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为了女儿,我离婚不离家

作者: 令狐云云云

  日期:2017-11-27 15:28:31
  为了女儿,离婚不离家
  引——
  离婚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在当下的社会,人人解放,男女平等,谁也不用依附于谁,婚姻这种古老的社会结构,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战。
  婚姻不幸,似乎给了出轨以合理的借口。可实际上,要离婚依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这里面有经济的考量,有社会的压力,有情感方面的流连,当然还有与生俱来的、责任的感召。
  离婚破坏家庭,而有意思的是,拯救婚姻的往往是家庭本身。具体到我自己而言,让我终究无法摆脱一段从开始就不太正确的婚姻的最大阻力,在于我的女儿。
  为了女儿,我无法离婚,哪怕真的离婚,也不能离开这个家。这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婚姻这个奇妙的组合带来的天然束缚。
  因为涉及到一些具体人事、涉及到难以启齿的隐私,所以在这个故事里,我尽量虚实交错,虚者实之,实者则虚之。十八年的婚姻,以离奇的方式开始,又以离奇的方式延续。如果说从这梦幻一样的经历中我学到了什么,那恐怕是爱——复杂的、难以条分缕析的爱。
  我年纪越大,就越不相信完美家庭、模范夫妻这类事情。每次我看见一对夫妻,一个家庭,我就忍不住猜测他们中间可能隐藏的破事。英语里将不可告人之密称为“橱柜里的骷髅”,好像的确就有那么几宗案子,丧子、弑妻、弑母,尸体就被冷贮于冰箱,或者被砌在水泥砖后。
  你可以说我心里阴暗、抗拒社会,因为自身的悲哀而对他人的幸福抱有普遍怀疑。如果你年纪尚小,没结过婚,我原谅你。但如果你经历过漫长的婚姻,忍受过人生的幻灭,还能够这样趾高气昂地来指责我,那么你要么是装逼装过了头,要么你真的是承蒙眷顾,狗屎运大得非凡。
  我认识一对中年夫妇,两个都是中学教员,夫唱妇随,相敬如宾。可是突然有一天做妻子的那一位突然坠楼寻了短见。她死的时候在一个夏日清晨,脑袋陷进去一个大洞,身体遍布着鱼鳞一般的伤痕。这位不幸女人的伤痕非常奇怪,仅见于衣服底下的部分,短袖以外的两条手臂仍然光洁灼目。她丈夫辩称那不过正常的尸斑,可验尸官却告诉大家,应该是长期家暴的结果。
  我还知道一对母女,早早地就相依为命。非但母慈女孝,当妈妈的那一个事业强人,女儿则乖乖巧巧。她们过得那么完美,似乎就是为了向世人宣告,一种没有男人的、新型的家庭模式也可以长存。可事情的结局却是两人落得个弑母而终。丨警丨察问凶手女儿原因,女儿笑着说,她只是为自己堕掉的胎儿报仇。
  当然,大部分的家庭都不会发生这种激烈的故事,但就像大部分的人类本身,家庭生活存在着普遍的平庸、无能、将就、得过且过。说到我自己,其实也没有偏离这个大概,如果非要说有些什么不同,那就是:我准备离婚了。

  我叫吕重华,今年38岁,拥有别人艳羡的一切:稳定的事业,温柔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按照世卫组织的划分,我仍在青年,中年危机尚未来到。我精力充沛,经济宽裕,只要愿意的话,可以享有大把的闲暇。如果我再乐观一点,一定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按照我的要求旋转。
  不过我决定亲手毁掉这一切。
  离婚的念头都说不清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似乎这两个幽灵般的字眼一直如影随形。如果非要给一个具体的期限,那恐怕是3年前。当时我的女儿丫丫刚上高中,告别了紧张的中考,三年后又是更为紧张的高考。我和妻子韩晓跟在她后头,就好像刚放下一副担子,却又拾起了另一副。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些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的事情闯入了我们的婚姻,让一切摇摇欲坠、支离破碎。
  不过,因为那都是很晚之后的事情,果必有因,事察前缘,既然从一开始就走上了错误的道路,那么我无法单单责怪最后踏空的那一脚。
  回溯起来,我所有的人生,其实就是在一场又一场的考试中接力前行。漫长乏味的小学,意识萌动的初中,然后是中考、高考。不久之后,丫丫到来,她开始重复我走过的轨迹,而我跟着在旁温习自己的过往。
  没错,我大二那年便“奉女成婚”,21岁当了父亲。我的妻子韩晓是我高中同学,跟我一般年纪。我们两人因为冲动而走到一起,她怀孕4个月之后我才知道那场酒精作用下的一夜风流居然有所后续。我立即向学校请了长假回家,带着一种荒唐的使命感向两边的家长作出男人的保证。我问韩晓愿不愿意,她当时反应漠然。我以为那是因为害羞,而且还夹杂着惶惑和惭愧。她没有点头也没摇头,我把耳朵凑到她的唇边听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跟所有人宣布:她愿意。

  我们的结合没有洁白的婚纱、艳红的玫瑰、磅礴的酒席,以及典礼台上耀目的灯光。我们用民政部领来的一纸证明,回应别人的猜测和怀疑,捍卫起婚姻的围城。
  那时候我还太年轻了,年轻得都不够法定婚龄,我母亲托公丨安丨局里头熟人的关系才把事情办妥。但年轻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轻视苦难。我曾听到一个说法,说是世间再相敬如宾的夫妻,一生之中也至少有400次想要掐死对方。结婚之前的那年我刚好从鸡汤杂志上第一次看到这个说法,当时只是觉得好笑。
  与韩晓的婚姻虽然令外人吃惊,却在某种程度上也足以叫人艳羡。她是高中的班花,有一身好才艺。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再加上一点酒精,我想我这辈子都没有机会跟她厮守。我办了一年休学在家陪她安心待产,丫丫诞生后,我回到学校,用最快的速度修满学分,快得我连新班级的同学名字都叫不全。大学毕业后我没有去求职,而是开始了自己的一点小买卖,筚路蓝缕,磕磕碰碰。
  最初的几年我们在借来的房子里度过,没有装修,没有什么新家具,甚至没有粉刷,连电力线路都裸露在墙壁之外。夏天时纱窗的一角掀起,我不知道怎么修复,又舍不得花钱,只好用胶带粘上,可是热风裹着灰尘一吹,总有蚊子探头探脑地从缝隙中钻进来。冬天有一回冻裂了水管,我用榔头敲掉水喉,找个软木塞子塞上,再把总阀关到很小。直到那个12月月底我的小买卖一笔货款回头,才有钱买新的龙头换上……

  足足熬到丫丫上了小学,我的生意才见起色,生活才逐步衣食无忧。现在回头想来,那段日子其实最值得怀念。每天从日出到日落,你的心思都被生存占据,你所有的慰藉就是一个和谐安定的家。当辛苦到了一定程度,你甚至都没那份心思去感知辛苦。
  也就是在走出那段黑暗时期后,我天真地觉得自己这辈子一定与“离婚”绝缘。丫丫的可爱自不待说,韩晓也是一个合格的妻子。她的缺点并不比其他女人更多,而她的优点又很明显。她很温柔,顾家,照看起女儿来尽心尽力。说到要跟这样一个女人离婚,绝大部分人一定会以为我脑壳坏掉。
  从容貌上讲,韩晓无异是个被上帝垂青的女人。也许是太受垂青了,所以要让她的人生多一点缺憾,好作为对旁人的补偿。以她的条件,她本应该过着一种云霄之上、万众瞩目的生活,而不是在我这里平庸地落脚。可偏偏我们后来一场错爱,顺流直下,无可逆转。

  我因该为今天的念头感到羞惭,我占有了一个女人最精彩的年华,却在疲惫倦怠之后想要选择离去。可是婚姻和家庭这种事情,哪里有什么道理可讲。如果情感可以像数学那样精确,便不会有无数离婚官司里荒唐的种种。
  我尝试过挽回,也曾选择隐忍。不仅看在韩晓的面,更看我女儿的面。曾经我以为丫丫可以是解决问题的答案,我以为婚姻可以用“离婚不离家”的形式僵而不死。可后来我意识到丫丫正在不断长大,她会遇到自己的问题,说不定还有与我类似的问题。我和韩晓的婚姻再无法以她为借口。
  家庭可以是很多人的家庭,但婚姻却通常只是两个人的婚姻。
  当我直面离婚,当我回首往事,当我看着自己的个人史如水流过,那些荒唐的决定如同肮脏的泡沫在我眼前打转,但却始终唤不起一声叹息。

  就似乎我早知如此。
  既然早知如此——我忍不住想:既然这注定是个错误,那它究竟是如何开始的?
  日期:2017-11-27 17:05:48
  其实我跟韩晓结婚的时候,她连我女朋友都算不上。

  诚然,她是我高中同学,并且与我同桌了高三整整一年,回忆起来都是同桌的你,可当时相处的时候其实挺普通。我跟韩晓之间并不曾擦出真正的火花,不过是考试的时候我给她递个小抄,上课我打瞌睡时她踢我一脚。鸡汤文字里的“手肘相抵、额头相依、眼神相对而又相错”,说有又没有。那可是高三,恋爱是老师家长眼里的洪水猛兽。我俩之间毋宁说是爱,不如说是大敌当前的压抑气氛下相互培养的依存与同情。

  高考后的夏天我们因为拿档案的缘故又在学校见了一面,交谈也仅止于玩笑。“山长水阔,江湖险远,各自珍重。”这是我写在她同学录上的留言。结婚多年之后韩晓从书箱底下偶然翻出,还拿这话来取笑。没想到更多年后,“各自珍重”,居然也有成谶之时。
  韩晓去了外省的二线学校,而我留在省城的重点大学。就是在这里,我遇到了迄今为止唯一交过的女友,莫思薇。
  莫思薇才是我的正牌女友,可结果我俩没成,我的妻子最终是韩晓。这为以后的悲剧埋下漫长的伏笔。更有意思的是,我的妈妈——未来新家庭的扮演婆婆角色的人物,在认识韩晓之前,其实先认识的莫思薇。
  莫思薇是外省来就读的姑娘,长相温婉,成绩优秀,跟我同系但不同班。平时我们说话不多,毕竟当时新千年初的时候高校扩招才没搞两年,师资不足,班级规模比现在的都大不少,我也没机会跟每个同学都弄得很熟,隔壁班的女生就更不用讲。我跟莫思薇走近,是因为一次暑期实践。
  说起来挺有意思,我们学外贸英语的,这科目当时还挺光荣,录取分数高得上天。我也说不清究竟是英语重要,还是外贸相关的经济知识重要,总之后来到了社会,学以致用的没有多少。当时莫思薇从她们班领了一个暑期实践——分析“中国农村水库”的“外贸潜力”。我到现在都不清楚她是怎么把这两个主题联系在一块儿的,不管怎么说她在我们那个楼层的公告板贴求助信息,她希望在暑期离校之前找到合适的实践对象。她老家在北方,可没有这么丰富的小水电资源。

  我刚好晃荡到在公告板那里看到了她,于是主动提供帮助。我妈在头一年因为身体原因提前办理了内退,如今大部分时间住在位于市郊的老房子里。老房子附近还有不少良田阡陌,也就有水池陂塘。我觉得这可以帮得上忙。
  所以,我把莫思薇带到了家,让她见了我妈。可是事先我忘了跟妈打招呼,也没跟莫思薇说是去我家。所以一进家门我妈看我领了个姑娘回来,立马就愣在那里。我这才恍然大悟——这应该是准儿媳见婆婆的标准桥段。我赶紧跟我妈解释:“同学、同学,她来做小水电调查的。”再回头看莫思薇,她倒还挺自在。
  因为出了这个糗,我满脑子想的就是赶紧帮莫思薇把实践的事情了了。可没想情况还没那么简单。附近的村庄的确有小水电不错,可是莫思薇实在认真,把库区种种物产及生产所需一一列出,然后挑中里面与进出口最为相关的几项,接下来实地调查。我作为向导不好不陪同,于是炎炎烈日之下跟她深入田间地头,大开了眼界,皮肤也晒成黝黑。
  有一天傍晚回家的时候我实在热得不行,路过一个水塘时发现水塘的边缘盛开着茂密荷群。其中茁壮的莲蓬青翠欲滴,看着就让我口干舌燥。那一下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短路了,喊住了前面的莫思薇,说:“你等一下,我过去摘两个莲蓬咱解解渴。”
  莫思薇问:“能摘吗?是不是要跟主人买?”
  我前后看了看,这附近并不见人,于是说:“大概是野生的,没人管。”
  我摘莲蓬的确是没人管,但我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对莫思薇的感觉,是因此而
  我挽起裤脚就下了泥地。但我低估了泥塘的深度,一脚下去重心不稳,差点没摔一跤——这荷塘看着挺小,底下却是一滩烂泥,我好不容易站稳了身子刚要迈步,可左脚一提,右脚就极速下陷。等我意识到危险,想要回身的时候,半个身子已经埋在了淤泥之下。

  在这里不免多说几句我所认识的农村。农村看起来田园牧歌,但对于孩子来说有点儿危机四伏的意思。这就是为什么我每年夏天都在郊区的房子长住,可我妈从来不让我近水下田。我小时候在这附近有几个玩伴,一个被“水鬼”索了命去,一个被山间雷电烧去80%的皮肤,还有一个在水边洗澡的时候,被上游不知道哪里漂下来的木头砸中了脑袋,到现在都管不住自己的口水。
  没想到我躲过了小时候的种种,却在这20的年纪前功尽弃。我当时还挺镇定,回过头来对莫思薇说:“你先回去,告诉我妈陷在了这里。”她一看情况不对劲,问我:“出什么事了?”说着就要往前探出一步,我急忙喊住她:“别过来啊!”
  她明白出什么事了,顿时花容失色。她说她现在就去喊人帮忙,我说好的。但心里知道肯定来不及了,因为我的身体一寸一寸地下沉,泥潭仿佛饥饿的的怪兽,正迫不及待地要将我吞噬。
  莫思薇的眼睛里居然渗出了泪水。她思考了几秒钟,抹抹眼睛,然后毅然决然地朝我走了过来。

  我吃惊得说不出话。尽管她这样做非但救不了我还会搭上自己,但我还是深受感动。她差不多才迈出一只脚,整个身体就因为失去平衡而倒在我的怀里。我抱着她,她也抱着我,谁也不置一词,就好像这是彼此生命的最后一刻。那一刻我脑中千回百转,最大的感受是遗憾。当时我想:多好的一个姑娘啊,可惜以后没机会珍惜她了。
  就在淤泥没过我胸口的那一刻,我的脚尖突然触及到一片坚硬的地方。
  那是水塘底下的水泥。
  原来这个水塘从前没这么大,后来水库废弃,渐渐淤积才有了现在的规模。我和莫思薇所处的地方其实处于水塘的边缘,那里有一个水泥坡面。这个坡面倒是足够深,不过也就刚到我胸口的地方。
  不一会儿莫思薇的身体也停住了。她停住哭泣,好奇地抬头看着我。
  我还紧紧地抱着她,舍不得分开。
  大约花了差不多一个钟头,我们才浑身烂泥地走出荷塘,躺在旁边的土路上,对着残阳余晖重重地喘气。等到太阳落山之后我俩才好意思回家。我妈还在厨房里忙活,她转身捧着一果盘新鲜的莲蓬出来,猛然看见两只泥猴儿站在她家院子里。她先是惊得果盘都掉到地上,笑得合不拢嘴。

  我和莫思薇看着滚落满地的莲蓬——都是我妈今天从附近农户家里买的——顿时心里感慨万千。
  我和她对视一眼,从这一眼开始,有一些东西种在了彼此的心底,她很有些不好意思,赶紧先去清洗去了。
  莫思薇在我家住了足足一周,这一周我妈基本上是把她当女儿看待,照顾得极尽周详,以至于连我都心生嫉妒。自打我姐出去念书继而远嫁,在家里我享受的是独一无二的关爱。可莫思薇一来就把这关爱给分去了大半。不忿之余,我还看出些其他事情的端倪。当然我心底是窃喜的,但那是我头一回正经恋爱,还是不免羞涩。于是在最后一天晚上趁莫思薇睡觉了,我走到外边的院子,找到正给莫思薇准备土特产当回程礼物的我妈。

  我帮她收拾着,悄声说:

  “妈,她就是我一同学,您别是误会了吧?”
  “对啊,她是你同学,刚来时你就告诉我了。我误会什么了?”
  “那她明儿走了您也天天给我弄这么多好吃的?”
  “想得美,我哪儿那么多功夫,还得去伺候你姐那俩娃。”
  我撇撇嘴——我姐吕重美同志半年前刚诞下一对龙凤胎,我妈朝思夜想地要过去帮忙带。要不是这回莫思薇来她估计早走了。哼,又是俩来争宠的小东西。
  我陡然间矫情起来:“可是妈呀,我可不跟您玩笑——这真是我一同学,普通同学!”
  我妈居然在我之前先认准了莫思薇。倒不是她替我着急,而是因为她有一种古怪的理论——她觉得自己可以通过观察一个人的外貌判断出此人未来孩子的性别。这也就是所谓“儿女相”。而且我妈相信,只要男女二人的“男女相”一致,那么这两人如果成为夫妻,就可以相携以老。

  虽然是蠢头蠢脑的理论,但我妈却信:
  “是你普通同学没错。但你俩般配。”
  “哦。”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扯谎,“我可没这么觉得。”
  “小莫将来会生个男孩——你也一样。”

  我妈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她是怎么看这个“儿女相”,她只是宣称给其他人看过,准确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
  对此我当然嗤之以鼻,反问她:“所以呢?”
  “所以你俩合适。你俩要是在一起,就可以一直走到老。”
  她这么坚定,我也有点要信了。不过我很快找到了这个理论中的致命缺陷,问:“可人一辈子又不见得只生一个孩子,要是头胎和第二胎第三胎性别不一致,那您这个‘儿女相’以哪个为准?”

  “第一胎,这个只能看到第一胎!”
  我妈急忙辩解,给她这个漏洞百出的理论打上一个尴尬的补丁。说实话我很惊讶,她作为一个人民教师,在21世纪到来之际居然还如此缺乏科学精神。可是对于她的这种急切撮合,我既心动又有些不好意思。在此之前我和莫思薇还远说不上熟悉,只有为数不多的集体活动和公共课上偶尔有些交集,说过的话加起来甚至填不满一篇高考作文。可是经过这短短的一周,叫我后悔怎么没早接触她。

  我心里虽然窃喜万分,但嘴上却还是故作平淡地回应:
  “都什么年代了,还信这个?生男生女最先进的分子生物学都确定不了,您那相面的功夫就能准了?那您说说,您跟我爸的‘儿女相’都看准了?”
  可不想我妈给我这问得一愣,没有回答。
  最后她撇撇嘴,笃定地说:
  “你别不信。”
  我的确不信。
  因为后来我与韩晓诞下了丫丫,女儿。
  日期:2017-11-27 21:18:18
  我妈的促进是一个方面,但我最终与莫思薇走近,主要还是因为那个荷塘里发生的事。说得夸张一些,差不多就是共同经历过生死了。泰坦尼克里罗丝为什么会记杰克一辈子?因为后者愿意为她赴死。太多不牢靠的感情终结于双方的自私。可是在那个不断沉陷的荷塘里,莫思薇没有旁观,没有扭头跑掉,她朝我坚定地走来,在我的怀抱里一起陷落。
  我以前有个发小长期混迹街头,我高中还没念完他就结了婚。结婚的对象既不性感也不漂亮,完全配不上他“三街五巷一哥”的江湖地位。给他送红包的时候我悄声问他“怎么就认准了嫂子?”他没多说什么,而是撩起他老婆左手的袖子,白白的皮肤上一道纵贯的刀疤。“她替我挨的,我欠她一条命。”
  我觉得自己欠莫思薇的也大概有这么严重。所以一回到学校我就对她发起强烈攻势,那个时候手机还没普及到我们这些穷学生手上,更不用说互联网了。追起姑娘来比现在要费劲许多。除了一块儿上课一块儿吃饭一块儿泡图书馆,我跟莫思薇最多的娱乐就是看电影。

  但请别误会,那年头全国的电影院还处于低潮期,舒适度尚在其次,关键影院里也没什么好看的。不过感谢正在崛起的vcd播放器和天桥底下的卖盘大叔,给当时空虚的大学生活和匮乏的把妹手段提供了廉价选择。其实那年头买盘也是一项不小的支出,比起现在从互联网上随便点点鼠标就百部千部地免费下载可要有社会责任得多了。
  寝室里倒是有哥几个凑钱买的二手电视和vcd机,可惜男女宿舍管得极严不准互相串门。学校附近倒是有专门的录像厅,提供那种小包间,可惜环境实在太差,阴暗潮湿不说烟味还特别呛人。莫思薇跟我去了一回,结果屁股还没坐稳就从座位后边摸到了一个特别滑腻冰凉的东西。她尖叫了一声便夺门而出。我一直在想那是不是个避丨孕丨套。后来几经探访,我终于找到了一个特别合适的地方,就是花费高些——钟点房。

  从这个事情也能看得出莫思薇的单纯,我约她去钟点房看电影,她从没想过这个地方更为合适的用途,总是跟我在里面安安静静地度过一个下午,看得两眼昏花然后到点离开。每周四傍晚我都去天桥底下的卖盘大叔手里挑足够多的盘,转天下午去隔壁的桃源酒店叫一个最小最便宜的房间,摆弄好vcd等待莫思薇的到来。
  在那个狭小逼仄、经常听见隔壁奇怪动静的房间里,我和莫思薇度过了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当然过分的亲热是没有的,钟点房一个下午要30块,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可不是小数目,所以一定要分秒必争。我们把市面上所能找到的所有情感类电影都看了个遍。不得不说90年代真是电影的黄金年代,虽然我们从当时的专业到未来的工作都跟影视风马牛不相及,可这些盗版光盘的确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心灵。我们可以讨论一个下午的结构、伏笔、曲折、演技、剪辑、色彩、光影、节奏……不论争吵还是取得一致,我的心都会离她更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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