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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飘香
作者:
陈荟楠
序 篇
馨香茉莉
那一年,我二十八岁,在中部的一个大城市里寄居,像蝼蚁般生存着,跟成千上万面无表情的人们一起,进出于气派但冷漠的写字楼,朝八晚五,上班下班。也许这种生活是好的,对于那些已经习惯并从中获得了乐趣的人们来说。但我却没有乐趣。我上学时学的是文科,在写字楼里面做的是文秘一类的工作,工资微薄,聊以糊口。工作本身也让我提不起兴趣,除了上班时对上司和同事挤出一些微笑外,郁闷、惆怅的情绪一直伴随着多愁善感的我。之所以没有离开这里,没有摆脱这种生活,是因为我没有信心找到更好的工作。我甚至害怕,一旦丢掉工作,我的生存都成问题了,除了在街上摆个盆儿——乞讨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还能干些什么而不至于让自己饿死。
我并不是历来如此的。我曾经是个有理想、有朝气的青年,我的理想,就是当作家,更准确地说,当一个超脱世俗、不受束缚的自由撰稿人。很显然,这个理想没有实现。当今社会,写书的人比读书的人多,真写出了有人看的书,并因此而赚了钱的作家,肯定是凤毛麟角的。以前我不懂这个道理,而且对自己的才华很自负,以为能写出惊世骇俗的作品。直到经过一次次的打击之后,我才逐渐认清,自己写出的那么多文字,不过是没人看的垃圾。作家梦破灭了,我就再没有什么梦了。我似乎也老了,二十八岁了,还能有什么作为呢?这个年纪,韩寒已经出过好多本书了,Facebook的创始人扎克伯格已经身家过百亿了。我最有创造力的青春时光都已过去,也没创造出什么来,一想到这点,我就无比沮丧。
算了吧,也许就是我的梦想害了我,也许我就是个平凡人,不该有梦想。我应该适应目前的生活,应该想办法喜欢它。每当阳光普照的早晨,我开始一天工作的时候,我总满怀着做一个幸福的普通人的希望。我力图将工作做的更出色,的确也因此获得过上司的赞赏,心情也好过一些时候。不过到了月末,看到工资卡上新增的数字,我的生活重又黯淡下去了。当然,更根本的是,我从未真心喜欢过这份工作,再怎么努力也没办法喜欢。
下班了,我应该高兴一些儿吧?可情况也许更糟。以前我还读书,自从作家梦破灭之后,书就很少读了。你也许会说,怎么这么功利?没错,我历来就是这个样子的,读别人的小说,是为自己写小说提供灵感和素材;去报摊买杂志,是为了从上面抄下各期刊的投稿地址。我读书的目的,就是要当作家,既然当不成作家,还读什么书?不读书,我的下班时间就十分空洞了。我不抽烟不喝酒,也没有狐朋狗友可在一起打发时间——这都是以前想当作家留下的后患,虽然真正的作家或许并不是我这样的。玩电脑游戏吧,我就会大学时代学会的老版的星际争霸,由于水平低和心脏脆弱的缘故,我从不跟人对玩,一个人玩单机,打开地图作弊。虽然盘盘能赢,但我的兴趣很快就耗完了,甚至痛恨起来,将游戏软件卸载了——直到下次想玩时再重装。看电影电视是我打发时间最多的,以前多看高雅的文艺片,但最近的品味越来越低了,低到经常要调出移动硬盘里存的“爱情动作片”看,边看边打飞机,直到精气耗尽,兴味全无。这个时候,我躺倒在城中村蜗居的陋室的床上,听着外面胡同里传来的无聊的、恐怖的笑声,想到了死。
我太孤单了,过着这样抑郁的生活,说不定哪天就会死去的。死了身边连个人都没有。我应该找个人陪陪,我还不想死。这个年纪,应该结婚了。老家的父母,已多次催婚,不是我不想,我也觉得那或许是我起死回生的途径。但结婚是容易的事情吗?我不说你也知道,对于像我这种处境的人来说,要找个愿意跟自己结婚的人,谈何容易。以前,年轻气盛的时候,我也交过几个女朋友呢,但没一个处了超过半年的。原因很简单:在我看来,她们都太俗气,没理想没追求,甚至连我写的作品都不看;在她们看来,则是我太穷酸,整日琢磨些无用的东西,没有前途。现在,情况更坏了。虽然我已低下架子,不再计较女人的俗气,但她们却离我越来越远了。不说街上遇到的女人从不正眼看我,就连公司里的几个女同事,现在一见到我,都要将眼皮拉下去的。我承认,我身上的阴气太重,即使笑着,在她们看来,也好似在哭。
偏偏是在这种消沉不振的时节,我那身体里欲望却并没有消减。以前读书写作的时候,我觉得周围的人都很低俗,自己有足够高尚的情操抵制欲望的侵挠。有欲望的时候,我还可以写一些关于爱情的文字来发泄,也就是所谓的高级的“意淫”;现在,我没有了其他的想法,意淫也不高级了,需要结合赤裸裸的影像资料,做赤裸裸的**了。总之,我已经退化了,成了一个纯粹的动物,除了要吃要喝,就是想和女人**。我怀念以前和我交往的女朋友们,怀念她们柔软的身体。借用那句老话说,如果老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愿意再次拥她们入怀,我不再跟她们谈文学、人生和梦想,只跟她们谈谈俗事,做**。可是老天似乎不知道我的存在,我的前女友们,也一个个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日期:2014-04-08 20:31:00
当然,也不能说我的生活中完全没有女人的身影。毕竟,天天在房间里意淫和**,只会使我完全崩溃的。我还要多少沾点儿人气,才不至死得太早。我住在城中村里,我知道去哪儿找女人玩,她们离我并不远。平心而论,她们收取的报酬,也不是很高。我这么说,你大概明白我指的是哪一类人了吧?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今天我还可以告诉你,在哪儿可以找到她们,如果一个地方找不到,总有地方可以找到的。城市很大,像这样的角落有好多个呢。自从跟最后一个女友分手之后,一年多以来,我在这城里的各处都留下了足迹。这些地方都是大同小异的破旧阴暗,里面的女人们也是大同小异的低档次低品味,如果你要求高的话,就不要去那种地方。只有我这种失意而又囊中羞涩的人,才顾不得档次和品味。有钱的人自有更好的地方去寻乐子,如果你是后者,就当我上面的话没说过。
失意文人去花柳巷中寻安慰,这似乎就是我那时的状态。我每个月拿到了工资,留下基本的生活费,往储蓄帐户里再添点儿钱之后,就将剩余的钱放一边,盘算一下怎样去那些地方花掉。这有什么盘算的呢?当然要盘算,不然一两次就用光了的话,那后面大半个月我又只得靠自己的双手缓解饥渴了。要盘算用这些钱既能多找几次女人,又使每次的钱花得很值,足够缓解我的困难,满足我的欲望。虽然客观地说,那些女人的开价不高,但我也不是想去找她们就能去的,毕竟囊中羞涩啊。她们收我钱的时候,我嘴上不说什么,心里还是挺不乐意的,还总觉得她们赚钱比我轻松。虽然事实上并非如此。
这里得先讲一下找这些女人的规矩。一般就是两种方式,用行话说就是“做点”和“包夜”。做点,难听一点儿说就是“打炮”。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一次做完,穿裤子走人。女人们都希望你快些完事,当然不会和你有多少交流,你想事前蕴酿、事后逗留,加钱都不乐意呢!做点的价格是一百,这个价格据说都保持了很多年了,在可预见的未来似乎也不会涨。虽然价格低廉,但做这行的女人都偏爱这种方式,因为它比较安全快捷,做完一单,还可以回店里守下一单生意。包夜的意思不用解释,价格一般是三百,但你不要真以为花了三百块钱,她们会陪你整个晚上的。没过十二点,她们是不愿陪你走的;天不亮,她们却又要返回。其实,她们呆在店里也不一定有生意,早上回去更无事可做,只能蒙头睡觉,为什么要如此矜持呢?我想,这可能与她们养成的职业习惯有关吧,就跟我们每九晚五按时上下班是一个逻辑。当然,我上面说的规矩也是相对的,比如我说她们“加钱也不乐意”,还要看你能加多少钱嘛。你钱足够多,包下她们一整天、一整月或者一整年,都是可以的,她们很多人还巴不得有这样的顾客呢。你包的时间一长,她的身份就发生了变化,从“小姐”变成了“二奶”,对她们也是一种社会地位的提升。不过,这种真事儿我到现在还闻所未闻。就我前面所经历的那些女人们,没几个能达到能让人们去包养的水平;再说有钱人不是也不来这种地方嘛,像我这样来这儿的人,即使想包她们,又哪儿有钱呢?
如果仅仅只是发泄兽欲,做点对我是比较划算的。包一次夜,最多也就做两个回合,有时做一个回合之后就筋疲力尽不想再做了。做点的话,同样的钱可以做三次,隔几天一次,也许就可以撑上半个月。道理虽是这么个道理,但我还是喜欢包夜。你知道的,我其实不仅仅想发泄兽欲,还想多沾点儿人气呢。我想找个人说说话,谈谈心,舒缓一下我的抑郁的心情。即使说不了多少话,和她们呆的时间长些,让怀里有个温暖的东西抱着,我的心里也会踏实许多的。我也不愿那种事情发生得那么草率,那么赤裸裸。因此,除了做两三次点外,我要尽量保证每个月包一两次夜。每当跟她们过了一夜之后,我可以保持几天的好心情,也有充足的暧昧情节够我好好回味的。
日期:2014-04-08 20:32:32
这样的生活当然不是理想的生活,但至少还能给我一些希望吧,让我在那些基本无望的日子里苟延残喘,不至于早早结束自己的生命。每当找了一个女人,满足了,还期待着和她或者和别的女人下一次的相逢。期待是人们活下来粮食,不是吗?这些女人,当然也不是我理想中的女人,同样对理想、文学和人生的话题不感兴趣,她们也不会和你谈感情。她们跟你睡觉,不过就看中你钱包里的钱。她们大多数文化水平很低,只能跟你聊些很通俗的话题。不过,她们虽然很俗,但是俗得“纯粹”,和我以前的那些女友比较起来,没有矫情、乖戾和令人烦燥的自以为是。她们不用你操心,她们也不操心你的出身和前途。你和她们之间就只是生意,你用金钱换温暖,她们用青春换金钱,两不相欠,明明白白。
有时候想想,所谓的爱情、婚姻不也是另一种形式的交换吗?只是交换的形式复杂得多,隐蔽得多。找女朋友不一样要花掉我很多钱,耗干我每个月的工资,甚至还威胁我那可怜的积蓄吗?而且这些钱还花得不明不白。除了付出金钱,还要付出时间、精力和情感,而这些付出有时会让你抓狂的,付出了也未必会有回报。谈恋爱,往往不就是互相伤害,结婚,不就是互相捆绑了再尽情地伤害吗?反而是和小姐们的交往,很单纯,有交换却不必有伤害。当然,我说这些话会遭人骂的,我未来的老婆看了也肯定不高兴,还是不往下说了,你就当它是我很久以前的不正确的想法吧。这两年来,我的想法又有了很大改变,对爱情和婚姻有了新的认识。这个可真没骗你,毕竟我现在也是准备结婚的人了嘛。
和小姐们厮混久了,我也长了一些见识,对她们的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她们这些女人,出身、年龄、相貌、经历、想法,各各不同,是没办法一句话形容她们的。但她们还是有一些共同点的,只是和人们想象的不一样。她们都需要钱,这肯定没错。她们都认为自己的身体可以拿来赚钱,并且冲破了世俗观念的束缚,切切实实地这么做了。她们都没把目前的工作当作安身立命的方式,而只是实现另一些目标的临时手段。她们的人群都极不稳定,迁徒非常频繁,往往前天在这个店里见到的女人,第二天就走掉了,在另一个店里却能不经意地遇见。还有一点,就是她们都生活在社会最阴暗的底层,不见光,怕光,在社会上也听不到她们的声音。只有在都市新闻节目中,偶尔有抓获嫖客小姐的报道,在那里面,她们也一律低头掩面,默不作声。我们听到的,只是节目主持人或记者对“社会丑恶现象”的声讨和对这些“失足女人”的叹惜。
日期:2014-04-08 20:33:51
其它的共同点,我一时想不到了。有人把她们描绘成一群不要脸、风*浪荡的女人,成天出卖色相、勾引有妇之夫,毒害未婚少年。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就我所知,她们大多数人不是这样的。她们相当不主动,大多数时间坐在简陋的门店里面,看电视,发呆。一般都是老板拉客,她们也不过是坐在门口,向往店里张望的男人们招招手而已。还有人认为她们为羞耻感折磨,在人前低声下气,走在路上不敢抬头,夜里不得安眠,时时处处想着自己可悲的身份。这也不完全符合实际。某些刚入道的小姑娘,可能会是这种状况吧,大多数女人则不是这样的。她们当然有不开心的过去,有屈辱的感情,但不会经常表露出来,也尽量不往那些方面想。不管是她们自己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和客人们在一起的时候,她们也笑也闹,也嗔也怒,都是因为眼前的欢乐和烦恼。还有人认为她们赚了很多钱,个个挥金如土,纸醉金迷,这也怕是指错了对象,他们应该指的是各大夜总会里的小姐吧。我接触的小姐中,没几个有钱的,她们总说风声太紧,生意不太好,钱难赚。根据我的观察,她们并没有说假话。她们中间,姿色好些的,收入还过得去,姿色平平甚至难看的,经常好几天接不到一次客,收入就少得可怜了。
总之,就我所见,这些女人们跟平常人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她们走在人堆里,你不一定能将她们认出来。她们的生活有自己的逻辑,但这个逻辑和你我的生活逻辑并无本质的区别,那就是:挣钱、吃饭、养家,为达到这一目标,应该出卖自己的一些东西。像我这样在写字楼里工作的,出卖文才,农民工在工地里出卖力气,还有一些人出卖灵魂,而她们,这些小姐们,她们出卖自己的身体。就是出卖的东西不一样,仅此而已。既然这样,她们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有着同样的精神结构,梦想和追求也大同小异。的确,她们的社会地位很低,低到尘埃,但她们并不是另一个世界里的人,或者,这个世界里的另一类生物。
好啦,上面我作了这么多的铺垫,总算可以说说我真正想说的东西了。我要说的是,在我二十八岁的时候,过得相当不好,甚至比那些小姐们还不好。我觉得自己出卖的东西,比小姐们的身体更无价值,当然也不能指望有更多的收入,而我又没有更好的东西可以出卖了。我的前途黯淡无光,我的人生毫无意义。我走到了生和死的边缘,眼前灰濛濛的一片。但就在那个时候,我的人生却出现了转机,经历了重大的改变。转机和改变并不是指我在公司里得到晋升,加了工资,或者干脆换了工作,或者遇到贵人提携,一夜之见飞黄腾达了。都不是的。转机是心灵指针的转向,改变是精神面貌的变换。从此我的人生出现了一片新天新地,重见了曙光。现在我就说说这一转变的过程吧。请别惊奇,它居然也是一个风月场上的故事,也与几个风尘女子有关。
日期:2014-04-08 20:39:11
这几个风尘女子,有一个你应该猜得出来,她就是本书的第一号主人公,名叫茉莉的女子。
有一天晚上,气候温和怡人,我从蜗居的地方出来,在城中村瞎逛。约摸十一点的时候,我转到城中村的后街上,朝那里的几个休闲店走去。这几个店我都很熟悉了,里面的小姐有一半都已跟我睡过觉,剩下的几个我实在看不上。因有一段时间没去过了,我想看看有没有新人,没有的话就拉倒,我再去其他地方找。第一家店里没有,我晃一眼就走掉了。第二家店里除了老板外空无一人。走到第三家店,才看到第二家店的两个女人也在这里,她们和第三家店的女人围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嘻嘻哈哈地谈笑着。看到有人来,她们却一哄而散回她们店里了,叫着“做生意啦”“做生意啦”。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其实我不见得做她们的生意,她们大可不必因为我而中断开心的小聚。
我硬着头皮进了第三家店。这家的老板是个比较年轻的女人,姓刘,她还认得我,跟我打招呼,反而是那两个跟我睡过的女人,小丁和菲菲,好像不认识我了,对我很冷淡。我不怪她们。我眼角的余光盯着那个陌生的女人看。她姿色姣好,算不了上等,也算得了中上吧。身材匀称,穿着一件很合身的米黄色长袖春裙。刚刚及肩的短发,发梢稍稍卷起。脸蛋儿白净,大概是刚和姐妹们谈笑的原因,她脸上的红晕还未褪去,眼窝里的笑意也若隐若现。见我偷看她,她也不躲开我的眼神,反而带着微笑打量我呢。我慌了,心里有些拿不准了。按说我见她的第一眼,就看上了她,寻思着今晚不必再去找别人了。但我不能确定她是这个店里新来的小姐,还是老板的客人,或是其他的什么人。从相貌上说,像她这样水平的,在这类店里就比较稀有了;而从气质上说,她就太不像这些店里的小姐了。我不知该怎样开口。
“帅哥,怎么的,今天这么犹豫啊?我这儿的小妹都不错的呀!”老板说。
“唔……”我还是口拙,怯怯地抬手指了指那女子,“她是不是……?”
没想到此话一出,老板和那女子都嘻哈笑起来。“看看看,我说什么来着?你这狐狸精,走到哪儿吃到哪儿,你一来,还哪有我们的饭吃?谁个男人不一眼看中你呢?”老板冲那女子轻声嚷道。那女子回道:“刘姐你这说的啥话?我们都是流水的兵,而你是铁打的营盘,怎么都少不了你的钱。说起来讨厌我的,大概是她们吧!”她说着看看店里的其他几个女人。还没等她们说话,她又说:“算了算了,我不讨人厌了。我走了。”
日期:2014-04-08 20:42:39
我的心一沉。还好,老板和其他姐妹都来挽留她,看样子没有谁真跟她过不去。老板说:“你也别虚情假意了,人家看上你了,就跟人家去吧。你东奔西走的,也不容易,她们也不缺这一次。帅哥你是要包她的夜吧?”她转头问我。
我太高兴了,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包夜,当然是包夜啰。我掏钱的时候,老板又没忘狠我一手,她说时间太早,要多给一百。我那时可顾不得讨价还价了,掏出四百块,将预备的开房的钱都给了她。她转手将三百块递给那女子。“怎么好意思?要不再给你一百吧?”那女子说。可老板摆摆手,不容分手,将我俩推出了店门。
我带她回我的房间。一路上,我们俩说了很少的几句话,就是相互问问情况什么的。我心里有些激动。可她见我要带她回住处,眉头略略皱了皱。大概她猜到我那儿不是什么好地方吧。果然,东弯西拐带她上楼进门后,她一看到我房间的样子,马上叫了起来:“喂,喂,你这里怎么这么乱呀?我们还是出去开房吧!”我很尴尬,但还是硬着头皮,说了一些开房不便、外面不安全、我马上收拾房间之类的话。看我认真的样子,她勉强同意了。但转头看到我的床,又不乐意了:“我不睡你的床!”
我心里想,遇到难伺候的主了。实话说,我的确过得很颓唐,但并不是完全不修边幅的人,房间里也没有别人想象中的那么乱,出门的时候,我估计会带人回来,还特意做过一些整理。如果我去远一些的地方,当然要开房,边近的话一般都会带她们回来的。毕竟在自己住处,既不用花房费,也比较安全,不用担心警察查房。房间是否整洁,小姐们大多不会太在意的。据我所知,她们自己住的地方,比我还不堪呢。以前来过这儿的女人就没说什么呀。可面前的这个人,似乎不好糊弄。她先前的笑意早已收起,脸上冷冰冰的,眼睛里露出的不屑、厌恶的神色让我不敢直视。我还没见过这么有气场的小姐呢,对她是又惧又爱。为了留住她,我再一次让步,从衣柜里拿出新洗的床单被套。
可喜的是,她也不是无理取闹的人,看到我毕恭毕敬诚意十足,就不再挑剔了,反而过来帮我铺床换被。弄好之后,我要她先去洗澡,我接着收拾房间。她没去,在房间里转了转,也顺便帮我收拾。我心里暗暗惊奇。十多分钟后,我的房间就变了一个样。
“这才像个样子嘛!”她一手叉腰,一手比划着说,“看你以前就过得一团糟。”
“是的是的,”我附和着说,很欣赏她那说话的神气,“好久没认真收拾了。”
“你的书蛮多的。”她又指指我的小书柜,“看起来,你似乎是个文学青年么。”
我的书并不多,也就那么一小柜而已,里面有些文学名著,也有时新小说和一些当代作家的文集,期刊杂志也有一堆,中间还混夹着我以前作品的打印稿。我已许久不关心它们了。没想到她却似乎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盯了不止一眼,还伸手摸了摸几本名著的书皮。我心里一热,心想她也是读书的人?也是“文学青年”,和我有着一样的志趣?这么说……我不免有些想入非非。我得和她好好聊聊。
我正要打开话匣子,她却眼神一转,打了个哈欠,嚷着要洗澡睡觉了。我只得依她,伺候她沐浴更衣。她的手提包里装了很多随身行头,都让她拿进浴室了。从浴室出来,她居然穿着自带的粉色睡裙,整个人完全变了风貌,脸蛋和脖子粉嫩红润,身段优雅温柔,看得我恨不得马上抱着她亲上一口。可我没那胆子。我跟其他小姐都挺随便的,在她面前却拘束得很,不敢造次。我只得进浴室,也将自己里里外外洗了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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