出一身冷汗。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广州的一大特色——城中村,两边的楼房,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叫“握手楼”!之所以叫“握手楼”是因为两个楼房之间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了,在不同的两个楼房的人,可以站在阳台上握手了,当然我们后来还有对此非常淫秽的比喻,属于儿童不宜。两个楼房这么近,隔音效果当然好不到哪里去,所以不管中午还是晚上,你经常会听到打骂孩子的声音、夫妻吵架的声音、半夜划拳的声音,当然还少不了肉体撞击声,我相信很多住过的人都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声音。在相对安静的夜晚,你将睡未睡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从似乎压抑已久的声音,那声音似乎无比痛苦有无比畅快,然后又听到几声啪啪声,再然后是啊啊的大叫声;当然不同的男女主角的配音会千差万别,有的宛转悠扬,有的慷慨激昂,还有的如杀猪一般,这时候,你会听到有一个啤酒瓶子不知道从哪个窗户被扔了出来,完全不考虑是不是会砸到别的人身上。
当然广州握手楼的形成,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伟人南巡以来广州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原来比较荒凉的地方成了繁华的商业中心,代表作就是天河城一带,据说原来是国民党的军用机场。当然广州的发展和其他地方的不太一样的地方,其他地方的造城,基本叫旧城改造,也就是饱受诟病的拆迁,广州保留了各地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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