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墙厚脸,一颗黑心

作者: 苗智

  一年前……
  刚刚从学校食堂吃完晚饭的苏智,接到了麦苗的电话。
  “喂,学姐,找我有事儿啊?”苏智接通电话说道。
  “你在哪儿呢?”麦苗声音阴沉着问道。

  “我刚从食堂吃完饭,现在正往宿舍走呢。”
  “我在学校东门口,你出来一下,我找你有事儿。”不等苏智再说话,麦苗就挂断了电话。
  苏智听麦苗说话的语气有点不大对头,心想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儿了,便让身边的室友先回宿舍,他则快步的向学校的东门走了过去。
  麦苗和苏智都是天州工业大学的学生,不过并非同一个专业,虽然年龄麦苗只比苏智大一岁,但是麦苗却是苏智的学姐。苏智上大一的时候,麦苗已经上大三了。而转眼苏智上了大三,麦苗却已经开始读研了。
  两个人之所以会认识,是因为麦苗一次周末逛街的时候,被小偷抢了包,恰好被苏智给撞见了,苏智就追上了抢包贼,不仅把麦苗的包给夺了回来,同时还把抢包贼给制服,并报了警。事后两个人得知彼此都是工大的学生,就由此认识了,再到后来慢慢逐渐的就熟悉了起来。
  苏智对麦苗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当他第一眼看到麦苗的时候,就有怦然心动的感觉。他无法用任何词语去形容麦苗的容颜,因为麦苗在他的心目里是完美的,就像是一个女神一样。
  可是当了解到麦苗是一个富家女,并且已经有了男朋友以后,苏智感到有些沮丧。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喜欢麦苗,只是他将这份感情深深的藏在了心底,却从来没有向麦苗表达过。
  来到学校的东门,苏智一眼就看到了麦苗的奥迪TT跑车。
  苏智拉开车门上了车以后,麦苗启动车就离开了学校。一路上,苏智问什么麦苗都不说,可是从麦苗的表情上苏智看得出,一定是出了大事儿了,不然麦苗不会一直冷着脸,更不会不说话。
  麦苗将车开到了一个酒吧,进了酒吧后,就喝了起来。
  看着麦苗不断的灌自己酒,苏智很是心疼。一把抓住麦苗的手腕,苏智微皱着眉头问道:“你到底怎么了?你能不能跟我说说呀?”

  麦苗拿开苏智的手,将一瓶啤酒推到苏智的面前说道:“你要够意思,你就陪我喝酒,不想喝就坐着,不许不让我喝!”说完,麦苗又“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见麦苗不说,又这么玩命的喝酒,苏智既无语又无奈。于是,他就拿起酒瓶也喝了起来。他知道他这么做无法帮助麦苗排遣内心的不快,但是除此外他还能有什么办法呢?他只能是陪着麦苗一起喝。
  麦苗喝着喝着,忽然就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就像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哭的很伤心。而苏智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见劝了几句麦苗也没反应,苏智就有点急了。
  苏智起身坐到麦苗的身边,强制性的把她从桌子上拉了起来,然后双手捧着她的脸问道:“你能告诉我究竟出什么事儿了吗?你别一直哭啊,哭能解决什么问题啊?你给我说说,没准我还能给你出出主意呢。”
  麦苗看着苏智,依旧没有说,但是却一下子投入了苏智的怀抱,抱着苏智又是一通哭。苏智简直都要崩溃了,可是麦苗毕竟是他的女神啊,他能把麦苗怎么样呢?只能是任由麦苗抱着他哭。
  半晌,可能是麦苗哭痛快了,亦或者是把眼泪苦干了,总之是眼泪止住了。

  松开苏智,麦苗有些哽咽的说道:“我和林栋分手了。”
  苏智听了愣了愣,“你哭是因为分手的事儿?”
  麦苗点了点头。
  林栋是麦苗的男朋友,比麦苗大三岁,是个官二代,其父叫林天举,是天州市的副市长兼天州市公丨安丨局局长。林天举虽然不是市委常委,可是作为一个副省级城市的正厅级干部,并且负责公丨安丨司法等方面工作,在很多人的眼里,那也算是身居高位了。
  林栋大学毕业以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了天州市广夏区区政府工作。由于有林天举这么一个好老爸,林栋在26岁的时候就当上了广夏区区政府办公室的副主任,是正科级干部。
  一个官二代和一个富二代在一起谈恋爱,在家世上来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林栋本人长的也高大帅气,跟麦苗在一起,从相貌上来说也是十分搭配的。

  苏智不止一次见过林栋,可是他对林栋却没有丝毫的好感。并不是因为他暗恋麦苗,而林栋是麦苗男朋友的原故。而是林栋这个人有点不可一世,对于不如他的人,他几乎都是用鼻孔去看人的,但是这却似乎并不影响他和麦苗的感情。认识他们的人,几乎都认为他们肯定会一直走进婚姻的殿堂,但现在麦苗说她和林栋分手了,这让苏智感到很是惊讶。
  “你们俩感情不是很好吗?怎么会突然分手了呢?”苏智很不解。
  但是不得不说,苏智心里很高兴。因为人往往就是这样,有些东西即便自己得不到,也不希望别人能够得到。
  “是很好,至少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可是他却背着我找别的女人,而且还恬不知耻的用手机拍了照片,他太令我失望了。”麦苗一边摇头,一边说道,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不是……有你这么一个女朋友他还去找别的女人,他疯了吧?”苏智感到难以置信。

  虽然每个人的审美观念是不一样的,可是在苏智看来,麦苗无论是身高身材,还是五官长相,即便不是完美无缺的,恐怕也谁不能否认她是一个美女。他觉得他要是能有麦苗这么一个女朋友,他肯定就在家天天烧高香了,而林栋竟然还出去找别的女人,简直是过分到了极点,跟他分手是非常正确的决定。
  “我现在已经跟他分手了,我也就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了。我跟他谈恋爱至今,他无数次提出想要跟我发生关系,他的心情我能理解,我也知道谈恋爱上床根本就不算什么。可是我这个人就是传统,我就是觉得那种事儿应该在结婚以后再发生。既然他爱我,他为什么就不能等到结婚以后呢?为什么呀?他等不了了,于是他就找愿意和他上床的女人去了,那就去吧,算我瞎了眼,跟他谈了这么长时间的恋爱。我现在真庆幸我没有和他上床,否则我得后悔一辈子!”麦苗说完,便拿起酒瓶又喝了起来。

  苏智一听是这么回事儿,便说道:“既然他是这么一个王八蛋,那你还哭什么呀?你应该笑啊,应该高兴才对啊。你庆幸是没错的,你不和他上床,根本就不是他和别的女人搞在一起的原因,而是他骨子里就是那样的人。可能他一直都是一只脚踏两条船,甚至是多条船,只不过你才发现而已。这只是谈恋爱,如果要是结婚了他这样,你说你得什么心情啊。”
  这个时候苏智肯定是要捡着麦苗爱听的话说的,更何况他本来也看不上林栋。
  “你说的没错,我应该高兴才是。”麦苗举起酒瓶好像之前的隐瞒顿时一扫而光,“来,为了庆祝我成功识破林栋那个王八蛋的真实面目,干!”

  “干!”
  两个人一直喝到了将近凌晨。苏智的酒量非常大,虽然喝了十几瓶啤酒,可是脑子却依然十分的清醒,整个人只是有点微醺而已。但麦苗却已经酩酊大醉了。
  搀扶着麦苗走出酒吧,苏智问麦苗的家住哪,麦苗根本就不搭茬儿,只是说“接着喝”,“我还要喝酒”等酒话。苏智见状,就只好将其带到了附近的宾馆。
  虽然是孤男寡女还喝了酒,可是在进宾馆的房间之前,苏智对麦苗确实是没有任何的非分之想。但进了房间以后,麦苗就喊热,随即就脱衣服。

  由于当时正是九月份,天气还很热,身上的衣服穿也都是夏天的衣服,麦苗脱掉身上的衣服后,顿时白嫩的肌肤,和丰满的上围就暴露在了苏智的面前。如果当时苏智要是没喝酒,可能他也不会有什么反应,最多是偷偷的活动活动心眼,然后转身就走人了。可是他喝了酒,而且面对的还是自己一直朝思暮想的女人,那一刻,他的冲动战胜了理智,于是他就口干舌燥的扑了上去……
  事后,苏智才知道那是麦苗的第一次,对此,他的心情很复杂。跟自己的女神上了床,这无疑是值得高兴的事儿。可是毕竟麦苗不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喝了酒又处在刚刚失恋的状态,他在这个时候跟麦苗发生了关系,多少有点趁人之危的意思。
  第二天早上醒来以后,当麦苗知道自己的第一次给了苏智的时候,反应可想而知,直骂苏智是乌龟王八蛋,并甩了苏智一记耳光。
  再后来,苏智想跟麦苗道歉,麦苗根本就不搭理他,不回他的信息,也不回他的电话。苏智还通过信息的形式向麦苗做了表白,表示他喜欢麦苗,愿意对麦苗负责。可是信息发出去都像石头沉进了大海一样,杳无音讯。从那以后,两个人就彻底的没有了联系。
  三伏天刚过,紧接着凶猛的秋老虎就来了。
  过了中午以后,骄阳似火,炙烤着苏家屯的每一村土地,一点风丝都没有。
  然而就在这闷热无比的午后,有个人却躺在炕上睡的酣是酣,屁是屁的。他叫苏智,是苏家屯至今唯一一名考上过一本大学的人,也是苏家屯小学孩子们的榜样。
  “二哥!二哥在家吗?”
  一个脚上趿拉着鞋,身穿跨栏背心大裤衩,皮肤黝黑,留着平头,年纪在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站在苏智家的门口叫喊。
  这个小伙子叫庞春强,是苏智的发小,由于比苏智小一岁,而苏智还有一个哥叫苏言,所以从小就管苏智叫二哥。
  “二哥在家吗?”庞春强又喊了一声,见没人搭碴儿,便拉开院门走了进去。
  其实庞春强知道苏智在家。自从苏智大学毕业了回到苏家屯以后,除了偶尔去镇上以外,基本每天都在家,而吃过了中午饭以后,准保要美美的睡上一觉。庞春强之所以要站在门口喊,主要是想看看苏智的嫂子秦凤玲是否在家,如果在家他就不进去了。

  穿过院子来到苏智住的屋,庞春强看到苏智正躺在炕上睡觉,脸上还盖着一本书。
  庞春强拿起书一看,是《孙子兵法》,而在苏智的身旁,还放着一本《孙膑兵法》和《厚黑学》。苏智从小就爱看书是整个苏家屯人所共知的,而这三本书却是苏智从小看到大的,庞春强除了是见证人以外,对这三本书也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庞春强一直感到很奇怪,又不打仗,看什么兵法啊?而且大学苏智上的也不是军校。至于《厚黑学》那本书他也拿去看过,可是看了好几天也没看懂说的是啥意思。他觉得与其没事儿看这种无聊乏味的书,还不如看他从镇上买回来的《西门庆与他一妻五妾的风流韵事》有意思呢。
  把手上的书放到一边,庞春强一边推正在睡觉的苏智,一边叫道:“二哥,醒醒,二哥,醒醒,我找你有事儿。”

  推来推去,苏智就醒了。
  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最烦的事情无疑就是被人给突然叫醒了。这就好比是一男一女在干事儿,突然手机响了,或者突然有人来了不得不终断,扫兴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
  “谁呀?没看我正睡觉呢吗?叫我干什么呀?”苏智坐起身,闭着眼睛紧锁眉头,心情很是不爽。
  刚刚苏智在梦里梦到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长什么样儿他没看清楚,可是身材却是一览无余。高挑的身材,披肩的长发,穿着紧身的超短裙,裸着长长的双腿。而脚上穿的是一双至少有十公分的高跟鞋。
  苏智对长腿穿高跟鞋的女人是最没有抵抗力的,要是上围再丰满,长的再好看,那他彻底就完蛋了。
  美女在前面走,苏智就在后面跟着。美女扭动着翘翘的屁股越走越快,苏智也就跟着越走越快。
  走着走着,美女突然就停了下来,苏智在后面随即也站住了。就在美女慢慢转身,要露出庐山真面目的时候,结果苏智就被庞春强给推醒了。
  “二哥,是我,春强。”庞春强说道。

  一听是庞春强,苏智突然就睁开了眼睛,眼神如鹰隼,吓的庞春强不由得的浑身一颤。
  “你小子搅我好梦,找打!”苏智抄起枕头佯装要打庞春强,其实也就是吓唬吓唬他。
  而庞春强见状则紧忙抱头,见苏智并没有真打他,他才慢慢的松开手。
  “去给我弄点水喝。”苏智放下枕头,冷着说道。
  “哎。”庞春强应了一声赶忙出了屋,到外面灶屋拿起水瓢接了点自来水给苏智。
  喝了透心凉的水之后,苏智整个人精神了不少。他抻了抻懒腰,看着庞春强问道:“这会儿你不在家睡觉,你跑我这儿来干什么呀?故意不让我睡觉是吧?”
  “不是,我来找你说事儿的。”
  “啥事儿啊?”
  庞春强十分谨慎的朝外屋看了看,见没什么动静,说道:“昨晚我在村头儿看见凤玲嫂子了,她跟一些村儿里的人在谈论你。”
  “谈论我?她谈论我啥呀?”苏智转了转眼珠问道。
  “她说你大学毕业了不在城里找工作,回到村子里天天不是看书就是睡觉,肯定是为了家里的房子。还说你没良心,你读大学的钱都是大哥和她供的,结果现在你竟然还想跟大哥争房产,太不要脸了。还说了一些话难听的话,不过中心思想就是看你天天在家呆着她别扭。”
  按理说这样的话庞春强是不应该来跟苏智说的,不管怎么样,这也是苏智家里的事情,他过来说,很容易会跳起家庭矛盾的。但庞春强之所以还是过来说了,主要是他实在是不喜欢秦凤玲这个女人。

  要说秦凤玲这个女人无论是长相,还是持家,那在村子里都是数一数二的。过去苏智和苏言两兄弟过日子,家里每个女人,总给人一种家不像家的感觉。可是自从秦凤玲嫁过来以后,一切就大不了一样了,村里的人都说苏言娶了个会过日子的好媳妇。
  可是秦凤玲这个女人就是脾气太坏了,而且心眼儿小,无论什么事儿想的都是占便宜,想让她吃亏那是不可能的。
  苏言虽然娶了个能过日子的媳妇,可是同意也无疑娶了个妈回家。村里人经常在私下里聊天说,秦凤玲嫁给苏言三年了,孩子倒是没见生下来一个,却是把苏言当成“儿子”养了。
  只要苏言做错了什么事儿,或者秦凤玲认为他做错了什么事儿,那句话说的她不爱听了,轻的就是瞪眼给脸色看,重的就是人身攻击,甚至是谩骂。而苏言刚结婚的那会儿,还敢顶嘴耍脾气。到了现在,也就只剩下暗气暗憋听着的份儿了。于是,苏言也就成了村里有名的“妻管严”。对于苏言来说,他最好的日子就是苏智在家的时候,因为冲着苏智,秦凤玲对他的态度都会比平常收敛许多。

  庞春强看不上秦凤玲,主要是因为有一次秦凤玲在训苏言的时候被他给赶上了。他见秦凤玲说话太难听了,就说了秦凤玲几句。其实话说的并不过分,就是叫秦凤玲别对苏言那么厉害,吵吵闹闹的被村里人看到影响不好。结果秦凤玲不仅没听他的话,还把他给骂了一顿,从此他对秦凤玲就一点好印象都没有了。如果不是苏智在家的话,没事儿他从来也不会过来。
  苏智虽然在城里上大学,寒暑假的时候也通常是在城里打工,在家里呆的时间并不长,也就是说和秦凤玲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可是没有不透风的墙,时间长了苏智还是听到了村子里的一些风言风语。但他能说什么呢?只能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他不是怕秦凤玲,主要是心疼他哥。
  庞春强的话他是第一次听到,不过他丝毫不感到意外。他从六月底大学毕业,到现在已经九月份了,在家呆了这么长时间,他早就注意到秦凤玲不拿好眼神看他了,而他全都当做什么都没有看见,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他觉得不管咋地,这是他的家,他在这儿都住了二十二年了,总不能因为过门的嫂子他就拘束的像个串门的亲戚似的吧?
  “她愿意说啥就说啥吧,谁让她是我嫂子呢,她高兴就行了。至于我是什么样儿的人我自己知道就行了。”苏智一副根本不往心里去的样子说道。
  自从苏言结婚了以后,苏智就很少回家了,寒暑假在家最多呆一周,剩下的时间基本都在城里打工。
  苏智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苏言有老婆有家庭了,他心里很清楚,他跟苏言怎么样都行,可是有了嫂子就不一样了。所以除了上大学第一学期的学费是苏言给他拿的以外,之后他就没再跟苏言要过一分钱,一分都没有,就是怕时间长了秦凤玲说出点什么。相反他每次寒暑假回来的时候都会买不少东西。如果大一第一学期的学费算的话,那也只能算是苏言供的,而那会儿秦凤玲还没过门的。秦凤玲是在他上大二的时候才跟苏言结的婚,说她供的大学,显然是不成立的。

  至于秦凤玲为什么要跟村里人说他的坏话,在苏智看来,秦凤玲这么做完全是故意的。苏家屯就那么大,屁大点事儿都能成为村民们津津乐道的谈资,而他说的坏话,肯定就会在村里面传来。她就是想让村里的人把话传给他,让他知道不管他是否对家产有想法,都最好别打家产的主意。至于说供他上大学的话,无非就是要给他扣帽子,如果他要是真的争家产的话,那就是他狼心狗肺,村里的人就会从道德上谴责他,说他哥他嫂子对他那么好,含辛茹苦的供他上大学,结果他还回来争家产,太不是人了。

  秦凤玲可以这么做,但是苏智觉得他不能说什么。一是家丑不可外扬,二来他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跟一个农村妇女一般见识,那么多的书他岂不是都读到了狗肚子里去了吗?他要是真跟秦凤玲吵闹起来,村里的人也只会笑话他,而不会说秦凤玲什么。
  “二哥,你心胸真是宽广,我要是你,我可能早就跟她干起来了,这点我佩服你。不过你大学都毕业了,为啥不在城里找工作,而是回村里在家呆着呀?”庞春强想不明白。
  “城里的竞争太激烈,工作压力也大。在村里人眼里我是大学生,学校也挺有名的,但在城里其实根本就不算什么。现在每年都有六七百万的大学毕业生,真正能找到好工作的非常少,我倒不是找不着工作,只是我有其他的挣钱道儿,所以我就决定不在城里混了,还是回村里混吧,我管这叫农村包围城市。”苏智笑着说道。
  “农村包围城市?啥意思啊?”庞春强挠了挠头问道:“你不会是打算回村里种地吧?”
  “呵呵,当然不是了。我打算在镇上做点什么。镇里各个方面都要比城里的门槛低,做事情也比较容易,到时候我也会住在镇里的。”
  “你想在镇里干啥呀?”
  “过几天你就知道了。过几天我就到镇上去了。”
  “二哥,你好歹也是大学毕业,村里的孩子们都拿你当榜样,说你有出息,将来肯定会留在城里的。结果你现在要在镇上做点什么,你就不怕村里人说你的闲话啊?”庞春强觉得就算是别人不说,秦凤玲那个娘们也一定会说的。
  “咳,愿意说就说呗,我是为了自己活着,我不是为了别人活着,听蛤蟆叫还不过河了?”苏智向来只听他想听的话,对于那些他不想听也不愿意听的话,他会自动屏幕,而且绝对不往心里去。
  “那倒是。其实我也想干点什么,不想年复一年的在家种这破地,可是我爸妈不让我出去,说我这个人性子直,不适合到外面去,很容易吃亏。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家种地比较合适。这不,这两天他们正张罗要给我介绍对象了,我都烦死了。”庞春强皱着眉头说道。
  庞春强上完初中以后就跟着他爸妈在家种地了。这些年村里面有很多年轻人都出去到城里打工,他也想出去,跟他爸妈也说过不少次了,可是他爸妈却死活都不同意。
  他是家里的独生子,而他家里又是苏家屯地种的最多的,也是村里最有钱的。因此,他爸庞占海得了一个外号叫“地主”,而他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小地主”。
  家里地种的虽然多,但从种到收,基本全都是机械化的,很少有用人去干的,最多也就是春种秋收的时候到地里看着而已。他觉得这活儿他爸妈就能干了,根本用不着他。
  为了出去打工见世面,他也跟家里抗争过,甚至想过要离家出走。可是每一次都被她妈以“你要是敢走我就死里你看”给打消了念头。至今,他爸妈住的屋还放着一瓶农药呢,就是防止他要走准备的。
  他爸妈的想法是,城里固然是好,可是再好那也不是谁都适合去的。而且不管到什么时候都得有种地的,不然没人产粮食,那么多城里人都吃啥?总不能靠喝西北风活着吧?农村是没有城里的高楼大厦,可是农村的环境好啊,靠种地挣的每一分钱心里也踏实。重要的是,有了钱,一样可以盖小楼买汽车。城里已经很堵了,干啥还要往那挤啊?
  最关键的是,他爸妈觉得他没什么文化,初中都是混下来的,而且性子直,脾气倔,到了城里肯定得吃亏。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家呆着吧,到时候娶个媳妇生个孩子不是挺好的吗。
  “介绍对象这是好事儿啊,你烦啥呀?难道你不喜欢女人?”苏智打趣道。

  “我咋不喜欢女人啊?我可是个正常的男人。我就是觉得男子汉大丈夫,得先立业后成家。我要是真有了一番事业,我还愁找不到女人啊?就我现在这样,倒是也能找到媳妇,可是能找到好的吗?”庞春强有点激动。
  “怎么找不到好的呀?你家可是咱苏家屯的首富,你和你爸大小地主嘛,村里谁不知道啊。据说你家现在资产已经都上百万了,是不是真的呀?”
  庞占海在苏家屯那绝对是个能人,非常有经济头脑,不仅包下了大片的地种,还把村里后山的一大片林子也给包了下来。除此外,还会到周边的村镇收山货,因此村里面的人都传说他的家产有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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