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大典的传说

作者: 北元

  第1章 请你吃肉
  这是一片北方的山林,柞树、槐树、桦树、落叶松,彼此犬牙交错,遍布山岭,茂盛而葱茏,一直延伸到视线消失的地方。
  密匝匝的树林里,响起窸窣的脚步声,分开枝叶,一个人影跌跌撞撞走了过来。他直奔一处山坳,那里有水流的声音传出,果不其然,是一个清澈的水池。
  捧起清凉的池水,仔细清洗,不放过任何角落,片刻之后,水池映衬出一张年轻的面孔,十足新嫩,最多十三四的样子,皮肤没有半点瑕疵,饱满的胶原蛋白几乎要溢出来。
  眼睛皂白分明,鼻梁英挺,嘴唇红润,牙齿整洁白皙,真是一个好看的少年郎!

  偏偏这个少年郎没有头发,脑袋光溜溜的,如同剥了皮的鸡蛋,不只是头发,就连眉毛和睫毛都少的可怜。不过即便如此,少年也咧着嘴,露出满意的笑容。
  “能从山火逃出来,别说变成小和尚,就算变成小尼姑,也只能认了!”少年喃喃自语……他叫刘淳,是一名农业专业的大学生。
  相比其他的同学,刘淳对土地有着超乎寻常的热爱,发自骨髓的那种……家里往上数,几辈子都是农民。土里刨食,靠土地吃饭,就是天下最大的真理!
  刘淳深信不疑,哪怕费尽千辛万苦,成为了全村唯一的大学生,在省城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依旧在积攒了一笔钱之后,回到了老家,承包了一片土地,办起了养殖场!

  一切都十分顺利,谁知一场山火,打断了刘淳的致富美梦。
  等他再度醒过来,发现自己身处一片漆黑的焦炭之中,用尽浑身的力气爬出来,在地上,留下一个小小的人形印记。
  在那时候,刘淳就发现了异常,他的手脚都变小了许多……莫非是浴火重生,凤凰涅槃?刘淳来不及多想,饿到痉挛的胃,让他看到树皮都想咬一口!
  刘淳很幸运,他没走两步,就踢到了一个圆滚滚的东西,拾起一看,居然是只烧焦的兔子,显然,可怜的兔子没有猪脚光环,只能成为猪脚的口中餐了!
  撕掉焦黑的皮毛,里面的肉还算鲜嫩。
  百步之外,居然还有个猎人搭的窝棚,空空荡荡的。刘淳顺理成章,霸占了窝棚。他在里面找到了一张被人丢弃的破麻片,已经腐烂到掉渣,刘淳小心翼翼围在腰上,就算没人看,也不能光着屁股啊!

  解决了“衣”,接下来就是“食”了……足足一个时辰之后,第一缕青烟蹿起,刘淳几乎感动的哭了。
  钻木取火!
  他做到了!
  赶快把半熟半生的兔肉放在上面烤,刘淳吃光了大半个兔子,只剩下一对最肥的后腿,他想留到明天吃,毕竟不是每天都能捡到兔子的。
  吃饱了肚子,刘淳终于有精力思考了。
  如此浓密的森林,没有半点现代的痕迹,唯一人类的遗迹——窝棚,也是用树枝撑起,外面罩着桦树皮,连接处是用麻绳绑起来的。
  没有铁丝,没有尼龙绳,甚至连包装的塑料都看不到……这个猎人还真是环保啊!
  刘淳如是感慨着,他又转了一圈,在距离窝棚不到十米的地方,发现了一支长矛,在中间断开了,看样子似乎是被什么东西踩断的,他把半截长矛抓起,上面有着一层厚厚的铁锈。
  刘淳拿着长矛,找了一块石头,用力把铁锈蹭去,露出长矛的面目,他仔细辨认,发现锻造的手段非常落后,铁上面有很多密集的气泡孔,像是蜂窝似的。刘淳不由得摇了摇头,拿如此之差的武器去打猎,这个猎人不只是环保,还胆大包天啊!
  正在这时候,突然响起脚步声,刘淳下意识抓紧了手里的半截长矛,虽然简陋,却也是他唯一保命的东西了!
  他警惕扫视着,从不远处,走来一个很高壮魁梧的大汉,满脸的络腮胡子,还背着一张弓,衣服破损多处,露出遒劲的手臂,肌肉遍布,充满了力量。
  刘淳发现,大汉脚上穿着一双麻鞋,上面是麻布的裤子,打着绑腿,再往上,盘扣短袄,头上是个桃儿大小的发髻,用木簪别着,外面罩着一层网巾。完全是古人的打扮,尤其是一张古朴的大弓,更像是出土的文物。
  这家伙绝不是什么叶公好龙的汉服爱好者,也不是某些粗制滥造的影视剧演员……浓密的森林,简陋的窝棚,断裂的长矛,还有眼前的大汉!

  刘淳突然涌起一个可怕的念头,自己不会到了另一个时空吧?
  一把大火,把自己烧得穿越了?
  刘淳傻住了,那个大汉走到了他的近前,都没有反应,傻愣愣的,跟中了定身法似的。大汉瞧了瞧他,小家伙赤着上身,连头发都没有,光光的脑壳,很是怪异。但大汉也没心思管这些,他咳嗽了一声,“小子,你是山民?有吃的吗?”
  刘淳还是没法应,大汉无奈摇头,用力勒紧腰带,准备离去。突然刘淳抬起头,“有!”
  他把仅有的两个兔腿送给了大汉。
  “那个大叔……你能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吗?”

  大汉疯狂啃着兔腿,三口两口就吃光了一个,正在啃下一个,听到刘淳的问话,他愣了一下,“小子,你是这山里人?”
  “嗯,我一直住在山里,几天前,发生了山火,就剩下我一个人了!”不用演戏,刘淳的声音就跟哭差不多了。
  “怪不得头发都烧没了,能活下来就是运气!好运气!”
  大汉心中想到,他飞快啃光了两个兔腿,随手把骨头扔了,在胸前抹了一把油脂,感叹道:“小子,看你挺可怜的,偏偏三爷还有事情,帮不上你。”大汉顿了顿,又道:“当下是洪武二十年,你一个人没法在山里活着,能出去就出去吧!不能出去——反正老子也没办法!”
  大汉舍不得耽误时间,用力一跺脚,快步离开。

  “洪武二十年啊!”
  刘淳从窝棚出来,找到了水池,清水洗过,脑子也跟着清醒了。
  穿越对他来说,不是什么接受不了的事情。
  洪武二十年,也不是什么可怕的年份!
  相反,在朱元璋的励精图治之下,大明已经有了几分盛世的底蕴。

  尤其难能可贵,在三四百位皇帝之中,朱元璋算是最疼惜老百姓的,没有之一!靖难之役离着还远,这是个很惬意的时间。
  前提是自己能走出深山,还有,他要取得一个合适的身份。洪武年间,最严厉的就是户籍,入不了黄册,没有路引,寸步难行!
  刘淳思索着,他倒是不觉得走出深山有什么难的,即便没有指南针,他依旧懂得怎么辨认方向,只要向南走,就错不了!
  刘淳一个鲤鱼打挺,重新站了起来。
  “大明朝,小爷来了!”

  刘淳用力大叫,胸中的愤懑一扫而光。此刻已经是傍晚,他准备返回窝棚,规划一下,等天亮之后在出发。
  突然,池边的树林传来沙沙的声音。
  “是那个大汉?”
  刘淳循着声音看去,不看还好,一看吓得魂飞魄散!
  从草木丛中,探出颗硕大的脑袋,长长的鼻子,锋利的獠牙,棕黑色的皮毛,嘴角还垂着口水,正吭吭唧唧向水池走来!
  “野猪!”
  刘淳简直抓狂了,他可不想变成野猪的晚餐,老子还要领略大明的风光呢!在这一刻,身体的潜力百分之一百二十爆发出来,刘淳几乎没有犹豫,转身三步两步冲到了一棵槐树的前面,攀着粗糙的枝桠,身体比猴子还灵活,迅速上到了十米左右的高处,抱住一支碗口粗细的树枝,大口喘气。
  就在这时候,那个硕大的野猪居然冲了过来!超过五百斤的大野猪,就像是一个威力十足的坦克,横行无忌。超过十厘米的獠牙,比匕首还锋利,刘淳甚至能想象到刺入身体会是什么下场!

  野猪像是发了疯,用庞大的身躯,一下一下,奋力撞击,刘淳觉得自己就像是大海上的一叶扁舟,随着风浪起伏,随时可能被吞没。他的心嘭嘭乱跳,唯一能做的就是手脚并用,抱住了树枝,最好野猪的精力能赶快消耗殆尽,不然,他的下场一定很惨!哪怕手里有半截长矛,凭着他单薄的身躯,也不是野猪的对手!
  突然,野猪停下了撞击,抬起硕大的头颅,向一个方向望去,就在这时候,一支箭突然穿过蒿草,正好射中野猪的左眼!
  这一箭可是够深的,足足射进去小半截。但野猪的生命力也不是开玩笑的,发疯的畜生朝着二十米外射箭的人冲了过去!
  “是他!”
  刘淳认了出来,来人正是那个大叔!他身手灵活,野猪冲来,不慌不忙绕着大树转圈,躲避野猪的攻击,同时又准备再给野猪致命一击。
  不凑巧的是,大叔的箭壶被藤条挂住,转身之际,箭洒落了满地。来不及拾起,野猪就冲了上来。
  大叔脸色骤变,急忙奔跑,正巧到了槐树下。
  “给你!”
  刘淳几乎没有考虑,就把手里的半截长矛扔给了大叔。大叔果断接过,这时候野猪狂叫着冲来,大张的嘴巴里,喷出恶臭的气味。
  大汉瞧准了机会,就是这一下了!他奋力将长矛刺入野猪的上颚,同时迅速滚开,几百斤重的野猪受不住势头,直挺挺撞上了槐树,长矛再次断裂,可也顺着脆弱的上颚刺入后脑。
  一击致命!
  野猪轰然倒地,大叔远远避开,等野猪停止了挣扎,他才走了过来,抬头看了看树上的刘淳,忍不住摇头。

  “小子,还真是有缘,下来吧,三爷请你吃肉!”
  第2章 锦衣
  一堆篝火,一条几十斤的野猪后腿,烤得滋滋冒油,香气顺着鼻孔蹿入,刘淳早就饿了,又被野猪吓得半死,他恨不得把一整头猪都塞进肚子里。
  不过他还保持着一丝冷静,这个大叔明明让自己自求多福,怎么几个时辰之后,又回来了。而且还仗义出手,救了自己不说,又请自己吃肉,未免太好心了吧?
  瞧他满脸笑容的样子,跟刚才完全换了个人!

  要不是穿着长相没变,刘淳都不敢相信是真的!刘淳警惕地瞧着大汉,这家伙比上一次见到的时候狼狈了不少,胳膊腿上多了好几处口子,脚下的麻鞋也破了,大脚趾头调皮地钻了出来。
  看起来是在森林了吃了苦头,转了几个时辰,又恰巧回到了窝棚不远处的水池,跟自己相遇!
  刘淳似有所悟,“你迷路了,对吧?”
  大汉愣了片刻,大喇喇道:“凭着三爷的本事,一座小小的山林有什么难的。三爷是心好,怕你小子喂了野猪,才过来救你的。”
  “原来你又未卜先知的本事,知道我会遇上大野猪啊?”刘淳呲着白牙问道!
  大汉顿时讪讪无语!

  刘淳算是看清楚了,大汉才没有这么好的良心。要想救自己,第一次就带着自己离开,岂不是更好!
  不过刘淳也清楚,他一个人没法在树林里待着,必须尽快出去。偏偏他又小胳膊小腿,细皮嫩肉,别说再遇到野猪,就算是一只狼都能把他给吞了。
  即便侥幸出了森林,他也是两眼一抹黑,根本不了解情况。更没有光明正大的身份,若是遇上了歹人,直接把自己卖给了大户人家,或是弄到了乱七八糟的地方,成了贱民,那可就彻底完蛋了!
  刘淳认真瞧了瞧大汉,看着还算憨厚坦然,而且功夫也不错。

  唯有把宝押在他的身上,可千万要有良心啊!
  刘淳默默祈祷,也不多废话了,只是闷着头道:“我会在密林中辨别方向!能找到出山的路!”
  “当真?”
  这下子大汉没法继续装了,他是真的迷路了,转了好几个时辰,又转到了原点,两只兔子腿都消化干净了,肚子咕咕乱叫,虽然他有功夫,能打猎,但也不能一直在森林里,更何况他还有要务在身,必须尽快出去才行。
  假如这小子真能帮上自己,那可就太好了!
  他情不自禁道:“你是山里的人?怪不得会辨别方向!”大叔忙用匕首,割下一大块肉,讨好似的递给刘淳。

  “吃!多吃点!”
  野猪肉滋滋冒油,肥瘦相间,瘦肉不柴,肥肉流汁!
  别说饿得前胸贴后胸,就算是吃得饱饱的,也能啃几口。刘淳伸出了爪子,将肉接过来,张开嘴巴就咬。该死的野猪,想吃自己,却没有料到,转眼之间,变成了自己的口中美食!
  真香!
  刘淳吃得豪迈无匹,既然大汉有求于自己,吃他的烤肉,也是情理之中。
  连着吃了三大块,足有三四斤的肉进了肚子,肥美的肉汁在舌尖儿融化,看在贡献了这么美味的猪肉份上,刘淳对野猪的恨意都消失了。
  刘淳仰着头躺着,露出鼓鼓的肚皮,嘴里还有残存的猪肉,含混道:“万物生长靠太阳,白桦树的表皮,向着太阳一面,会比较洁白光滑,反面则要暗淡许多。另外,松木冲着南边的方向,会渗出更多的油脂,只要根据松油的分布,就能确定太阳光是从哪边射来的!”

  大汉也吃饱了,侧耳听着,还真别说,这小子讲得有点道理,貌似他也听常进山的人提到过,只是没有这小子说得明白透彻。
  “太阳从南边射来,也就是说,往南走,就能回到大明了!”
  大叔喃喃自语,脸上终于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小子,你给我当向导吧,咱们一起出山!”
  目的达到了,刘淳欣然答应。

  休息了一阵,身体也恢复了力气,既然要出发,就要做些准备。刘淳爬起来,主动走到大野猪的旁边。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野猪的肩部有伤口,但是却愈合了。
  这家伙一定和猎人相遇过,没准猎人就是死在了野猪的嘴下,那个断裂的长矛可以作证!若是没尝过人肉的滋味,这个畜生怎么会发疯攻击自己?
  “大叔,把匕首借我。”刘淳咬牙切齿道。
  大汉没有迟疑,将割肉的匕首扔给他,刘淳瞄准了相对柔软的腹部,用匕首割下了两大块猪皮,然后从中间分开,变成四块。
  他把相对大一些的两块给了大汉,然后把剩下的两块裹在自己的脚上,用匕首钻了几个洞,然后又砍断一根藤条,把上面的皮扒下,分成细细的一条,从孔里穿过,就像鞋带一样,胡乱扎在一起。
  看着亲手做出了的“皮鞋”刘淳哭笑不得,这怕是最丑陋的鞋子了。不过没关系,有一层猪皮保护,脚就不会磨破了。
  他又四处瞧瞧,突然发现在水池旁边,有一簇野草,高一尺多,不是很显眼,仔细看去,其茎微方,叶对节生,似旋复叶而长大,有细齿,背白多纹。茎端作穗,长一、二寸,穗中开淡紫小花,一穗有细子四粒……刘淳努力回想着,小时候爷爷曾经带着他去山里采药,换取学费。
  当时爷爷就教了他很多草药的常识,这是夏枯草!
  把汁液涂在伤口上,能迅速止血,还有清火明目的功效。
  注意到了大汉的伤口,刘淳就走了过去,摘了几株夏枯草,然后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把草放在上面,又用另一块石头捣碎。
  而后,他把绿色的汁水送到了大汉的面前。
  “抹上吧,能止血的!”
  大汉没急着接受,而是用手指捻了捻汁水,然后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这才缓缓道:“是夏枯草?你还懂药材?”
  刘淳咧嘴一笑,没说什么。
  大汉倒是来了兴趣,还以为山里的孩子都是笨蛋呢,没想到这小子又懂得辨别方向,还认识药材,真是难得!
  “小子,你,读过书吗?”此话一出,就连大汉都摇头了,自己也是犯傻了,一个从小生活在山里,连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的傻小子,上哪去读书啊?
  可令他惊讶的一幕出现了,这下子真的就拿起了树枝,在地上划拉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
  大汉喃喃读着,露出惊讶的表情,这小子还真识字啊!
  大汉不知道,刘淳也在注意他!这家伙身手了得,看样子也是认字的,放在洪武年间,说他文武全才都差不多!
  他绝对不是普通人!
  刘淳现在急需一个身份,需要一个落脚之地。

  他很清楚,洪武年间,是法令最严格的时代,尤其是户籍制度,更是被坚决执行。像他这样,没有身份,也说不清楚来历的人,保不齐就会被当成贱民,入了贱籍。那样的话,生生世世都没法翻身,还不如死了算了,也省得殃及子孙!
  刘淳能做的不多,他希望引起大汉的注意,在展示了写字的本事之后,刘淳有把烧剩下的炭火推到了一边,地面有了温度,铺上一层厚厚的松叶,热气不停上涌,躺在上面暖呼呼的,足以驱散山林里的寒冷和潮湿。
  把“床铺”弄好之后,刘淳主动坐在了一边,对大汉道:“我守着上半夜,大叔先睡吧!”
  大汉更加惊讶,这小子挺会来事的。
  他仔细打量刘淳,十二三岁的样子吧,长得眉清目秀,可身量不矮,尤其是骨架粗大,虎背,彪腹,螳螂腿!是个好苗子,这要是长到六尺以上,没准能当大汉将军,在御前听用,可比他这种出生入死的强多了。
  可惜啊!他不是我的儿子!而且我也没有儿子!

  大汉的心突然一痛,他不愿意继续想下去,只有闭上眼睛,假装睡觉,热气熏着,浑身暖洋洋的,好几个月了,还从来没这么舒服过……像他这种人,哪怕睡着了,都要睁着一只眼。
  大约过了一刻钟,有淡淡的烟味钻入鼻孔,大汉缓缓睁开了眼睛,发现刘淳正抓着一把艾草,放在了炭火堆上,艾草燃烧,发出来的味道,正好能驱散蚊虫。还能遮盖气味,避免野兽来袭。
  刘淳特意选在了下风口,尽量避免烟气熏到大汉。
  还是个心思的小子,大汉涌起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他脱口而出,“小子,你给我当儿子算了!”
  刘淳吓了一跳,他当然想讨大汉的欢心,不只是为了出山而已,毕竟他是穿越以来,第一个见到的人,离开了森林,怎么活下去,也需要人家指点。
  只不过刘淳没想到,这位跨越的步子这么大,居然要收自己当儿子!
  到底答不答应啊?刘淳纠结中。
  大汉以为他不愿意,又急忙补充道:“我是朝廷的锦衣卫,给我当儿子,不会吃亏的!”
  第3章 绣春刀之梦
  大叔似乎也没有多想,直接脱口而出,等说完就后悔了,锦衣卫名声可不好,这小子能答应吗?
  自己这么大的岁数了,让一个少年拒绝多不好,因此没等刘淳回答,便讪讪补充道:“我随口说的,你别当真!”
  这一句,差点把刘淳弄得内伤了!
  认真点好不!

  刘淳那个气啊,作为穿越者,他怎么可能不知道锦衣卫?
  那可是个凶名赫赫的衙门,影视剧里的锦衣卫,通常都是武功高强,心狠手辣,专门陷害忠良的反面角色。
  眼前这个大叔武功高强倒是不假,只是其他的方面还没看出来。刘淳坚信,不管什么行业,都有好有坏,哪怕是太监,也有忠贞之士,更何况锦衣卫了!
  只是要收自己当干儿子,是哪根筋儿粗了?
  难道是看自己长得好看?
  刘淳忐忑不安,可又觉得是天赐良机,能攀上锦衣卫,他就有了靠山,不但能活,还能活得挺好!
  “那个,大叔!我一直生活在山里,不知道什么是锦衣卫,爹娘刚刚死了,我,我认你当干爹,他们能不能答应?”

  刘淳没有拒绝,只是顾忌父母的感受,倒是让大汉挺高兴的,还算有良心!尤其是一个山里的娃娃,连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他哪清楚锦衣卫的好坏啊!
  所幸翻身坐起,到了刘淳的身边,蹲下身躯,正儿八经谈了起来。
  “你没什么亲人,也没有去处,留在山里,早晚被野兽吃了,你父母会愿意看到吗?还不如给我当干儿子,我带你出去,干爹保证让你娶妻生子,荣华富贵。以后你多生几个孩子,继承自家香火,为父不会在意的,你爹娘在天之灵,也会安慰的。”
  刘淳用手托着腮,想了半晌,貌似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能默许。
  大汉立刻笑了起来,干脆不睡觉了,拉着刘淳,两个人并肩围坐在篝火前面,有一搭没一搭聊了起来……大汉告诉刘淳,他叫柳三,在锦衣卫中,人称三爷,还算有些地位。
  锦衣卫的前身是拱卫司,老朱还没当皇帝的时候,就已经组建了。
  起先的锦衣卫是老朱手里的一支王牌人马,最能战,也最忠心。冲锋陷阵,不计生死,立下了无数功劳,被视作左膀右臂,心腹中的心腹。
  随着地盘越来越大,事情千头万绪,纷乱如麻,老朱逐渐赋予锦衣卫更多的权力,并且让他们从战场转向了其他方面。
  对外刺探军情,对内监察文武,了解百姓所思所想,收买天下豪杰,提供最准确的情报,说句毫不夸张的话,朱元璋能打下江山,坐稳龙椅,离不开锦衣卫的付出!
  而且国初的锦衣卫和后世不一样,全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拿柳三来说,他是朱元璋收养的孤儿之一,当然了,他没有沐英的运气,能成为老朱的义子,也没有指挥千军万马的本事。他只是作为一个锦衣卫,替老朱出生入死!
  早在洪武十年,一道命令下来,刚过而立之年的柳三就被派到了北平。当时因为第二次北伐失利,大明处于积蓄力量的阶段。

  柳三数次出塞,深入草原,跟许多弟兄一起,侦查情报,提供消息,确保了第三次和第四次北伐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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