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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妖鬼奇异录
作者:
VamBloody
日期:2016-07-06 21:55:57
一个乘着闪电而来的男人,改变了一个没有颜值没有内涵的死胖子废柴女人的生活~从此鬼魂相伴,妖怪频出。
文案有点马虎,只希望有人来指点一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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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妖鬼奇异录
我姓安,叫安北清。当年老爸老妈废了千辛万苦翻了无数遍字典给了我这么一个名字,寓意很明确,将来随便去个清华北大的给二老脸上贴贴金。而从小我也是“别人家的孩子”,时常听说“老安家孩子没事爬树扔砖头扔到班主任头上啦”“老安家内孩子又考了倒数第一”“老安家孩子都胖的没型了,还这么能吃。”“老安家那孩子高中都没考上吧?”甚至到现在邻里仍然有我的传说,“老安家那孩子都三十好几了吧,胖那样儿连个男朋友都找不着,多让人着急。”
是的,老安家的孩子,是个女孩纸。从小和男孩儿一块儿玩撒尿和泥,抓鱼逮鸟的游戏长大,等知道男女有别学会羞涩装温柔的时候,世界上已经没有适合我这一款的男性存在了,不过我怀疑即便我早熟,也没有人会和我早恋,所以父母对我的终身大事已经不报多少希望,但他们仍然孜孜不倦的给我张罗着各种相亲。而我也不负所望的一遍一遍将相亲对象吓跑,我的人生就在这样的死循环中折腾着,崩塌着。
有时候我也会照照镜子,想象一个瞎了眼的帅死人不偿命的哥们儿站在我旁边微笑,一股恶寒瞬间升起,脑海中轰隆隆驶过两个字:不配。
为了逃避这个只看颜值不看内涵的现实世界,我默默的配了一台大背头电脑,默默地开始了在网上码字的生活。虽然我的文字没有啥内涵,小说里充满了白莲花圣母婊,然而靠着我的勤奋,一个月终于还是不至于饿死。然而也仅止于此。靠着这点经费,我在烂尾楼贫民区租了一个小公寓。当初我软磨硬泡终于以一个月200元拿下这个将近30平的小房间,房东的眼神直到现在仍然让我记忆犹新。但那时我并不在意,因为我认为我是一个有理想的人,那个理想就是成为几十万网络小说作者中的大神,所有通往这个理想道路上的阻碍都是纸老虎,我不会放在心上。然而,短短一两年之后,我的理想就已经被现实磨平,我想,我能活下来就是老天爷赏脸,让一些对我的作品嗤之以鼻的读者关闭网页时手滑不下心赏了三瓜俩枣。
日期:2016-07-06 21:57:00
没错,我就是大家眼里的废柴,典型的失败者。我以为我的未来也就是这样,毕竟一个没有颜值也没有多少内涵的死胖子,除非发生什么奇迹,不然可能一辈子都难以翻身。可是我错了,我注定不是一个普通人,虽然上不了天,也无法与太阳肩并肩,但是,我的故事,跟我的身材一样,绝不平凡。
夏天,我们的城市雨多的好像龙王爷被家暴了一样哭的稀里哗啦。与之相伴的还有时不时的电闪雷鸣。在这样的天气中我唯一担心的就是老化的电路会时不时的短路那么一下。所以我的写作工作便转移到了纸上。圣母女主正在被霸道男主误会,哭哭啼啼寻死,我的情绪也深受感动,忍不住垂泪。然后就停电了。我心中暗骂一句,谢特,然后爬到了床上,继续构思接下来的剧情。然后我就被窗外的闪电吸引了全部目光,因为这些闪电,很奇怪。只有电闪,而没有雷鸣。这是什么情况?
我的问号刚冒出来,一道粗犷到异常的闪电冲着我的公寓的方向飞来。我擦,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好嘛?这尼玛我是要穿越了吗?难道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要让我穿越回古代,然后遇皇上见王爷撩天下第一高手,斗小三打贱人迎娶官二代,自此变成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吗?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可是我还没有和爸爸妈妈道别,还没付这个月的水电费,还没……
法克鱿,我想我是想得太多了,因为那道闪电劈到我家三十平小公寓的露天阳台后,似乎被我的激动吓坏了,就那么消失了,连点音效都欠奉,就那么轻易的消!失!了!三个感叹号也无法表达我内心的愤慨,老娘还等着新的人生好嘛?我连遗嘱都想好了好嘛??我愤愤地爬起床,准备关上阳台的小门,然后另外一道亮得不像话的闪电划过天空,我看到阳台上多了一坨东西。这坨东西,让我整个人都石化在了门旁。
日期:2016-07-06 21:57:00
那是个人,第三道闪电映亮天空的时候,我看清楚了那个人的容貌,一个字,美。美得沁人心脾,清冽甘甜。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这个人,我就想起了流在山涧里的小溪,幽静而清透,寂寞却坚定。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惊为天人。而且,最可怕的是,这是个男人,我的心脏随之停摆,然后就是砰砰砰的像是在擂鼓般响个不停。
闪电过后,随之而来的是倾盆大雨。我蹲在阳台上,打着伞,观察着眼前这个人。四个字,触目惊心。他没有穿上衣,裸露的上半身肤色莹白,如果说这还是一个美人的标配的话,这宛如艺术品般的身上,却排列着无数或深或浅的伤口。浅的像是被铁丝网划过,深的却像是被很粗的麻绳抽过一样,伤口翻开着,血不断地流出,但是渐渐地被大雨冲刷干净,露着里面鲜红色的肉。我默默的将伞伸过去,挡在他头上。这横七竖八的伤口我当然不会单纯到认为他是渡劫失败的道友(然而这种想法真的不单纯好嘛),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黑帮火并,原黑帮老大邪魅狷狂却被手下出卖终于历经千辛万苦逃到一个普通女孩家里,然后和女孩产生了不同寻常的感情,最后在女孩的帮助下东山再起复仇成功,但是女孩却被抓住做人质,为了不拖累老大便自杀身亡,老大心如死灰出家为僧。瞬间我文思泉涌,连开头都想好了,简直就可以写一篇新的小说了好嘛。但是这黑帮老大,我是救,还是不救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年头连在大街上扶老太太,公交车上不让座都有着极大的风险,更何况是救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呢?我咬咬牙,但是不能放在这不管吧?不然趁他病,直接从阳台上扔出去?
看着床上那个被纱布裹成粽子样儿的男人,我叹了口气,终究还是不忍心啊!我毕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但是!我救他,绝对不是因为他的美貌!请叫我雷北清。
等到第二天,难得的阳光明媚,我在沙发上惊醒,想起昨晚上的事儿,只觉得是一场梦。但是我打开卧室的门,里面是有一个人,那个人面色红润有光泽,正睡得香甜。我纠结了很久,忍住了把他从床上揪起来扔出门外的冲动。我真的不适合做雷锋,一晚上的噩梦让我心神俱疲,各种类型的死亡在我的梦里轮番上演。我怕死,怕麻烦,我自卑,小心眼。但是要真让我见死不救,确实是做不到。所以我身上还是有闪光点的不是吗?
日期:2016-07-06 21:57:00
但是他伤的这么重,我是不是应该做点好吃的给他补补?我这样想着,默默地到只能站开一个人的厨房开火,做饭。嗯~~~这猪骨汤果然香气浓郁啊,再来点牛肉红烧一下,额,最后再炖只鸡,应该够了吧?
我喜滋滋的揭开锅,煮了三个口味的方便面,谁快来表扬表扬我~~等我一转头,就看到后面站了个人,滴着口水,一脸向往的看着我,手中的面。我擦,吓得我差点扔了面撒腿就跑,毕竟一大早就见一个木乃伊站在身后确实有点渗人。
我还想扭捏做作一下,却见对方的关注点完全不在我身上,于是只得把方便面让出去。很快三碗见了底,我去,我给我自己煮了两碗好嘛!只有那个猪骨汤是你的好嘛!但是谁让我是善良的人,我只能又去煮了三碗,对方简直饿死鬼投胎,最后我看着所有的存货进了这家伙的肚子,欲哭无泪。
这哥们儿打个嗝儿,一脸感动的看着我,道:“我是谁?你是谁?我这是在哪儿?”
我去你大爷,这失忆的梗儿真的在小说里都用烂了好嘛?!
我决定告诉他真相:“其实,你是我男朋,不,是未婚夫。昨天晚上我让你出去打酱油,谁知道天黑路滑下暴雨,你没带伞,踩到了一个香蕉皮,摔在马路上,头正好磕在马路牙上,把脑子撞坏了。别人打电话通知我,我才去把你救回来的。”
对方一脸不相信的样子,我脸不红心不跳毫无愧疚感的盯着他。他张嘴,我想他一定是感动到不会讲话了,所以才结结巴巴道:“我是你,未婚夫?”
我坚定的点了点头,问道:“你还记得你叫什么吗?”
对方一脸天真的摇了摇头。
“我叫安北清,你叫李大华。咱们是指腹为婚,连名字都是搭配好了的,咱俩的字连起来就是北大清华。”我一本正经。对方一脸茫然,“北大清华是什么?”
“北大就是学厨师的,清华就是学挖掘机的。”我心中不屑,装,接着装,看咱俩谁能装过谁。装失忆,连是我未婚夫这种毁三观的人设都能接受,你得多重口味。
“挖掘机?厨师?我知道厨师,但是挖掘机是什么?”对方清亮的眼睛让我不断地在反省,是不是这孩子脑壳真的坏掉了?毕竟那么重的伤,那么大的雨,坏了也不是不可能啊?最终压垮我的那根稻草,是他接下来说的这句:“我只记得我是,捉鬼除妖的。”
我OOXX老天爷你全家!
日期:2016-07-06 21:58:00
生活就像是一场**,既然你不能反抗,不如就好好享受。幸而生活派来**我的,是一个有着极高颜值的男人。他吃我的,睡我的,还占着我的电脑,用着我的网络,随时翻着我的手机。而我也接受了他的存在,因为他给我的小说提供了极好的素材。既然他失忆了,就来冒充一下我的男友,何乐不为呢?
网络是个好东西,因为我不需要费尽口舌跟他解释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随便百度一下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各种神话鬼话,时事政治,经济文学,他都几乎了解的差不多了。而且还欣然接受了李大华这么毫无美感的名字。至于他说的职业,捉鬼除妖?我嗤之以鼻,这种二次元的事情,我虽然胸大无脑,但是真的接受不能。
李大华同学身上的绷带揭开的时候,我以为会看到无数的伤疤,然而奇异的是,那些伤疤只留下了一些红痕。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曾经伤的那么重。那小胸脯,小腰还有性感的人鱼线,我擦着口水忍住动手摸的冲动。李大华也咽了口口水,警惕的看着我。你大爷,我昂首挺胸转过头,扔了一件T恤给他。这可是老娘买的最贵的衣服了,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女,还是个死胖子,首先没有什么好看的衣服可以买,其次也没有什么人值得我那么费心思去买。
等我转过头,看着套上我衣服的李大华,忍不住愣了一下神,真帅啊……草泥马,真没出息,口水都流出来了……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销魂的歌曲想起,我收了神,到处找我可爱的小手机。这年头299还送话费的智能手机真的不多了,我一定会好好保护你的my dear 小手机~~~
“喂?”我懒懒的问道。这年头给我打电话的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推销房子店铺保险的,一种是说我儿子女儿老板老朋友出事让我打钱赎人的。但是这个很明显和其余两个不一样。电话里的女声欢快清亮:“喂,是北清吗?我是小姝啊。”
然后我就愣住了,小姝,我童年到成年唯一的女闺蜜,过去时的。曾经我们很要好,好到可以穿一条裤子,当然她的我穿不上,我的她穿了掉。直到有一次,我在网上谈了个男网友,那哥们儿也是帅气非常,一副人中龙凤的模样。他被我的才情幽默吸引,一定要和我做朋友。开始只是简单地聊天问候,后来渐渐愈加暧昧,言语挑逗,我尝试着不陷入这段感情中,然而一个三十岁老处丨女丨的心真的很容易就被撬开,然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热恋。
他要我的照片,我不给。他一直以为这是欲拒还迎,然后我找小姝商量,给她看了这个男人的照片,她赞了一句好帅,然后就天天拉着我去跑步,说是锻炼身体减肥,给那个男人一个好印象。随后那个男人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我,后来我才知道,小姝把我俩一起跑步的照片给那个男人看,于是我被坚而决之的甩了,那男人就和小姝在一起了。
典型的抢闺蜜男人,虽然这不是她第一次抢我东西,但是这次我绝对不能忍。我们就此绝交。小姝也觉得她做的有些过分,开始还经常给我打电话发短信,但我从来不回,后来直接把她拉到黑名单。世界清净了,我也失去了唯一的算是朋友的朋友。所以你可以想象,在一年多不联系之后,突然收到她的电话,我有多……奇怪的是,我并没有太多恨,只是惊讶,甚至还有点欣喜。
“小姝?额……”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想要寒暄,又觉得气氛不对。
“北清,我知道之前是我错了。你还生我气吗?这么久了,你别生气了吧?”对面的声音软绵带着撒娇和歉意。
日期:2016-07-06 21:58:00
我微笑的点头,尽管她看不到,道:“嗯,事情都过去了。不过,你怎么给我打电话了呢?”
对面的人应该还是笑容满面吧,“小清,我要和子乐结婚了。”
我擦,我顺手挂了电话,子乐就是那个男人,我还是没忍住,然后我深呼吸,平复一下心情,沙发上的大华好奇的看着我一会儿笑,一会儿怒,乖乖的没敢说话。
我将电话回拨过去,对方秒接,小姝的声音,小心翼翼,道:“怎么了?”那一瞬间,我顿觉释然,这件事,我真的可以不再记挂在心上。我回道:“没事,刚才太高兴,嘴咧的太大,脸蛋子碰挂机键上了。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我一定要去啊。”
小姝那边静了一会儿,然后就是抽噎声,“北清,谢谢你,我爱你,爱死你了。”
我也觉得喉头有点痒,眼泪也止不住的要流下来,对面接着说道:“咱们见个面吧,我想你了。”
我点点头,然后就被自己蠢笑了,对面又看不到我在点头,“好的,地点你定吧。”
大华看着挂了电话之后又哭又笑的我,忍不住问了句:“怎么了?”
我瞅瞅他,虽然相处了好几天,仍会被他的美貌煞到。然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他说了一遍,他表示不能理解我怎么会原谅一个抢我男朋友的女人和那个水性杨花的男人,我表示闺蜜之间的友谊地久天长,他则对我毫无原则的友谊进行了强烈的鄙视。去你大爷的,懒得跟你解释一个人的生活有多寂寞。
我喜滋滋的打开衣柜,又怏怏不乐的关上。麻蛋,一件像样的衣裳都没有。我两眼放光看着大华身上的T恤,他下意识的护住胸。唉,还是去买件吧,总不能穿着T恤参加闺蜜的婚礼吧。
我捏着二百块,觉得自己很二百五的走在大街上看着一件又一件很二的衣服,所以说胖子是没有前途的,千挑万选,终于看中了,还贵的跟shi一样的恶心,但素,我不是一个轻易低头的人,拿出我租房的精神,终于磨下来了这件衣服,此时已然夕阳西下,独留我一个人在店里断肠,不,断肠的还有那个欲哭无泪的店家。
很快, 约定见面的那天就来了。大华同学依然在奋斗在电脑的第一线,我不知道他在研究什么,也不管,反正他很好养,一天三顿只吃方便面,好像那是天下第一美食。
为了配上我价值二百的高大上裙子,我打了个车,啊,心疼。那是个蛮高档的咖啡店,我款款的向着小姝走去,她高兴的冲着我打招呼,我也高兴的抬起胳膊,法克,好像听到了刺啦一声。我夹紧胳膊,心里腹诽那个服装店老板一百次,施施然坐在小姝对面。与此同时,她旁边的哥们儿也笑着朝我打了个招呼。我微笑点头。
应该说这次座谈会还是很成功的,我向他们表达了诚挚的问候和深切的祝福,对方则对我表达了浓厚的思念以及愧疚之情。我们相亲相爱,笑语盈盈。刚开始的尴尬也化为无形。我端着咖啡,竟有些醉了,眼泪有些忍不住要滴下来:“王子乐,你一定要对小姝好。”
王子乐拥住小姝,点头:“你放心,我会照顾她。”
我并没有看到小姝哭没哭,也没有注意她后来说了什么。因为一个毁了我三观的东西,慢慢的出现在我眼前。
那是个女人,一头秀发,乌黑亮丽。如果你认为这是个美女,那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她生前,可能是。
是的,生前。不是生孩子前,是活着的时候。我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个女鬼,身上披着一件裙子,纹饰繁琐,隐约可以看出是大红色的布料缝制而成。女鬼慢慢从王子安后面爬出来,周围的人毫无察觉,她似乎知道我能看到她,那双几乎只剩下眼白的眼睛慢慢看向了我,冲我诡异一笑。我差点就跪了,张大了嘴,却喊不出来任何声音。她扭动着身子像蛇一样爬上桌子,裙子铺满了整个桌子,黑色的长发一点一点飘扬起来,慢慢飘向我,我睁大了眼,不能挣扎,不能逃跑,就眼睁睁的看着那长发飘到我脸上,下一秒,那女鬼的脸瞬间贴到我的面前,我们就那样大眼瞪小眼,相亲相爱,我撅撅嘴估计就能亲到她。我直接调成了振动模式,浑身抖个不停,黑发慢慢缠住我的头,然后就开始向我的嘴巴鼻子里钻,我喘不动气,快要憋死了,忽然女鬼的攻势一顿,我瞬间觉得所有的力气都回到了身上,一使劲,连头发带女鬼全部甩了出去。女鬼恶毒的瞪了我一眼,然后似乎畏惧着什么,很快的在地上扭动着爬走了。
所有的理智都回到了脑子里,我惊恐的看着对面的两个人,对面两个人也惊恐的看着我,小姝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的问道:“怎么了?”
我踏马怎么知道怎么了。我振动模式还没取消,话都说不出来,忽然肩膀上一只手搭了上来,我眼一瞪,就想大喊,却被一只手捂住,我惊恐的抬头,发现手的主人,竟然是李大华。
日期:2016-07-06 22:57:00
石化的不仅仅是我自己,还有对面的那对小情侣。他俩看看我,又看看大华,又看看我,然后就是痛心疾首一副好猪拱了烂白菜的表情——要不要这么明显啊喂!然而此刻的我并没有过多的在乎这些细节,我颤抖着抬起手,丝毫不顾忌腋下丝丝凉气,指着女鬼离开的方向,看着大华,差点哭出声来:“鬼,有鬼……”
大华了然的拍拍我的背,微微点了点头,示意我往里坐。我努力抬了抬屁股,真沉。然后大华长腿一迈,直接到了座位里面。欧巴,如果不是因为女鬼刚刚扰乱了我的心神,你的大长腿我可以玩一年。
大华面沉如水,盯着王子安。我面色惨白,盯着大华。王子安局促不定,偷偷盯着小姝,小姝面色潮红,眼神镶在大华脸上难以动摇。
所以现在是一个非常尴尬的情况,幸而服务生的出现打破了现状。我也才缓过神来,左右环视,发现周围的人几乎都盯着我们这桌窃窃私语,有善良的孩子,看到我转头眼神看向他们还知道躲闪一下目光,不赤果果的表现出“瞧,是个神经病”的表情。我呸,我不是神经病,我见鬼了!
小姝很快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和仪态,甚是婀娜,声音软糯:“北清,还不介绍一下,这位是?”
王子安也轻咳一声,笑道:“应该是北清的熟人吧?”
我根本没心思介绍好吧?我还沉浸在恐惧中无法呼吸好吧?“哦,他是李大华,我,我的朋友。”
大华有些诧异的看着我,道:“你不是说我是你未婚夫吗?”
噗~噗~噗~我至少听见三个地方有喷水的声音,我的这张厚的起茧的脸皮哟,“对啊,你是我未婚夫。我只是不想让人知道嘛~~”说罢我顺势抱住他的胳膊,小鸟,哦不,小猪依人的靠了上去。噗~噗~噗~又是此起彼伏的喷水声。
大华同志僵住的身子让我瞬间满血复活,笑容满面,对小姝说道:“我们俩是指腹为婚。从小我妈就给我定下了这么个娃娃亲,我也是去年才知道的,呵呵,连我们的名字都是情侣名,连起来就是北大清华,缘分啊。”
小姝默默的喝了口咖啡,然后一脸同情的看着僵硬了的大华。
日期:2016-07-07 14:25:00
茶话会很快就到了尾声。我颇为恋恋不舍的跟小姝道别,那个我之前幻想YY了千万遍的王子安此刻也彻底的在我脑子里被删掉清空,我诚心诚意的祝福他们永结同心白头偕老。他们也反过来祝福我早日修成正果。我还是蛮开心的,如果没有那个改变了我的人生观的女鬼的出现。
我和大华同学一起坐公交回家,彼此间没有多少交流。但是我亲眼见到无数的少(sao)女们拿出手机拍拍拍,还有胆子大的直接冲上去问号码的,甚至贴到身上装晕倒的,我去,我算是见识到新时代少女们撩男人的招数了。
大华颇为绅士的满足着各位少女撩汉的心,我本来也应该是参与者,但现在却被挤出了大华的朋友圈,反而成了旁观者。然后就忽然想到,那女鬼突然离开,难道是大华的功劳?再联想到他说过,他的职业是捉鬼师,不由得也就信了八分。正当我神游太虚的时候,一只手突然扯住我,我下意识的以为是大华,但是这惨白的像抹了石膏的手,真心没有丝毫的美感。我颤抖着看着手的主人,居然还是那个红衣女鬼。她趴在地上,身子围着我绕成了一个半圆,头仰着,两只眼看着我,然后嘴角勾起,形成了一个诡异笑容。又来了,他喵的,这女鬼生前练体操的吧?我其实特生气,这么多人非逮着我一个人欺负,真想一脚踹过去,但是我脚软了,然后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我想,女鬼的内心一定是崩溃的,她的腰,如果她还有的话,估计被我坐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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