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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都市
作者:
依申
医院病床上。
陈晓峰睁开眼,来不及打量周围环境,本能般翻身弹起,见没有敌人,他才略微放心。
但等打量周围环境时,却让这位昔日的雇佣兵王,战场医神一愣。
“我不是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身死了吗?怎么突然到了医院?是谁救了我?”
怀着疑惑不解,陈晓峰从病床上下来,想找个人问一问情况。
行动间,他能感觉到自己现在的身体非常虚弱,好似生过什么大病一般。
陈晓峰以为是之前所受致命伤的缘故才导致的虚弱,但等他下床,看到床头摆放的镜子里映射出的那张脸时,陈晓峰的表情瞬间凝固,一幅见了鬼的模样。
镜子里是一张二十多岁,年轻俊秀的脸,但,不是陈晓峰自己的。
“难道是救我的人在我昏迷期间给我做了整容手术?”
来不及去找人询问,脑海中突然涌起一阵晕眩,无数陌生的记忆碎片纷至沓来,一时间信息量太大,似要撕裂脑海一般。
陈晓峰虚弱的身体承受不住,一头倒在了病床上。
一个星期之后,还是那间病房。
经过最初的不适应后,陈晓峰已经接受了自己现在全新的身份。
原来身体原主人与他同名同姓,也叫陈晓峰,此次之所以住院是因为自杀未遂,但在陈晓峰接受的身体原主人记忆里,他是被一个叫张磊的豪门大少害成这样的。
同时身体原主人的父母都已离世,只有一个从小与他相依为命,但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
此刻这位姐姐就坐在病床床尾处。
她叫周舒桐,身材火辣,面容精致,目前在一家外企公司工作,这一个星期以来对陈晓峰百般照顾,令陈晓峰体验到了前世从未有过的温情。
除此外,病床旁边还站着一个正憨憨笑着的青年,自然不是什么姐夫,而是身体原主人最好的死党兼玩伴郭真。
坐在床尾的周舒桐因为陈晓峰说要出院一事表现的有些气急败坏,满面怒容地冲陈晓峰道:“就算身体好了,你也必须给我再留院观察一段时间!”
面对周舒桐不容拒绝,命令般的语气,陈晓峰有些无奈。
若他还是原先那个懦弱的青年,只怕不敢和这位强势的姐姐叫板,但此刻身体里的灵魂已换成了昔日令人闻风丧胆的医神。
两人为是否今天出院一事僵持不下,最后是各自退让了一步,答应隔天出院。
周舒桐感觉陈晓峰好似换了个人一般,以前的懦弱不复存在,那双眼睛里透露出的是一股永不屈服的意志,想来是这次在生死边缘徘徊,让这个弟弟明悟了些什么。
天水小区。
门口的设施大多已经破败,只有一个便利店依然半死不活的开着,在商店门口的树荫下,一名老者正悠闲的摇着一把破扇子,懒洋洋的假寐着。
听到吱吱的刹车声,大概是以为有生意上门了,老者微微睁开了深邃的眸子,看到下车的三人,浑浊的老眼微微一亮,从躺椅上慢慢的站了起来。
“王叔,我们回来了!”一看到老者,周舒桐就开心的打起招呼。
“呵呵,回来就好,晓峰的身体怎么样?”老者和蔼一笑,目光落在陈晓峰的身上。
陈晓峰微微皱了皱眉,脑海里一阵刺痛,有关老者的记忆涌了上来,随即笑道:“我好多了,谢谢王叔!”
似乎对于他这开朗的态度有点不适应,老头那浑浊的老眼闪过一丝疑惑,但很快就欣慰道:“那就好,那就好,也不枉我给你熬了半个月的汤!”
是的,在陈晓峰醒来的这段日子里,中午都能够喝上开胃补身的老火骨头汤,都是老头大清早的开始慢慢炖到下午然后叫周舒桐送过去的。
在陈晓峰的记忆中,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老头,那时候的老头似乎就已经这么老了,在孤儿院的门口开了个小小的商店,不过,老头似乎不是个做生意的料,起码在陈晓峰的记忆中,老头那几年都亏得差不多了。
在一群整天饿得嗷嗷叫的孩子身边开小卖部,那简直就是找不自在,每天不知道要被偷掉多少的零食。
不过,老头似乎从来没发现这一点,一干就是好几年,直到陈晓峰他们长大了,孤儿院倒闭了之后,又找到了周舒桐住的天水小区开了个便利店。
“对了,王叔,你今天晚上别做饭了,一会上家里来吃!”
周舒桐已经准备好了今天晚上亲自下厨,大家好好的庆祝一下。
王老头也根本不会跟这个视如亲生般的丫头客气,爽朗一笑:“好好好……”
是夜,在周舒桐老父给自己女儿留下的唯一一套房子里,四个没有丝毫血缘关系,却亲如一家的人吃了一顿热闹的晚餐。
送走已经摇摇摆摆的王叔之后,郭真倒头就扯起了雷鸣般的呼噜,陈晓峰端着一杯茶,发呆似的看着周舒桐忙忙碌碌收拾。
刚把桌子抹干净的周舒桐看着他那挫样,嫣然一笑道:“先坐一会,等下帮你洗澡啊!”
噗——陈晓峰刚喝下的一口茶喷了出来,剧烈咳嗽道:“姐,我自己能洗!”
“少逞强了!”周舒桐鄙夷道。
趁着她洗碗的时间,陈晓峰赶紧蹦进了房间,找了半天,终于找到换洗衣服,刚准备蹑手蹑脚的摸进浴室,周舒桐已经插着腰命令道:“先把衣服脱了!”
陈晓峰嘴角微微一抽,周舒桐已经上前来脱他的上衣,陈晓峰无奈,只得顺从,因为腿还没完全好,脱裤子的时候颇废了点劲。
“姐,这下可以了吧?”扯着最后的遮盖,陈晓峰哭丧着脸道,真的生恐她一下就把自己剥成精光。
周舒桐瞥他一眼,鄙夷道:“瞧你那副要死要活的样子,以前还不都是我帮你洗的!”
陈晓峰弱弱道:“你说的是四五岁时候吧?我现在可是大男人了。”
周舒桐看了看他精瘦的身体,难得的微微羞赧,啐道:“去吧去吧,一会把脏衣服放进桶里!”
陈晓峰一只脚跳着进了浴室,直到关上门才微微松了口气,对于这个心思细腻却又彪悍得令人发指的女汉子相当地无语。
确定周舒桐已经睡下后,陈晓峰在昏暗的房间里盘膝坐在床上,垂目看着摆在自己身前的几样物品。
首先是一盒银针,看起来寒光闪亮,颇为不凡,事实上,不过是最普通的玩意罢了,因为那是陈晓峰趁周舒桐去买菜的时候叫郭真去偷偷给自己买回来的。
当时郭真还大感疑惑,陈晓峰只好骗他说自己看医书学了点针灸活血通气的技巧,想试试有没有效果,郭真也想着他一个人在家里无聊,就当消磨时间也好,于是给他买了一盒。
第二样,是一个拳大的瓶子,看起来如同女生装护肤品的那种。
这个瓶子是王老头带过来的,说是对于骨伤愈合很有疗效。
在陈晓峰的记忆中,老头就如同个赤脚医生,对于各种偏方草药很有研究,在他们小时候,就没少吃老头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草根树根熬出来的药,还别说,挺有效果的,又给院子节约了支出,所以老头在院子里还是颇受敬重的。
当然,敬重归敬重,小卖部的雪糕和糖果还是继续被偷。
往昔种种浮现脑海,此刻陈晓峰的头脑异常的清醒,尤其是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去梳理这些记忆。
就算被张磊弄得摔断了腿也不算什么,一切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找到理由解释得过去。
一个半死不活随时都可以醒来的人,总比一个死了永远闭嘴的人要麻烦很多,在这个世界上,撞了人唯恐对方不死再来回碾压一番的丧心病狂者也不是多新鲜的事。
但是,作为这个世界最冷静的人,陈晓峰总觉得这里面似乎连着一根若有似无的丝线,苦苦思索半晌不可得,才把目光放在面前的瓶子上。
将盖子扭开,里面是一坨类似凡士林般的油滑膏状物,一股子淡淡的麝香夹杂着浓郁的药味弥漫开来,陈晓峰将瓶子放在了鼻端下用力嗅了一口,如同一个老烟鬼般慢慢的消化着鼻腔里的味道。
膏药的成分都是一些常见的中药,有的甚至跟活血化瘀愈骨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如果落在一个精通医里的人眼里,似乎就是一个半吊子医生随便添加的药物一般,不过,这一切,如果再加上一滴传说中的黑玉蟾蜍血作为药引的话,就会成为一种不可多得的骨伤圣药。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陈晓峰将瓶子里的膏药抠了一小坨出来,均匀的抹在自己的掌心位置,然后从一边拿过一个打火机,打起火,移到了自己掌心位置的膏药上。
哧的一声,掌心的膏药遇火即燃,爆出一簇蓝色的火焰,而且看样子火焰的温度并不高,因为陈晓峰没有感受到丝毫的疼痛感,只是静静的看着在火焰的燃烧下,手上的膏状物慢慢的融化成一种透明的浓稠液体,然后将手掌放到自己的背后,用力一拍,然后慢慢的在脊椎处推揉。
先是一阵热乎乎的感觉,待膏药揉开后,温度逐渐下降,变得冰凉彻骨,陈晓峰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嘴角却勾起了一抹微笑,果然是黑玉续骨膏。
之前那一连串的问题再加上这瓶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大众市场的黑玉续骨膏,一切都变得有点意思了,而自己这具看起来浑浑噩噩的躯壳,似乎也有着不同寻常的秘密。
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些东西的时候,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先想办法拥有自保的能力,像身体原主人如果有自己生前一点点实力的话,先前就不用受张磊的气,甚至被整的没命了。
最初醒来后在医院的那一个星期,头两天陈晓峰尚有些浑浑噩噩,而在那期间张磊派来过律师想和谈,甚至半夜派杀手想要他的命,但都被他轻描淡写间化解了。
在完全接受了碎片化的记忆后,陈晓峰知道了张磊是害身体原主人身死的罪魁祸首,今后只怕还会找上门来报复,而因为这具身体受伤虚弱的缘故,陈晓峰前世的实力现在十不存一,说是手无缚鸡之力也不为过,所以他迫切的想尽快恢复一些前世的手段。
思索了一阵,陈晓峰打开了郭真偷偷给他买回来的那套银针,然后脱下了自己的上衣,露出一身因为缺乏锻炼显得过分白皙又松弛不堪的肌肤,捏起几根银针在自己的紫宫、玉堂、膻中、中庭、鸠尾……沿着任脉一路扎了下去。
不到片刻功夫,他的身上已经扎满了密密麻麻的银针,最终,陈晓峰捏起了一根最短的针,闭着眼睛深深的呼吸了几口,然后对着自己的头顶来回不定的校对了几回位置,牙齿一咬,对着百会穴狠狠的扎了进去,齐根而没。
做完这一切后,陈晓峰整个人陷入了一种浑然忘我的状态,直至天明……
而后逐一取下了自己身上的银针,长长的吐了几口浊气,缓步进入了浴室,而他头顶百会穴的那根针,也不知道他是忘记了还是怎么滴,却是一直没有取出来。
洗了个澡,只觉得神清气爽,浑身有劲,最终按捺不住的跑下楼去,想要提前实施自己的恢复计划,看这状态,先来五百个俯卧撑吧!
可惜,在做第十个的时候,陈晓峰刚弯下身子去就直不起来了。
不甘的怒吼一声,第一个恢复计划看来以失败告终,自己还是低估了这副躯体的羸弱程度。
于是将俯卧撑改为慢跑,可惜还没跑出多远,就被下来准备买早餐的周舒桐给吓了个半死,尼玛,一个昨天还拄拐的人,今天大清早的就出来跑步了,这也太扯淡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从陈晓峰受伤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小半年的时间,周舒桐干脆直接给他办了一年的休学,虽然以陈晓峰目前的身体状况,完全可以回学校恢复学习了,但是又恰好迎来了暑假,所以他现在不需要去学校,每天所做的就是折腾这具让他相当无语的身体。
随后他这番与以往截然相反的表现便让周舒桐和郭真很是诧异,因为这厮以前从不锻炼,现在却跟疯了一般。
从那天被周舒桐揪回来老实了一天之后,第二天就再也不肯妥协了,每天早上起来跑步锻炼身体,周舒桐甚至都怀疑他是不是从楼上摔下来把脑子给摔坏了?
但锻炼总归是好的,有助于恢复身体,所以周舒桐也没有多说什么,唯一的坏处就是陈晓峰的饭量这段时间激增,周舒桐需要变着花样的给他炖各种补品吃,导致他们的本就不多的生活费捉襟见肘。
某天吃完晚饭后,陈晓峰抹了抹嘴巴道:“舒桐姐,要不明天我出去找个工作来补贴家用吧?每天宅在家里无所事事,我感觉自己就跟个废人一样。”
“别胡说,什么废人!怎么,怕姐养不起你啊?你大病初愈就要出去打工,万一有什么意外,我不得担心死?”周舒桐担忧道。
郭真往嘴里塞了个馒头,含糊的说道:“就是就是,你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出去能干啥?”
陈晓峰无奈,只得脱下上衣,用力握拳,露出一身已经逐渐显露线条的肌肉证明道:“我这样子怎么看也不像你说的那么弱吧?”
郭真没有反驳,只是做了一个沉思者的姿势,肱二头肌跟两块胸大肌很有节奏的跳动起来,陈晓峰满头黑线,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周舒桐捂着嘴巴笑得花枝乱颤……
不过,到头来周舒桐还是拗不过陈晓峰,终于答应让他出去做份临时工。
其实,陈晓峰并没有把自己想要出去找个工作的真正原因说出来,他不可能告诉周舒桐,自己很快就会需要一大笔钱,这笔钱的数目不下于自己受伤住院所花掉的医药费。
如果是重生前的陈晓峰,对于钱财方面的事情从未操心过,都是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直接获取,或者说是直接掠夺的,但是如今情况不一样了,就算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力了,所以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普通人获取经济来源的方式,那就是,努力工作。
看他如此固执,郭真无奈道:“我如今在老板的一家酒店挂了个保安经理的职位,你想不想做保安?如果不想的话,其他的客房、楼面、KTV、餐厅我也可以帮你安排,你想做什么?”
陈晓峰想了想道:“有没有什么体力活之类,赚钱又多的?”他心里想的是既要能淬炼这副身躯,又要能够赚钱,一举两得。
郭真却是眉毛一挑:“体力活的工作满大街到处都是,一抓一大把,好找得很,但你又要求要赚钱多,你想多到啥程度呢?”
陈晓峰想也不想便道:“一个月十来万差不多了!”
郭真倒吸了一口凉气,盯着他上下打量了半晌才道:“你别说,还真有这种工作,既是体力活,赚钱又多,完全符合你的要求。”
陈晓峰闻言大喜:“有就好,快说说,是什么?”
“房客服务,俗称男模,保证你大耗体力,赚钱又多!”
陈晓峰:“……”
最终,郭真还是没有昧着良心把陈晓峰这么一个花样少男往火坑里推,而是把他安排到了酒店里的夜场。
说到郭真,他原本只是一个标准的三流混混,一次偶然的机会,帮大老板出头挡了一刀,从而受到重用,得以成为一个中级混混,在酒店里挂着一个保安经理的头衔,每天跟着老板屁股转悠,对于很多混迹在底层的混混来说,他无疑就是一例成功的典范。
陈晓峰没有过问郭真的老板如今也是自己的老板到底是何方神圣,不过,光看酒店的规模,老板的来头应该不小。
酒店名为“莎华”,依照五星级的标准来建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在评级的时候只给了四星。
莎华大酒店的夜场会所位于酒店的四楼,光包房就有六十多间,是酒店里营业额最大的一个部门,也是最复杂的一个部门,光看整个酒店的三分之二的保安力量都放在四楼就足以说明这点。
不过,陈晓峰的工作却很简单,那就是……搬酒。
不知道是因为开始考虑不周到还是什么原因,莎华的冰库建得太小,每天的冻酒远远不够供应客人,所以,只能够卖多少,冻多少,但要命的是,莎华的库房却在三楼,往日最少都要安排三个服务员来搬酒。
可是当个服务员,拿着那么一点可怜的工资,每天却累得像狗一样,谁愿意干呢?哪怕就是改成了轮流制,并且在固定的工资外又追加搬一箱酒两块钱的奖金,依然有服务员受不了而走人,本来酒店刚开张不久,人力资源极度缺乏,所以,这就成了莎华的主管最为头痛的事情。
没想到,今天保安部的郑经理,却给他送来了一个自告奋勇的家伙,让主管差点喜极而泣。
工作很枯燥,很乏味,很累,一天上百趟的上下跑,让陈晓峰回家的时候几乎是爬着上楼的。
而那位主管,在临下班的时候,殷切的问候了他一番,然后亲热的将他送进电梯,似乎生怕他明天就不来一样。
陈晓峰浑身僵硬的冲好了凉,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依然坚持着将自己身上扎满银针,但是,今天他却不是同往常一样打坐,而是以手枕头侧卧着,两脚交叉扭曲跟个麻花一样,看起来有点像某种瑜伽动作。
因为今天运动量实在太大,肌肉拉伤得比较厉害,所以光是摆这个肢势,就疼得他呲牙咧嘴。
可是当肢势摆好后,他整个人却很快的进入了一种平和忘我的状态,呼吸变得悠久绵长。
天刚亮,陈晓峰睁开眼睛,如同做了一个冗长的噩梦般长长出了口气,整个人如同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在遍布全身的汗珠间,还夹杂着一些如同芝麻粒般的恶心污渍。
到了浴室冲了个凉之后,整个人却如同脱胎换骨了一般,继续着日复一日的简单体能锻炼,当他生龙活虎的出现在主管面前时,主管不由都暗自惊讶这位看起来文弱不堪的年轻人的精力。
不过,他还是少不了要给陈晓峰打打气,因为今天是星期六,一周之中生意最好的一天,莎华的生意好,就代表着陈晓峰的工作量更大,如果说昨天的工作量已经是陈晓峰的极限了,那么他今天就很有可能不能够完全胜任了。
主管甚至打好了主意,决定咬着牙齿从本来就紧缺的服务员中拨一名过来帮陈晓峰的忙,当然,在这谈判的过程中少不了对那名服务员的各种威逼利诱,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要求却被陈晓峰给拒绝了。
结果,陈晓峰虽然还是累得跟条狗一样,却依然咬着牙齿完成了任务,这让主管在惊骇之余,未免有点感慨现在年轻人要钱不要命的狠劲。
是的,除了这个理由,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东西能够值得陈晓峰这么拼命。
上班、下班、扎针、摆着怪异的肢势一觉睡到天亮,不知不觉,这样的日子重复了十多日,陈晓峰的体力越来越好了,甚至在再次面对周六这种日子的繁重工作时,他依然能有闲暇跟角落里站岗的保安吹牛扯皮。
而陈晓峰也对于自己的这份工作,暂时的感到非常的满意,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这个月的奖金加上薪水,将会史无前例的的达到超过部门经理的骇人程度。
可惜,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在某天上班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很不想遇到的人。
十一点多钟,是莎华的巅峰时刻,但是今天陈晓峰却不是太忙,因为他现在已经能够一一趟搬两箱酒,将工作效率大大的提高了一倍,正跟角落里的保安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时,恰好被忙的焦头烂额的一名经理看到了。
除了陈晓峰的那名直属上司外,莎华还有大大小小的各种经理、主管、领班不下十人,这名经理看到穿着服务员一副的陈晓峰在那里蔫头巴脑的,没来由的冒火道:“你,过来!”
陈晓峰茫然的走了过去,经理指着地上的一大件24瓶的酒道:“扛起这个跟我来!”
陈晓峰二话不说,将酒抬了起来跟上,来到了一间包间里,经理笑着跟客人连声陪不是,陈晓峰一声不吭的将酒抬了进去放下,正准备走人,突然,刚刚从厕所里走出来的一人愣了一下,高声唤道:“那小子,站住!”
陈晓峰依稀觉得声音有点熟悉,回头看去,只见一个身材高大,颇为壮硕的年轻人正一脸饶有兴趣的盯着他。
看着这张面孔,陈晓峰的脑子微微一疼,随见浮现出脑海里显得有点破碎却异常清晰的一幕,高速堕落的身体,不停上飞的景物,三张狞笑的面孔……
在自己坠楼的那一天,此人也在现场。
但是陈晓峰却想不起到底是谁推自己下楼的,不过,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并不是心甘情愿跳下去的,并不是想不开要自杀。
尽管他心里实在不想因为这具身体而去招惹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却无可避免的沾染了许多残留在记忆碎片中的不甘、愤怒和怨恨。
更何况,很多麻烦不是想躲就能躲得掉的,他也没想过要躲,躲麻烦,向来不是他的性格,他只会解决麻烦,最擅长使用快刀斩乱麻的方式。
为了那个并不值当的女人一心要把他弄死的张磊……
没想到在这个地方,碰到了张磊的忠实狗腿之一钱行礼。
念头瞬间百转千回,两人仅仅对视了三秒钟,善于察言观色的经理各瞄一眼,连忙赔笑道:“这位先生还有什么需要吗?”
钱行礼摆了摆手道:“不用了,你先出去吧,我跟这位哥们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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