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的故事

作者: 萤火虫

  记得曾经有人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喜欢上一个人需要多久?
  1、2、3……
  答案是,三秒。
  那时十六岁的凌夏正踩着厚厚的积雪,搓着冻得通红的手,等待着学校篮球馆开门。她所在的师大附中是恒河这座二线城市里最好的中学,在人口密集的高考大省里,是名列前茅的好学校。大人们都认为,只要考上附中,就相当于一只脚跨进了重点本科的大门。这个城市的每个人都喜欢附中,甚至超过了对师大的喜欢。凌夏也喜欢附中,然而她的喜欢,不是因为附中漂亮的升学数据,而是因为它的各项人性化传统。

  就比如现在正在进行的传统——高二年级十佳球员表演赛。
  在其他学校的学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学习学到昏天暗地的时候,附中却在进行着一场盛大的狂欢。每一届的高二年级,都会进行一场班级之间的篮球较量,整整持续一周的时间,文化课都要为之让路。在所有比赛结束之后,会选出这一届的十佳球员。等到元旦的时候,会由十位最佳球员献上一场精彩绝伦的表演赛,来感谢全校师生对篮球比赛的支持和热爱,同时也是对新年的献礼。
  虽然凌夏对于这场表演赛有着火一般狂热的向往,可是今天的天气实在是太冷了。要是篮球馆再不开门,她真怕自己内心的小火苗会就此熄灭!瞥了一眼身边的死党严冬,虽然她有着一个寒风一般凛冽的名字,却是个超级怕冷的体格。看着严冬分分钟就要倒地晕厥的样子,凌夏不禁十分担忧地问她:“喂喂喂,严冬,你还好吗?”

  “我、我、我,冷、冷、冷……”严冬上下牙紧密地碰撞着,不愿意分开。凌夏是通过跟她多年的相处经验,结合自己的高智商,才判断出来她吐出的到底是什么字。
  出于多年的战友情谊,凌夏到底于心不忍,最终张开双臂,搂住严冬为她取暖。严冬属于十分娇俏可人的类型(她的性格特别粗犷,和外表极其不符),而凌夏整整比她高出了十公分。严冬曾经开玩笑说她俩其实特合适,她的脑袋正好可以靠在凌夏的肩膀上。所以此刻这么一搂下去,颇有两个人在百合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的感觉。
  果真,凌夏和严冬成功吸引了一小撮男生的注意,他们笑得十分暧昧不明。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女生引起男生的注意,不是因为外表,而是因为被当做了拉拉!凌夏生无可恋地翻着白眼,心底又不禁感慨,怎么现在附中的男生都这么腐了?
  更加可悲地是,严冬从来都是个不嫌事情闹大的个性。她瞅了一眼看热闹的男生,然后反手搂住凌夏的腰,嗲声嗲气地说:“哎呀夏夏,人家真的好冷哦,抱紧人家!”
  此话一出,杀伤力太大,辐射范围太广!附近的人们好像都被严冬发射的无形气波击中,五脏六腑受到了迫害。那一小撮男生纷纷弯腰做出呕吐状,却偏偏露出了站在最后边的一个男生。他并没有受到严冬的影响,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干呕,只是带着浅浅的笑意,不时和旁边的人耳语几句。
  凌夏不经意地看到了他,眼神再也无法挪开!
  冰天雪地里,穿得黑漆漆、冻得惨兮兮的人群中,偏偏就有这么一个不同的存在。那个带着笑意的男生穿着卡其色的羽绒服、银灰色的运动裤,干净的色调彰显着他的与众不同。他好像不怎么冷,脸颊白净,只有耳朵被冻得泛红,却显得格外可爱。他认真倾听着别人说话,笑容温暖地就好像春风拂面,很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但凌夏从来不认为鹤立鸡群是个贬义词。他出现得太突然、太美好了,让凌夏一颗从未起过波澜的少女心,猝不及防地掉入了甜蜜的陷阱里。

  1、2、3…

  三秒之后,凌夏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
  “快看,那边那个男生是谁呀?长得挺帅啊!”她一边问着,一边使劲把严冬推开,免得让男神误会了自己的取向。
  “哪一个哪一个?”严冬一听说有帅哥,立马来了精神,也不觉得冷了,噌地一下跳起来,四处张望。
  凌夏悄悄朝着那个男生的方向比了比,小声说:“就是穿卡其色外套,发型很像流川枫,笑起来眼睛弯弯的那个.”
  “哦哦哦哦!”严冬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激动地活像个被踩了尾巴的猴子。她一脸兴奋地摇着凌夏的胳膊,“哎呀凌夏,这种校草级别的人物你都不知道,你是吃智障多长大的吧?他就是楚炀呀,就是那个集智慧、美貌、素养、能力于一身的大神楚炀呀!”
  凌夏这才作恍然大悟状:“唔,他就是楚炀呀。我当然听说过他的大名,只不过我脸盲,从来对不上号。更何况徐闵程天天一副无比鄙视楚炀的模样,我还以为是个特别拽的人呢,谁知道竟然是个这么争气的美少年?”
  严冬看着她,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偏见,统统都是偏见!徐闵程鄙视楚炀,那是因为嫉妒好嘛。你说你平时也挺精明的,怎么就那么听信徐闵程的话呀?”

  凌夏深感严冬这个问题问得很有深度。的确,只要是徐闵程说出来的话,她基本都持同意的观点。
  徐闵程是凌夏的同桌,高大帅气,虽然算不上顶尖的校草,但也是个班草级的人物。凌夏跟徐闵程特别有共同话题,更是敬佩他上课睡觉、迟到早退、撩妹打游戏,最终还能考取好成绩的超能力。平生让凌夏最羡慕的,就是这种吊儿郎当还总能逢凶化吉的人。于是,徐闵程成了她的偶像,凌夏成了他身后屁颠屁颠的小跟班一枚。
  徐闵程总是语重心长地对凌夏说:“凌夏啊,你有没有觉得,现在的高中男生,老是摆出一副偶像剧男主角的样子,真是让人反胃。就比如七班的楚炀,我真就不明白为什么女生都喜欢他,他多能装啊。就拿打球来说吧,长了个流川枫的样子,摆出一副藤真的脾气,偏偏还要学阿神投什么三分球,人缘好的又像仙道彰,合着他这是要自己一个人演完整部灌篮高手呀!”
  对于偶像说出的话,凌夏深感认同。于是她在心里给楚炀构建了这样一个形象:头发油油的,刘海特别长盖住半边脸,走起路来要不停地甩头发,还要伸出食指特别拽地扫一圈路边为他发狂的女孩子。这个“楚炀”的形象在今日之前,一直盘踞在凌夏的脑海里,根深蒂固,让她随着徐闵程一起无比地鄙视他。
  可是现在,看着现实版的楚炀,他的笑容干净温暖,细碎的刘海遮住晶亮的眉眼,跟别人讲话的时候稍稍弯下腰,侧耳倾听,完全温良无害的模样。偶尔,他也会说一句话,虽然听不清,但是凌夏感觉他的声音一定很好听。
  她对干净温柔的男生真的没有一丝抵抗力。
  凌夏甚至开始幻想楚炀用充满磁性的嗓音,眉眼带笑地喊她的名字:“嘿,凌夏!”
  正当凌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开心地无法自拔时,严冬毫不客气地扯了扯她的袖子,问:“干吗呢?做春梦呢吧,口水都流出来了!”
  凌夏赶紧伸手擦了擦嘴,避免楚炀看到她一副花痴相。她偷偷瞥了一眼,发现楚炀依然在和旁边的人聊天,也不知道他们聊得什么,好像很有趣的样子。还好他没有看见自己跟严冬一副“拉拉相”,也没有注意到她流口水犯花痴的样子。可是心里莫名又有点小失落,无论自己怎么为他惊艳和心动,那人始终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大概像他这种焦点,早就练就了忽略旁人目光的能力吧。
  “走吧,我们进去看比赛。”篮球馆的大门终于开了,严冬扯过凌夏的手,及时制止了她伤春悲秋,两人一起朝体育馆内走去。
  好在,楚炀就是这一届十佳球员之一。所以接下来的比赛,凌夏还是可以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看的。
  篮球馆内果然是人山人海,尤其是女生居多。不得不说,这十佳球员不光篮球打得好,其中有六个人长得都很对得起观众。还有常年的运动、奔跑、跳跃打造的身材,匀称而结实,谁会不喜欢?有人带来了望远镜,有人带着小喇叭,还有人制作了条幅,像打广告一样几个人扯着一条。凌夏大体观望了一下,加油助威的条幅上,楚炀的名字出现频率是最高的。
  不一会儿,十佳球员换好了比赛服,纷纷从后台小跑着来到赛场。不得不说,学校真是体恤内心充满爱的女生。刚才还一个个裹得如同粽子一样的球员,此刻都换上了学校事先准备好的清凉球服,一队红色,一队白色,格外显眼。楚炀被分到了红队,于是凌夏就能看到衣着鲜艳的他是什么样子的。不得不说,皮肤白的男生真是穿什么颜色都好看。
  比赛还有十分钟开始,楚炀在场边做着热身运动。他的肤色偏白,滑滑的像牛奶一样,让很多女生都自愧不如。楚炀穿着羽绒服的时候显得比较清瘦,此刻脱了外衣穿着球服,就露出了鼓起肌肉的精壮手臂。随着他扭腰做伸展,凌夏的脑袋也像拨浪鼓一样转来转去。
  严冬一手托着下巴,作思考状,表情严肃认真地说:“依照本姑娘的经验和研究来看,楚炀的身材真是一等一的好。偏偏他还总是遮遮掩掩,一副禁欲系的做派。你看,就算穿着球服背心,他里面还要加上一件白色T恤。难道他不知道,越是这样,越容易引发别人遐想吗?”

  凌夏的眼神一刻也没有离开楚炀,也不忘挖苦严冬:“这还需要遐想吗,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他身材不错!”
  “这么好的一个美少年,也不知道会便宜什么样的女生?”严冬没有理会凌夏的反驳,自顾自地说,“听说三班有个女生叫岳圆的,简直就是疯了一样地追求楚炀呀,从初中时代就开始了。据不完全统计,就咱们这一届,每个班级都至少有两个女生跟楚炀告白过,憋在心里默默喜欢的简直数不胜数。还有好多高一的学妹,都慕名来七班门口堵截围观他。”
  听严冬这样一说,凌夏才发现原来楚炀这么受欢迎,那岂不是意味着,她有很多情敌?终于,凌夏讪讪地收回目光,试探着问:“真有这么夸张?”
  “可不是嘛!”严冬郑重其事地点点头,“这么招桃花,其实也不是好事。最要命的,是楚炀家教太好,对每个人都彬彬有礼的,导致很多女生误以为那就是对自己与众不同啊。你知道的,少女怀春,总是自作多情。”
  “是呀……”凌夏突然无比地泄气,“他看起来就是很和善的样子……其实,对每个人都和善,就是对每个人都疏远吧……”
  严冬显然没有听出她语气中的失落,笑嘻嘻地说:“所以呀,楚炀就跟小龙女似的,不食人间烟火,还是咱们的虞朔同学最好了。又开朗又好动,长得帅又没那么完美,这样才接地气,才好相处嘛!”
  严冬口中的虞朔是她们同班的男生,长得很高大,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端正,看上去老实腼腆。可是相处久了混得熟了,才发现老实只是一种假象,事实上他是特别幽默健谈的人。喜欢虞朔的女生也是可以排起长龙的,严冬就是这些人当中的一个。不过,严冬的喜欢非常理智,她只是把虞朔当做乏味辛苦的高中生活里可以去喜欢的对象,却从不深陷其中。凌夏有时候特别羡慕严冬这种性格,平时看上去总是大咧咧的,实际上心中很有分寸。她的收放自如,凌夏自认根本学不来。

  虞朔也是这一届的十佳球员之一,和楚炀分在一个队伍。此时他们两个人正站在一起说着话,看上去关系不错。十分钟后比赛开始,十佳球员都是各个班级里的佼佼者,比拼自然精彩非凡,比分始终不分上下。上半场下来,红队比白队多出两分,两方球员回到场边,中场休息。
  凌夏坐在看台上,回味着上半场楚炀投出的几个三分球。他不愧是以三分球著称,姿势娴熟优雅,很有力道。篮球抛出的一刹那,好像空气中都被他划出了一道漂亮的抛物线。他起跳的动作也很好看,身体修长,嘴唇微微抿着,眼神认真而专注。直到篮球稳稳地落入篮筐,他落在地上,嘴角才又重新扬起好看的弧度。

  真是尤物啊,不可多得的尤物!
  就在凌夏发花痴的时候,有一个女生已经开始对楚炀发起攻势了。严冬的眼神犀利又敏锐,很快捕捉到了这一点。她碰碰凌夏的胳膊,下巴一仰,说:“喏,你瞧,少女按捺不住自己萌动的春心,朝着美少年扑过去了!”
  凌夏立刻朝场边看去。果然,几个女生正抱成一团,窃窃私语,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兴奋。其中一个身材娇小、穿着粉红色外衣的女生,手里拿着一瓶水,一脸的娇羞怯懦。其他女生推搡了她一下,她便频频地摇头跺脚。终于,不知道是怎么下定的决心,娇小的女生带着一种战士上战场的毅然决然,朝着楚炀走了过去。
  因为离得远,凌夏听不见女生到底对楚炀说了什么。她和严冬只能看到,女生走过去,娇羞无限地把手里的矿泉水递给楚炀。楚炀先是一愣,随后双手接过了水瓶,跟女孩说了一句话,看口型应该是“谢谢。”女生红着脸又说了几句话,楚炀始终保持着礼节性的微笑。

  “唉,现在的女生,怎么都那么不矜持、不稳妥呢?”严冬在目睹完一系列的场景之后,留下这样一句总结性的话语。
  其实,我也特别想这样不矜持,不稳妥,凌夏在心里默默地说道。当然,如果严冬知道她竟然是这样的凌夏,想必会第一个跳出来把她掐死!
  十佳球员表演赛结束以后,凌夏回到教室,跟徐闵程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其实吧,我觉得楚炀这个人不错,挺帅的。”
  徐闵程本来正在“咔吱咔吱”地吃着乐事黄瓜薯片,听她这样说,立刻停止了咀嚼的动作,惊愕地看过来,眼睛瞪得好像乒乓球那么大:“凌夏,你就这样叛变了?!”
  凌夏无所谓地耸耸肩,一屁股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认真说道:“我觉得吧,你肯定是对楚炀有偏见。今天我去看比赛的时候见到他了,挺随和挺有教养的一个人啊,真的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个样子。”

  “噗!”徐闵程一下没忍住,嘴里没咽下去的薯片残渣就喷涌而出,洒了一地。他顾不上去收拾,只是胡乱抹了抹嘴,语重心长地说,“小朋友,你见了他一面,怎么就能断定他是个好人呢?说的好听吧,你是单纯善良;再说直白点吧,你就是见识短浅,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你说,你都跟我做了多久同桌了,也算是被我熏陶了个七七八八。结果今天你就看了楚炀一场篮球赛,就因为他的皮相叛出我徐家军大营。你说,这个人可不可怕,阴不阴险,歹不歹毒!”

  凌夏无声地张了张嘴,最终什么都没说。其实她很想反驳徐闵程,楚炀不可怕、不阴险,也不歹毒。她也不是小朋友,不会轻易就被表象迷惑。她只是第六感很准确,能感觉到楚炀是个好人。可是这些话凌夏并没有说出口,她不想因为一个远在天边、没有任何交集的人,破坏了自己跟徐闵程一年多的革命战友情谊。
  元旦假期,凌夏在家里宅了整整三天。除了吃饭、睡觉、写作业,她更多地时间竟然在思考。当然,这既不是思考人生,也不是思考理想。凌夏只是疑惑,为什么像楚炀这么耀眼优秀的人,跟自己在一个校区同处了一年半的时间,她竟然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凌夏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的感官有着极大的缺陷,导致她无法拥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假期结束,刚一进校园,凌夏就看到楚炀骑着车经过。她有些诧异,是不是这两天想得多了,产生了幻视?于是凌夏揉揉眼睛,再睁眼时,楚炀依旧还在那里。他换上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帽子上有一圈棕色的绒毛,衬得整个人既阳刚又柔和。凌夏的心情一下变得特别好。元旦过后第一天上学,就能在刚进校门的时候偶遇楚炀,是不是预示着之后的一年都能常常见到他呢?
  这个想法让凌夏自己吓了一跳,顺带就让她想起严冬说过的那句“至理名言”——少女怀春,总是自作多情。不过,她竟有点喜欢这种自作多情的感觉。
  于是凌夏故意放慢了速度,骑车跟在楚炀身后,一直来到停车区。楚炀把车子停好,把书包随意地搭在肩上,和朋友有说有笑地走进了教学楼。凌夏发现,楚炀不笑的时候好像不太多。只要他跟别人讲话,总是眉目带笑、温润纯良的模样。虽然只见过他两次,但凌夏就是很笃定他是个爱笑的人。
  回到教室,大半的同学已经到了。刚过了元旦,公历上已经是新的一年。虽然元旦假期只有短短三天,可大家相互之间好像真的一年没见,聊得正起劲,热络得很。严冬正扭头跟后排的虞朔聊着前几天十佳球员表演赛的事情。
  “嘿,虞朔,我特意去看你比赛了呢,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严冬趴在虞朔的桌子上,一脸地兴奋,“你小子,真是打得不错。特别是三分投球,又精又准,真不是盖的!”
  听完严冬的称赞,虞朔非但没有开心,一张本就不太白皙的俊脸更黑了几分。他嘴角抽搐了几下,说:“哎,大姐,你有没有搞错?小爷我打得是中锋的位置,投什么三分球?合着您老人家看错人了吧!”
  凌夏本来打开保温杯,准备喝水。一听到这两个活宝的对话,一口水没憋住,直接喷了出来!
  “咳咳咳,咳咳咳……”她被呛得咳嗽不止,但心里却乐得不行。严冬这个姑娘太有意思了,她其实根本不喜欢篮球,也不懂篮球。平时偶尔去看一场两场比赛,也是因为有虞朔在,看个热闹。此时严冬为了谄媚虞朔,竟然把她评价楚炀球技的原话用在了虞朔身上,难怪虞朔脸色阴沉得跟包拯似的!
  不过严冬素来脸皮厚的令人叹为观止,她毫不在意地挥挥手,继续说道:“算了算了,管他什么呢,老娘也不太懂。那天听见凌夏不停地说三分球、三分球,老娘还以为三分球就是对球技最高的评价呢!”说着,她重重地拍了拍虞朔的肩膀,“小同志,总之呢,你打得不错,组织在这里给予你十二分的肯定。”
  虞朔脸色缓和了几分,不过仍然不敢恭维严冬“过硬的篮球知识”,只得冲着她一拱手,哀求:“得嘞,您老人家甭抬举我了。这一篇儿咱过了,过了成吗?”
  “这孩子,就是脸皮儿薄!”严冬挑着眉头,给了虞朔一个大大的媚眼,然后依依不舍地回过了身。
  课间,凌夏和严冬手挽着手去学校小超市买奶油面包。冬天晨起简直就是对人类的折磨,所以大家只好牺牲早餐的时间,来争取更多的睡眠。学校的小超市是全民公投票选出来的最受喜爱的地方,虽然不算大,但是东西齐全。特别是里面售卖的奶油面包,奶香扑鼻还不腻人,凌夏、严冬以及广大的附中学生们都很喜欢。
  她俩一人啃着一个奶油面包,高高兴兴地撑起小超市门口用来挡风的厚重皮帘,打算出去,不料迎面碰到了楚炀一伙人。楚炀擦肩而过时,一切都像是电影的慢镜头,凌夏能清楚地看到他的脸颊和鼻尖因为门外的寒风而冻得微红。
  先一步进来的灰衣服男生高兴地招呼他:“楚炀,还有奶油面包,快来买!”

  楚炀朝他灿烂的一笑,答应着:“好嘞,来了!”
  这是凌夏第一次和楚炀离得这么近,只是个擦肩的距离。也是她第一次清楚地听到楚炀的声音,声线干净低沉,很有磁性。
  于是凌夏傻愣愣地看着楚炀,一时忘记了自己要干嘛。严冬走出去两步,发现自己的同伴没有跟上,不满地回过头朝她嚷嚷:“喂喂,凌夏,快点走,冷死了!”
  凌夏极其不舍地再看了楚炀一眼,跟上严冬的步伐,离开超市。走着走着,她突然想起刚才自己毫无形象地啃着面包,毫无防备地跟楚炀相遇……

  凌夏一把抓住严冬的胳膊,迫使她停下脚步,一脸凝重。严冬被她这副样子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问:“怎、怎么了?”
  凌夏一字一句地问她:“我、的、嘴、巴、上,有、没、有、沾、到、奶、油?”
  之后几乎每一天,在上学、放学或是去学校小超市的时候,凌夏总能见到楚炀的身影。
  楚炀时常骑着车子在凌夏身边经过,而她总是忍不住,鬼使神差一般地悄悄跟上去。以前没有注意到楚炀的时候,好像一辈子都不会见到他;但自从见过了、记住了,他总会机缘巧合地出现,似乎在提醒着凌夏,让她更加忘不了。
  本来凌夏对楚炀的好感,就是单纯的青春期小迷恋。自从他总是巧合般地出现,凌夏不免也会抱有些许幻想。是不是冥冥之中,她和楚炀很有缘分,所以老天才会一次一次安排他们碰面?这种想法一直持续到放寒假,而后一个月的假期里,凌夏见不到楚炀,整个人就像得了相思病一样,闷闷不乐的。做作业的时候,练习册上的英文阅读都变了样子,那些字母竟然被打乱,在脑海中形成楚炀的样子。凌夏这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在喜欢楚炀这一条大路上越走越远,很难回头了。

  开学之后,凌夏经过深思熟虑,把自己内心的小秘密委婉地告诉了严冬。严冬嘴巴大张,简直能塞得下一整个鸡蛋:“凌夏,你喜欢楚炀,你是认真的吗?”
  “嘘!”凌夏狠命地捂住严冬的嘴巴,免得她那如同扩音器一般的嗓门,瞬间就将这个秘密公诸于世,“我只是说,我对他挺有好感的,好感懂吗?就像你对虞朔,不也是心生好感吗?”
  严冬挣扎着摆脱她的手,反驳:“我对虞朔是有好感,而且光明正大。可是你对楚炀这个,怎么那么怕人呢?所以本质上来看,我们是不一样的。你说你呀,要么就是个木头脑袋,什么都不开窍。这好不容易情窦初开了,又挑了一个难度系数这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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