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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吸血鬼的日常—如何有意义地度过吸血鬼的一生,除了女人还有其他
作者:
戈九天
日期:2015-03-24 13:18:00
白天穿梭于实验室的瓶瓶罐罐之间,晚上回去一个人对着电脑发呆,突然有一天因为看了一部关于吸血鬼的电影,一只生活在北京城的老不死的吸血鬼形象便出现在我的脑海中,这只吸血鬼一定要帅气,于是他便很帅气;活了这么久,他还一定要有钱,于是他拥有一家公司,他有花不完的钱;他还可能比较好色,放荡不羁,于是故事中你将看到他和无数个女人发生了关系,但他真正爱过的女人却并不多;他还要有强大的能力,这是当然,他可是一只吸血鬼,他能飞行能跳跃,速度快,力气大,他吸血,他杀人。
如果仅仅只有他一个人,哦不,一只鬼,难免会很无聊,所以一只叫马占元的僵尸便第一个走进他的公寓,紧接着是北京城盗墓世家的吴有志,还没有成为大师的张小松,体态丰满的妇人唐菲菲,甚至从南方来的驱魔人一族领导毛阳子,这些人的依次出现,都因为一位从古墓中挖出来的神秘红袍姑娘——她被这只吸血鬼“无意”中带到了他的公寓中。
一切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越来越多各具特色的人物开始出现在他原本无聊的生活中,越来越多的过往回忆开始浮出水面,越来越多离奇又荒唐的事情开始发生。到底这位姑娘有何来历,最终她又会何去何从,这只吸血鬼会做出怎样的惊人之举,那些突然出现的人物都有何企图?
一切尽在这篇既柔情,又悬疑,又魔幻,又放荡的小故事里了。
哦对了,这只吸血鬼的名字叫李正道,他说他一般一百年就换个名字,所以你也不用人肉搜索他,没用(*^__^*)
日期:2015-03-24 13:21:32
一 睡美人
想要了解吸血鬼的日常生活,不难,因为我就是一只吸血鬼。
能有什么可说的呢,我的意思是,我跟你们一样,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即使我现在就站在你的面前,你也不知道我就是你一直想见到的吸血鬼。
我身高一米七五,不算很高,但我已经知足,太高的话容易引人注意,这个高度刚刚好。我的体重是不胖不瘦的七十公斤,我有点白,这一点我想你们能够理解,我已经有,大概八十多年没有好好晒晒太阳了,这是我皮肤比较白的主要原因。
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惧怕太阳,我只是喜欢黑暗。黑暗给我以安全感,是的,没错,在我已经老到忘了自己真实年龄的时候,我居然还如此渴望安全感。
我不喜欢人群,但又必需人群。几百年来我在很多城市生活过,我曾经居住在西安,那里的人太沉闷,生活在那里的日子相对来说算是比较无趣的,后来搬到南京住了一段日子,那时候社会乱糟糟的,人们几乎每天都生活在不安之中,但这种短暂而肤浅的不安跟我的比起来就不值得一提了。后来日本人来了,又走了,过了几年我就去了北平,没多久北平改名叫了北京,我就一直住在这儿了。
我开一辆黑色沃尔沃,同时还有一匹哈雷摩托,不过这辆摩托太过招风,我一般不常用,偶尔会在摩托爱好者聚会时候开一开。圈子里都知道有这样一辆纪念版的哈雷,但都不知道它的主人是什么人。
日期:2015-03-24 13:23:35
我一直单身,但你应该料得到我有一张帅气的脸庞,英俊,如果仔细看还能够隐约看到它有着岁月的沧桑感。我和无数个女人做过爱,有风韵犹存的已婚少『妇』,有放荡不羁但手法很nice的**,甚至还有过未成年的少女(在那个时候当然是合法的),那算是比较难忘的几段体验中的一个。我结过很多次婚,那是在很早很早的时期,每段婚姻都有着幸福的开始和痛苦的结局,但我相信我没有辜负她们。我有过孩子,不算很多,孩子的孩子倒是多了一些,但没有一个遗传了我的吸血鬼基因,我对此感到困惑。在对现代生命科学有了粗浅研究之后,我觉得或许这不是基因的问题。
变成吸血鬼一百年之后我大概就再也没有结过婚,经历多了自然就吸取了教训,身为一个吸血鬼,不能跟一个正常人太过亲密,尤其是一个正常女人。
我杀过人,很多个,也被杀过,以前在冷兵器时代,人们挥舞刀剑的年代,我打架从来不屑于躲避,刀剑对于我来说就像挠痒痒,因为我能很快治愈我的伤口。那时候我唯一比较怕的就是内功深厚的人,这种人一般从走路姿势就能看出来,其中一种轻飘飘的像随时会被风吹跑,这种人往往有着雄厚的轻功实力,他们的内力轻柔但穿透力极强,留下的伤痛要很久很久才能消退,我就曾经吃过一个白衣公子的亏,那人脸色苍白像是患了伤风,时日不多的样子,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人家那几天练功不顺,内力阻塞的原因。我看他不爽只是因为他看起来比较讨厌,我于是冲上去扇了他,就在我准备打折他的左臂的时候,他伸出纤细的右手小拇指戳了我的胳肢窝,我当时就瘫软下去,半边身子动弹不得,他们或许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只是狠狠打了我几下就把我扔在路边,继续赶路去了。我于是像死人一样在路边躺了三天三夜,稍微能动弹之后就迫不及待地去寻找活的小动物去了。
日期:2015-03-24 13:24:17
另外一种内力深厚的人步子总是很重,似乎每一步都要花费很大力气才能迈得出去。我见过的这种人全都是老年人,男性居多,至今我也就见过两个老太太是这一类型。他们的内功根基深厚,主要靠长年累月的练功积攒的实实在在的内力修为,靠走捷径是永远无法达到那种境界的,我被一个老和尚打了一掌,原因是我欺负了一个富家公子,我欺负他的原因是他欺负另一个农家子弟,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的本性里还是有善良的一面的,我打断了他的腿,没想到他家在县衙里有人,但县令却是我的熟人,因此他要杀我头的愿望没有得逞,责罚三百大棍了事,他暗中替换了主罚的打手,还在棍子上加了铁钉,每一下都打得鲜血喷溅,在场看热闹的人没过一炷香的功夫就全都吓跑了,人们只是想看打人,但不是要看重口味的限制级画面。三百棍之后我拍拍屁股走人,那人吓得直哆嗦,嚷嚷着见鬼了,指手画脚要人们抓逃跑的犯人,这时候有个多管闲事以为自己在替天行道的老和尚突然挡在我面前,他拄着禅杖右脚一蹬地,啪的一掌就打在我的胸口,于是我就晕了过去。
醒来之后我躺在一片荒地里,幸好我是吸血鬼,那些吃死人的野狗们对我的身体不感兴趣,我才侥幸活了下来,后来我才知道,被打了一掌之后我飞出去十几丈远,当场就气绝而亡,县令念在熟识的份上差人给我裹了草席,扔在乱坟坑里,整整半个月过去我才醒了过来,从那以后我见到和尚,尤其是老和尚就远远躲开。
日期:2015-03-24 13:27:23
现在时代变了,火药被用于军事之后我就不再敢那么嚣张了。子『弹』打在身上虽然不会致命,但是那种金属钻入体内的异样感觉却让我觉得很讨厌,就像牙齿咬在钢板上发出的声音一样让人浑身难受。
提到金属,我想你应该知道什么能够杀死我,在银元作为货币的年代,这一点确实给我带来了一些麻烦,但还好现在已经是纸币盛行的年代,甚至只需要一些密码就能够调用你所有的财产。
我不挑食,我喜欢吃辣,爱吃川菜,吃火锅,但我脸上从来不长痘痘。
得了吧,我知道你们想听的不是这些,是的,我喝人血,曾经。我喝过各种各样的鲜血,甚至女人的经血我也有喝过,不要觉得恶心,如果是你在死亡和经血之间选择的话你也会和我一样。我最爱喝的血是狼的血,滚烫,粘稠,像高档燕窝般甘甜可口,回味无穷。
不要骗自己了。
以上所说都是言不由衷的掩饰。
其实一只吸血鬼的日常只有一个词可以完美全面地概括,那就是:失望。
我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无聊并且失望透顶。
这种平静而无聊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将近四百年,我感到我活着的欲望正在一点点地被消磨殆尽。
日期:2015-03-24 19:29:50
马占元这只老僵尸又钻进了我的公寓,满头大汗,尽管现在只是九月,北京,短暂而难忘的秋季。他来见我时总是浑身冒汗,我想他的汗腺一定出了问题,或者他已经到了一只僵尸的生命晚期,各种奇怪的生命体征已经开始一一出现。
“快帮帮我,这一次你一定不能看着我死。”他说的异常诚恳,就像我有过见死不救一样,事实上我怎么会看着他死去呢,这个世界本来我的朋友就少,即使他只是一只来历不明的僵尸,只要他和我一样不是正常人,我就会帮他活在这个世界上,陪我到永远。
我露出假装关切的眼神,示意他可以继续说下去。
“这一次是林家老宅,据说这次是个小姑娘,你一定要帮我,我要喝她的血!我一定要喝,你看我的头发!”他随手拨了一下他的头发,几绺黑发就簌簌落到了他的脚下,他又拨了几下,脚下的头发多了起来,而他的头顶露出了光秃秃的一片椭圆。
“我要死了。”他哭了,哭的是那么诚恳,一只老僵尸对这个不容纳他的世界的流恋有时候很让人难以理解。他抱住了我的脚,在脚边开始磕头,“帮我一次,最后一次了!”他抬起头,用那双乌黑的丑陋的眼睛盯着我,想和我四目相对。
虽然我知道掉几根头发离死还差得很远,况且他还是一只将近一百五十年还没有死的僵尸,但我还是用一双关切的眼神与他四目相对,像抚摸自己儿子一般摸着他的不完整的头发说,“放心吧,有我在呢。”
日期:2015-03-24 19:43:20
这是他第二十三次要我救他,我当然知道这不会是最后一次。他太怕死,这是他跟我最大的区别,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僵尸的结论是我给他下的,因为他惧怕阳光,爱喝血,但不能称之为吸血鬼,因为只有我才是。
于是,马占元是一只不会蹦跳,正常走路的僵尸。
他每次来找我都有不同的症状,有时候是胃疼,他使劲捶打自己的肚子不一会儿便会咳出一坨红褐色的固液混合物,我正在推测他又吃了什么古怪东西的时候,他会声音虚弱地说:“看吧,我真的要死了,救还是不救,给个话吧。”有时候是腐烂,他挽起裤腿露出一截腐烂的小腿,然后炫耀似的敲打白花花的骨头,发出动听的咚咚声,“听听,要不了多久,我就烂的只剩骨头了,这次你必须救我,我要吃它的肉啊!”
他要吃的真的是五花八门,哪里的坟墓里挖出东西了他都觉得是宝贝,古代皇后的一截肋骨,碾碎了磨成粉末,用九月第一天的第一碗露水冲服;陪葬的婴儿的尸体拿回来用净水浸泡七七四十九天,过滤三遍后取滤液,用它煮老人参服用;
惧怕未知的死亡并为之付诸行动,看起来成了他生活的全部。
他要的东西当然不是想要就能得到的,警察,盗墓者,民间高手,流浪汉,或者某些其他奇怪的生物,都有可能同时盯上了他想要的东西,想得到它可是要付出一番功夫的,甚至有时你拼尽全力也没办法得到,于是他需要求我帮忙。
日期:2015-03-24 19:47:43
林家老宅在北京南边的郊县,距离河南也就十几里地的样子,林家的后代在七八十年代后散落全国,这处老宅子因为长久没人居住就渐渐荒废了,久而久之就被传得出了鬼怪,至于是不是真有鬼怪我并不清楚,有也罢,没有也罢,关一只吸血鬼鸟事。
晚上我们便出发了,漫漫长夜,在乡间小路上悠然散步也是一种享受,即使陪同你的是一只头发快要掉光的丑陋恶心男性僵尸。到了那里才知道原来不止一拨人对这“宝贝”感兴趣,有个身材结实的妇人,这个年纪这个时间不在家带孩子陪老公偏偏喜欢到这种地方,真是让人费解,当然这只是看到她第一眼的想法,随后我觉得,真棒,这女人长得还行,身材丰满,一对胸大的简直有些影响工作,我色迷迷的双眼瞟了几眼,随后绷起脸庞,免得被人说成为老不尊。
这女人一伙人总共只有三人,除了妇人之外还有一个年轻一点的姑娘和一个年轻一点的小伙子。另外一拨人是一个老头儿,满头银发,拄着一根乌黑的拐杖,从打扮来看就像是个阴阳先生。他的团队共有将近十来个人,一群人挤在一块儿我懒得去看。
他们两伙人就这么站在院子门口,不知道在等什么。
“不进去?”我问道,其实不必问,因为他们的回答对我的行动丝毫没有影响,我只是觉得问一声算是打个招呼,给他们点面子。
“您先,您先。”老头儿边上的一名大汉说道,老头儿自己只是轻轻哼了一声,把头转了过去。
日期:2015-03-24 20:22:06
妇人只是含情脉脉(在我看来是)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在说“你真的要进去吗?很危险的呀!”
我推门走了进去,马占元犹豫了,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似乎给了他一点勇气,他一抬头一挺胸跟上了我的步伐。
刚一进门就听到一声凄凉的惨叫,一个人影从黑暗中冲出来,黑暗中我的视力不错,只是稍微比白天暗了一点点,所以我远远就看出这是一个男人,这人跌跌撞撞跑到我的身边,扑到我的身上,断断续续喊出几个字,我听出了他的意思。
“别进去,很可怕。”
知道我是一只吸血鬼吗?我暗想,我会和你一样弱?
把他推到一边,我加快步伐往里走,之所以加快步伐,是想早一点出去免得那丰满妇人已经走了。
是这里没错,凭借我近四百年的直觉我走进了半掩着门的一间屋子。
“你来了。”一个姑娘娇气的声音。
马占元缩着头站着不动,他似乎忘了自己说过要喝她的血,好让自己不再掉头发。
屋子中央是一具棺材,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这棺材看起来崭新如初,就像刚刚从棺材铺里挑出来放在这里一样。
“快放我出来吧。”我听清了,是一个女孩儿娇气的声音。
别着急嘛,这就放你出来。我想她一定会在我打开棺材的一瞬间给我以致命的伤害,刚才那个跑出去的男人,满脸的抓痕大概就是这样造成的。
日期:2015-03-24 20:33:00
不好意思,我不怕抓,尤其是女人的抓,在我看来是一种享受。
来吧,温柔地抓我吧!
我毫不犹豫推开了棺材盖,一股幽香扑面而来,借着屋子里本来就亮着的一只蜡烛,我看到的是一个穿着红色袍服的姑娘,她的面容是那么白净,像夏天的雪花,她的嘴唇是那么红润,像我心脏深处滚烫的鲜血,她的睫毛是那么乌黑那么长,像弯弯的鸟儿的嘴。
我想这样的画面一定不在马占元的意料之中,因为我回头看他的时候他露出古怪的表情,随后便报有歉意地连滚带爬往外逃去。
他要吃的大多是不堪入目的奇怪物体,像这样美若天仙的东西他从来连看都不敢看一眼的——拒绝美丽的人,或者是鬼,就会像马占元一样,永远得不到美。
这是他跟我的另一个不同。
姑娘不再说话了,这不难理解,打开棺材之前她的幽魂是游荡的,自由的,只要有足够高的修为就能用幽魂说话,而棺材一旦打开,就像一下子回到了现实,幽魂归于身体,她又变回了一具尸体。但我看到了她鬓角那一道道微弱到必须用吸血鬼的超常视力才能分辨出来的血丝,也就是说,她不是一具正常人的尸体,其实我早该料到,出现在这栋闹鬼房间里,而且能吸引外面那群专业人士争相前来的,一定不会是普普通通的东西。
马占元啊马占元,你真是一只没有脑子的僵尸。上天给了我英俊的脸庞,不老的容颜和无敌的身躯,却没有给我匹配一个相同层次的朋友。
日期:2015-03-24 21:00:02
我把她带回我的住处,一处位于市中心的高层住宅,十八层,临湖,临小森林公园,临人群。我把她放在我众多卧室中的一间,先放着,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我现在还有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我开着沃尔沃穿行在北京的街道上,北京的夜景才是这座城市最美的风景,不拥挤,不浮躁,能够给我一丝自我思考的间隙。我的车停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门口,我已经开好了最贵的套房,而那位丰满的妇人,正坐立不安地等待我的到来。
“你让我来这里干什么?”她从柔软的沙发上坐起来,她换掉了早前在林家老宅门口的那套衣服,现在是一套白色衬衫,黑色筒裙,哦,多么优雅的穿衣搭配,我的眼光从来没有错过。
“有两件事,第二件明天早上起床之后吃完早餐再说,另外一件事,现在就要做。”
她眨巴着眼睛不确定我的意思,直到我吻上她诱人的嘴唇,她才支支吾吾想要拒绝。
“你能来就应该想得到。”吻她的间隙我自信地说道。
她用一双魅惑的眼睛回应了我。
我又度过了充满趣味的一个夜晚。
早上她抱怨我不够火热,我说我给你的还不够火热吗?她说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于是她拉开了窗帘,初秋的朝阳照在我雪白的皮肤上,我感到炙烤般的疼痛。我能够忍受阳光,但坚持不了太久。
她看到我痛苦的表情,失神地放下了窗帘,喃喃地说这个世界真的有吸血鬼,要命的是我还刚刚跟他做了爱。
日期:2015-03-24 21:24:48
我安慰她说你不会损失任何东西,反而算是占了很大便宜,因为我是一只帅帅的吸血鬼,尽管,你也很漂亮,身材也超好,我很喜欢。
现在来做第二件事,昨晚的那个姑娘是什么来历?
道上说在南京的山上挖到一个女孩,邪门的是我们被通知这女孩现在被放在林家老宅里,只要有本事就可以得到她。
得到她有什么好处?
哼,古代的东西能到现在还不化成尸骨那必然是有古怪,物以稀为贵,这样的宝物一定有很多买家,到时候就等着数钱吧。
说到这里她用埋怨的目光看了我一眼,是的,我得到一个或许价值连城的宝物,而我居然不知道它宝贵在何处。
买走它的人会怎么对它?吃了她吗?
那就要看大师怎么看了,一般买主要么自己是懂行的大师,要么手底下有这样的大师,鉴定完毕之后才会有结果,不过一般都是用净水融了,大师开了光之后再服用,不仅延年益寿,还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妙处。
能让我变成正常人吗?
听到这里她用小拳头砸在我的胸口,“我不会怀上一只小吸血鬼吧?”
不好说,你要是不喜欢就别生下来。
她又笑了。
可见,跟一个吸血鬼上床并不是一件难以接受的坏事。
吃完早饭我们又做了一次,缠绵不舍直到十一点多才分道扬镳。
请允许我如此放荡不羁,对于一个孤寂落寞的吸血鬼来说,漫漫鬼生能让我兴趣盎然的事情已经少的可怜了,就不要再剥夺我和喜欢的姑娘共度良夜的机会了。
日期:2015-03-25 19:30:26
我带上墨镜和口罩,兜帽也套在头上,看起来就像是不愿被人们认出来的明星。我早饭吃的是法式小面包、小牛排和葡萄酒,但我还是感到虚弱不堪。沃尔沃直奔一家三甲医院,小护士名叫李佳怡,这时候才二十三岁,她偷偷给我小半箱血袋,里面是满满的红色的血液,那是我的食物,我的生命,我给了她一张银行卡,密码是她的生日,里面有她一年的工资。我们如此默契的交易开始于一次疯狂的约会,甚至有一段时间她真的把我当成是他男朋友。不过后来说清楚了,约会是约会,交易是交易。
她有一双白皙的手和一张柔软的嘴。
接下来我要去见一位德高望重的人,我换上笔挺的阿玛尼西装,喝下整整一袋新鲜血液,顿时感到整个人焕然一新。我驱车直往北去,在一处临湖的小别墅里,曾经的中科院老院士,在基因遗传学方面造诣颇深的方宁教授用一杯悠然的龙井接待了我。
你看起来气色不错。他说。
我第一次见他时他才三十三岁,因为一个重大科学发现而从那时起便成为学术界的权威,他也因此引起我的注意,我去咨询他关于基因遗传的知识,试图运用现代医学知识解释一只吸血鬼的未解之谜。
我的第一次到访并没有引起他的过度怀疑,三个月后去了第二次,两年后去了第三次,他的目光中开始第一次出现惊讶神色,当我第五年再去找他的时候,他给我倒上他最好的龙井,并且叫出他的夫人,一位具有历史和考古学双博士学位的神态安详的妇人。
日期:2015-03-25 19:41:04
两个人再一次做了现场检查之后,要求我说出保持容颜不老的秘诀,并且强调只是纯粹出于学术的考虑。
我用我谜一样的微笑表示了我的态度——不能跟异类走得太近,何况还是一个教授。
现在他已经老态龙钟,夫人也已经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太太,不变的是那一副安详的神态。
我气色一直很好,不过最近遇到麻烦了。我说,嘬了一口茶,味道比一百多年前在南京的时候差远了。
我们虽然老了,不过知识都还在,有什么需要尽管说。夫人说道,她姓金,年轻的时候别人叫她金美儿,现在的人们叫她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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