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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提起的往事
作者:
笑飞飞
第一章找工作
为了追逐深远理想,向往所憧憬的美好生活,在我小的时候,父母拉着我的小手,乘坐东渡的货轮,前往朝鲜。但我所信奉的却是日本,回国后,每当有人问起我去了哪个国家,入了哪国国籍我都会说“日本”。事实上我没有去过日本,可它的文化信仰,尤其是电视里播放的日本军人所信奉的武士道精神,更是深深的影响了我。
天灰蒙蒙的,远处的灯光眨巴眼睛,寂静的夜晚,刺骨像寒风吹遍我全身每一个角落,结了仇似的往我衣缝里钻,残留的唯一热量都要夺了去。月光贴着我的脸,鼻尖处披上一层淡淡的白光,我圈缩着身子蹲在号地点,窥探着目标窗户上的动静。不出我的意外,果然没有动静,我观察这个目标已经整整3天,现在我几乎可以断定,目标没有任何潜在危险。我朝号地点的大凡打了字形的手势,您还别说,如今社会找工作都讲究工作经验,三百六十行各吃各家饭,当然干我们这一行,也不例外不是
我跟大凡一前一后弓着身,活像两只奔跑的猴子,运动到号地点楼下,目标在五楼,从上面弓着半个身子往下看,大部分的人都会往里退,要是有恐高的非得吓出身冷汗。可对于我们这样的行家来说,小菜一碟,我干着行已经有两年了。两年前我还是一个迷茫的日本青年,由于不能说流利的中文,加上没有高的学历,甚至可能因为历史原因,我找工作四处碰壁。来到中国不到三个月,身上的钱就全部花光了,我很憎恶贼的,倒不是因为我家曾经被贼光顾过,在朝鲜干贼是最低等的职业,一辈子让人看不起。我是有气节的人,哪怕我饿死也绝不会干贼的勾当。
那天,我饿着肚子在大街上晃悠,想找份临时工换口饭吃。街上灯红酒绿,食物香味弥漫着整条街,满肠肥肚的男人搂着打扮时尚靓丽的女人,从我身旁经过,我被撞了一下,差点没飞出去,结果那男人非但没有给我道歉,我也不奢求。但他却在我眼前叽里咕噜的一直说个不停,回国初我中文一开始有些生疏了,恰恰那个男子说的却是当地浓重的方言口音,我没听懂他讲什么,可从他那口玉米黄的牙齿之间中喷发的浓浓酒气和那大声的叫嚣中。
我可以认为这是具有敌意的,一个身在国外的异国他乡之人,他的种种行为将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是一个民族国家的尊严。可能我那双天生锐利的眼神激怒了他,狠狠地推了我一把,几乎没把我的身体推断成两截,受此侮辱我愤怒了,尽管以我弱小的身躯无法同他强健的体魄抗衡。但与生俱来的那种大和民族不服输的,刺激着我的灵魂,在那短短的几秒瞬间,我的拳头充斥从未有过的力量,我想那是武士附身了。武士道的精神是大和民族的精髓,早在60多年前,民族的祖先就凭借着这一精神在对待支那人的战役中,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令敌人胆战心惊,肝胆寸断。此刻,我犹如一个古代的日本武士,又是神风敢死队的一员,我不怕死,身上除了一件旧外套和一张十元的纸币,我已经拿不出任何值钱的东西。按中国人来说,我比他来的命贱,所以我不怕死何况我现在已经走投无路,对前途一片渺茫,我更不怕死。我双手紧握我的武士刀,两眼发寒光直愣愣的盯着他看,今天遇上我算你倒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他也不甘似乎,只轻轻一甩手旁边的女人就被推在一旁,他从临街的摊位门口拾来一只拖把,一端斜接触地方,只一脚拖把头就和身子彻底分开,他左手紧握余下的拖把柄,尖尖的顶部宛如一柄锋利的宝剑,难道今日就是你我各自代表中日双方的刀剑决战吗我这样想着,好吧既然这样说什么我也不会给大日本民族丢脸的。
手上的战刀此刻充满了神力,寒气逼人。我挥舞着,宛如一道凌空的银光闪电,在黑夜中划起一道道的流星。陌生的男子似乎被我的刀术吓倒了,我只学过一点点格斗皮毛,现在我连这一点也记不起来,正所谓无章胜有章,耍完刀之后,向前一迈岔开脚,双手紧握战刀,将全身的力量通过战刀都传递到了手上。见了我这正式,我想他是怕了,相信他一定从电视上看到过,能摆这样的人,往往都身怀绝技,一旦投入战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他单手握拖把柄,两眼炯炯发光,散发着某种令人难以解读的气味,我不怕他。他的气势早就被我压倒了,他的战斗意志已经彻底摧灭,他除了投降,没有其他可以选择。是的,他只有投降这一条路,大和民族是不会向任何低头的。他缓缓向我走来,难道难道他想拼死一战不成好吧支那人,我不怕你,你来吧!
我没打过架
但绝不是因为不会打,我会打,由于我脾气太好的缘故的,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唯一的一次机会就是在我上初中,那一年我刚好14岁,初二的样子还没出国。骑脚踏车上学是初中的明显标志,打架的那天,和往常一样,在校门口我停下来买个饼吃。
“吉吉,吉吉!”我似乎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声音急促而熟悉。
回头一看,果不其然只见大块头和矮子两人和另一个我不曾认识的男生扭打在一起。矮子和大块头两人曾我小学的同学,年幼的我们曾经一块,偷跑着出教室,一块下河摸鱼,钓龙虾。一块瞒着老师,趁中午吃饭的时间,捧着饭盒子上游戏厅,噼噼啪啪的打游戏。这两人虽只是我们一大帮人中的其中之一,可总算也是铁哥们好兄弟了。
“过来帮忙啊!吉吉”矮子冲我喊到,一只手却把早已紧握的拳头向那个陌生人砸去。
“等等,等我把并吃完再说。”我扬起手中的大饼。
三分钟后,我饼吃完了,他们也打完了,是我同村的好友路过冲了上去。曾经一个小学混出来的,见到此情形,当然义无反顾。不幸的是,关键时刻由于我不忍心丢下刚咬了一口的大饼,我被架上了不义的框框,就这样,任由我如何辩解,最终还是失去了两个好兄弟。
最好的防手就是进攻,进攻才有胜利希望,还没等到他走到我面前我就冲了上去,宁可死在进攻的路上,也绝不坐以待毙等死。刹那间,一道闪电顺着我的战刀划过,只听见“嘎吱”一声,便重重的压到我的肩上,这样的结果,我不恨我自己技不如人,我只恨铸刀匠,没能铸好刀,以至于在我的中日刀剑大战上,败北。这样的铸刀匠,换是在大东亚圣战,只配给军人擦皮鞋。
晨辉,依旧按时光顾这座江南水乡代表特性的都市。香甜美味的食物妖娆美艳的女子尊贵奢华的珠宝还有人群灿烂的笑脸……不过这一切,都与我无关。
我是被一只棕色毛的野犬舔醒的,狗嘴散发的恶臭,直到现在都令我都怀疑它是否患有狂犬病,醒来后,脑袋旁横断了一个竹鞭,那是我昨晚一直拿着当拐棍驻的那根,不知是那个人把它折断了,我越想头越疼。生疼的头使我对这个世界观发生了改变,它一直在我眼前摇晃,即使是笼屉上令我垂涎三尺散发热气的包子也是如此。我口袋只有十块钱,我买了两个包子,老板找了我5块钱,似乎这里的包子的确很贵,小时候,我在中国买包子都是五毛钱一个的。我捧着热腾腾的包子,也不管嘴角处留有昨晚的淤青,一口便将包子囫囵吞枣似的咽下,到了肚子路,也不觉察不到味道如何,只记得恍然间太想吃包子了。
我晃晃悠悠的找到一个火车站,靠在坐椅上,生疼的脑袋迫使我不得不躺在上面眯一会。没想到,这一咪竟是整整三天,这三天里我靠着仅剩下的五块钱,艰难度日,饿时便乘人不在,从垃圾桶里捣腾他人吃剩下的食物,运气好的那一次竟还有半只鸡腿,中国人真他妈的浪费,我一边吃一边晬。
到了第四天晚上醒来时,我知道我晚了……
每次总是在清洁工下班之前在垃圾桶里寻食的,可能是因为前一天实在太累了,一觉竟睡过了头,车站的几个垃圾桶全部空空如也。肚子在不断的抗议着,它是现实主义者,画饼充饥那一套对它根本不管用,我实在忍不住了,当一个人饿急了,为了生存,是什么事情都愿意做,我当然也不例外。在凌晨23点的样子,我当了第一回小偷,当时我捂着自己的脸,左手抵住我饥饿难耐的肚子,来到一个睡着的乘客旁边,看他穿着还可以,判断不出意外是个有钱人。沉睡的他用手捂着他的包,一旁蹲立的我确实不好下手,只得抓耳挠腮干着急,如果饥饿能使人心生智慧的话,我想这话是不错的,以至于我后来所遇到工作问题中,一旦遇到难题,我就向饥饿请教。我缓缓把他摇醒,书上曾经说过,这个时候的人处于游离状态,无论你做什么只要不妨碍他继续睡觉,他都会满足你,后来的结果也验证了这一切。
在我轻摇他的时候,他问我干吗我亲切的对他说,“别抱着包睡觉,会着凉的!”果然,这样的白痴理论就是成就了现实,他真的“放心”的把包存放在我那。当我手里接过包时,我犹豫了,从未有过的难过,那一瞬间至今我都还记忆犹新。我在思想斗争,这不是丢祖宗的脸嘛!堂堂的大和民族,堂堂的男子汉,居然干这般偷鸡摸狗的勾当,传出去还有颜面面对朋友,面对亲戚。
想到这,似乎饥饿难耐的肚子又有了一堆新的理论反,是脸面重要还是生命重要难道就因为怕丢脸,让自己横死街头,无人收尸吗倘若我现在死了,又怎么能愧对远在异国他乡的父母了吗想到这,为了不使远在他乡的父母伤心,为了能够尽孝心,一咬牙一跺脚,脚底一抹油,怀里揣着那个“神圣”的手提包,一路低着头,弓着腰,脚下踩踏尊严,迎着寒风在黑暗的掩盖下,一路顺着小巷狂奔。
大凡听到我的命令后,一个飞跃就窜到了一楼的窗台,浑身上下长满了吸盘,蜘蛛侠一般的伸展双臂,挪动脚,灵活的向上一步步攀爬,如果这是一场攀爬比赛的的话,我想我是比不上他的。大凡也是个苦命的娃,今年不过十八岁。我遇到他那会,那时我已经上道了,火车站那座小庙早就容不下我了。我靠着敏捷的身躯,足迹遍及周边所有中高档小区,做贼我也是有原则的,从来不向穷人下手。报案电话几乎被打爆,那帮丨警丨察为了抓我已经是挠破头皮,心里恨的牙根痒痒,恨不得一抓到我就剥皮抽筋。
我第一次见到大凡时,是在一家酒店的门口,那天他倒了霉运,失手被擒,三四个中年男子围着狠狠地打,大凡抱着头向逃出来,一路逃,一路砖头加石块,搞得一条好好的街道,一边狼藉,最后拳打脚踢一通还不算,临走时一男子掏出把刀,在他的屁股处还捅了一刀,深怕大凡不够痛苦。都是这条路上混的,算来也是同行了,既然是同行怎么着也得帮他一把不是。再说我一个人孤身在外,哪天要是被抓说不定,也没个人给我收尸来着。想着,我便上前将他扶起送他至医院替他包扎伤口。他流着泪一个劲的叫我叔叔,我当时气坏了,我才三十岁啊我有那么老嘛!我见他没地方住,看他皮青脸肿的样实在可怜,就先在我那间三十平米的房间里住下来。三天后,我告诉他我也是一个贼,身份相同的关系,一下子就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那双稚嫩的双眼里散发着渴求的光,我不具备太多亲和感染力,大概因为是同行,他就把我当成了是哥了。我还告诉他,我不是中国人,我是日本人,外形上瘦弱的我可以以假乱真,可说话的语音上,虽在中国混了两年,可还是有点发音不住。比如吃饭,我总是说“鸡饭”一直都改不过来,至今也没有。爱能超越国籍的局限,那么此刻我认为同行也是的,命运相仿的我们,没有因为对方的国籍,也不因早年的历史问题。当然我怀疑他对那段历史不是很了解,总之他的内心接受我了,既然这样那么我也不好意思下逐客令了。
夜幕下我们很像窗台上两只的壁虎,爬那光秃秃的玻璃窗。顺着水管和空调外机介质,轻而易举的爬到了五楼,大凡爬到五楼,窗台是紧闭的,几根铁横在眼前。是防盗窗!我已经站在四楼的空调外机上,仰着头默默的望着大凡,熟练的掏包里的工具。我相信他,十几米的五楼都被我们踩在脚下了,小小的防盗窗还有什么好畏惧呢果不其然,不到五分钟,骄傲的铁管早已横躺在冰冷的窗沿。大凡,一个滚西瓜就溜进了号目标,我嘿嘿的轻声的笑了两声,这家伙当初救他没错。
号地点里,月光斜了巴掌大的一块地,风透过撬开的窗口,舞动厚重的窗帘,跟我想的一样,偌大的三室一厅,安静的能听见自己的脚步。这声音是我当初最为恐惧的声音,也是我做贼以来内心一直过不去的一道坎。不过,现在早已荡然无存。屋里的物品琳琅满目,电视机电脑冰箱洗衣机,这架势,想必我要的宝贝不会少,也不枉我观察这么些天了。还没等我开始下手,大凡早已熟练的开始翻箱倒柜,书桌前的抽屉早被他打开,各种发票文件之类的纸张七零八落的散落了一地,白的跟冬天夜下雪花一般。年轻人就是聪明能干,我教他一两回他就懂了,这样的孩子如果没有遭受命运的欺凌,送进学校一定能成为社会的栋梁,不过此刻……我已经不能想太多了,对于我社会又是何尝的不公呢唉……
大凡拼命寻找保险箱的位置,按照他的思维逻辑模式,能拥有这样房子架势的主人一定会有,藏有大把钞票和各种名贵的保险箱,不枉自己曾经兢兢业业的工作。我一点都不急着找保险箱,这间房子我已经整整观察了三个月,我判断,房子的主人应该是个老板,他只是在周末才回来住一次,每次回来都带着一个靓丽的女子,而且每次都长得不一样,几乎平均三个礼拜就要换一个。我猜想应该是**一类的人物,情妇不可能这么短的时间一脸脸的换,老婆更不可能。
进了屋我倒是有一种回家的感觉,很温馨,心也很放松。连刚才爬墙时的那种紧张担忧感,也随着流出的汗水一起散发了。我缓缓的走到冰箱前,一打开,各种饮料的占尽视野,我的喉咙发干发痒,随手拎起一瓶可乐就喝了起来,一开盖“啊,真爽!”。冰箱的下层整齐罗列各种食物,有香肠腌肉鸡蛋蔬菜……我就知道,这家伙肯定亏待不了我们这些辛苦人。这不,早就备好了丰盛的晚餐招待我们了不是大凡还继续在隔壁的房间,翻来覆去的寻找他的保险箱。刚喝了半瓶饮料,肚子又咕噜咕噜的闹腾起来,想必是晚饭吃的汤面消耗的差不多了。今天是礼拜一,我掏出昨天在公交车上从一老头身上顺来的手机,一看显示才11点,早着呢。手机是只诺基亚。在中国的几年我也重新学会了尊老爱幼的道德准则,即使是贼也得有基本道德不是原本我也不想顺他,可他跟别人谈话时竟然说,自己儿子是土地规划局局长,我想他龟儿子必定是捞了不少油水,顺他的反正顺的也是赃款,为民除害不是,即使不脏,那也是公款,既然是公款给谁不是给呢虽然我不是中国人,可我小时候好歹是在中国香港长大啊,怎么着也算半个中国人了,生活在中国前后加起来五年了,五年间中国政府给我一只手机作为礼物也不算过分吧。我把冰箱的大部分食物都一股脑的搬到厨房,在这凌晨时分,我打算制作一场盛宴犒劳自己和小弟。做贼这么久了,还没好好的在家里吃过顿丰盛的晚餐,现在别人给我提供这么好一机会,当然不容错过了。
“谁”恍然间,我听到储物柜中有异动,我赶紧调转刀头,颤抖的刀尖指着厨房的储物柜里喊道。“谁出来!”我极力加重自己的声音,壮胆以便吸引大凡过来,从心里角度出发去支撑自己瘦弱的身躯站立。虽说手里拿着菜刀,可身体还不不住的摇晃,钻进他人衣柜的大凡听到了我的吵闹声,停下手里的活,抓了柄扫把直奔我来。两双锐利的眼睛死死的盯住储物柜,两颗不安的心紧紧的揪着。
夜依旧是静静的,深夜的月空里点缀着几个一闪闪的星,肃冬的夜里听不见蚊子嗡嗡的鸣叫声,两个人手持武器静静的望着柜子,里面有某种神秘来物,我推推大凡,他戳戳我,论谁,都不敢向前靠近半步,生怕会引起什么事情,只要稍微有一点点动静,心就会惶恐不安。屏息了几分钟之后,大凡终于熬不住了,他吓唬道:“你要是不出来,我就放火了。”
“别别别!我出来,我出来就是。”里面的人终于开口说话了,让我大吐一口凉气,心里的那块石头也总算是落地了,他妥协的中文是我回国后听过最好听的甜言蜜语。柜子里像被捕获的耗子一样,手颤巍巍的扶着边缘一角,惊恐的钻出个中年男子,瘦瘦高高的,眼睛的位置闪着光,月光下有东西在闪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还带了副眼镜,手电在他身上徘徊良久。果然,一副眼睛,头顶一片荒芜的草地,让人觉得他肚子多了很多墨水。怎么难道是这家的主人回来了,我想着,可这个人跟我前几日看他的模样不像啊难不成是他老爸,我的心揪的紧紧的,我做贼两年了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仿佛我的私人秘密,被人登载在报纸上大力宣传一般。可细细一想,是他老爸干嘛钻柜子里去,有毛病啊还是傻了啊
第二章遇贼
“你是谁”脸有点热热的感觉,胃里憋得很难受,应该是到了饥饿所能承受的极限,我强忍着饥饿从嘴里蹦出几个字。
“别误会,我不是这里的主人,我是贼。”眼镜男子把双手挡在面前,摆出一副退缩的熊样子。原来是同行啊,好说话好说话,大凡抢在我前面说到。我戳戳了这个不懂事的家伙,还说在社会上混了那么多年了,一点社会经验都没有,这也难怪他只配做个小贼。
“谁能证明你是谁”眼前的这个人,倒是让我想起了鲁迅书中写到的那个孔乙己的打扮,酸秀才,为了生计也不惜成为梁上君子,但我无法将他同贼联系起来。他仿佛脸上就写着“我是好人!”换个场景,倘若在大街上,说他是好人绝不会有人怀疑,但有谁非指着鼻子骂他是坏人,恐怖难以令人置信。他天上就是一副好人相。
“我真的是贼,我要不是贼我躲柜子里干嘛”抽搐着面部肌肉,似乎有那种有理说不出的感觉,此刻让我联系到小时候在中国学到的一个故事《窦娥冤》,看他的搞笑的样子,倒真有那么几分相似。
望着他,我不说话。
“我躲柜子,躲柜子是为了找吃的,然后,听见有贼,不,有人来了,你就钻进去了,你是害怕。你的,不说实话,沙拉你!”眼镜男子百口莫辩的脸上,立刻滑下一颗颗豆大的汗珠,看来他是真的怕了。
“饿,饿真是贼,你要打就打吧,千万不要杀了俺!”说着,他蹲下捂着了头,摆出一副任人挨打的姿势。
“那好,我问你,你的那什么证明你是贼。”我模仿爷辈日本军人当年在中国的说话方式,至现在为止,我都没学会一句流利的日语,可我总觉得那种说话方式,能给中国人带来一定的震撼感。杀人如麻的电影,一定能使他认为我也是这样的人,他就不敢说假话了。
“你的,拿什么证明你是贼”我扯着嗓子喊着,并挥舞着自己手中的菜刀,眼看着就要砍到他了。大凡见状赶紧扑上来拦我,扫把往地上一扔,双手拼了命的抢我手中的菜刀,嘴里喊着,“哥不要杀他,不要杀他。”
我当然不想杀他,只是想吓唬吓唬他而已。戏演的太过逼真了,没想到大凡也被我骗了进去,贼曾经也是有梦想的,这一场景换个场地,比如站在舞台,鲜花和掌声一定都将属于我。现实,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啊但他引起的落差未免也太大了,现实中,我只是一个躲着黑暗中,永远都害怕阳光没有任何的前途的小毛贼。确切的说,连一个真正的本地贼都算不上。
“我,我……”我的举动显然是吓着他了,幸好他不是个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否则他就不可能继续站着同我说话。
“我,大哥我能证明,我能证明他是贼。”从偏旁里跑出一个黑影,转瞬即向我这边靠近,夜色的笼罩下,我不能看清他长什么样,隐隐约约看着轮廓似乎来得比自己要强壮些。
面对“大敌”来袭,大凡立即起开,重新拾起扫把,架起,就像电视剧里演的关羽耍大刀。我们做好了架势,黑影走在面前,他打开手电,他的手电一下子让大凡手里的黯然失色。手电下的黑影脸比较白,年龄跟大凡上下,脸上有一块烫伤,如果除这块伤不算的话,应该算俊俏的。锅里煮的食物“鼓鼓”的开始沸腾,我沉静了几秒,看了一眼眼镜老头那张苍茫的脸。见他没有敌意,我怯怯的迈开脚步向煤气灶走去。
我拿起一个大碗,把里面的食物盛到里面。在我端起碗的时候,我想着既然大家是同行,相逢就是缘,四海之内皆兄弟,庆祝一下。
昏暗的灯光下,桌上摆了四碟小菜,很像是浪漫的烛光晚餐,幽静而又有情调,大凡不知从哪里寻来几瓶红酒。我不喜欢喝酒,主要是怕误事,记得有一次喝完了酒,向一个女人伸出贼手。话说酒壮怂人胆,这话是不错的,那天,我明知道我的手已经是引起她的注意了。可还是不以为然,显然我是被发现,可令我奇怪的是她居然装作不知道,想必是她怕对她人身造成伤害,满身的酒气定是让他联系到报纸上贼被抓后打击报复受害者的画面,心中的阴影令她恐惧了吧。
今天是个礼拜二,我断定这家屋子的主人是不会回来了。既然这样,同为天涯沦落人,既然在此相逢,何不酣畅淋漓对酒当歌,卧睡明日,岂不快载。我倒是挺想了解这个文学大师模样打扮的老头,究竟是如何走上贼的道路的。当我问他时,不知是因刚才的惊吓还停留在他心中,还是他实在不愿吐露,吞吞吐吐的只讲了个大概。由于我个人的理解能力也有限。
酒过三旬,从他那个醉酒的徒弟口中,我了解到师徒俩是走江湖的游医,绰号,“一斤药”声称治人病只需一斤药即可,超过一斤他就坚决不治。那一回,游到了一个有商人家里,商人的女儿换了不知名的怪病,怎么看也不见好,“一斤药”表示也束手无策,商人从农村妇人口中听说过一斤药的名号,世上没有他治不好的病,不愿错过这次机会。苦苦哀求“一斤药”无论如何都要救救他的女儿,“一斤药”心软了,答应拼一拼,一斤药有约在先,如果治得好那就好,如果实在治不好女儿死了,也不能怪罪。商人点点头,这回他使用药的剂量足足超过了两斤,服药后的第一天商人女儿起色有了明显的改善,第二天又开始恢复原先的衰弱,第三天越来越差,没挨过五天就死了。商人今年50岁了,就这么一个10岁的小女,爱女心切的他把所有的仇恨都集中在“一斤药“师徒上,说是他害死了他宝贝女儿,当着他的面活活的砸了招牌,身上的钱财也被夺了去,流落街头,师徒俩不得已才走上贼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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