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

作者: 缺一门

  “少当家果然英俊潇洒,气度不凡。”
  远远的望着少当家,张大狗心里佩服的不行。
  张大狗是黑风寨少当家的贴身小弟,性格粗中带细,狂妄中有些沉稳,当然还有最大的特点是好色。
  此时,张大狗蜷缩着他高大的身躯,带着柳条编的的伪装帽,身上披满了野草,拿着单筒望远镜向远处张望。
  心里不时想起城里那些美丽的姑娘。自己只是曾经远远的看了那么几眼,就再也忘不了她们那樱桃小口,杨柳细腰。
  说起张大狗,他也曾经是个好战士,最辉煌的一战,深入鞑子腹地,斩首百余级。只是后来主帅毛文龙死了,尚可喜等人要投降鞑子。张大狗不愿意从贼,便跟着老当家的逃出了皮岛。
  大当家的在江湖上也曾经是有名气的,只不过天下太乱了,从皮岛出来之后,做什么生意都成不了。先是押镖,后来又去了几趟西域,买卖做的挺不错的,后来遇到官军劫道,兄弟们被杀死了不少,最后实在没办法,就沦落成了流贼。
  如果一直这么一下去,大家伙很有可能饿死在路上,或者被官军围剿全军覆灭。
  一直等到一个人,某一天,巨大的改变。
  他就是少当家李栋。
  那个曾经有些瘦削,走起路来总是摇摇晃晃的少年郎。那个无所事事,专门给大家搞破坏的少年郎。
  突然有一天,大声对大家说,我们不要做流贼了,这样走下去所有人都得死,不如我们占山为王吧,从此大家的命运改变了。

  张大狗另一只手里拿着的便是少当家打造的英格兰长弓,为什么叫英格兰,张大狗也不清楚。不过这把弓,不知道射杀了多少为富不仁的坏蛋。
  占的山也是少当家寻找的。这个地方叫做二郎山,是一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大家从此便安心在这里发展了。
  逐渐的张大狗成了李栋贴身小弟。因为大家的日子越来越好了。大家都能吃饱饭了,大家手里的武器越来越锋利了。山寨的一些老人也娶了浑家。
  想起人家那些老人有了浑家,张大狗又开始想自己未来的女人了。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今天会有女人出现。
  只是少当家的举着的旗号是替天行道,会对过路的女人下手吗?
  要知道少当家的虽然带着大家跟着响马盗玩过命,在官道上阴过官军,但是就是没有欺负过过路的女人。遇到苦命的,没准还要分她点金银。
  自己最近很危险啊,怎么总是想女人,要是让少当家的知道了自己的想法,非得揍自己一顿不可。
  “大狗,你说这一次会不会有女人。”一旁的三麻子笑着看了张大狗一眼,将铜锣扔在地上,一个劲的搓动着有些发麻双手。
  “这乱世道要女人有什么用,我要一匹最烈的马,骑着战马跟少当家打下一片花花世界。才不像你,一点理想都没有。”大狗瞥了一眼三麻子,瞬间成为一名大明的道德帝。
  理想是什么东西?少当家说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奥特曼到底谁?少当家说他只需要用哔哔哔的声音,再冒个红光就能杀人,自己如果有那种本事,就好了。
  大狗其实是有些后悔的,后悔自己没有见识,以前打劫的时候,大家都去抢金银财宝,抢牲口食物,唯独少当家捡取大家当柴火用的书籍,自己没有跟着少当家的学。
  时间长了,少当家更厉害了,而当初的那些老人依然是废物一群。
  现在少当家的藏书能够有一屋子,自己经常去沾点灵气。
  张大狗最喜欢少当家给自己讲《水许》,自己喜欢叫水许,但是少当家的老是打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自己喜欢里面的武大郎,因为他有个厉害的兄弟,还有个漂亮的浑家叫潘金莲,只是不知道后面的剧情怎么样了。
  想到这,张大狗有些焦急,希望早点回去,也好听少当家的说书。
  当初跟着老爷子打天下的军师不是一般人,是大明朝有名的秀才公,他都夸少当家是有本事的。
  从此以后,大家对少当家的便更加信服了。
  看着那个叼着狗尾草,脸上一副惬意的少当家,大狗就感觉少当家不是一般的牛13。
  少爷说这句话的时候,自己一听就明白了,牛的那玩意可不是一般大,咱男人要是有那么大的伙计,那在男人群中,那可是面子大了。
  李栋目光顺着这条山路,一直往前走,安静的等待着倒霉蛋上门,什么是倒霉蛋,前面有个大坑,但是你却在茫然不知的情况下,欣喜的走了进去。
  他的脸上线条细嫩,鼻子虽然笔挺,眉头却非常纤细,尤其是嘴唇之上的胡须,明显是粘上去的。
  虽然对于现实生活不满意,但是作为技术宅,日子过的很是很快乐的,但是谁能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土匪。
  这职业在历史书上就没有辉煌过。
  混的不错的那么几个,根本就没有好下场。宋江的水波梁山哪有那么厉害,还没出门,就让当地政府给剁了。张作霖,占了东北,还不是让小鬼子炸死了。
  可是哪里有办法,这西北大地,根本就没粮食吃了,你不吃人,人就要吃你。
  李栋也死心了,当不成顺民,咱就当土匪,谁说土匪成不了事,自己为什么不能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
  李栋当然不是现在的李栋,他的名字,自己已经忘记了,那个名字在二十一世纪,也是个默默无名的名字罢了。
  他本来是个技术宅,高贵的技术宅,自己编一个程序,起码够自己吃半年的。他喜欢搞技术研究,他曾经一度认为,如果国家科学实验室归自己使用,自己比那群老头子强多了。
  他会制造各种武器,英格兰长弓,奥斯曼帝国的鲁密铳没有自己不会玩的,对于技术的爱好,可以说超过了他对普通生活的一切要求,他对技术有一种天生的执着。

  除了技术,他还喜欢读书,读各种书,《史记》、《孙子兵法》、《六韬》、《尉缭子》。跟那些酒吧的妹妹们,吹牛13用的时候,格外的高大上。
  他不止一次曾经想过,跟随潮流,进行一次时光旅行,来到大唐盛世,或者宋朝风月,那都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当然,老天爷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大明朝的末日都来了,让我来这里干嘛?
  于是他成了这支土匪的少当家,有个老爹叫李定远,有一百多个铁杆兄弟,天天算计怎么弄点粮食吃,活下去。
  老当家的年纪大了,让他天天带着队伍抢粮食,李栋心有不忍,所以这个任务就落到了李栋身上。
  他总结了土匪往日行径的利弊,花费了很长时间制作出了英格兰长弓,找了土匪中力气最大的伙计,虽然做法有点无耻,但是能不敌人近身就不近身。
  看到周围兄弟崇拜的目光,李栋有些不知所措,自己可没有想过当一辈子少当家,只是这世道?
  摸着手里的反曲弓,倒不是自己的力气小,拉不动英格兰长弓,而是好的弓箭都被他们抢走了。这一把还是自己的试验品,原因是大家都认为自己的箭法不好。
  这些富人为什么这么小气,我们只是求一口饭吃,他们家里仓库有那么多粮食,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们一口呢?
  记得有一次,去抢劫一家大户,他家门口跪着一排排衣着褴褛的穷困百姓,饿的都去吃观音土了,地主们却将吃不了的牛羊肉喂狗。

  人与狗抢食的场面,到底有多么震撼人心,到现在李栋都难以忘怀。
  说了给粮食大家一起活下去就好,为什么不给我们吃,不让我们活下去呢?你不让我们活下去,我们能让你们活吗?
  这个时代完全乱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没有讲道理的人,只有跟阎王爷说委屈的鬼。
  这里是西北的边地,地形险恶,树林中间一条小路,按照小说中的说法,实在是打家劫舍的好地方。
  从平原到西北,或者从草原到平原,这里都是一条重要的通道。

  这条路很明显不是官道,但是总是有不法商贩,拉着上好的粮秣,偷偷的在这里转道,然后卖给草原人,这些人真的是挣钱不要命,关键是挣得还是卖国钱。
  李栋自从跟兄弟在这里立了根据地,就打着兄弟们在这里埋伏,等着倒霉蛋来这里。
  当土匪不是自己的选择,他来到这里,就已经是少当家了,他想反抗都不可以,他成为李栋之后,一度连觉都睡不着,生怕一觉醒来,自己的脑袋,挂在大树上。上面写着二郎山,某某匪首。
  他老爹甚至让狗头军师客串道士给自己驱邪,如果自己不想被别人当成疯子,就必须承认,自己就是李栋。
  似乎有点想远了,回过神来。李栋看了看周围。
  战马的嘴上都上了马嚼子,战马很安静的卧在一旁,马有灵性,鸡蛋主人舍不得吃,放在草料里,参合这给自己吃,所以战马的眼神中,都是忠诚,小耳朵一直在晃悠着。
  以前的李栋,手无缚鸡之力也就罢了,还是个混混,每天就知道混吃等死,现在虽然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混吃等死,但是起码是为大伙混吃等死。所以现在提起少当家,大家都不得不说一声。

  俺们少当家,那是能耐人。
  人一直不来,李栋心里有点烦躁,寨子的粮食不多了,女人和孩子按理说该扔掉的,但是这乱世人命不值钱,但是李栋不忍心啊。
  “少当家,肥羊来了。”身边人激动的对李栋说道。
  张大狗手里拿着望远镜,看的比别人都远。
  李栋回过神来,眯缝着眼睛,小蝌蚪吃多了,眼神好了很多,惊喜道,“是鞑子。”
  土匪顿时骚动起来,就连战马都开始躁动。

  谁都知道鞑子不是好东西,他们在九边就没有少干坏事,老百姓不分贫富,全都杀了,女孩不分大小,全部奸了。
  所以李栋一直认为,自己起码还算是华夏人,这个鞑子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一直没有搞懂。
  所以李栋虽然皱了皱眉头,但是仍然摆了摆手,“都精神点,别跟没吃饭一样。”
  “少当家,那是鞑子啊,咱们跟他们咋呼什么啊,而且他们也没有粮食啊。”三麻子有些犹豫,虽然鞑子他不怕,这乱世求活,谁怕谁。只是这不占光的事情,有意义吗?
  “看他们不顺眼,干不干。”李栋眯缝着丹凤眼,扫了三麻子一眼。
  三麻子也不是没有本事,他只是不想找麻烦,既然少当家说干,三麻子一咬牙说道:“干就干,反正俺爹说你牛13。”
  少当家的说过,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的话就如同大山一般沉重,必须听他的。
  “好像有个女人,皮肤还挺白的。”鞑子的速度很快,已经离小路不远了。张大狗眼神不错,他看到在鞑子队伍中,有个女人,虽然看不清相貌,但是从衣着上来看,应该是个大家小姐。
  “二十一个鞑子,还有一个娘们。”李栋看了看女人,并没有什么心思,反而把心思放在了鞑子身上。
  “三麻子,听我命令。”
  三麻子听了李栋的话,连忙点点头,摸着手里的铜锣点点头,“没问题。”
  “少当家,您呢?”
  李栋摸了摸手里下的弓箭,当然去跟他们交涉了,能让他们投降也是不错的选择。
  少当家是个完美的男人。
  不仅仅人长得英俊,而且很有本事,山寨里的男女老幼都服他。
  男的想要给他做小弟。
  女人想着给他生孩子。

  三麻子从侧面观察少当家刀那仿佛刀削过一般笔挺的鼻子,心里暗暗赞叹少当家巨大的变化。
  前一段时间,杀个人都要寻思半天,现在竟然能做到无所畏惧,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变化那么大。
  而且本来简单的拿着菜刀砍杀,到了少当家这里,演化成了一本艺术。
  “打劫是什么?”李栋扭头问道三麻子。

  “是艺术!”三麻子真诚的回答说道。
  “对,打劫是艺术!我们每个人都是艺术家,我们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这些话李栋每日都要跟手下人说,其实他们都不知道,这便是所谓的催眠。
  他们都被李栋催眠了,自然对敌人无所畏惧。
  “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周围的土匪们跟着李栋小声说了两句。
  李栋摆了摆手,众人迅速散开,悄悄的将小小的山道包围起来,在这里做买卖多了,这业务也熟练了。

  “呸!干-他娘!”
  李栋一声京骂,已经纵马跳了出去。
  李栋身后还跟着十五六个兄弟,对于少当家的一马当先。大家早就习惯了,齐刷刷的一提缰绳,战马嘶鸣冲了了上去。
  鞑子骑兵这个时候已经进入了山道的伏击圈,突然警觉的向周围望了望,只见丛林之中鸟兽惊悚乱飞,顿时感觉情况不妙。
  再有几息时间,李栋已经催马赶到了眼前。
  鞑子先是有一些慌乱,但是等看到了眼前这群人的时候,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脸上写满了不屑。
  一通通满语,全都是嘲笑的意思,他们笑话这群流寇真的是疯了,竟然敢打劫伟大的八旗子弟,向来都是他们劫掠明国人,什么时候明国人敢打劫他们了。
  吹着口哨,随意朝着流寇的方向射了几箭,但是没有想到,这群流寇骑术不错,瞬间就到了眼前。
  这普通的流寇,骑马的速度,竟然赶上了关宁铁骑的速度。
  就这样这群鞑子才收起了轻视,认真对待这些流寇,但是也只是认真对待,在他看来,对面的人比他们都少,是没有理由畏惧的。
  而且这些年八旗骑兵,也养成了一些威风,根本就不怕明朝人。他们自幼在马上长大,这马背上的手艺,那可不一般。
  “别紧张!自己人!我们想要投靠伟大的建州女真,成为你们最忠实的走狗!”李栋的脸色满是真诚,笑的更花一样灿烂。不知道的,绝对会被他的真诚打动。
  “不错,这骑士的水平很可以了,如果能够为我们所用,也是一件好事。”一个鞑子忍不住欣赏说道。
  “莫急,汉人奸诈,此次多半乃是他们诈降之计。”鞑子首领怀里揣着三国演义,摇头晃脑的说道。
  “各位军爷,你们到底要不要我们,如果不要的话,我们可就去投靠官军啦?”李栋看了一眼身边的一个兄弟,伙计立马就开始大声喊。
  “你下马,走过来。”揣着三国演义的首领,固执的认为,这很可能是他们的奸计。
  毕竟八旗的骑兵冲锋作战,可不是自己这些杂牌骑兵可以比的。但是如果他们不冲锋,正好给了自己准备的时间。
  李栋从战马上跳了下来,举起双手,一脸狗腿的谄媚的笑容。“爷,自己人,别激动。”

  “能不能别拿弓箭对着我!”李栋明明知道自己在射程之外,却偏偏作出一副贪生怕死的样子。
  没办法,演帝,对自己要严格要求吗!
  “你自己走过来!”
  “好嘞,好嘞。”
  李栋走了两步,突然哎呦一声,倒在地上,抱着腿喊道:“摔死我了,摔死我了。”
  摔死我了,是暗号。三麻子一听,顿时敲响了手里的铜锣。
  一声铜锣响,丛林之中喊杀之声四起,这是李栋的主意,不管人多不多,先吓他们的胆子。
  “不好果然中了汉人的埋伏。”鞑子首领吓得三魂出窍,战马也跟着律律直叫,鞑子手打凉棚,向四处观看,却一个汉人也没有看见。

  “气煞我也,这个汉人着实可恶,今天若能生擒,定当食其肉,碎其骨。”首领恶狠狠的喊道。
  “来啊,咬我啊!”李栋起身,站在阵前笑着骂道。
  那鞑子首领一走神,天空突然一阵阴暗,飞过一排排木桩,木桩之上都是被削尖的锋利的刺。
  紧接着,三个鞑子兵根本就没有反映的机会,就被穿成了猪肉串,然后从战马上飞了下来,最后钉死在地上。
  丛林之中三麻子差点兴奋的跳起来,少当家要是在在这里,自己一定给他三十二个赞,虽然他也不是很清楚,少爷这三十二个赞具体是什么意思。
  李栋就站在不远处,一边骂着鞑子,一边摆手。

  三麻子见到李栋第二次摆手,立刻敲响了手里的铜锣。
  从树林里突然站出来一群壮硕的汉子,手里端着弓,“蹦。蹦。蹦。”一阵声响,接着便是一阵箭雨。像是蝗灾一般射向了鞑子。
  鞑子兵惊喝连连,显然已经受到了惊吓,这些流寇动作整齐划一,而他们的首领指挥若定,就连明军的那些百户都不一定能比得上。
  李栋感觉自己应该拿出薛仁贵三箭定天山的本事,毫不犹豫的拿出弓箭射了一轮,落在人家马脖子下面,后面的坏小子们一阵怪笑,让李栋感觉很丢面子。
  “笑你妹。”李栋黑着脸,又射了一轮,依然毫无所获。
  当然李栋没有收获,不代表兄弟们也一无所获,一轮箭雨下去,怎么也得死几个鞑子。
  无论是李栋,还是身边的兄弟,此时都有一种成就感,因为这种打法,他们已经练习了好几百遍了。
  少当家说,乱世存在于杀人与被杀之间,他们深以为然,如果不是他们做好了一切准备,现在死的应该是他们了吧。
  二十一个鬼鞑子,两轮箭雨干死了十五个,转眼间,鞑子就剩下六个。
  所有的鞑子都在拼命的追赶少当家的,而那个女人反而被仍在了后面,有手快的兄弟蹭蹭几步上前,把马牵走。
  鞑子不是不想和汉人比射箭,但是他们的箭不如对面射的远,所以他们只能够向前突击,但是在百米不到的时候,他们已经没有多少人了。
  今天的交锋,不论是李栋,还是身边的流寇兄弟,都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鞑子不是不可战胜,但是需要合理的战术。
  李栋先搅乱敌人的心里,然后兵贵神速,出其不意,这就是兵家胜利的王道。
  鞑子兵被天上的羽箭乱了阵脚,放弃了李栋一个人,而选择了弓箭手,一顿猛冲,总算可以射箭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突然发现,对面的流寇竟然竖起几面门板,铛铛,箭头钉在门板上,箭羽不停的在风中摇晃。

  等到他们意识到危险的时候,更危险的事情出现了,两个想要追杀李栋的鞑子,掉进了陷阱里。四五寸长的木头棍尖尖的对着马腹,来不及调整方向,便从马上翻滚下来。
  “嗖。嗖。”十几个汉子从草丛里冲出来,一抬手,两个人合作扔出一张渔网,剩下的几个鞑子完全被活捉了。
  鞑子兵其实比李栋他们强很多,但是他们输了,他们输在没有一点准备,输在被人家算计了。
  在战争中,一次失误,代表着战士的死亡。所以指挥官做决定,都要慎之又慎。
  李栋骑着高头大马,晃动着脑袋,往前溜达。
  “老大,您真是神仙啊。”身边的兄弟们笑道。在他们看来,少当家的比神仙厉害多了,神仙天天拜,没见到任何好处。
  这少当家的性格好,从来不用拜,但是跟着他,天天有肉吃。
  所以大家喜欢少当家的比喜欢神仙多很多。
  李栋摆摆手,走近了被五花大绑的鞑子,拍了拍他们身上的甲叶子,摇摇头说道,“要是让我知道,是哪个汉奸给鞑子做的那么好的铠甲,我非得把他祖坟掘了。”

  “对,把他闺女弄喽。”
  “点了他天灯。”
  “曰了他老母。”
  走到鞑子面前,“你说你们不再你们老家当野人,跑我们大明地盘上来干什么,找死吗?”

  “呸,汉狗,伟大的八旗骑兵早晚会把你们杀光的。”一个伙计操着不纯正的东北话对李栋骂道。
  “哎呦,还有一个会说汉话的啊,我问你,我听说你们大汗皇太极的老婆大玉儿,跟多尔衮有一腿,不知道是真的假的,有机会我们汉人,也去你们大金国,玩玩你们的大玉儿,看看这个娘们是什么味的,让你们鞑子兄弟用一个女人。”李栋一脸嘲讽。
  “汉狗,我跟你拼了。”鞑子兵愤怒的向李栋咬了过来。
  “败军之狗,何以言勇。”李栋一脚揣在他的脸上,看着他锃亮的脑门,李栋心里竟然有一种莫名的快感,这一刻李栋似乎明白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含义了。
  “活埋,铠甲留下,上好的鱼鳞甲,别让老子有机会进大同,这些该死的汉奸。”李栋气恼的说道。
  “老大,你怎么知道是大同给他们做的鱼鳞甲。”张大狗羡慕的摸着铠甲问道。
  “咱们陕西生产不出来这玩意,也就九边重镇大同能生产,而且还他娘的应该是军队的东西,让他们倒卖了。”
  说完之后,李栋身形一转,一夹马腹,走到了那个女人面前,眼前这个女人皮肤白净,瓜子面庞,薄施脂粉,樱桃点唇,大大眼睛,一对蓝宝石耳坠在耳边晃动,十足的美人坯子。
  李栋看着不停吞口水的兄弟们,得意的说了句,“这娘们还可以,归我了。”
  “少当家的,您看您说的,最好的战利品,当然归您所有。”

  李栋说这个女人归我的时候,几个个弟兄,便笑呵呵的散开了。
  少当家领兵在外,那就是老大,他的话,谁都必须听,他们现在能做到就是去战场上打扫,获取属于自己的战利品,当然是小玩意,大件的东西,都是归集体所有。
  这一仗,一个人都没死,反而弄死了二十多个鞑子,换到什么时候,都算是个大捷了,甚至李栋想过,如果自己是大明的官兵,就冲着这些鞑子脑袋,自己没准弄个百户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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