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帮着破个案,女警花却说:一边儿去

作者: 夜路羊

  “喂,七哥,你在哪里?”
  街头,方乐边走边同手机里对话。
  "在一个商场啊,阿乐,快来,我找不到出口了,呜呜。"
  电话那头是一个可怜兮兮的男子声音,稍显阴柔。

  "别急,别急,哪个商场?"
  "好像叫‘万城商厦’。"
  "那个商场是出了名的迷宫城啊,你一个路痴竟敢进去探险?好吧,你站在现在的位置别动,然后用手机对着有特征的地方拍个照给我传过来,我给你判断具体在哪个区域。"
  方乐斥责完赶紧想办法。
  "好,我这就拍,啊——"
  那头突然出现一声惨叫,方乐赶紧问:"怎么了,七哥?"
  手机出现滴音,被挂断了。

  方乐再打过去,没通。
  不好,发生什么了……
  一辆执勤摩托停在了路边,刑警队实习生洛静取下了腰畔对讲。
  "警员尾号4286,请指示。"

  "4286,你所在区域的万城商厦三楼疑似发生一桩凶杀案,请先去维持现场。"
  "收到。"
  摩托车重新启动,向目标地点奔驰……
  呼哧、呼哧——
  方乐敢说,这是自己自大学毕业后第一次真正的短速跑,边跑他还边把手机放在耳边,可一直没通。

  到达目的地的短短几十秒里,他一直维持着这种状态。
  没办法,电话那头的人对他太重要了。
  冷门学科出身的方乐在并不喜欢的岗位上工作了一年多,深觉那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学生时代就喜好看侦探小说的他尝试向一个推理杂志投稿,被一名编辑相中了潜能,亲自指导写作,不到三年他就成了那本杂志的热门作者,并被推出了好几次个人单行本,方乐干脆就辞掉了工作,专心构思写作,感觉渐入佳境,寻找到了人生新模式。
  而那位发掘出了他的才能的人,就是电话里的"七哥"。
  七哥姓齐,网名"七王爷",起名"王爷"是因为他羡慕古代王爷那样养尊处优还可以不干活。
  "七王爷"和方乐不止是责编与作者的关系,双方的私人友谊相当不错,这次七王爷向公司请了年假自助游,目的地之一就是方乐所在的中山市,但打出租的时候把地点报错了,和约定接应的地点远了些,方乐只好亲自去找。
  如果七哥出了事,他方乐真的是难辞其咎了……
  刚跑进万城商厦的门,方乐就听见有人在喊:"死人啦、死人啦——"
  一辨析,声音好像来自上头的三楼,方乐赶紧走侧面楼梯,腾腾腾继续跑。
  三楼某空阔地,正聚集着一拨围观人群,指指点点,嗡嗡议论,有人在说:"这个胖子真惨啊,血流了这么多。"
  方乐顿时眼前一黑,因为七王爷就是个标准的胖子。
  他踉踉跄跄推开一道缝挤进人群,见到了围观中心惨烈的一幕。
  一个男人双臂一前一后姿势别扭地趴在地上,不知从哪里的伤口流出的血铺满了一地。
  而体型正和他半年前参与作者年会时见到的七王爷很像。

  "七哥……"
  方乐声音颤抖,摇摇晃晃走向"尸体",跪下来将胖子身体费力地扳正了过来。
  伤口在左胸部位,血已经不怎么流了,然而等方乐看向上头沾染了部分鲜血的脸时,愣了一下,内心狂喜。
  这个人根本不是七王爷!

  这时候人群外围有人说:"警官,这边请,受伤的人就在这里,啊,你们围在这里做什么,让开,快让开!"
  随着这话人群分开一条正式的道,两个人走了进来,一个是个商场保安,另一个——
  哇,"警花"?
  只见随着保安指引来的是一名女警,气质鹤立,相貌出众,一头秀发虽然挽在脑后,也可以想象放下来后的黑长直美感。
  所以本已经站起来自觉走向一边的方乐傻站在了半道,双目呆呆地追着人家看。

  洛静根本没有理会大活人方乐,直接走到尸体旁边,屈身验看了看,轻声判断:出血口在左胸心脏部位,血液基本停止流动,脉搏感受不到,双目瞳孔扩散……
  就算马上用设备急救恐怕也没用了。
  也即这已经变成了一起真正的人命案。
  她刚下这个判断,侧面一个陌生男子发声说:"从他伤口衣服上的破口看,凶器像是一把宽刃的匕首啊。"
  洛静扭头,看见说话男子身体上沾染的血液,皱眉问:"你是谁?"
  方乐尽量做出灿烂的笑容来,自我介绍:"警官你好,我叫方乐,快乐的乐。"
  洛静根本没有理会方乐僵硬的"帅哥脸",站起来问保安:"你发现尸体的时候见没见到疑似凶器的东西?"

  保安摇头:"没有啊,我就看到这个人趴倒在地上血流了一地赶快报案了……咦,尸体怎么被翻过来了。"
  "那么,这个区域有没有装监控?"
  "没有。"
  洛静只好看向四周围观人群,说:"请问各位市民,你们有谁看到凶手或者是行凶的一幕了么?"
  第一遍没人回答,洛静正想询问第二遍,一个大妈忽手指离尸体最近的无关者方乐,脱口而出:"姑娘,他很可疑!"

  啊?!
  方乐立马大脑当机,随后驳斥的话连番而来:"大妈您没毛病吧,您不是看我身上有血就认为我是凶手吧?我来的时候这个人已经倒在地上了而你们已经在围观了,我是误会受伤的是我认识的人上来查看才沾到血的那一幕你们又不是没看到,再说你们看我这么气质大方外表阳光笑容灿烂的好市民像是会杀人的凶手么?像么?像么?"
  结果发挥过度,人群吁了一声,集体鄙视:"像!"
  有人补充:"听说凶手都很自恋。"
  方乐一头黑线,干咳,纠正说:"好吧,我不否认我刚才有一点点自我美化,不过你们说我可疑必须有具体的证据才行,不然请向我道歉。"

  前头指责方乐的大妈继续说:"刚才我从那边(手指一下)楼梯上下来一个男的往上冲差点儿撞到我,那正好是在我听人喊死人了之前,如果那个人不是凶手,为什么那个时间点往楼梯跑呢,而那个男的和小伙子你发型很像,你不可疑谁可疑?"
  大妈年纪不轻语速却不慢。
  方乐哈哈一笑,再次驳斥:"开玩笑,您不会因为一个发型就判断那是我吧,再说我这种发型还不是到处都——"
  "有"字出来前方乐摸着自己头发目扫围观人群,呃了一声把最后一个字咽下了。
  他忘了自己长年保持着一个非主流的蓬松头发型,人群里无一相近。
  大妈很"心善"地劝说:"小伙子,你就承认了吧,我见过很多种你这种罪犯,都是开始否认被人家丨警丨察一仔细问就不打自招了。"
  方乐呵呵呵三字音节,打量着大妈问:"大妈听口音不像本地人,您是游客么?"
  "我来自朝阳。"大妈得意洋洋。
  "好吧,我认输……那么这位朝阳大妈,除了发型您还觉得我和那位可疑的凶手哪里还像么?"
  "我只注意到头发。"
  "很好,请问这是几?"

  方乐举手做出了个V字型。
  大妈眼神斜睨:"小伙子,你这是在小看我不懂外语么?我在家乡戴红箍巡街的时候有很多外国洋人都用这个剪刀手跟我合影呢。"
  "那好,那您再看看这是几?"
  方乐保持着V字型向大妈靠近一直把手凑到后者眼前。

  "小伙子,你从哪里找的两根筷子。"
  "大妈,您有老花吧,眼镜是不是忘了带出来?"
  "你怎么知道?"
  "那个人差点儿撞到您说明当时你们距离相当近,还是正对着面碰上的,您却只认识发型对相貌和其他特征没有印象,只有老花的人才会远的能看清近的看不清,所以大妈您的证词不能做数。"

  驳斥完了一个老人方乐信心上升,睥睨四周问:"还有人说我是凶手么?如果没人的话我就走了啊,我还有事要办呢。"
  结果这话实在不该提,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儿张口就说:"叔叔你果然是凶手!"
  方乐视线下放,一愣问:"小朋友,你为什么说我是凶手呢?"
  "因为真相只有一个——"

  这位穿黑色小西服戴蝴蝶式领结的小朋友抬手伸臂指过来的一瞬间,背后似乎有某个附体的名侦探幻影一闪而过,而方乐差点儿趴倒在地。
  "小朋友,"方乐蹲下来,笑眯眯地抚摸着小男孩儿脑袋,"名侦探不是那么好学的呦,哥哥柯南看了一千集了,发现一个道理,最开始被指责是凶手的人往往不是凶手。"
  小男孩儿反驳说:"叔叔你撒谎,柯南才放到953集。"
  呃——
  "好吧,那你说哥哥是凶手,有证据么?你是不是看到凶手了?"
  "我没有看见凶手,但柯南说很多凶手案发后都会回到现场的。"
  "这是为什么?"
  "因为他们要确定被杀的人有没有死掉,有没有遗留不该留下的物证,还可能想把现场打乱好掩盖线索痕迹。"
  小男孩儿声音稚嫩,逻辑却清楚,真是个不得了的小家伙。
  这时候女警洛静也走了过来,从另一边摸了摸小男孩儿脑袋,和声说:"小朋友,你的爸爸妈妈呢?和你的爸爸妈妈回家去吧,看死人会做噩梦的哦。"

  "姐姐,我爸爸说了好孩子不能怕做噩梦。"
  "那,你的爸爸在哪里呢?"
  "我不知道,爸爸说有事情要办,让我在人多的地方等他一会儿,要是有人想把我带走,就大喊坏人要拐卖我。"
  你那位爸爸心真大……
  洛静放弃了和小朋友的对话,直起腰正色对方乐说:"方先生是吧,后面请你先留一下,我们可能要请您到公丨安丨局去做一下后续询问。"
  "喂,喂,你不是吧?"

  方乐大受打击的样子。
  "这位朝阳大妈的判断和小朋友的话你也信么?我真的是案发后才到来的啊,我从商场门口进来的时间你们可以调查呀,你们丨警丨察没那么糊涂吧?"
  洛静摇头:"方先生您误会了,您的身上的确沾染有死者的血液,您说误会死者是您的朋友的说法需要证实,您说自己在案发之后才进入商场的也需要证实,一旦证明您真的无辜,我们不会限制您的任何自由的。"
  这、这真的是将人怼的无话可说。
  而且这位女警认真的时候又具备一种约束性的力量,让人不由自主就去遵守。
  可方乐想到了什么,忽抗拒说:"不,这可不行,我不可能跟着你们去公丨安丨局做笔录什么的,我来这个商场就是要找可以为我作证的那位朋友的,而且前头他的电话突然中断了,要是发生了什么意外怎么办,我必须赶快找到他才行,可没时间在这里耽搁。"
  就在这里,人群外头忽然有一个人举手喊:"阿乐,我在这里,这里呀。"
  方乐猛然间扭头,刹那间空间里似乎氛围变了,犹如传说里孟姜女在长城下终于见到了丈夫的一幕上演了。

  "七哥?"
  "阿乐?"
  "七哥?!"
  "阿乐?!"
  仿佛翻越千山万水,两个男人在人群不知不觉分出的通道里迎向对方,拥抱,跳圈,还不断打着虚假的啵。
  一时间场面如同慢镜头回放……好吧,其实快镜头的话就是两个疯子重逢。
  但这已经给了现场"观众"相当大的刺激,人们纷纷下判断。
  "基。"
  "好基。"
  "郑中基。"
  "不,是郑在基……"
  朝阳大妈提前捂住了名侦探小朋友的眼睛:"小朋友,大妈告诉你,这个不能看的呦。"

  小朋友稚声稚气问:"奶奶,为什么不能看啊,比死人还可怕么?"
  朝阳大妈回答:"好孩子,看多了的话长大后会学坏的。"
  大妈你信不信我可以告你性取向歧视啊?
  旁边一位少丨妇丨也赶紧踮脚捂住老公双眼:"老公,你也不能看……"
  当然这些都是群众脑补过多了,方乐和七王爷只是兄弟而已,好兄弟虽然自带基属性,毕竟不是真基不是?何况现场还有事呢。
  所以方乐马上先从相聚的高兴中冷却下来,询问:"七哥,你怎么搞的啊,我还以为死掉的是你,你前头怎么电话突然挂断了我再打过去也不通呢?"
  七王爷姿态如怨妇,委屈说:"我正要拍照呢,一个人突然从侧面冲过来把我的手机撞掉了,电池松了,我又重新开机,给你再把电话挂过去,就提示占线。"

  "原来如此,"方乐点头,"我们正好同时给对方挂电话啊,那么之后呢?"
  "然后我感觉楼底下有吵嚷声,就没打电话了,顺着声音下来,看见了这里的人群,怎么样,是不是出了什么案子……啊,这里有个死人,跟我好像啊!"
  吓了一跳的七王爷一下蹦开,看得出是那种总容易忽略周遭细节的人。
  洛静看看七王爷体型,又对比下死者的,不由对方乐讲述的理由相信了大半。
  "阿乐,我们走吧,这里血淋淋的,好可怕。"

  明明块头不小的七王爷却向方乐身后面躲。
  "好,好,咱们这就走。"
  哪知道方乐刚迈出去两步,忽停下问:"慢着,七哥,你说你手机被人撞掉了?"
  “是啊。”
  “撞你的人什么样子?”
  “我光顾看地上手机了,捡起来以后才看了一眼背影,说起来发型跟阿乐你的很像,我差点儿还以为就是你呢。”
  “那是在几楼发生的事?”
  “嗯,”七王爷一副少女回思的样子,手指戳着嘴唇,“好像是四楼吧,我刚从五楼楼梯下来没多久。”
  “大妈,”方乐又转向朝阳大妈,“您差点儿被撞上是在哪里发生的呢?我是说从几楼到几楼?”
  朝阳大妈想了想,说:“我那时候正从四楼下到出事儿的这个三楼,应该是那一段儿的楼梯上吧。”
  “很好!”
  方乐完全一副真相我已经看穿的姿态,转而问洛静:“警官,可不可以透露下你们后面怎么做,打算怎么来查凶手呢?”
  洛静犹豫了下,说:“我只是先被派来维持现场的,如何查案不由我决定,不过你如果想我问的意见,我想是查商场监控,找目击者,找凶器及其他物证,尤其通过商场进出的人流筛选出嫌疑人群。”
  "那么,"方乐问,"你认为凶手现在在哪里?"
  洛静想了想,回答:"按照一般行凶逻辑,杀人后凶手会快速离开案发地,尤其这种商场是封闭场合,离开的晚了可能就会被警方或保安部门堵上,所以有很大可能已经离开商场。"
  方乐说:"错,大错特错,凶手不但没有离开,而且还滞留在商场里!"
  方乐手成八字支着下巴,完全一副模仿名侦探的架势,如果再有一件风衣、一个帽子和烟斗,那就是名侦探复合体了。
  洛静显然不笨,说:"刚才你问那两位撞见可疑人分别在几楼和几楼,莫非你是认为凶手向上面跑了并藏匿起来,反其道而行之?"
  "正是如此,"方乐分析,"事发这里在三楼,三楼正中间有个很显眼的自动滑梯,通过这滑梯可以直达下面两层楼以及正门进来后的大厅,但从三楼往上则必须走两侧的楼梯了,这两侧楼梯和一、二层是隔绝的,凶手从三楼只能上到四楼,从四楼也只能上去五楼,所以除非凶手敢大着胆子乘坐每层楼中间部分有监控的电梯,或者是那之后又原路绕了回来并从滑梯那里下去了,不然的确只能被困在商场里出不去。"

  洛静说:"这点你放心,警方到了后会组织警力在商场里搜查的。"
  "但我认为,你们不会搜索到可疑人物的。"
  "为什么?"
  "就像你说的,除非是精神变态,不然凶手杀人后就会追求尽快离开商场,他之所以不离开,必然有这么做的合理理由,离开危险,不离开反而更安全,我认为有一个可能最符合这个定位,就是凶手是这座商场的员工,而且是工作状态的员工,他如果案发后离开商场,必然成为警方怀疑对象,要是不离开,自己的工作者身份反而可以带来掩护。"
  这时候那位蝴蝶领结的小朋友忽然手指着说:"叔叔,你模仿柯南,还没有柯南分析的精彩!"
  方乐猛扭头摆出一个僵硬的笑脸:"小朋友,你闭嘴好不好,柯南有哥哥这么帅么?"

  人群又集体吁了一声,有人喊:柯南也没你这么无耻……
  把头转回警花那边,方乐继续显摆说:"另外凶手不仅是商场里的员工,而且最可能是所属的店面5楼以及以上的6楼、7楼和8楼的员工,还是东半面——就是朝阳大妈和七哥来的那片方位——的店面员工,他之所以杀人后用跑的方式,是因为必须快速回归原岗位,不然长期离岗被发现,时间上的不在场证明就破了,所以我建议立马召集那部分店面里案发时间段不在店内或岗位上的员工,我是指所有员工包括管理部门的,然后集中到这里来审讯,这样还有另一个好处,不论我们有没有当场审讯出凶手,他犯案时所使用的道具尤其是凶器的匕首将无法继续处理掉乃至带出大厦,那可是关键物证吧?"

  这时候一直被晾在一边的那位保安插话说:"那个,这位先生,您的这种发型至少在我们保安里是不允许留的,如果凶手真的是那个被大妈和您朋友撞见的人,他至少头型是——"
  方乐打断说:"头型不重要,可以戴发套……警官,快下决定吧,每耽搁一刻,凶手的物证销毁概率就会加大。"
  洛静沉思片刻,下了决心说:"好吧,这位(保安)队长,麻烦你了……"
  十五分钟不到,七个不同服饰的商场员工就在三楼案发场地被集结起来并站成排。
  洛静本想驱散围观人群,方乐却认为人群的存在可以带给凶手压力,再加上还没被运走的尸体,凶手除非心理素质实在高,否则多少会露出破绽。
  方乐背着手,在成一排的七人面前缓缓走着,并制造出很强的气势说:"知道我为什么单单把你们七个集中起来么,那就是杀人凶手就藏在你们中间,要知道案发到现在半个小时都不到,警方(我)就锁定了嫌疑人群,你们是肯定逃脱不了的,最好现在就承认罪行,不然,哼哼——"

  他装×的表演还没有进行完,七人中站在最边缘的一个忽然软软倒下……
  七人里最边上的一人倒下,方乐就马上手指过去说:"露馅儿了吧,哈哈,凶手果然就是你——"
  谁知道站一旁的保安过去扶住了那个员工,解释说:"方先生,他有晕血的毛病,平时一见血就晕,这一点儿商场里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的。"
  "是么?"
  方乐尴尬地挠头笑了笑,说:"是么?哈哈,晕血的人当然不太可能用匕首杀人再当场把匕首拔出来带走,那就把他带下去休息吧。"
  方乐重整气势,手又指向距离那位晕血者最近的一名员工,无耻地撒起谎来:"其实我刚才指错了,本来想指的是旁边的你,你认罪吧!"
  人群毫不客气地揭穿:
  "找借口了。"
  "在找借口了……"
  第二位员工苦着脸求饶:"大哥您饶了我吧,我怎么可能是凶手。"
  "那你的脸怎么白了,不是心虚是什么?"
  "我心不虚,但我肚子虚啊,不瞒大哥你说,我今天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上班时间一直在不断跑厕所拉肚子,啊,不好,又来了——"

  此人以别扭的背影姿势外加冲刺速度冲向最近的厕所,拦都拦不住。
  "咳,"方乐又尴尬了一次,辩解说,"拉肚子只是他自己说的,谁知道真假——"
  几乎同时厕所那边传来一声鲜明的某类撒气声。
  呃——

  方乐终于捂脸没法见人了,七王爷拍拍抵在自己胸前怀抱里求安慰的方乐,鼓励说:"兄弟,撑住。"
  大作家放下双手,保持前两遍的动作,手指向鼻下有一撮小胡子的第三个人,同样的话脱口而出:"凶手就是——"
  "我。"对方主动接话。
  "太好了,你认罪了。"方乐松了口气,返身和七王爷对个掌,场面实在是LOW。
  第三人正经说:"先生,我只是给你接个话避免尴尬,我不是凶手。"
  "那你案发时间为什么不在岗位上?"
  "因为我去照顾我的孩子了。"
  "你的孩子是谁?"
  "科南。"
  "谁?!"
  那边的蝴蝶领结小朋友跑向第三人,嘴里用童稚的腔调喊着:"爸爸。"
  "好儿子。"
  父子相拥。
  "你好无耻,"方乐凛然指责,"竟然利用自己的小孩儿做不在场证明。"
  "相信我,"对方说,"如果你有了孩子,不会在他面前做杀人这种事的,何况我一直跟科南在一起,我离开他的时候这边儿已经集结起了人群,案件已经发生了,科南就跑来看热闹,我没有时间杀人的。"

  这位父亲以和儿子近似的口吻冷静地自我分析着,那正儿八经的模样跟没正形的方乐形成鲜明比对。
  "这个才像名侦探。"
  "这个才像……"
  人群纷纷下定义。
  方乐觉得没资格继续审问这对儿父子了,手指向第四人:"凶手就是……好吧,你自己告诉我是不是凶手吧。"
  那个套路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再用第四遍了。

  "我……"
  "你?"
  "我、我……"
  "你、你?"
  "我我我……"
  "你你你?这位兄弟,你是不是口吃?"方乐双臂抱胸,不耐烦问。
  "不、不是。"
  "那为什么结巴了?"
  "我、我紧张。"

  "你为什么紧张?"
  "因、因为你问我是不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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