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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谱儿——读透大汉三代帝王心史
作者:
飘雪楼主1
日期:2016-01-28 17:23:37
引子:刘老三起死回生的“三重门”
时间回放到汉元年(公元前206年)十一月,地点是函谷关。
这一年的的冬天比以往来的更晚一些,对于长达数月西征的项羽来说,却迎来了冬日暖阳,看着近在咫尺的函谷关,他白玉般的脸上露出了如花儿般灿烂的笑容。的确,过了函谷关,便是西征的终点站——暴秦的都城咸阳所在地了,只要到了咸阳,便可以实现自己当年立下的“取而代之”的远大人生目标了,想到这些种种美好,他的心情自然跟喜涮涮一样,好的不能再好,美的不能再美。
“报告……”蓦然,一名神色慌张的卫士急冲冲地闯进营帐来,如风般的脚步声,如狼般的叫喊声,打乱了项羽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暇想。
“天下塌下来了么?这么大惊小怪的。”项羽眉头微蹙,正要发作,但见卫士脸上冷汗如雨,情知不妙,于是强压着怒火问道。
“刘邦已入咸阳,子婴已经投降,秦朝已经灭亡,函谷关已被刘邦安排重兵把守,这分明是想阻止我们入关中啊……”卫士一口气说完,便瘫倒于地。
项羽闻言呆若木鸡,良久,才回过神来,以怒吼的方式发布了军令:“立即攻克函玉关,马上征伐刘邦。”
军令如山,楚军如狼似虎的冲向函谷关。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是以险峻著称的函谷关享有的美誉。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这是以强悍著称的楚军的作战风格写照。
矛与盾较量,结果没有悬念,很快项羽的“矛”便攻破了刘邦最为倚重的“盾”——函谷关。接下来,项羽把目标瞄准了屯兵于灞上的刘邦。楚军很快推进至戏水之西,距离刘邦所在的灞上只有仅十里之遥。此时的项羽和刘邦的兵力对比是40万VS10万,刘邦明显落下风,更为不妙的是,对于项羽的“斩首行动”,刘邦毫无所知。
危机,前所末有的危机,灭顶之灾的危机。
转机,柳暗花明的转机,枯木逢春的转机。
关键时刻,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项羽的行军路线。
这个人便是项羽的叔父项伯。
项伯仅仅为了对张良感恩,结果不但及时把项羽进军的消息告诉了刘邦,而且还给刘邦献了良策——谈判。
谈判的地点便是咸阳郊外的鸿门(今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鸿门堡村)。
一场盛世鸿门宴就这样匆匆上演了。宴会的主人是项羽,被邀请的客人是刘邦。双方的做陪人员,项羽方面是:范增、项伯、项庄。刘邦方面是:张良、樊哙、夏侯婴。
宴会比的不是食量饭量,而是政治智慧。
入席前,刘邦以“忽悠”的方式向项羽解释了自己派兵驻守函谷关是为了防贼的需要,并且送出了空头支票:关中欢迎您,把关中地盘全送给您。对此,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项羽不但马上以“无知者无罪”原凉了刘邦,而且还出卖了自己的内线曹无伤。
席中,早有预谋的范增率先出招,他频频举起身上的玉玦向项羽示意,马上痛下杀手。但项羽却置若罔闻,频频举起酒杯朝向刘邦……
我本无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我心!范增眼看“抛玉引砖”这一暗招不灵了,马上使出了“借刀杀人”这一明招。
具体实施这的我便是项庄,正当项羽刘邦两人豪饮时,他以“助剑为乐”的名义登场了。
一声龙吟虎啸,一剑惊鸿而出,剑光如一泓秋水流转,剑芒如瀑源源不绝,剑影如江海凝清波,剑气卷起尘沙低酒案。顿时,帐篷内,剑气如虹,寒气逼人,直叫人睁不开眼情。说时迟那时快,项庄眼见时机已到,手腕一翻,剑快如闪朝呆若木鸡的刘邦直刺而去……
电光火石之间,只听见“咣当”一声,项庄手中的剑被挡开,他的虎口被震隐隐作痛,退了两步才站稳身子,惊然回首,但看挡住自己“夺命一剑”的不是别人,而是项伯,不由惊愕住了。
虽然是虚惊一场,但刘邦面如死灰,心如铁铅,他分明闻到了一种叫死亡的气息。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张良不干了,他借机离席,叫来了一直候在营外的樊哙。樊哙以“闯席”的方式直奔鸿门宴会现场,结果集豪爽、豪气、豪迈于一身的樊哙一出场便吸引住了项羽的全部注意力。而这给了早就如坐针毡的刘邦开溜的机会,他以“如厕”为由走出了营帐,然后来了个“不辞而别”——以百米冲刺的方式往自己的大本营跑去。
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樊哙的话道出了刘邦的心声。
等刘邦脱离虎口后,老道的张良来收拾残局,他送上一对白璧和一对玉斗对这场盛世鸿门宴进行了买单。
对此,一点都不懂政治智慧的项羽,还被蒙在谷里,说出了一句令人喷饭的话:“沛公去哪儿了?”
对此,不用张良来作答了,因为范增给了他泼了一盆冷水:竖子不足与谋,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
入笼的老虎就这样跑了,对于项羽来说,留下的仅仅是遗憾和感叹吗?
日期:2016-01-28 17:49:31
时间推移到汉三年(公元前204年)十二月,地点是荥阳。
这一年的春天比以往来的更早一些。阳光明媚,万物生辉。项羽站在荥阳城下,手持宝剑,剑光直指城里的刘邦,嘴里叫道:“给我打,给我往死里打,打死人不偿命,打死刘邦赏千金。”
日映宝剑,熠熠生辉。城下项羽高昂着头,他长长的身影显得高大无比,而城上的刘邦却低垂着头,他瘦弱的身影显得渺小无比。
“主公,信写好了,请指示。”不知什么时候,陈平出现在了刘邦的身前。
“给我射到城下去。”刘邦抬起头,接过信笺,看了一眼,原本灰暗的眼睛突然闪出一丝光亮,那是希望之火,燎原之光。是啊,项羽在他的荥阳和敖仓之间运粮食的甬道搞破坏,导致汉军得不到粮食补给,人心不稳。为了摆脱困局,不得不派人去请和。
“愿意以荥阳为界,以西归汉,以东归楚。”看到刘邦射下来的求和信,项羽心动了。是啊,楚汉之争过了尽四个年头了,他也累了,他也厌倦了,他也需要休息了,他也想过太平日子了。眼看他就要答应了,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话了。
这个人便是项羽手下第一谋士范增,他说了这样一句话:“现在刘邦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现在拿下荥阳只剩下最后一根稻草了,现在离夺取天下只剩下最后一公里问题了,怎么能半途而废呢?怎么能功亏一篑呢?”
范增一发话,项羽就发飙,于是,他又加强了对荥阳的攻势。
刘邦这下没办法了,问经常能出奇谋诡计的陈平是否有什么好办法,让项羽消停消停。陈平说,项羽所倚靠的人不过是项王骨鲠之臣范增、钟离昧、龙且和周殷等人。而项羽为人喜欢猜忌人,如果刘邦让他陈平使用反间计,就能很轻松地打败项羽。刘邦给了陈平黄金四万斤,让他拿去离间项羽和部属的关系,他首先把钟离昧和项羽的关系给离间了。然后,他把目光停留在了范增身上。
对此,汉军首先派了个使者到楚军中去“探营”。结果本着来而无往非礼也的原则,项羽马上也派了个使者到了刘邦的军中去“探营”。汉军对楚使举行了隆重的接待仪式,并且准备了丰盛的接风宴。
关键时刻,插曲上演了,汉军“御缮房”的工作人员刚要把准备好的好酒好菜端上来,然后看了眼使者又装作很惊愕的说:“以为是亚父的使者呢?没想到却是项王的。”然后马上把好酒好菜全部端走换上了难吃的饭菜……使者受了此等侮辱,回去禀报了项王,然后项羽就怀疑范增和刘邦有私情,渐渐的把“亚父”的权力给下了。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范老头一生气便跟项羽说不干了,说了句“愿赐骸骨归伍”,便要告老还乡,项羽呢?也没有阻拦,范增原本使的是“以退为进”的策略,结果却让自己找不到台阶可下。没折了,百般心痛,千般心悔,万般心碎的他只能一步三回头地“耻归故里”,结果没走多久就“疽发背而死”。
范增死了,项羽醒了,痛定思痛的他明白了这一切原来都是刘邦的反间计作怪。虽然有点迟了,但好歹还算是悬崖勒马。一向心高气傲的项羽用很真诚的语气向钟离昧等人道歉,以真心换回了军心。
霸王伤我千百遍,我待霸王如初恋,选择霸王,一生无悔。这是钟离昧等人对项羽的心声。
冰释前嫌后,项羽此时就像是一只发怒的狮子,楚军此时就像是一群饥饿的野狼,立即化悲伤为力量,对荥阳进行了疯狂的大轰炸。
刘邦站在城上,见楚军不断地向城里发起进攻,心情异常的沉重,他第二次闻到了死亡的气息。此时,荥阳城外楚军里三层外三层,围的水泄不通。荥阳城内已是山穷水尽,除非长了翅膀,否则逃生的机会几乎为零。
正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有一个人站出来,主动找到了刘邦,献了一条妙计。
献计的人叫纪信,他和刘邦是老乡,据说也是最早跟随刘邦的人,当年还亲眼目睹过刘邦斩那条白蛇的义举。他献出的是“李代桃僵”之计,并且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愿意当那个“僵尸”。
牺牲别人的生命来救自己,这叫舍生忘死;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别人,这叫舍己救人。纪信以自己的死换回了刘邦的一命。与其说是纪信的思想觉悟高,不如说是刘邦的政治水平高,能让手下士兵甘愿为自己赴汤蹈火,就算牺牲性命,也在所不辞。
这是怎样的一种人格魅力呢?这是怎样的一种政治智慧呢?
结果纪信假扮刘邦,带着老弱残兵及美女家眷们向项羽投降,成功地迷惑了楚军。刘邦借机带着张良、陈平等亲信从侧门溜之大吉。
煮熟的鸭子就这样飞了,对于项羽来说,留下的仅仅是遗憾和感叹吗?
日期:2016-01-29 15:49:27
时间再推移到汉四年(公元前203年)九月,地点是广武山。
这一年的秋天和以往来的不早也不晚,但秋意却更浓一些,天地万物金黄一片,积淀着丰收的果实,发出令人眩目的光芒。
这一年的项羽三十岁,正是一个壮汉。这一年刘邦五十四岁,已经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了。出人意料的是,正值壮年的项羽却对已是“糟老头”的刘邦主动伸出手指:“老不死的,你有种的就过来,咱们两个进行单挑,看是你骨头硬还是我身子硬。”
革命者要敢于啃硬骨头,要敢于涉险滩。但对于智者来说,啃硬骨头、涉险滩用的不是蛮力,而应是巧力。
峥嵘岁月,何惧风流?项羽的蛮力举世无双,连杀猪出身的樊哙也自叹不如。对于手无缚鸡之力且年过半百的刘邦来说,他肯定不会答应这样的请求。
明知不该为而为之,是之为勇;明知不能为而为之,是之为罪;明之不可为而为之,是之为蠢;明知不可行而行,是之为痴。
项羽明明知道此举非但不该为、不能为,而且不可为、不可行。但他还是为之、行之,除了说明项羽愚昧无知,而且证明他根本不懂政治。
其实,项羽也有自己的苦衷的,这个时候天下的大环境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他被刘邦拖在广武山这个进退不能的地方,但他的后院却起火了,彭越、英布等人捅了他的娄子,烧毁了楚军的粮道,致使他在前线大部队很快出现了粮草危机。屋漏偏逢连夜雨,而韩信、曹参等人则东征西伐,把归顺于项羽的诸侯王一锅端……
形势迫人,形势逼人,形势压人。对于身边已无谋士的项羽来说,只能靠自己来解困了,因此,他才会使出拿刘邦的老爹进行逼供的办法,想让刘邦俯首称臣。但老道的刘邦却不吃这一套,一句“我俩曾同侍义帝,并且还是拜把子的兄弟,因此,我爹也就是你爹,如果你真要煮杀你爹,那就分一杯肉汤给我喝吧。”让天真的项羽残留的最后一丝侥幸心理烟消云散。
打不又不打,退又不能退,山穷水尽的项羽向刘邦提出这种“比武论箭”的幼稚建议也就情有可原了。
面对这个体力达到巅峰状态,智力却停滞孩童阶段的可爱对手,早已修炼的炉火纯青的刘邦报之一晒:“吾宁斗智,不能斗力。”
斗智就斗智,走投无路的项羽只有答应的份了。
结果这场文斗中,刘邦给自己找了个替身——花重金请来了一个叫楼烦的大力神射,来和项羽比射箭。
过程很繁锁,结果无悬念,项羽取得了完胜。让刘邦感到羞辱的是,他请的大力神射在项羽的淫威震慑下,居然连箭都没有射出便主动认输了。项羽一声狮子吼,大力士吓的丢盔卸甲,屁滚尿流。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灶香。为了争回面子,刘邦开始象泼妇一样张口就对项羽大骂起来,把项羽的罪刑一条条如数家珍般的娓娓道来,历数他负约、忘义、擅劫、撤杀、虐俘、贪婪、裸封、弑君、恶霸等“罪十条”。
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最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亲人,不是你的亲信,不是你的队友,而是你的死对头,你的大冤家,你的大情敌。
刘邦“泼妇骂街”,彻底惹怒了项羽,他恨不得把刘邦千刀万剐、五马分尸才解恨,于是,他没有跟刘邦“谈政治”,而是直接“掰手腕”。
项羽屏息、上弓、拉箭一气呵成,只听见一声“嗖”的一响,刘邦中箭而倒……
刘邦只觉胸中传来一阵巨痛,第三次涌上了死亡的气息,但残留的理智告诉他此时一定要“站直了、别趴下”,否则,自己可能就永远都没法再站起来了,于是他强忍着伤痛道:“项羽你这个竖子,你卑鄙无耻,暗箭伤人,居然射中我的脚趾了,果然不愧为神箭手,果然厉害啊。”
项羽擦了眼擦眼睛,心里很纳闷:明明看见正中刘邦胸口,怎么只射中了他的脚趾了呢?
众人把刘邦抢下来,接下来该御医登场了。拔箭、敷药、裹伤、留观……一口气完成这四道工序后,御医说话了:“大王福大命大。箭偏离心脏就那么几公分,不然神仙也难救了。
大王急需静养。伤筋动骨一百天,大王现在必须进行充分的疗养,不然会留下后遗症。”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汉王重伤的消息很快如瘟疫般传播开来。汉军士兵听了个个垂头丧气,痿靡不振;楚军士兵听了个个振奋人心,斗志昂扬。
此消彼涨,正值楚汉争霸的关键时刻,可是一件不妙的事啊。
项羽是拿青春赌江山,刘邦却是拿生命赌明天。对此,刘邦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是夜,他强忍伤痛,让医官裹好自己胸口的伤口,穿上整洁的衣服,坐上车辇,然后去巡逻(类似于阅兵)。汉军士兵们看见汉王刘邦满面春风,笑容可掬,一切都正常不过,无不欢欣鼓舞,心里道:看来汉王果然只是受了点轻微的脚伤。而涧那边的楚军士兵看了无不大失所望,心里同样说道:看来汉王果然只是受了点轻微的脚伤。就这样,刘邦以自己的隐忍和自信,很好地麻痹了项羽,使项羽没有乘自己重伤期间发起总攻,从而给自己赢得了养病的机会,让自己转危为安。
含在嘴里的猎物就这样掉了,对于项羽来说,留下的仅仅是遗憾和感叹吗?
九死一生,未足悔恨。刘邦,你这六十二年的人生之路,究意是怎么做到逢凶化吉、修炼成魔的呢?
日期:2016-01-30 14:05:51
第一章:刘邦不是传说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孟子
每个人的出生,是为了什么?
还是一味的为了迎接死亡?
公元前256年二月初八,本书的主人公刘邦在沛县丰邑中阳里村(今江苏省丰县中阳里大街)诞生了。
当时的沛县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县城,而中阳里村更是一个可以忽略的地方。当时刘邦的父亲刘执嘉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母亲王含始是个不折不扣的村妇,家里上无寸瓦(草房),下无寸金(只有寸土),因此,刘邦的出生在当时按理说应该是“静悄悄”才对。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刘邦的出生在中阳里甚至沛县都产生了轰动效应,原因有三:
第一,刘邦的怀孕很不靠谱。
据史书记载,刘邦的的怀孕跟其母亲王含始去了一趟娘家有关。当时交通工具严重落后,出门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刘母毕竟是一介女流,这么来去一折腾,自然累的够呛,两只脚像灌了铅般沉重,于是就坐在大泽边上的一棵大柳树下休息。也许实在是累了,微风吹来,她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
故事接着进入了高丨潮丨阶段:“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姣龙于其上……”(《史记•高祖本纪》)
这段话翻译成白话文就是:眼看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担心妻子的刘执嘉马上去寻妻,结果当他走到大泽边时远远便看见了惊人的一幕,在风雨交加、电闪雷鸣之中,一条巨大的赤色(请注意这两个字)蛟龙趴罩在了妻子的身上……
最后的结果是,“已而有身,遂产高祖。”也就是说刘执嘉被这条不见首尾的神龙戴了“绿帽子”后,留下了永远的伤痛——王含始怀孕了,产下的就是我们可爱的刘邦同志。
史书的记载自然不可靠,但却为刘邦的出身披上了神秘的外衣,成了中阳里村民茶余饭后谈论的焦点话题,这是吸引人眼球的原因之一。
第二,刘邦的相貌很不一般。
当翻看中国史书(包括史家绝唱的《史记》)时,总会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有点名气的人,不管是圣贤还是大恶,出生和长相都离奇得不靠谱,如商汤是鸟蛋的后代、刘邦有七十二颗大痣、朱元璋脚踩七星……
《史记•高祖本纪》中说:“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这段话很容易理解,翻译成白话就是,高祖这个人,高鼻子,一副龙的容貌,一脸漂亮的胡须,左脚上长有七十二颗黑痣。
脚底长痣从相上来看,是大富大贵的标志。据说,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小时候曾到舅父家做小童。他的舅父当时任元朝的千总。有一天,朱元璋替舅父洗脚,看见他脚底有一颗黑痣,于是好奇地问:“脚底有痣,有什么作用?”舅父骄傲地说:“脚踏一星,能管万马千军!”他是千总,这句话倒是不假。朱元璋一听,冲口说:“那我脚底有七颗痣,脚踏七星,能管天下太平了。”日后朱元璋成了开国皇帝。
但当时老实巴交的刘执嘉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他看着刘邦的脚上密密麻麻的一溜儿地排着的小黑痣,瞬间有种失落感和懊悔感。他本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了,想来个尾上结大瓜——生个女儿,调解一下家里的阴阳失调比例,但结果却被姣龙戴了“绿帽子”,还生了个“丑八怪”,能不失落和懊悔么?
好在,刘执嘉的想法后来就随着刘邦的长大慢慢改变了,因为他发现刘邦脚上的黑痣不多不少,正好是七十二颗。
古人对七十二这个神秘数字情有独钟。古代奉行阴阳论,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阴阳是我国古代传统哲学和文化思想的基点,其思想笼罩着大千宇宙、细末尘埃,并影响到意识形态的一切领域。阴阳学说是把宇宙万物作为对立的统一体来看待,表现出朴素的辩证思想。按照阴阳论推断,“七十二”这个数字相对应的是一个“赤”字,而刘邦脚上七十二颗黑痣,让他从平农成为了“赤帝”的化身,瞬间为了他正了名。
中阳里懂阴阳论的人几乎为零,因此,都对这个拥有七十二颗黑痣的婴儿很是好奇,这也是吸引人眼球的一个原因之一。
第三,刘邦的出生很不孤单。
和刘邦同一天降生的,还有一个人,这个人叫卢绾。
站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看,卢绾真的很幸运,不但和刘邦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还是同一个地点——沛县丰邑中阳里村,这就注定他一生是极为不平凡的一生。
然而,站在当时“拼爹”的角度来说,情况却截然相反,卢绾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大地主”,属于那种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是典型的“富爸爸”。而刘邦的父亲处于贫苦大众,属于那种一无所有的“小人物”,是典型的“穷爸爸”。也正是因为“阶级地位和身份”不同,卢刘两家以前是互不来往的,但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一天听说两家都生了一个儿子后,卢老爷子竟不顾自己“高贵”的身份和地位,提着鸡蛋和礼品主动去了刘家,两家从此成了“莫逆之交”,这让许多人大跌眼镜。
蛟龙缠身而孕,脚上长有七十二颗黑痣,再加和地主的儿子“拼爹”,三管齐下,刘邦的出生在小小的中阳里能不沸腾么?
日期:2016-02-01 18:15:31
求学三部曲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三字经》
***曾说过:“刘项原本不读书”,对刘邦、项羽的的学识进行了否定。然而,***是站在“学士”的角度来说的,刘邦和项羽并非连大字都不识一个的文肓,相反,他们都是属于知识份子,只是两人在战场上的功绩把知识的光芒遮盖住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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