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儿

作者: 恋上1988

  古城是江都市下属一个很普通的区,因为地处边远山区,因此这只是一个规模很小的边城,尽管已经是进入高度城市化的21世纪10年代,其人口也不过二十万出头。
  之所以得名古城,据说与当初蜀汉大将张飞率军入蜀,途径此地时曾经再次安营扎寨有关。能够跟一千八百年前的古人扯关系,古城也算是拥有深厚的历史化底蕴了。
  跟绝大部分内陆小城的生活节奏一样,古城的生活节奏非常慢。而且因为古城下辖地区没什么矿产资源,因此古城的空气质量非常不错,环境更是没的说,毕竟没有重工业嘛。
  历史悠久,生活节奏慢,环境不错,尤其是古城本地还盛产各种美味小吃,这妥妥的一个宜居城市。
  能够生活这样的地方,应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了。这从古城市区最近十年的迅速扩张也可以看得出来。因为在十年前刚刚进入新世纪的时候,古城的城区人口才五万出头呢。短短十年翻了两番有余,将近每年增长百分之二十,这绝对是一个高速发展的城市。
  在古城所处的江都市东南地区,人们外出工作的选择权优先次序,北广以及沿海地区自然是首选,其次是江都市主城区,再次是古城了。这里聚集了江都市东南地区的绝大部分优秀人才。
  每年都有无数的青年俊杰从周边地区涌入这座城市,到达这个城市之后,他们的心都渴望在这个城市的夜色拥有一盏属于自己的灯,希望拥用一个属于他们的房子,因为在绝大多数人看来这样这才证明他真正属于这座城市。
  因为每年大量涌入的人群,极大的抬升了古城的房地产,使得这个只能算是四线城市的小城,房价达到了五六千,起同类城市基本高出一两千。算是跟江都市主城区起来,也低不了多少。
  尽管如此,买房的人依然是趋之若鹜,每当有新的楼盘开售,绝对是人流如织。
  但是,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古城有这么一个任性的古城本地人,一直对在城里买房深恶痛绝。

  这个人叫曾志,用他的话来介绍是曾祖父的曾,志向的志。当然,这只是他户口本的名字,在族他还有一个名字叫曾佑志,这是按照族辈分取的名字。不过他本人认为这个名字太不好听(真幼稚),在初的时候改了名。
  曾志的任性可是很有历史的,当初高二年级理分科,为了自己的大物理学家的梦,他舍弃了自己成绩明显占优势的科而选择了理科,这是一次。后来为了自己的名牌大学梦,他一个念头起,舍弃了本来考的一所211加985学校,选择了复读,然后考了位于皖省的某名牌大学,这又是一次;再后来,他因为发现科研并不是自己想象那么神圣的事情,他再次头脑一热,放弃了自己在国内一所非常重要的军事研究院的研究员工作,重新拿起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个梦——作家。

  虽然是半路出家,但是凭借高时练的字功底,曾志在从事学创造的路发展的还算是顺风顺水,尽管算不什么知名大作家,但至少收入来说,算的是很不错了,每个月有两万的收入,而且还是税后。
  作为一个收入不错,又很有闲空的年轻人,曾志的爱好颇为广泛,当然,都是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爱好,与五毒有关的爱好,作为一个珍爱生命的四好青年,曾志是敬谢不敏的。
  这不,这个下午,曾志游荡在古城的地下古玩市场,看看能不能淘出一些宝贝。
  曾志有这个想法,是因为他最近在追一本很火的络小说《宝鉴》,是一位大神写的。在看这本小说的同时,也看了那位大神以前的一部作品,于是一时兴起之下,悄悄跑来了这个地下古玩市场。
  然而,曾志并没有一双经过变异的眼睛,能够看清这些所谓的“古玩”的真实情况。好在,曾志的意志还算坚定,经受住了那些摊主舌战莲花般的推销,没有出手。否则,他已经不知道有多少钱逗不起总了。
  曾志觉得这样的地方不是自己这种菜鸟能够玩得转的地方,于是离开了。

  正想着这次来地下古玩市场的经历,曾志走在路有点走神儿了,不知不觉碰到了一个人。
  “哎哟……”对面那人喊了一声,将曾志从沉思给惊醒过来。
  曾志仔细一看,却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被自己撞了一下,好像丢了什么东西,正在地遍地乱找,嘴里面还不迭的说着:“撞哪儿去了啊!救命的东西啊!”
  曾程正看着呢,那人从地捡起来一个纸团,高兴的说道:“万幸万幸,总算是没有丢了!”
  然后那人将纸团剥开,里面露出了一个翠绿的玉佩来。他小心翼翼的看了一下后,“哎呀”的喊了出来,然后冲过来揪住了曾志的衣服不放。
  “你这人有病啊,拽我衣服干什么?”曾志一甩袖子,皱着眉头问道。
  那人哭丧着脸说道:“你要不碰我,我才懒得拽你呢!你看看,我这家传的玉佩,硬是被你给撞得掉了一只手,这事儿该怎么算啊?”
  曾志定睛一看,果然那里面包着一只玉佩,原本是四四方方的,结果不知道怎么的,也不知道是被摔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竟然掉了一只角。
  曾志注意了一下那断口,确实是新的,因此也不能确定,是不是刚才给碰掉的。
  “多少钱?我照价赔偿算了!”曾志估摸着肯定是遇到了碰瓷的人了,但是也懒得跟他计较,于是便开口道。
  那人倒是没有想到曾志这么干脆,他只是看着曾志衣着光鲜,估计是个富家少爷,却没有想到根本不用费口舌,人家要赔钱了,当下他转了一下眼珠子,对曾志说道:“家传的东西,我哪里知道知多少钱啊!这次还是为了筹钱给老婆治病才拿去古玩市场典当的,谁知道被你这么一下子给撞坏了,唉,我可怜的老婆啊……”
  说罢那人还挤出两眼泪来,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
  这么一弄,曾志倒是不能确定对方到底是不是碰瓷的人了,万一人家真的是家里有病人急等着用钱的话,那可是会耽误事儿的。
  今天正好是闲着没事儿,于是曾志说道:“好吧,既然是急用钱,那我跟你去看看你老婆,如果真是有病,这个钱我出了!”

  “你有钱吗?唉,我今天算是倒霉了!”那人将信将疑的看了看曾志。
  曾志是打算来古玩市场淘宝的,身是带着不少钱的,于是随手抽出来一沓子钞票,在那人的眼前晃了晃。
  “山叔,你又在骗人了!”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曾志一看,却是自己一个老同学王艳走了过来,一把扯住了那人的手臂,然后说道:“一个破烂玉佩,你骗了多少人了?!今天居然又骗到我朋友这里来了!”
  那人讪笑了一下,然后对王艳说道:“你朋友啊?嘿嘿!不好意思啊!”

  说罢,那人溜了,甚至连地的破烂玉佩都没有捡走。
  王艳走过来挽着曾志的胳膊,一把夺过了他手的钞票,数了数后说道:“哇,有钱人是不一样,随手都能拿出几千软妹子来,真是厉害!”
  接着又说道:“既然这是我替你挽回的损失,那么是不是应该分我点儿钱呢?”
  曾志顿时有点儿哭笑不得的说道:“你还真是个财迷!不过我怪了,怎么你认识的人这么多花样儿?居然连碰瓷儿的都认得!”

  王艳叹了口气,说道:“我们是市井小民啊,哪里像你曾大作家这么财大气粗?是刚才这个人,是我们老邻居,他老婆得了风湿性心脏病,一直卧床不起,现在的医药费那么贵,单靠工资哪里看得起病?这不是有事没事出来找点儿零花钱嘛,其实也挺可怜的。”
  “真的是家里有病人啊?”曾志有些好的问道,他还以为刚才那人是随口胡说的。
  “当然是真的了,因为家里没钱,医院都要撵人了。”王艳摇头叹道。
  曾志点了点头,说道:“呃,居然这样,算了,当我行善好了,这点儿钱,你看着给他吧,希望能够用得。”

  “这有好几千块钱啊!你这么给他了?!”王艳有些怀疑的拿着那一沓子钞票问道。
  “都说了是行善嘛。”曾志没好气的回答道。
  “让我给他?”王艳又问了一句。
  “废话!我又不认得他是老几!”曾志恨得牙根儿痒痒。

  曾志倒也不是爱心泛滥的样子,只不过是今天恰逢岂会遇到了,自己总不能装聋作哑,虽然说是碰瓷儿,但那人也是被自己碰了一下的,得点儿救命钱,也算是他的运气了。
  “你能确定不后悔?”王艳晃了晃钞票,又问了一句。
  “两三千的小钱,我至于后悔吗?!”曾志快被自己这个老同学给气晕了,她哪里来的这么多废话啊!
  “哈哈哈哈……”王艳忽然狂笑了起来,笑得有些眼泪都快飞出来了。
  曾志感到非常诧异,不知道自己这个老同学又犯了什么毛病。
  过了半晌,王艳才停歇下来,对曾志说道:“我才发现,原来宰大肥羊的感觉这么爽啊!你心甘情愿的把这么多钱给我啦!这跟我在超市当售货员一个月的工资都差不多了!”
  “什么意思?”曾志有些搞不清状况。
  王艳得意的将钱装进了自己的小包儿里面,然后对曾志说道:“意思是说,那人是我临时雇的,是为了试一试能不能从你的身弄点儿钱。怎么样,完美的骗局吧?”
  “我靠!原来你才是骗子啊!”曾志看着王艳的得意劲儿,简直快要被气死了。
  曾志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了自己这个老同学的当,难怪张无忌他老妈要说,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了。王艳的脑袋面,应该是有两只角的,屁股后面也应该有一根尾巴才对!

  王艳笑过之后,随手捡起地那个破了一只角的玉佩递给曾志,说道:“这个东西你还是收着吧,随时带在身,惊醒自己不要再当受骗。”
  曾志苦着脸接过来,说道:“的确教训深刻啊。”
  王艳闻言紧紧的捂住了自己的钱包,警惕的看着曾志,说道:“你不会是想反悔,把钱要回去吧?”
  曾志摆了摆手,都懒得和自己这个古灵精怪的老同学说了。
  不过,曾志突然想起来,自己这个老同学虽然有些古灵精怪,但是一直都很少骗人的,怪的问了一句:“你怎么想起在今天来骗我啊?”
  王艳笑着说道:“大作家,你不会是沉浸在自己的小说世界,完全忘记外界的一切了吧?今天是愚人节好不好。”
  曾志愣了一下,这才想起,如今都已经进入四月了。
  王艳对曾志挥了挥爪,笑道:“好了,给你的愚人节礼物已经送到,我的愚人节礼物也得到了,而且我马也要班了,先走了啊,不要想我哦。”
  曾志也挥了挥爪,没好气的说道:“你这样的美女我可不敢想啊,养不起。”

  王艳翻了翻白眼,说道:“说的好像你养的女人不是美女似的。”
  一边说着,王艳一边跨了自己的电动摩托,一哧溜走了。
  回到了住处,曾志把自己“被骗”了三千多得到的“教训”拿在手把玩了一下。
  第一眼看到这东西,曾志觉得糙,而且糙的相当厉害,虽然看去是翠绿色的,但是那只是颜色,材质却是相当的差。造型也非常一般,大致是四四方方的,表面看去没有任何图案,而且现在还掉了一只角。
  正想把这东西到垃圾篓里,不过想到这东西是不多的和自己现在还保持着联系的老同学跟自己开的一个愚人节玩笑,曾志还是把手收了回来。
  不过,虽然不会直接丢了这玉佩,但是曾志也不会像王艳所说的那样,随时随身带着。一来是这玉佩的材质实在太差,二来嘛,自己是有女朋友的人,可身却随时带着另外一个女人送的东西,那算什么事儿啊?尽管那个女人是自己的老同学老朋友,也不能这样的吧?

  曾志的打算,是把这玉佩给找个地方收起来,当是一个储藏物品了。
  在储藏起来之前,曾志决定再看两眼这东西,毕竟自己因为它而“被骗”了两三千块钱呢。
  不过,在曾志最后一眼扫过这玉佩的时候,觉得这玉佩在摔坏的断口处,好像有一些不对劲。
  这个发现让曾志非常意外,于是仔细的看了起来,发现在断口处明显的有分层。

  “莫不是这玉佩有夹层?”曾志想着,找来自己在房子里备有的羊角锤,小心的沿着断口处敲击起来。
  很快的,玉佩外面一层被敲掉的越来越多,露出了里面一个较小的玉佩来。
  这里面的小玉佩的材质非常的好了,而且颜色非常的绿,很绿很绿,绿的像是要滴出来的那种。
  由于最近自己在看那本小说,曾志怎么觉得,这里面的小玉佩,貌似是传说的帝王绿啊。

  而且,随着小玉佩的出世,曾志还在面发现了一副图案:一座巍峨的大山,山脚有一幢小院落,院子的前边的院坝栽着几颗果树,右边是一汪池塘,池塘里一条大大的鲤鱼正跃出水面,有着鸭鹅浮游嬉戏;左边则是几片菜畦,里面满满的全是各种蔬菜;院落的后面是连着大山的一片灌木林,其还可看见有几只鸡;院落的前面则是一条碧绿的溪流绕过,溪流的边有一大片水田,里面长着水稻等作物。整个画面非常的安逸闲适,如同世外桃源一般。

  好一派让人心旷神怡的山野田原风光!
  原本性子有些恬淡的曾志一看到这样的风光,那心顿时像是长了草似的,呆呆的望着玉佩眼睛都不带眨的,心向往的自言自语说道:“我要是能呆在这样的地方看一看好了!”
  随着这个念头,突然曾志觉得自己的眼前突然一黑一亮,再一次看清楚东西的时候,顿时曾志如同被人施了定身术一样,眼睛睁的像个铜铃,嘴巴里都能塞下一整个大大的鹅蛋。

  “啪!”
  一声脆响突愣愣的响起,原来是曾志抬手自己扇了自己一个耳巴子!
  哎哟!真特么疼!
  虽说办法俗了一点儿,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结果。要是有别人的话,曾志是不吝于扇别人一个大耳刮子的。
  不过总的来说,曾志终于确认这不是做梦,自己现在眼睛看到的是玉佩的景像,大山,小院,菜畦,池塘,溪流,田园……一样都不少,这么真真切切的呈现在自己面前,只不过与之前在玉佩看到的花卷不同的是,自己眼前的这些东西都像是被包裹在一个巨大的透明的半球形“泡泡”之,而此刻的自己正站在这个“泡泡”前面。
  对于笼罩住画景物的巨大的透明的半球形物体,曾志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只能是用“泡泡”这个词儿来代替。

  而笼罩在“泡泡”里面的事物,都是静止不动的,像是之前曾志在玉佩看到的画面一样。
  来到这个巨大的“泡泡”前,曾志有些茫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的心底有一个声音,那是马把手放到“泡泡”,试试能不能穿过去。如果可以的话,他可以进入这片世外桃源一般的世界了。
  可是,理智又告诉曾志,在不知道这“泡泡”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情况下,自己贸贸然的行动是非常危险的。
  踟躇良久,曾志还是决定遵循自己最原始的愿望,将手往那巨大的透明“泡泡”伸去。
  在曾志的手触及巨大的透明“泡泡”的那一刻,意外的情况出现了,只听一声“嘭”的爆鸣,那“泡泡”像是一个小孩子吹出来的肥皂泡一般炸裂开来。
  与此同时,一道七彩霞光在小院落升起,并且以小院落为心,向四面八方如同涟漪一般荡了开来。
  随着光芒散开,原本静止的像是画面的景物,一瞬间开始“活了”起来。
  嘎!嘎!嘎!
  池塘浮着的鸭鹅的叫声率先传来。

  呱!呱!呱!
  紧随着小院前的水田传来了蛙鸣。
  喔!喔!喔!
  咯哒!咯哒!咯咯哒!
  咩!咩!咩!

  哞!哞!哞!
  下一刻,小院后面传来了各种动物的叫声,有公鸡的打鸣声,有母鸡下蛋报喜的声音,有猪牛羊等家畜的叫声,甚至,隐隐约约的,曾志还听到了深山传来虎狼的嚎叫声,吓了曾志一跳,差点掉头跑。
  不过好在他马意识到两个问题,其一是那虎狼的嚎叫声距离颇远,对他没什么威胁,其二则是现在他想跑也不知道往哪里跑,因为现在他正处在这个陌生而神秘的地方,对周围的环境一概不知。
  又等过了一阵,曾志发现,深山的虎狼嚎叫声并没有越来越近的迹象,也安下心来,决定四处走一走看一看。
  小院落是这个神秘地方的心,而且自己现在在小院落前方的院子里,曾志决定首先去看一看。
  曾志走了几步来到小院落堂屋的门口,抬头看到匾写着谪仙居三个字。曾志轻轻的推开了大门,首先看见正对大门的木墙有一幅巨大的字画,曾志虽然不懂书法,但是这幅字画一看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而这幅字画所书写的内容,正是唐代大诗人李白的诗作《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
  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
  庐山秀出南斗傍,屏风九叠云锦张。
  影落明湖青黛光,金阙前开二峰长,银河倒挂三石梁。
  香炉瀑布遥相望,回崖沓嶂凌苍苍。
  翠影红霞映朝日,鸟飞不到吴天长。
  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
  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流雪山。
  好为庐山谣,兴因庐山发。
  闲窥石镜清我心,谢公行处苍苔没。
  早服还丹无世情,琴心三叠道初成。
  遥见仙人彩云里,手把芙蓉朝玉京。
  先期汗漫九垓,愿接卢敖游太清。
  而且,曾志还发现,这幅字画所配的画,正是他之前在玉佩所看到的那座山,也是此刻他所处的小院落背后的大山。只是,这幅字画并没有画小院以及周围的田地池塘什么的,但是画却是多了一个凝立在山的年男子,看去颇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而在字画的最左下角,盖有一个曾志不认识的印章。
  堂屋的左边的房间看去像是卧室,里面的陈设非常简单,仅有一张床,再无其它,而且这床的材质还不是木质,更不要说什么席梦思了,是一张石床;而右边的房间看去应该是书房,不过里面的陈设同样简单,间是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四周则全是书架,面拜访了不少书籍,看去都古色古香的。
  从留在书房间桌子的一张写着字的纸所记述的内容来看,这个房子的主人号为谪仙居主人,只是现在也不知道这家伙跑哪里去了,曾志觉得这货跑的好,要是不跑的话自己怎么可能有这样的遇!再说了自己这也算是鸠点雀巢,主人不走自己也捞不到这等好事啊。
  书房周围书架的书籍,曾志大概的都摸了摸,翻了翻,不过他郁闷的发现,这些书的字都是繁体的,虽然曾志大部分都认识,可看起来实在是太吃力,因此只是大概的接触一下放下了。
  房子里面的情况大概都了解了,曾志这才走出了屋子,进入了小院落右边的菜地,菜地挺简单的,都是些日常的菜,也不多几种,黄瓜、南瓜、葫芦、西红柿、青菜、辣椒、莴笋之类的,远没有外面菜市场的丰富,除了菜之外还有两种瓜,西瓜和哈密瓜,除此之外还有一架子葡萄。这是菜园子里所有的了。
  曾志行走在菜畦间,随手摘了一个黄瓜,伸手抹了一下面的刺,掐掉了头子的枯花往嘴里送。
  瓜还没有送到嘴里呢,曾志发现一个让他瞠目结舌的情况:离自己摘下瓜不远的瓜藤一朵花骨朵冒了出来,以一种肉眼看的见的速度长大开花结果,不到五秒,又一条水嫩嫩的黄瓜新鲜出炉。
  “我靠,这也太神了!”曾志先是吓了一跳,但随即开心起来,这岂不是意味着今后自己有吃不完的蔬菜瓜果了?
  虽然说都是一些不太值钱的的东西,但谁叫古城如今的物价太贵呢,正值季节的黄瓜西红柿等常见蔬菜都要两三块一斤,反季节的更贵了,人们都说古城的物价已经超越江都市主场,直逼北广和沿海地区了。
  为了确定之前的情况只是一个意外,还是这个神秘的地方所具有的特殊能力,曾志又尝试了其它能够当场食用的蔬菜瓜果,像是什么西红柿、葡萄之类的,都试了一下,发现所有的东西,在采摘之后,马会出现新的来代替。
  如此一来,曾志终于确定,自己这一下真的是发财了。要知道,这个什么的地方,除了蔬菜瓜果,还有鸡鸭鹅等家禽,猪牛羊等家畜,甚至连莲藕、水稻都有,简直是农作物和家畜家禽的一个小集合啊。

  曾志觉得,有了这么一个神的地方,算是这里本来不出产的动植物,想必也可以引入进来吧。
  走完菜畦,曾志沿着小溪前往那一片水田。
  小溪应该是从大山发源的,虽然不大,但是水量还是很可观的,大约三米宽的小河,有半河水的样子,潺潺的溪流非常的清澈。曾志趴在过河的小木桥,伸手感知了一下水温,非常的清凉,水质绝对是一级水源的品质,甚至犹有过之。而在小河,曾志也发现活动着一些冷水鱼,诸如什么白鱼、鲑鱼之类的,都有看见。
  在通往田地的地方,小溪被引流了一支渠道,不过,曾志却是发现,在经过分流后的河水,却是变得温热起来,水温大概在二三十度的样子。
  对此,已经见识了这个神秘空间的神之处的曾志,已经是见惯不怪了。
  田地的面积不小,一共有18块,从小院落正前方的一条道路分开,左右两侧各有9块,并且各自都大致呈一个井字形,每块的面积都在1亩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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