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滥交、犯罪……一个叛逆少女既快乐又残酷的成长史(野孩子)

作者: 水炎_刘

  日期:2014-12-10 14:16:00
  (今起开始连载我的处『女』长篇作《野孩子》。关于少年成长,城市流浪,为个性而个性的一代。有点重口,喜欢的自然喜欢,讨厌的我也管不着了。废话不多,会每天发的——)
  野孩子
  楔子

  艾米说:我什么都没干
  “砰砰砰”,门外传来稀奇的敲门声。我正准备给自己来一针“早饭”,我冲外屋喊:“吴萧,开门!”没有反应。屋门还是敲个不停,敲的整个房子都快塌了。很久没人找我们来了;我曾一度渴望谁能敲我们的门,发现我们,将我们一个个摁进马桶里,把我们像一坨坨大粪一样抽水冲掉;直到我明白只要我们还是大粪,就不会有人想起我们;渐渐地我忘记了全世界的声音。如今这敲门声听来,原来是要命的讨厌呐。

  我勉强坐起来,准备爬去开门时,艾米将我摁住。她在我耳边吹气:“嘘,别出声!”
  我马上大气不敢喘;敲门声把脑细胞一根根震断,在心脏上戳出一个个窟窿,将我的肠子拧到了一起又突然松开……当我四分五裂时,门外终于安静了。
  “艾米,你又做了什么?”我深叹口气,自吸『毒』以来,我无法想象还会发生更坏的事情了。

  “我?什么都没做呀。”艾米呵呵乐,她先给自己注射了一管,舒服地闭上了眼睛。
  我得乘着她还能说话时,搞清楚状况:“门口是谁?”
  “卖药的。”她渐渐垂下头,变得温顺、诚实、无害——这是我们喜欢『毒』品的很大原因。
  我也赶紧来了一发,为了能心平气和地听她说出实话:“恩,他找我们干嘛?昨天你不是刚见过吗?”
  艾米:“呵呵,我说了我什么都没做。”她语气开始飘忽。
  我:“那他来干嘛?”
  艾米忽然翻个身,从枕头底下掏出一把钱,在我眼前晃了晃,得意地说:“昨天没给他,今天要钱来了。”
  那是我们让艾米买『毒』品的钱。我的神智也快离开身体了,我强迫自己再清醒一会:“为什么不开门?”
  艾米乐坏了:“因为我们没钱了啊。”
  “哦,这不是吗?”

  “这是最后的……了……所以,我什么都没做。”艾米吞着唾沫,倒枕头上低声笑起来,再不理我。
  “恩,你做的对极了……”
  我已经飞起来了,我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只知道天空很蓝很美;虽然是白天,但上面挂满了五彩斑斓的星星,那些绚烂的星星都长成了『乳』房一样的形状。等我飞进去却是一幢幢空荡的房子,什么都没有、但就是很好玩的房子;我绕着柱子一直飞啊飞,从一间飞到另外一间;我甚至都不确定自己是飞过去,还是房子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只需要转个面就能看到另一间屋子。我乐此不疲地穿梭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真是非常、非常、非常地好玩呢。

  我头昏脑涨地醒来时,一看表是下午三点了。艾米还在她的“梦”里,看着她兴奋扭曲的脸,我知道她的幻觉只和性有关。这让我回想起那次糟糕的“意外”——那次艾米给我和吴萧喂了“晚饭”后,突然“友情建议”我们:“做『爱』吧。你们会爽翻天的。”
  “不。”我拒绝。
  艾米朝吴萧身上爬去:“那我们来做。”

  吴萧推开艾米:“不行。你别犯病。”
  艾米举起手投降:“好好,我不动。但是春晓你真的应该做。我告诉你:吸『毒』后挨干,就像被火车头撞来撞去,爽翻天了!”
  我不知道被火车头撞有什么好爽的,那不是应该很疼吗?反正我和艾米不一样,我是怕疼的;我不想吸『毒』后做『爱』,我只想躺着啥也不做,这才是当初我吸『毒』的原因——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什么都无所谓。
  但艾米从来不会善罢甘休。她在我们躺下后打开爵士乐,竟然自顾妖娆地跳起舞来。起初我们不理她,但艾米像脱衣舞女一样,一件件脱下衣服,甚至当着我们的面自己摸起了自己。别说吴萧了,我看着都惊心动魄,神魂颠倒。
  我抗议:“艾米,别忘了我们的协定!”
  艾米装无辜,我知道她是装的:“我是答应过不碰吴萧,但如果他先干了我,我可是受害者啊。”她说着边扭边接近我们的床。
  吴萧闷哼一声,偏过头,在被子里抚摸起我来。我的身体立刻像着火一样。身体内的蚂蚁群迅速爬到了体外。蚂蚁迅速咬掉了神经;我渴望地不行。自从艾米进入我们的生活,我和吴萧已经几个月没有做『爱』了。虽说当着艾米的面做,我仍觉得羞耻,但身体已经自己动起来了。
  我很快就明白艾米的意思了——在『毒』品的作用下,做『爱』真的像被火车头猛烈撞击一样:我不断地被抛到了天上,一次比一次高。我的身体不再拥堵,我就像被禁锢已久的溪流,火车头撞开了闸门,我得以淋漓尽致地流淌开去,在远方渐渐化成斑斑光点……

  结束后吴萧对我眨眨眼,说:“我们又赢了,没让艾米得逞!”
  我很想告诉吴萧:“你已经让她得逞了。”
  日期:2014-12-10 15:01:54
  是时候了
  她叫艾米,她从不上学。她是我们小镇永远的“传说”,她是吴萧始终追逐的美梦,她是我不曾醒来的梦魇,她是我们唯一的朋友。
  艾米的父亲是个酒鬼,母亲跟人私奔去了香港,她的哥哥“大龙”是我们小镇最大的流氓头子。十多年前大龙入室盗窃,被突然回家的房屋主人发现;大龙当即捅了人两刀逃到外地。人没死,大龙不久后被抓,判了二十年。他被捕那天是艾米的十六岁生日,大家都猜他铤而走险是为了给艾米送份像样的礼物。
  大龙没进去前就名声在外——我们当地最猖狂的流氓团伙叫“十三太保”,其中前三把交椅都是大龙的拜把兄弟。但大龙却独立于组织外,很少露面;这使得他比“十三太保”更神秘而强大。没有人敢招惹他,或是他的妹妹。

  当然艾米的“个人传奇”不需要大龙,也独自存在着。首先是她漂亮极了,是那种艳丽早熟的漂亮,见过她的人都念念不忘。她招牌的动作是眯上眼,充满兴味地上下打量你,那一瞬会让人相信自己才是她心头上最重要的人。她的美里带有邪气,让男人觉得她时刻在挑逗引诱他们,但其实她眼界颇高,并没有谁真正地能打动她——这是我后来才渐渐感受到的——艾米的心是冷的,虽然表面她如烈火一般炙热、燃烧个不停。

  据说她六岁就来了例假,据说她的第一次给了大龙,据说大龙逃亡的地点是她举报的。
  总之关于她的可怕新闻络绎不绝,时时更新,成为那时我们小镇居民茶余饭后唯一的共同谈资。毫不夸张的说,她是我们镇多年来真正的明星,哪怕数年后各大明星丑闻让全世界都沸腾,对我们小镇人来说,都是小菜一碟。因为在艾米身上,他们已经发挥了人类最恶毒、大胆、重口味的想象力。
  而艾米从小身处其中,她却悠然自得,旁若无人。可以说所有的明星相比都弱爆了。艾米明白——她天生就要受到关注,所有的东西都是附属。夸她也好、骂她也罢,嫉妒,诅咒,爱慕,追求——在她眼里都是理所当然的。她的世界只有她自己,但她和我们不同的是,她从不感到孤单;因为她从不需要任何人——这是我在经历过那些事后,又花了十年才逐渐明白的道理。可惜十年前的我不懂,但也许懂了也没用——她是艾米,她想要的东西总能得到。

  就在我看着艾米思绪万千时,门外又砰砰地直敲起门来。吴萧没开门,估计还在药效里;艾米也没醒,他俩倒轻松了,我可不能独自承受这声音。我拿出枕头下的钱,决定先给毒贩。未来?再说吧。用艾米的话说——“小钱不花,大钱不来。”
  我艰难走到门口,先闭上眼以防日光刺激。然后我一把拉开门,递上钱去。有个声音冰冷地说道:“你是吴萧的爱人吧?请跟我们去医院,领吴萧的尸体。”
  我睁开眼,任阳光照的我双眼疼痛,刺得我泪流满面。我怕听错了,又让那人说了一遍。他说今天早上吴萧被车撞了,抢救无效死在了医院里。车主逃逸了,他们医院电话了我数次,发现座机和手机都欠费停机了,于是登门找上来。
  我用力关上门,瘫倒在地心跳剧烈,心脏有一下没一下地跳着,前一下重,后一下轻;我紧紧按住心脏,从那传来巨痛,我正好靠着这痛感保持清醒——刚刚一定是我听错了,我多久没听过完整的句子了?这很可能是一次幻听!我满屋子寻找吴萧,我撕心裂肺地呼唤他:“吴萧,吴萧!”渐渐不知为何又叫成了“艾米,艾米!”

  后来艾米告诉我:她被我吵醒后,看到我像疯子一样一会叫着她的名字,一会叫着吴萧的名字。艾米还说她按不住我,便用力抽了我一个耳光,我才住了嘴。她说我又哭又笑地说个不停,她完全听不懂我在嚷嚷什么。
  我指指门外,艾米开了门。天呐,那个幻觉还在。于是我又听了一通那鬼话,为了弄明白其中的意思,我不得不使劲掐着自己的肉;后来艾米指给我看我的手臂内侧,全部淤紫了,但是我并不罢手,因为我丝毫感觉不到疼痛。
  艾米说:“所以我就给你打了一针。”
  然后我就安静了。接着艾米给自己也注射了,她解释:“我们需要这个。”
  是的,我们只需要『毒』品就够了,我已经不用再逼着吴萧戒毒了,我最后的希望、我苟活的意义已经彻底破灭了。
  既然吴萧从此消失了,我就不需要再想以后的事了——嘿,这也许是个好事呢,我要做的就是抓起针管、打完剩下所有的量而已。

  但艾米的行动总比我早一步。我刚想捡起针管,艾米就把它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中。我这时才发现她还在流着眼泪;但同时又显得异常地冷静,就像一座在融化的冰山。
  她努力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说:“我们还要去医院领尸体。剩下的,应该在我们死前再享受。”
  我静静地看着艾米,瞬间明白她在说什么。这次她又说出了我想做的事,或者说我们不得不去做的事。没有吴萧,没有钱,没有『毒』品,我们活着还干嘛呢?“生不如死,不如去死”——我一直以为这是艾米的生活方式,是我一向坚持反对的;但此刻我衷心的、无比的认同!
  我的脑袋里莫名重复一个句子:“是时候了……”艾米一定是听到了这些。她眯着眼对我笑起来,一个近乎明媚的笑容。

  我们开车来到医院,吴萧正孤独地在病房一角躺着,脸上还是我熟悉的阳光笑容。由于死亡时间很短,医院就把他和众多病人放在了一起,中间只拉了道帘子做遮掩。我和艾米到的时候,病房里欢声笑语的,让我以为吴萧只是睡着了。他脸上依然是活泼、精力旺盛的表情,像是在拿死亡跟我们开玩笑。
  我以家属的身份签字,医院很适时地递上殡仪馆名片,还说有墓地一条龙服务。我觉得吴萧不会想要土葬,因为我和艾米死后也没有人会去看他,这样我们三个也不可能葬在一起。我想把吴萧的骨灰撒到水库里,那是我们再次遇到艾米的地方,一切都是从那里开始,也应该在那里结束。
  我把想法对艾米说了,艾米眼睛发亮地说:“好啊,我喜欢,说不定等我变成了水,就可以去任何地方了。但为什么要等骨灰?不如现在就把他带走吧。”艾米紧紧抓着护栏,她无法多去看吴萧的脸,否则她现在硬挺的劲头就会一下子崩溃,这样我也就当场完蛋了。
  我们拉下丑死了的白布,艾米拿了水盆,利索地给吴萧擦掉血迹。我们给他换上干净合身的衣服,然后一头一尾吃力地将他搬走,没有一个人出来帮助我们,或是阻止我们,我们两个女人就这样困难而顺利地将吴萧搬到了车上。一上车我就气喘吁吁,不能呼吸了。
  我对艾米说:“快给我来点。”

  艾米摊开手:“没了,我都用完了。”
  “什么?!你不是说到了最后再用么?”
  “我可是要开车的人。我不用,你叫我哪来的力气呢?”艾米理直气壮地说道。怪不得刚才她神采奕奕,搬吴萧时也比我好受多了。
  艾米说着发动了车子,她双眼炯炯,紧盯前方,这当口她甚至轻快地吹起了口哨,旋律竟然是中国国歌。艾米红光满面,充满活力,她身上放出了光芒,光芒在我面前无限放大;她吹起了口哨,哨音在我体内引起了回声。我睁大眼睛,看到了反光镜里的我们,竟变得和十年前一模一样,我再次闻到空气里荷尔蒙荡漾的味道,这是我唯一一次享受毒瘾发作的瞬间。
  然后我又听到那句熟悉的话:“走吧小野马,是时候让世界见见我们了。”
  日期:2014-12-11 12:50:25
  第一章
  香港与《重庆森林》
  大二时我逃学了,本来以为只有一个月,没想到一走就是一年。艾米说我们不能再浪费时间读书了,“小野马,是时候让世界看看我们了。”她说:“读书不适合你,要成为作家首先得‘亲身体会,而不是让书本教你如何**。’”

  她要去找在香港的母亲,计划沿着她妈妈当年偷渡的路线,先到广东再找人想办法。“游也要游过去。”艾米眯着眼,吐了个不成形的烟圈;她目光坚定地看着远方。透过烟雾,我只能看到她亮腾腾的眼睛,像两团永不熄灭的火堆。她有时和吴萧真像极了,但是她的光更复杂更跳跃,不好捕捉。
  我也点了根烟,狠抽了几口问:“吴萧怎么说?”
  “我没告诉他。没打算让他知道。”
  “为什么?”

  “这个旅行是属于我俩的,带个男人不方便。”
  “……”
  “怎么样?跟我去吧,会很好玩的。老实说我钱不够。”
  她说不带吴萧时,我心里有丝窃喜,也许我的机会到来了。
  “我可以借你钱,我就不去了吧,我走不开。”
  “借口。这是胆小鬼的借口。喂,胆子小可做不成事啊。”她意味深长地说:“来吧乖乖女,就一个月,我敢保证让你一生难忘。”
  在她眼神挑衅下,我血气上来,我说:“去就去。去两个月都成。”
  “这才是我的小野马。”她赞许地说。
  “我不喜欢这个称呼。”我鼓起勇气抗议

  “难道你喜欢“乖乖女?””
  “当然不!”
  “你就是一匹小野马啊。”她哈哈大笑。
  我们将存钱都放在了一起,一共五千块。艾米说睡青年旅社,坐长途公交足够了。她还准备了睡袋以防万一。我是一点经验都没有,只带了牙刷牙膏和换洗内衣裤。
  学校方面不用担心,“乖乖女”的一大好处就是撒谎谁都信——我滴完眼药水后,跟大学老师说:“我姥姥过世了,我要回老家奔丧。”
  实际上我的姥姥在我十岁的时候就死了。家里则更不用怕谎言揭破,父母只管每月给我打钱,快过年了才联系一回——那个家我只有过年不得已才回去。

  但是对吴萧撒谎是很难的,我觉得我做不到。艾米说她来搞定。
  艾米开心地对吴萧说:“我姥姥过世了,我要去上海奔丧。”
  其实艾米的姥姥死的更早,她压根就没见过。她说姥姥被她的小姨接到了上海生活,所以她“终于能去上海看看了。”我则是“必须”陪她去的人,她说“唯有春晓在,我才能控制自己不杀死那帮傻逼(亲戚)”——艾米说话总是略带夸张,但的确是个天衣无缝的借口——她说她的亲戚会当着她的面,肆意地谩骂侮辱她的母亲,她因此十几年拒绝见他们了。艾米的逃学借口用的比我原版的更自然,除了,没有一句话是真的。

  吴萧说既然如此,他的确就不方便同去了。但私下里他很质疑,他试探我几回我差点招了,一想到从此他就见不到艾米,我真为他难过。
  艾米私下告诉我说她不准备回来了,让我和吴萧以后有机会去香港找她。“我最讨厌说再见,所以等到了香港再告诉吴萧实情吧。”她潇洒地说,我看不出她对吴萧的感情,真的当他只是一个小弟吗?
  日期:2014-12-11 12:52:03
  我们三个好朋友一起从老家出来,在北京上学后更是来往频繁。我融入大城市比较慢,始终交不上谈得来的朋友。北京人比任何地方的都排外,事事强调“天子脚下”,故意加重“儿”话音,时刻提醒着我笨拙的山东口音。

  但吴萧和艾米好像没有任何屏障。哪怕是在人才济济的北大,吴萧仍然脱颖而出。我去他们学校玩时,依然享受到了从小到大的众女的“敌意”。北京女孩自然比我们小地方出来的胆大,她们会跑来让我“警告艾米,别再出现在学校里。”我不知道艾米单独去北大发生了什么,但用脚趾头也猜得出她会做哪些事:因为同时会有很多北大男生,悄悄地让我“转告艾米,我明晚有空,在国贸等她;”“我在东单等她,让她一定要来啊,我准备了很重要的礼物;这个你先别透露给她了;”“她上次怎么没来呀?是不是病了?”

  上大学后艾米和吴萧并没有成为情侣。艾米仍然很忙,通常是我们去技校找她。在技校吴萧 “享受”到了同样的敌意,他经常被人堵着“盘道”。艾米对外只说他是“好弟弟”,于是吴萧常和她的其他的“好弟弟们”打一架。有时是拼酒,有一次他甚至喝到了医院急诊室——但这一切都没有阻止吴萧继续去找艾米。渐渐地吴萧靠个人魅力,像高中时期一样,再次成了公认的艾米的“默认男友。”艾米不拆穿不解释,从小到大她一直被众多“小弟”和“大哥”们围绕,事实上她“默认”了所有人都是她的男朋友。

  在我们打算离开的前一晚,吴萧敏感地觉出了什么。他请我们吃了慕名已久的“老莫”西餐厅,然后塞给我们一部诺基亚3210,那是刚出的一款内置天线手机。他自己用的还是BP机,舍不得换。他说有事随时都可以呼他,他强调以后他在跑步时都会带在身上。
  定期的,我们三个会一起重温一遍又一遍的《重庆森林》。那是唯一一部艾米能看完的“非暴力、非色情片。”很奇妙的,我看的时候强烈感觉我们就是里面的人物,这部片就像专门拍给我们的寓言;不知道他俩是否也有同样的感觉。有一次我说艾米像里面的林青霞,艾米坚决否认。她不怀好意地看着我,说觉得自己更像林演的那个“东方不败”。
  反正我深受《重庆森林》的影响,毕业后很想去看看加州的阳光。所以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这次对艾米的大胆提议,我竟然不加细想地就答应了下来。这可一点都不像我的作风。
  而吴萧,真的,他太像电影里的金城武了——英俊纯真、敏感多情,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我想如果他能活到老,都是如此天真迷人的吧。他本来就是运动健将,以前他喜欢短跑冲刺,看了这部片后他爱上马拉松。
  我可以想象吴萧在细雨中独自慢跑时,势必又让一票姑娘为之尖叫、浮想联翩。而吴萧BP机的密码,谁都知道是 “爱你一万年。”只是我不知道这个“你”,是指艾米,还是也有小部分包括了我。
  我们周一出发,预计一个月内我送艾米到广东。在当地找找门路,送她上船后我再独自回来。但我打算船一开走我就告诉吴萧,让他来广东接我同回去。这个小心思没有必要告诉艾米,在我眼里她已经不是情敌,而是我要惜别的一个姐姐。其实我也特别不舍她,我想这辈子再也遇不上这么充满力量的女人了;和她在一起,连我都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我不知道艾米是怎么跟她父亲道别的,我甚至怀疑从始至终她都没有说。她说将来赚钱从香港寄给她老爹就够了,“但我很怀疑,到时我爸很可能已经忘了我了。”她笑的轻松。想起她著名的醉鬼父亲,我甚至怀疑她老爸能否活到那一天。
  就这样饭后第二天我们悄悄上路了。1999年的春天(香港刚回归,但没有开放通行证),万物散发着生机勃勃、甜丝丝的气味。我觉得好闻极了,艾米深吸一口说这就是荷尔蒙的味道。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时她兴奋的表情,像前方是铺满鲜花与钻石的大道,我们要做的只是走上去而已。
  日期:2014-12-12 12:06:15
  姨妈是倪萍
  我们第一站是天津,艾米说这是她在大陆的最后时光,她要把好玩的地方都玩遍了。艾米放下行李就消失了,只对我说晚上回来一起晚饭。后来我才知道她事先在每个城市都约了网友,而且自然是对她有好感、乐于带她逛遍全城的男人们。她觉得我接受不了,所以说的很含混,只说有个好朋友“恰好”也在这个城市。而那个“好朋友”可能是她在“聊天室”里只聊了几句的家伙。
  在天津我把书店逛遍,早摊小贩都跟我拉起了家常,我再也忍受不了青年旅社里那个年轻背包客,一边挤着青春痘,一边无所不知吹牛逼的样子。在天津的第七天,我拦住又要走开的艾米,径直问:“我们什么时候出发?照这个速度半年都到不了广东!”
  艾米睁大双眼:“我们才来不久!这儿的煎饼果子好吃到死,你怎么舍得现在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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