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怕的不是阴间的鬼魂,而是阳间的人心

作者: 通灵少女

  每个星期的第一天,水湄都会开车往返一百多里,到离得最近的镇子上采购生活用品。
  水湄开的是一辆金杯车,虽是二手的,但是车状很好,而且足够装满接下来一个星期所需要的东西。
  山里的天气变幻莫测,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是天高云淡的大晴天,刚过中午便下起了倾盆大雨,豆大的雨点打在挡风玻璃上,牵起一层层的水幕。
  好在这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水湄把车开进车库里时,出来时,雨已经停了,屋顶的积水顺着滴水檐淅淅漓漓地流下来。
  一个少女就在客栈的滴水檐下站着,她穿着白衬衣和卡其布的裤子,黑色卫衣随意地系在腰间。
  在廊下的仿古风的美人靠上,放着一个硕大的户外背包,水湄看了一眼,那个背包应有六十升。
  这少女应是来旅游的背包客吧。
  “怎么不进去?客栈里有人的。”水湄一边指挥招伯和招婶从车上搬东西,一边忙里偷闲和少女打招呼。

  少女笑着说道:“啊,我刚到,还没来得及进去。”
  水湄微怔,刚到?她不由得多看了少女一眼,全身上下,就连头发上也是干干爽爽,没有被雨水淋湿分毫,少女身边除了那只背包以外,并没有看到雨具。
  难道她身上有神话故事里的避水珠?
  这个念头也只是在水湄脑海中一闪即逝,她问道“你是要住店吗?”
  “不,我是来面试的,我叫何灵语,昨天给您打过电话我记得您的声音。”少女露齿一笑,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贝齿。
  “你成年了吗?”

  坐到客栈大堂里,水湄再次打量着面前的女孩,厚刘海、马尾辫、平胸、长腿,运动鞋,怎么看都像个十四五岁的初中生。
  “这里有我的身份证,我已经十八岁了。”女孩从背包里掏出一只牛皮纸大信封,放在水湄面前。
  水湄拿起信封看了看,这种老式的信封就是在邮局里也买不到了吧,她至少十年没有见过了。
  信封里是一张身份证和一本毕业证。

  身份证和毕业证都是簇新的,显然刚刚领取不久。
  水湄仔细核对了证件上的照片,这才抬起眼睛重又打量着眼前的女孩:“何灵语,十八岁,四川人,F大学生物科学专业已经毕业了?”
  女孩点点头:“今年刚刚毕业。”
  水湄抚额,十八岁就大学毕业了,而且还是国内最著名的几所大学之一。这样的天才竟然来到她这个偏僻的小客栈里应征?
  “据我所知,F大的学生,很多还在上大三时就被用人公司内定了,即使没有内定,也不愁找不到好工作。你为什么要来我这里应聘呢?我这里只是一家私人小旅馆,而且能给出的薪水并不多。”
  水湄实话实说,她的客栈开在远离市区的地方,这里不是国家级风景区,客人大多都是熟客,离最近的小镇也要一百多里,并不是年轻女孩喜欢的地方。
  何灵语环顾四周,最后落到眼前穿着军绿风衣的水湄身上,她咧开嘴笑了,笑得心无城府:“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同学们来山里露营,曾经从这里路过,那时我就喜欢上这家远离城市喧嚣的小客栈了,现在我毕业了,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生活,当然要选择到自己喜欢的地方工作了。”
  水湄无语,小女孩的一番话竟让她无法反驳。
  不过,她承认自己很喜欢眼前的少女,明朗清澈如同山间清晨的露珠,好吧,如果这个何灵语能接受她定下的最低工资那她就更加满意了。
  她报出一个数字,何灵语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只要能让我在这里工作,不给薪水也行啊。”
  水湄后悔得想撞头了,原来这是个不缺钱的,她给出的薪水是不是太高了?

  “你年纪还小,你的家人同意你来我这里工作吗?”水湄问道,她可不想惹麻烦,虽然这女孩已经成年,可现在的女孩哪个不是家里的小公主,放着大公司不去,来到这里当店小二,爸妈和七大姑八大姨别把她当成人贩子就好。
  何灵语又笑了:“我是孤儿,你不必担心会有麻烦。”
  她说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语气中没有悲伤,水湄思忖她可能是很小时就失去双亲,没有记忆也就没有哀怨。水湄的初恋男友就是这种情况,所以水湄对于何灵语的态度没有感到诧异。
  何灵语就这样留下了,成为水湄客栈的店小二。
  水湄客栈有二十多个房间,除了老板娘水湄,还有一对负责厨房和杂务的老夫妻,招伯和招婶,另外还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蔡晓波,外号菠菜。

  客栈的生意不好也不坏,来这里的客人大多是熟客,平均入住率不足百分之五十。何灵语正式上班后就知道了,如果菠菜少听会儿音乐,少玩会儿手机,客栈里根本不用招聘第二个店小二。
  客栈的工作很清闲,因此,何灵语有的是时间坐在前台发呆。
  上班的第七天,午后,水湄回自己房间睡美容觉,菠菜戴着耳机闭着眼睛在听歌,何灵语照例在发呆。
  这时,一个人走了进来,用手指敲敲前台的桌子,何灵语看到来人,打起了精神。
  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子,她穿着一身米色的休闲服,乌黑的长发在脑后随便挽了个髻,她应该有些年纪,但是保养得很好,细细的眉毛下,是一双微微上挑的丹凤眼,她搁在前台桌子上的纤手白皙细嫩,无名指上戴着一只古香古色的翡翠戒指。
  何灵语的目光被这枚戒指吸引住了,她忍不住又看了看这个女子,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咦,你是新来的,以前没有见过。”女子说的一口非常标准的普通话。
  何灵语一边笑着招呼女子,一边在桌下给了菠菜一脚,菠菜这才睁开眼睛,看到面前的女子,连忙摘下耳机,道:“是叶女士啊,好久没见,欢迎光临。”
  菠菜又指着何灵语道:“她是新来的,您叫她灵灵就行了。”
  “灵灵?这名字真可爱。”叶女士从精致的钱包里掏出身份证交给何灵语。
  何灵语用右手接过身份证,手腕上的银镯发出轻脆悦耳的叮当声。
  何灵语看一眼身份证上的名字,叶秋痕,来自江苏某市。
  名字和人一样漂亮。
  又是一阵叮当声从腕上传来,何灵语用手指轻轻点了点银镯上的铃铛,就像是在安抚一个淘气的孩子。
  那铃铛终于在响了最后一声后安静了下来,但是这声音并不大,正在办理入住手续的叶秋痕浑然不觉。
  何灵语手脚麻利地给叶秋痕办好了住宿手续,带着叶秋痕去二楼的205房。

  叶秋痕随身只带着一只小巧的行李箱,不像是要长住的,她登记的住宿时间也只有三天。
  205房间的客人是昨天退房的,早上刚刚做过清洁,空气中还弥漫着清洁剂淡淡的柠檬香味。
  何灵语习惯性地去给客人拉开窗帘,打开窗子,可她的手指刚刚触到窗帘上,叶秋痕便微笑着阻止了。
  “不用打开窗帘了,我累了,想睡一会儿,灵灵,谢谢你,这里没有你的事了。”
  何灵语离开205房间时,又深深地看了一眼叶秋痕。

  房间内光线昏暗,她赫然发现,叶秋痕的肩膀上有一张脸,尖尖的下巴戳着叶秋痕圆润的肩头,像是要在那里戳出一个洞来。
  那是一个女人的脸,一个瘦弱苍白的女人。
  屋内落针可闻,叶秋痕面色平静,嘴角挂着职业式的微笑,越发显得她肩头上的女人憔悴不堪,一张没有血色的脸上,两只眼睛如同深不见底的黑洞,看不到瞳孔,乌青的嘴唇张开,露出两颗尖尖长长的牙齿。
  何灵语看看那个女人毫无生命迹象的脸庞,又看看叶秋痕,礼貌地点点头,转身走出了房间。
  何灵语默默地走下楼梯,菠菜忽然在她身后跳出来,吓了她一跳。

  “菠菜,你要干嘛?”
  “嘘”,菠菜在嘴边竖起手指做个噤声的动作,压低声音问道,“叶女士有没有对你说什么?”
  何灵语蹙眉:“她说她累了,要睡觉。”
  平时也没见菠菜对客人这样热情,遇到美女果然不一样。
  菠菜耸耸肩,做个无可奈何的表情,坐回前台后面,戴上耳机,重又开始听歌。
  何灵语追过去,摘下他的耳机,问道:“这位叶女士是什么来头,她常来吗?”
  菠菜煞有介事地四处看看,用他自以为最神秘的声音对何灵语道:“叶女士每年秋天都会来,她是来悼念亡夫的。”
  “悼念亡夫?来这里?她的丈夫是死在这儿?”何灵语指指客栈。
  “别胡说,她丈夫没来过咱们客栈,听叶女士说,是四年前来旅游时坠崖而死的,那个时候,咱们客栈还没开张呢。”菠菜说道。

  何灵语点点头,表示听懂了。
  她丈夫是在这座山里坠崖死的,可趴在她肩膀上的女人又是怎么回事?
  当然,严格说来,那不应算是女人,而应称做女鬼。
  何灵语拿出手机,纤细的手指灵巧地翻阅起网页来。
  清晨,水湄轻快地走下楼梯,今天又是星期一,她要去小镇上采购生活用品。
  她看看手里的单子,有招婶要的各种肉类和调料、米面,也有招伯要的工具和电池,招伯有一架老式的收音机,需要用一号电池的那种。倒是那两个小的,菠菜和灵灵,他们什么都不需要,因为他们是网购儿童,只要水湄到镇上的菜鸟驿站给他们取邮件就行了。

  水湄自己也有几个邮件包裹,没办法,这里只是小镇,和大城市不能比,很多东西只能网购。
  她今天穿了件军绿色的卫衣,牛仔裤和帆布鞋,栗色的短发服贴地拢到耳后,露出右耳上三颗白金耳钉。
  她的右耳上有三个耳洞,司凯嘲笑她说,再扎两个洞就成邮票了。
  客栈是二层小楼,有前后两道楼梯,前面的楼梯通向一楼大厅,后面的楼梯则是在小楼的西头,直通楼后。
  小楼前面是小桥流水和依水而种的几百盆多肉植物,楼后则是菜地和花圃,车库也在这里。
  招伯拿着胶皮管子,正在给菜地浇水,水湄看到新来的店小二何灵语在和招伯说话,水湄隐约听到一两句。
  “悬崖?你说的是前几年摔死人的那一处吧?唉,你不要到那里去玩,很危险的。”招伯说道。
  “我会小心的,您告诉我路怎么走吧,我用导航查不到。”何灵语带点撒娇的声音,一面晃晃手里的手机。
  招伯无奈,用手指指东南方向:“出了客栈,沿着溪边的小路走,过了十字坡,再转两个弯”

  水湄走进车库,开出了她的金杯车。
  她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对何灵语道:“我可以带你一程。”
  何灵语冲她挥挥手:“不用了,我要晨运。”
  山间的晨风中,何灵语穿着雪白的运动服,和同样雪白的运动鞋,清新得如同林间的露珠,晶莹无瑕。
  水湄在心里羡慕,年轻真好。
  她冲着何灵语吹了声口哨,开车离去。
  水湄从后视镜里看到何灵语沿着溪边慢悠悠地跑了起来,她跑得很慢,很快变成一个小小的白点,消失不见。

  水湄扬扬眉毛,何灵语看上去真像个天真无害的小绵羊。
  不过,她才不相信,会有哪只小绵羊会对摔死过人的悬崖感兴趣。
  可是这样才有趣啊,这年头,谁还不是个有故事的人啊。
  水湄哈哈一笑,驾车绝尘而去。

  何灵语看着白色金杯车的影子完全看不到了,才拔腿向另一条路上飞奔。
  这是通往那道悬崖的路,何灵语跑得很快,可是跑到那里还是用了一个多小时。
  悬崖连着峭壁,四周都是如斧凿刀刻般形状各异的大石,大的有两三米高,小的也有半人多高,如果没有发生过惨剧,这里确实是别有一番野趣。
  她看看腕上的大表盘手表,现在是七点半,阴冥之气都已散去。
  她探身去看悬崖下面,那里是一眼望不到底的山涧。她撸起运动上衣的衣袖,扬起了自己的右手。

  在她右手的手腕上,戴着一只古旧的银镯,银镯上缀了两只小巧的银铃铛。
  山涧有风,吹拂起她的头发,而手腕上的银铃铛也被吹得微微晃动,但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何灵语还不死心,把带着银铃的右手凌空摇晃,铃铛上下左右摇摆,却依然没有声音。
  这两只铃铛已经陪伴她很多年了,这一世她睁开眼睛,就看到手腕上的这两只铃铛。
  家里的老佣人芬姐告诉她,这是何家祖传的,看起来像是不值几个钱,可是已经传了很多代。
  芬姐说这番话时少不得又掉了眼泪,何家的人丁越来越单薄,何灵语的父亲是三代单传的独子,死的时候还不到三十岁,只留下何灵语这么一个不能传宗接代的女儿。
  何灵语不明白这两只原本属于她的铃铛是如何变成何家传家宝的,前世她从一个土夫子手中高价买到这两颗铃铛,缀在一只银镯子上面,从此后这两颗铃铛再也没有与她分开。
  何家把这只带铃铛的镯子当做传家宝,却并不知道它的用途。
  镯子只是普通的镯子,铃铛却并非寻常的铃铛。
  何灵语轻抚着小巧玲珑的铃铛,忽然,一阵悦耳的铃铛声从她的手指间响起。
  何灵语精神为之一振,就在铃铛声戛然而止的一刹那,她已经飞快地隐身在一块大石头后面,从石缝中向外张望。

  她看到山路上走来一个人,是叶秋痕。
  叶秋痕一袭黑衣,头发也用黑色丝巾包裹起来,她神情肃然,手上还提着一只柳条篮子。
  何灵语认识这只篮子,这是招婶的菜篮子。
  美丽典雅的叶秋痕,手里却拎了只菜篮子,看上去很是古怪。

  待到走得近些,何灵语看到那只菜篮子里,装的是香烛和纸钱。
  看来叶秋痕像是来给亡夫祭拜的。
  昨天晚上,何灵语上网百度了叶秋痕这个名字。
  网络上关于叶秋痕的消息有几十条,大多是同一件事。

  叶秋痕年轻时是某电视台小有名气的节目主持人,她的丈夫名叫陈月久,曾经是跻身福布斯名人榜的著名民营企业家。
  叶秋痕是陈月久的第二任妻子。
  他们的婚礼轰动一时,被称为财色兼备的金童玉女。
  可惜好景不长,四年前,陈月久死于非命。
  网络上并没有陈月久之死的详细情况,昨天何灵语问过菠菜,据菠菜所说,叶秋痕每年秋天都会来这里祭拜陈月久,陈月久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不能入土为安,他是在四年前的秋天在这里出事的,叶秋痕便把这片悬崖当成了丈夫的墓地。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清晨的阳光温暖明亮,洒在叶秋痕的黑色头巾上,像是染了一层淡淡的金粉。
  叶秋痕的脸上没有悲戚,她庄严肃穆,每一步每一个动作,都是端庄得体,无美无瑕,如同要出席一个重大的场合。
  这让何灵语感觉怪异,她去过墓地,也见过很多丧偶妇人,她们或刚刚失去心爱的丈夫,或是已丧偶多年,再或者早已另结新欢,面对前夫的墓地,她们有的潸然泪下,有的隐忍坚强,有的静默无语。

  而唯有叶秋痕,她的隆重,她的庄严,都让何灵语感觉,叶秋痕就像是一具完美的躯壳,不含感情的躯壳。
  何灵语屏住呼吸,看着叶秋痕一步步走到悬崖边,叶秋痕以一个优雅无比的动作蹲下,从篮子里取出香烛和纸钱,从何灵语藏身的大石后,恰好能看到叶秋痕的侧影,她的脸上依旧是肃穆的神情,目光却很平淡,她嘴里小声念叨着:“月久,你放心吧,我和孩子们都很好,小玖说她也想来看你,我担心她会影响学业,没有让她来。”
  这倒是像一个妻子对亡夫说的话了,何灵语的目光却停在叶秋痕右手的戒指上面,那个女鬼就是隐身在戒指中吧。
  何灵语拍拍手腕上的铃铛,就像是在安抚淘气的孩子。

  这两只小铃铛平时是没有声音的,即使摇晃也不会发出任何声响,但是只要它们叮咚做响的时候,附近必定有鬼。
  正在这时,何灵语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她警惕地四下张望,便看到就在她的斜对面,一块石头后面露出一角衣裳。
  那是一角铅灰色的衣裳,而那个引起她注意的东西,就是衣裳上的一颗金属纽扣。
  何灵语确信刚才那个地方是没有人的,她到这里的时候,恰好从那块石头旁边经过,如果这个人先她而来,她一定会发现。

  也就是说,这人是在叶秋痕后面来的,或者就是跟踪叶秋痕至此的。
  叶秋痕知道被人跟踪了吗?
  或者她做的这一切,根本就是做给这个跟踪者看的?
  何灵语暗自思忖着,这时叶秋痕已将最后一把纸钱洒向悬崖下面,她高声说道:“月久,你安息吧,明年我再来看你,我和孩子永远爱你!”
  何灵语狠狠掐了自己一把,才没有笑出声来,这个叶秋痕,不愧是做过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声情并茂字正腔圆,堪比一场个人秀。
  叶秋痕步态优雅地缓缓走下悬崖,恋恋不舍地再望一眼丈夫丧生之处,这才沿着来路走了。
  直到她的背影消失不见,一个男人才从大石后面走出来。
  他的身材瘦长,穿了一件长及膝盖的铅灰色风衣,同色的鸭舌帽。
  何灵语也只是看到他的背影,这个男人便脚尖一点,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从几块大石间闪过,就像一只狸猫,转瞬便消失不见。
  何灵语了然,难怪连她都没有发现这个人的踪迹,想不到在这里还能遇到高手。
  何灵语兴趣大增,她哼着歌儿,跑回了客栈。
  菠菜的手里拿着鸡毛掸子,正在以大侠的架式打扫卫生,看到她回来了,菠菜立刻就像是漏气的充气娃娃,鸡毛掸子扔在地上,四肢摊开坐到沙发上。

  “灵灵,我要累死了,你快来可怜可怜我吧。”
  客栈里有排班表,昨晚何灵语值夜班,今天上午她休息,这打扫卫生的活儿当然是菠菜的。
  可这货一身懒筋。
  “你必须回答我三个问题,否则我才不会帮你。”
  菠菜揉揉鼻子:“两个行不行?”
  “当然行了,我去睡觉,白白。”何灵语转身欲走。

  菠菜伸出胳膊,有气无力地拽住她的衣袖:“三个就三个,本大侠豁出去了。”
  何灵语翻了个漂亮的白眼,就是让你回答问题,又不是让你去杀人,你有什么可豁出去的?
  “第一个问题,你有没有见过一个穿铅”
  何灵语的话音戛然而止,她看到一个穿着铅灰色风衣的男人正从楼梯上走下来。
  “这是谁?”她压低声音问道。
  “这也算一个问题吗?”菠菜反问。
  “算。”何灵语的目光却没有在那人的身上移开。
  这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五官清俊,脸色苍白,带着几分书卷气,鼻子上架着一幅金丝边的眼镜,还是那身铅灰色的风衣,只是鸭舌帽换成了礼帽,看上去像三十年代很能撩拨文学女青年的才子诗人。
  “这是徐先生。”菠菜回答。
  何灵语腹诽,果然像是姓徐的。
  徐先生已经走下楼梯,菠菜懒洋洋地向他打招呼:“徐先生,您出去啊?”
  徐先生看了一眼何灵语,微笑着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他对菠菜道:“我出去走走,中午不回来吃饭。”

  看到他走出客栈大门,何灵语又问:“他是什么时候住进来的?我怎么没有见过他?”
  菠菜道:“这是两个问题,我回答完了,你就要替我打扫卫生。”
  然后他生怕何灵语会反悔,飞快地回答:“徐先生是早晨住进来的,就在你回来前十五分钟,所以你没有见过他。”
  何灵语拍拍脑门,也就是说这人是从悬崖回来以后才住进来的。
  刚才何灵语回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客栈里有新来的车,徐先生是七点多钟出现在悬崖的,从客栈到悬崖要一个多小时,也就是说,今天早晨六点左右,他就已经在山上了。他既然不是开车来的,当然也不会是半夜时分步行上山,那么他肯定是昨天晚上就已经在山上了,早晨埋伏在客栈附近,看到叶秋痕走出客栈,便尾随其后。

  菠菜回答完最后一个问题,便像上了发条似的,嗖的一声跑回自己房间躺着去了。
  今天老板娘去镇上了,他可以美美地躺着会周公。
  何灵语其实还想问问菠菜,这位徐先生是不是客栈的熟客,他是第一次来,还是也像叶秋痕那样,每年秋天都会来。
  可是菠菜溜得比兔子都快,何灵语只好打开电脑上的登记表,她一眼就看到了徐先生的名字,因为今天上午只有这一个新来的顾客。
  徐远方,28岁,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是江苏省N市,距离叶秋痕所在的W市并不远。
  总体来说,对于乡间旅馆来说,水湄客栈的硬件还是很齐全的,每个房间里都安装了电热水器,有自来水、抽水马桶和下水管道,去年客栈的熟客,一位刚刚退居二线的领导带着孙子和孙女来这里渡假后,给镇上的某位领导打了电话,没过多久,客栈里便能上网了。
  此时,何灵语拿起手机,飞快地搜索“徐远方”的名字,网页上关于这个名字有上百条,但除了一个因飙车而引起的群殴事件的主角以外,其他的那些叫这个名字的,无论年龄还是性别,都和这个徐远方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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