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雪下花篱:四个因鬼蜮伎俩,而引发的爱恨情仇

作者: 枫溪筠

  日期:2014-11-07 19:58:24
  <楔子>一:初遇
  十一年前的霜州下了一场百年难见的大雪,群山连绵净是白茫茫的一片。这场雪持续了半个月,霜州一眼望去全是白雪皑皑,倒也有难得的一种美观。只是在大雪面前,所有人都不愿出门。而十二岁的沈珺瑶,却不得不出门,因为她的母亲病了,病的很严重,她必须上山采药。因为周围十里的郎中都不敢前来就诊,沈珺瑶的父亲沈梦岐最近刚刚得罪了一个大军阀,谁都怕惹祸上身。
  沈梦岐是霜州数一数二的富商财主,为人豪迈,就是脾气太犟。最近得罪军阀,也是因为军阀要他捐出手头上的一批珍奇古玩他拒绝引起的。按理说,军阀要他手头上的古玩,然后给他一个特有的生意渠道,也是不亏的,换做别人,可能早就同意了,但是沈梦岐腰杆挺得直直的,还指着军阀的鼻子骂:“如果我把珍宝给你,便是玷污了珍宝,玷污了民族尊严。”气得军阀脸都绿了。
  军阀生气了,后果很严重。可怜了清瘦幼小的沈珺瑶冒着皑皑白雪上山采药。沈珺瑶自幼多病,所以算是久病成良医,小小年纪医术还过得去。

  她瘦弱的身子一步一个脚印踩着厚厚的积雪,艰难的前行着。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蜷缩着一个人,她四周看了看,苍茫茫的一片,左右无人,只好上前去查看。发现是个比自己大不了四五岁的哥哥,于是探一下他的鼻息,把一下他的脉搏,发现他还有呼吸,虽然微弱,但有是有的。
  她无法见死不救,于是,只好将他背到另一个山头的小茅屋里。谁能体会,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背着一个十七岁的大男孩翻越一座山的概念,那勇气,真是让山水都为之变色的。
  沈珺瑶照顾了那个男孩一天一夜,一个晚上,他的嘴里都是叫着:“娘”沈珺瑶觉得好笑,自己都没有他这么粘人。
  第二天上午,男孩睁开眼睛了,看着眼前清秀可爱的小女孩,问道:“你是谁,我在哪里,天堂还地狱。”

  沈珺瑶说:“你尚在人间。”
  “是你救了我吗?”
  “也不算我救了你,是你给了我一次实验的机会,你知道吗?你从很高的山崖上摔下去,脖子和手脚的骨骼都移位了,是我帮你全部接好的。我第一次接人骨,接的还挺成功的,以前老师总让我帮小猪小狗接,这次帮你接了,回去我还可以向老师炫耀。”
  男孩:“呃........”

  沈珺瑶笑着露出两个酒窝:“大哥哥,你是霜州本地人吗?为什么会一个人在山上摔跤啊!”
  男孩说:“我叫苏鹤轩,是邑州人,你叫什么。”
  沈珺瑶第一次听见苏鹤轩这个名字,由此就刻入了心,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认识苏鹤轩,也从此就入了心。他高高瘦瘦的,熠熠发光的眼眸,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纤长的手指,低沉的声音,特别是那冷淡的表情下,偶尔的笑颜。
  分开时,苏鹤轩对沈珺瑶说:“我无家可归了,你能不能收留我几天。”
  沈珺瑶答应了。
  日期:2014-11-07 19:59:34
  <楔子>二:相知
  一收留就是一年,一年里,沈珺瑶和苏鹤轩同进同出,除了沈珺瑶上学堂的那些时光,两人基本上都待在一起。苏鹤轩会骑马,写字也漂亮,诗词歌赋,甚至连打仗的兵法都无一不通。虽然沈梦岐只让苏鹤轩在家里做了个小书童,但是在沈珺瑶的心里,却暗下决心,将来一定要嫁给苏鹤轩,哪怕他只是个下人。
  这年的冬季,依旧是大雪纷飞,那个大军阀带着大批军队来到沈家,将沈家团团包围,军队从沈家的各个暗门涌入,而自己是被府里的奶娘拉着逃命。
  后来沈珺瑶才知道,那个大军阀竟是苏鹤轩的爹苏晋,苏鹤轩之所以待在沈家,就是为了将沈府的结构地图画下来,并且标注沈家的金银珠宝和钱财放在什么位置上。由于沈梦岐一直不肯交出那批珍宝,苏晋带领军队是以沈梦岐是汉奸的罪名前来抓获抄家的。沈梦岐是个宁死也不屈的人,他绝对无法忍受汉奸的这顶帽子和罪名,不愿**在人世,于是委托家仆带走沈珺瑶,自己和妻子自杀以谢天下。

  沈梦岐以为自杀,能证明自己的清白,然后事实恰恰相反,苏晋昭告天下,说沈梦岐畏罪自杀。然后对沈家的下人痛下杀手,血洗沈家,并且收刮走沈家的一切财产。
  在大军的虐杀中,沈珺瑶没办法逃出去,原本沈府的内部结构是独特的,有许多逃生的暗门,但是这些暗门全部被苏鹤轩画了地图上,每扇门都有士兵把守。而她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倒下,看着那些残忍狰狞的军士像疯了似得的挥舞手中的刀剑和枪支。那鲜血,直直溅在沈珺瑶的身上和脸上,那刺鼻的血腥味充斥着她整个呼吸系统。

  她害怕,紧张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她在人群中搜索到了苏鹤轩的身影,他虽然没有下手杀沈家的人,但是他就站在他父亲的身边,冷冷的,冷冷的看着这里发生的一切。
  他曾经说过的,可以实现她的一个心愿,她的心愿就是希望家人里平安健康,他无法实现的,他骗了她,他不守信用,他是个骗子。
  他曾经说过,希望可以一直和她在一起,上山采花,踏青放风筝,坐在月下赏月,坐在窗前吟诗,这仍然是个偌大的谎言。
  枉费她对他一年来的倾心爱慕,枉费她曾经对自己的父亲说,长大后一定要嫁给像他这么好的男子,父亲还笑她,笑她年幼,不懂世上的情爱。
  时间好像停止在了这刻,她的背后被砍了一刀,疼,席卷了她全身,眼泪模糊了她的双眼,她的知觉在慢慢的消失,她仍然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盯着他那冰冷的双眸,好看的容颜。
  苏晋下令放火烧灭这里所有的一切,于是,原本精致气派的沈家,在这一刻,燃起了熊熊大火。
  此时的两人,她在火里,他在火外,她透过火焰看向他,像是眼睛里斥满了血。他依旧冷冷的望着她,对他父亲说:“请一定厚葬她。”
  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傻,引狼入室,害了沈氏一家,就因为这个绝情的人。

  她的心宛如一把利剑在慢条斯理的割着,她的嘴里突然充满了血腥味,是的,是血腥味,她吐血了,她痛到吐血。
  她闭上了眼,在心里说着:“苏鹤轩,再见了。苏鹤轩,永远不要再见了。”
  日期:2014-11-07 20:02:02
  第一章
  十年后,罗平县,李家。
  我在师傅家已经住了十个年头了,日子那是过的有滋有味的。反正我在这里,每天除了喝药,上学堂,就是学习医术,其他的杂事都是师傅的一对双胞胎儿女高歌一曲帮我完成的。据说,我是师傅的一个好友之女,因为家中突遭变故,所以就被他收养了。我也不知道他说的对不对,反正我十三岁之前的记忆全部消失了。

  师傅说,有些痛苦的记忆消失了好,可我觉得,万一是美好的记忆呢?
  我的脑海里总是出现一个叫苏鹤轩的名字,他的样貌若隐若现,但是我知道,我以前肯定很喜欢他。但是我又不敢开口问师傅,因为师傅不喜欢我问十年前的事情,如果问,那是要挨打的。
  师傅是个郎中,大名叫李双全,外号叫李三月,说起李三月这个名字的由来啊!是因为师傅有种奇特的医术,可以为将死之人续命三个月。师傅有一个老婆,八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后面的老八老九是一对龙凤胎,说起这对龙凤胎,师母都是泪啊!
  师母嫁给师傅的头一年生下一个女儿,师傅高兴。第二年,还是生下一个女儿,师傅欣慰。到第三年,还是生下一个女儿,师傅就眉头紧锁,一脸不悦了。此后,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第七年生的都是女儿,师傅放弃了,觉得自己可能是命中没有儿子了。谁知道,这无心插柳柳成荫,到了第八年,师母生下了一对龙凤胎,师傅高兴的想要高歌一曲,于是,这俩孩子的名字就是,男孩叫高歌,女孩叫一曲,他们两跟我是同年的。

  前面的七个姐姐都嫁人了,都没有习得师傅的手艺,而高歌,一曲对医术也是半桶水,没有天赋。于是,不想把医术带进棺材里的师傅,把自己的看家本领全部教给了我。
  日期:2014-11-07 20:02:30
  师傅告诉我,我原来的名字叫沈珺瑶,但是作为一个手艺人,绝对不能只有一个名字,比如师傅的李三月,于是师傅也给我起了一个别名,沈忆寒,我从此就叫沈忆寒。师傅说,现在乱世,行走江湖啊!必须具备两个名字,一个用来给别人称呼,一个用来自己怀念。
  只是我觉得,师傅起名字太过于随性,他自己的儿女就是一个例子,我在心里无比嫌弃忆寒这个名字,总觉得它太冷,冷的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感觉。而且,据我推测,忆寒,忆寒,意思应该是回忆寒冷,或者是回忆寒冬腊月的某一段往事。
  但是师傅的回答是:“是让你回忆我在寒冬腊月救下你的这件事。”
  我竟无力反驳了。
  师傅的确是在寒冬腊月救下我的,听说,当时我被困大火之中,但碰巧由于身边的积雪太多,火一烧就融化了,变成了水,浇灭了我身边的火,于是才有机会让师傅救下我的。
  虽然我没被烧死,但是身上也受了重伤,师傅把我抱回了家,足足昏迷了两个月才醒。醒了以后,我就忘记了前面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了,只有苏鹤轩这个名字一直在我脑海里不曾忘记。
  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天气,师傅把我和高歌,一曲叫到前厅,郑重的说:“我觉得你们三个太能吃了,把家里的粮食都吃的差不多了,你们长大了,应该出去给我挣银子了。”
  高歌挠挠头说:“不可能啊!昨天我还看见咱们家粮仓有半仓米呢?”
  师傅脱下自己的鞋子扔到高歌身上:“半仓米能吃多久啊!难道坐吃山空啊!”

  一曲说:“可是我们也不知道怎么赚钱啊!”
  “你不知道怎么赚钱,就知道吃,让你嫁人你也不嫁,想吃穷我啊!”
  “不是我不想嫁人,是这小小的罗平县根本就没有配得上我的人。”
  “哦,原本是这样啊!那好,你们去大城市,别待在小小的县城了,我希望你们三个人出去,回来的时候,是九个人。”
  “呃!九个人是不是太多了。”
  “哪里多啊!你和忆寒带上夫君,高歌带上妻子,你们三人再带上各自的孩子。”
  一曲最搞不懂的就是数字了,按她的话说,就是上辈子和数字有仇,于是不再辩论了,认真的算起到底该带几个人回来了。
  日期:2014-11-07 20:45:36
  第二章

  师傅把我拉到一旁,语重心长的说:“忆寒,师傅想让你去邑州。”
  我说:“挣钱而已,没必要走那么远吧!”
  “邑州挣钱挣的多啊!”
  高歌突然走过来冷不丁的说一句:“能多挣多少啊!”
  师傅清了清嗓子说:“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咱们大展身手之处,更何况是邑州那种财主军阀政府官员聚集的地方呢?我的想法是,给人看病,随你们收银子,如果有人想续命三个月,那就要他们用一件稀世珍宝来交换。”
  “稀世珍宝”高歌大叫一声“爹,亏你说的出口啊!你在这里给人续命,只收一锭银子,去邑州居然要一件稀世珍宝。”
  师傅不屑的白了他一眼:“你懂什么,这人注定要有一死,续命三个月,对于穷人来说,有什么意义呢?也只有那些富人,官人,在人世做下太多的冤孽,亦或是受尽人世的情苦,所以想在临死之前求个心安,求个了结。这类人,有的是金银财宝,少的是时间,咱们用时间来换他们财宝,算是各取所需。”
  高歌说:“那我们发财了。”
  师傅朝着他的头就是一巴掌:“但是,你们收到的稀世珍宝不能用,只能收起来给我。”
  “为什么,爹,你也太贪心了吧!”
  师傅又是一巴掌。

  高歌委屈的说:“你总说我的智商不如忆寒的一半,照你这么打下去,我的智商没有变成三岁小孩,算你家祖坟冒青烟。”
  “嗨,臭小子,怎么说话呢?”师傅又扬起了手。
  高歌抱着头就落荒而逃。
  日期:2014-11-07 20:46:14
  师傅是雷厉风行的一个人,说什么做什么,从来不喜欢耽搁,所以,在要我们去邑州的第二天,就让师母帮我们收拾好行李,把我们赶出了家门。
  师母泪眼婆娑的和我们道别,高歌一曲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离开师母,而我来家里十年了,也是第一次离开师母,师母总说,我是她的第十个孩子,她一样的疼爱,一样的舍不得。
  告别了师母,我们踏上了去邑州的火车,在火车上待了一天一夜,终于到达了邑州。
  我们一出火车站口,看着眼前的邑州,高歌的兴奋的说:“这就是邑州,有北方王国之称,浪漫之都之称的邑州。”
  一曲也兴奋的附和:“这儿和罗平简直是天壤之别,比书中描写,比先生的描叙更加的漂亮。”
  我叹了叹气,平静的说:“你们俩够了吗?前方能看见的,就是一排民宅区,哪里漂亮了。”
  两人恢复了正常。
  相比高歌一曲两人的兴奋,我心里的感觉就难表达一点,因为师傅曾经给了我三个锦囊,其中一个锦囊特意说道,让我想办法靠近邑州四大家族,苏,高,叶,秦之间,要从他们四家收集稀世珍宝。我想着,虽说,苏高叶秦四家简直垄断了整个北方政府的政治与经济贸易,但是师傅刻意这样说明,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但是我又不敢问,反正问也问不出什么答案,就算问出答案也有可能是假的。
  师傅给的第二个锦囊是让我们先去投靠在邑州的一个师叔。那个师叔叫严树,也算是一代名医,在邑州城内开了个医馆。
  三个人照着师傅留下的地址前去找寻。
  日期:2014-11-07 21:39:39
  第三章
  走在路上,突然一队士兵将原本拥挤的街道给清理开来,随后一辆轿车驶过。这排场,这气势,在罗平是鲜少出现的。高歌说:“不知道坐在那车里面是什么感觉。”
  我说:“很简单,尾随人家而去,等深更半夜,人家睡了,你就钻进人家的车里去感受一下。”
  一曲哈哈大笑,明目张胆的嘲笑。

  高歌白了一曲一眼。
  我问旁边茶馆的店小二说:“刚刚过去的是哪位大人物啊!”
  店小二点头哈腰:“三位进来喝杯茶吧!”
  这店小二还真是贼精贼精的。
  要了三碗茶,店小二才说:“三位是从外地来的啊!连咱们的苏大帅都不认识。”
  “苏大帅”我重复了一遍这个称呼,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脑海里总出现苏鹤轩这三个字,所以对苏姓总是有莫名的好感。
  高歌说:“这个苏大帅是邑州军大帅苏鹤轩吗?听说此人年少有为,才二十七八的年纪,已经身经百战,且足智多谋,屡战屡胜。”
  “是啊!是啊!可不就是这位苏大帅吗?所谓虎父无犬子,一门将才啊!”店小二说的津津有味。
  可我的脑海里就只出现苏鹤轩这三个字,管他是不是什么将才。
  为什么邑州军大帅是苏鹤轩,而我居然不知道,我有这么不关心时事吗?
  我拔腿就往刚刚车子离开的方向跑去,可以说是疯跑,是拿出我这一生认为用过最大的劲来跑了。还好,由于路上人潮涌动,车子开的很慢,我没有费太大的劲就追上了。
  日期:2014-11-07 21:40:07
  车子在一家高档的酒馆前停住了,苏鹤轩从车子里出来了,英俊的面容,穿上军装都难掩的潇洒气质,让我的头很痛,很痛,难不成这算是看见翩翩佳公子后的反应。可是不对啊!一曲跟我说过,通常我们看见喜欢或者心动的人时,应该是脸红心跳的,没听说过有头痛的。
  反正我已来不及想这么多,直接冲了上去,想跟他打招呼。
  可惜被士兵挡住,我也顾不得周围有很多目光盯着我,更顾不上我还有什么淑女形象可言,我一定要亲口问问这个苏鹤轩,我们曾经认识吗?为什么我的脑海里总是出现他的名字。我大喊了一声:“苏鹤轩。”
  士兵说:“你找死啊!敢直接喊我们大帅的名字。”
  苏鹤轩转身看着我,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只是眼眸冷冷的,他走了过来说:“小姐,你找我有事吗?”
  我一把推开士兵:“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他回答的很干脆。
  “你再想想,仔细看看我,我总觉得,我们是相识的。”
  他嘴角泛起淡淡的冷笑:“怎么,小姐认为我们应该认识吗?敢问小姐芳名。”
  我想了想还是说出了沈忆寒,我本来想说沈珺瑶的,但是师傅一再强调,沈珺瑶这个名字只能用来怀念了。
  他摇头:“对不起,我真不认识小姐。”

  “那你认识姓沈的人吗?”我有些不死心。
  他轻描淡写的说:“我有些部下姓沈,但是他们和小姐应该没什么关系。”说完就转身上楼了。
  他不认识我,真的完全陌生,那我为什么认识他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坐在酒馆外围的木栏上思量,可是想的重的,头就疼。
  高歌和一曲终于气喘吁吁的跑来了,高歌说:“我的小祖宗啊!从来就没看见过你居然跑的这么快,让我们好追啊!”
  一曲说:“忆寒,你发现什么啦!”
  我说:“你们说,如果一个人在脑海里莫名其妙的想着一个人的名字,但是他们居然互相不认识,这是什么原因。”
  一曲说:“他们都疯了。”
  我无语问苍天。
  日期:2014-11-08 21:04:59
  第四章
  我们在外面等了几个时辰,苏鹤轩终于从酒馆出来了,看见我还在,皱着眉头走过来:“小姐,你不会还在等我吧!”
  我静静的望了他几秒:“其实我知道我不认识你,但是很奇怪,我的脑海里总是想起你的名字,我觉得我们应该会认识,但是你说我们不曾相识,我便有些捉摸不清了。”
  他依旧冷笑:“现在的女子果然是大胆的,受西洋文化的熏陶,个个敢爱敢恨。只是,你不觉得,想以这样的方式来吸引我的注意,或者对我表白,套路太老了吗?”
  “不是,我是真的想起你。”不等我说完,苏鹤轩已经转身了,然后开车离去。
  我想追上去,一个士兵挡住我说:“你这样的女人,我已经见过七八个了,哪边凉快哪边待着去吧!”
  我竟无力反驳了。

  高歌说:“这些人真是看不起咱们老百姓啊!”
  我说:“总有办法让他看得起的。”
  两人都狐疑的看着我,一曲说:“你有什么办法。”
  “忘了我们是做什么的了吗?大夫,自然要从这方面入手。”

  高歌恍然大悟,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说:“你的意思是,咱们对大帅府投毒,然后你去解毒,如此一来,你岂不是大帅府上下的救命恩人,也就顺理成章的让他们看得起了。”
  我说:“让你去投毒你敢吗?”
  “敢是敢,只不过,我们李家就我一根独苗,如果我英勇就义了,李家就绝根了。”高歌装作无比真诚。
  一曲说:“忆寒,咱们没必要去惹这个苏大帅吧!看样子,他便是那种冷傲之人。”
  日期:2014-11-08 21:05:32
  我说:“这个苏大帅咱们惹定了,你们想想,我师傅你们的爹,让我们来邑州是赚大钱的,而邑州城里,有谁比苏高叶秦四大家族还富有呢?而且他们不止富有,还大权在握。咱们只要想办法在他们身上一展身手,那财源还不滚滚来。”

  “那你想怎么做呢?”
  “我刚刚仔细观察,这个苏大帅虽然年纪轻轻,但是腿上有腿疾,走路时左脚略微有一点僵硬,应该是长期受疼痛折磨而不能随意自如屈伸的缘故。”
  两人对我的医术是深信不疑的,所以我如何说,他们就如何听。
  我们一路寻寻觅觅终于到了严师叔的医馆,严师叔早已收到了师傅的来信,所以提前为我们准备好了房间。严师叔的医馆在邑州也算是有名的医馆,然后我问:“师叔,苏大帅一家人的御用大夫是您吗?”
  师叔大笑几声:“怎么,才一来邑州,就迫不及待的一展身手啊!我曾经倒是为苏大帅看过诊,不过效果并不理想,后来就没再叫过我了。”
  “以师叔的医术,效果都不太理想,那邑州城里还有谁能治好啊!这个苏大帅的寒疾竟这样厉害。”
  “你怎知苏大帅患有寒疾。”师叔很吃惊。
  我道:“刚才在路上恰巧碰见了苏大帅,从他走路的姿势,嘴唇的颜色可以看出,他应患寒疾,且发作在腿上。”
  师叔赞赏的点点头:“能以望便可识断大致病症,不愧是李三月的得意弟子。苏大帅的寒疾有十年了,据说,十年前,苏大帅曾经意外受伤,在冰天雪地中昏迷了几天,由此落下了这寒疾的毛病。且当时摔断了手脚,寒气侵入了骨髓,所以苏大帅时常会受寒气的折磨。”

  我沉默良久,说:“那他不治了吗?”
  日期:2014-11-08 21:24:31
  第五章
  师叔说:“邑州城里的大夫基本上都试过了,都没什么好法子治疗,我曾经想请你师傅出手,但是你师傅那倔脾气,就是不同意。”

  我直接说:“师叔,我倒是有兴趣试一试,不知道你可以引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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