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独醉

作者: 海龙

  D市,深夜。
  霍思傲坐在一家名叫“夜独醉”酒吧的吧台前喝酒,他喜欢酒,也喜欢这里的环境和音乐。
  酒吧内很热闹,主唱歌手在台上动情的演唱,一大群各式各样的男女则在台下一边喝着酒,一边听着歌。
  这是他到D市的第三个月,他几乎每天都会来这里,自从他第一次品尝到酒的滋味,他就发现,他已经离不开这东西了。

  “你一个人?”
  正在这时,一个打扮得十分俏丽的女郎坐到了他的身旁,笑眯眯的看着他。
  霍思傲的模样倒是英俊帅气,如刀削般的面庞,目若朗星,眉似利剑,高挺的鼻梁,白皙的皮肤,要说他的皮肤,就不得不提,因为常年不见阳光不被风吹的缘故,他的皮肤甚至比女孩还好。
  霍思傲扭过头,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她:“我们认识么?”
  “不认识!”女郎有些尴尬的笑了笑,端着鸡尾酒喝了一小口掩饰尴尬。
  随手拍了拍身上,仿佛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抬头看向霍思傲,说道:“我的烟丢了,你有烟么?”
  “烟?”霍思傲有些好奇的扭过头,女郎的模样算不上漂亮,但也绝对不难看,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下面露出两条修长丰韵的美腿,性感的衣着使她本就很好的身材更是迷人。
  女郎被他的眼神看的有些不自在,不自然的挪动了一下身躯,尴尬的笑了两声,说道:“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没什么?”

  霍思傲面无表情的从兜里摸出香烟,抽出一支递给她,而后自己也点燃了一支,边喝着酒边看着一边舞台上的表演。
  “看你的样子,你还是个学生吧!”女郎悠悠地吐出了一团烟雾,对着霍思傲笑吟吟的说道。
  “呵呵!”霍思傲只是笑了笑,他笑起来十分的好看,尤其是他这张帅脸上的笑,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当然那是对于陌生人而言,对于熟悉他的人来说,他的笑,是会让人感觉到害怕的。
  女郎似乎对他很感兴趣,对他那种冷漠的态度视而不见,露出了一丝甜美的笑容,说道:“怎么,我猜错了么?”
  “嗯!”霍思傲看着手里的酒杯,有些淡漠的回了一句。

  到了这种时候,就算是脸皮再厚的人也未免有些尴尬,正当女郎感觉无趣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一只大手不知道从哪里伸了出来按在她的肩膀上。
  “妹妹,一个人玩多寂寞啊,要不要哥哥们陪你!”
  闻言,女郎回头看去,只见在他们的身后站着四名打扮得花里胡哨的青年,别的没引起她的注意,但是那一颗又光又大的大秃头格外的引人注意,就仿佛是一个五百瓦的大灯泡站在他们身后。
  看清楚这四人,那女郎的脸上顿时露出了厌恶之色,但在那厌恶的眼神之中未免还有一丝害怕。
  貌似是那伙人里面领头的一个,看着一旁的霍思傲,眼里多出了一丝厌恶的神色,抬手拍了拍霍思傲的肩膀,阴阳怪气的说道:“喂,小子,这里有人了你不知道么?”
  霍思傲看了他一眼,也没多说什么,缓缓的站起身,说道:“好吧,那我换个地方!”说着,他端起了酒杯走向了远处的一个空桌子。
  “哈哈,这小子,还挺识相!”
  看着霍思傲连话都没敢说就离开了,那几名大汉是仰面大笑出声,随后一窝蜂的走上前去将女郎围在中间。
  女郎对霍思傲的行为大失所望,看着这四名大汉,她脸上露出了厌恶之色,转身就要走。
  可还没等她动地方呢,为首的那名光头大汉便将她的手腕抓住了,笑吟吟的说道:“你要去哪啊!”
  女郎用力的一甩手臂,将光头大汉的手甩开,没好气的说道:“我要回家!”

  “哼!”光头大汉冷哼出声,阴阳怪气的说道:“刚才那个小学生在这坐的时候,你可没有要回家的意思吧,怎么,你是看不起我们兄弟几个么!”
  女郎认识这几个人,领头的光头大汉叫王蒙,是D市西区有名的混混专司负责给一个叫“五叶”的帮会收高利贷。
  虽然王蒙只是个小帮会的头目,但也不是女郎这种普通的小人物能得罪的起的,对他们也是又厌恶又害怕,她沉了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说道:“你们到底想干嘛!”
  “不干嘛!”王蒙笑吟吟的说道,从身旁的一名混混手中接过红酒瓶,随手从吧台上抓起酒杯倒了满满的一杯,“我就是想请你喝杯酒!”
  看着面前满满一杯的红酒,女郎的脸色有些变了,急忙摇了摇头说道:“我不会喝酒!”
  王蒙的脸色沉了下来,抬头冷冷的看着女郎,冷声说道:“我们这些出来混的,混的就是个面子,你今天不喝,就是不给我们面子!”
  “就是就是,是不是不给我们兄弟面子?”另外的几名混混也纷纷起哄。
  看着他们的样子,女郎便知道,今天不顺了他们,想走是有点难了。
  女郎紧紧握了握拳头,将心一横从桌子上抓起酒杯,刚要喝,便觉得自己的手腕被人抓住了,她扭头一瞧,是一张英俊的帅脸,虽然表情冷漠,但他的眼神中却有一丝异样的神采。
  这人不是旁人,正是霍思傲,这边发生的事情他可是看的清清楚楚,他的眼睛尖的很,老远便看到在王蒙身后的那名小混混拧开酒瓶向里面下药的场景。
  可以说,霍思傲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他确实也看不惯这种下三滥的小混混,故此才前来阻止女郎喝这杯酒。
  一名混混见此情景走了过来,指着霍思傲的鼻子骂道:“你特么是谁啊,是不是找……咕咚!”
  可他刚骂到一半,就骂不下去了,因为他看到了一双冰冷无比的眼睛,他忍不住打了个冷战,与霍思傲对视的那一瞬间,仿佛周围的空气都下降了好几度。

  霍思傲收回了目光,扭头看向坐在椅子上把玩着酒瓶的王蒙,语气平淡而又冷漠的说道:“我给你三秒钟,在我面前消失!”
  他的语气是那样的平淡,可传到了王蒙的耳朵里却如同刀子在扎的那样刺耳,他腾的站起身,抬头直勾勾的看着霍思傲,狠声说道:“小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不知道!”
  霍思傲倒也是诚实,他本来就不知道这个大光头是谁。

  “听好喽!”王蒙指着自己傲气十足的说道:“老子叫王蒙!”他指了指自己的脚下:“这里,老子最大!”
  霍思傲的表情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歪了歪脑袋,语气还是那样平淡:“我不认识!”
  “草尼玛,你特么找死!”王蒙随手从吧台上抓起酒瓶子对准了霍思傲的脑袋恶狠狠的砸了下去。
  可是,他的酒瓶子只落下来一半,便落不下来了,因为他的手腕被人死死的捏住了,而捏住他的那个人正是霍思傲。
  感觉到手腕上传来的巨力,王蒙不禁有些奇怪的看着霍思傲。
  他看上去也就是十七八岁的样子,长得白白净净的看上去像个学生,但是手腕上传来的疼痛感,让他不由得放下轻视他的态度,而且在他的内心深处发出了阵阵的恐惧。
  “我去,这小子力气怎么这么大!”

  “我给过你机会了!”霍思傲的声音还是那样的冷漠,那样的淡然,抓着王蒙的手腕非常随意的一扭。
  随着他的动作,王蒙痛叫出声。
  “啊!”
  酒瓶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摔了个细碎,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呢,霍思傲的拳头便落在了他的脸上。
  快,太快了,霍思傲的动作就像是一道闪电,根本不给王蒙丝毫躲闪的机会。

  “啪”的一声脆响,这一拳直接打在了王蒙的鼻子上,殷红的鲜血顺着口鼻鼓鼓的涌出。
  “呜!”
  其实霍思傲并不想动手,所以才会跟王蒙说给他三秒钟时间让他消失,不过他不领情,那也不能怪霍思傲,既然已经出手了,他就不知道什么叫留情,一拳打在王蒙脸上的同时,下面的一脚正踹在了他的小腹上。
  霍思傲的力气不小,王蒙那虽然不算庞大的身躯,直接倒飞出去好远一连撞翻了好几张桌子。
  见到老大吃亏,那三个混混哪里还能站得住,他们纷纷怪叫着打向霍思傲,不过霍思傲的本事哪里是这些拿着小刀耀武扬威的混混能比得上的。
  面对扑过来的三人,霍思傲猛地向后退出一步,抬手将女郎推开,而后抬腿一脚踹在了一名混混的小腹上,而后他的动作不停,一记回旋踢侧踹出去正中一人的胸口。
  说时迟那时快,解决掉这两个小混混也只是眨眼之间而已,也就在这个时候,最后一名混混的一脚也踹了过来,因为两人的距离太近了,也太快了。
  “嘭”的一声闷响,那混混的力气也不小,这一下踹的霍思傲猛地向后倒退出去好几步才稳住了身形,不过他的表情还是依旧,脸上连哪怕一丝波澜都没有。
  “呀啊!”那混混大喝一声,抡起拳头就打向了霍思傲的面门。

  面对扑过来的混混,霍思傲不退反进,脑袋猛地一偏将对方的一拳让了过去,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他猛地一侧身,提起膝盖就撞在了那混混的肚子上。
  “呃!”混混的喉咙里发出了一声低吼,巨大的惯性让他的身躯向后退出了好几步,他就觉得自己刚刚好像是被车撞了一样,五脏六腑都皱在了一起,随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久久都没有站起来。
  霍思傲的速度快的惊人,动作更是一气呵成,潇洒自如。
  缓缓的收回腿,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冰冷的眼神仿佛是从地狱里走出来的恶鬼。
  这些混混充其量就是参与个打架斗殴,什么时候碰到过如此厉害的人物。
  王蒙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知道遇到狠角色了,从地上爬了起来,一手捂着脸,一手指着霍思傲的鼻子,撂下一句“你给我等着!”而后转身便跑。

  “咕咚!”
  见证这一幕的女郎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呆呆的看着霍思傲的背影半天都未说出来一句话。
  霍思傲转过身,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的看了她一眼,也没多说什么,缓缓走回自己的位置继续喝酒。
  也许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从生下来那天便从未见过父亲的脸,他从小便跟妈妈一起在法国生活,一直到他五岁那年,家中终于来了个男人,说是来接妈妈和自己回国的。

  霍思傲以为马上就要见到父亲了,可谁知道这只是噩梦的开始,从F国回到Z国刚刚抵达Y市他便被一伙人贩子给绑架了,这也是他为什么讨厌这些小混混的原因。
  经过人贩子的倒卖,他被卖到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被丢进了一个小黑屋子里,开始的几天甚至连吃喝都不给他,直到他快要饿死的时候,才有人进来给他水喝饭吃。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些实在是太可怕了,这个时候他才清楚他将面临的命运是什么,要么生,要么死,他与两个同龄的孩子被关进了同一个屋子里,能活着出来的便能活下去,可以获得食物和水。
  为了生存,为了食物,几个胎毛还没褪去的孩子在漆黑的房间里用牙齿撕咬着对方,用稚嫩的拳头打在对方的脸上、头上、身上。
  他们心中已经没了别的想法,那就是将对方置于死地,只有那样才会获得食物,才能活下去。
  在这里人类的生物论退化了,他们已经不再是人,他们从内心往外变成了野兽,他们的心中只有生存,没有其他多余的想法。
  那一次,霍思傲赢了。
  那是他第一次杀人,杀了两个跟自己同龄的孩子,但这绝对不是最后一次。
  他七岁的时候,他眼中的“魔鬼”夏苍笑呵呵的递给他一把刀,告诉他现在可以用刀了,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他的眼神里已经没有了以前的恐惧,而是对一切都充满了淡漠。
  接下来的日子里,几乎每隔几天便会有人死在他的手上,有成人,有和他同龄的孩子,到最后他不知道自己倒底杀了多少人,反正他是活到了现在。
  这期间,有专门的人蒙着脸走进黑漆漆的房间,打着手电筒教霍思傲认字,也许是上天送给霍思傲的天赋,他的记忆力非常好,老师教他的东西他基本学一遍就会,甚至是英语、韩语。

  渐渐的霍思傲也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一直到他二十岁的那一天。
  这一天他终于见到了久违的太阳,他已经忘记了自己上一次见到太阳是什么时候,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那个胎毛还未退去的毛头小子了。
  因为多年的“生存经验”,他已经变得冷酷无情,如同刀削一样的面庞显得尤为冷俊,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惊人的杀气。
  而夏苍最后则是给他一部手机和一些钱,下达了对于霍思傲在这里的最后一个指令,那就是去寻找属于自己生活。
  他出来了之后才知道这个地方叫黑狱,他们专门绑架五六岁大的孩子进行“血腥”的培训,而最终存活下来的那一个又会被放逐到社会上任其自生自灭,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因为没有几个人见过真正从黑狱中出来的,而那些见过的人都已经死了。

  十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在黑狱里,霍思傲丢掉了自己的一切,人性、善良、该失去的都失去了,他现在唯一的目的就是生存。
  看着手中的跟火焰一般颜色的玉石吊坠,霍思傲陷入了沉思,这是他离开黑狱的时候夏苍给他的,说这个吊坠会带他找到自己的根。
  到底有多久没见过自己的母亲了?
  “是十年?好像不是!”
  霍思傲张开手掌开始计算起来,他是五岁零八十天的时候被人贩子绑走的,按照现在的日历来算,他已经有十七年的时间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了。

  他非常非常非常想找到自己的母亲,想摸摸她的面颊,是不是跟那些普通妈妈一样,都会老去,脸上都会长皱纹。
  他想亲口问问他的母亲,这么久了,她有没有思念自己,有没有出门寻找过自己。
  “这是什么?”
  霍思傲抬手摸了一下在面颊上缓缓落下的水滴。
  “咸的!难道这就是眼泪吗?”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少年没有流过眼泪了,好像在黑狱中的岁月已经让他忘记了怎么哭泣,也忘记了思念母亲。
  想到这一切,霍思傲忍不住端起酒杯,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顺手抓起酒瓶又倒了一杯,从兜里摸出香烟,点燃之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晕晕乎乎的感觉瞬间就充满了他脑袋。
  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忘记了所有烦恼,那块一直压迫着他胸口的大石头在这一刻,也被移开了。
  女郎回过神来,缓步走了过来,看着霍思傲的眼神都变了,有些好奇的问道:“你是干嘛的啊!”
  “嗯?”霍思傲有些疑惑的抬起头,看着女郎,随口问道:“你不是要回家么,你怎么没有走?”
  “愣种”女郎的脑袋里不禁浮现出这两个字,刚开始霍思傲出手帮她的时候,她还挺感动的,可这个时候,他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瞬间感觉他的脑壳是不是小时候发烧给烧坏了。

  见到她的样子,霍思傲也已经知道了她心中的想法,不禁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低头自顾自的喝着酒。
  正当女郎好奇的往他这边凑的时候,霍思傲突然开口了,抬头看着她,说道:“你想听故事么?”
  “嗯?”女郎有些奇怪的挑了挑眉毛,说道:“什么故事,说来听听?”
  霍思傲的嘴角微微挑起,喝了口酒,悠悠的讲起了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他们很小的时候被拐卖,他们俩在一起经常挨打,体会不到父母和亲友的温暖,年幼的他们相互鼓励相互帮助,有吃的就一起吃。
  当人贩子们打女孩的时候,男孩总想保护女孩,可他终究也只是个孩子,直到后来他们俩双双都被带走,之后男孩眼睁睁的看着女孩被带上了一辆吉普车,男孩非常担心女孩,怕她受罪,怕她吃苦,但他却无能为力。
  后来,男孩也被带上了一辆吉普车,被带到了一个黑屋子里,那里终日不见阳光,里面的人也都是带着黑眼镜的陌生人。
  说到这,霍思傲抓起酒杯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继续说道:“后来,男孩逃出来了,但是他知道,女孩的命运跟他一样,他活下来了,女孩不见能活得下来!”
  霍思傲有些自嘲的笑了笑,他刚要开口,便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传了过来,扭头一瞧,原来是王蒙,此时的他鼻子上已经简单的包扎过了,而他身后则跟着二十几名混混模样的人。
  见到霍思傲,王蒙带着一行人走到了霍思傲的近前挡住了他的去路,对旁边的一人说道:“刚哥,就是他!”
  听闻他的话,刚哥忍不住多看了霍思傲几眼,随后悠悠的说道:“小子,你挺有种啊,打我兄弟!”
  霍思傲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这个刚哥的长相实在不敢恭维,满脸的横肉,但他的身材很强壮,一米七五的身高至少得有一百八十多斤,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跨栏背心,左臂上纹着忠,右臂纹着义。
  还没等霍思傲说话呢,突然从身后又出现一群人,他们的人数丝毫不比刚哥带来的少,也是二三十号,领头的一人长得黑壮黑壮的,个子不高,穿着黑色的半截袖,一身的腱子肉。
  黑壮青年走到了刚哥的面前,歪着脑袋阴阳怪气的说道:“呦!这是谁啊,这不是刚哥吗!”
  他也没管刚哥到底是什么表情,自顾自的拉过来一张椅子坐在了一旁,阴阳怪气的说道:“社会我刚哥,大晚上不睡觉,叫了这么多狐朋狗友的,来我的地盘想干什么啊!”
  两方的人数都不少,四五十号人,都快把这一小块地方给堵死了。

  他指向了霍思傲,笑呵呵的说道:“他打了我兄弟,我得让他付出点代价!”
  闻言,黑壮青年扭头看向霍思傲,上下将他打量一番,也没什么特别之处,长得白白静静的,还穿着一身运动装,看上去就像是一个高中生。
  “呦!”
  看到这里,黑壮青年皮笑肉不笑的哼笑一声,扭头看向赵刚,语气中带着讥讽的说道:“现在我们的刚哥都混到欺负学生的地步了啊!”
  “孟帅,你特么别欺人太甚!”还没等赵刚说话,一旁的王蒙便先开口了。

  “你特么逼死张璇的时候,你特么咋没说欺人太甚!”孟帅当时就急眼了,抬手指着王蒙的鼻子骂道。
  “你……”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D市混乱的地下局势,D市一共是五个区,其四个区都有一个或者几个所谓的社会大哥主持黑道的秩序,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混乱。
  可不要把社会大哥跟帮派搞混耨,帮派是有组织有纪律的,甚至,他们还有自己的正规公司。
  而社会大哥则不然,一般都是当地有头有脸的有钱人,或者是混混头目。
  回到正轨,刚刚说了,D市有五个区,其中四个黑道因为都是统一管理,相对来说比较平和,一般也都没有什么乱子,最多也就是小混混打架斗殴而已。
  但是这处于另外四区最西面的西城区可谓是混乱至极,西城区是平民区,大多数居民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最早的时候有个叫“刁民”的社会大哥在这里当扛把子,不说他为这个区做了什么贡献,反正黑道上他是给治理的井井有条。
  不过好景不长,因为一些事情,刁民被正义的丨警丨察叔叔抓走了,他手下十几个堂主开始的时候还可以和平共处,可几年之后,就开始了乱战。
  前前后后大大小小的帮会光是有名号的在现在的西城区就有十几个,其中大多数帮会都是以帮别人看场子,也就是在KTV、娱乐会所等地方当“保安”为生。
  这个孟帅就是其中一个叫“猛虎”的帮会之中的,猛虎一般也就是帮人看场子为生的,帮会的成员也都比较讲原则。
  可这赵刚跟王蒙就不一样了,他们同属于“五叶”这个帮会,一直以放高利贷为主业,以帮人看场子要账为副业。
  行啦行啦,就先说到这里,咱们继续说,这孟帅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要说就不得不提之前的一件事情,话说孟帅之前找了个女朋友叫张璇,不过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分手了,可这张璇本来就有赌瘾,跟着孟帅的时候,碍于他的面子,一些小赌场都不会跟张璇计较。

  可毕竟是人走茶凉,这张璇也赶上了点子背,在五叶辖区的赌场中输了个精光。
  大家都知道,赌徒一旦赌瘾上来,那是八匹马都拦不住的,向五叶借了巨额高利贷想去翻本,结果可想而知,被五叶追债追得没办法,在一天夜里喝醉了之后跳楼了自杀了。
  而这个要账的人,正是这个王蒙,孟帅是个性情中人,跟过他的女人没有一个在分手之后说他不好的,他也想为已经逝去的前女友做些什么,虽说不能杀人,但是跟他大打一架还是可以的。
  可也就是这么巧,赵刚为了帮王蒙出头集结了二三十号小混混的事情被孟帅给知道了,他也没犹豫,当即带着场子里的兄弟就找过来了。
  回到正轨!
  王蒙自知理亏,毕竟张璇的死就是事实,他也不能说什么,哪怕是委屈,也就只能委屈了。
  看见王蒙的表情,赵刚沉了口气指着霍思傲,看着孟帅,说道: “今天的事儿和你们没关系,我只要他,请你们让开!”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9 yiduik.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