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誓:你是我终生的新娘

作者: 茶韵悠悠ABC

  各位大大:《剪爱:风吟春深》这个文改名为《走廊上的婚礼》后现在再度改名。这是我写言情小说以来第一次这样大幅度的反复修改作品。原因是言情小说以女性读者为主,通常都是从女主视角去写文,但我这个文却以林啸风为切入点,这个玩世不恭的贵公子打架、集体嫖娼、脚踏两只船等等,实在是跟常规的言情男主不同,所以他总是找不到令人感动的点,于是我反反复复地修改,反反复复地修改,直到几天前才被他深深感动,并确定他的好不仅是林挽春可以看到,广大读者也可以看到。于是我重写了几万字,并将书名改为:《婚誓:你是我终生的新娘》。现在我将这个文的试读重新贴出来,希望喜欢这个文的读者能够看到。

  婚誓:你是我终生的新娘
  茶韵悠悠
  一、前尘往事
  林啸风从十五岁开始谈恋爱,林挽春是他二十六年的人生旅程中最辉煌的情史,他认识她两天就将她拐上床,七天就将她拐去结婚注册。这——就叫闪婚!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他离婚的速度比结婚还快,前后不到四十八小时,这……就是闪离。
  此刻林啸风站在多伦多国际机场看着墙上的液晶显示屏上闪闪烁烁的香港两个字犹豫不决。虽然在离婚后的五年时间里他跑了很多次香港,可他还是想再去一次香港,再去找一次林挽春,兴许这一次就能找到她也不一定……五年了,她音讯全无,一年前甚至托人将他们的婚房给卖了……他就不该一时冲动跟她去办什么离婚手续,弄得现在这么被动!不过她这也真是的,不就是离个婚吗?复婚也没有多麻烦,就这么点事儿她至于生他五年的气吗?啧!不过……她是他老婆,就是再矫情,他也得找回来不是?手机在兜里震动,是老爸打来的。老爸老了,声音沙哑而疲软,不过林啸风不会因为这个就敢轻视他,那老狐狸不是好惹的。

  “喂,小风,你现在登机了吗?”
  老爸的电话让他下意识地伸手进兜里摸了摸瘪瘪的钱包,然后有气没力地答道:“正排队呢!这就登机了。”
  老爸三个月前打电话威胁他让他滚回家,并说他再不回家就不再养他。接到老爸的这个威胁电话时他窝在沙发里叼着烟笑得一脸的雅痞,他答道:“老爸别介,我是特别不扛饿的,你要是不养我信不信我到街上要饭去?我一边要饭一边跟别人说我是您的小儿子,我那个著名的富老爸让我来要饭体验生活……”他当时一边说一边乐呵,笑得开心又放肆。
  老爸听后跟他一块乐呵,父子俩其乐也融融。可是笑完后老爸态度极好地说:“不错!到底是我的儿子,做什么事情都很有想法。不过你既然去要饭,那就领着你妈一块去吧!你太年轻,又是男人,还那么高大,你去要饭别人不会相信,一准以为你在搞行为艺术。你掺着你妈去,哎!她老了,能赚点同情分。”
  林啸风愤怒了,虽然隔着万水千山老爸看不见他,但他还是忍不住象老爸就在跟前似地瞪着眼睛问:“你不养你老婆?”

  老爸轻飘飘地说:“我又不是只有她一个老婆……”
  “呃……”
  日期:2016-07-19 17:28:54
  林啸风本以为老爸只是口头威胁一下,没想第二天他的银行卡就被全部冻结了,两个月后老妈打电话来哭天抹泪地说老爸搬回前妻那边去住了,说是人老了恋旧,还是跟前妻一块住得习惯些。
  嘿!这个为老不尊的老狐狸。

  回家吧!先回去把老妈给安顿了,然后再琢磨找林挽春的事儿。懒懒地办好登机手续后,他两手揣在兜里往机场里晃,一路收获所有雌性动物和大部分雄性动物的回头注目。这种事要是搁在五年前他一准会很解风情地朝其中最美貌的年轻雌性露出挑逗的似笑非笑,可是现在他不了,没劲!自从21岁那年他成了失婚老男人后,他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来。
  忽略了所有的浪漫桃花,再穿过空姐们爱慕与渴望交错的眼神,他施施然地走到头等舱自己的位子坐下,然后脱下身上的绵羊皮风衣往头上一蒙睡起大觉来。在梦里他回到了那个跟林挽春相识的夜晚。那是一个贵公子云集的Party,他是追着她去的。
  他是当天中午在一所普通大学的校园外边见到她的,在见到她之前先见到了争相来接她的几个贵公子以及他们所开来的豪车。正是因为那阵势以及豪车主们的斗鸡眼,闲得快发霉的他才会悠闲地喝着矿泉水守在旁边,想看看倒底是什么女人这么有面子?结果他看到了她,还看到她见到那几辆豪车后一个漂亮的急转身往学生宿舍疾走。
  日期:2016-07-19 17:29:10
  于是他不用一个小时就打听出她的姓名、住址、手机号等等,还知道她晚上应学校里一个贵公子的邀请去参加一个私人聚会。他当然也是贵公子,所以他想要参加主人是绝对不会拒绝的。在对争着追她的男人们作了一番评估后,他专门去买了一身过季打折的小名牌西装换上。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一出现就给他一种强烈的感觉,他想要她,虽不能说是认真的那种,但至少是比较认真的。既然是比较认真的,所以他不想她是因为他老爸有钱就跟他在一起,所以他得装得穷一点。当然装得太穷他装不象,没那生活体验。于是他扮作了来自小康之家的普通孩子。虽然他确信他一定是那个Party里衣着最普通的男人,但却一定是最帅的。帅就够了,年轻女孩就吃这一套,这个他懂。

  夜幕低垂,繁星点点,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那些想钓上贵公子的辣妹们坦胸露背尽显妖娆,性格开朗热情的还在舞台中央跳起了热舞。她来得很晚,衣着古板素面朝天,还用大大的黑框眼镜遮住脸。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看到她进来后跟主人打了个招呼就悄悄地溜到露台外去了。他立即端着红酒迈着优雅的步履追过去搭讪。
  日期:2016-07-19 17:29:27
  他问:“你干嘛不进屋去玩?里面挺热闹的。”

  她推了推有些偏大的黑框眼镜说:“我不太适应……而且我太漂亮了,我怕别人看上我。”
  他抑制不住地朗声笑起来,笑完后他用调侃的语气问:“现在的柴火妞都那么自信吗?”
  “你才是柴火妞,你们全家都是柴火妞。”
  “我不是柴火妞,我是帮忙送啤酒来的搬运工,我们全家都是送啤酒的搬运工。”
  林挽春愣了一下,没心没肺地笑起来,笑得黑框眼镜都掉了下来。林啸风着迷地看着她,手上握着的红酒杯都暖了起来而不自知。当天晚上他一直黏着她各有种瞎扯,她被他逗得一个劲地笑,经常捂着肚子“哎哟、哎哟”地叫。在闲聊中他知道她来自小康之家,家里只有妈妈、哥哥和她三个人,她父亲早年就去逝了,哥哥从国内考上了香港的大学,毕业后直接在这里就业了。她的学习成绩很一般,是在哥哥的帮助下才到这里念了一个二流的大学。聚会结束是他开着租来的中级轿车送她回家,在她家楼下他情不自禁地伸手在她的下巴勾了一下,用带着几分沙哑的声音挑逗她:“你知道为什么你哥哥姓舒,而你爸爸却让你姓林吗?”

  她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水汪汪的眼睛清澈动人得让人想叹气。
  日期:2016-07-19 17:30:12
  他已经知道她从母姓,他哥哥从父姓,但他没有让这个已经说过的话题再重来一遍。他说:“因为你爸爸知道你是要嫁给我的,所以直接让你从夫姓。”
  她听后瞪了他一眼开门下车了,在走了几步后又转身笑骂:“神经病!”他嘴角带笑地看着她妖娆的背影,一直到她完全消失在楼道里他依然久久不肯离去。

  当天晚上他失眠了,因为想她。他的情史辉煌,对女孩子甚有经验,所以很久没有动心的感觉了。可是这次他知道他动心了,难以抑制而且心甘情愿,他想了一晚上觉得——这就是幸福!他要来真的了!从比较认真到认真,转变的时间也不过十多个小时。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她没心没肺的笑,他干脆不睡了,直接跑到林挽春家楼下候着她。他从凌晨三点钟一直等到清晨七点多钟才见到她下楼,他在她到早点铺子买早点的时候截住了她,将一份刚刚从茶餐厅打包的点心递到她面前。

  她有些惊讶地问:“你怎么在这儿?”
  “我在这儿等你呀!”
  “为什么?”
  “因为我想追你,而我不象别人那么有钱,所以我就用我的诚心来打动你。”
  她“扑噗”一声笑起来,将他递到她面前的茶点轻轻推开,一扭腰往前走,身后留下带着笑意的三个字:“神经病!”
  日期:2016-07-19 17:30:43
  他笑咪咪地跟在她身后,在她往公车站走的时候,上前牵住她的手,将她往他的车上拉。她脸红了,狰扎着想甩开他的手。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的脸竟然也发烫起来,手心都浸出汗了,他喘着气软着腔调求她:“我守了你整整一夜,给点面子好不好?嗯,挽春,嗯?”她的手握起来好舒服,手掌偏小,脂肪却厚,葱白玲珑,嫩滑柔软,指甲修剪得很漂亮还带着天然的光泽。正版红酥手,他的心一阵阵地荡漾。她有些不知所措。他在她呈现这种表情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将她拉上了自己的车。

  “给,”上车后他将手上的餐盒再度递给她,“趁热吃。”

  她打开餐盒一看,里面是金丝细卷和象眼馒头,她拿起筷子夹起一个象眼馒首蘸上奶油轻轻地咀嚼,吃完后她问:“为什么没有肉?”
  他本来一直靠在驾驶座上迷恋地看她,听她这么问他立即厚着脸皮说:“家里穷,你多担待点。”他是不知道她早餐也想吃肉,不然一准给她买。
  她白了他一眼,低声嘟哝:“神经病。”
  他就用手撑着脑袋,侧着身子特乐呵地看着她笑。
  “你家里是做什么的?”

  林啸风听到她这么问心里美滋滋地,她也想了解他了,这很好!他说“家里穷”就是等着她问这个,她还真的上当。
  “我爸在水电公司工作,我妈是家庭妇女,我还有一个哥哥,他跟我爸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不过他跟我不共一个妈妈,他是我爸的前妻生的。虽然我的家境很一般,但我现在会努力学习,以后会努力工作,我会养你一辈子,让你过得舒舒服服的!”
  日期:2016-07-19 17:31:11
  林挽春放下餐盒认真地说:“你能不能别老这么说话,我们昨天才认识的。”
  “有些人认识了一辈子,但他们还是陌生人;而有些人只认识了一天,就象是认识了一辈子。”
  林挽春“扑噗”一声笑起来,“尽瞎扯。昨天瞎扯了一晚上,今天还来?”
  “我是认真的!”林啸风从包里拿出护照、身份证、学生证虔诚地说:“哪,我所有的资料都可以通过正规途径查到,我是家世清白的一等良民。而且我们家跟你们家也门当户对,我们俩年龄相当相貌般配性情也合适,所以我们就是天生的一对,这是老天爷安排的!”
  林挽春撇了撇嘴说:“别闹了。快送我去学校吧!”
  “你不相信我的诚意,呃……不,你不相信我对你的爱?”
  林挽春放下餐盒笑得花枝乱颤的。她想装作认真但她的笑让她看上去并不很认真,她说:“我相信,不过这是大事情,你总得给我时间考虑是不是?”
  林啸风半眯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后点点头说:“好吧!你考虑考虑,我也考虑考虑。”
  日期:2016-07-19 17:31:28

  他的话让他收到了林挽春略微诧异的目光。他心里得意地一笑,不再看她,认真地驱车前行。送她到学校门口后他朝她笑了一笑后就一转方向盘走了,并没有多说一句话。从车子的后视镜中他看到她站在学校门口看着他的车好一会儿才慢慢地走进去。他心里开满鲜花,美得一路芬芳。下午他应景地到花店去买了一束荷兰进口的枚瑰花并用精致的礼盒包装起来。买到花后他并没有直接去找林挽春,而是将花放在汽车后座上,自己却坐在学校大门旁的灌木丛后边静静地等她。他看到她走出来后远远地朝学校门前的几辆豪车看了一眼后,踯躅不前,但她也没有象昨天那样一转身就回宿舍去,只是退到一边徘徊。他也不出来,只是好心情地看着她,他从十五岁开始谈恋爱,对欲擒故纵这一套真是太了解了。果然不出他所料,在林挽春徘徊了一个小时后,终于打了他的电话。他笑得嘴都快咧到耳朵了,他泡妞就没有失败的历史好不好!而且让他兴奋的不仅是他的泡妞术,还有林挽春的单纯,这样好!女孩就象一张白纸,当她们变得有女人味的时候,就是她们已经变成一幅画的时候,这幅画通常由不同的男人共同创作,而他要认真对待的女人自然得由他来一手创作,他可不喜欢别的男人染指。

  他接通电话,用情人间的低语呢喃:“喂,挽春。”
  “……呃,是你?我怎么打到你那儿去了,我……打错了。”
  他憋着笑说:“打错了……就将错就错?一起吃个晚饭吧!我正好在你们学校旁边。”

  “……好。”
  日期:2016-07-19 17:31:50
  他走到学校停车场取车,然后开车过去接她。他进来的时候把他的学生证拿给门卫看,说是想到这里来游学的,进去参观一下。那门卫二话不说就将他放了进来。在他将车停在林挽春身边,她坐上他的车后,他的心情倍加灿烂,象四月暖阳一般明艳晃亮。而她却有一点紧张,还有一点害羞。在车开到学校大门的时候,他专门将车窗放下来,让那一干不要脸的豪车主们看清楚,林挽春坐在他的车上,他们可以下台一鞠躬了!

  当天晚上他牵着她的手带她去吃法国大餐,当侍酒师打开那瓶拉菲堡最佳年份酒的时候,她紧张地捏了捏他的手。他笑意温柔地握起她的手,凑到唇边轻轻地吻了一下。她更紧张了,红着脸低下头偷偷地看了四周一眼,嘴角却不自觉地翘起来。侍酒师走后,她低声埋怨:“你干嘛点那么贵的酒,我们又不会喝,那多浪费呀!”

  是她不会喝,他哪有什么不会喝的?不过不虚荣和懂得为男人省钱是好老婆的美德,他喜欢!他两眼亮晶晶地看着她说:“为了你就算是卖了我自己我都愿意。”
  她嘴里低低的念叨,让他别老是贫嘴,但脸上的笑却是很幸福的。他看着她酒不醉人人自醉。晚餐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他特意用手指了指她干净的嘴角说:“那儿沾到东西了。”
  日期:2016-07-19 17:32:06
  她“啊”了一声,赶紧伸手去扯纸巾。他按住了她的手,在她的愣忪间倾身轻轻地吻上她的嘴角。一旁本来黑着的灯非常适时地亮起来,周围的食客目光被全部吸引过来,接着他们发出善意的惊呼和欢笑,他按紧她的手延长了这个吻的时间,直到掌声响起才满意地放开她。她的脸菲红明亮,美得象天边的晚霞。
  他直起身子,对身后为他开灯的服务员比了一个“OK”的手势,服务员朝他眨眨眼,表示收到感谢。当餐后甜点上来的时候,服务员用羡慕的语气笑容可掬地说:“先生,你的女朋友真漂亮!”
  他温柔地将林挽春垂到耳边的一缕头发握在手里,深情款款地说:“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是我老婆。”

  林挽春不好意思地伸手去掐他的腰。可他的肌肉结实得象一堵温暖的墙,掐不起来。他正得意地笑的时候,她出其不意地戳在他肚脐眼上,他忍俊不住笑着往一边躲,他们低声打闹,全都笑得两肩直抽抽,气氛融恰而让人激动。从餐厅出去的时候,因为他非常巧妙地公布了他们的恋人关系,她不再跟他保持距离,乖顺地偎在他怀里,任由他搂着腰。
  在驾车回到她家楼下的时候,他从车后座上拿过那盒枚瑰,并为她打开。一股浸人心脾的芬芳就这样车内散开,平添几分浪漫。她先是惊讶,然后问他:“今天晚上的一切是不是你事前安排的?”
  日期:2016-07-19 17:32:26
  他将那盒枚瑰拿开,大拇指轻轻地擦着她的下唇用充满男性诱惑的声音低语:“现在才知道?真是我的……小笨笨。”最后一个字话音刚落他就用唇覆上了她的唇,心在她特有的馨香中荡漾、沉沦……那一夜满天星斗点缀着他的温情,柔美月光将幸福笼罩,夜风低吟,整个世界都在醉人的晕眩。那一刻她的美,他将永生难忘。

  “啪”的一声脆响,从梦中穿透现实。林啸风瑟缩一下,惊醒过开,他掀开蒙在脸上的薄皮衣,痛苦地呻*一声先坐起来再躬下身子。那是五年前他打在林挽春脸上的一记耳光,第二天他们就离婚了。这记耳光无数次进到他的梦中,让他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如果时光能够倒流……
  看到他不自然的姿势,站在前面的两个空姐一前一后地走过来,关心地问他是不是不舒服,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
  他惨笑一声摆了摆手,但是一杯温暖的开水还是飞到他的手上。
  他喝了那杯水后朝那俩空姐笑了笑,继续将皮衣蒙在脸上窝进椅子里。他睡不着了,但却不想跟任何人搭讪。
  日期:2016-07-19 18:48:22

  二、飞来的媳妇
  飞机到达目的地,他依然慵懒地取了行李,慵懒地往外走。老爸养儿子除了钱给得特大方外,其它方面要求都挺严格的……当然,老爸的严格只拘住了他那个优秀的哥哥,没能拘住他,他老人家对老爸那一套一直是将“爱咋地咋地”写在脑门上。不过他也是有死穴的,那就是他老妈,而老爸对他的死穴也是很清楚的,所以治起他来也还是有办法的。
  他不想回家,对他来说回到这座城市就算回家了,并不一定要回到那所房子才算回家,而只要他回到这座城市,老爸就得给他足额发放生活费,还不得将他老妈撵出去。站在机场外头,他无聊地靠在一边吸烟,看着同机的旅客们一个个扑向前来接机的人,上演着热闹的亲情戏。看了一个多小时后,所有人都曲终人散了他才重又拖着行李箱继续走,他打算独自去住家里在市中心的一所公寓,自已住自在些。他的脾气跟他老爸一样,也不喜欢跟他老妈呆在一块,不过他是有原则的,那就是如果老爸不理他老妈,那他就得理,总得有一个人保证老妈过得安稳富足。

  “啸风!”
  日期:2016-07-19 18:48:45
  身后有人用力吼他,而且不是一个人的声音,是几个人一齐发出的声音。他回头一看,是他高中时期的死党,王大头、陆韦桐、秦简、陈翰。念高中的时候,他们是学校里有名的“富贵人渣五人组”,不是官二代就是富二代。虽然在高中的时候他们就打架、闹事、撩妹……有一次还一起去嫖娼,但他们都是学霸,家里又有关系,所以全都低空过关,没人被开除。
  他将行李箱撂到一边,两手插在裤兜里,看着又笑又叫地向他飞奔而来的那一伙混蛋笑咪咪地嚷嚷:“知道爷回来了,所以你们几个赶着来找揍?”
  王大头冲到他面前一把搂住他叫道:“老大,你可算回来了,老子们都想死你了!”
  他喝骂一声:“几个灰孙子,滚!”然后推开王大头。
  王大头高中时是学校的足球健儿,身高腿长,奔跑起来象一只迅猛的野马。
  后面的秦简和陈翰就不行了,特别是陈翰!他们打群架的时候干瘦的陈翰就只有在旁边喊“加油!”的份。秦简稍好,但也是“三板虎”,三板过后就开始喘大气了,主要是身子重。最能打的林啸风,他不仅高大英挺,还练过跆拳道;稍次一点的是王大头;陆韦桐虽不似王大头强壮,但身手敏捷,也算是战将一枚,所以在林啸风喝完这句哥们间的亲切招呼王大头会心一笑跟他重新搂在一块后,其他人才先后赶到,一个接一个地朝他们扑上来。我靠!人多力量大,他们叠罗汉了,而林啸风被压在了最下面。

  他笑着嚷嚷“起来!几个混球!老子的肠子都被挤出来了。”

  王大头的待遇比他好一点,不过压力也不小,他也喘着气嚷嚷:“起来几个混球,老子快被压肛脱了!”
  日期:2016-07-19 18:49:05
  上面的小子笑作一团,最上边的陆韦桐还得意地颠了两下才象个威武大将军似地站起来,“见识了我的神功了吧!这次先饶了你们,等下次老子雄风再起的时候,再让你们尝尝厉害!特别是大头,治好你的屁股。”
  下面是一片“滚”的笑骂。
  林啸风最后才站起来,拍着身上的灰问:“你们怎么知道我回来的?我很低调呀!”
  “你回来也不告诉我们,你还好意思说?”王大头一边拍着自己的衣服一边责怪他。“我是听你大哥说你要回来了的,因为具体的时间你大哥也不清楚,所以我专门让陆韦桐找人帮查,让人一看到你入境立马通知我们,这才将你逮捕归案,你个没情没义的玩艺儿!”
  林啸风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以前跟他们是挺好的,但自从五年前他们到香港去看他,还指名要他在夜总会请客惹得林挽春跟他离婚后,他就不跟他们联系了,这几年他一直很寂寞。
  “我主要是听说你们现在全都功成名就了,只有我一个人还是个穷学生,所以不好意思叨扰你们。”说来羞愧,他们都是学霸,而他是霸中之霸,以甩他们十条八条街的优势考上多伦多大学,但现在他们不是中型公司老总就是小官,全都显出成功人士的雏型,只有他走的时候是学生,回来的时候还是学生。家里面老爸跟大妈妈感情不合,在吵了十几年后终于分手。老爸离婚后当上了幸福的单身狗,一气包养了几个女人誓要将在大妈妈管束下没有享受的美好生活重新享受回来。他老妈就是老爸的情妇之一。老妈肚子争气怀上了他,而他也争气不仅人长得好,还挺伶俐的。恰好老爸也老了,觉得同时养几个女人身体吃不消就渐渐淡了对女人的心,于是老妈母凭子贵顺理成章地登顶太位。打小老爸就喜欢他,在送他到多伦多念书时他也曾对老爸许诺:在他23岁的时候一定拿俩硕士学位回到老爸的公司,为老爸鞠躬尽瘁。可是现在他26了,上个月才拿到了一张硕士文凭。哎!这事不能怪他,他到香港游学遇到林挽春就闪婚了,可是不到四个月又闪离了,所以他得不停地从多伦多跑到香港去找老婆,他没心思去念什么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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