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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同志变直男以前:记录我的故事[BL]
作者:
我是陈嘉源
从同志变直男以前:记录我的故事
2016年再版序言
2008年,刚刚毕业的我迷茫又怀旧,在我最矛盾和迷茫的时候,看到了天涯论坛好多篇感人肺腑的小说,称为小说也好,叫做经历也罢,一个个故事勾起了我内心最深处的回忆,于是那一年,我开始写我的自传小说,并在天涯发表。
小说的连载,是我人生一个重要转折点,没想到小说获得了很大的关注,每天我都在追思过去的酸甜苦辣、和文章人物互动的新鲜刺激、网友催文的心力交瘁、粉丝回馈的欣喜若狂中度过,我结实了好多朋友。
但是慢慢地,我发现小说的写作已经深深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文中的主角、配角和我的生活继续交集,同时我人生阶段中新的主角不断出现,小说的粉丝们和我的互动也让我猝不及防,措手不及,让我几乎分不清哪些是过去,哪些是现在,哪些是未来,于是我在出国之前,删除了没有写完的文章,注销了满是珍贵回忆的天涯ID。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2016年,在阿美利加工作几年后,我又开始了在欧罗巴的工作生活。经历了工作和生活洗礼的我,更加成熟,更加稳重,我也已经不再是8年前那个满腔热情,天真可爱的我。原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成熟,足够理性,结果一部网络剧又让我上了瘾,把我拉回到了以前,让我听着邓丽君的歌声泪流不止,让我想起了我丰富多彩的过往,让我觉得我的青春同时样精彩纷呈。
记得高中时第一次爱上《我只在乎你》还是因为梁咏琪翻唱的版本,清澈透明,伴我度过了无数个充满幻想的夜晚,就因为这首歌还让我出名了一阵子。
记得大学里那个为我唱走音走地没谱但情真意切的《我只在乎你》的人,那个在我面前唱得泪流满面的人,现在依旧和以前一样,经常在电话里损我说我,但无时无刻不关心着我的人。
记得以前看香港电影《半支烟》,年轻帅气的谢霆锋,表演丝丝入扣的曾志伟,淡定高雅女神气质的舒淇,以及贯穿整部片子的《我只在乎你》,让我感慨万千,不胜唏嘘。
感慨之余,还是决定把我的故事继续写下去,把小说中人物的故事、把我的故事继续记录下来,作为我人生的纪念。不管写得如何,不管是否精致,这总是我的人生,总是我青春不可割舍的最珍贵的回忆,珍贵地让我不敢过多地触碰,就像美酒佳肴舍不得品尝一样。
回头看之前的文字,有生涩之处,有不完善之处,有些地方该详细些的被忽略了。这就是成长,这就是人生,只有体验了不完美,才是完美的人生。
祝所有人幸福快乐,心想事成。
2016年2月22日 于欧
日期:2016-02-24 22:48:22
(一)
我叫陈嘉源,是江南一个中等城市出生的孩子。
我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都是风云人物。只不过风云的内容有些不一样。
初一以前,我非常喜欢一个从小学一年级就同班的女同学。那个小女孩圆圆的脸,白白的皮肤,歌唱得好,学习也很不错。我们经常被小朋友们传绯闻。初一的时候,由于我们俩学习都不错,又都长得招人喜欢,因为我俩的绯闻更是传得沸沸扬扬,整个年级都知道我们俩互相喜欢。
转变发生在我初二。我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位年轻的男老师,185以上的身高,瘦瘦的,给人小花花公子的感觉,他竟然成了我的英语老师。身为英语科代表的我自然和他接触的机会很多。由于我成绩不错,这位英语老师也很喜欢我。一个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老师(当时他24岁),一个是正在发育的乖孩子小男生。我爱上了我的英语老师。从那时起,当我意识到自己是这种人时,难过了一晚上,但好像第二天就把这事给忘了。
如果说初中时我对女孩子还有很大的兴趣,和公认的漂亮女生说话还会脸红的话,高中就是我变成同的阶段了。我从我们那个很普通的初中考上了一个重点高中,新的班级里都是小高人。于是我深深地爱上了隔壁班的一个风云小男生,冯昊。冯昊是童话故事中标准的帅哥形象,唇红齿白,直到今天也还是,篮球打得一级棒(校队成员),足球踢得非常好(脚法一流),游泳速度像条鱼(只会蛙泳,但是非常快)。他家离我家只有五分钟的距离,每天早晨我们都一起骑自行车去学校。很难想象我不喜欢他。少年人的感觉是很敏锐的,他感觉到我在追他,他把我追求他这件事情告诉了他们班,说我是变态。
这次和初中时一样,又闹得全年级都知道,我又成了风云人物,但这次不是传闻不是我喜欢女生,而是我在追求一个男生。我成了焦点,只要和我有一点亲密关系的男生都会被好事的女生传言在和我搞基。女生们告诉我,很多人在厕所里谈论我昨天和哪个男生上提高班时坐在了一起;我和哪个男生在楼道里谈论了好久,第二天就会有人来问我是不是有这个事;比较开放的女生经常问我我的性向是什么……当然还有更难听的话,在此不再赘述。一开始听到这些时,我的感觉是五雷轰顶,这个人都浑浑噩噩,感觉行尸走肉,认为冯昊出卖了我,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反正我也正常生活,我和冯昊还是每天一块儿上学。当时大家那我和冯昊的绯闻作为学习后的谈资拿来唠叨,很多人完全不顾我的感受,当面拿我开玩笑。这些都是往事了。
当然一开始我是受不了的,但谁让我是小强呢?我难过之后总是在家里哭,哭完了就开始写日记。写了日记后心情就好多了。当时没有上网,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一切的一切我都诉诸于我的日记本。所有的痛苦回忆我都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差异眼神我都一个人接受。
由于我长得还算浓眉大眼,从小被人夸眼睛长得好看,挺正派,性格也很温顺,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和我交朋友的,孙晓伟和吴臣军就是我的好哥们。我属于朋友不算多,但是每一个都是知己那种人,他们俩陪我度过了高中的时光。(还有一堆暧昧的人,由于不是故事的主线,省略之。)我是比较挑剔的人,只找看得顺眼的帅哥们做朋友,而且交友的初衷都是另有意图的,对每个人都产生过“邪恶”的想法。
就这样,高中在忍受异样眼光和嘲讽讥笑,在享受不纯真的友谊后,我考上了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故事就此开始。
有时候我经常会感叹,人的一生中有很多关键的时点,在这些关键时点做出的一些小小的决定,会对整个人生产生巨大的、颠覆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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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出场人物:
陈嘉源:故事主人公,我。
冯昊:我的高中哥们儿。
孙晓伟:我的高中哥们儿。
日期:2016-02-25 05:04:54
(二)
到大学以后,觉得一切都是新鲜的。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学,操着不同的口音,说着各个地方的新鲜事。由于大家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所以我不敢有丝毫的松懈情绪。由于我从小就是好孩子,对学习有这很主动的热情和求知的欲望,另外我也比较懂事,所以大学一开始我就很努力的学习、看书、参加学校各种社团和活动,开始了五彩缤纷的大学生活。
我经常被别人称为“典型的南方小孩”,进宿舍第一天,室友萧天然就对我说:“陈嘉源,你是南方人吧?”我说是,他说:“一看你长得白白嫩嫩的,就不是我们东北这种大老爷们儿,我是东北的,以后多多指教!”说完和我握握手,很有力度的握手,很阳光的笑容,以至于当时谁也看不出他素质超差。
关于皮肤白、滑这一点,我自己当然一开始没有意识到啦,真正第一次让我有这个意识,是在正式开学前的军训时,晚上快要熄灯之前,一位其他班级的教官从我床边经过,我当时穿着白色背心,白色丨内丨裤,他不小心碰到了我的手臂,然后立刻像发现新大陆一样两眼放光看着我,双手摸着我的胳膊大喊:“好滑呀!”全场哄笑,我当时就脸红了,半夜偷偷觉得自己真的皮肤那么滑吗?
由于学校地处中关村、五道口,喜欢看书的我当然是到处打听书店的下落。北大周末书市、海淀图书城、后来建起的中关村图书大厦和第三极等,都留下了我长久驻足的身影。
从小生活在典型的江南水乡,我对北方的气候一开始有说不出的不习惯。到北京的第一天就因为空气太干而留了鼻血。伙食自然也吃不惯啦,学校的食堂里永远只有那么几样蔬菜,永远就那么几种烧法。来北京之前我对土豆还是有点好感的,现在一看土豆心里就发怵!生病是自然的,两个月之后的某天,我由于病毒性肠炎而上吐下泻。嘿!那叫一痛快,水泄,吐酸水,我整晚都从床上爬上爬下,一晚上能有十多次,最后一次起来我记得已经是早上6点15了,早上起来口渴地快要虚脱了。
第二天去校医院看病。排队排了半小时后精疲力尽,终于得到了招待。一位老伯医生接待了我,对我问长问短,我一听就乐了!一口标准的南方普通话,而且一问果然是我老乡。这位老医生立刻给我安排了床位,给我挂了两瓶盐水。经过两天的折腾,肠胃算是好了,结果又患上了重感冒和咳嗽。有一段时间我每天只喝的下一碗粥,胃口全无,食欲全失,更别说**了,求知欲倒是有增无减。这次得病直到过新年之后才好,对我身体造成了空前的伤害,使我的体重在2个月内减少25斤。不信吧?我也不信,但就是整整25斤。回家过年后我同学都不敢相信这就是我。
在一个秋末的周六,我拖着仍在感冒的身体,一个人背个书包到海淀图书城去逛街。从这家看到那家,光看看书名就觉得很吸引我,好像在看百科全书的目录一样,几次看下来我就对海图的特色书店有了大概的了解了。
我逛呀逛呀,总觉得好像老有人跟着我。奇怪的是不管我走到哪里,那个人好像老和我特别有缘,差不多总会在同一个书店中。傻了吧唧的我一心都扑在看书上了,书太吸引我了。我来到一个地理类的专柜面前,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看,我看完一排换一排的时候,身后撞到了一个人,我“啊呀”了一声,赶紧回头说了声不好意思。正好就是他,那个疑似跟踪我的人!他也转过头,对我笑了笑,“没事儿”。然后又对我说:“你喜欢地理方面的?”
我有点紧张,毕竟是陌生人,我随便说了句:“还好,我就看看。”
他又是一笑:“你喜欢的东西好像挺多的嘛?我看你对各类书都挺感兴趣的。”显然,他的确在暗中观察我,听口音就是北方人,卷舌音卷地好厉害。
我这时抬头仔细看了他一眼,突然心动了一下,这个人给我的感觉真好:他比我整整高一个头,有183的样子,劲瘦笔直的体型,面孔的线条有力而挺拔,给人非常阳光清爽的感觉,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各方面运动都很好的男孩,和我高中时的冯昊有很相似的感觉。他上身是一件纯白的套头衫,下面是深蓝色牛仔裤和运动鞋,手臂上挂着一件外套。他看着我的双眼里充满了笑意和友好,弄得我有点不好意思:“呵呵,我就随便逛逛。”
他说:“我也挺喜欢这家店的,这一家书品种多,有很多杂书都挺不错,这儿老板我都认识。”
我很老实地回答:“哦?是么,那真好,可以给你打折咯。”话一说出口我就有点后悔,对一个陌生人说什么打折不打折的,就感觉像是要他帮忙给我打折一样,其实我本意并没有这个意思。
他笑了笑:“打折是一句话的事儿,你要是看上了啥就给我,我让老板给你个折扣。”
我有点不好意思:“真的吗?那谢谢你了……那我去挑几本我喜欢的。”我挑了几本我一直想珍藏的书,《苏菲的世界》《菊与刀》一本英语10万词词典以及两本英文原版书。
给他之后,他看了一下我买的书,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之后,让老板结账,老板说:“原来这些都打七五折,但是看在小林的份上就收你个成本价。”最终给了我一个非常优惠的惊喜价。我高兴坏了!
出了门我们又逛了两家别的书店,一边聊着我的书。他说他也很喜欢《苏菲的世界》,这本书他看了三遍,没想到我也会买。我和他不一会儿就熟络了,正好到了中午时间,他热情地邀请我和他一起吃午饭。
他是北大医学部大三的学生,高颜值学霸,临床医学,叫林超,比我大一岁,北京人。也许是北方人的缘故,他特别能说会道,风趣幽默的谈吐总能把我逗乐。说了一会儿他就对我开始查户口。
“你是什么大学的?”
我:“##大的。”
他:“哦,就在我们那儿,离我们学校很近的。”
我初来乍到,根本不知道哪儿是哪儿。
他又像审问犯人似的,问我:“哪儿人啊?”
我:“##人。”
他眼睛一亮的样子:“是吗?我说呢,北方人哪有那么水灵的,不过你普通话很标准啊,都听不出你口音。”
我特不好意思地笑笑。
他又问:“大几啊?”
我:“刚上大一。”
他:“什么专业的?”
我:“经济。”
我那时哪懂啊,他问啥我就答啥。一是因为林超风趣幽默,有和别人自来熟的味道,二来是个很阳光清秀的男孩,我对他也很有好感。
由于是初次见面,我比较拘谨,一直都是他在说,我笑着听听。末了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刚来北京还没有买手机,所以留给了他我的宿舍电话。
他说我们俩回学校是同路,可以坐同一辆公交车,先到我学校后我就下车了,他很开心的对我摆摆手道别。
回到宿舍,我心里挺开心的,觉得认识了一个好朋友。我就问萧天然:“北大医学部在哪儿啊?”
他说:“就北航对过。”
我:“就在那里啊??难怪和咱们学校在一条线路上。”
他问:“哪路车?”
我:“运通110啊。”
他砸了一下嘴:“你傻啊,运通110又不到北航。”
我愣了一下,才琢磨过来,是啊!不是同一条线上的,他怎么说和我同路呢?后来他又去转车了?
萧又问我:“怎么了?你从海图回来不就应该坐110吗?”
我说:“那从这里到北航再怎么走?”
萧:“转车呗,咱门口好多辆车都到。”
我心里有了一点点的小疙瘩。
这个陌生的帅哥林超,难道为了和我同路,故意和我坐一辆车,他到了下一站再转的车?我心里有了一种小小的愧疚感,感觉麻烦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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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出场人物:
陈嘉源:故事主人公,我。
林超:偶遇的高颜值学霸。
萧天然:陈嘉源的舍友。
日期:2016-02-26 17:20:09
(三)
过了几天的一个中午,我吃完了饭回宿舍休息,下午第一节没课,正打算躺床上去,电话响了。我礼貌的接了电话:“喂,您好。”
对方是个很有力度的男中音:“你好,请问陈嘉源在吗?”
我说:“我就是,你是……?”
他声音中带着笑意,“没过两天你就把我忘了啊?是我啊,林超。”
“林超……?哦,是你啊。你好你好!”要是他不说的话我倒真的快忘记这个名字了。
他的声音还是像上次吃饭聊天那样充满了热情:“我开门见山了啊,明天有空吗?我来你们学校找你玩。”
我:“明天啊?嗯………看情况吧,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他:“真的,那太好了。我明天上午十点准时到你们学校正门口,你就在那里等我,行不?”
我:“嗯…………好吧。”
他:“好的,那明天十点见咯!别迟到哦。”
我:“嗯,哦。”
挂了电话,我心里其实挺别扭的。在高中里,由于冯昊已开始对我造成的不良影响,使我一直处于一个比较封闭的环境中,虽然有很多的好朋友和知己,但是总不会抹去我心中那种自闭情节,如果别人对我比较热情,我会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舒服。
当然,总体而言,我还是一个非常知书达理,阳光运动的孩子。只不过多年以来养成的写日记的习惯,使我习惯于把日记本作为我的倾诉对象,把什么事情都记录下来,疯狂的写下来,但并不看。有时候无意间翻到以前记录的事情,甚至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第二天我就在校门口等他。远远的就看见他高大的身影从车上走下来,我冲他一招手,他就看见我了,笑嘻嘻的走过来,“我没有迟到吧?”
我笑了笑:“没迟到,呵呵,林前辈好。”
他瞪大眼睛快吐血的样子:“林前辈!亏你说得出口,我有那么老啊?”
我也特不好意思,“那我喊你什么啊?师兄,学长都不是……”
他眼神有点坏的看着我,“你真像个小孩儿。叫我林超不行吗?”
上午我陪他在我们学校转了转,又听他吹了吹。他说以前来过我们学校,只不过后来我们学校变化很大,他现在已经认不出来了。
中午他非要请我,不让我请,说:“你一个南方孩子一个人在北京不容易,我再怎么说也是北京人东道主,怎么能让你掏钱?再说今天是我自己凑上来的,哪能让你破费啊?”我拗不过他,就去吃了火锅。
他也看出我当时正在感冒和咳嗽,时不时地就要咳两下,所以他有意挑的火锅,说是可以让我暖暖身子。我挺感激他的,觉得他很关心我。
席间,我老想问他为什么那么关心我,还想问他为什么上次要骗我,说和我是同路的,但是不好意思开口。所以我们说得都是正经话题。听得出来,他是个学习上和专业上非常出色的男孩子,不仅知识渊博,精通专业,还触类旁通,兴趣广泛,和我有很多相同的爱好。凡是我喜欢的东西,他几乎都知道,都能和我说到一块儿,还给我延伸延伸,把我说的一楞一楞的。原本他打算下午陪我去外面逛逛街,但是我身体不舒服,正需要休息,所以他回去了,我们互留了QQ。
不可否认,他是个帅哥,是个真正的帅哥,只不过当时我还不是太懂得欣赏。林超幽默的谈吐、机智的回答和阳光般的笑容让我心里有了很温暖的感觉。要说我为什么一开始没有对林超动过那方面的脑筋,主要是因为刚到北京,人生地不熟,虽然我在北京有很多亲戚,也不算是远亲,大家也都很照顾我,但毕竟男孩子要靠自己,所以在没有把所有情况都熟悉下来以前,我不想过早的考虑感情的事。再说我本身非常向上,早早的就做起了大学的学习规划,认真地节约一分一秒的学习时间。
之后,他约我的次数多了起来,他说我平时学习太用功,要懂得劳逸结合,说我不懂照顾自己,于是就带我在北京到处玩。那时候的北京,还没有开奥运会,前门还是老前门,后来再去看的时候都不一样了。
林超带我出去玩了好几次,在他熟门熟路的带领下,我渐渐敞开了心扉,把他当大哥哥一样对待,同时也觉得,这样的大哥真不错。说话和行动间,慢慢地对他产生了依赖感,整个人开朗了许多。
林超对我相当不错,每次来找我都不会空着手来,不是小零食就是小礼物,我都会怪他太破费,我自己可以买,不用他那么费心。但是他说这些都是他顺路买的,不麻烦。
比如坐公交时,他一定让我坐在里面的位置,自己坐在我外面,如果没有座位,一定是把我围在自己手臂的范围内。比如在外吃饭,都是先问我想吃什么,点菜的话都是问我是否喜欢才点。比如在外面玩,他一个劲地给我照相,让我摆出各种造型给我拍,我要给他拍时他都以自己北京人为由拒绝,然后再把我照片洗出来、电子版传给我。比如学习,他会告诉我哪一类学科该怎么学,以及如何申请出国各类手续,国外学校区别等等。
有时候我真的有一种错觉,觉得太幸运、太幸福、太虚幻,感觉他就是我的哥哥,从各种细节上照顾我,体谅我。而我对他也是非常温顺,尽量都是有求必应,也从来不提出过分的要求。一想到自己居然会遇到这么一个帅气阳光的学霸哥哥,心里就暖暖的。
那段时间整个人都很有干劲,一旦有什么小小的成就,原来都是想立刻告诉父母,但是现在都会想第一时间告诉林超,让他感受我的快乐。如果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也都是会立刻向他诉苦,他简单的两句话就能解开我的心结,或者告诉我应该怎么做。只要我把任何困惑或疑问告诉林超,他都能给我一个意料之外的答案,除了非常专业的一套一套心灵鸡汤外,还能给我从某个专业角度解释我的各种问题,让我明白这些都是小事儿,不用担心,仿佛什么问题在他面前都能迎刃而解,没有难得倒他的事。我对他非常崇拜,在我眼里,他是我的万能哥哥。
初冬的一天晚上,他打电话给我,让我周日去他家里玩,说他家里正好没人,他父母出远门走亲戚去了。我也正好被学校里社团的事情忙得晕头转向,正好出去散散心,就答应了他。周六上午他来了,穿着一身蓝色系运动装,还特意到我宿舍楼下等我,我挺开心的:“哟,林少爷你还亲自到我楼下等我啊?那么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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