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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军刀
作者:
红雪
2005年8月15日,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天,命运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一颗泣血的子丨弹丨,让我脱下了曾经引以为傲的军装,从此变得一无所有。
那一天,大雨倾盆,雷电交加,Z国某军区特战基地,忽然接到上级命令,飓风突击队全员全装,立刻奔赴西南边境。
事态紧急,刻不容缓,我们没有半分犹豫,五分钟后准时出现在基地机场。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旅长,政委,参谋长,以及数位带队主官都来送行,这不是第一次执行任务,却是排场最大的一次,他们的出现让我们感受到此次任务的艰巨。
飞机缓缓起飞,他们伫立在风雨中向我们敬礼,伟岸的身姿如同共和国的脊梁,不曾因为岁月而有一丝的佝偻。
我透过窗户向下看去,大雨模糊了视线,依稀看到他们依旧在风雨中不曾离去,隐约间,一个铿锵有力的声音回荡在耳畔:
“凯旋而归!”
飞机上,我们拿到了任务简报,有外军入境窃取了重要资料,在准备逃离的时候,被我边防部队侦查员发现,他们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大部分都是外军退役的特种兵,作战经验十分丰富。
我们的任务就是找到他们,然后干掉他们,拿回机密资料。
我们有八个人,亲如兄弟,情同手足,我们曾发誓,生死相托,患难与共。
王朗,我们的队长,代号狼王,少校军衔,国防大学毕业,曾在外军特种部队学习三年,专攻特种战术,战功显赫。
邵兵,我们的副队长,代号军刀,上尉军衔,出身于武术世家,身上六把飞刀堪比子丨弹丨,他是我的观察手,也是我最好的兄弟。
我叫李锋,代号刺客,中尉军衔,曾经是军区最优秀的狙击手没有之一,然而,一颗子丨弹丨吞噬了我所有的辉煌,让我变成了冷血陌生的刽子手。
洪刚,代号金刚,少尉军衔,担任火力支援。
龙心,代号天使,中尉军衔,军人世家,电脑专家,超级黑客,担任情报支援。
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本打算这次任务之后就向她求婚,戒指一直放在我的背包里,但我却亲手毁了这一切,毁了我们的爱情。
萧雪灵,代号精灵,少尉军衔,中医世家。
尚文军,代号闪电,少尉军衔,突击手。
沈飞,代号天眼,少尉军衔,工程专家,爆破手。
我们是全军区最优秀的军人,最精英的战士,我们是飓风突击队,我们曾在军旗下庄严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根据资料显示,对方有十二个人,持有最先进的武器装备,已经进入1023地区的丛林,方圆五十公里的边境线完全被封锁,他们若想出境只能强攻,那无异于自寻死路。
狼王拿出卫星地图看了看说道:“1023地区是方圆三十公里的原始森林,便于隐藏,不利于搜索,边防部队已经展开了两次大规模搜索,人没有找到,还出现了伤亡,但可以确定的是,敌人就藏在1023地区的丛林里,伪装的很好,我们的无人机和各种侦查设备都找不到他们,目前掌握的情况就是这样,大家谈谈看法吧!”
我看着目标区域的地图一直没有说话,大家相互看了看,副队长邵兵说道:“这次的对手都是外军退役的特种兵,作战经验极为丰富,他们一定在沿途设置了大量的地雷和爆炸物,并且做好了防御阵地,我们贸然进入的话,很可能陷入埋伏。”
这正是这次任务最艰难的地方,敌人成功的躲避了所有的侦查手段,想要准确的掌握他们的位置,只能抵近侦察,雇佣兵命贱,我们却不能有伤亡,这不仅仅是战斗,更重要的是要维护Z**人的尊严和荣誉,我们要以零伤亡的战绩全歼敌人。
我的队友们都在沉默着,我们之所以战无不胜,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当之无愧的军中王者,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智慧和战术,无论多么恶劣的环境,我们都能以最聪明的办法扭转战局,所以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敌人,我们都无所畏惧。
这次是飓风突击队自成立以来遇到的最强大的敌人,以前所经历的战斗都是毒贩或者劫匪,那些人都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对付起来毫无压力。
但这次不同,敌人是经过特殊训练的职业特种兵,而且拥有丰富的战斗经验,我的队友们包括我在内,表面上看上去很平静,其实内心都很兴奋,只有这样的敌人才值得飓风突击队全力出手。
我看着卫星地图,1023地区的分布情况,不自觉的笑了笑,顿时大家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狼王看着我说道:“有什么想法说说吧!”
我尴尬的看了看大伙,试探着道:“那我就说说?”
我的好兄弟军刀踹了我一脚,道:“你小子有话快说,别藏着掖着的,弟妹给你管的吧!”
坐在我旁边的龙心俏脸一红,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好在脸上涂满了迷彩,谁也没有注意到。
我拿过卫星地图,脸色严肃下来,指着1023地区说道:“换个角度想想,如果是我们被困在这里,我们会怎么办?”
大家相视一眼,精灵转头看着我,说道:“那还用说,一定会等到天黑,然后伺机突围,总不能在这里被困死吧!”
话音刚落她忽然愣住了,惊讶道:“你的意思是,他们会趁夜色突围?”
我看着她说道:“没错,既然他们都是职业特种兵,在入境之前一定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作战方案不止一套,出境路线也不止一条,甚至目前这种情况,说不定也在他们意料之中。”
说到这里,我摆了摆手,大家都围拢过来,我指着地图说道:“你们看,1023地区的边境已经完全被封锁,他们在这里突围的可能性不大,从1023到1024地区有一条山谷,草高林密,便于隐藏,而且不会迷失方向。”
“现在外面阴云密布,今夜一定伸手不见五指,他们可以趁着夜色从边防部队封锁的缝隙中渗透出去,只要进入1024地区,出境的路线何止一条,从哪里走都可以。”
狼王看着我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提前赶到山谷,在夜里伏击他们?”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们每个人都配备单兵夜视仪,擅长夜战,既然敌人已经准备好了陷阱等着我们往里钻,我们何必那么傻,这里是我们的地盘,我们耗得起,他们可耗不起,我们就在山谷里等着,打他们个反伏击。”
狼王看了看大家,问道:“你们什么意见?”
战友们对我的想法都表示赞同,狼王低头看了看表,说道:“现在是下午三点三十分,距离天黑还有两个小时,飞机将在三分钟后到达指定区域,我们的降落地点距离山谷大约十公里,我们必须在一个小时之内徒步穿越十公里山地丛林,到达目标地点,建立伏击阵地,等待鼠辈们自投罗网。”
精灵轻松的笑了笑说道:“一个小时十公里,时间充裕得很,沿途还能看看风景。”
军刀微笑道:“但愿真如你想的这般轻松。”
狼王脸色正了正,严肃道:“飞机一分钟后到达指定地点,检查装备,准备索降。”
我拿起一直陪伴着我的狙击步枪,每次听到枪栓拉动的声音,我的精神都为之一震,这把枪是我进入飓风突击队的时候,我的军区司令亲手交给我的,这是他用过的狙击枪,他说这把枪已经沉寂的太久,希望我可以带着它上阵杀敌。
从那天起,这把枪就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几年以来我不知道用它狙杀了多少罪犯,它已经和我融为一体,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每一次出枪都如同行云流水,一切都成为下意识的动作,简单连贯。
我的司令员曾经对我说,一个顶级狙击手的枪膛里永远只有一颗子丨弹丨,失手就意味着死亡,这句话我一直牢牢记在心里,从那以后,我每一次扣动扳机,都会带走一个敌人的生命,所以我成为了最优秀的狙击手,真正的枪王。
战友曾经玩笑的说,只要有我在就不担心敌人会逃走,因为我的子丨弹丨长了眼睛,无论逃到哪里都会一枪毙命。
一分钟后,飞机在1023地区的边缘停了下来,外面下着雨,丛林里雾气弥漫,视野受阻,为了安全起见,飞机只能把我们送到这里。
我们索降在一块空场,边防部队在这里建立了临时指挥部,因为时间紧迫,我们没有去指挥部报道。
飓风突击队是一支极为特殊的特种部队,总部的战斗序列里并没有这只部队,是一只不存在的影子突击队,我们只服从军区司令部的命令,临时总指挥似乎也知道这一点,并没有给我们下达任何命令,只要求其他部队全力配合我们的行动。
根据坐标显示,我们距离预伏山谷有十公里的山路,必须在一个小时之内赶到目标地点,再出发之前,狼王向临时指挥部说明了这次的行动计划,请求指挥部提供一些掩护。
为了防止敌人狗急跳墙,指挥部加强了1023地区边境的封锁强度,并且在西,北,方向增设十几队巡逻哨,只为将敌人驱赶至南方山谷。
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我们八个人在泥泞的丛林里狂奔,十公里山地越野对于我们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但在陌生的丛林里,这似乎也成为了一个考验。
雨水不断的打在身上,不时还会有毒蛇出没,在这幽深的丛林里危险无处不在,但一切都无法阻挡我们,狼王和闪电在前开路,我和军刀垫后,快速在丛林中穿行。
没有人说话,只有刷刷的脚步声,我们就像一群地狱的使者,来此只为收割罪恶的灵魂。
半个小时后,一道山崖挡在我们面前,崖壁上光秃秃一片,能够借力的地方很少,而且经过雨水的冲刷,越发显得光滑。
我们集中在山下,狼王拿出卫星地图,对我们说:“翻过这道山崖,距离目标地点不到三公里,如果绕过去,还要多走五公里的山路,不过,天黑之前一样能赶到目标区域。”
闻言,军刀来到崖底抬头看了看,山崖有二十米左右,有些地方是岩石,有些地方是松软的泥土,他低头看了看手表,说道:“我们的时间不多了,上。”
闪电二话不说,抽出匕首,找到一处岩石较多的地方开始攀登,他是我们之中攀登技术最好的,我们私下里都叫他猴子,他曾说过,世上没有他上不去的地方。
二十米高的悬崖对他来说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只不过因为天气的原因,大大增加了危险系数,可我们本来就是刀尖上舔血的人,危险这种东西早已习惯了。
闪电的身手非常快,几个呼吸间便到了悬崖中间,可是问题也出现了,上方没有了借力的地方,都是松软的沙土,轻轻一碰就哗哗的往下掉。
闪电停顿了几秒,双手各握一把军刀,深深的刺进泥土中,整个人像壁虎一样贴在悬崖上,一步一步向崖顶爬去,三分钟后闪电顺利到达崖顶。
我们都送了口气,闪电从上面抛下绳索,另一端系在崖顶的树干上,自己则在附近警戒。
我们顺着绳索很快就翻过了悬崖,没有任何停歇,在幽深的丛林里继续狂奔,下午四点三十分我们准时到达预定地点,距离天黑还有一个小时,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这条山谷纵深有三公里,地形极其复杂,草木丛生,到处都可以藏狙击手,同样到处都可以找到掩体。
商议之下,我们决定在1023和1024地区的交界处伏击敌人,这里地形略微开阔,最重要的是这里有一处制高点,乃是最佳的狙击阵地,视野极好,只有一处射击死角。
我作为第一狙击手占据这个位置,龙心作为第二狙击手占据对面的制高点,我们两个形成交叉角度射击,火力覆盖山谷两侧,让敌人无处可藏。
军刀是我的观察手,精灵是龙心的观察手,我们四人率先进入阵地布置,天眼和闪电在山谷两侧布置了雷区,防止敌人从侧翼逃脱。
狼王掩护右翼狙击阵地,闪电掩护左翼狙击阵地,金刚和天眼正面火力压制,一切准备完毕,我们潜伏在自己的位置,如同暗夜的猎手,静静等待黑夜的降临。
在这期间,我们接到指挥部的消息,敌人在这段时间里没有任何动作,我们的无人机一直在上空盘旋,始终没有发现敌人的踪迹,他们的伪装技术骗过了我们所有的侦查手段。
但我相信我的判断,既然他们都是作战经验丰富的老兵,就不可能在原地束手待毙,更何况他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费尽心思窃取的机密资料还没有送出去,岂能被困死在这儿。
所以他们一定会突围,唯一不能肯定的就是他们会不会走这条山谷,根据地形判断,这里是最好的选择,但特种兵的思维往往出人意料,这群久经沙场的老兵会选哪条路谁都无法预料。
夜幕降临,这个夜晚无星无月,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指挥部全力配合我们的行动,加强了各处封锁,我们潜伏在各自的位置静静等待。
一直到深夜,整整五个小时过去了,始终没有一点动静,但我们不急,时间拖得越久对我们越有利,着急的应该是敌人才对。
凌晨是人们最困倦最疲惫的时候,也是警惕性最弱的时候,是发起进攻的最佳时间,对此,我们都心知肚明,针对这一点我们做过长时间的训练,即便是两个晚上不合眼,也不会影响战斗力。
特别是狙击手,长时间潜伏等待目标出现是一个优秀狙击手的基本素质,我曾经为了狙杀目标在一个位置等待了三天三夜,最后目标出现,被我一枪击毙。
长时间的训练让一切动作都成为下意识的反应,越是到这个时间反而越清醒,我们是无所谓都已经习惯了,但封锁各处的边防部队战士却到了最疲倦的时候。
为了以防万一,在凌晨一点的时候,狼王呼叫指挥部,提醒各处敌人很可能在这个时间发起突围,让大家提高警惕。
可直到凌晨三点,也没有发现任何动静,就在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判断失误的时候,无线电里传来狼王的声音:“各小组注意,目标出现,正在接近伏击阵地,狙击组搜寻重要目标自行射击,其他人以刺客枪响为号,准备行动。”
我深吸一口气,轻轻活动了一下手指,瞄准镜中我已经看到了敌人的尖兵,终于来了,我要用子丨弹丨来告诉他们,什么叫做雇佣兵的禁地。
距离两名尖兵二十米左右的后面,又陆续走出十人,根据情报显示,他们一共十二人,这下齐了,原本我还担心他们会分组突围,现在看来他们还是没有那个胆量。
敌人已经进入了我和天使的火力范围,但我没有开枪,此刻开枪只能打草惊蛇,必须要等敌人进入狼王和闪电的包夹范围,才是开火的最佳时机。
可就在这时,走在最前面的尖兵忽然抬起手,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他们彼此相视一眼,目光不住的扫视四周,貌似察觉到了危险。
经常参加战斗的人对危险的感知要远远高于常人,特别是特种部队的战士,因为长期在敌后作战,经常陷入四面受敌的状态,如果没有高度敏锐的“嗅觉”就很容易陷入敌人的埋伏。
预感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有时候它比眼睛更可靠,优秀的特种兵都可以感觉到隐藏在周围的杀气,这些雇佣兵经常处于战斗的状态,能够察觉到这里不太平并不奇怪。
瞄准镜里,敌人观察了一阵,开始缓缓后退,他们既然敢踏入Z国的领土,挑衅Z**人的尊严,就说明他们对自己的实力非常自信,只从这敏锐的感觉上来看,的确有几分本事。
我们等待着狼王的指令,此时敌人还在我们的火力范围之内,只不过枪声一响,他们定会快速后撤,现在月黑风高,我们只有八个人,一旦他们退入丛林,伏击战就变成了追击战,我们人数不够一定会有漏网之鱼,要是被他们逃入1024地区,茫茫大山再想抓住他们就难了。
可是再不打,敌人就退出我的射程了,正待我想要请示的时候,耳麦里传来狼王的声音:“狙击组准备,进行目标排序,狙击手与观察手同时开枪,我们只有一次机会,必须干掉四个人,其他人等枪响之后同时开火,将敌人赶入雷区。”
听到这个命令,我拉动枪栓,子丨弹丨上膛,瞄准镜里我锁定了一号人物,在我的枪口下,还没有敌人能够活着,因为我从未失手过,这次也一样。
随着狼王的一声命令,四把狙击步枪同时开火,四名雇佣兵同时倒地,三人被爆头,还有一人被打中心脏,与此同时狼王等人一起开火,军刀和精灵换上95式自动步枪,从两侧迅速穿插提供火力支援。
而我却留在原地一动没动,不出所料,那个被打中心脏的敌人忽然身体一滚躲到了旁边的一棵树后,可就在他仅仅探出一只眼睛来观察战场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枪口喷出一道火焰,子丨弹丨贯穿了他的头颅。
刚才打中他心脏的人是天使,因为他是第二狙击手,习惯性打人的心脏,可是心脏外面隔着防弹衣,甚至可能会有其他的护具,而且并非所有人的心脏都长在左边,所以打击心脏未必会致命。
平时都是她为我补枪,今天我也为她补了一枪,干掉这个敌人之后,我冲着对面的天使摆了个胜利的手势,然而她并未理我,手中的狙击步枪再次开火,视野之内,一个躲在树后还击的敌人被爆了头。
她得意的看了我一眼,可就在这时,一颗子丨弹丨呼啸而去,砰地一声,天使仰面栽倒,我心中一震,是对方的狙击手,刚才的一枪暴露了天使的位置。
我根据弹道迅速判断出对方狙击手的位置,可是视野之内并没有看到敌人,我知道这是一个高手,在开枪之后迅速脱离了原来的位置,动作之快连我也没有捕捉到他。
我紧张的呼叫着天使,连喊了几声都没有反应,我吓坏了,整颗心都在颤抖,我从没有想过会失去她,这种感觉让我恐惧,我对着耳麦高声喊着她的名字:“龙心,龙心听到请回答,你特么别吓我。”
正在我心急如焚的时候,耳麦里传来她的声音:“喊什么喊,我还没死呢!”
听到这个声音我长出一口气,这才发现后背都被冷汗浸湿了,我连忙问道:“怎么样?受伤了没?”
“没有,我的枪救了我一命。”天使拿着自己被打坏的狙击步枪,心有余悸的说道。
这时,耳麦里传来狼王的声音:“你们两个调完情了没,敌人已经进入雷区,两人向西进入一号雷区,三人向东进入二号雷区,天眼准备引爆,天使去支援精灵,刺客去支援军刀,你们从侧翼包抄,绝不能放走一个人。”
听到命令,我和天使毫不犹豫的进入丛林,按照狼王提供的方位,迅速包抄,十秒钟后天眼引爆了雷区,但我们携带的地雷有限,所谓的雷区范围并不大,密度也不够,主要目的是为了驱赶和拦截敌人。
而且,我们心里都清楚,对于这些身经百战的特种兵来说,这样密度的雷区根本干不掉他们。
不过,引爆雷区为我们争取了五秒钟的时间,对于一般战士来说,五秒钟很短,可对于我们飓风突击队来说,足以改变战局。
闪电和军刀的速度提升到极致,如同两只猎豹在丛林里一闪而过,当敌人从地雷的爆炸中清醒过来的时候,两人距离他们已经不足二十米。
两只自动步枪同时开火,子丨弹丨铺天盖地的向敌人射去,没想到敌人反应极快,在枪响的同时就地一滚,迅速躲到两颗树后,随即扔出了两枚高爆手雷。
军刀和闪电脚步不停,向两侧快速移动,同时扣动扳机,人虽然在高速运动,子丨弹丨却精准的打在敌人藏身的树上,将他们死死压制。
两名敌人不敢露头,手雷只凭感觉抛出,角度出现偏差,在爆炸之前,闪电和军刀已经脱离了爆炸半径,但引发的气浪还是给他们的行动造成了轻微的影响。
趁此机会,两名敌人从树后一跃而出,向两个方向极速后退,同时手中的自动步枪开始还击。
一时,枪声如爆豆般响起,子丨弹丨贴着身体嗖嗖而过,双方都在高速运动,以此来躲避对方的弹道。
我们配备的是95式自动步枪,敌人所用的武器不是统一配置,与闪电对射的敌人所持的武器是最常见的ak47,与其相比,95的精准度更高,但相对来说威力却小了不少。
眼下,二人相距不过二十米,这个距离对闪电极为有利,他利用精准的点射压得敌人抬不起头来,可敌人毕竟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外军特种兵,动作非常敏捷,总能在关键时刻躲避闪电的弹道,然后予以还击。
现在二人比拼的不仅是枪法,还有速度和耐力,闪电之所以得到这个代号,就是因为他是我们飓风突击队中速度最快的人,若论速度没人能比得过他。
敌人似乎也看出了这一点,在跑下去也没有意义,于是找到一颗大树作掩护,忽然停住脚步,转过身开始疯狂的扫射。
敌人想要在这片丛林中逃出升天,唯一的办法就是干掉闪电,想把他甩掉是绝不可能的。
闪电没想到敌人会突然停止运动,眼看ak47喷出一道火舌,闪电猛然向前扑到,借助草丛的掩护,就势向前一滚躲到一棵树后。
子丨弹丨从他身边划过,他却纹丝不动,静静等待了几秒,心中默默数着,忽然,他迅速站起身抬手便是两发点射,而就在这一瞬间,ak47的弹夹打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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