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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黑城---记威虎山下雪乡黑道的那点事儿
作者:
大狗剩子
日期:2015-03-03 11:12:00
如果这个世界还有一条通往金字塔顶端的道路,那就是黑道-----题记
前 言
首先,我在这里郑重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您自便,用东北话说,就是:爱咋咋地。
声明完了,开始正题。
本文是接在舞文弄墨里连载的《流氓那点事儿》的第94节,讲诉主人公胜子从从广州回来之后发生的故事,因此如果各位看官如果实在看不懂故事中的人物关系,请您先看看本文的前传《流氓那点事儿》,并非强迫,实属无奈,敬请原谅。
不过,我尽量做到能够独立成章地写,必要时简单地交代一下前因后果,以使各位看官不必劳神费力地先去看那部冗长的前传。
我相信如果不去看前传,这部小说也应该能够看的懂。
说实话,前传写的我自己觉得不太满意,当然,现在写的也许更不满意,满不满意还要等写一段时间之后才能感觉出来,不过有了些写作的经验之后相信要比前传好些。
本文从正面描写了主人公胜子以及胜子的那些朋友,一个由杀人犯,伤害犯,抢劫犯,盗窃犯,及各色地痞流氓所组成的另一个鲜为人知的社会,这就是被主流社会打入十八次地狱的那个小社会,人们习惯地称之为黑社会。
其实,我萌生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差不多是在十年以前,也就是在孔二狗还没有成名的时候,有的时候经常后悔下手晚了,让二狗子抢了先,如果我早一点动笔的话,成名的也许不是他,当然这也是自我安慰罢了,没有写作的经验想写出好的作品也难。
当今的社会真的很奇怪,我注意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就是从那个孔二狗开始的)黑道小说开始流行,尽管其中大多数的作品属于胡编滥造,但也不乏佳作,这些作品里一般都是正面描写那些黑道人物,有的行侠仗义,有的劫富济贫,简直就是梁山好汉,就连普通的百姓也从崇拜雷锋转移到了崇拜刘华强,现在的人们为何如此崇尚暴力呢?
思考了半天终于得到了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那就是:当整个社会跌落到了第十九层地狱的时候,第十八层地狱就是他们的希望和向往所在。
司法的不公让人们失去了用温和和理性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耐性。因此人们开始崇尚暴力,这是一种既简单又立竿见影的方式。人们总是在崇尚暴力和反对暴力之间摇摆不定。
公平和暴力从有人类开始就是相伴而生。一个社会要么体现的是公平,要么体现的是暴力,没有中间地带。
在原始人类的时候体现的就是暴力,人们常常为了一只羊而大打出手,甚至血流成河,法律的出现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法律的灵魂就是公平,只有公平才能让控辩双方得到平衡,当这种公平减弱或消失的时候,暴力就占了上风,卷土重来,人类解决纠纷似乎只有这两个办法,所以当我看到那些黑道小说大行其道的时候,不免有些隐隐担忧,这个社会似乎已经完全进入了暴力社会。
此外,当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被击穿以后,先比之下,暴力和犯罪(刑事犯)就开始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和顺理成章。
试想,当贪官贪腐的额度开始以亿计算的时候,小偷算的了什么?
当那些头顶大盖帽的人以国家的名义名目张胆的收取各种不义之财的时候,抢劫算的了什么?
当校长开房**幼女已不再成为新闻之后,**算的了什么?
当碰瓷的老头每每成功得手,好心人却欲告无门的时候,直来直去的敲诈勒索算的了什么?
当那些靠伟哥来维持**的高级干部包养着年轻漂亮的电视台女主播的时候,偶尔的骗财骗色算的了什么?
当女干部为搏上级欢颜花费500万整容两瓣屁股的时候,无伤他人的**嫖娼算的了什么?
当开发商为了赶走拆迁户,让推土机从反抗者的身上压过去的时候,街头流氓们手里的几把破砍刀算的了什么?
当西门庆可以全票当选:著名乡镇企业家(连锁药店老板),质量信得过企业(砒霜能药死人),全国道德模范(不和小学生开房),感动中国杰出青年(明媒正娶和他上床的女人)的时候,水浒传里的那个黑暗的社会又算的了什么?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不再那么痛恨地痞流氓和暴力犯罪的原因,这些流氓和罪犯不过只是生活在第十八层地狱而已。
人们痛恨犯罪的程度被那些比这些流氓们更加为所欲为的人无限度的稀释,一直稀释到味同嚼蜡,麻木不仁,并且还将稀释下去。
当犯罪已经不再是一种耻辱的时候,人人都会产生犯罪的冲动。
黑道小说开始流行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这些感悟不是我由来已久的,而是随着写作慢慢觉悟出来的,写作即是一个书写故事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觉醒和自我救赎的过程,我很庆幸自己居然还会写作。
现在,我只希望我能写出一个真实的时代和一群真实的人。
在此,再次感谢《流氓那点事儿》的忠实读者,尤其是那些坚持不懈地支持我和为我顶贴的朋友,只要还有一位读者为我顶贴,我都将毫无怨言,一如既往地写下去。
顺便说一下,五毛请绕道,请原谅,我的小说即使没有一个人欣赏,也不会邀请你们来欣赏,因为你们不配。
日期:2015-03-07 10:47:08
今日开帖,废话少说,开始,
当胜子再次回到雪乡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两年之后的1988年夏天。胜子刚满20岁。
和胜子一起回来的还有当年在工读学校门前砍他一刀的马永军。
他们两个人各拎了一个瘪瘪的手提袋,在走出出站口的瞬间都被站前的变化吓了一跳,他们谁也没有想到只有短短的不到两年的时间,火车站周围竟然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站前广场的面积几乎被扩大了一倍,地上铺着崭新的水泥砖,原先坐落在广场两侧的低矮的平房全部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几栋七八层高的宏伟大厦,横亘在站前的光华街也同样被拓宽,两侧伫立着整齐划一的新式路灯,虽然不是节日,但是广场周围的那几处高大的建筑上仍然无一例外地闪烁着霓虹灯。
回过神来的马永军惊叹:卧槽,啥时候盖的这么多楼。感叹之后接着就兴奋地张开双臂对夜空大喊:我胡汉三又回来啦。有几颗星星被瞬间震落,掉在广场上,变成几只昏暗的灯泡,不合时宜地在璀璨的灯光环抱中幽然闪烁。
那几个昏暗的灯泡是搭建在站前广场中央的两排大碴子粥摊仅有的照明设备和招牌。
从出站口开始就一直跟在胜子两人后面的一群穿着各异,年龄不详的妇女,不离不弃,强拉硬扯地向他们推销着各自的业务:
“住店吗,住店吗,我这儿有褥子”。
“我这儿也有,我这儿还是花褥子”。
“我们家给你加俩褥子”。
褥子是当时**女的代号,九十年代之后改称为小姐。
接着又有两个男的也跑过来凑热闹,一人拉住马永军的一只胳膊:海林,宁安,上车就走。
马永军甩开拉着他胳膊的不知道谁的手,侧身骂道:去个屁,老子刚到家,去什么宁安,滚滚滚,滚远点。
一个男的停住脚步,恶狠狠地回骂:你他妈说话干净点,惯的你。
已经走出几步的马永军扔下手提袋,回身站住,用手指着两个男人,骂道:操你妈,说谁呢?再说一句。
说完把手伸向后腰,正要掏刀,被跑回来的胜子拦下,一只手拽着马永军的胳膊笑骂着说:雪城的老乡都特么跟你有仇啊?这么狠。你看我,见了谁都想过去亲几口。说完用拎皮包的手向广场中央的粥摊一指,说:去,吃点饭,想这口饭都快想疯了。
马永军甩了甩被拽的生疼的手,自言自语地骂了句:草你马地,到家了,谁他妈惹我,干谁,一个不惯着。这次回来马永军的个头没见长,脾气却明显见长。
胜子和马永军站沿着一排粥摊缓慢地行走,眼睛在一排排并在一起的简易桌子上来回巡视,粥摊分成前后两排,每排三四家,每家的桌子都是由三四张方桌并在一起组成一个长桌,椅子也是长条椅。胜子两人绕着粥摊走了大半圈,发现每家桌子上摆的咸菜都差不多:一个塑料盆,里面盛着小葱、水萝卜、生菜等蘸酱菜,接着就是一排罐头瓶子,里面装着各种咸菜,咸黄瓜、咸萝卜、咸辣椒、卜留克,芥菜疙瘩,辣白菜等十几样,每家都是这些东西,除了摆放的位置不一样以外,品种都差不多。
胜子看着这些东西,油然而生了一些感慨,这些都是在他离开家乡之前最痛恨的东西,因为他从小到大从来就没离开过这些东西
夏天小葱蘸酱,冬天冻白菜蘸酱,各种咸菜顿顿不落,在他的记忆中咸菜似乎从来都是主角,肉和其他的应季蔬菜都是调剂品。
然而他仅仅离开家乡不到两年,就对这些东西想的不行,广州没有东北大酱,也没有甜中带辣的小葱,更没有嘎巴留脆水萝卜,人们总把思乡的情结人为地上升到一种思想境界,其实都是扯淡,思乡归根到底就是思念家乡的那点独有的味道。有人反驳,说家乡还有母亲,还有朋友,还有同学,扯淡,这些人到了北京还是这些人,到了拉萨还是这些人,和家乡毫无关系,唯有舌尖上的那点记忆,一旦离开家乡就再也找不着了。
胜子正在这儿感慨,有人拍了他一下肩膀,他以为是马永军,只是下意识地扫了一眼,忽然感觉不是,又迅速地把头转了过来,直视着来人,盯了几秒,他们几乎同时张开臂膀想去拥抱对方,可那时还不流行这样的礼节,只是四只手掌在空中对碰,发出两声清脆的掌音,来人是工读的室友—眼镜贾尚挺。
眼镜拉着胜子说:走,上我那去,第一家就是,你一过来我就看着你了,没敢认,你这变化也太大了,还戴个帽子。
胜子兴奋地跟在身后,朝马永军摆摆手,说:大军呐,来,我同学。
马永军此时已经在把头的一家坐下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正从坐在炉子上的大闷罐里舀着大碴子粥,眼镜朝她喊:上我家了啊,张婶,我同学。
叫张婶的女人用力地扔下勺子,冲眼镜喊:都是你同学,来一个就是你同学。喊完又瞪了眼镜一眼。
胜子以为叫张婶的被眼镜抢了生意,因此生了气,于是浑合地朝张婶说:一会儿给你钱啊。
眼镜笑了,小声说:不用,她就这样,没有我,她都干不了这个。
果然,叫张婶的虽然嘴里还在不停地骂,但最终还是忍不住抿着嘴自顾自的笑了。
眼镜领着胜子两人在靠近棚子的角落里坐下,伸手起了三瓶啤酒,一人一瓶分了,又让他妹妹盛了两碗大碴子粥端上来,说:先吃点垫吧垫吧,这么晚了也没处请你吃好的了,改天请你,你想吃啥吧,几年没回来了?
胜子端起碗闻了闻从碗里飘出的热气,说:就想吃这个。
眼镜不削地说:草,大老远回来的,就吃这个?容易呀,管够。
胜子问:我走的时候你不是买烤地瓜吗,啥时干上这个了?
眼镜说:刚干没俩月,冬天还干烤地瓜来着,这不天热了吗,烤地瓜不太好卖,就干这个了,只能晚上干,白天不行,抓。
“还行吗?”
“还行,人不少,晚上有五六趟火车,一直到后半夜,也有不少喝完酒,打完麻将的过来吃点,便宜,大碴子粥五毛钱一碗,方便面一块钱,一晚上能卖四五十块钱,不错,没本钱,没路子,一天能挣个一二十,干啥去。
马永军插嘴说:人真不少,要是就你一家是不就更好干了?
眼镜分了烟,继续说:开始真就我一家,我是第一个干的,这大广场,干干净净的,谁能想到在这里支个摊子,一般人谁敢?
胜子笑,说:我看也是,这广场咋能让你干这个呢?
眼镜叹了口气,说:这还多亏了屎坨子,现在他厉害了,转正了,正管这事,队里有行动他就先派人通知我,大半夜的没人爱管,派出所也管这片,和片警吃了几顿饭,平时给他们拿盒烟啥的,石磊认识,也就那么地了,混熟了就好了。
眼镜狠狠地吸了口烟,指着刚才说话的张婶说:他们都是后来的,看我干的挺好,都来干,反正这玩意没啥技术含量,长个手就能干,开始屎坨子有行动抓过他们几次,罚的够呛,后来他们学奸了,我来他们就来,我不来,他们也不来,敌退我进,敌进我退,敌疲我扰,呵呵,铁道游击队呀,挺可恨,后来一了解,老太太没工作,老头子单位开不出支,俩儿子在家待业,一个姑娘上高中,一大家子人,吃啥喝啥?尤其今年,啥都涨价,呼呼涨,小葱去年五分钱一斤,今年一毛五,老百姓好像钱多了,吃上肉了,大米白面了,其实他妈的穷人还是穷人,没什么两样。后来屎坨子他们再有行动我也告诉他们,都不容易,要不怎么说,没有我他们也干不了呢,再说了,这儿形成规模以后,远道儿的也过来吃,有好处,货卖大堆么,收入并没有减少。
眼镜又吐了口烟圈,觉得自己说的太多了,嚰道,于是转移话题,问胜子:你那事咋样了?平了没有?听石磊说,瞎子好像没怎么追,都过去快两年了,把这事得好好整整。
说完叹可口气,竟有些不好意思地责怪起自己,说:我是真想帮你整整,可我谁都不认识呀,公检法没一个朋友,真没办法。
胜子投去感激的一瞥,说:没事儿,我这两年始终也没回来,家里的情况不太清楚,抽空找石磊好好唠唠,得平了这事儿。
胜子和眼镜说的正起劲,远处几只汽车大灯像探照灯般照过来,同时伴随着汽车马达的轰鸣,由远及近,转眼间,一辆212吉普和一辆桑塔纳轿车先后在离眼镜的粥摊不远的地方戛然而止,从车上呼呼隆隆窜下七八个青年男子,各自手里拎着铁管和木方,并且有人指着胜子和马永军说:就是他俩。
日期:2015-03-09 11:56:41
这阵势显然就是奔胜子和马永军来的。
永军朝人群看了一眼,起身,一只手抓起棵小葱蘸着酱放在嘴里慢慢的咀嚼,一只手伸向后腰,抽出一把一尺多长的藏刀,啪地摔在桌子上,继续小葱蘸酱,一点胆怯和逃跑的意思都没有。
胜子既没起身,也没抽刀,旁若无人地闷头喝着碗里的大碴子粥,仿佛喝的是千年老参汤,不时发出滋溜滋溜的声响,直到喝完了碗里最后的一粒碴子,才抬起头,把太阳帽摘下来掸了掸灰尘,稳稳地放在桌子上。
只有眼镜略显紧张,面色凝重,不过那也只是瞬间的事,之后就拎起刚才喝过的啤酒瓶,站在原地,怒目而视。
当对方稍微走近了一些,胜子心里更加有底了,刚才由于汽车大灯强烈的光线作用,他们谁也没看清楚这一群人的长相,当他们走近了之后,胜子一眼就认出来,为首的正是四年前他用自制火药枪逼过的毛七。
如果在两年前,在这种场合下见到毛七,对方人多势众,又棍棒在手,他也许还会有些胆怯,至少会有些紧张,但是现在,胜子不仅没有紧张,甚至还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兴奋。
他很想再打他一遍,痛痛快快地打他一遍,打到他彻底服软为止。
对方的那些棍棒在胜子看来,就是几根烧火棍,而马永军手里的藏刀却是实实在在的武器,一刀一个,不在话下,自己再摔两个酒瓶,同样等于双刀在手,对方那一群乌合之众,根本就没入他的法眼。他相信此时的马永军也有着同样的想法。
对方显然被胜子等人的气势镇住了,在距离他们三五米的地方停下,等待着为首的毛七发话。
毛七也停下,仔细认了认眼前的人,没等他发话,人群后面的212吉普车熄了火,灭了灯,从车上走下一人,快步走过来,分开人群,借着昏暗的灯泡光亮,胜子仔细一看,突然笑了,朝马永军和眼镜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坐下,并朝身后喊道:老妹儿,再来一碗。
从吉普车上下来的人,竟然是王刚。
王刚的变化很大。早已不再是那个略显怯懦、狡黠、并谨小慎微的柔弱初中生了,给人的第一眼印象就是身材高大,虎虎生威,并且明显透露着社会人的气质,上身穿着当时最流行的黑色真皮夹克,里面是白色的梦得娇衬衣,挽边的浅色西裤裤线笔直,三七分的长发吹的一丝不苟,相当有型。
而他旁边的毛七,除了略显沧桑以外基本没什么变化。
这两个人显然都认出了胜子。
王刚热情地笑着走到胜子的对面,隔着桌子朝胜子上上下下好一通打量。胜子和马永军穿着同样的黑色皮西服,里面也是同款同色的港衫,西服和港衫的款式和做工在这个小城市绝无仅有,一个皮夹克,一个皮西服,虽然是同样的材质,品味和档次却已初见分晓,胜子两人的气质明显要高出一筹。
胜子和马永军像是一对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一样并排坐着,没有说话,也没有礼让王刚,脸上都挂着轻蔑和轻松的微笑。
王刚跨过长凳无趣地自顾自坐下,同时回身,对身后的众人命令道:都回去吧,我朋友,草,找茬也JB不长个眼睛。
众人面面相觑之后开始后撤,只有毛七面露不悦,尴尬地站着没动,似乎欲言又止,王刚看出他内心的想法,催促道:赶紧走吧,这儿没你事了。
毛七没理王刚,拎着棒子怒目而视,似乎要和胜子一决高低。
王刚沉下脸毫不客气地训斥道:我说话你没听见呀,赶紧走,这是我朋友,你想咋地。
毛七无奈地抖了抖手里的棒子,然后用棒子指着胜子恨恨地说:今天我给他面子,不打你,改天咱俩单挑。说完把手伸向王刚,说:给我(车)钥匙。
王刚撇着嘴嘲弄道:开鸡毛车呀,没证,刚喝完,还开套牌车,快别给我惹事了。
毛七辩解:这么多人,一个车坐不下,我送一下他们。
王刚毫不客气地回复:让他们用腿儿量,长两条腿儿是干啥的,车我还用呢。语气坚定,不容置疑。毛七只好悻悻地走了。
毛七和王刚势力的惊天逆转差点把胜子就惊着。他看着毛七落寞的背影心头升起的不是嘲笑,而是一种无法言传的伤感。
他实在搞不清楚在这短短的两年里,雪城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让毛七堕落到如此地步,同时让王刚牛逼到如此程度。
其实,在毛七被胜子等人砍完之后,江湖地位和声望就如同08年的股市一样一落千丈。
混社会的人,唯一的死穴就是被人发现了自己的底线。
为什么他们会不顾性命地捍卫自己的名声,说白了,就是在捍卫自己的底线。如果你被比自己牛逼的人打了,你报仇了,则说明你比那人更牛逼,你报不了仇,也不过是原地踏步,没多大损失,但是如果你被一个不如自己的人打了,你报仇了,说明你还是你,你守住了底线,你没有报仇,则表明你的底线被突破了,下降到了比他更低的程度。而当你的底线暴露在世人面前之后,则会有更多的想超过你的人肆无忌惮地不约而至。
毛七的错误就在于他暴露了自己的底线。他在被胜子等人砍完之后,只是象征性地搜索了几天,并没有采取足以挽回面子的有效行动,之后胜子进入工读,他也没有进一步的寻仇,再后来,胜子击败刀疤三,毛七已经没有能力和胆量为自己挽回颜面了。
到了近年,大海弄残傻柱子,五红锹劈小锁子,胜子一伙的名声和地位已经完全超越了毛七,就算砍他的那几个人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单独走在大街上,他和他的手下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于出手报仇了。
昔日名震雪乡的江湖大混子,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沦落成几乎任人宰割的殂上鱼肉,三十来岁汉子,竟被王刚这样的江湖小辈犹如走狗般呼来喝去,胜子怎能不感慨呢。
日期:2015-03-11 11:59:00
王刚观察着胜子表情的微小变化,露出了得意的微笑,继而掏出一盒长剑,弹出两颗烟伸向胜子。
然而这一次又被胜子撅了。胜子掏出三五,抽出一棵自己点上,说:我只抽这个。说完把烟盒扔在王刚眼前。那时高档烟都是外烟,长剑一盒十二块,三五十五块,胜子此轮又胜了一筹。
从内心来说,胜子无意和王刚攀比,更不想撅他的面子,毕竟他们从小玩到大,应该说除了家人以外,王刚是他感觉最亲近的人,从小学到初中他一直把王刚当成弟弟一样护着,宁可自己挨打也不让王刚受一点欺负。
但此时的王刚已今非昔比,王刚已不再视自己为保护神,并且在自己面前处处显得高高在上,这些傲慢的态度在刚才递烟时完全无视他的两个朋友--马永军和眼镜的存在,就已经表露无遗,这一点是他无法忍受的。
王刚也感觉到了胜子的不悦,而态度却并没有收敛。像马永军和眼镜这样的人,在他看来和自己完全就是两个档次,他根本就不削和这样的人称兄道弟。他指着远去的毛七开始吹嘘自己的实力:以后不用屌他,不敢把你怎么样,现在他得听我得,我说往东他不敢往西,刚才你们都看着了,呵呵,以前个多牛逼得人那,现在这社会,再牛逼也不好使,只有钱好使。
眼镜并没有反感王刚的态度,尽地主之谊,开了瓶啤酒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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