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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他12岁,能算是姐弟恋吗?
作者:
姬冰艳
余秋大约是这世上最幸运、最幸福的女人,虽然生活在21世纪,她却活得很古雅。
换一种方式来描述:若在古代,她是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父母是满腹经纶的翰林院学士,教养出的女儿性格温善,举止优雅。从小到大从未与人红过脸,骂人脏词更是一字未出过。
芳华佳人,嫁配良婿,举案齐眉,公婆慈爱。而且她还特别旺夫,婚后与夫婿投资的公司越做越火,一路攀升……
大约是余秋的好运气已到天人公愤的地步,所以30岁之后,她的命运开始了波转。
先是母亲突发脑梗,倒下就没能再起来,抢救一夜无效,死亡。
一道霹雳还不够,父亲又在半年后查出了癌症,手术、化疗、糟透了罪,最后也是撒手人寰。
这突如其来的连番打击,让余秋终日消沉,看着窗外的朝阳变夕阳,对着红霞落日掉眼泪。这份无法诉说的思念,无处停格的留恋,子欲孝而亲不在的遗憾,让她抑郁了很久。
好在她还有幸福的家庭,老公体贴,事事顺着她,不厌其烦的安慰、劝哄,渐渐让她从悲痛中走出来。
晚餐后,余秋将碗碟放进洗碗机,自己去沐浴擦护肤品。但今日的她有些心不在焉,看着镜中的自己发了会儿呆。等回过神来,皱眉摇摇头,不可能!
她纤白的双手一直在机械的抹着护手霜,可那点滋润早已搓干了。她忽然眸色一暗,又再次否决一遍,不可能!这份带着火气的坚定,差点让她脱口喊出来。
既然如此信任丈夫,心里为什么还这样不安呢?回想起一个月前,她在丈夫的车中嗅到一种香味儿,那是自己所用的香水品牌。一瓶香水价值5位数,且国内没有出售,要托欧洲的朋友捎运。她用了几年,这种独特的香味,绝对错不了。可自己最近没坐过丈夫的车啊!车中怎会余留这种香味?虽说那香水一掷万金、余韵十足,但也不至于足到十几天前坐过车,如今香味还在吧?
余秋对丈夫是非常信任的,比起信任,她更懂得尊重,从不会无理取闹,无事生非。
或许真是自己瞎想了?丈夫回家后,两人的衣服都挂在衣架上,挨的近了,染上香水味也很正常,于是这件事悄无声息的就翻过去了。
但她终归是聪明的、敏感的,至那之后就再没喷香水,但是刚才她从丈夫换下的衣服上又闻到了那种香味,虽然很淡,但绝对错不了!!!
余秋性格十分内敛,没有十足的把握,她不会直接质问。从另一种角度上讲,她越是担忧、越觉得事态重大,就越不会轻举妄动。
林新在阳台打完了一个生意电话,又抽完一支烟,回头看看余秋还没有出来。
一个怀抱从后面拥住她,余秋回神抬头,通过镜子看着身后的男人。
33岁的林新,五官端正,气度似乎比年轻时还要潇洒几分。浴湿的头发随意拢一拢,眉眼间更加了几分成熟男人的魅力。
“宝贝,还没抹完?我急……”
余秋不置可否的浅笑,于是他把她揽到床上……
如果夫妻运动也算爱的一种表达方式,那她能感觉到这份爱,且婚姻7年,这份爱从未变过。
察觉到妻子今日有些心事忡忡,他以为她是在为怀孕的事忧虑。
这几年,他们去医院检查过两次,都说一切正常,大约是孩子的缘分还没到,慢慢等即可。
事后,林新在阳台抽完一根烟,他又回来了,柔情怜惜的把余秋拥在怀里,哄她:“亲爱的,你这是要榨空老公啊!咱们孩子有点坑爹呀!”
余秋只是浅浅的笑了笑,刚刚穿好的睡衣又被剥掉了……
林新和余秋是初中同学,后来在大学里相遇,林新学的是商务,余秋学的是金融,两个门当户对、知根知底的老同学就恋爱了。
林新脾气好,那副谦谦君子的模样很合余秋的心意。他情商很高,智商更是不凡,商业嗅觉极其敏感。林父有一家外贸公司,本想着儿子将来继承他的生意,却没曾想林新大四那年实习考察,就看准了互联网二次腾飞的契机。说动父亲拿出家底,岳父更是鼎力相助,集资创下自己的自媒体公司。
毕业就结婚,结婚创公司,夫妻俩着实忙了几年,林新忙外研发、应酬。余秋是文秘,人事、会计一身兼。
小财靠博,大财靠命,这一商机快、准、恨,网络科技高速发展,各类APP后来者居上。7年时间,新秋科技公司变成了新秋集团。林新成了最年轻的业界神话,好父母,好妻子,好岳父,好运气,好才干,全被他占了。
余秋来到新秋集团楼下,如今公司走上正轨,每个部门都有主管,她只需月末时过来统账。
昨日,听林新说要陪客户出去打高尔夫,所以她选了这时候来公司。
财务部将核算完毕的账,交给她过目。余秋查看后,点头交还。若平时老公不在公司,她会很快离开,可今日却停留在这间办公室。
办公秘书殷勤给她端茶倒水,“谢谢,别忙了,我给这花浇点水就走……咳咳”
“林太太,您是嗓子不舒服吗?需要我给您买药吗?”
“不用,谢谢,我吃个含片就好了。”
余秋打开手提包翻找,皱了皱眉头,“哎呀,是忘带了……咳咳……”
秘书二话不说,赶紧出去安排人买药,这几分钟里,余秋迅速翻找桌面和抽屉,把林新的行程表拍照后,放回原位。
等到秘书拿着含片回来,她吃了一粒,微笑着说了声谢谢,就离开了。
林新的应酬不算太多,平均每星期有3天是能按时下班回家的,有时二人下厨,有时二人出去吃,有时去看望父母。剩下的4天应酬时间,他也必会在12点之前回家,从无破例。所以余秋真的很信任他,从不追问应酬去处。
但事不经查,总有疏漏和破绽。余秋回到家后,拿出自己记录的小本本与这份行程记录,二者核对,发现这半个月有3次行程对不上,包括今天晚上的。
口中的含片仿佛一粒毒药,让她的咽喉火辣生疼,吞咽苦涩。天黑下来了,她僵躺在床上,如同死尸。望着黑暗的棚顶,头脑一阵阵的发懵。
午夜前,林新准时到家,轻手轻脚的洗漱完,上床。
“吵醒你了?”
“没有……你没喝酒?”
“嗯,只跟姜总他们去唱了会儿歌,没喝酒。”
“ KTV里不喝酒,他们肯放过你吗?”
“我说我老婆备孕呢!名正言顺的理由,谁还敢灌我酒!”
黑暗中,余秋笑了一声,却好像要哭了。
林新有些察觉,探身过去搂住妻子,亲了亲。若在平时只要余秋稍有回应,二人必然缠绵运动一番,但今日妻子柔软的身体避开他,还翻了个身。
林新问:“宝贝,刚才做什么梦了?”
余秋不答,沉默片刻,语气低落:“你喜欢孩子吗?这几年都没有,你从不急……”
果然还是跟孩子有关,林新暗暗松了口气,很诚恳的说:“我当然着急了,但是这事急不得呀!我们都很健康,一定会有的!再说现在医学这么发达,试管婴儿双胞胎、龙凤胎都可以生,我是不忍心让你去遭那份罪,你别急,好吗?等等一定会有的!”
一张床上,温热的怀抱拥着她,可是她感觉不到丝毫的暖意。诚恳动人的情话,却再也安不稳她的心。
接下来的几天一切如常,余秋在旧车市场租了一辆不起眼的大众。车子汇入数不尽的车流中,堵堵停停,随波逐流。
她的整个脑子是空茫的,眼睛只死盯着前面不远的那辆黑色迈巴赫。
下午3:00左右,这辆车驶入离公司不远的一个小区。余秋不远不近的跟着,眼睁睁看着丈夫走入一栋高层住宅楼。
余秋坐在车里,一颗心突突的慌乱,似乎要从嗓子眼折腾出来。
掏出电话,手抖的却连屏幕解锁都滑不开。坐在那儿原地没动,却出了一层汗。努力深呼吸几次,让自己的声音不那么颤抖。
电话接通了,里面的男人依旧沉稳如常,“喂,秋秋?”
“在公司吗?”
他含糊中问:“怎么了宝贝?有事?”
“没有,过来给你送点吃的,你不在公司?”
都到这一刻了,她还在痴心妄想,期盼着他能说出什么答案,或许是哪位朋友病了,来家探望?或许是有特殊原因来看望客户?
这种白日梦,把她的心狠抓的紧紧的,紧张的忘了呼吸。
林新没有片刻迟疑,从容不迫的回答:“江总组织的一个慈善会,没什么意思,一会儿就结束了,有什么吃的拿回家,我一会儿回去吃。”
“那你快点,一会儿就凉了……”
“好,我这就看看,跟他们打个招呼就先走。”
余秋说了一个“好”字,电话就挂断了。
接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她的眼睛只是机械的、直勾勾的盯着那扇楼门。
一个小时后,楼门开了,林新的西服搭在左臂上,身上的衬衫没有刚进去时平整。
身后跟出来一个小姑娘,20岁的年纪,在余秋看来应该叫她小姑娘吧!她穿的很随意,居家的睡衣,粉粉的带些白色蕾丝花边。小姑娘没有浓妆艳抹,头发也只是扎个马尾,简简单单,却那么青春俏皮,配上这花样的年纪,怎能不美呢?她的眼睛大大的,朱唇带笑,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只活泼欢愉的小鹿。她将垃圾袋投入箱后,跑着扑入男人的怀中。
林新抱着怀中的人,他脸上的笑容映在阳光下,是那般的灿烂生辉,满是宠溺的捏捏她脸颊,对她耳语叮嘱些什么。女孩乖巧的点头答应,又细心的为她整理一下衬衫。
显而易见,两个人在一起很开心,所以才会有那样绚烂的笑容。
可是下一刻,林新的笑容僵在脸上,僵到崩裂。余秋不知自己的两条腿是如何从车上下来的,她没什么知觉,只是直勾勾的看着丈夫搂着别的女人。脑中轰鸣,一时间所有的负面情绪爆棚,她却不知该如何宣泄?
她不会骂人,也不会打人,更不会像泼妇一样爆疯。骨子里的教养如同枷锁,把她锁死了,没留下钥匙。曾经的优点成就如今的“废物”,可她就是这样的性格!
铺天盖地的愤懑,逼的她颤抖不停,仿佛穿着单衣站在三九严寒中,冻得快死了,想喊声救命,却发现自己根本是个哑巴,不会说话,只剩致命的无助和无奈……
“秋秋!秋秋!你别走……”
林新以时速800向这边奔来,却还是晚了一步。倒车镜里,余秋看到他的手上都是血,是刚才关车门时夹伤了他。不过不用担心,那女孩已跑过去捧着他流血的手,嘘寒问暖。
林新什么也顾不得了,血乎乎的手掏出钥匙,驱车追赶。但茫茫人海,车子钻入龙流中就找不到了。
整整两日,余秋的电话打不通,能找的地方找遍了,都没有。48小时内不能立案,林新无计可施。
余秋父母去世后,她得过轻度抑郁症,万一她想不开自杀,万一她精神恍惚出了车祸……
深夜,钥匙开门。
门一开就有呛人的烟味扑面而来,客厅地上数不尽的烟头。林新如箭一般,从沙发上弹起来,“秋秋!”
余秋还穿着那套衣衫,却仿佛两天之内瘦了几圈,病态萧条。她低着头不想看他,却忽略不了他包裹纱布的四根手指,不知伤势如何,只看到连手背都是肿起来的。
余秋坐在沙发上,哭肿的眼睛慢慢环顾打量整个房子。这是前年换的双层别墅,每样摆饰都是她亲手挑选的,融入心血的家!
唇边弯起一抹苦笑,慢慢的,轻声道:“这是我最后一个家,也要没有了……”
最后,那缕伤心的目光落在他脸上,眼神中的痛都要溢出来。
“林新,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吗?你为什么爱别人了?”
“不是!我没有爱她!我只是一时……秋秋,别和我离婚,好吗?”
余秋缓缓闭眼,颓倚在沙发上。
林新的状态也很差,胡子拉碴,眼眶乌青,此刻只剩小心翼翼,喃喃哀求:“秋秋,不离婚……我们不离婚,好吗?”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余秋像只破碎的木偶,虽然失了灵魂,但还残存点智商。
“是因为公司吗?股份?”
“不是,不是!别这样想我……”
余秋肿痛的眼睛布满血丝,仿佛重伤的病患,却无法得到医治,濒临绝望。
余秋: “我们说过的,要彼此信任。我一直都很信任你,可你……”
林新: “秋秋,我只是一时迷失!我错了!秋秋!我错了!”
一时迷失?他为了隐瞒这个女人,或者说为了长久的发展地下情妇。他费尽心思,让那女孩和余秋用同样的香水,染同样的发色,长短都一样,这样即使染了香味,沾了头发,也可以狡辩说辞。这般算计,会是一时兴起吗?
“你很喜欢她,别再骗我了,别再欺负我了!”
余秋站起来,身子有些摇晃。林新小心翼翼的想要扶她,被她甩脱。
沿着长长的楼梯走到2层,她的手不自觉的抚上小腹,是的,她怀孕了。行尸走肉般的两天里,她去了曾经的大学校园,去看每一处曾经海誓山盟的地方,又去看他们初创公司的旧址,还有他向她求婚的地方……
直到头晕眼花,又作呕,去了医院,果然是怀孕了!这个孩子何必到来?还有什么意义?
可是孩子仿佛玩笑,仿佛累赘,偏偏就来了!这让余秋如何决择?出生?还是扼杀?
沉重的一步一步走上楼梯,如果一步是一年的话,那她已走完余生了。最终她还是转回头,眼底是深深的悲悯和不舍,不光是对婚姻,更是对肚子里的孩子。
林新怔怔的追视着她,直到她回眸的那一瞬,让他又看到了希望。
“秋秋,原谅我一次!秋秋,求求你!”
看着那个跪在台阶下面的男人,相识15年,其实他对她很好。或许真的是年头太长,整日黏在一起,一时厌倦,一时图新鲜了,也是正常的。况且父母都已离世,丈夫就是最亲的人,如同自己的手足,一时犯错,怎忍割舍,再给他一次机会?
林新看出她的动摇,几步跑上楼,又不敢靠得太近,就那般小心翼翼的讨好。
余秋: “林新,你是我最后一个亲人,如果这段婚姻只剩厌倦,我放你走!并且祝福你!”
林新: “不是!你是我的妻子,是我唯一的妻子!没有人能与你相比!我们一起组成这个家,一起创立的公司,我的什么都和你是一体的!我真的没想过和你离婚,我只是,只是一时鬼迷心窍,我不想离婚!”
余秋: “你能和她断吗?”
“能!”
“真的?别再耍我了?能彻彻底底的断吗?”
这是余秋最后的底线,没什么原则,没什么尊严,只是对他还抱有幻想。
但是,“彻彻底底”这4个字时,林新的眼神有一瞬的游移,只是这一瞬,余秋的心就凉了,梦该醒了!
两个人对视着彼此,林新慢慢垂下头,没再撒谎。
“她怀孕了,这个孩子,可不可以……”
不用再说了,他想要这个孩子,或者说他想要那个女人给他生孩子,就已经很无耻了。更让余秋无法忍受的是,他搞婚外恋,搞一夜情,居然能糊涂到这种程度,让别人怀了他的孩子,这是失误,还是默许?说什么一时兴起,说什么鬼迷心窍,说什么断的干干净净,呸,TMD!
急怒攻心,眼前阵阵晕眩,眼水凝涸在脸上,仅剩的希望已泯灭,精神世界已经崩塌,眼中涌现出狠戾的恨意。
林新顿时一惊,相识15载,妻子温柔的好脾气,他最了解,此刻这种嗜血仇恨的目光,他还是头一次见。
林新: “我不要,孩子我不要!我马上让她去把孩子做掉,我的孩子只能是你生的!”
带着冷酷的决绝,他没有片刻停留,转身下楼想去拿手机。
做出这个决定,他的心也很沉重,但甜点再美味多彩,终不是陪伴多年的一日三餐啊!
一响贪欢,清醒了,必须悬崖勒马!
刚走下两步,身后异响,是余秋整个人从楼梯栽倒,滚摔下去。
林新大惊失色,伸臂一抓,可那只缠满纱布的手,肿胖胖的握不成拳,一瞬间没能抓住她,造成了终生的遗恨……
这是一家叫Sweet heart的咖啡馆,半年前新装修的,老板豪横,上下两层,一色中欧风格,宽敞高档。
因附近是大学城,所以这里不只卖小资生活的手磨咖啡,还有各种甜品、奶茶、蛋糕等等……
今日天气真好,晴的像一张淡蓝的纸,几片薄薄的白云被阳光晒化了似的,随风散散的漂浮着。
正是炎夏,楼上楼下年轻的客人坐满了,大多是赖在这里乘凉的大学生们。下午没课的学生,回到寝室还不得热死?干脆花15块钱买杯奶茶,坐这蹭WiFi,蹭空调。
此处的老板脾气很好,从不计较,关键她还很有钱,豪横!
二楼走廊尽头的门,是装修时跟隔壁住宅楼打通的,里面2室1厅。
此刻,简雅的客厅内坐着两个女人,余秋身材修长高挑,皮肤白皙,标准的瓜子脸,眉眼清秀。她坐在那就很优雅、娴静,双眼回盼流波,很有江南女子的风韵。
坐在她对面的算是个远房亲戚,血缘上很远,不过二人是发小,是好朋友。
陆婉玲比余秋小两岁,31岁了,但她叽叽喳喳的活力和13岁时一模一样。
这半年里,她是隔三差五的来找余秋,陪她闲聊解闷,说说笑笑,无话不谈。
关键路程也方便,因为她的工作单位就在这大学城的私人医院,她是个护士。
陆婉婷: “这酸梅汤带劲,夏天就得喝这,一会儿走时,我要带两杯回去放到冰箱里。”
余秋: “这么爱酸,不会是……”
陆婉婷: “怀孕?好说,我迟早寻摸个绿油油的地方,给他做顶帽子!哈哈哈……”
余秋离开伤心之地S市,斩断那里的一切。彻底心如死灰也很好,不再留恋,永不回头。
致命的伤痛不能遗忘,但能藏埋、逃避。她来到陌生的城市B市,在这里除了陆婉玲一家,她不认识任何人。这份陌生感不会让她恐慌,而是给了她足够的安宁和空间。
和陆婉玲在一起的时候,她常有笑脸,心情好了很多。而且大学城特别热闹,无论何时站在门前都能看到熙熙攘攘的人流,他们不是疲于奔波的苦脸大众,而是青春洋溢、欢声笑语的年轻人,快乐会传染,所以这个地方挺好!
陆婉婷: “中海街那边新开了个酒吧,我听朋友说天天有驻唱乐团,都很帅了!咱俩哪天去看看呗?”
余秋: “我当然没问题,随叫随到!只听你在这痛快嘴罢了!”
陆婉婷: “切,我抬脚就去,今晚就可以去啊!犯法呀?”
余秋: “对啊!家法!”
陆婉玲刚想反驳两句,电话滴一响,微信一条四个字:“六点到家”
陆婉玲立即像通电般的看了一眼时间,“我走了!”
余秋: “别呀!相约酒吧啊?”
陆婉婷: “谁看他们?肯定没我家赵医生帅!”
余秋: “才刚3点?”
陆婉婷: “我去买菜,还要炖只鸡!”
说着就拎起包,带好太阳镜,往外走。
余秋将她送到门口打趣:“贤妻良母,再见!”
“光用嘴说,给我做面锦旗!”
“找你家赵医生要去!”
陆婉玲急急忙忙,归心似箭,赞不绝口的酸梅汤也不要了。
什么绿帽子,什么泡吧,什么蹦迪,她根本就不会去。她太爱她老公了,且那份炙热结婚三年都不减分毫!
余秋见过赵医生一次,确实很优秀,B市首屈一指的外科大夫,学术尖端人物。关键人还长的帅,身材还好,这样的品貌才华,往哪一站都让人注目,挑大拇指。
伟人说过:“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太对了!这般人杰,回到家中却是个十足的奇葩。刻板、洁癖,无趣,做什么事都一板一眼,对照书本活着。
就连夫妻的情趣运动都必须是一周一次,再刨除月经那周,就是一成不变的一月三次。幸好,陆婉玲之前从没交过别的男朋友,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否则下了床,她就得一头撞死。
赵医生无论到哪都是那么严肃,夫妻运动也搞的一副学术上阵的模样,死板、乏味至极。
陆婉玲的家离大学城很远,开车也要一个小时,但是离赵医生的工作医院很近。由这一点就能看出家庭地位,夫妻关系。
厨房的鸡汤“咕嘟咕嘟”的炖着,冒着热气,让夏日更炎热。赵医生不喜欢油烟味,所以她把厨房门紧闭着,在热气腾腾中,还开着油烟机“嗡嗡”的响,更添一份烦躁。
其实陆婉玲的心境并不像表面看到的那样嘻嘻哈哈,三年的婚姻,也快将虚假的幸福感耗磨尽了。
忙完了一身的油烟味和汗,赶紧去洗个澡,出来时发现赵医生回来了。
他的五官深邃又英挺,一副金丝眼镜更添神秘的魅力,喉结跟脖子的线条性感,引人犯罪。不过陆婉玲只是心里这样想一想,在赵医生面前,她从不敢有轻佻妄动,因为他不喜欢。
赵医生的衬衫扣子总是扣到最上面一个,透着冷漠和禁欲,若是陆婉玲偶有调戏笑语,他便会板着脸瞅她一眼,然后就像没听见一样走开,久而久之,就算是“红孩儿的三味真火”也得被冻灭了。
“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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