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泪不收

作者: 青叔

  引子
  一场不大的台风,给炎炎夏日南海之滨的港九之地带来了一丝丝凉意,台风吹得不大,雨却下得不小,地积水,有些地方出现了涓涓的水流,流水把路的树叶和尘土一并冲走,地显得干净了许多。
  台风过了,雨仍然在下,雨丝飘在高高的树冠,也飘进山边的一座小院落里。
  这是一座老旧的院落,主建筑是一栋平层的老屋,青砖红瓦,窄窗绿苔,当一个八字型内收的门廊,往里是一个没有大门的厅堂,走进厅堂里,正摆放着一张八仙桌,油光发亮的桌面,圆润细滑的木质,无不告诉所有看到它的人,这是一件老物件,很有一些年头,扎实的酸枝南木,结实的榫铆结构,或者还曾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家当。八仙桌边,摆放着几张条凳,与八仙桌极不谐调,与这种八仙桌配套的,应该是官帽椅太师椅一些的东西,而不是这种普通农家才有的长条凳。厅堂没有吊顶,透过红瓦缝隙,隐隐可以看到外面的天光。地面是三合土,到也平整,或者当年的屋主也曾花了心思,在三合土的地面还镶嵌了一些小瓷块进行点缀,还能看出一些喜鹊闹梅之流的图案。整个厅堂里,最热闹的要数三面没有粉刷的清水墙壁,青砖墙面,县挂了不少书法作品,笔走龙蛇,倒也很有气势。当一幅堂,不仅尺寸极大,毛笔字更是气势恢宏,内容是唐人诗句: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左边下角,赫然署着落款,仔细一看,为百寿莫敌字样。厅堂里的字画以丙申戊戌两年的作品为多,有几幅是庚子年所作,那是今年的新作了。一一看去,才发现这些书法作品都是没有进行装裱的画芯,其较讲究的,用木条压住下两头,钉进墙缝里,不讲究的,用浆糊直接涂在墙面,有几幅很有大师风范的作品,已经死死的糊在墙,即使想揭下来重新装裱也不可能。

  走出没有门扇的厅堂门洞,外面竟是一个绿的世界,一条窄窄的洋灰小径从门洞接通院门,把院子分成两部分,铁艺的扶手两边,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仔细打量才发现,这些植物并不是富贵人家的景观树种,全是农家菜,有瓜有豆,有菜有葱,靠近西头的围墙边,一株丝瓜正结得茂盛,简陋的瓜架,悬挂着长长短短的丝瓜,瓜尖的小黄花在雨轻轻的颤抖,让人爱怜。这里不是常人家的小花园,完全是一个菜园。

  院门打开了,一把泥黄色的油布伞伴随着淡淡的雨丝映入了院子,在油布伞的下面,出现了两个身影,一男一女,男的光着脚,西裤高高的卷在腿,露出两条细细的短腿,手里提着一双皮鞋。很明显,皮鞋的主人宁愿自己光脚在水里行走,也不愿意让皮鞋泡进水,如果不是个生活过得特别仔细的人,那是经济不够宽裕。
  紧贴着两条光脚的是两条丰胰女人的小腿,脚下是一双女装平底凉鞋,往是一件浅色的棉布旗袍,旗袍的主人约三十七八年纪,白静端庄,乌发细目,微胖的脸尽是笑意。手里撑着一把雨伞,雨伞尽量的向着光脚的男人倾斜,完全不顾自己的半个肩膀已经被小雨淋得透湿。
  男人的个子并不高,与女人相差无几,很瘦,短袖衬衣束在西装裤里,更显出一条小腰袖珍无。男人不仅个子小,脸也很小,一张小脸只有女人的三分之二左右,高耸的颧骨,挺直的鼻子,厚厚的嘴唇。五十来岁年纪,是个典型的白面书生,脸整洁无须,头发早已斑白,整整齐齐的梳向后脑勺,弄成一个时兴的大西装头。唯一不太谐调的是男人的眉毛,右眉毛浓,左眉毛淡,还断成三截,隐约还能看到眉骨的伤痕。

  这一对,是这个院子的主人。
  穿过院子里洋灰铺成的小路,跨过正屋前面的小阳沟,走房子的台阶,站在八字型内收的门廊里,屋檐把雨水挡在了外面,地面变得干爽起来,户外的雨丝越发的小了,如雾如风,飘摇不定,令人望之而生出一份柔意。女人收起伞,在走廊里拿过一张竹椅让男人坐下,拿过男人手里的皮鞋,走进厅堂,不多时,手里拿着一双木屐走出来,俯身放在男人面前。男人这时才看到女人被雨水淋湿的肩膀,心痛的说:“你不用去接我的,这个雨下不长,一会雨停了我自己走回来行。”

  女人抬起头,笑了笑,说:“每日里我一个人呆在这个空落落的院子里,很无聊,不如去接接你,早点看到你,早一点不孤独。福哥你在这里坐,我去弄晚饭,弄好了饭我叫你。”女人一边说,一边把一张小方桌打开,支在男人的竹椅旁,把男人平时很爱看的《东周列国志》拿出来,放在方桌。

  “要我帮你做什么?”男人问。
  女人想了想,说:“等会雨停了,你帮我去摘两条丝瓜吧!”
  雨很快停了,东边竟然现出了青天,院子里也顿时光亮起来,菜叶的水珠在阳光的折射下,竟反射出五彩的光芒,一点两点,如同翡翠的珍珠,晶莹剔透。被称之为福哥的男人或者也是被水珠所吸引,站起身来,在墙角边拿起一把小四齿耙,把裤脚再往卷了卷,没有穿木屐,径直向菜地里走去。
  真没有看出,这个白面书生味实足的小个子男人,竟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菜农,趁着雨水浸透了土地,手里的四齿耙灵巧轻松的在菜缝纵横,培土的同时还带走了杂草,不多时,一片菜地侍弄一新,把多余的雨水排出,把台风摧残的豆架扶正,男人仔细端详着每一株菜,每一棵苗,仿佛是正在检阅部队的大将军。最后在丝瓜架前,男人选择了两条丝瓜,轻轻摘下。回到墙角边,着阳沟里的积水,把脚的泥土洗去,趿木屐,走进厨房。

  厨房里,女人正在炒菜,青红辣椒和两个鸡蛋炒成一碟,放在小餐桌,女人接过男人手里的丝瓜,说:“福哥你先喝一小口,我把丝瓜收拾一下。”
  男人点点头,弯下腰闻了闻辣椒炒蛋,露出一副很享受的表情,仿佛这不是一碟普通的辣椒炒蛋,而是一碟稀世珍味。男人并没有先吃,而是在碗柜里拿出两双筷子两只碗,整齐的摆在餐桌,然后坐着餐桌边的矮凳,准备等着与女人一同享用这份并不丰盛的晚餐。闲来无聊之际,男人伸出手指,着餐桌的抹桌子留下的残水,龙飞凤舞的写下几个字:乐在其,接着习惯性的写下落款:百寿莫敌。

  这个白面书生般不起眼的小个子男人,竟然是二十年前在安庆桐城一带有“天下莫敌”之称的国民革命军176师526旅旅长莫敌。炒菜的女人,自然是莫敌在桐城所娶的娇妻周世铭。
  周氏把炒好的丝瓜放在小几,盛好两碗饭,再递给莫敌一个小酒杯,酒杯里,约莫有二两浊酒,几乎在同一时间,莫敌手里的筷子已经夹起一个煎蛋,放在周氏的碗里。
  周氏脸荡起一阵笑意,这个场景,已经程序化模式化固定化了,这几年来,只要是两人在家用餐,不论是什么菜,丈夫总会把第一夹菜夹给自己,开始几次自己还想把好菜转夹回去,看到丈夫的爱怜而责怪的眼光,也坦然受之,一来二往,习惯成了自然。
  这十来年,自己家的日子过得并不好,从大陆出来后,丈夫莫敌和家人在新界开了一个小农场,以种菜为生,不知道是命数使然还是运气较差,农场经营了一年,却一直不能获利,把从大陆带出来的积蓄搭进去之后,农场转让他人。
  幸好天无绝人之路,在穷途末路之际,从军二十多年的莫敌却因为少年时的国基础和书法爱好成了一家人带赖以生存的基础。一九五一年,港英政府开始筹办华教育学校,广招有国基础的人才从事教师工作,那一年,莫敌已经四十一岁,挥舞了二十多年枪杆子的莫敌前去应聘国老师和书法教师,竟然成了抢手优等教师,完成了从武人到人的完美转型,真正理解到什么是放下刀枪拿起起纸笔。从此之后,在香港岛,少了一个莫将军,多了一个莫老师。凭着他坚实的国学基础与书法底蕴,十年下来,已是桃李遍地。最重要的是,在课徒授书的过程,莫敌完全从过去的武人心态转变过来,成为一个标准的为人师者,活在其,乐在其。

  一九五六年,过去在桂系的一个老司离开香港去加拿大定居,把这个院子半卖半送给了他们,莫家才告别了租房生涯,有了自己在香港岛的立锥之地。种一院子的小菜,养几只土鸡,虽是陋室,一样温馨。
  吃完晚饭,来到门廊,才发现,天的台风雨云早已消失,归还了一片湛蓝的天空,莫敌把一个小布包放在方桌边,把纸笔拿出来摆,翻开已经写了不少字的稿,拧开手里的派克钢笔,准备继续完成自己的作品。

  “福哥,你写到哪里了,有我了么?”周氏拿着一个小茶壶,提着一个小矮凳来到莫敌身边。
  莫敌摇摇头,说:“还没有,刚刚写完北伐。”
  “日本鬼子打进来了吗?”周氏问。
  莫敌摇摇头
  “那我不看了,北伐也好,剿匪也罢,都是国人打国人,没有什么看头,我只看你打鬼子的故事。”周氏笑着说:“那年头,我们桐城潜山一群女孩子哭着闹着要嫁给你,是因为你打鬼子。到今天我也一直不明白,在那么一大群女孩子里,你为什么最后只选择了我,我想在你的回忆录里面看到。”
  周氏望着莫敌,眼神里充满了期待,莫敌笑了,这个问题,要说明白打赢一场战役更困难。
  第一章 永福(一)
  夜已深,周氏回屋睡了,莫敌也早拉灭了厅堂里唯一的那盏电灯,莫敌的经济一直不宽裕,省得一分是一分。来到门廊里坐下,在如水的月光里,看看在云漫步的弯月,看着隐隐约约的星星,思绪,又回到了三十多年前。

  面前的这幅场景,是第几次出现在莫敌的脑海,莫敌已经记不清楚了,只知道有一段时间,只要一闭眼睛,出现在面前的是这个画面。那是桂林百寿一个叫坳的小山村,坐落在山谷之,四周青山环绕,山脚下一垌肥田,一条小西河从村子边流过,把自己家那几十亩土地变成了旱涝保收的粮田。不知道是何年何月自己的祖先来到这个地方,更不知道自己的家族在这里生活了多少年多少代,只知道,靠着这几十亩田地,养活了一代又一代莫家人,也使得莫家成为了坳村的大户人家。

  自己出生在这条小河边,在这条小河边长大,游泳捉鱼,追逐嬉戏,一直长到十五岁离开家乡。
  离家那天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父亲那天很生气,只因为自己没有把父亲布置的作业完成,那篇可恶的《出师表》,成了自己学童时代的最后一课。
  父亲莫明华算是当地的名人,而且是当地读书最多的人,在担任百寿县县长的族叔莫需庭的关照下,父亲担任着百寿县城的小学校长,受到当地所有人的敬重,按照莫县长大人的说法,县长大人出门,没有人敲锣清道没有人回避,校长大人出门,虽然没有鸣锣开道,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恭敬的让道见礼,这是化的威力。莫敌从小聪慧,读书过目不忘,在父亲的四个儿子最得看重,父亲也希望莫敌在儒学多下功夫,将来接过自己的衣钵。

  然而事与愿违,莫敌虽然读书颇有天赋,然而他更愿意跟着叔叔莫少华练武功,他认为太平盛世习,乱世更宜习武,如今之天下,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更应该练出一身功夫,往小了说可以保自己出入平安,往大了说为自己搏出一个光明的前程。叔叔莫少华身手强悍,在永宁州一带,少有敌手,三十五六也不成亲,每天在河边练棍打拳,当地人称之为莫打手。莫敌还没有开蒙读人之初性本善之前,已经成了叔叔的跟屁虫,十五岁练了十年功夫,刀枪棍拳均有涉及。虽然个子一直不高,人也长得瘦瘦弱弱,力量却是不差,功夫更是惊人,打架斗殴在百寿一带少有敌手,永宁一州,没有人胆敢叫他的小名莫永福,更没有人愿意叫他的大名莫天纵,只是叫他的匪名莫敌。

  头天晚,变态的父亲留了作业,让莫敌第二天一早背诵出《出师表》全,只因为当县长的族叔要求午去永宁州背诵给前来百寿征兵的桂军军官听,以图显示一把百寿一地的化氛围。莫县长的拍马遛须把莫敌气个够呛,想显示化这些东西,读个唐诗宋辞也足够,长长一篇《出师表》,岂是一个早能背完的,于是干脆把书本扔在一边,一大早,又跟着叔叔去了河边。
  从河边回来,迎面看到的是父亲那张黑得滴水的脸孔,紧接着是手里那条棍子,分明是大门那条长长的门栓,这条足有十几斤重的木头,一旦打到人身,不把脊梁骨打断才怪。
  “永福快跑!”叔叔高叫。
  儒家教育是很有规矩的,在长者责罚后辈时,并不需要后辈完全忍受,弟子曰:小杖受之,大杖走之,眼看情况不对,跑路是必须的。莫敌立即醒悟过来,转身跑,看着气极败坏的父亲把门栓当成拐棍,站在门口直跺脚,继而破口大骂:“你个小崽子敢跑,怎么时候回来,我怎么时候打断你的狗腿。”
  莫敌这一跑,是二十五年。

  叔叔拿过父亲手里的门栓,劝说着父亲,拉着父亲进了院门,莫敌才放慢了脚步,走回到河边。练了一早的功夫,早饿得肚皮贴背心,再跑了这一阵,更是感觉到饿意攻心,在河边的红薯地里掏了两个红薯,在河边洗洗,三口两口吃了下去,然后信马由缰沿着小河向下游走去。莫敌知道,每次父亲发了大火,自己照例应该躲出去几天,在母亲的劝解下,父亲渐渐会气消,只要过后自己再诚恳的承认错误,父亲会不再追究。

  只是这几天的日子怎么打发,是个麻烦事,白天要吃,晚要住,平时还可以在县里族叔家跟几个族兄弟混,这次,事件是从族叔那里引起,可不敢再去找他们的麻烦。
  河水转了两个弯又下了两个滩,穿过一片稻田,古称永宁州的百寿县城出现在了面前。走进南门口,莫敌发现,今天的永宁州与往常有点不同,平时很热闹的菜市场静悄悄,反而是平时静悄悄的县衙前的广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走近一看,原来是在招兵。
  县衙大门口,扎了一个简单的棚子,木头柱子面,弄了一张竹垫,挡住了东升的太阳,棚子下面放着一张书桌,县衙里的师爷正在抄录着什么,已经有人报名投军,县的捕头正在给投军者换军装,还给投军者的家人几个大洋,只说是安家费,有人说是买命钱。
  “莫敌也来投军啊!”有人对他叫。

  莫敌楞了楞,投军,自己可没有想过,今年自己才十五岁,即使要投军好象也还早了点,朝跟他叫喊的人笑了笑,没有说话,此时此刻,他更感兴趣的是能不能找到一个熟悉的人,请自己去菜市场门口吃一碗热辣辣的肉米粉。
  “莫敌本领高强,永宁州下无敌手,当兵最合适。”又有好事者在叫喊。
  或者是好事者的叫喊声太大,吸引了坐在竹棚下一个人的注意,只见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军官从抄写的师爷身边长身而起,对着下面闹哄哄的人群高声问道:“永宁州下无敌手?请问哪位壮士是莫敌?”
  莫敌走近几步,来到军官面前站定,点了点头。
  “你是永宁州下无敌手的莫敌?”军官圆瞪怪眼,一脸的惊看着面前的小个子,光头突眼,黑面细脖,浑身下没有一块肥肉,全身加起来毛重不过八十来斤,这样一个一只手能摁死的家伙,居然敢号称永宁州下无敌手,莫不是李元霸裴元庆再世。那是传说的人物,现实是不存在的。军官几乎第一时间确定,面前这位,估计是传说的混混,在永宁一州,欺男霸妇无恶不作,飞天遁地为祸一方,以至于永宁州下无敌手。想到最后,军官的眼光里已经充满了鄙视,眼光全是从眼角透出。

  “正是莫敌,至于永宁州下无敌手,那是乡亲们抬爱。”莫敌笑着说。
  “凭你这个小身膀,也敢号称永宁州下无敌手,这永宁州下,也太过无人了吧!哈哈哈哈!”军官大笑出声,声音十分宏亮,听得出来,一口下江口音,估计是桂林行政督察区一带的人。

  全场静肃,广场,只传荡着军官的笑声。也许是感觉到了环境的不对,军官的笑声嘎然而止,定睛一看,全场老少,都用一种不友好的目光看着自己,再一看距离自己最近的莫敌,一双突眼差不多可以冒出火来。
  “这位军爷,所谓不是猛龙不过江,既然来到永宁州来招兵,必然有过人之处,不向永宁父老显示一下手段,又如果能够服众,带走永宁州的子弟。”说到这里,莫敌转过身子,对着广场大声叫道:“请军爷为我们展示一下无敌神功。”
  “好!”广场轰然回应,立即圈出了一个演武场,还有好事者,把不远处耍猴的一套家当弄了过来,敲敲打打,好不热闹。
  军官当即神色大变,脸涨得通红,时光已经进入到二十世纪,冷兵器时代早已过去,滑膛枪被来福枪所替代,前装枪被后装枪所替代,火器已经进入到每一个社会阶层,这个时候的军官,能够玩出一手好枪法算不错,再能够有一身武艺的可谓凤毛麟角。军官姓张,叫张光玮,是定桂讨贼联军的一个排副,西河下游永福人,桂林甲种工业学校附读生,因为桂北内战,学校停课,为了混口饭吃,才不得不投笔从戎,走进了沈鸿英建国军的部队。1925年6月,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在南宁奉张一气为广西省长后,联络沈鸿英驱逐陆荣庭,占领桂林。为了与陆荣庭在兴安全县最后决战,沈部到处招兵买马,扩充队伍,张光玮得司同意,回到老家永福百寿一带招兵,已经说好,如果招回三十个人,当排长,招回五十个人,当连长,如果招回一百个人,升为营副。张光玮并不会武功,甚至连枪都打得不是很准,让自己去到广场演武,除了丢脸还是丢脸,除了丢人还是丢人。

  “来一个,来一个!”广场的叫声一浪高过一浪。
  “哐哐哐哐!”耍猴的锣声更是一阵一阵激烈,敲得张光玮的心里乱跳。
  “张排副,露一手嘛!”完蛋的是,跟着自己来招兵的士兵也一脸的唯恐天不乱,想看自己的笑话。
  最恶心的是,面前的小个子男孩,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还在恭恭敬敬的请自己下场,问题是自己这个水平,又如何下得了场。
  第一章 永福(二)
  县的捕头本来还想看看热闹,再一看棚子里的军官,知道这位已经被挂在了墙,完全下不来台。环顾四周,捕头知道,这个时候,只有自己出手,才能化解面前的困局。
  把手里的几个光洋扔进箱子里,捕头迈着罗圈腿来到演武场,劈手抢过敲得正欢的铜锣,扔到地,发出呛啷啷一声巨响。趁着众人被锣声震住时,捕头来了一句:“少在跟我搞鬼搞怪,要投军的趁早,不够数抽丁,抽到哪家算哪家,抽走哪个算哪个,到时莫哭哭啼啼怪我没有早讲。”
  顿时,全场静得怕人,连针掉到地都能听见。
  军官这时才回过神来,悄声问身边的邋遢师爷:“这个小兄弟果真如百姓们说的那么厉害?”
  邋遢师爷点点头,顶了顶断腿的老花镜,低声说:“这个倒是不骗你,张长官你别看这位小兄弟身材不高,身量不大,可功夫,那真是永宁州下无敌手,最难得的是,他能武还能,写得一手好字,做得一手好章。他是我们百寿县莫县长的族侄,父亲是小学校长,在我们永宁街,学问是一等一的好。他的大名叫做莫天纵,小名叫莫永福,可四里八乡的乡亲们都不叫他的大小名,只管叫他莫敌。是长得有点慢,十五岁了,看起来还跟十二岁差不多。”

  师爷与莫敌老爹莫明华是老相识,也认识莫敌,走到莫敌面前,一副长辈的架式说道:“永福今天怎么这么有空,不在家里读书,来县里逛街。”

  莫敌翻了一下白眼,说:“师爷身有钱吗,借我两个铜板,去吃碗米粉,饿死我了。”
  师爷连忙在身摸了起来,下下摸了个遍,才一脸羞涩不好意思的对莫敌说:“不好意思,我今天一大早换了件衣服,忘记放钱在身了。”
  莫敌笑着说:“师爷你还能不能另外找个理由,这个理由整个永宁州的人都知道,一身半年不换的邋遢衣裳还总是说一大早换了衣服。”
  邋遢师爷羞得一脸红透,眼睛迷成一条缝藏在老花镜后面不敢睁开。
  “莫小兄弟好,我也没有吃早饭,请你去吃好不好。”张光玮见机立即赶了来:“只是我不认识路,要小兄弟带我去才行。”
  莫敌看了张光玮一眼,笑道:“萍水之交,怎能让军爷破费。”
  “普天之下皆朋友,一回生,二回熟嘛!”也不等莫敌同意,拉着莫敌走。
  菜市场口,有一家米粉店,高悬的招牌,低矮的餐台,三分姿色的老板娘还有她腰那条油淋淋的围裙,构成了百寿一景。百寿城里,如果是街日,四里八乡的人来赶街,吃的东西品种相对多一些,如果是空闲日子,想找点吃的,只有这一家米粉店。已经过了早餐的时间,餐的时间又没有到,米粉店里没有一个食客,老板娘在洗碗扫地,大灶里的柴火早已抽了出来,只有一些零零星的火籽还闪着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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