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角的蜡烛

作者: 烛光

  在三百六十行当中,盗墓这个行业,说的好听点就是剑走偏锋,实则就是一些偷古人遗物的贼,严重的话来说,就是盗窃国家地下宝藏来维持生计的闲散人员,简称罪犯。
  有道是行行出状元,盗墓这种社会文化现象,从古至今都没有停止过,从大量考古资料和新闻报道中不难发现,一座座或大或小的墓葬被偷盗、破坏。
  据记载,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后,开始兴起墓葬之风,与此同时盗墓行为也日益盛行。
  而南北风俗又有不同,南方把盗墓叫倒斗,北方则叫挖坟,实则干的都是同一件事情,盗取墓葬中的陪葬品,用来交换金钱。
  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盗墓逐渐成为了一份职业,甚至是官职,也就有了分门别派一说,大体有四大门派,分别是摸金、发丘、搬山、卸岭。
  这个故事要从我爷爷开始说起,他出生于军阀混战末期,参军便是抗日驱赶侵略者,接着又去参加了抗美援朝,能活着回来,简直就是祖坟冒青烟的大造化。
  本来是个战斗英雄回归的大团圆结局,但是故事从这里才刚刚开始……
  我没有见过爷爷,因为在我爸十几岁的时候,爷爷便离乡背井,从此再也没有回家,当时社会原因,只能认定为人口失踪,所以只剩下奶奶带着父辈一行子女六个人,艰难地维持着生活。

  而在我十六岁的那一年,父亲和大伯也同时离开家乡,说是到外地做生意,可从此音讯全无,同样的经历再度发生再我母亲和我的身上。
  母亲在回忆父亲的时候,她说我父亲出走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和我爷爷很相似,而当时基本还不够成熟的我,并没有当做一回事,直到四年之后的那一天,也是我这一生最难忘的一天。
  那天,父亲突然间出现在我们母子的面前,这本来是个皆大欢喜的场面,但是此刻的他,满脸满脖子都是奇怪的“红瘢”,就犹如有一些人酒精过敏之后,满身红一片白一片的样子,模样非常骇人。
  在和母亲交谈了片刻当中,父亲一直咳嗽不止,他把我叫到了身前,将一颗橙红色的珠子放在我手中,那颗珠子大概只有拇指大小,通体都是流畅的花纹,只有一处有着如同一颗永远不会闭上的眼睛一样的纹路。
  “大宝,这是……”父亲刚想嘱托些什么的时候,他的口里忽然喷出一口血,那血的颜色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并非是通常的血红也不是淤血的漆黑黑,而是一种不同寻常的黄色。
  同时,父亲的呼吸衰竭,整个人痛苦不堪,躺在地上抽搐了没有几下,从此便撒手人寰,这件事情对于我的影响太大,怕是此生都不会忘记,想来他当时必然异常的痛苦,自我安慰的话来说,那就是时间并没有持续太久。
  正是因为这颗来历不明的珠子,在我上大学的时候,便报考了历史和考古,但是天意弄人,因为自己在这方面的天资有限,并没有考上,母亲因为供我上学,已经再负担不起我重考的资金,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放弃了学业,开始学人做生意,主要是古玩交易。
  在倒腾了几年之后,在当地也有了一家自己的小铺子,可是随着古董行业的萧条,大城市都不是那么好做,更不要说我身在这样的小县城中,眼看着连房租水电都交不起了,我不得不前往南方去寻求货源。
  干我们这一行的都知道,南方十万大山,有着数不清的古墓,而那边也是盗墓成风,有些人家自然会有一些老物件在手中,也不用多说,只要碰到这么一两件,那就应了我们行业的一句话,便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我选择的地点是天府之国——四川。

  事不宜迟,我是说走就走,在坐着火车到达当地之后,便进入钻进了大山当中,老话说“山东叫山,全是平原,四川叫川,全是大山”。
  一路上几经辗转,当我坐着老牛车上,路上崎岖的厉害,幸好沿途的景色不错,山上种满了山茶,绿油油的且很整齐,这让我一个来自北方的小伙子感到很是新鲜。
  到了一个名为“南越”的小村庄,整个村子里边只不过十几户人家,值得一提的是,到达这里还要经过一条铁索桥,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异常的恐高,看着桥下湍急的河水,我生怕哪一块泛着绿毛的木板被自己踩坏。
  在村头,一个胖子正和当地人聊着,他一口的京腔,光着膀子,左右肩膀上都是老虎模样的纹身,脖子上还挂着拇指粗的金链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本地人。
  我走了过去,便听了个大概,这个来自北京的胖子是到这里来自驾游的,车放在几十公里的小镇里边,听人说这里有古玩,所以就来碰碰运气,谁家有就拿出来,他一定给对方一个合适的价格。
  很显然,我没想到自己来这么偏僻的地方,居然都被人截胡了,不过有道是价高者得之,我这次过来可是怀揣了好几万的现金,以及那些以高利贷方式借给我钱的那些亲戚朋友的期盼呢!这个胖子也很快发现了我,我们两个同为外地人,而且做这一行没有别的,就是话特别多,我本来以为自己够多了,没想到这家伙的话比我还多。
  “兄弟,虽然看你这文绉绉的样子,但也不像是来这里写生啊!”胖子就跟我聊天,随手还丢给我一罐燕京罐装啤酒。
  我接到手里,象征性地举了一下,笑着说:“跟你一样!”
  “说嘛呢,你这就跟卖冰棍的老太太似的,人家喊卖冰棍卖冰棍,你来一句跟他一样,你这不摆明是要抢生意嘛?”胖子笑呵呵地打趣道。
  我喝着啤酒问他:“收到什么东西了没?”
  “毛也没收到一根。”胖子无奈地叹了口气,不过他马上又表情一变,指了指远处水边洗衣服的几个姑娘说:“但这里的妞是真不错!”
  我看了过去,长相中等,但身材极好的乡下姑娘,正挽着袖子和裤腿洗衣服,露出的小臂和小腿,那个干净利索那个绰约白嫩,不愧是南方姑娘。

  坐在路边的大青石上,男人之间,酒一喝多那肯定不分你我,熟悉之后,我才知道这个胖子叫“胖虎”,地道的老北京人,也就是说他们祖上至少三代以上都生于北京葬于北京的那种。
  到了晚上,我们两个借宿到村长家里,我第一次见识到了没有电的地方是怎么生存的,他们点的还是那种老旧煤油灯,最好的也是一盏老保险灯,简直打破了我以前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胖虎更是眼睛瞪的和铜铃似的,他生活在北京,更加难以置信。
  但我们两个在这陌生的环境里边,还是异常的新鲜和兴奋,尤其想到白天那些水边洗衣服的姑娘,估计至少坚持住个个把月,绝对不是问题。
  胖虎这家伙跟村长买了一只羊,只花了两百块钱,直接就在院子外面架起了篝火,说要给全村来个烤全羊开开斋,他什么想法我能不知道,我对女人不是特别的感兴趣,但也不反感,也就没有拆穿他不怀好意的龌龊行为。
  在村长的通知下,全村的人都来了,他们还带了自酿的酒,我要给老乡们钱,但是他们都摆手不要,说我们请他们吃羊肉,他们请我们喝酒是应该的。
  胖虎很快跟村里的姑娘们聊的火热,他毕竟是大城市来的,见识也广,说实话他个人长得不像虎,更像是头猪,但丝毫不影响他在这里的地位。

  自酿的酒很容易上头,没一会儿我和胖虎就喝多了,在大姑娘们欢声笑语下,村里的人也逐渐散去,那只可怜的羊只剩下一堆骨头,不得不说村民的战斗力实在彪悍。
  胖虎又丢给我一瓶酒:“张宝,我叫你宝子吧,你做这个行当多久了?”
  目力透过茂密的树冠,我望着蔚蓝天空上的银河:“三年多了。”说完,我回过神看向他:“你呢?”
  “我嘛……”胖虎笑呵呵地回答:“我的职业可跟你不一样,咱们已经是兄弟了,我也就实话告诉你,我是个倒斗的。”
  “盗墓贼?”我直接脱口而出。
  “我草,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怎么那么难听啊?胖哥我可是有名号的,我是堂堂正正的摸金校尉。”胖虎说着,将他脖子上的金链子丢给我看。

  我之前的目光一直放在他的金链子上,根本没有注意下面银色胞浆的小吊坠,此刻借助篝火的光芒一看,果然是个摸金符,而且还是那种相当有年头的老物件。
  “还真是穿山甲爪子做的。”我入手就发现了。
  “行家啊!”胖虎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很快就把金链子抢了回去,好像生怕我不给他似的:“祖传的摸金符,实话说吧,我最近手头有点紧,过来想碰个好墓,你也没收到上面东西,要不咱们兄弟明天一起进深山里边碰碰运气,怎么样?”
  我没有允诺他,而是试探性地问她:“那你盗过的墓一定不少吧?”
  胖虎自然和我开始吹起来,什么小墓无数,皇陵重冢他都去过好几个了,然后就开始给我讲起来他盗墓的所见所闻,搞得他在古玩古董方面,比我这个职业古董贩子都见识广。
  我也是闲的无聊,明知道他的话十分里边不知道有没有一分真,还是听得津津有味,全当是睡前故事来听。
  “既然你这么见多识广,看看我这个物件。”我也是喝多了,便从脖子上面讲父亲临死之前交给我的珠子,放在了他的手里:“你认识这东西么?”
  胖虎入手一看,眼睛一亮:“我靠,雮尘珠啊!”说完,他整个人一愣,然后很严肃地盯着我:“宝子兄弟,这东西哪来的?”
  我就把父亲的事情大概说了一些,问他:“什么是雮尘珠?你知道这东西的来历?”
  “原来你家老爷子的遗物啊!”胖虎说这话的时候对我挑了挑眉毛:“他真的没有告诉你这东西是干什么的?”

  我耸了耸肩:“要是知道,我怕是也不会干古董古玩这一行了,你快说说你知道的。”
  胖虎就拿出一支烟,我连忙给他点了火,他才慢条斯理地说:“你还别说,听说雮尘珠的人就不多,真正见过这东西的就更没几个了,也就是我这个四代单传的摸金校尉,接触的各式各样的人多了……”
  “咳咳,能不能别废话,我想听关于你说的这颗雮尘珠的来历。”我真的很急,否则也不会不让他继续喋喋不休下去,毕竟我们相处的时间还不超过24小时。
  胖虎见我急了,也就不再卖关子:“是我家老爷子的一个朋友,就像你说的那样,也是个盗墓贼,他从一个汉代大墓中摸出了一颗和这个一模一样的雮尘珠,根据野史记载,这珠子是地母所化的凤凰,自商周时期起,就被认为是一件神器,凭借雮尘珠能够修炼成仙,有脱胎换骨的功效,但是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才能发挥他的作用。”说着,他拿起雮尘珠对着月亮照了起来。
  我就又像是听了个故事或者传奇一样,这些根本不能满足我从那时到现在对这颗珠子的好奇心,毕竟老爷子在临死之前把这东西视如珍宝地交给我,就犹如传家宝一样,那肯定是有一定道理的。

  可是,胖虎又马上给我讲了另外一个故事,他说:“这雮尘珠最早出现在商朝君主武丁手中,是这个家伙把它命名为雮尘珠的,之后周文王曾经把这些内容记载到了天书里边,不过这些机密,始终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几乎所有的君主都梦想能够成仙得道,长生不死,永保万年江山,所以都竭尽全力去破解“雮尘珠”的秘密,秦末的献王就是因为舍不得这件“雮尘珠”,所以才离国而去,准备到山里找个地方,修炼成仙呢!”

  “你是说,这珠子是一件连君王都想得到的宝物?”我从胖虎手里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雮尘珠,和之前的感情完全不一样了,并不是这珠子有什么改变,而是我的心境变化导致的。
  “是啊,这雮尘珠又叫凤凰胆,你要是愿意出手的话,我可以帮你联系个买家,给你一个童叟无欺的价格。”胖虎眼睛里边已经闪烁着金钱的光芒。
  “这东西我是不会卖的!”这是我的实话。
  胖虎却说:“你先别着急下定论,我估计这雮尘珠至少他玛的可以卖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也说不定,到时候你听了价格再说这话。”
  说实话,当胖虎说出价格的时候,我非常的心动,这和中了五百万现金大奖一样的,甚至比这个还要让我激动,看来我爸并不是什么都没有给我留下,而且还留下了这么一件可能改变我一生的东西。

  接下来,我们两个久久没有交谈,各自想着各自的事情。
  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差不多捂着胸口的雮尘珠要睡着了,胖虎却说:“宝兄弟,你知道盗墓有一个门派叫搬山派吗?”
  “听说过,怎么了?”我翻了个身问他。
  胖虎坐起来说:“我家老爷子那个朋友就是一个搬山道人,他认为只有染满了黄金浸的古玉眼球,那就是天神之眼,所以当时他得到雮尘珠的时候,整个人兴奋到几乎癫狂的状态,可是没过多久,我家老爷子就得到了他的死讯,至于那颗雮尘珠到了什么地方……”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努了努嘴:“现在显而易见了。”

  “你想说什么?”我听出他话里有话。
  胖虎眯着眼睛回忆道:“我记得我家老爷子让我叫他张叔,你家老爷子又姓张,而且那个张叔就是和你老爷子死的时间差不多,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巧合吗?”
  “你的意思是我们的父辈是朋友?这也太巧了吧?”我也诧异地坐了起来。
  “这不是重点!”胖虎点燃烟,狠狠地抽了几口:“我想说的是,你很有可能是搬山道人的后代。”
  抽完这支烟,胖虎倒头就睡,而且还很快就睡着了,那呼噜打的连天,前期我觉得今晚我可能要失眠了,但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梦里,我看到了一望无际的沙漠,在沙漠的中心地带,一座巍峨的高山矗立在那里,山的腹部有着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一群穿着怪模怪样的人,正对着那个洞穴膜拜着,在这些人的脸上看不到虔诚,反而是深深的畏惧……
  第二天一早,天刚刚蒙蒙亮,村里边就闹腾了起来,我和胖虎也被惊醒了,穿好衣服出门就碰到了村长,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他们村里有几个年轻的猎人出去打猎,结果就回来一个,说他们遇到了危险,至于什么危险还没来得及说话,就整个人就昏死了过去,已经送往镇里医院了,能不能活下来也是个未知数,村里人要去大山里边找人。我和胖虎都是那种性情中人,别人对我们滴水之恩,我们就算不是涌泉相报,至少也尽力而为,昨晚人家村民盛情款待我们,还给我们喝了自酿的美酒,现在人家有事情,我们不能当做不知道,所以主动要求帮忙找人。

  村长也没有推迟,毕竟这边山川相连,一座挨着一座,去的人自然是越多越好,只不过给我们找了两个当地人,让她们带着我们进去。

  这两个女人,说是当地人,但只是在这里生活了两三年,其实她们是山外面到这里来教书的,说是类似支援西部建设的那种大学生,在这里她们的身份是教书的老师,很受当地人的爱戴。
  两个女老师,漂亮一点儿的叫月婵,来自陕西西安,而个高一点儿的叫唐兰馨,则是天津人,两个人的年纪相仿,都是二十二三岁的样子,但比同龄的人明显要成熟的多。
  在赶路的过程,我向胖虎再次提起雮尘珠的事情,这时候他是清醒的,所以说话也就没有昨晚喝醉那么笃定,用的都是大概可能也许之类的词语,不过有一点儿他没有骗我,他确确实实是正牌的摸金校尉,这件事情只能我们两个知道,千万不能告诉第三个人。
  大山里边的气候非常的闷热,大长腿的蚊子特别多不说,而且个头大的吓人,用胖虎的话来说,抓上十几只就可以炒一盘菜……
  可能是天生体质的关系,也许是每个胖子的通病,胖虎就特别的招蚊子,一路上骂骂咧咧的,这也不能怪他,身上凸起的血包已经很刺眼了。
  在看不到背后的村子之后,我有些担心起来,这要是在里边迷了路,怕是能活活困死在这山川沟壑之间,而且听说里边有大型的食肉动物,更加替自己的小命担心了。
  胖虎却是一脸的淡定,从背包里边掏出了非常老旧的指北针说:“宝子,怕个啥,咱们有这玩意,不会迷路的。”
  唐兰馨也摸着她手里的猎丨枪丨安慰我:“没事,我们还有猎丨枪丨,今天进山的人这么多,有什么事情直接开枪,很快就会有村民寻着枪声来接应我们的。”
  月婵倒是沉默寡言,一路上什么都不说,手里牵着一条土狗,说起来她跟狗的交流,比跟我们都多,这让两个男人不由地心生极大的挫败感。

  走了大概两个小时之后,胖虎就指着前面的一座山问:“两位妹子,这山是什么山?”
  唐兰馨拢了拢散落在脸颊的头发,说:“三凤山,听他们当地人说,在古时候这里落过三只凤凰,由着三只凤凰化成了这一座山。”
  我定睛一看,面前这座山拥有三个凸起,就像是一只三头怪物一样,再结合山形来看,还真就像是一只即将展翅高飞的三头怪鸟,肯定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才有了三只凤凰这样的传说流传下来。
  胖虎问我:“宝子,你懂风水吗?”
  我抓了抓后脑勺:“小时候我爸教给我一点儿,后来我又自学了一些,只是从来没有实践过,怎么了?”
  胖虎笑呵呵地指着三凤山说:“在风水来说,这座山叫‘三头凤玄凰脉’,适合埋葬像皇太后这样身份的女人,是个难得的风水宝穴啊!”
  我立马就否认了他这个说法:“人家皇太后死了,肯定是和上一任皇帝合葬在一起,怎么可能自立坟头呢?你这话说的不符合逻辑。”
  “无知!”胖虎白了我一眼:“皇陵一旦封闭,里边机关重重,从启动之后,可以延续到千百年之后,永生永世都不会再开启,皇太后就是薨逝了,也不会再埋葬进去,而是选择距离皇陵最近的地点,择一处最佳的风水宝地另行埋葬。”

  我一想还真有那么几分道理,要是按照胖虎的话来看,这个三凤山假设真的埋葬着一个皇太后,那么这附近应该就有一座皇陵的存在。
  摸了摸心口前的雮尘珠,父亲从小教我的东西,在这里好像还真能看出点什么,再联想到胖虎之前说我是搬山道人的后人,或许还真就让他猜对了。
  在我们说起这个,唐兰馨就说,她在村子里边听村里的老人说过,这里边埋着一个大人物,具体是谁不知道,但祖祖辈辈传说是个女神。
  对于这样的口头传说,我不是太相信,要不知道在悠久的历史之中,很多人物都被神话了,其实也就是某个朝代的掌权者,目的在于让萌福后代,让后辈子孙更好地将权利掌控下去。

  我说出自己的想法之后,胖虎立马就提出了他的观点,那就是掌权者为了死后墓葬的安全,故意散播一个鬼神论的谣言,以让一些盗墓贼望而却步。
  继续往深山里边走,胖虎拉住我,故意和两个女人保持一定的距离,然后才悄声说:“宝子,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看来该是咱们兄弟发财了,找个机会摸下这个女神的墓葬,咋样?”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我们两个进来的匆忙,没有任何的前期准备,虽然我没有干过挖坟盗墓的时候,但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现在我们两个挖耳勺都没带,怎么可能去挖深埋在地下的墓葬,便是摇头:“现在是人命关天,我们还是帮忙找人,这件事儿以后再说。”
  胖虎有些失望,不过他心态调整的特别快:“也对,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别他娘找一天都找不到人,到了晚上再碰到妖魔鬼怪什么的!”

  身边毕竟有两个女人,我怕吓到她们,便盯着胖虎说:“别瞎说,在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的,怎么可能有什么鬼怪,那都是小说里边杜撰出来的,要是真有,为什么我活了二十多年都没见过呢?”
  胖虎看到唐兰馨的脸色开始不对劲起来,便大笑着圆场:“哈哈,开的玩笑嘛,老子也不相信有什么鬼,最多也就有个粽子什么的。”
  月婵瞥了胖虎一眼,她终于开口说话了:“你见过粽子?”
  “这个,这个不就是端午节纪念屈老板吃的那个嘛!”胖虎哈哈地打趣,但是他的鬓角已经开始冒汗了。

  “你们可别提什么鬼呀怪呀的,这地方邪的很,我可听村里老人们说,这地方经常闹鬼,没有吃过熊心豹子胆的人,在晚上是要被活活吓死的。”唐兰馨说着,已经开始将脖子上的玉弥勒握在手里,嘴里一个劲地念着:“阿弥陀佛,有怪莫怪。”
  在休息的时候,我们吃着干粮喝着山泉,欣赏着大山大川的美景,很快将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抛之脑后,开始真正的进入了大山腹地当中。
  我是不怕那些自无须有的鬼怪,更担心这地方会有大型的食肉动物,比如豺狼虎豹什么的,即便有猎丨枪丨,那些畜生可不会乖乖站着那里给你打,而且野兽大多数都是偷袭猎物,直接就要脖子,一击致命。
  哗啦啦……

  又是将近两个小时的路程,我们走的腿都酸了,这时候听到了清脆的水流声,也不像是河流,而是一条无名的小溪,只是四周树木繁茂,一时间无法找到而已。
  走着走着,便是到了那三凤山的脚下,那条小溪就在眼前。
  此时,我们每个人都累得够呛,庆幸是没有遇到想象中的野兽,而胖虎一屁股坐在一段枯木桩上,摆着手说:“不行了不行了,老子他娘的实在走不动,休息一下。”
  我也是咬牙坚持着,想要给两个女人一个好印象,倒不是自己有什么龌龊的想法,而是想着万一通过这次的事情,在两个女人回去一宣扬,村民都觉得我这个人还行,然后就会拿出自家藏匿的古董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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