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统一战争

作者: 小克TY

  日期:2016-12-10 16:58:00
  西汉王朝自宣帝之后,元帝、成帝、哀帝一代不如一代。汉元帝“柔任好儒”,其父宣帝生前便曾感叹说:“乱我家者,太子也。”他酷爱音乐,不亲政事,专任宦官,把整个朝政搞得乌烟瘴气,由此“孝宣之业衰焉”(《汉书·元帝纪》)。
  汉成帝是位“湛于酒色”的荒淫君主。他宠幸赵飞燕姐妹,奢侈淫佚,把朝政交给外戚王氏,政治更加黑暗。史家评曰:“汉治陵夷,始于元帝,而其大坏则自成帝”,“朝政自此乱,外戚之势自此成,汉事遂不可为矣。”(吕思勉著《秦汉史》)
  汉哀帝嬖(bì)幸美男子董贤,两人甚至同床而寝。《汉书·佞幸传》载:有一次两人睡觉,董贤头枕偏了,压住了汉哀帝的衣袖,汉哀帝想起床,又怕惊动了董贤,于是用剑割断衣袖后才起来。董贤醒来,见身下压着哀帝的断袖,也感到哀帝的深情,从此越发柔媚,须臾不离帝侧。董贤除仪貌漂亮外并无实际本领,却被封为大司马、大将军,位居三公,权倾当朝。
  此时的西汉王朝经过如此三代皇帝长达近半个世纪的瞎折腾,早已气息奄奄,赋税徭役,日益加重,贵族、官僚“多畜奴婢,田宅亡限”(《汉书·哀帝纪》),农民大批破产,饥馑流亡,土地兼并和奴婢、流民的数量恶性膨胀,阶级矛盾日趋激化,全国出现动荡不安的局面。这时候,上层豪强的代表王莽以汉室姻亲的关系登上了政治舞台。

  日期:2016-12-10 23:17:08
  王莽,字巨君,魏郡元城(今河北大名东)人,自称是黄帝的后代。他的亲姑姑是汉元帝的皇后、汉成帝的生母王政君,因此他家也算是正宗的外戚。不过他的父亲王曼死得较早,也未曾封侯,家境相对孤贫一些。这样的客观环境使他养成了一种既折节恭俭,又自我奋斗的性格,同时还练就了一套善于察言观色、曲意迎逢、伺机钻营的本领。
  王氏家族是当时权倾朝野的外戚家族,先后有九人封侯,五人为大司马,是西汉一代最显贵的家族。王莽的叔伯兄弟们都是将军、列侯之子,生活侈靡,声色犬马,互相攀比。唯独王莽独守清净,生活简朴,为人谦恭,而且勤劳好学,师事沛郡(郡治今安徽淮北西)陈参学习《礼经》,“勤身博学,被服如儒生”(《汉书·王莽传》)。在家服侍母亲及寡嫂,抚育兄长王永的遗子,行为严谨检点;对外广交贤士;在族内悉心侍奉诸位叔伯,十分周到。

  成帝阳朔年间,王莽的伯父,太后王政君的哥哥,权倾朝野的大将军王凤患病。他觉得这是个能够改变自己现状从而飞黄腾达的千载难逢的绝好机会,于是下大力气精心护理生病的伯父。《汉书·王莽传》载:“莽侍疾,亲尝药,乱首垢面,不解衣带连月。”王凤终于被感动,临死前把他推荐给太后和皇帝。于是王莽由此步入仕途,阳朔三年(公元前22年)拜黄门郎,不久迁射声校尉。
  永始元年(公元前16年),三十岁的王莽继嗣了补授给其亡父的新都侯爵位,不久又任骑都尉光禄大夫加侍中,在皇宫内值宿警卫。随着官爵的升迁,他的态度愈加谦恭,“散舆马衣裘,振施宾客,家无所余;收赡名士,交结将相、卿、大夫甚众”(《汉书·王莽传》)。身居要职的人推荐他,社会知名人士替他宣扬鼓吹,几乎成了当时的道德楷模,很快便名声远播。
  日期:2016-12-11 12:10:25

  (一)新莽风云——(1)王莽篡汉
  太后的姐姐有个儿子名叫淳于长,与王莽一样也是个极善于钻营的人物。由于他为立赵飞燕为皇后之事卖过力气,所以得到成帝的赏识,不仅受封列侯,而且位居九卿。淳于长显贵之后,“淫于声色,不奉法度”(《汉书·佞幸传》),十分猖狂,王莽对他一直看不惯,尤其是嫉妒他升迁的比自己快,地位比自己高。于是王莽便“阴求其罪过”,即暗中搜集他的过错乃至隐私,然后通过大司马曲阳侯王根向太后告密,最终将淳于长置于死地。这样一来,王莽不仅铲除了竞争对手,而且获得了“忠直之节”的名声。

  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王根上疏告老“乞骸骨”, 并推荐王莽接替他的大司马职务,成帝批准。如此王莽终于爬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高峰,时年三十八岁。一个不到四十岁的人,便口含天宪,手握大权,应该说是人生的极大成功。不过王莽此时的头脑还是比较清醒的。他知道前面的路还很长,需要继续付出代价,“遂克已不倦,聘诸贤良以为掾史,赏赐邑钱悉以享士,愈为俭约”(《汉书·王莽传》)。他母亲生了病,王公大臣和列侯派遣夫人前来探问病情,王莽的妻子出去迎接,竟没有及地的长衣,布裙也仅到膝盖。见到她的人以为她是奴仆,一问才知道她是王莽的夫人,都很吃惊。

  就这样,王莽小心翼翼地辅政一年多,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不料成帝却于此时去世,继立的哀帝(元帝之孙,成帝之侄)似乎对王莽不感兴趣,出于外戚间的复杂斗争,他被迫辞官回封国杜门自守。此时,他更加小心谨慎。一次,他儿子王获杀了一个家奴,他便毫不客气地逼令其子自杀。这件事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加之多年来王莽恭俭、克己给人留下的好印象,所以他在封国的三年中,“吏上书冤讼莽者以百数”。

  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恰巧发生日食, 参加举贤良对策的周护、宋崇等人极力颂扬王莽的功勋德行。在舆论的压力下,哀帝不得不把王莽征还京师。岁余哀帝驾崩,无子,而王莽的政敌傅太后、丁太后等都在哀帝之前死去。太皇太后当天驾临未央宫收取玺绶,遣使飞马召唤王莽,“诏尚书,诸发兵符节,百官奏事,中黄门、期门兵皆属莽”。这样,汉朝廷的大权又全部落入太皇太后王政君及其侄子王莽手中。

  日期:2016-12-11 16:32:32
  王莽这次重新上台,完全今非昔比。他先诛杀了哀帝的宠臣董贤,接着迎立年仅九岁的平帝继位作为傀儡,自己则以辅政大司马的身份掌握着实权。“于是附顺者拔擢,忤恨者诛灭”,把自己的亲信全部安插在要害部门,层层加强控制。“莽色厉而言方,欲有所为,微见风采,党与承其指意而显奏之,莽稽首涕泣,固推让焉”(《汉书·王莽传》),对上用来迷惑王太后,对下用来向广大平民百姓显示诚信。当一切安排妥当之后,王莽便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了。这样,在西汉末年的历史舞台上,上演了王莽代汉的大戏:

  (一)晋位安汉公,宰衡,加九锡(cì)
  汉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 王莽授意益州塞外的夷族到汉朝廷进献白毛雉鸡。据《尚书大传》里讲:交趾(今广东省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北部,郡治交趾县位于今越南河内境内)的南面有一个越裳国。周成王时,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太平之后,越裳氏骑着大象,到中国进献白雉,以歌颂中国出了圣人。这就是所谓的“周成白雉之瑞”。而今祥瑞重现,王莽就是活脱脱的周公在世了。周公托号于“周”,王莽也当托号于“汉”。于是拥莽的群臣强烈要求太皇太后给有定国安汉大功的王莽赐号“安汉公”,以顺天心。王莽假惺惺地推让了一番之后,便堂而皇之地戴上了安汉公的桂冠。

  位居安汉公后,王莽的权力欲望并未到此为止。 元始四年(公元4年),他又变着花样让自己的女儿王嬿做了皇后,以强化其权势。这时,太保、车骑将军王舜(王莽从弟)等人向太皇太后进言,称赞王莽是至徳大贤之人,生当有大赏,死当为宗臣(配享太庙),应该像殷商的伊尹做阿衡,周之周公做太宰那样,享有更高的尊号才对。民众中附和者有八千多人,也纷纷上疏强烈要求这么做。

  太皇太后迫于舆论的压力,只好从“阿衡”和“太宰”中各取一字,赐以“宰衡”的称号,位居三公之上。同时增加他在新野的封地。王莽接受了宰衡的封号,却推辞了增加给他的封地。不料这么一来,又让他扮演了周文王却虞、芮之讼的角色。王莽辞封地之后,果真就有蜀郡男子路建等撤销诉讼,自称惭作而退的事情发生。王舜等人又赶紧上奏,着实将王莽大加吹捧了一番【虞、芮之讼:周文王时,虞国人和芮国人发生争执,便一起去找周文王决断。他们进入周国境后,发现种田的人都互让田界,人们都有谦让长者的习惯。于是两国人尽管还没有见到周文王,自己就先惭愧起来,都说:“我们所争的,正是周人以为羞耻的,我们还找西伯(周文王)干什么,只会自讨耻辱罢了。如此纠纷也就解决了】。

  据《汉书·王莽传》记载,当时为王莽不受新野封地之事,先后给朝廷上疏诉不平的“吏民”,前后多达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请注意:史书记载的就是这么精确)。诸侯、王公、列侯、宗室见者也都叩头进言,纷纷要求加大对安汉公赏赐的力度。而王莽呢,却是一个劲地苦苦辞谢。太皇太后一看这架势,只好来了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一方面暂且听从王莽“不受赏”的意见,另一方面让群臣议给王莽加“九锡 ”的礼典【注:“九锡”又称“九命之锡”,是皇帝赐给诸侯、大臣有殊勋者的九种礼器,是最高礼遇的表示。《汉书·王莽传》颜师古注引《礼含文嘉》云:“九赐者,车马、衣服、乐悬、朱户、纳陛、武贲、铁钺、弓矢、秬鬯(jù chàng)。”古文献中,关于九种赐品的记载各有不同。从史实来看,九锡之礼在先秦时期未必就付诸实行,倒是王莽首开先河。其后,“加九锡”便成为历代权臣篡位的前奏】。

  很快,以富平侯张纯为首的九百零二位大臣便根据《周官》、《礼记》的有关记载,议定了“九锡”之礼,王莽也就顺顺当当地接受了这项特殊的恩宠。接着,王莽为了制造太平盛世的景象,先是派“风俗使者”八人到各地考察,回朝后大加赞颂天下太平,彰显王莽宣扬教化之功。然后又通过重金引诱,使匈奴等外族遣使来归顺朝贺,王莽遂成为人们心中治国平天下的贤良圣人。
  日期:2016-12-11 21:10:03
  (二)居摄,称假皇帝
  元始五年(公元5年),汉平帝已经十四岁。 随着平帝年龄的增加,王莽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尽管一年多前,他不惜以自己的亲儿子王宇为代价,铲除了平帝生母卫姬的家族势力,阻止了朝中一些大臣策划归政卫氏的企图,但是眼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平帝,王莽决定加快代汉的步伐。

  是年冬天,平帝生了病,王莽故作姿态,以周公为榜样,依样画葫芦地写了策文请命于泰畤,声言愿代平帝而死,并将策文藏于前殿,有意命大臣们不得向平帝走漏消息。十二月,平帝崩于未央宫,王莽宣布全国大赦,令凡六百石以上的官吏都要服丧三年【注:《汉书·平帝纪》颜师古注引《汉注》说,王莽利用腊月“上椒酒”祝寿的机会,“置药酒中”毒死了平帝】。
  当时元帝的嫡嗣至平帝已断绝,而宣帝的曾孙封王并健在的有五人,封为列侯的尚有四十八人。王莽为了避免年长的新皇帝登基,自己不能任意操纵朝政,于是打出“兄弟不得相为后”的旗号,将他们统统排斥在一边,从宣帝玄孙辈中挑选了年仅两岁的广戚侯子婴为平帝的继承人,借口是这个孩子的“卜相最吉”。
  就在这时,前辉光(当时京师辖地分为前辉光、后承烈两部)郡守谢嚣上疏说,武功(今属陕西)县长孟通挖浚水井时,挖出一块上圆下方的白石,上有丹书一行,文曰“告安汉公莽为皇帝”。王莽让大臣们赶快将此事报与太皇太后。太皇太后王政君虽然重用娘家的人,但本心还是想守住刘汉的社稷江山,因此听罢立刻表态说:“此诬罔天下,不可施行!”
  太保王舜却对太后说:事已如此,无可奈何,再者王莽并不敢有什么野心,只是想要一个代行皇帝职权的名义,加强权力,镇服天下罢了。太皇太后一听这话,也意识到自己的侄儿羽翼已丰,想阻止他是不可能了,只好“许之”。

  在王舜等的催促下,太皇太后被迫降诏,“令安汉公居摄践祚,如周公故事”【“居摄”意为因皇帝年幼不能亲政,由大臣代居其位处理政务;“践祚”即登基的意思】。为了自圆其说,又特别把白石上的“为皇帝”解释为“摄行皇帝之事也”。这样,王莽便名正言顺地代表天子临朝听政,做了“假(代理)皇帝”,改年号为“居摄”,把子婴立为皇太子,“南面朝群臣,听政事,车服出入警跸……皆如天子之制”。对太皇太后唯一“安慰”的是“朝见太皇太后、帝皇后,皆复臣节”(《汉书·王莽传》)。

  日期:2016-12-12 13:02:18
  (三)即真,建立“新”朝
  王莽做了假皇帝后,总感到这个“假”字别扭,一心想要尽快当真皇帝。西汉后期盛行图谶、符命,王莽在当假皇帝前搞的武功白石,使他尝到了玩这类把戏的甜头,于是乎“符命之起,自此始矣”。 居摄三年(公元8年),广饶侯刘京、车骑将军千人扈云、太保属官臧鸿等奏报符命。广饶侯刘京说,齐郡临淄县有个名叫辛当的昌兴亭长,一天夜里几次做梦,梦见一个人向他说:“吾,天公使也。天公使我告亭长曰:‘摄皇帝当为真。即不信我,此亭中当有新井。’”第二天亭长起来,果然发现亭中有口新井,深且百尺。车骑将军千人扈云报告在巴郡发现石牛,太保属官臧鸿奏报扶风雍地出现石文。而且石牛、石文都被送到了长安。王莽、王舜等人去看时,突然狂风大作,对面不见人,等风停,石前竟有一幅铜符帛画,上面写着“天告帝符,献者封侯。承天命,用神令”。

  王莽将这些事奏上太皇太后,大讲所谓汉的三七之厄【所谓“三七之厄”是西汉末年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其意说,汉王朝历经十二帝二百一十年,气运已尽,该遭厄难】,天命不可不畏。从此,这位摄皇帝便去掉了一个“摄”字,并改居摄三年为始初元年【注:“始初”,《汉书·王莽传》作“初始”,此从《通鉴》。另,荀悦《汉纪》、韦庄《美嘉好陆》及宋庠《纪年通谱》等均作“始初”。参见《通鉴考异》】。

  正当王莽进一步为如何再去掉头上的“假”字煞费苦心的时候,正在长安游学的广汉郡梓潼(今属四川)人哀章,见有机可乘,便精心伪造了一个铜柜,内放两份书简:其一写着“天帝行玺金匮图”,表示是上帝的命令;另一写着“赤帝行玺某传予黄帝金策书”,这里的“某”指汉高帝的名字,意为高皇帝刘邦授意应该把帝位让给真命天子王莽,太皇太后应该顺应天命转移国祚。图书上还写明八个在位大臣和哀章本人以及杜撰的王兴、王盛等十一人的官爵,作为新的真命天子的辅佐。

  哀章一向品行不端,喜欢吹牛皮说大话,但却善于揣摩王莽的心理。他听到“齐郡新井”和“巴郡石牛”的事公布后,遂于当天黄昏身穿黄色衣服来至高庙,把所带的铜柜交给了那里的仆射。仆射将这事上报,王莽闻讯如获至宝,第二天便迫不及待地亲临高庙拜受这上天赐予的金匮策书。他以应天承命为名,逼使太皇太后交出了传国玉玺,终于登上了真皇帝的宝座,定有天下之号曰“新”,年号为始建国,尊太皇太后王政君为皇太后(后又改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降子婴为定安公。

  至此,王莽总算借投机家哀章一手所炮制的上天符命,成功地结束了他代汉的三部大戏,立国二百一十年的西汉灭亡。
  日期:2016-12-12 20:45:47

  (一)新莽风云——(2)托古改制
  王莽登上新朝皇帝宝座后,面对长期以来积累而成的天下汹汹、民怨沸腾的社会现状,为显示新政权是承天受命、顺应民心的合法政权,他本人也是能解民于倒悬的真命天子,于是发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托古改制活动。
  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王莽从当时社会最为关注但又最为棘手的土地和奴婢问题着手,宣布实行所谓的“王田”、“私属”制。这是新莽改制中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其大致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全国土地均归国家所有,不得买卖,称作“王田”。
  二、凡一家有八个男丁者,可有田一井,即九百亩。
  三、原有田地超过规定亩数,即一家男丁不够八人而田地超过九百亩者,将超过部分分给宗族或乡邻无田而应受田者。

  四、无田之家,应按有关规定从政府受田。
  五、奴婢不得买卖,改称为“私属”。
  六、凡攻击井田制度,煽动他人破坏法令者,流放边境。
  大凡对汉代历史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西汉后期土地兼并严重,大批农民沦为奴隶,百姓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哀帝时,以大司马师丹为代表的一批朝臣,曾提出过一个“限田限奴”的建议,以缓和社会矛盾,却未能实行。王莽的“王田”、“私属”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或可视为当年师丹建议的延伸和扩展。
  据著名秦汉史学者陈直教授考证,王莽的王田制曾部分实行过。然而,由于大地主和中小地主联合抵制,无法进一步推广,并引起“自诸卿大夫至于庶民”的广泛反对。这是因为:第一,以土地买卖为杠杆的土地私有制,自战国后期以来一直是社会经济运动的主旋律,至秦汉时期已经深入人心不可动摇,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基本适应,绝不是任何个人的一纸空文能够取消得了的。第二,农民既是土地私有制的受益者,也是土地兼并的受害者;他们受土地买卖天公地道观念的束缚,从来也没有正式向土地私有制发出挑战;农民对土地的渴望,集中反映在其自身对土地的拥有上,而不是要取消土地私有制。第三,王莽的土地改革关键在于保证政府的土地税征收,从来也没有真正顾及农民的利益。所以新莽的王田措施不仅无法扭转历史,空自招来地主阶级的不满与反抗,而且希望落空的农民的怨怼很自然地将王莽逼入两面夹攻的绝境。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当中郎区博进谏痛陈利害后,王莽不得不无可奈何地宣布:“诸名食王田,皆得卖之,勿拘以法;犯私买卖庶人者,且一切勿治。”就这样,王莽改制的重头戏“王田”、“私属”制正式宣告破产。

  日期:2016-12-13 12:02:10

  除土地、奴婢方面之外,币制改革是王莽托古改制的另一重要领域。早在新朝建立之前,王莽为打击货币持有者,增加朝廷财政收入,便曾搞过币制改革。居摄二年(公元7年), 他以“周钱有子母相权”为理由,下令新增“一直(值)五千”的“错刀”、“一直五百”的“契刀”和“一直五十”的“大钱”等三种钱,让与汉朝原有的五铢钱一同在市场上流通。由于新发行的货币质量低劣,远不足所定之值,而政府又用这种劣质钱兑取百姓手中的五铢钱,从中渔利,结果不但使流通秩序混乱,而且造成了百姓对新货币的不信任。人们拒绝使用新货币,王莽就用严刑酷法强制推行,以致出现令“民人涕泣于道”的景象。

  新朝建立后,在以往货币改革所造成的严峻事实面前,王莽不但丝毫没有醒悟,反而突发奇想,硬是要给经济现象赋予一种想当然的政治内涵,企图通过改变币制,抹去汉朝刘氏天下留在人们脑海中的印记。“劉”字由卯、金、刀三部分构成,这与货币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然而在王莽眼里,却具有了特殊的意义。他认为,金、刀就是当时流通的五铢钱、大钱、契刀、错刀等货币的代称,如果人们不再使用它们,不就等于抹去了人们头脑中汉朝刘家的印记吗?

  于是乎在始建国元年、二年(公元10年),王莽又两次改革币制,颁行“宝货五品”,把货币分为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五物是指金、银、铜、龟、贝五种不同的币材;六名是六种货币的名称,即黄金、银货、龟币、贝币、布、泉;二十八品为二十八种货币的交换比值。如此混乱的币制,同时在市场上运作,就连王莽自己也搞不清楚该怎么折算。因此时过不久,王莽就不得不宣布取消龟、贝、布之类的货币,只准流行 “小钱直(值)一”和“大泉五十”两种。

  天凤元年(公元14年),王莽又进行第四次货币改革,重申金、银、龟、贝币可用(价值有增减),废除大小钱,以重五铢值一钱的货泉和重二十五铢值二十五钱的货币两种并行。多次的币制改革使社会经济陷入极度混乱之中,“农商失业,食货俱废”。这样的结果,显然是他始料所不及的。

  日期:2016-12-13 15:05:38
  经济方面的改革还有“五均”、“赊贷”和“六莞”。王莽为了控制国家的经济运行秩序,采纳国师公刘歆的建议,于始建国二年下诏,声称根据《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的记载,以及《周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为非”的原则,推行这一改革措施。
  “五均”为平抑物价,其主要是(以下据《汉书·食货志》记载综述):
  一、在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都”,设五均官。具体做法是,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

  二、长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
  三、工商各业,按其经营向市中申报,钱府“顺时气而取之”,即按时向他们征税。
  四、各地五均官在每季度的“中月”(即第二个月),评定出各种货物的标准价格,称作“市平”。物价高于“市平”政府就把所控制的物资平价出售,以平抑物价;物价低于“市平”,则听任自由交易。百姓如有卖不出的五谷、布帛之物,司市可按法定价格收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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