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 大唐

作者: 中庸之辈

  永徽二年正月乙卯,瑶池都督阿史那贺鲁叛。
  贺鲁寇庭州,左武卫大将军梁建芳、右骁卫大将军契何力为弓月道行军总管以伐之。
  是夜,满天星斗,一望无垠。
  两条身穿软甲的大汉手握横刀正于面前不足十步之距的狼群对峙着。脚下已经有几匹不怕死的灰狼被砍断了脖子。远远望去,两边黑影绰绰,颇具美感。

  领头的狼首领显然很愤怒,从体型来看,死去的几匹狼应该是他的先锋官和大将。一下子折损了这许多,作为首领的灰狼很没面子。
  哪怕是为了能够继续在狼群混下去,它也必须干掉面前这两个人类。
  两条大汉眼光如,死死的盯着面前的灰狼群,稍不留神,就会被偷袭,成为它们的腹中之物。
  显然是头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两人没有太好的主意,只能且战且退,看有没有机会逃跑。
  猎物这个词的含义在荒凉的草原变得十分丰富,不仅仅是指动物,还包括人。

  如果是夏季,狼群面对这两个杀才,肯定会敬而远之,大家都是为了混口饭吃,没必要你拔刀我呲牙的。草原上野马、野羊有的是。
  但是在这寒冬,别说野马野羊了,连只出来觅食的老鼠看不到影子。连向来喜欢在夜里乱喊乱叫四处发情的野猫也没有一只。
  生存的本能让狼群不得不冒险寻找人类作为食物。已经在这片草原上晃荡了一天了,终于发现了两个倒霉蛋。
  本以为不过是几爪子的事儿,谁能想到两个家伙居然还带着武器。
  狼首领仔细瞧了几眼,确认自己长这么大,没见过这样的兵刃,连这样的衣服都没见过。一看就不是草原人。用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没有羊膻味儿,狼首领再次确认了自己心中的判断。
  大意了,狼首领摇摇头,看了看面前的两人,这根本就不是草原的百姓。

  “孙茂,他娘的这狼是成精了哇,我怎么感觉这回咱俩要栽了?”其中一个大汉用舌头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说道。
  “再怎么也不能咱也不能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会被人笑掉大牙的,千里迢迢的从长安过来,连个突厥狗都没碰到就死了,这脸都丢没了。”那个叫孙茂的大汉大喝一声,手起刀落,一刀砍下了左侧偷袭的狼脑袋。那狼脑袋咕噜噜滚出去好远。
  人狼大战,再次开始。
  阵阵哀嚎在这四下无人的荒野上久久回荡。

  四下荒野,一人西来。
  已经两天了,苏小义茫然地顺着脚下若隐若现的羊肠小道走了。抬头看了看似乎越来越窄的路,忍不住叹了口气。
  一个人也没有遇到,如果不是遍地的枯草和几棵张牙舞爪早已落光树叶的槐树,苏小义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地球上了。
  头顶圆圆的太阳射下温暖的光,把蔓延到天边的枯草照射的晶莹透亮。如果没有风就更好了。苏小义缩了缩脖子,把衣服往上提了提,看着满眼的枯黄,心里自嘲,这下总算有机会见识一下西部的景色了。
  女友好几次嚷嚷着要见识一下西北狂野的景色,但自己每一次都失约,不是站在手术台上手握利刃就是值夜班让人发狂。
  算起来,这是这几年自己第多少次昏倒在手术台上了?作为一个精通中医西医华夏冉冉升起的一颗天才医生,好像昏倒是常事。
  自己来到了这里,也不知道手术台上的那个倒霉蛋怎么样了,家属会不会纠结几十人大闹医院。自己是因公殉职还是因医疗事故被捅上新闻的头版。

  如果是一场梦就好了,可是自己都掐了大腿无数遍,一片一片的淤青以及淤青后面的神经都清楚的向大闹传递出一个信息,他真的来到了这里。
  随着他一起踏上这片土地的,还有他手里的手术刀以及手术服。除此之外好像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早知道会这样他就穿一件羽绒服了。
  在不抗风的手术服以及西北凛冽的寒风之下,苏小义毫无意外的感冒了。

  如果不是今天天气好,太阳出来照顾了一下他这个外来人的话,明天早上这里估计会多一具尸体。
  在确定了目光所到之处没有一个活物之外苏小义寻了一块岩石在旁边坐下。一人高的粗糙岩石被太阳晒的暖融融的,盘腿坐下就是最好的避风港。
  从背后撕下一块没有盐分的野鸡肉,使劲咬了一口。浓重的生肉味道让苏小义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那只鸡是他昨天的战利品。如果不是到了危机生命的地步,苏小义绝对不相信自己居然可以追着一只野鸡跑了足足五公里,然后看到那只灰色的野鸡绝望的气绝而亡。

  怔怔的看了一眼之后苏小义就干起了杀鸡的勾当。
  一支死去的野鸡足足被摆弄了一个小时之后才变成了菜市场最常见的白条鸡。
  河水已经结冰,举起一块脑袋大的石头砸过去,咚的一声只是堪堪砸出了一个白色的痕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看样子这条河结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每个人都会有那么几天特别的倒霉,非常的倒霉,喝口水会呛到、吃块肉会噎到,霉运更足的家伙出门的时候脑袋上会多出一坨鸟粪出来。
  好像自己现在就处于这段霉运期,苏小义看看手里拎着的血淋淋的鸡肉,脑子里莫名的冒出生吞活剥这个形象生动的成语出来。
  自己用手里的这把手术刀划开过几百人的肚子,高矮胖瘦不一而足。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用神圣的手术刀来切鸡。这严重违背了老师的教导,会被钉到学校的耻辱柱上。可是现在在面对生死这个巨大问题的时候,老师的教导好像显得苍白而无力。
  苏小义还从来没有想过生和死这样严肃的问题。他的世界观和人生哲学还远没有到这一步。这样的问题距离他好像还有几十年的时间,处在一个遥不可及根本不用去思考的地步。

  他要考虑的甚至也不是金钱、地位、房子、车子这样庸俗不堪的现实问题。作为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优等生,一毕业就进入了京城最好的医院,安家费有几十万,还有一套一百平的住房。虽说需要在医院待够十年这套房子的产权才能变更到自己名下,但也只是时间问题。作为医院最年轻的副主任医师,升职什么的根本就毫无阻力。
  好像他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怎么抽出时间来好好生活,能够陪女朋友一天。这真的是特别奢侈的愿望。
  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原来这句玩笑话包含了无数血泪的智慧结晶。
  生活,这么简单的字眼对他而言好像变得异常艰难,他在活着,却不懂生活。
  而现在,连活着似乎都成了问题。
  时间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以前总觉的时间不够用,恨不能一个人分成三个人干活。现在似乎缓慢的一秒钟变成了一个小时。

  已经两天了,还是什么也没看到。自从自己追杀了那只可怜的野鸡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其他的活物。
  苏小义甚至开始恍惚,今天是今天还是昨天?昨天是哪一天?我出现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人类经过成千上万的进化,又经过数次的科技革命,才堪堪握住了浩瀚宇宙的一粒尘埃。可是自己的例子却在说明人类取得的这点微末成就到底有多可笑。
  无数人寻而不得的虫洞自己居然在手术室碰到了。
  这是不是说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错误的?那自己读过的那些历史呢,又有哪些还可以相信?
  这么一想,历史好像变成了虚无。
  都说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阻挡历史的脚步,任何企图阻挡历史的人最终都会被历史的车轮为碾成尘土。可当历史本身都失去了说服力,从一辆坚硬的马车变成一朵白云的时候,那些企图改变历史的人会怎样?

  这些问题是如此难以解释,萦绕在苏小义的脑子里挥之不去,以至于脚下踩到了一团硬邦邦的东西都没感觉。
  如果不是那声“哎呦”声传入耳朵,苏小义以为那不过一堆随处可见的石头。
  或许是两天没有见过活物、或许是对于穿越这件事本身还存在疑惑,或许是两天来不停的四处乱走乱了心神。
  在骤然间听到人类声音的时候苏小义居然没有一点的意外,连个惊讶的表情的都没有展现出来。只是愣神的盯着眼前这两个穿着奇装异服的黝黑大汉。带着一丝疑惑,还有一丝不解。

  孙茂和张和已经在这里冻了一个晚上了,昨晚的人狼大战最后以人类的胜利告终,狼撤退了,但是两人的腿算是彻底废了。
  孙茂已经记不清自己的两条腿被咬了几口,被撕下了几块肉。可是隐约可见的腿骨告诉他,要想活着回到行军大营怕是不可能了。能不能留个下尸首都不好说。
  狼群撤退怕也是看到了两个人活不长久,与其损兵折将的硬拼,还不如等他们两个慢慢死去,不过是时间而已,它们连一天的时间都用不了就可以饱餐一顿了。狼群的计划似乎十分完美,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缺少的就是意外,整个宇宙以不可思议的状态运转着,远不是狼群能够理解的,连苏小义这样的人类都理解不了。所以他这个意外就出现在了这里。
  这样来说,狼群准备大餐一顿的想法泡汤了。
  孙茂被踩到的第一感觉是,哪个没开眼的王八蛋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连左武卫的人都敢惹。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翻身就准备抽出长刀砍死这个不开眼的家伙。
  身体一动,腿上的剧痛瞬间传来,孙茂才想到自己的腿貌似完蛋了。

  但是身上的气势依然不减:“大胆贼人,敢偷袭左武卫,好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如果不是眼皮兜着,估计会咚的一声掉到地上。
  上下看了一眼苏小义,嗯,还好爷们警觉,一看就不是我大唐人,穿的莫名其妙的衣服,手里居然还有一把小匕首。身怀凶器,仅此一条就有诛杀的理由。非我唐人,其心必异。从长安出发的时候校尉大人就说过,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只要携带刀兵,就断没有放过的道理。这句话在自己的队伍中被反复提及。火长大人更是奉为金科玉律,常用这句话来教训他们这些厮杀汉。
  这可是校尉大人说的,那能有错?
  眼看到苏小义居然手握匕首朝他们过来,几乎是一瞬间苏茂的脑子里就闪过一个念头,要把苏小义的脑袋砍下来。
  荒野之中居然跑出来一个外族人,而且手握兵刃,不斩杀实在说不过去。要是被上面知道了,说不准会被军法从事。
  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虽然身为大唐的军人不应该怕死,但是如果是犯了军法被处死,那就不值了。甚至还会连累家人。
  这是苏小义这两天来第一次遇到人类,突如其来的偶遇让苏小义有些恍惚,不知道是自己的幻觉还是老天爷的垂怜。
  “你们是,人?”苏小义不确定的问了一句。
  这就有点侮辱人的意思了,孙茂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外族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说他们不是人。简直是其心可诛!我蔚蔚大唐子民岂可受这般奇耻大辱!
  刷的一下压在腰间的长刀抽了出来,上面狼的殷虹血液早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配合着孙茂吃人的眼神显得十分渗人。
  “敢辱我大唐,罪该万死!”到底是左武卫的人,虽然两条腿站不起来了,但是威风不坠。
  苏小义的脑子爆炸了,满脑子都被“大唐”两个字给占据。
  大唐。
  大唐。
  大唐?
  大唐!
  他刚才说的居然是大唐?难道是历史上的那个大唐?
  好像他还说了一句左武卫什么的。

  “敢问这位军爷,你刚才说的可是大唐?”为了以防万一,苏小义还是决定再问一遍,既然以后自己要这个时代活下去,总要弄明白这是哪一年啊!至于孙茂那龇牙咧嘴的表情则被他自动忽略了。不过是外强中干而已,苏小义瞧了一眼孙茂的腿,又看了看旁边死去的几匹灰狼,明显就是被咬伤了。从他腿上的血迹来看,应该流了不少血,能活到现在已经算不错了。至于杀人就算了,要是他能扑过来才算真本事。苏小义自动后退十步,退到一个安全的距离。

  “怕了吧!既然知道我乃大唐天兵,趁早丢下兵刃投降,或许还可饶你狗命。”
  孙茂看到苏小义后退了几步,以为他被大唐的威名所慑,有了怯意,随即大蛇随棍上:“你若投降,我会上报校尉大人,饶你狗命。”
  孙茂蔑视的看了一眼苏小义,哼,这外族人真是胆小如鼠,果然还是我大唐天威在外。
  这已经是自己第几次从孙茂的嘴里听到校尉大人这个称呼了,相比对于他这样的府兵来说,校尉这样的级别已经算得上顶天大的官了吧。
  没有理会孙茂一副我是天朝上国子民的呆傻模样,苏小义现在想的,就是大唐这两个字。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这个在历史中熠熠生辉、几乎能把人的眼睛晃瞎的巍峨大唐,居然就在眼前。
  时也命也。
  “我为何要投降?”苏小义大义凛然的说道:“我乃炎黄子孙,大唐子民,前些时日辞别师父下山而来,救死扶伤。听闻左武卫驻扎在此,不辞万险,救军中负伤壮士于死门,尔等居然阻我。”
  话说的大义凛然、掷地有声,一副义薄云天的架势让孙茂愣住了,脑子转不过弯儿来。听苏小义话里话外的意思,他是个医者,还是个从山里来的医者。

  如果是真的,那可就不能得罪了,从山里出来的人都不是简单人物,个个都是隐士高人,具说有的人有腾云驾雾的本事,犹如天上的神仙一般。等闲之人轻易不得见。这个年轻人说自己会医术,那想必定有起死回生的本事。
  如果真是大唐皇帝御下子民,去了左武卫,那可是天大的好事。
  起码比那些太医署派来的家伙强吧。
  一想到那些年纪活了一大把,连止血都处理不好的太医署官孙茂就恨的牙痒痒。娘的,如果不是左武卫实在没有会医治之人,大将军早就把他们拉出去砍头了。
  一尺长的伤口用草木灰一撒,麻布扎起来就算医治完了,这和没医治有什么区别?孙茂已经不止一次见到麻布还没扎好人已经凉透的事情了。
  “你这小娃娃是我大唐隐士?”孙茂的眼中有了一丝明亮:“可有凭证?”
  孙茂虽然大字不识,但是能在军中效力,也不是榆木脑袋。万一是突厥派来的细作那就麻烦大了。自己会被杀头不算,族人还会因此受到牵连,说不得会被夷三族。
  老子有个屁的凭证!

  苏小义自嘲,我现在身上能有什么凭证?就是有身份证你们也不认识哇。
  至于为什么说自己是从山里来的,那不过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合适的身份罢了。他要是说自己是长安人、洛阳人什么的,以这帮古人的做事法则,一定会去核实的,不把他查个底朝天才怪。古人对于一个人的身份异常看重,远不是你一句话我是唐人就可以糊弄过去。特别是在军中,宁可错杀,不可轻放。你可以说是古人的偏执狂,也可以说是可爱的执着。
  到时候发现没有他这个人,那事情就大发了。
  而且自己无缘无故的出现在这个地方,没有路引那就和流民无疑,抓住是要坐牢的,运气不好的话直接一刀就被结果了,连上报都不用。
  反正古人都喜欢躲躲藏藏的,深山老林里所谓的隐士多了去了,也不差自己这一个。

  先弄个名头再说。
  为了能够在这里活下来,撒谎也不是不得已为之。善意的谎言并不能算是谎言,而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况且这也是人的本能,趋利避害是大自然赋予每一个生物的无上智慧。最要紧的是,苏小义怕疼,更怕死。
  都说在医院这种地方待久了会把生和死看的格外淡然,可是苏小义很想用告诉说这些话的人,他们完全就是在自我催眠,或者说是在故弄玄虚。不管你身处何地,都不可能看淡生死。
  你看淡仅仅是因为生死暂时和你没关系。

  生命是宝贵的,人生是不确定的。尤其是他到了这里之后,对第二次生命更加真爱。
  以前他从未想到过自己的生命会如此脆弱,如此的不堪一击,仅仅不到三十岁居然走到了尽头。他还没有享受过人生,没有体会到生命的美好,甚至,他还是个处男。现在想起来他都觉得不可思议。
  分明已经有女朋友的人,自己居然忙的连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还一点生理需求都没有,真是足够无聊。
  他第一次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怀疑。

  人生匆匆不足百年,何苦执着于功名利禄。能晃晃悠悠无忧无虑的过完一生,不是也挺好的么?权力也好、地位也好、金钱也好,死后不带走一杯尘土,到底还是归于地下。
  苏小义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开心一点,既然已经到了这里,并且绝无可能再返回去。他举目望去,估计这片荒原也不会有时空大门开启的惊喜。
  既然自己准备圆满的活下去,那就需要一个最好的地方。作为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国家,没有比长安更好的地方了吧。
  还需要这两个人带自己走出荒原,起码也要找到人类事宜居住的地方,苏小义亮出一排白色的牙齿笑了笑。手里握紧的手术刀慢慢松动了下来。如果不是看在你是大唐人的份上,现在恐怕你们两个已经是两具尸体了。
  作为一个高明的医生,苏小义知道身体的哪个部位最为柔软,最能一刀毙命。对付两个下肢不能移动的人,他还是有把握的。
  “我的医术就是凭证。”虽然身处这个几乎没有活物的荒野,身上也没有消炎药、止血药、绷带之类的现代文明之物。但是让眼前的两个人活下去的把握还是有的。

  苏小义忽然生出一股恶趣味,想验证一下古人是不是真的都不惜命,一言不合就要玩命。“你觉得在这样零下好几度的气温下,你们两个受伤的人能挨过几天?”与其说是问题,不如说是警告更准确。
  再没有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最多挺到明天就算是老天爷开眼了。
  做为一个从军足五年有余的老兵,孙茂跟随大军征战数次,已经砍下了两个敌人的脑袋,按照军功他本可以升到队正一级,但是眼看着跟着自己一起千里征战的乡人一个个倒下,再也回不到家,孙茂一咬牙把那两个脑袋送给了死去的乡人。
  校尉大人为此狠狠的抽了他几鞭子,然后解下腰间的玉佩扔给了他。
  火长摁着他的脑袋喊的震天响,说他祖坟上冒青烟了,居然能入得校尉大人的眼。有眼馋的凑过来准备花半贯钱买下来,被什长一巴掌啪掉了两颗牙。
  娘的,半贯钱就想要,校尉大人身上随便一件东西都得好几贯,当老子的兵没见过世面吗?
  这是孙茂在军中引以为傲的大事件,自从这件事后,孙茂感觉自己走路都不一样了,隐隐的有一种飘在空中的恍惚感。
  能在战阵上活下来就已经是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情了,如果还能砍掉两个敌人的脑袋,那本事指定小不了,起码不是榆木脑袋。
  可是一直自我感觉良好,自认有点本事的孙茂,此刻却没怎么明白眼前这个皮肤白净的年轻人是什么意思?
  每个字都听到了,可是凑成一句话又让他迷糊了。

  把自己所有听到的话都从新回想了一遍,还是和他说对不上号。
  深山隐士的话就是晦涩难懂,难怪皇家发了好几道榜文请隐士出山做官呢。人家说的话自己听都听不懂。
  可是后面的意思孙茂还是大概明白的,遂说道:“大丈夫死则死,不必多言。”说的文邹邹,磕磕绊绊,这还是他听戏文听来的。
  没有现成的药物,只能先把两人的伤口简单处理一下再想别的办法。
  既然要考这两个人帮助自己寻找人类文明,苏小义当然不会让他们两个人死去。更何况自己身为医生,十几年接受的医德教育也不会允许自己这么做。
  “想活命就听我的,虽然我不敢保证你的腿还能如往常一样自如,但是起码不会少上一截。”虽然没有细致的查看,但是苏小义觉得让两个人站起来的问题不大。可能走路的时候会有点跛,但是不会影响行动。
  从醒过来看到自己血肉模糊的双腿后,孙茂就对生死有了直接的判断。别说保住腿,就是活着回去都是奢望。
  自大军西征以来,因为严寒和粮草问题,很多人睡着睡着就变成了一具硬邦邦的尸体,连一句话都没留下。
  自己命大才活到了今天,本以为到这里这辈子的福气算是用完了,没想到眼前的人告诉他能活命,还是保住腿,这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
  “你真是高人隐士?”孙茂问道,如果不是高人隐士,他实在想不到该怎么解释。太医署派来的那些医工根本就不可能治好他的腿。即使自己命大活着回去,双腿多半也会被他们用斧头砍去,然后扔到住所自生自灭,能不能活下来就看天意了。
  至于太医署丞孙太医,他这样的微末之人自然不可能见到,更不要提医治了。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可敢一试?”苏小义必须确定,自己在救他的时候不会被偷袭。万一这家伙觉得自己会害他,趁自己不注意,一刀砍过来,那自己就赔大发了。看着孙茂手里的横刀,自己的脖子顿时有些凉意。
  “如果真如公子所言,我二人必当舍命相报。”孙茂眼冒泪花,如铜铃的大眼依然泛红。
  看看依然昏迷不醒的同伴,心中升起了一批活下去的希望。

  苏小义从未想过搬动两个人会是一项巨大的体力工程,以前这些工作从不需要自己上手,每次自己穿好手术服、戴好无菌手套进去手术室的时候,自己的病人已经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等着自己开膛破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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