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探案手记

作者: 白教授

  “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专业,但这属于狭隘的定义,同时也有广义上的定义——广义上把犯罪学的定义增添了一些,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所以我们经常说犯罪学属于行为科学,特别着重于社会学和心理学层面上的研究。除此之外,犯罪学也与其它专业有着紧密的联系,例如刑侦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法学......”这是一位年轻的女教授在作关于《犯罪学》的演讲中所提及到的,这位女教授是目前世界上研究犯罪学最年轻的一位教授,她今年只有仅仅26岁。

  等讲座结束后,这位女教授就匆匆离开了讲堂,不知道因为啥原因走的那么匆忙。但从她走时的动作来看,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的记者还抱怨着:“我还想在演讲结束后采访她。唉!现在看来没有希望了。”
  有些犯罪学研究生刚起身想去问教授问题,就发现教授已经不在了,完全看不见教授的身影了。随后有记者询问教授的秘书,才知道是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要她过去帮忙,具体什么事情教授的秘书也没有说。但教授还是稍微透露一点,是市公丨安丨厅厅长请求她过去协助,请她务必一定要去!
  原来在教授演讲的时间途中A市发生了一起案件,据说和五年前A市发生的一起灭门案有关,手法极其相似。根据当时警方的资料了解,当年这起灭门案是发生在A市某区偏僻小巷里的一幢民房内,被杀害的总共有六名死者,分别是两个小孩姐姐和弟弟、两位老人爷爷和奶奶以及两小孩的父母,当时姐姐只有4岁,弟弟连一岁都不到只有十个月刚刚学会爬;爷爷当年79岁还有几个月就到80岁,奶奶也有70多岁,本来是其乐融融的一家人,现在却遭横祸。案发现场是一片狼藉,屋内院内墙上到处都是血,房间内也是被翻得一塌糊涂,乍看一下像是抢劫杀人,但其实并不尽然。

  从屋内一进大门便是民房的院子,姐姐的尸体就俯卧在院内大门处,整个尸体头是朝着大门向外的,脚是朝着屋内的。尸体上身穿着的是一件米妮粉色睡衣,下面是一条米妮白色睡裤,睡衣睡裤都是完好的没有被脱下,所以没有被凶手侵犯的痕迹,只是尸体的睡衣睡裤都被血液染红,成了“红色”睡衣。
  陈法医一边对尸体进行尸表检查,一边说:“死者头部被砍了一刀,正前方被砍了四刀,后背砍了两刀,总共有七处刀伤,刀刀都是致命伤,而且伤口的深度较深,可见凶手的残忍程度,连一个四岁的小女孩都能下那么重的手。姐姐死前手臂是向前伸展的,手指是呈现弯曲状,像是姐姐在死前想要拼命抓住什么东西似的。姐姐的头是稍稍向上抬起的状态,被杀时姐姐的眼睛是睁开的,眼睛是朝着前方的,但是眼球的方向却是看着地面呈45°的夹角,同时面部表情也是显得非常狰狞的,可能是在死前遭受过什么恐惧的事情。脸部肌肉几乎是一种扭曲的状态,上颚、下颚肌肉与眼部肌肉皱在一起,很难辨别是谁,我们经过仔细分辨才确认是姐姐。姐姐的嘴巴是完全张开的,好像想说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

  大门院的左侧是次卧,右侧是主卧,正中间稍偏右是卫生间,偏左依次是是厨房、饭厅和客厅。次卧一般都是爷爷奶奶睡的,发现尸体的时候爷爷和奶奶都是直接躺在床上被杀害,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
  刑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的陈法医给出了初步的尸表报告,报告内容是这么写的:爷爷和奶奶尸体的创口都在前面,每人平均都有七八处伤口,而且也都是致命伤,被杀时眼睛都是闭起来,不知道外界发生了啥事就被凶手残忍地杀害了。凶手连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都没有放过,显然凶手要不是疯子,要不是就是和这家有着深仇大恨,不然谁会下这么狠的毒手。在爷爷奶奶床头旁边摆放着一架摇篮,而摇篮里躺着的是正是弟弟的尸体,只有十个月却被人杀害。

  勘查现场的公丨安丨民警说:“估计当时弟弟还在熟睡中,没有哭的痕迹,眼角没有泪痕,很平静,也很安静。”
  陈法医顺势把话接了过来:“弟弟总共只有两处刀伤,而且这两处刀伤都为致命伤,都在正胸前,刀口深,但是相比于姐姐的刀口深度浅了许多。还有一点很奇怪的是,当时我们发现尸体时,有人注意到弟弟的面部盖上了一块面巾,我们并不知道这块面巾是干什么用的,也不知道凶手给弟弟盖上面巾的原因所在,所以干脆直接把面巾带回物证鉴定所进行痕迹化验。”
  走出次卧,对门便是主卧,中间则是院子。爸爸的尸体被发现在死于院中,当时整个尸体的姿势呈现着与姐姐一样的姿势俯卧状态,头部是朝向大门,脚部朝向客厅。
  有一点让所有民警都好奇的——爸爸死前动作与姐姐死前动作有点类似,相同的是爸爸与姐姐两只手臂伸向前方,朝向大门,两只手手指呈弯曲状,仿佛也是在死前想要拼命抓住什么东西,感觉抓得很紧。有趣的是爸爸的嘴巴也是张开的,似乎也是想大喊什么,脸部表情显得更为狰狞,更加恐怖。
  唯一一点不同的是爸爸全身上下的伤口多达十几处,这还是至少的,仿佛凶手不是在杀人而是完全是为了泄愤,发泄自己内心的仇恨,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从而获得内心里的满足感和快乐,许芷若觉得这才是凶手的目的所在。

  每处伤口都是致命伤,伤口深其见骨,胸前有八处伤口,背部有六处创口,头部有两处,除此之外,死者胸前还有几脚踢痕,而且爸爸死前肯定与凶手搏斗过,在尸体的手臂上还发现有抵抗伤,这说明可能凶手在用刀砍死者时,死者曾经用手臂抵挡过。
  如果疯子所为,有几点可以排除:第一点作为一个疯子没有如此好的逻辑性,杀人的顺序疯子是不清楚的;第二点疯子作案是很强的随机性;第三点通俗来讲疯子杀人是乱砍一通,不可能都会是致命伤,通过以上三点我们就可以排除疯子作案,但是也可能是凶手为了嫁祸给疯子才故意做的。
  妈妈尸体被发现是死在洗手间内,死之前还被凶手性侵犯过,会**存在明显的撕裂伤和挫伤,全身没有穿着衣服,但在死者的**内并没有发现某些液体。死者体位形态是跪着的,在口腔的牙齿缝隙间还有几根毛发,不知道是谁的毛发,只好拿去鉴定中心去鉴定。
  在死者指甲缝里有几根衣服纤维,不知道是死者衣服上还是凶手衣服上的?死者双手的手腕有约束伤,因为在手腕上有被某样条状东西绑过,凶手很有可能是想为了控制死者,然后对死者进行侵犯。妈妈尸体身上一共有十几处伤口,胸前、背后、大腿各有五处伤口。后脑勺还有一处伤口像是被凶手连续敲击墙壁所形成的伤口。
  在卫生间的墙壁上有一处是流柱状血迹,是从某一点流下来,可能那一处就是被凶手敲击后脑勺形成的伤口。但是有一点在整个现场都没有发现死者的睡衣,难道说死者死之前在上卫生间时根本没有穿睡衣,睡衣还在卧室里?还是说穿了睡衣被凶手脱下来又带走了?想了想这些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在整个杀人过程中,凶手并没有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再加上五年前的刑事技术也没有现如今的发达,所以很难找到一些关键的线索,同时这也让许多丨警丨察感觉到束手无措。
  这时,大队长并没有感觉到沮丧失望,而是一脸平静地宣布:“我带给大家一个好消息,这是我市A市刚从全国犯罪心理学专家请来的一位最年轻的女教授,据资料她天生有着对犯罪的敏感与天赋,同样还是位最年轻的心理剖析专家,根据市局的安排今天正式聘请她来刑侦大队担任我们的犯罪顾问。”
  大队长站在现场的大门那,身旁站着一位非常成熟知性的女性,高高瘦瘦,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刚好与肩膀同宽,戴着一副黑黑的圆框眼镜,一身的职业范,西装白衬衫加套裙,很有气质和内涵。在现场的所有民警任谁打破头也不会想到,这么一位精明干练又富有气质的美女会是我们大队的犯罪顾问。
  此时,有的丨警丨察发问:“队长,你别跟我们开玩笑了,这家伙再怎么一看也不会是我们的犯罪顾问吧?何况还不知道她的确切实力,我怎么感觉她没有那么厉害嘞?会不会是这家伙还没有我们一些新民警经验丰富吧,那我们还需要她来干什么!”
  “就是这么说,队长我猜这肯定不会是真的!”话还没说完,大队长立马变脸,随后大声吼道:“你们统统都给我闭嘴!你们这属于性别歧视,我跟你们说,这是上头给我们安排的人,具体怎样的实力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听同部门的说她很厉害,属于超厉害的那一类。”
  其实大队长心里面还有那么不服的,所以还是挺排斥她,但是毕竟上面派来的人不好明说,只能转身笑着对教授解释着:“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这些家伙都没见过世面,所以根本不知道你的那些事。”
  但大队长完全没料到女教授居然会毫不在乎,脸上依然无任何表情,表现出的还是一副冷酷、傲慢、无所谓的态度,毫不在乎地说:“大队长其实你心里想什么我很清楚,不就是碍于我是上面派来的人不好说嘛,我都知道,但这都不是事,你们不信我不要紧,我就让你们跪下来唱征服,会让你们一个个输得心服口服。行了队长废话不多说了,开始做正事吧!”
  这句话让在场丨警丨察都很不喜欢听,包括大队长都恨得牙痒痒的,但是又不好出言反驳,心想:她这是哪里来的这种自信,准确来说这已经自负到极点了。

  队长目前只能打打圆场:“开始做事吧,大家各干各的。教授,你看你需要我们准备什么吗?”
  “不需要了。我现在只想一个安静地在现场周围转悠着,两个小时后我会回到到原点,我再告诉你我需要什么。现在是5月16日下午两点,正好到下午四点。”说完教授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原点开始在周围转悠,大队长想讲也不知道怎么讲,真的是气不打一处来,完全没把大队长当回事。
  下午四点,教授很准时地回到之前所站的位置,然后对队长说:“我现在需要六位死者的尸检报告、现场调查笔录、物证鉴定报告、现场照片以及询问笔录。”
  说完后,教授退回一旁去思考她之前所思考的问题,吵闹的环境完全影响不了她的思绪。一小时后,教授迫切地问大队长:“材料还有多久送来?”

  “这个我不知道,只能催促他们尽快鉴定,然后才能给你送来。”
  “没事。但我现在必须去一个地方,可能没有那么快回来,需要两三个小时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回来,到时我会直接去你们的刑侦大队,那时你再把我需要的材料交给我就行。”
  教授本想走,刚转身便停止了步伐,随后说,“忘了跟你们说,其实你们的队长是个心思比较细腻的人,别看他平时大大咧咧的,但性格比较较为犹豫,有时候摇摆不定,心特别容易软,做丨警丨察这样可不行!你曾经因为当特警,腿部中弹,但这件事没有爆出来只有内部知道,所以你的腿有时候会隐隐作痛。再说另一个刚才说我的那个丨警丨察,你结婚才不久,据我看应该是前三个月。你的钱包不要放在裤子后面,很容易被人看到,一顺手就被偷了。你的制服很平整,想必应该是你老婆给你熨的,你应该不会做什么家务,而且还不会做饭。说完了,该走了!”

  现场只剩下一脸懵的大队长和刚才那位丨警丨察,呆呆地站在大门口,心里想着却是同一件事:这也太神奇了,明明素未谋面,却知道的这么多。但是她是从什么地方得知的?新闻?还是上级?都不可能!也许结婚可能问问就知道,但是其它的一些小细节她是不可能知道的如此详细。
  她的来历如此神秘,说的话又那么意味深长,她是谁?大队长心中充满了疑问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
  虽然疑问并没有得到解决,但该做的工作还是要继续开展下去。“收队了!收队了!”大队长命令道。大队长由于教授的出现,根本没有心思去思考工作的问题,但这不是因为爱情方面的因素,而是那位女教授充满太多的未知感。
  “队长,怎么这么快就收队啊?这不符合你的做事风格。”大队长一听到有人问这话,立刻就变脸,责怒道:“让你收队就收队,哪来的这么多屁废话!”
  是个明白人都能听出大队长肯定是因为某个人生气了,而这个人正是刚出现的女教授,这个时候还去问大队长这种问题,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所有人都笑着看这位丨警丨察,真的活该你被骂。

  那名丨警丨察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赔脸笑着说:“大队长,这实在是不好意思,我真的不知道。”他刚说完,所有人都哈哈地笑着。
  “别笑了,收队吧,先用警戒线把现场封锁起来,派人守在门口,不能让任何人进入现场。”队长心想,看你能闹出怎样大的动静。
  晚上九点,刑侦大队办公室里依然还是灯火通明,大队长正在会议室开着会,大队长说:“2013年5月16日,在A市发生了一起特大的灭门杀人案,上级领导十分重视,对社会已经造成了巨大恐慌,上级希望我们尽快破案,不要再出现其他无辜的受害者。对此,我们对这起案件命名为‘5、16灭门案’。本案中死者一共有六名,伤口深浅不一,但其均为致命伤,均系菜刀形成,其中弟弟伤口深度最浅,爷爷奶奶姐姐其次,妈妈紧接着,伤口最深的应该是爸爸,详细报告内容已经发到你们手中,你们有不清楚的可以看看,现在可以提出问题了。”

  “队长,我没想通凶手的动机何必去杀这么多人?如果只是单纯的疯子作案,但这肯定不像。假若是因为泄愤,凶手跟死者一家有仇,但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凶手就会提前准备凶器和规划方案,可问题是凶手是在死者家厨房随手抓起的一把菜刀,这明显不像是有意报复的杀人特征。”

  “根据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并没有发现凶器——一把带血的菜刀,而且现场厨房也少了一把菜刀,这有点像是冲动杀人,唯一不同的是冲动杀人的现场会有凶器,凶手不会把凶器带走;但预谋杀人的现场凶手会把凶器带走,因为凶器是凶手带来的我们很有可能根据凶器推测他的职业、身份,从而锁定他的工作地点和生活范围。冲动杀人最基本的特征是凶手会随手在现场附近拿起一把凶器,这是事先凶手根本没有想到会杀人,所以不会提前准备好凶器,因此我的结论这可能是冲动杀人。”

  “队长还有,现场也没有发现死者妈妈的睡衣,据我猜测可能是被凶手带走或者顺手拿走了,而且我们也派了其他民警在附近搜查,包括垃圾桶、下水道以及一些草丛、树林里都没有找到。”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不清楚凶手为啥要这么做?说不定是凶手顺手带走,然后为了擦拭凶器上的血迹,擦完了直接丢到垃圾桶或者树丛,所以我觉得我们需要加大搜寻范围,增派警力,兴许会找到妈妈的睡衣。但如果是被凶手带走,那我们必须要了解凶手带回家的目的是什么。对了,你们手上还有另外一张纸,是对第一发现者的询问笔录,听他们说当时并没有发现其他人,大门口只有小女孩尸体一个人,现场都是血,门都是打开的,很恐怖的,当时被吓得说不出任何一句话,完全吓呆了。我生怕我当天晚上会做噩梦,真的是吓死了。你们除了这些,还有其它什么想法吗?可以说出来听听。”

  突然......此时会议室的门被推开,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是一位陌生的面孔站在会议室门口,缓缓地开口说:“我!有!想!法!”他一字一顿的,好像怕我们听不到他说什么似的。
  “你是谁?你不知道这里闲杂人等禁止进入吗,赶紧出去!”大队长很生气地用命令的口吻吩咐着。
  “大队长,首先我不是一个外人,而且我也不是闲人,我是有正当工作的。其实你们知道我是谁,我不就是你们口中那位胆大自负傲慢的女教授,你们把资料给我看看,我先把这身伪装脱了,穿的太难受。”
  教授依次把墨镜、假发和身上的长袖外套脱了下来,又换回他那一头干练的短发,圆形的黑框眼镜,一身还是之前的职业套装西装加套裙,转身伸手接过递来的材料,另一只手抬了抬眼镜说:“我站在外面站了很久了,听见你们刚才的结论,但我想说的是不好意思,你们所得出的结论大部分都是错误的。第一点是这绝对不可能是冲动杀人,虽然凶手是在厨房随手抓起的菜刀,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凶手在厨房随手拿起的不是水果刀或者其它刀,而且现场的厨房摆放的刀可不是只有菜刀一种?”

  “难道教授你的意思是说凶手是故意挑选的菜刀作为凶器,而不是随意在厨房拿的刀?”
  “是的,我想说的就是这么个意思,所以凶手挑选菜刀作为凶器不具有随机性,而是有选择性。可能其中你们有的人会问还存在另一种情况,万一凶手就是具有随机性地挑选菜刀,那该怎么解释?当然,这肯定是存在这情况,但这并不能排除刚才我所说的那一种情况,而且这种可能性在接下来我还会有解释。”教授喝了口水,顿了一会儿继续说,“陈法医的尸检报告明确指出创口位置都是在关键部位,比如心脏、脾脏、肝等等,而且力度、准度把握得相当精确,一分不差地刚好砍在那个位置。那我现在试问在座的各位,你们有没有如此高超的技术?正好现在陈法医也在,那我请问陈法医你有没有这个技术?”

  “我有这个技术,若用菜刀的话可能就会存在偏差,不会刚好砍在这个位置,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许误差,但误差的范围不大。因为菜刀形成的创口分为切创和砍创。切创一般是用切器的刃部下压,并给刃缘的长轴方向推拉牵引而切割人体所形成的损伤。切创创口多呈现梭形,合拢时呈线形,创角尖锐、创壁光滑,创腔内无组织间桥,一般长度大于深度。砍创是指挥动砍器,以其刃部自上而下垂直或倾斜作用于于人体形成的损伤。砍器一般具有相当的重量而体积、并有长度的、便于持握和挥动的柄。砍创创口创腔深,常伴有较重的骨质和内脏的损伤。砍创致死原因主要是重要脏器损伤引起的生命重要脏器的严重功能障碍或失血性休克。所以在挥动菜刀砍的同时,由于挥刀的力度大小和倾斜方向有差异,再加上菜刀和手术刀的重量、体积也同样有着不小的区别,所以在砍或切的时候就会产生偏差,因此这两者形成砍创有着莫大的不同。”

  “各位明白了吗?即使是陈法医,用菜刀也不一定有如此的精确,更何况凶手的职业也不一定是法医,所以根据我推理的凶手是个专业人员或者从事屠宰的工作,因为菜刀顺手,所以选择了它的惯用刀,而没有去选择在厨房的其它刀种。好了,下一点是妈妈的尸体姿势为啥那么奇怪,感觉是跪在凶手面前?我可以给你们三分钟的考虑时间。”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
  “时间到!想必你们都有了各自的结论。现在由我来公布正确答案,死者妈妈在死前跪着的原因是她曾为凶手侵犯,所以姿势才会那么奇怪,像是跪在凶手面前。”
  公布答案后,所有丨警丨察一脸茫然,心里没有做好准备,他们根本没有想到是这种事,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但唯独两人没有——陈法医和大队长,教授说:“看来也只有你们两人猜对了答案,你们你们真的是太让我失望了,不过也在我的意料之内。”
  “为什么你又会知道?你不是死者妈妈也不是凶手。”有的丨警丨察听不惯我说的那些话,不服输地问。
  “很简单的道理,只是你们没有好好地利用身边的资源。你们可以再一次看物证鉴定报告,其中有一份是针对死者妈妈口腔里的毛发检验,根据化验得出来的结果是男性毛发。毛发里有毛囊,所以是可以检验出DNA,发现不属于死者爸爸,就只能是凶手的;就算没有毛囊,我们也可以通过检测毛发的线粒体,利用线粒体DNA也可以凶手的DNA是什么样的。但是在DNA库里并没有与之相匹配的DNA,完全是个陌生人。而且男性毛发外观上有个特点,颜色深、粗、更弯曲。其中一些也有几根是直的或稍弯曲,颜色相较于之前的毛发颜色偏浅,偏细。而且死者妈妈的手腕部有约束伤,像是类似于被什么长条状东西捆绑过,看形状像是皮带一类有可能那时凶手的皮带。凶手用皮带一类的约束死者后强行让死者脱掉身上的睡衣,逼迫死者跪下,然后对死者进行犯罪。而且在死者的脸颊上还留着两巴掌印,显然是死者妈妈曾经反抗过,但是并没啥用,血迹检验报告指出在洗手间墙壁上出现的流柱状血迹是属于死者妈妈,DNA也可以做同一认定。我用尺子测量血迹到地面的距离为90cm,死者妈妈的膝盖处到后脑勺上九位置也是为90cm,刚好一致,并且伤口形态也符合多次敲击墙壁形成的规律。我猜想可能的原因是当时凶手犯罪过于激烈,最后直接把死者妈妈推到墙壁上,但是凶手为啥要带走死者妈妈的睡衣?难道真像你们刚才所说的吗?答案肯定是不会的,如果凶手只是单纯的擦拭凶器上的血迹,那么他随便把睡衣丢在哪里都可以,何必费尽千辛万苦地跑去大老远把睡衣丢掉,这不符合作为一个凶手的心理,所以答案必然是被凶手带回家了。其实你们肯定不知道的一点凶手有收藏癖的爱好,特别喜欢收藏女性的睡衣,虽然你们有去主卧调查,主卧被凶手翻得特别乱,你们以为是凶手想要盗窃死者家的钱财,但是当你们看到死者家的钱财并没有丢失,你们根本没有仔细调查,于是我去主卧仔细搜查,发现死者妈妈的睡衣都不见了,所以我才觉得有收藏女性睡衣的癖好。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凶手可能有特殊的性癖好,只有看见女性的睡衣才能兴奋,因此凶手把死者的妈妈的睡衣带走,主要是为了满足凶手的满足感。之前凶手与死者妈妈犯罪的时候,就已经把睡衣脱了,凶手是想要保护睡衣的干净,不允许有任何玷污。如果沾染上血液会有一股血液的血腥味,到时凶手便不会产生那一股性冲动,也不会有任何的性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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